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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46(宝莱特)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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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46 宝莱特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4-29 20:26 │宝莱特(300246):关于公司董事、副总裁兼核心技术人员退休离职的公告 │ ├─────────┼──────────────────────────────────────────────┤ │2025-04-29 20:26 │宝莱特(300246):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 ├─────────┼──────────────────────────────────────────────┤ │2025-04-24 21:30 │宝莱特(300246):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 │2025-04-24 21:30 │宝莱特(300246):宝莱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 ├─────────┼──────────────────────────────────────────────┤ │2025-04-24 21:30 │宝莱特(300246):财通证券关于公司2024年度现场培训情况报告 │ ├─────────┼──────────────────────────────────────────────┤ │2025-04-24 21:30 │宝莱特(300246):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5-04-24 21:30 │宝莱特(300246):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 │2025-04-24 21:30 │宝莱特(300246):关于调整对子公司担保金额的公告 │ ├─────────┼──────────────────────────────────────────────┤ │2025-04-24 21:30 │宝莱特(300246):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5-04-24 21:30 │宝莱特(300246):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 ─────────┬──────────────────────────────────────────────── 2025-04-29 20:26│宝莱特(300246):关于公司董事、副总裁兼核心技术人员退休离职的公告 ─────────┴────────────────────────────────────────────────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8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裁兼核心技术人员梁瑾女 士的书面辞呈。梁瑾女士因退休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核心技术人员等职务,上述职务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即 2022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25日)。梁瑾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将不再被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 员。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梁瑾女士的辞职申请自书面辞呈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梁瑾女士的离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 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及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补选的工作。 梁瑾女士在公司任职董事、副总裁兼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的感谢! 一、非独立董事、副总裁兼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副总裁兼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梁瑾,女,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加盟宝莱特电子,历任硬件工程师、项目经理、系统工 程师、研发中心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总工程师,全资子公司恒信生物董事、孙公司南昌宝莱特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瑾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50,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其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梁瑾女士 辞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核心技术人员等职务后,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参与的项目及专利情况 梁瑾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的研发项目工作,目前已经完成工作交接,其辞任上述职务不会对项目的研发进程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梁瑾女士在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均归公司所有,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梁瑾女士辞任上述 职务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三)履行保密义务情况 梁瑾女士与公司签署有《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约定了保密义务、保密信息范围,对在职和离职后的工作成果转化做出了约 束性措施。梁瑾女士离职后仍对其在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公司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通过长期技术积累与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研发人员结构完善合理,研发团队经验丰富,运 行有效。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团队结构稳定,梁瑾女士离职前已完成工作交接,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研发等工作均有序推进。梁瑾女 士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项目建设、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调整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唐文普、陈君。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瑾女士所负责的工作已实现平稳交接、过渡。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正常推进,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 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工作。公司将持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的研发团队总体保持相对稳定,梁瑾女士所负责的工作已实现平稳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研发工 作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所拥有的核心技术。梁瑾女士离职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影响公 司专利权的完整性。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梁瑾女士的离职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4217f952-49c6-4fb2-b59e-2570b26cbd9f.PDF ─────────┬──────────────────────────────────────────────── 2025-04-29 20:26│宝莱特(300246):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 宝莱特(300246):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be794756-6805-4c53-bb5f-97d43867330e.PDF ─────────┬──────────────────────────────────────────────── 2025-04-24 21:30│宝莱特(300246):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莱特” 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宝莱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73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向18名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8,723,40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80元。截至2022年1月25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539,999,995.2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11,950,681.6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8,049,313.53元。 截至2022年1月25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05 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238,425,558.01元。2024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截止日余额 一、募集资金净额 528,049,313.53 加: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10,731,941.49 加: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 减: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300,968,904.56 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8,436,104.83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减:募集资金专户应支付的全部发行费用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二、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237,812,350.46 三、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238,425,558.01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68,425,558.01 现金管理余额 170,000,000.00 四、差异(三 - 二) 613,207.55 注: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差异 613,207.55元,系部分发行费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制定了《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 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2年2月10日,公司与财通证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2月15日,公司与 财通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财通证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6月30日,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财通证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月19日,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苏州君康医疗 科技有限公司与财通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签署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2023 年10月30日,公司与财通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和监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 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 211223321651000002 245,000,000.00 2,000,000.00 活期 限公司珠海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656900003510318 145,000,000.00 15,972,456.59 活期 司珠海信息港支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9550880232017900173 140,576,411.08 - 活期 司珠海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656900003510901 41,307,145.87 活期 司珠海信息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55931511410151 3,973,046.08 活期 司珠海信息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12905063910108 1,161,390.95 活期 司珠海信息港支行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 222223321651000015 4,011,518.52 7 天通知存款 限公司珠海分行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 223223321651000005 30,000,000.00 定期 限公司珠海分行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 225223321651000009 30,000,000.00 定期 限公司珠海分行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 228223321651000003 30,000,000.00 定期 限公司珠海分行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 229223321651000007 30,000,000.00 定期 限公司珠海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65690000357900014 10,000,000.00 定期 司珠海信息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65690000357900028 10,000,000.00 定期 司珠海信息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65690000357900031 10,000,000.00 定期 司珠海信息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65690000357900045 10,000,000.00 定期 司珠海信息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65690000357900059 10,000,000.00 定期 司珠海信息港支行 合计 530,576,411.08 238,425,558.01 注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账户 755931511410151在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名下 。 注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账户 512905063910108在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苏州君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名下。 注 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账户 9550880232017900173于 2022年 9月 30日注销。 注 4:截止日余额 238,425,558.01 元,其中: 211223321651000002 账户有124,011,518.52 元 转 入 223223321651000005 账 户 、 225223321651000009 账 户 、228223321651000003 账户、229223321651000007 账户、222223321651000015账户进行现金 管理未到期;656900003510901 账户有 50,000,000.00 元转入 65690000357900014 账户、65690000357900028 账 户 、 656900003 57900031 账 户 、 65690000357900045 账 户 、65690000357900059账户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 注 5:初时存放金额为扣除部分承销保荐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9,423,584.12 元后,实际到账金额。 注 6:《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及部分发 行费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fe169a86-29f3-41de-bb05-d8f8d12583c7.PDF ─────────┬──────────────────────────────────────────────── 2025-04-24 21:30│宝莱特(300246):宝莱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专项核查报告 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 1-3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致同专字(2025)第 442A009957 号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莱特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 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宝莱特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宝莱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 收入扣除情况表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核查 工作,以合理确信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在核查工作中,我们结合 宝莱特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 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核查,我们认为,宝莱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规则和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 本核查报告仅供宝莱特公司披露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莹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其来 中国·北京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 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 25)第 442A016608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说 明如下: 一、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153.05 -6,518.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9,551.69 -8,150.33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二、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具体 具体 扣除 项 目 2024 年度 扣除 2023 年度 情况 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106,048.12 119,400.11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267.79 1,601.29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 1.20% 1.34% 入的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具体 具体 扣除 项 目 2024 年度 扣除 2023 年度 情况 情况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 销售 销售 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 材 材 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 料、 料、 1,267.79 1,601.29 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 出租 出租 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 资产 资产 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等 等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 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 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 不适 不适 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 用 用 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 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 租赁业务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 不适 不适 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用 用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 不适 不适 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用 用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 不适 不适 至合并日的收入。 用 用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 不适 不适 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用 用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 不适 不适 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 用 用 生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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