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46 宝莱特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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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0 │宝莱特(30024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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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0 │宝莱特(300246):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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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36 │宝莱特(300246):关于不向下修正宝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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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36 │宝莱特(300246):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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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6:32 │宝莱特(300246):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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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6 │宝莱特(300246):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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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6 │宝莱特(30024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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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6 │宝莱特(30024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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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6 │宝莱特(300246):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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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5 │宝莱特(30024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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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0│宝莱特(30024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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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于 2026年 5月 15日 14:30在珠海市高新区永和路
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5日 9:15-15:00。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燕金元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
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4 人,代表股份 79,213,8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7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77,249,9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52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9人,代表股份 1,963,8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0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0人,代表股份 1,894,4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31,0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8人,代表股份 1,863,4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22%。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264,606,471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2,970,600股,
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61,635,871股,下同。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提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逐项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结果如下: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 79,194,6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反对 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5%;弃权 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75,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65%;反对 1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73%;弃权 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1%。
该提案获得通过。
2.00 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194,6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反对 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5%;弃权 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75,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65%;反对 1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73%;弃权 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1%。
该提案获得通过。
3.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194,6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反对 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5%;弃权 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75,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65%;反对 1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73%;弃权 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1%。
该提案获得通过。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104,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4%;反对 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2%;弃权 9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4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84,6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042%;反对 1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35%;弃权 9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23%。
该提案获得通过。
5.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70,6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693%;反对 1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204%;弃权 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0,1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389%;反对 12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50%;弃权 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1%。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燕金元、王石、许薇已回避表决。
该提案获得通过。
6.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155,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8%;反对 5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2%;弃权 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35,6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963%;反对 5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48%;弃权 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9%。
该提案获得通过。
7.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104,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4%;反对 10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8%;弃权 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84,6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042%;反对 10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796%;弃权 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1%。
该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罗刚律师、张乐瑶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 2025 年度股
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876f2e7e-d87a-407a-bafc-facede3ffd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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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0│宝莱特(300246):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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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情侣中路 47号怡景湾大酒店五层
电话: 86-756-8893339 传真: 86-756-8893336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贵公司”)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出
具法律意见。为此,本所律师查阅了有关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资料,并指派律师出席了贵公司于 2026年5月 15日召开的本次股东会
。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就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会议案和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
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议案的内容以及在议案中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是依据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了审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
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
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6年 4月 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了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5日 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 9:15-15:00的任意
时间。
2026年 5月 15日 14:30,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贵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贵公司董事
长主持。会议召开的程序是按照《公司法》、贵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的。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 74人,代表股份 79,213,823股,占贵公司股份总数的 3
0.2764%。以上股东是截至2026年 5月 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贵公司股权登记日的
持股股东。
公司董事出席了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以上出席会议的人员符合法
律、法规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会对如下议案进行审议: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的议案相符。
四、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
1、现场投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就审议范围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
当场公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按规定的程序对议案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会全部投票结束后,贵公司合并统计议案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194,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反对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的同意票数比例超过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0%,本议案通过。
2、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194,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反对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的同意票数比例超过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0%,本议案通过。
3、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194,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反对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的同意票数比例超过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0%,本议案通过。
4、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104,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4%;反对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弃权9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的同意票数比例超过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0%,本议案通过。
5、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燕金元、王石、许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870,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693%;反对1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6.1204%;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的同意票数比例超过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0%,本议案通过。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155,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8%;反对5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2%;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的同意票数比例超过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0%,本议案通过。
7、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104,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4%;反对10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8%;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的同意票数比例超过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0%,本议案通过。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是合法有效的。
结论: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
合法律、法规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无副本。
本法律意见书于 2026年 5月 15日出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c430cbc0-b432-4e45-92fe-7694d0cc7a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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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36│宝莱特(300246):关于不向下修正宝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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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2026年5月11日,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90%的情形。
2、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宝莱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宝莱转债”转股价格,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自2026年5月11日后首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若
再次触发“宝莱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决定是否行使“宝莱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
修正权利。
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宝莱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具体情
况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2020年第8次审议会议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831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
0年9月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219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19亿元。
公司 2.19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9月 24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宝莱转债”,债券代码“123065”。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或修正情况
1、因实施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宝莱转债”转股价格由原40.54元/股调整为40.1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
月2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1]373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8,723,404股,新增股份于2022年2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46,091,476股增加至174,814,880股。公司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的有关规
定,将“宝莱转债”转股价格由原40.14元/股调整为36.6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2月1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
022年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3、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为11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限制性股票共计865,830股,授予价格
(调整后)为13.68元/股。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上市流通日定为2022年6月27日,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由174,814,904股增加至175,680,734股。公司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的有关规定,将“
宝莱转债”转股价格由原36.63元/股调整为36.5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归属增发股份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5)。
4、因实施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宝莱转债”转股价格由原36.52元/股调整为36.3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
月1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5、2022 年 12月 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为 1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限制性股票共计 107,511股,授
予价格(调整后)为 13.48元/股。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上市流通日定为 2022年 12 月 23日,本次新增
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75,681,423股增加至 175,788,934股。公司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的
有关规定,将“宝莱转债”转股价格由原 36.32元/股调整为 36.3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12月 23日起生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2月 21日披露的《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92)。
6、因实施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宝莱转债”转股价格由原 36.31元/股调整为 24.0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
23年 5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起 生 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7、2023年 9月 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为 10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限制性股票共计889,717股,授予价格(
调整后)为 8.85元/股。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上市流通日定为 2023年 9月 22日,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由 263,683,857股增加至 264,573,574股。公司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的有关规定,“
宝莱转债”转股价格由原 24.07 元/股调整为 24.0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9月 2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
23年 9月 20日披露的《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76)。
8、因实施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宝莱转债”转股价格由原24.02 元/股调整为 23.9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自 2025年 11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宝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9、2026年 3月 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宝
莱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3.97元/股向下修正为 23.8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3月 17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6年 3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6-012)。
二、“宝莱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
相关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的 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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