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46 宝莱特 更新日期:2025-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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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6:24 │宝莱特(300246):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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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6:56 │宝莱特(300246):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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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16:40 │宝莱特(300246):关于不向下修正宝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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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16:40 │宝莱特(300246):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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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 16:32 │宝莱特(300246):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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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16:26 │宝莱特(300246):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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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7:26 │宝莱特(30024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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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04 │宝莱特(300246):中证鹏元关于关注宝莱特2024年业绩预告亏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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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9:34 │宝莱特(300246):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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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7:04 │宝莱特(30024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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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6:24│宝莱特(300246):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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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宝莱转债(债券代码:123065)转股期限为 2021 年 3 月 11 日至 2026 年9 月 3 日,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24.0
2 元/股。
2、2025 年第一季度,共有 0 张“宝莱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 0 元人民币),合计转为 0 股“宝莱特”股票(股票
代码:300246)。
3、截至2025年第一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数量为2,187,747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218,774,
700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
定,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1、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2020年第8次审议会议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831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
0年9月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219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19亿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
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
公司2.19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2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宝莱转债”,债券代码“12306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宝莱转债”自2021年3月1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
份。
2、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的有关规定,将“宝莱转债”的转股
价格由初始转股价的40.54元/股调整为40.1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28日起生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
021]373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8,723,404股,新增股份于2022年2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
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46,091,476股增加至174,814,880股。公司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的有关规定,
将“宝莱转债”转股价格由原40.14元/股调整为36.6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2月18日起生效。
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为11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限制性股票共计865,830股,授予价格(
调整后)为13.68元/股,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74,814,904股增加至175,680,734股。公司根据《募集说明书》中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的有关规定,将“宝莱转债”转股价格由原36.63元/股调整为36.5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
6月27日起生效。
因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的有关规定,将“宝莱转债”的转股
价格由原36.52元/股调整为36.3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11日起生效。
2022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为1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限制性股票共计107,511股,授予价格(
调整后)为13.48元/股。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75,681,423股增加至175,788,934股。公司根据《募集说明书》中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的有关规定,将“宝莱转债”转股价格由原36.32元/股调整为36.3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
12月23日起生效。
因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的有关规定,将“宝莱转债”的转股
价格由原36.31元/股调整为24.0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25日起生效。
2023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为10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限制性股票共计889,717股,授予价格(调整后)为
8.85元/股。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上市流通日定为2023年9月22日,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由263,683,857股增加至264,573,574股。公司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的有关规定,“宝莱转债”转股价
格由原24.07元/股调整为24.0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9月22日起生效。
二、“宝莱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5年第一季度,“宝莱转债”因转股减少0张,转股数量为0股。截至2025年3月31日,“宝莱转债”尚有2,187,747张,剩余可
转债票面金额为218,774,700元。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股) 本次变动后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
数量(股) 比例 可转债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 53,279,205 20.14% 0 0 0 53,279,205 20.14%
通股份
高管锁定股 53,279,205 20.14% 0 0 0 53,279,205 20.14%
二、无限售条件流 211,296,322 79.86% 0 0 0 211,296,322 79.86%
通股份
三、总股本 264,575,527 100.00% 0 0 0 264,575,527 100.00%
注:①本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仅供参考。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0756-3399909。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5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宝莱特”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5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宝莱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5089ca93-b655-4197-a1b8-9ba4ce752e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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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6:56│宝莱特(300246):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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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莱特”)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财通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财通证券系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份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之保荐机构,财通证券原委派由亚冬先生、胡凤兴先生担任该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现由
亚冬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该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宝莱特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委派王康先生(简历
附后)担任该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本次更换后,宝莱特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胡凤兴先生
、王康先生,持续督导期限直至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由亚冬先生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7/ee8cbc31-dc24-4116-9fe6-63e3dcb00b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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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16:40│宝莱特(300246):关于不向下修正宝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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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莱特(300246):关于不向下修正宝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7/3d329be0-dba4-4740-9c48-6b8674cadf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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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16:40│宝莱特(300246):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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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7日以通讯表决及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九名,参与表决的
董事共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燕金元先生主持,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宝莱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
相关条款,截至 2025 年 3 月7 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
明确投资者预期,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经全体董事认真讨论与审议,同意公司本次不向下修正“宝莱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未来 6 个月内(即2025 年 3 月 10 日至 2025 年 9 月 9 日),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 2025 年 9 月 10 日起算,若再次触发“宝莱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召
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是否行使“宝莱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宝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7/1bc67eaa-56c4-450f-b006-981f2f724c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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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 16:32│宝莱特(300246):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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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0246,证券简称:宝莱特
2、债券代码:123065,债券简称:宝莱转债
3、转股价格:24.02 元/股
4、转股期限:2021 年 3 月 11 日至 2026 年 9 月 3 日
根据《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
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4.02元/股)的90%,预计可能触发
“宝莱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1、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2020年第8次审议会议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831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
0年9月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219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19亿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
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
公司2.19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2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宝莱转债”,债券代码“123065”。
2、可转债的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宝莱转债”转股期限自发
行结束之日(2020年9月10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
021年3月11日至2026年9月3日止)。
3、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的有关规定,将“宝莱转债”的转股
价格由初始转股价的40.54元/股调整为40.1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28日起生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
021]373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8,723,404股,新增股份于2022年2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
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46,091,476股增加至174,814,880股。公司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的有关规定,
将“宝莱转债”转股价格由原40.14元/股调整为36.6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2月18日起生效。
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为11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限制性股票共计865,830股,授予价格(
调整后)为13.68元/股,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74,814,904股增加至175,680,734股。公司根据《募集说明书》中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的有关规定,将“宝莱转债”转股价格由原36.63元/股调整为36.5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
6月27日起生效。
因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的有关规定,将“宝莱转债”的转股
价格由原36.52元/股调整为36.3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11日起生效。
2022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为1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限制性股票共计107,511股,授予价格(
调整后)为13.48元/股。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75,681,423股增加至175,788,934股。公司根据《募集说明书》中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的有关规定,将“宝莱转债”转股价格由原36.32元/股调整为36.3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
12月23日起生效。
因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的有关规定,将“宝莱转债”的转股
价格由原36.31元/股调整为24.0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25日起生效。
2023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为10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限制性股票共计889,717股,授予价格(调整后)为
8.85元/股。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上市流通日定为2023年9月22日,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由263,683,857股增加至264,573,574股。公司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的有关规定,“宝莱转债”转股价
格由原24.07元/股调整为24.0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9月22日起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
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
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说明
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4.02元/股)的90%,预计可能触发
“宝莱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表决,同时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宝莱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9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
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8/a2cb9e50-703b-42ec-9373-ef984435d7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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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16:26│宝莱特(300246):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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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
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1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股份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公
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 司 股 份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
024 年 2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4)。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
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
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目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在本次回购方案中,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
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委托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70,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1228%,购买的最高价
为7.07元/股,最低价为6.3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0,007,148.5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
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的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符合
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要求,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
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公司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
件从而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
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计划一致。
五、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2,970,600股。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
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53,279,205 20.14% 56,249,805 21.26%
无限售条件股份 211,296,322 79.86% 208,325,722 78.74%
总股本 264,575,527 100.00% 264,575,527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
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本次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
押等权利。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本次回
购股份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则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适时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
体用途作出安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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