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46 宝莱特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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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1 18:53│宝莱特(30024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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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
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1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073,55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0.4058%;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7.0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6.7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404,100元(不含印
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既定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回购指引》相关规定
。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至公
告前一交易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1/89005322-897c-444c-b9b9-eaf18eb7a0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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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5 00:00│宝莱特(300246):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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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
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344006246,发证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自颁发证
书之日所在年度起连续三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次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再次认定,公司 2023 年已根据相关规定暂按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通过高新
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 202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5/422732e5-29c5-4504-9c55-66e98a5e60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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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4 00:00│宝莱特(30024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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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
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1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001,05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0.3784%;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7.0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6.7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6,900,968.00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既定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回购指引》相关规定
。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至公
告前一交易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4/a7467b28-b051-4a53-b155-4d127d5b67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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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4 00:00│宝莱特(300246):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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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莱特(300246):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4/2f3183de-a721-40d8-a29d-8855e8056f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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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4 00:00│宝莱特(300246):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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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三名,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道国先生主持,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公司拟以债转股的方式向天津宝莱特医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宝莱特”)增资865.70万元,本
次增资完成后,天津宝莱特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9,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9, 865.70万元,公司对天津宝莱特总持股比例不变,仍然
为100%持股。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向天津宝莱特增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划转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业务管理及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计划将天津地区血液净化耗材业务相关子公司进行
整合,拟将全资子公司天津宝莱特所持有的天津市挚信鸿达医疗器械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挚信”)40%股权无偿划转至公
司。本次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天津挚信100%股权。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内部划转子公司天津挚信股权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内部划转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4/1a92f6a1-60a2-466d-affc-8cf064a175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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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4 00:00│宝莱特(300246):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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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莱特(300246):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4/80b6b7ce-c1ff-41ca-af05-6c14aef08a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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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4 00:00│宝莱特(300246):关于内部划转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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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莱特(300246):关于内部划转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4/e8229d1b-6784-46b6-920c-a73ce17613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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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9 00:00│宝莱特(300246):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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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莱特(300246):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9/be411c5e-2f1b-49bc-a3da-1a11ba0aa6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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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0 00:00│宝莱特(300246):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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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莱特(300246):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0/80ad24e5-c082-405c-a934-b671dfc19b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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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0 00:00│宝莱特(300246):回购股份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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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莱特(300246):回购股份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0/f2f22271-fdcc-48e6-b747-1425fa7427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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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8 00:00│宝莱特(300246):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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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莱特(300246):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8/235b706f-eebe-4ce0-88fb-47d816fc16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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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 00:00│宝莱特(30024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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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莱特(30024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7/9c3ea9ec-a107-4ba7-bd81-19b175a0cf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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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 00:00│宝莱特(300246):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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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6 日以口头及通讯方式送达,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三名,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道国先生主持,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公司价值及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健康
可持续发展,并综合考虑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以上议案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的相关规定:(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
个月;(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仍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4)本次回购股份
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议案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方式: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议案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本次拟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本次拟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3、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资金总额: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2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66.67万股至25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2,6
457,5031股的比例为0.63%至0.94%,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除权除息事项
,自股票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数量。
(以上议案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以上议案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
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依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3、公司应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至公
告前一交易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5、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以上议案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
份,确定具体的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等;
2、如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
》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
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3、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
议、合约等;
5、办理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以上议案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7/f239655f-e2d0-47f1-88e5-1726fa63d5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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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 00:00│宝莱特(30024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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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燕金元先生《
关于提议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燕金元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
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燕金元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2月6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公司价值及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健康
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燕金元先生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1.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3. 拟回购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
4.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
5. 拟回购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拟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区
间测算,回购数量为166.67万股至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3%
至0.94%。
6. 拟回购的实施期限: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实施期限
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7.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燕金元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提议人燕金元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燕金元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当前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当前实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已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
定了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备查文件
1、《关于提议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7/88548a4d-3d50-4a33-9052-0c39e5cffc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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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 00:00│宝莱特(300246):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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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莱特(300246):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7/842516b3-9808-412d-a580-b5a2bcf502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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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6 00:00│宝莱特(300246):中证鹏元关于关注宝莱特2023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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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莱特”或“公司
”,证券代码:300246.SZ)及其发行的下述债券开展评级:
债券简称 上一次评级时间 上一次评级结果
主体等级 债项等级 评级展望
宝莱转债 2023 年 6月 9日 AA- AA- 稳定
根据公司于 2024年 1月 30日发布的《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司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 4,400 万元-6,60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00.02%至 400.03%;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 6,
430万元-8,63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866.05%-1,196.57%,业绩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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