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48 新开普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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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6:40 │新开普(30024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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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44 │新开普(30024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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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56 │新开普(30024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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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56 │新开普(30024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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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30 │新开普(30024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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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20:04 │新开普(30024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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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20:04 │新开普(300248):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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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20:04 │新开普(300248):新开普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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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20:04 │新开普(30024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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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20:02 │新开普(300248):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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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6:40│新开普(30024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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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
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由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21832659Y
名称: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18号
法定代表人:杨维国
注册资本:肆亿柒仟陆佰叁拾肆万捌仟叁佰玖拾叁圆整
成立日期:2000年04月25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
护服务;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工业自
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商用密码产品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
;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教学专用仪器制
造;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
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
的教育培训活动);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水文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智能农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生态环
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金属结构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325b9eba-2904-4e76-b7e7-19ae291069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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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44│新开普(30024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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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的 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26 年 5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
公司总股本 476,348,3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0.8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38,107,871.
44 元(含税)。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476,348,3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0.8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
,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
0 股派 0.72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6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8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93 杨维国
2 01*****882 赵利宾
3 01*****589 华梦阳
4 01*****609 郎金文
5 06*****499 葛晓阁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6月 16日至登记日:2025年 6月 2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2、咨询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 18号;
3、咨询联系人:赵鑫、武海波;
4、咨询电话:0371-56599758;
5、传真电话:0371-56599716。
七、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f319c02f-f34f-4d1a-b607-8100eb8c39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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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56│新开普(30024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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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02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02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0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 18号 715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维国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4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8,331,7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37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64,014,6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4.4317%;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2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4,317
,0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63%;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 23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94,107,3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56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89,790,3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8.8497%;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2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4
,317,0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63%;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3、出席和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提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7,398,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56%;反对 86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45%;弃权 6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3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3,174,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84%;反对 866,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03%;弃权 6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3%。
表决结果:通过。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天慧、曾乔雨
(三)结论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6699075e-cd58-4783-8cbb-3bfa9c1e54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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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56│新开普(30024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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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以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
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
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5月 16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公开发布了《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
点、表决方式、召集人、股权登记日、有权出席会议的对象、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贵公司联系地址、联系人、本次股东会的登记方
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并说明了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2日在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 18号 715会议室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杨维
国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6月 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日 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日 9:15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章程召集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
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合计 241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168,331,708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5.3379%。
除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其他出席、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7,398,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4456%;反对 866,06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5145%;弃权 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为 0.03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3,174,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0084%;反对 8
6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9203%;弃权 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713%。
该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
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
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4249fbc9-8c49-4056-9e55-ee6baebcac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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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30│新开普(30024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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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6月2日(星期二)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5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02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02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0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2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下午深圳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18号71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箱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电子邮箱
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
,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18号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450001(信
封请注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26年6月1日(星期一)9:0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18号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鑫、武海波;
电话:0371-56599758;
传真:0371-56599716;
电子信箱:zqswb@newcapec.net;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18号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
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ee3a0b14-3334-42f5-99dd-4a8383110d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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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20:04│新开普(30024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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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30024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0b3e5af9-0077-493f-96cb-e20d011bed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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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20:04│新开普(300248):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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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300248):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69fe7924-ba51-4375-8493-d93a1296da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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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20:04│新开普(300248):新开普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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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02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02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0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2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下午深圳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18号71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箱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电子邮箱
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
,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 18 号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450001(
信封请注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26年 6月 1日(星期一)9:0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 18号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鑫、武海波;
电话:0371-56599758;
传真:0371-56599716;
电子信箱:zqswb@newcapec.net;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 18号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87263ce1-b2ae-41e9-8965-cab7bd82ad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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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20:04│新开普(30024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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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30024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84376272-650d-4fa6-bb84-4513723958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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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20:02│新开普(300248):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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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开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选举产生了 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 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第七届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顺利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独立董事 3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杨维国先生(董事长)、李玉玲女士、李佳佳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焦征海先生;
独立董事:孔凡士先生、朱永明先生、李宏伟先生(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名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述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杨维国先生(主任委员)、孔凡士先生、李玉玲女士;
2.审计委员会:李宏伟先生(主任委员)、朱永明先生、焦征海先生;
3.提名委员会:朱永明先生(主任委员)、杨维国先生、李宏伟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孔凡士先生(主任委员)、朱永明先生、焦征海先生。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
的要求。
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杨维国先生;
副总经理:杨长昆先生、杨文寿先生、赵鑫先生、李海威先生;
财务总监:李玉玲女士;
董事会秘书:赵鑫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武海波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
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杨维国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有利于公司的统一决策与执行,减少沟通成本,提升运
营效率,确保公司长期战略稳定落地。公司已在《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
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通过《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
等制度合理确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职权,相关安排具有合理性。
四、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鑫先生(董事会秘书)、武海波女士(证券事务代表);
联系电话:0371-56599758;
传真:0371-56599716;
电子邮箱:zqswb@newcapec.net;
办公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 18号。
五、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华梦阳先生、陈亮先生、独立董事王振华先生、司志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副总经理李玉玲女士、焦征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仍将继续在公
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梦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879,567股,王振华先生、司志刚先生、陈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
份。
上述董事、高管离任后,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
公司对上述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fd9e5b2f-666c-4aee-b337-2dd5387bd7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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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20:02│新开普(300248):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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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
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因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现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有关条款修订的对照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
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
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 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
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
服务;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 外围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
仪器仪表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 维护服务;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供
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应用仪器仪表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终端计量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商用密码产品生产; 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
商用密码产品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 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商用密码产品
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 生产;商用密码产品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 息安全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
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教学专用仪器制造;教学用 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
模型及教具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网络与信息 品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教学专用仪器制造;
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 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网络
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 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
大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 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
(不含出版发行);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 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数字内容制
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地理遥感信 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
息服务;水文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智能 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水利相关咨询服务;
农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 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水文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
器仪表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 智能农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生态环境监测及检
金属结构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 测仪器仪表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
金产品零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销售;金属结构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造;五金产品零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职业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最终公司经营范围以工
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内容为准。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事项及修订《公司章程》尚需在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备案登记手续,为提高工
作效率,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前述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公司董事会将责成专人负责。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67b4975f-e754-4330-8884-e62699c923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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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20:01│新开普(300248):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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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300248):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f087e31b-a871-4ba6-96fa-583292500a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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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7:20│新开普(30024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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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召开2025年年度
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5日0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深圳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18号71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报告》
2.00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报告》
3.00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告》
4.00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5.00 《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 《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伙)为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10.00 《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11.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12.00 《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举暨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
案》
12.01 选举杨维国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2.02 选举李玉玲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2.03 选举李佳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3.00 《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举暨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
案》
13.01 选举孔凡士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3.02 选举朱永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3.03 选举李宏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除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做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1)本次股东会需要选举公司第七届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3人,适用累积投票制。(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对中小投
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
披露。
(3)以上提案7与所有担任董事的股东利益相关,相关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箱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电子邮箱
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
,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18号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450001(信
封请注明“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9:0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18号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鑫
电话:0371-56599758;
传真:0371-56599716;
电子信箱:zqswb@newcapec.net;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18号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
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eb1190c6-d1a0-48ce-aa97-40b3102422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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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48│新开普(30024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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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8,以下简称“《通知》”)。原《通知》“二、会议审议事项”之“1、本次股东会提
案编码表”和附件二“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中提案编码为 13.00的提案《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的子提案 13.01、13.02、13.03 误将“选举孔凡士先生为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朱永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李宏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写为“选举孔凡士
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朱永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李宏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原《通知》“三、会议登记等事项”之“1、登记方式”之“(3)异地股东……。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
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应为“(3)异地股东……。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并
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现予以更正。除此之外,《通知》中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前: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 该列打勾
码 的栏
目可以投
票
1001.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 非累积投票提案非累积 √√
00 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提案
2.00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年度报告摘要>》
5.00 《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预案的议案》
6.00 《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方案的议案》
8.00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新开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2.00 《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七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3)
人
12.01 选举杨维国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2.02 选举李玉玲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2.03 选举李佳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3.00 《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七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3)
人
13.01 选举孔凡士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3.02 选举朱永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3.03 选举李宏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更正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年度报告摘要>》
5.00 《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预案的议案》
6.00 《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方案的议案》
8.00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新开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2.00 《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七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人
12.01 选举杨维国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2.02 选举李玉玲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2.03 选举李佳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3.00 《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七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人
13.01 选举孔凡士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3.02 选举朱永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3.03 选举李宏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更正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ec0e2db-0fec-4f86-a34f-20bfb9cf9a69.PDF
─────────┬────────────────────────────────────────────────
2026-04-24 17:48│新开普(30024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更正后)
─────────┴────────────────────────────────────────────────
新开普(30024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36e1f23-d679-401d-b7c3-16657c8ec9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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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07:50│新开普(300248):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新开普(300248):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bc153ee-24ed-49f3-94eb-3d53dc4ce9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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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07:50│新开普(300248):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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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1-2
二、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4
1-3
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dbd1def-3f85-4e93-b85c-09d5e6d84bc1.PDF
─────────┬────────────────────────────────────────────────
2026-04-24 07:48│新开普(300248):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的补充公告
─────────┴────────────────────────────────────────────────
新开普(300248):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741ac3d-3f53-481d-83e9-00bd1b8013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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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00:33│新开普(300248):2025年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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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300248):2025年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b104a9a-7292-4af5-94a5-46feb0ef99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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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0│新开普(30024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新开普(30024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2016169-3db9-47ef-bedd-33cc5ad873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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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0│新开普(30024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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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84dc3c8-0ee4-44a9-b545-1e1dceef87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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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0│新开普(300248):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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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目 录 页 次
一、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1-2
二、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2
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G11222 号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
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
26 年 4月 22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G11225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贵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5年度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
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贵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 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d2a8d94-634a-4695-9d09-c18440b900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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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0│新开普(300248):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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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情况,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原银行授信协议到期后重新申请授信额度及2026年度新增授信额度,不含原有未到期授信额度)。综合授信
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法人账户透支业务、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
保函、保理、担保、抵押、贸易融资等业务。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
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授信银行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南阳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郑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上述授信事项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
环使用,具体融资期限由公司与各家银行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授信额
度内的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
二、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d4f84b7-d8cd-4b00-82c0-23e7e49951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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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9│新开普(30024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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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5日09: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深圳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18号71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事会工作报告》
2.00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务决算报告》
3.00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计报告》
4.00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5.00 《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 《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7.00 《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合伙)为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信额度的议案》
10.00 《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产核销的议案》
11.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的议案》
12.00 《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届选举暨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的议案》
12.01 选举杨维国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
12.02 选举李玉玲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
12.03 选举李佳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
13.00 《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届选举暨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
名的议案》
13.01 选举孔凡士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
13.02 选举朱永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
13.03 选举李宏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
除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做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1)本次股东会需要选举公司第七届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3人,适用累积投票制。(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对中小投
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
披露。
(3)以上提案6、7与所有担任董事的股东利益相关,相关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箱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电子邮箱
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
,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18号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450001(信
封请注明“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4日(星期三)9:0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18号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鑫
电话:0371-56599758;
传真:0371-56599716;
电子信箱:zqswb@newcapec.net;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18号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3f05b59-15a9-4888-ab88-1e28506145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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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9│新开普(30024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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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30024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永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04327f3-2f8a-49b9-8574-998ea80951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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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9│新开普(30024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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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30024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振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0e94bd9-b850-41b0-bb74-737f9f4f017f.PDF
─────────┬────────────────────────────────────────────────
2026-04-23 20:49│新开普(30024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司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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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30024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司志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36b413b-e59e-4b2c-8c6d-795a8979c3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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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9│新开普(30024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制度,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
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董事: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和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中所载明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董事会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确保薪酬管理程序、内容
合法合规。
(二)公平合理原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构与公司发展策略相适应,符合行业水平。
(三)公开公正原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策程序公开透明,并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进行披露。
(四)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责任权利相结合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
(五)绩效原则:绩效薪酬与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相结合。
(六)激励约束原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支付、中长期激励收入兑现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并执行相应的止付
、追索机制。第四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
,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和津贴。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以及薪酬方法
工作。
第三章 薪酬构成和标准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如下:
(一)职工代表董事
职工代表董事因担任职工代表董事以外的非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薪酬按公司相关岗位的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发放薪酬。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施独立董事津贴制,除此之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
员取得其他利益。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津贴标准及独立性保障措施需在年度报告中专项披露。
(三)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其他非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1、基本薪酬:根据具体工作内容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2、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础薪酬与绩效
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中长期激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
,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第九条 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和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展开。
第十二条 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
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津贴和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四条 如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
因。
如公司当年度业绩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
求。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与扣回机制
第十五条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或严重失职被立案调查或内部调查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提议并经
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后,暂停支付其未发放的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发放或者追回已发放的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一)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者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失职、渎职,导致公司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财务舞弊、重大经营风险事件等,
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者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发生前条规定情形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遭受的经济损失情况、重大不良影响的严重程度以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弥补应对措施的主动性及有效性等综合因素,评估确定是否需要针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薪酬发起追索扣回程序以及具
体追索扣回的金额及比例,并经相应程序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中的薪酬仅指以货币形式发放的税前薪资,不包含国家规定的保险、津贴及其他福利等。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冲突或不一致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55b33d6-b239-4d22-af6c-46ac1ca4d5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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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7│新开普(30024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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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476,348,3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0.80元
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38,107,871.44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审议程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8,130,948.29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61,506,616.44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应当提取利
润的10%,即 6,150,661.64元作为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729,517,889.83元,资本公
积余额为 434,708,025.14元。
3、考虑到公司业务持续发展,且经营现金流同步增长,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
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的价值能够更加公允、客观的体现,从长远角度回报投资者,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
的经营成果,202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476,348,3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8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38,107,871.44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4、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 38,107,871.44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 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38,107,871.44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4.99%。
(二)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时的方案调整原则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8,107,871.44 38,107,871.44 38,107,871.44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49,987,055.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78,130,948.29 110,209,601.77 107,512,869.92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72,743,636.28 185,920,989.31 219,192,480.55
营业收入(元) 978,450,264.79 984,199,544.70 1,061,398,529.1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062,598,477.38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729,517,889.83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14,323,614.32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9,987,055.84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98,617,806.66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64,310,670.16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77,857,106.14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9.11%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否
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66.61%,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偿债能力、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具备合法性、合
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 2025、2024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
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为 333,000,000.00元、110,000,000.00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11.5%、3.98%,未达到公司总资产
的 50%以上。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bf8580a-cdb3-4a62-a5c2-b7d76d2841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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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7│新开普(30024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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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30024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41a64f1-2406-4567-ada5-23c748aa7d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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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7│新开普(30024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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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30024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d9a1119-aaa5-4892-a172-70b5f9df25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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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7│新开普(30024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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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新
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开普”)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
们对公司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新开普、北
京迪科远望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树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郑州新开普科技有限公司、树维数字科技(郑州)有限公司、新开普农水智
慧装备(南阳)有限公司、福建新开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完美数联(杭州)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希嘉创智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上海
渲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金芯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原深圳匠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扬州五信开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新开普志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驰联创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
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智慧校园综合解决方案
、码卡脸一校通综合解决方案、数据中台+业务中台、双端、教务管理系统、就业管理系统、智慧政企综合门户、移动互联网服务等
各类应用系统及多场景物联网智能终端设计、制造。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
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
I 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II 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
错报;III 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②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
I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II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
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III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③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
一般缺陷指上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外的其它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 1% 营业收入 1%≤错报<营业收入 2% 错报≥营业收入 2%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 1% 资产总额 1%≤错报<资产总额 2% 错报≥资产总额 2%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
I 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II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III 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IV 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②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
I 公司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II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III 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IV 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③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
I 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II 公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III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IV 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V 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VI 公司存在其他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 损失金额<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 1%≤损失金额<资产总额 损失金额≥资产总额
额 1% 2% 2%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综合上述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且不存在
对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未披露内部控制信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f676d58-fe4a-49f6-8460-9a23003e07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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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7│新开普(30024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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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于 2026年 4月 12日届满,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8日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及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
运作,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新开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 3名。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维国先生、李玉玲女士 2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李佳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各位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孔凡士先生、朱永明先生、李宏伟先生 3人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李宏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董
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
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六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向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e38533e-1529-4ea9-9431-1593c0b54c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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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7│新开普(300248):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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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其中《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制度,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法律、法规要求及相关制度内容,制定 2026年度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日止;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担任岗位职责,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
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对其进行考核和薪酬发放,具体方案如下:
1、职工代表董事因担任职工代表董事以外的非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薪酬按公司相关岗位的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发放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施独立董事津贴制,除此之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津贴标准及独立性保障措施需在年度报告中专项披露。
3、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其他非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绩效薪
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1)基本薪酬:根据具体工作内容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2)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础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中长期激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
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二、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津贴和薪酬并予以发放。
2、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
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a61bfec-41c2-42d2-8424-501761a530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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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7│新开普(300248):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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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与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七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维国先生、李玉玲女士、李佳佳先生3 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全体委员一致认为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均已取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杨维国先生、李玉玲女士、李佳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二、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候选人孔凡士先生、朱永明先生、李宏伟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全体委员一致认为独立董事候
选人提名均已取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均复合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中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孔凡士先生、朱永明先生合李宏伟先生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孔凡士先生、朱永明先生、李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044f9b6-ae75-47af-aac4-bf9e9a34fa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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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7│新开普(300248):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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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第九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及民主选举,会议
选举了焦征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
七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本次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第九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2215376-dd88-45af-bed5-bdaa35be60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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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7│新开普(30024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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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30024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宏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0f84ec8-7122-4560-bf75-b1d224a5e3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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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7│新开普(300248):南京证券关于新开普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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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300248):南京证券关于新开普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5addf44-e977-4d5a-b0be-91efbe3a7b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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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7│新开普(30024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孔凡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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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30024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孔凡士)。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cde8804-e8a4-47de-a4be-9796abdfae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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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7│新开普(30024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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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
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时间
1、关于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 2025 年 7月发布《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关于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并于 2026年 2月发布《关于
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
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
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
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
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
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企
业在后续期间不得撤销该选择。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现行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自 2025年 1月 1日起执行新的会计政策。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号),主要包括“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
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
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 5项内容。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现行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执行新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关于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9号》(财会〔2025〕32 号)《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 2025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
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fa1c18f-ea69-4a09-8127-9522986aa2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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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7│新开普(30024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孔凡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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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30024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孔凡士)。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bdb32bd-0c9e-47a7-bd03-b5385fa3d6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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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7│新开普(300248):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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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开普”)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
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2025年末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
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明细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坏账准备 18,457,976.24
存货跌价准备 3,712,773.15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895,794.47
商誉减值准备 4,901,742.21
合计 28,968,286.07
(三)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具体说明
1、报告期末,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其中,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押金、保证金不计提坏账;其他关联方及非关联方的应收款项,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按账龄分
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本期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18,457,976.24元。
2、报告期末,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
低计量,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经测试,2025 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712,77
3.15元
3、报告期末,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2006)第六条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经测试,对参
股子公司河南省云和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895,794.47元;对控股子公司上海渲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2,887,632.76元;对北京希嘉创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2,014,109.45元。
二、本次资产核销情况
为真实反应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经催收无法收回且已对其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进行整理,将部分
应收款项做坏账损失予以核销处理。
公司对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对公司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累计金额为 6,779,219.32元,以上应收账款均因交易对方经营不善或公司多次催款无果,且累计已经计提坏
账金额为 6,779,219.32元。
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额无影响。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 2025年度营业利润 28,968,286.07元,核销资产对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额无影响。本次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涉及公
司关联方。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审批程序
本次《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已经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后能够公允、客观的反映 2025年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ac1142a-3f77-4cc2-b829-c4c6adf7e6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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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7│新开普(30024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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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新开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止 2025年12月 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24 号文核准,公
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13,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 2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25,000,000.00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共计 11,213,679.30元(含进项税 577,387.8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3,786,320.7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年 11月 25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
第 71207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1、募集资金总额 32,500.00
减:发行费用 1,121.37
2、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1,378.63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 35,169.37
其中:高校移动互联服务平台项目 4,096.85
职业教育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3,370.63
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项目 15,701.89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790.73
3、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0
注:上表内数字合计数据存在尾差的,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34,267.94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790
.54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901.44万元,本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0.20万
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5,169.37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
等的净额为 3,790.73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 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
《管理办法》公司在商业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与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于 2016年 12 月 23 日连同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分别
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行政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就公
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与管理。
2019年 11月 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的议案》,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以
及保荐机构南京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
用作其他用途。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
注销业务。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3bddf1f-0b42-482c-a4d1-03c71c3694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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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7│新开普(30024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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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30024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1083cc2-282f-4977-bb06-51125189db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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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7│新开普(300248):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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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对公司独立董事王振华先生、朱永明先
生、司志刚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184705f-877d-4cca-a7f0-b20434ba81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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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7│新开普(300248):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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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300248):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c09987c-1af5-4265-a875-5ed6085e2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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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7│新开普(30024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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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30024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宏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f48a212-6cff-449d-8caf-64cc56f019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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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7│新开普(30024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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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30024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永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73fc645-d0f8-40fe-be3a-4d97791c70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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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7│新开普(300248):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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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300248):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f70a98b-4082-4023-82d5-44f63cdb54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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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7│新开普(300248):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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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300248):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3093f28-3fb7-4a54-8565-73c14d85b885.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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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新开普: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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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716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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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新开普: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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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716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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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新开普: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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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16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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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新开普: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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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79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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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新开普: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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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78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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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新开普: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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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新开普: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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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新开普: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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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新开普: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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