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49 依米康 更新日期:2024-03-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9 00:00│依米康(300249):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
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5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9 日(星期二)
(八)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九)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二路二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包含以下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需通过特别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 20
24 年 4 月 14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二路二号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10041(信封请注明依米康“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传真:028-82001888-1 转 802
7。
(二)登记时间:自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至 2024 年 4 月 14 日,上午 9:30至下午 17:00。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二路二号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特别提示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
进行。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叶静 吴慧敏;
(二)联系方式:电话:028-85977635 传真:028-82001888-1 转 8027;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参会登记表
(三)授权委托书
(四)法人代表人证明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8/1f969541-0c5d-443a-933f-f69293aaceee.PDF
─────────┬────────────────────────────────────────────────
2024-03-29 00:00│依米康(300249):《公司章程》(2024年3月)
─────────┴────────────────────────────────────────────────
依米康(300249):《公司章程》(2024年3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a3571e8d-0a85-49af-bfc1-3ac5a57aab27.PDF
─────────┬────────────────────────────────────────────────
2024-03-29 00:00│依米康(30024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
、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
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菀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表决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调整经营范围,并同步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前) 公司章程(修订后)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范围为:生产、销售、维修及安装制冷设 围为:一般项目: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
备、空调、不间断电源、电池及相关产 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
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空气净化器、电 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
子产品;计算机系统集成;提供环境工程 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
技术咨询及相关工程服务(工程类凭相关 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
资质证书从事经营);节能技术的研发、应 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用、推广;节能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 发展;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安全系统监控
程类凭相关资质证书从事经营)、技术咨询 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
和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房屋租赁; 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技术服务、技术开
物业管理服务(凭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推广;节能管理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通
动)。 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
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物业管理;互联网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
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章程备案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
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审议《关于
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全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8/0b6cdcc0-55cf-4d5f-9c64-2d58389ae3e0.PDF
─────────┬────────────────────────────────────────────────
2024-03-16 00:00│依米康(30024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重新质押的公告
─────────┴────────────────────────────────────────────────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屹峥先生通知,获悉孙屹峥先生将
其持有的质押给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融资担保公司”)的 300 万股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并重新
办理了质押。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当前所 占公司当前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股份数量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股)
孙屹峥 是 3,000,000 6.46% 0.68% 2023-2-21 2024-3-13 融资担保公司
二、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起始 到期日 用途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日
一致行动人
孙屹峥 是 3,000,000 6.46% 0.68% 否 否 2024- 办理解除 融资担 自身生
3-14 质押登记 保公司 产经营
手续之日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业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 (股) 比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所 司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称 例 份数量 份数量 持股 总股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股) (股) 份 本 冻结、标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比例 比例 记数量 (股)
(股)
孙屹 46,462,709 10.55 34,440,00 37,440,00 80.58 8.50% 0 0.00% 0 0.00%
峥 % 0 0 %
张菀 70,504,500 16.01 20,000,00 20,000,00 28.37 4.54% 20,000,00 100.00% 36,553,375 72.38%
% 0 0 % 0
孙晶 18,000,000 4.09% 0 0 0.00% 0.00% 0 0.00% 15,000,000 83.33%
晶
孙好 1,360,964 0.31%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好
上海 6,900,000 1.57%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思
勰投
资
管理
有
限公
司
-思
勰
投资
安
欣十
七
号私
募
证券
投
资基
金
合计 143,228,17 32.52 54,440,00 57,440,00 40.10 13.04 20,000,00 34.82% 51,553,375 60.09%
3 % 0 0 % % 0
注: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限售股份性质全部为高管锁定股,冻结数
量为 0,标记数量为 0。
2、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屹峥先生、张菀女士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
况,并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质押反担保合同;
2、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5/fb5634f4-6b15-4840-a1ae-bc5c36482262.PDF
─────────┬────────────────────────────────────────────────
2024-02-08 00:00│依米康(30024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
依米康(30024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8/1de53089-1c92-474d-b9ee-4d8ac2e2dfc6.PDF
─────────┬────────────────────────────────────────────────
2024-01-31 00:00│依米康(300249):2023年度业绩预告
─────────┴────────────────────────────────────────────────
依米康(300249):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0/a9bcb148-ab51-489a-b784-3ac89b838383.PDF
─────────┬────────────────────────────────────────────────
2024-01-30 00:00│依米康(30024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4、本公告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2)持有公
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通知: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 年 1 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 月 30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30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二路二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菀女士。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 89,360,6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2867%。其中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89,188,0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2476%;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
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 17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92%;出席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
投资者共 3 人,代表股份 172,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92%。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通知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2024年 1月 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3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为需通过特别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9,248,0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0%;反对 11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12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7625%;反对 11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23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2024年 1月 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