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49 依米康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4-02 18:32 │依米康(300249):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
├─────────┼──────────────────────────────────────────────┤
│2025-03-31 18:32 │依米康(300249):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
│2025-03-28 16:54 │依米康(300249):关于2024年度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3-26 18:30 │依米康(300249):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3-26 18:30 │依米康(300249):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3-26 18:29 │依米康(300249):关于签订《抵债协议书》的公告 │
├─────────┼──────────────────────────────────────────────┤
│2025-03-10 00:00 │依米康(300249):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
├─────────┼──────────────────────────────────────────────┤
│2025-02-13 17:22 │依米康(30024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02-06 17:56 │依米康(300249):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
├─────────┼──────────────────────────────────────────────┤
│2025-02-06 17:54 │依米康(30024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
2025-04-02 18:32│依米康(300249):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总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78 元/股(含),不
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
授权人士在本次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
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以下简称“《指引第 9 号》”)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72,4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 0.08%,最高成交价 14.89 元/股,最低成交价 14.0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492,892.60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规则》《指引第 9 号》及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6fbd94b4-a5e2-4846-81a8-0335cebde8ff.PDF
─────────┬────────────────────────────────────────────────
2025-03-31 18:32│依米康(300249):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总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78 元/股(含),不
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
授权人士在本次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
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以下简称“《指引第 9 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330,000 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7%。最高成交价为 14.8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6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893,378.00 元(不含交
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规则》《指引第 9 号》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31/9563dad2-8166-41de-a5eb-162cce0ad9bc.PDF
─────────┬────────────────────────────────────────────────
2025-03-28 16:54│依米康(300249):关于2024年度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进展公告
─────────┴────────────────────────────────────────────────
依米康(300249):关于2024年度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23066912-ae26-4873-aa3a-b97254ac5148.PDF
─────────┬────────────────────────────────────────────────
2025-03-26 18:30│依米康(300249):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3 日以书面送达、邮件、电
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5 年3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菀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表决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抵债协议书>的议案》。
公司对江苏亿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亿金”)、江苏贝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贝吉”)(以下合
称“债务人”)持有 6,400 万元债权,公司前期采用发送催款函、提起诉讼等方式催收账款,但均未实现债权的有效回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债务人尚欠公司本金 6,358 万元。目前,根据江苏亿金、江苏贝吉已出现经营状况持续恶化、众多债权人
起诉的实际经营情况,为最大限度的保护公司债权,避免因江苏亿金经营状况恶化而导致债权无法回收的风险,公司于近日与江苏亿
金、江苏贝吉、宋正兴、宋丽娜、张家港市兴业钢结构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债务相关方”)签署《抵债协议书》,同意债务
相关方按照《抵债协议书》以资产(房产、商铺及对第三方的债权)抵债及支付现金方式一次性偿还对公司的 6,358 万元债务。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本次抵债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房产过户、房产处置、后续现金收款及应收账
款清收等一切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2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签订<抵债协议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6/e83944c7-91d5-4ad4-a948-39a925a46824.PDF
─────────┬────────────────────────────────────────────────
2025-03-26 18:30│依米康(300249):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依米康(300249):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6/6a4a9f4d-daf7-4ea2-8e3d-b6c1832338d6.PDF
─────────┬────────────────────────────────────────────────
2025-03-26 18:29│依米康(300249):关于签订《抵债协议书》的公告
─────────┴────────────────────────────────────────────────
依米康(300249):关于签订《抵债协议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6/35aafb2c-4bdc-48d6-9fd6-c841bcebc6cb.PDF
─────────┬────────────────────────────────────────────────
2025-03-10 00:00│依米康(300249):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总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78 元/股(含),不
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
授权人士在本次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
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
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7/67176765-7e9e-4859-a4ee-54e07f7bf2db.PDF
─────────┬────────────────────────────────────────────────
2025-02-13 17:22│依米康(30024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依米康(30024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3/854e334b-0c27-4065-8810-bde4db5ba197.PDF
─────────┬────────────────────────────────────────────────
2025-02-06 17:56│依米康(300249):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
依米康(300249):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6/18124463-5c68-43d7-bff5-8c03ed8b027f.PDF
─────────┬────────────────────────────────────────────────
2025-02-06 17:54│依米康(30024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依米康(30024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6/8b2cd03a-3738-4bb0-8147-34a8a1a44204.PDF
─────────┬────────────────────────────────────────────────
2025-01-23 19:28│依米康(300249):2024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亏损:4,000 万元–8,000 万元 亏损:21,645.51 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减少:63.04% -81.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4,500 万元–8,500 万元 亏损:16,616.87 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减少:48.85% -72.92%
注:本表格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 4,000 万元–8,000 万元,其中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约为 500 万元,去年同期
金额为-5,028.65 万元。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客户经营情况、项目回款情况、在建项目实施情
况、被投资单位经营情况等,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初步减值测试,本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5,000 万元-9,000 万元,最终
减值准备计提的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及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后确定。
目前公司业务经营情况正常,生产经营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二)2024 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7195aaae-74f5-40ea-bd2f-0336f9303b36.PDF
─────────┬────────────────────────────────────────────────
2025-01-02 18:20│依米康(300249):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总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78 元/股(含),不
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
授权人士在本次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
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
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根据回购专项贷款最新政策,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重新出具的《贷款承诺书》,本次回购专项贷款金额由“不超过 4,200 万元”调整为“5,400万元”,贷款期限
由“1 年”调整为“3 年”。
除上述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金额及期限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2024 年 12 月 1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
购公司股份融资支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2)。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2/b2ab5e5f-5091-476c-aaa9-5eb9f4756645.PDF
─────────┬────────────────────────────────────────────────
2024-12-23 17:04│依米康(300249):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
加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依
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
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2)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所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和其他信息(以下合称“文
件”)均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发布或提供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
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
根据 2024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本次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
地点、出席人员、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等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一)下午 14 时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二路二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
董事长主持。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3日 9:15-15:00。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7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91,789,87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20.8382%。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资料,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 89,188,09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2
476%。
上述股份的所有人均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18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6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2,601,78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907%。
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在本次会议中,出席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369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2,601,780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0.5907%。
(三)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在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