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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49(依米康)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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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49 依米康 更新日期:2026-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1-16 19:56 │依米康(300249):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依米康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 │ │字律师的专项说明 │ ├─────────┼──────────────────────────────────────────────┤ │2026-01-16 19:56 │依米康(300249):关于依米康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 ├─────────┼──────────────────────────────────────────────┤ │2026-01-16 19:56 │依米康(300249):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依米康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律师的承诺│ │ │函 │ ├─────────┼──────────────────────────────────────────────┤ │2026-01-16 19:56 │依米康(300249):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 ├─────────┼──────────────────────────────────────────────┤ │2026-01-16 19:56 │依米康(300249):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依米康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 │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 │ ├─────────┼──────────────────────────────────────────────┤ │2026-01-16 19:56 │依米康(300249):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律师的公告 │ ├─────────┼──────────────────────────────────────────────┤ │2026-01-16 19:56 │依米康(300249):依米康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 │ ├─────────┼──────────────────────────────────────────────┤ │2025-12-30 15:48 │依米康(30024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5-12-26 16:42 │依米康(30024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5-12-23 17:47 │依米康(30024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 2026-01-16 19:56│依米康(300249):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依米康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律 │师的专项说明 ─────────┴──────────────────────────────────────────────── 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本情况: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25年 10 月 15 日向贵所提交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申请,于 2025 年 10月 22日被受理。本次变更前,签字律师为张宇佳、钱坤、潘雪,现拟变更为张宇佳、钱坤。 变更事由:本次发行的原签字律师潘雪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自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离职,不再继续担任本次发行的签字律师。 经核查,上述变更事由属实。 变更后签字人员基本情况: 张宇佳,现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911505378。张宇佳律师主要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曾参与 过多家企业改制、新三板挂牌、发行上市和上市公司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法律项目。 钱坤,现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110317547。钱坤律师主要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曾参与多 家企业改制设立股份公司、新三板挂牌、上市公司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法律项目。 张宇佳、钱坤同意承担签字律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张宇佳、钱坤、潘雪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公司对张宇佳、钱坤出具的专项报告进行复核,认为张宇佳、钱坤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且与潘雪的结论性 意见一致。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 碍。本公司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35c0e40a-cc78-45dd-a5ed-4c4f466c0fab.PDF ─────────┬──────────────────────────────────────────────── 2026-01-16 19:56│依米康(300249):关于依米康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 依米康(300249):关于依米康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4fd463c5-9715-41bc-a3db-931743c3e212.PDF ─────────┬──────────────────────────────────────────────── 2026-01-16 19:56│依米康(300249):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依米康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律师的承诺函 ─────────┴──────────────────────────────────────────────── 依米康(300249):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依米康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律师的承诺函。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b2d97312-b68d-4435-9ace-c8b2609500c8.PDF ─────────┬──────────────────────────────────────────────── 2026-01-16 19:56│依米康(300249):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 依米康(300249):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19ed3153-2730-4693-99e2-d573d9d76a7d.PDF ─────────┬──────────────────────────────────────────────── 2026-01-16 19:56│依米康(300249):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依米康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 │函相关问题的回复 ─────────┴──────────────────────────────────────────────── 依米康(300249):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依米康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e3bd0db5-9bd7-4447-95c6-c116d6af07ae.PDF ─────────┬──────────────────────────────────────────────── 2026-01-16 19:56│依米康(300249):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律师的公告 ─────────┴────────────────────────────────────────────────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5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申请,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被受理。 公司聘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律师事务所。本次变更前,签字律师为张宇佳、钱坤、潘雪, 现变更为张宇佳、钱坤。变更原因为:原签字律师潘雪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自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离职,不再继续担任本次发行的 签字律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披露的相关文件:《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变更签字律师的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ce176638-f70b-4465-b33b-1f05dd0e48cc.PDF ─────────┬──────────────────────────────────────────────── 2026-01-16 19:56│依米康(300249):依米康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 ─────────┴──────────────────────────────────────────────── 依米康(300249):依米康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18464bc3-ad75-42c8-9eaa-1c464535f1c9.PDF ─────────┬──────────────────────────────────────────────── 2025-12-30 15:48│依米康(30024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屹峥先生通知,获悉孙屹峥先生将 其持有的质押给成都高新区高投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科贷”)的 2,700,000股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现将具 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大股东及其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孙屹峥 是 2,700,000 11.05% 0.61% 2025-5-12 2025-12-29 高投科贷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标记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数量(股) (股) 孙屹峥 24,438,309 5.55% 9,409,605 38.50% 2.14% 0 0.00% 0 0.00% 张菀 70,504,500 16.01% 15,500,000 21.98% 3.52% 15,500,000 100.00% 37,378,375 67.96% 孙晶晶 18,000,000 4.09% 0 0.00% 0.00% 0 0.00% 13,500,000 75.00% 孙好好 1,360,964 0.31% 0 0.00% 0.00% 0 0.00% 0 0.00% 上海思 6,900,000 1.57% 0 0.00% 0.00% 0 0.00% 0 0.00% 勰投资 管理有 限公司 -思勰 投资安 欣十七 号私募 证券投 资基金 合计 121,203,773 27.52% 24,909,605 20.55% 5.66% 15,500,000 62.22% 50,878,375 52.84% 注: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限售股份性质全部为高管锁定股,冻结数 量为 0,标记数量为 0。 2、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屹峥先生、张菀女士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 况,并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1206221a-bfc7-41e5-b38d-36c9c4428f86.PDF ─────────┬──────────────────────────────────────────────── 2025-12-26 16:42│依米康(30024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屹峥先生通知,获悉孙屹峥先生将 其持有的质押给浙江炳炳典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炳炳典当”)的 4,000,000股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大股东及其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孙屹峥 是 4,000,000 16.37% 0.91% 2025-9-18 2025-12-24 炳炳典当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标记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数量(股) (股) 孙屹峥 24,438,309 5.55% 12,109,605 49.55% 2.75% 0 0.00% 0 0.00% 张菀 70,504,500 16.01% 15,500,000 21.98% 3.52% 15,500,000 100.00% 37,378,375 67.96% 孙晶晶 18,000,000 4.09% 0 0.00% 0.00% 0 0.00% 13,500,000 75.00% 孙好好 1,360,964 0.31% 0 0.00% 0.00% 0 0.00% 0 0.00% 上海思 6,900,000 1.57% 0 0.00% 0.00% 0 0.00% 0 0.00% 勰投资 管理有 限公司 -思勰 投资安 欣十七 号私募 证券投 资基金 合计 121,203,773 27.52% 27,609,605 22.78% 6.27% 15,500,000 56.14% 50,878,375 54.36% 注: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限售股份性质全部为高管锁定股,冻结数 量为 0,标记数量为 0。 2、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屹峥先生、张菀女士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 况,并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7/4cb9b772-333d-42d7-9774-fe5feb8674a3.PDF ─────────┬──────────────────────────────────────────────── 2025-12-23 17:47│依米康(30024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屹峥先生通知,获悉孙屹峥先生将 其持有的质押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的 1,200,395股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大股东及其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孙屹峥 是 1,200,395 4.91% 0.27% 2025-7-30 2025-12-19 华西证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标记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数量(股) (股) 孙屹峥 24,438,309 5.55% 16,109,605 65.92% 3.66% 0 0.00% 0 0.00% 张菀 70,504,500 16.01% 15,500,000 21.98% 3.52% 15,500,000 100.00% 37,378,375 67.96% 孙晶晶 18,000,000 4.09% 0 0.00% 0.00% 0 0.00% 13,500,000 75.00% 孙好好 1,360,964 0.31% 0 0.00% 0.00% 0 0.00% 0 0.00% 上海思 6,900,000 1.57% 0 0.00% 0.00% 0 0.00% 0 0.00% 勰投资 管理有 限公司 -思勰 投资安 欣十七 号私募 证券投 资基金 合计 121,203,773 27.52% 31,609,605 26.08% 7.18% 15,500,000 49.04% 50,878,375 56.79% 注: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限售股份性质全部为高管锁定股,冻结数 量为 0,标记数量为 0。 2、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屹峥先生、张菀女士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 况,并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d5491810-5206-4788-8460-45b579c635e5.PDF ─────────┬──────────────────────────────────────────────── 2025-12-23 17:46│依米康(30024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 依米康(30024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19fccaaa-e373-4608-88bb-de914e587ada.PDF ─────────┬──────────────────────────────────────────────── 2025-12-18 17:47│依米康(300249):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 依米康(300249):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8ee80b50-97ab-4ed5-b4e2-7356ec1bbde6.PDF ─────────┬──────────────────────────────────────────────── 2025-12-18 17:46│依米康(300249):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 12月 15日以书面送达、邮件、电话等方 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5年 12月 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5人,实际 参加董事 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为支持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设置 60万股预 留股份。同时,首次分配部分未分配的股份数量 195万股计入预留份额。本持股计划预留分配部分的股份数量合计为不超过 255万股 ,对应本持股计划份额为不超过 1,364.25万份,占本持股计划份额总数的 51%。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同意由不超过 40名符合条件的参与对象认购预留份额不超过 8,498,283份,对应认购股数为 1,588,464 股,股份来源于已回 购的公司股票。剩余预留分配部分的 961,536股股份作废失效,不再进行分配。参与对象不涉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终参加 人数及最终份额分配情况以员工认购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12月 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 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第 2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26e1d84b-52ed-412c-a6bc-2d092ad4e819.PDF ─────────┬──────────────────────────────────────────────── 2025-12-03 15:52│依米康(30024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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