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50 初灵信息 更新日期:2025-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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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7:26 │初灵信息(300250):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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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00:00 │初灵信息(30025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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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7:16 │初灵信息(30025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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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7:48 │初灵信息(300250):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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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6:22 │初灵信息(300250):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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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 18:50 │初灵信息(300250):回购股份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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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 18:50 │初灵信息(300250):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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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18:06 │初灵信息(30025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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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18:06 │初灵信息(30025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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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7:52 │初灵信息(300250):舆情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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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7:26│初灵信息(300250):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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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00 元/股。按本次回购资金最高人民币 3,0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666,66
7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8%;按本次回购资金最低人民币 1,5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833,333股,约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0.3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上
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本次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3 月 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54,1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 0.4457%,最高成交价为17.95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5,008,899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
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情况
1、2025年 1月 13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228,800股,占公司 A 股总股本
的 0.1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2.82元/股,最低价为 12.30元/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85,522元 (不含交易佣金等费
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05)。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
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2 月 5 日、2025 年 3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
3、在本次回购方案中,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5年 1 月 13 日至 2025年 3 月 31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954,1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457%,最高成交价为 17.95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
2.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5,008,899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50
0 万元,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3,000 万元(均含本数),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
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
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五、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实施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56,392,682 26.34% 56,392,682 26.34%
无限售条件股份 157,674,797 73.66% 157,674,797 73.66%
其中:回购专用账 1,591,000 0.74% 2,545,100 1.19%
户
股份总数 214,067,479 100.00% 214,067,479 100.00%
八、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
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本回购完成公告十二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
予以出售,并在披露本回购完成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511b4cf2-41b1-4ed3-ac95-29e9f27f62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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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00:00│初灵信息(30025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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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灵信息(30025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7/e9922d04-ec37-4ba0-9fbe-ba027ac6a0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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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7:16│初灵信息(30025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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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00 元/股。按本次回购资金最高人民币 3,0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666,66
7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8%;按本次回购资金最低人民币 1,5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833,333股,约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0.3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
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1 月 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34,3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 0.1562%,最高成交价为13.7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4,329,05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
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5/cc60d192-0656-45c6-bee9-6f097c8817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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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7:48│初灵信息(300250):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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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 1月 1日—2024 年 12月 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4,000万元–5,800万元 盈利:2,550.28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4,300万元–6,100万元 盈利:1,338.15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年度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年审会计师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情况。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为负的主要原因为:
随着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公司边缘智能连接和边缘数据感知业务遭遇较大幅度收入下降,而成本费用未能同比例下降,无法覆盖
成本和费用,导致亏损。
2025 年,公司将坚持“夯实运营商市场,大力突破企业和国际市场”的总方向,并整合公司技术委力量,全面转向 AI 创新,
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此同时,深入挖掘大中型企业数智化转型的实际需求,使公司的核心技术与能力能够为大中企业建设数
智化提供解决方案,实现价值落地。
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339万元。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
2、由于子公司博瑞得与张建强尚在仲裁诉讼中,公司仍未能取得被投资贝特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本次业绩预告该项股
权投资以历史年度审计数据进行估计,其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造成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因素尚
未消除。
3、公司将在 2024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有关财务数据。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159e8f5e-2fb5-42f6-8ac1-bb484f6c2f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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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6:22│初灵信息(300250):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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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灵信息(300250):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4/8b72ebff-e754-4097-be18-6faeaa488b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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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 18:50│初灵信息(300250):回购股份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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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灵信息(300250):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9/24dd20ba-c37c-4618-aabb-d5bb15eb4f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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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 18:50│初灵信息(300250):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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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0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1月3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洪爱金 74,596,596 34.85
2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 1,591,000 0.74
券账户
3 江祺明 1,109,100 0.52
4 黄定文 790,000 0.37
5 姚昆 749,700 0.35
6 薛虹 675,000 0.32
7 简兆麟 675,000 0.32
8 池玉玲 550,000 0.23
9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548,506 0.26
10 吴国军 408,100 0.19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下同。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洪爱金 18,649,149 11.83
2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 1,591,000 1.01
券账户
3 江祺明 1,109,100 0.70
4 黄定文 790,000 0.50
5 姚昆 749,700 0.48
6 薛虹 675,000 0.43
7 简兆麟 675,000 0.43
8 池玉玲 550,000 0.35
9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548,506 0.35
10 吴国军 408,100 0.2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9/17879929-b8a3-4aee-bf3d-ee5cc041bc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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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18:06│初灵信息(30025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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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灵信息(30025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6/d2a118c1-9343-4f09-bf2a-ca82668eb7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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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18:06│初灵信息(30025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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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审议事项需尽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于2025年1月3日当天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
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洪爱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通
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未
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6/82402504-8833-47a0-acbd-c12fce12a5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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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7:52│初灵信息(300250):舆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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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提高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形象、商业信誉、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及日常正常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 (公司章程》”)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主要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公司舆情管理坚持实行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尊重事实、科学应对、注重实效的总体原则,有效引导社会舆论,避免和
消除因媒体报道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网、公司及子公司公众号、网络媒体、电子报、微信、博客、微博、互动易问
答、论坛、贴吧、股吧等各类型信息载体。
第七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 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对舆情的处置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
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并督促落实舆情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与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对舆情信息的日常管理,可以借助舆情监测系统,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
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舆情工作组。
第十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公司舆情工作组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并将情况汇总至舆情工作组;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子公司及其他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二条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和重视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
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
的猜测和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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