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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51(光线传媒)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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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51 光线传媒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13 17:52 │光线传媒(30025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5-06-09 17:16 │光线传媒(30025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5-06-05 18:12 │光线传媒(300251):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5-30 20:04 │光线传媒(30025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30 20:02 │光线传媒(30025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5-19 19:52 │光线传媒(300251):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进展的公告 │ ├─────────┼──────────────────────────────────────────────┤ │2025-05-19 19:50 │光线传媒(30025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2025-04-21 21:54 │光线传媒(300251):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苗棣) │ ├─────────┼──────────────────────────────────────────────┤ │2025-04-21 21:54 │光线传媒(300251):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莹) │ ├─────────┼──────────────────────────────────────────────┤ │2025-04-21 21:54 │光线传媒(300251):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云凤) │ └─────────┴──────────────────────────────────────────────┘ ─────────┬──────────────────────────────────────────────── 2025-06-13 17:52│光线传媒(30025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光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线控股”)的通知,光线 控股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期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光线控股 是 16,850,000 1.54% 0.57% 2025/1/14 2025/6/12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光线控股 是 6,350,000 0.58% 0.22% 2025/4/14 2025/6/12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光线控股 是 34,330,000 3.13% 1.17% 2024/7/31 2025/6/12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光线控股 是 6,330,000 0.58% 0.22% 2025/4/14 2025/6/12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合计 - 63,860,000 5.82% 2.18% - - - 注:(1)上表中“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单项数加总与合计数不一致系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所致。 (2)2024年7月31日,光线控股将其持有的103,000,000股公司股份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2025年6月12日,光线控股将上述质押股 份中的34,330,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 2.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光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比例 数量 其所持 公司总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股份比 股本比 限售和冻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例 例 结、标记 比例 冻结合计 比例 合计数量 数量 光线 1,097,132,788 37.40% 234,550,000 21.38% 8.00% 0 0.00% 0 0.00% 控股 光线控股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业务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光线控股所质押的公司 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后续如出现上述风险,光线控股将采取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措施进行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光线控股股份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 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d574338d-4cb3-4219-8037-8ca25ad81062.PDF ─────────┬──────────────────────────────────────────────── 2025-06-09 17:16│光线传媒(30025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一、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及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光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线控股”)的通知,光线 控股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 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延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原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期购回股份 所持 司总 为限 为补 始日期 到期日期 延期购回 用途 第一大股 数量 股份 股本 售股 充质 到期日期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押 致行动人 光线 是 25,250,000 2.30% 0.86% 否 否 2023/6/7 2025/6/6 2026/6/5 招商证券 偿还 控股 股份有限 债务 公司 光线控股本次办理的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不会改变其持有、质押本公司股份的数量,为其自身资金安排需要,不涉及新增融资。 2.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期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光线控股 是 25,250,000 2.30% 0.86% 2023/6/7 2025/6/6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2023年6月7日,光线控股将其持有的50,500,000股公司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6月6日,光线控股将上述 质押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4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2025年6月6日,光线控股将上述质押股 份中的25,250,000股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同时将剩余25,250,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 3.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光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比例 数量 其所持 公司总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股份比 股本比 限售和冻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例 例 结、标记 比例 冻结合计 比例 合计数量 数量 光线 1,097,132,788 37.40% 298,410,000 27.20% 10.17% 0 0.00% 0 0.00% 控股 光线控股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业务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光线控股所质押的公司 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后续如出现上述风险,光线控股将采取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措施进行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光线控股股份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 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ff828a4e-5954-4de2-b451-7bb60feced51.PDF ─────────┬──────────────────────────────────────────────── 2025-06-05 18:12│光线传媒(300251):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剔 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2,923,734,644 股为基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 2.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本次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现有总股本-回购股份=2,933, 608,432 股-9,873,788 股=2,923,734,644 股;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 10 股分红金额÷10 股=2,923 ,734,644 股×2.00 元÷10 股=584,746,928.80 元。 3.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584,746,928.80 元÷2,933,6 08,432 股×10 股=1.993268 元(小数点后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 0.1993268 元(按公司总股本 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2,923,734,644 股为基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 共计派发人民币 584,746,928.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经营发展。本次利润分 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金额。 2. 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 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9,873,788 股后的 2,923,734,644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已回购的股份 9,873,788 股不参 与本次权益分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6 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18 光线控股有限公司 2 08*****185 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3 00*****814 李晓萍 4 01*****811 杜英莲 5 01*****299 杜英莲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4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 公司本次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现有总股本-回购股份=2,933,608,432股-9,873,788 股=2,923,734,644 股;公司本次现 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 10 股分红金额÷10 股=2,923,734,644 股×2.00 元÷10 股=584,746,928.80元。 2.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584,746,928.80 元÷2,933,6 08,432 股×10 股=1.993268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 0.1993268 元(按公司总股本 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3.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本次权益分派后,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 应调整。公司董事会后续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院 3 号楼 3 层 咨询联系人:侯俊、徐楠楠 咨询电话:010-64516451 传真电话:010-8422218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5/0eec78cf-0171-472c-8cf1-fae57faf03e6.PDF ─────────┬──────────────────────────────────────────────── 2025-05-30 20:04│光线传媒(30025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5 年5 月 30 日 15: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网 络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王长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 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30 日 9:15-15:00。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01 人,代表股份 1,136,731,0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79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097,229,2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52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92人,代表股份39,501,7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1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2,933,608,432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9,873,788 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923,734,644 股。数的1.351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00 人,代表股份 39,598,2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96,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92 人,代表股份 39,501,7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11%。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0,511,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29%;反对 5,102,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88%;弃权1,11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9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379,1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946%;反对 5,102,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845%;弃权 1,11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08%。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0,512,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29%;反对 5,046,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40%;弃权1,17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379,3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951%;反对 5,046,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451%;弃权 1,17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597%。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0,727,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18%;反对 4,878,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91%;弃权1,12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9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594,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383%;反对 4,878,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194%;弃权 1,12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423%。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0,558,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70%;反对 5,072,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62%;弃权1,10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9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425,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116%;反对 5,072,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088%;弃权 1,10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97%。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0,640,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42%;反对 5,016,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13%;弃权1,07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9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507,3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184%;反对 5,016,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694%;弃权 1,07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22%。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0,119,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83%;反对 5,454,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99%;弃权1,15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86,2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024%;反对 5,454,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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