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bit.cn-股比特.中国

查股网

 
300251(光线传媒)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0251 光线传媒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25 20:14 │光线传媒(300251):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降至5%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 │书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6-25 20:14 │光线传媒(30025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2026-06-05 18:28 │光线传媒(30025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6-05-27 18:46 │光线传媒(30025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27 18:46 │光线传媒(300251):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 ├─────────┼──────────────────────────────────────────────┤ │2026-05-21 18:18 │光线传媒(30025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20 20:24 │光线传媒(300251):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 ├─────────┼──────────────────────────────────────────────┤ │2026-05-20 20:24 │光线传媒(300251):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 │ ├─────────┼──────────────────────────────────────────────┤ │2026-05-13 19:04 │光线传媒(300251):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6-05-13 19:04 │光线传媒(30025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6-06-25 20:14│光线传媒(300251):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降至5%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提示性公告 ─────────┴──────────────────────────────────────────────── 股东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实施之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导致的股份减少,不触及要 约收购。 2.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46,679,4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3.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 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汉涛”)计划在该 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7,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不超过2.99633%)。上海汉涛于 2026年 5月 1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300股,其持股比例从 6.000041%变为 5.99999 7%,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 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公司近日收到上海汉涛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汉涛于 2026年 5月 25日至 2026年 6 月 2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8,877,5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84375%;于 2026年 6月 2日至 2026年 6月 24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58,2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5622%;本次减持后,上海汉涛持有公司股份 146,679,406 股,持股比例下降到 4.999999%,触及 1%的整数倍,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上海汉涛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6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具体情况 1.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杨浦区杭州路 741号 14幢 149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 5月 25日至 2026年 6月 24日 权益变动过程 上海汉涛根据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 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9,335,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0.999997%,其持股比例从 5.999997%变为 4.999999%, 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股票简称 光线传媒 股票代码 300251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29,335,800 0.999997 合 计 29,335,800 0.999997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76,015,206 5.999997 146,679,406 4.99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6,015,206 5.999997 146,679,406 4.99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00 0 0.0000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是√ 否□ 的承诺、意向、计划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上海汉涛本 次变动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其本次减持计划尚未 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是□ 否√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 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6.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注:上表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所致,下同。 二、本次股东权益变动降至 5%的基本情况 1.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股东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性质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名称 (股) (%)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集中竞价 2026年 5月 12日 无限售条件 1,300 0.000044 汉涛 流通股 集中竞价 2026年 5月 25日至 无限售条件 28,877,524 0.984375 2026年 6月 24日 流通股 大宗交易 2026年 6月 2日至 无限售条件 458,276 0.015622 2026年 6月 24日 流通股 合计 29,337,100 1.000041% 2. 上述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上海汉涛 合计持有股份 176,016,506 6.000041 146,679,406 4.999999 其中:无限售 176,016,506 6.000041 146,679,406 4.999999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00 0 0.000000 三、 其他情况说明 1.上海汉涛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海汉涛本次减持计划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汉涛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 上海汉涛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 上海汉涛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9c796081-daa ─────────┬──────────────────────────────────────────────── 2026-06-25 20:14│光线传媒(30025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光线传媒(30025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79579c1f-067a-4976-95f5-b44200f9553f.PDF ─────────┬──────────────────────────────────────────────── 2026-06-05 18:28│光线传媒(30025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光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线控股”)的通知,光线 控股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日期 日期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东及其一 押 致行动人 光线 是 31,550,000 2.88% 1.08% 否 否 2026/6/3 2027/6/2 招商证券股 偿还 控股 份有限公司 债务 2.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期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光线控股 是 25,250,000 2.30% 0.86% 2023/6/7 2026/6/4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2023年6月7日,光线控股将其持有的50,500,000股公司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6月6日,光线控股将上述 质押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4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2025年6月6日,光线控股将上述质押股 份中的25,250,000股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同时将剩余25,250,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 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2026年6月4日,光线控股将上述质押股份中剩余的 25,250,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 3.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光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比例 数量 其所持 公司总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股份比 股本比 限售和冻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例 例 结、标记 比例 冻结合计 比例 合计数量 数量 光线 1,097,132,788 37.40% 121,640,000 11.09% 4.15% 0 0.00% 0 0.00% 控股 光线控股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业务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光线控股所质押的公司 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后续如出现上述风险,光线控股将采取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措施进行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光线控股股份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 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2a8101a8-9c47-495d-b1c4-5805c07d38fa.PDF ─────────┬──────────────────────────────────────────────── 2026-05-27 18:46│光线传媒(30025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以电话和电子文件方 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 长田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至 2026 年 10 月 28日,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 司股票目前已全部出售完毕,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 本议案已经出席公司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并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35)。 董事李晓萍女士、李德来先生、侯俊先生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3票。 2. 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议案》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至 2026年 5月 23日,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均为货 币资金,且存续期已经届满,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 本议案已经出席公司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并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侯俊先生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1 票。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决议; 3.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4.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1b2f7950-a592-43fc-b8dd-45800a624db8.PDF ─────────┬──────────────────────────────────────────────── 2026-05-27 18:46│光线传媒(300251):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年 4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0年 5月 15日召开 2020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月 29日、2020年 5月 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0 年 10月 29 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云鼎 19 号单一资金信托”以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3,609,83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12%,成交均价为人民币 12.75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46,017,860.2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10月 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0-069)。 2021年 10月 28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0月 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 期为 2020年 10月 29日至2025年 10月 28日。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展期至 2026年 10月 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情况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所持股票全部出售的,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鉴于本员工 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全部出售完毕,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后续公司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进行相关资产 清算及收益分配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b5fc8876-eae6-470a-b299-31a00b1ef191.PDF ─────────┬──────────────────────────────────────────────── 2026-05-21 18:18│光线传媒(30025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3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2,933,588,432股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元(含税),共 计派发人民币 440,038,264.8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经营发展。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金额。 2. 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 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33,588,4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人民币 1.50元(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人民币 1.3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人民币 0 .3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人民币 0.15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5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18 光线控股有限公司 2 00*****814 李晓萍 3 01*****811 杜英莲 4 01*****299 杜英莲 5 01*****896 李德来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1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 158号楼光线中心 咨询联系人:侯俊、徐楠楠 咨询电话:010-87989618 传真电话:010-8798969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a5e00e39-ffdc-46b7-8c14-64cf93fb6cb3.PDF ─────────┬──────────────────────────────────────────────── 2026-05-20 20:24│光线传媒(300251):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 部出售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年 4月 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年 5月 11日召开 2020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4月 19日、2021年 5月 1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1年 5月 24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云鼎 36 号单一资金信托”以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买入公司股票 890,6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03%,成交均价为人民币 12.28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0,932,568.19元。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5月 2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 2022年 5月 23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5月 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 期为 2021 年 5 月 24 日至2026年 5月 23日。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 890,600股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全部出售完毕,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 0.03%。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 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且存续期即将届满,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 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后续公司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进行相关资产清算及权益分配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53348d53-7c1e-4e25-8f6d-30c5deb9ffcf.PDF ─────────┬──────────────────────────────────────────────── 2026-05-20 20:24│光线传媒(300251):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 ─────────┴────────────────────────────────────────────────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 部出售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年 4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0年 5月 15日召开 2020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月 29日、2020年 5月 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0 年 10 月 29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云鼎 19 号单一资金信托”以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3,609,83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12%,成交均价为人民币 12.75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46,017,860.2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10月 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0-069)。 2021年 10月 28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0月 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 期为 2020年 10月 29日至2025年 10月 28日。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展期至 2026年 10月 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 3,609,830股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全部出售完毕,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 0.12%。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公 司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后续公司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进行相关资产清算及收益分配 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5277fd81-e689-4c46-84a6-952f5179492e.PDF ─────────┬──────────────────────────────────────────────── 2026-05-13 19:04│光线传媒(300251):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股东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1.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杨浦区杭州路 741号 14幢 149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 5月 12日 权益变动过程 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近期根据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300股,占北京光线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0044%, 其持股比例从 6.000041%变为 5.999997%,权益变动触及 1% 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 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股票简称 光线传媒 股票代码 300251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1,300 0.000044 合 计 1,300 0.000044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76,016,506 6.000041 176,015,206 5.99999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6,016,506 6.000041 176,015,206 5.99999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是√ 否□ 的承诺、意向、计划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上海汉涛信 息咨询有限公司本次变动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 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是□ 否√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 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6.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30197413-ac55-4f70-868b-bbd21fcade46.PDF ─────────┬──────────────────────────────────────────────── 2026-05-13 19:04│光线传媒(30025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 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2日在符合条件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开发布了《关于 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 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3日下午15:00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58号楼光线中心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会议由贵公 司董事长王长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 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合计1,838人,代表股份1,137,793,009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850%。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133,673,4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379%;反对3,610,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173%;弃权509,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48 %。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1,133,415,6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153%;反对3,829,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366%;弃权547,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81 %。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133,724,2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424%;反对3,534,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107%;弃权534,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69 %。 (四)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1,133,165,4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5933%;反对3,982,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500% ;弃权645,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67%。 (五)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1,133,113,28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5887%;反对4,045,9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556%;弃权63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57 %。 (六)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133,638,1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348%;反对3,548,1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118%;弃权606,7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33 %。 (七)表决通过了《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同意1,133,440,2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174%;反对3,798,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339%;弃权553,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87 %。 (八)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133,210,0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5972%;反对3,927,96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452%;弃权65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76 %。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第3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1-2项、第4-8项议案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1f450239-34c2-4ba4-97db-00d969461238.PDF ─────────┬──────────────────────────────────────────────── 2026-05-13 19:04│光线传媒(30025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于 2026年 5月 13日 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方 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王长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 了本次会议。 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3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3日 9:15-15:00。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38人,代表股份1,137,793,0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8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097,175,2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0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34人,代表股份40,617,7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4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36 人,代表股份 40,656,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38,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34 人,代表股份 40,617,7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46%。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3,673,4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79%;反对 3,6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173%;弃权 50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36,8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673%;反对 3,61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00%;弃权 50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27%。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3,415,6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53%;反对 3,8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366%;弃权 54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 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279,0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332%;反对 3,82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97%;弃权 54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71%。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3,724,2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24%;反对 3,53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107%;弃权 53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 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87,6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922%;反对 3,5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41%;弃权 53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37%。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3,165,4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33%;反对 3,98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500%;弃权 64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 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028,8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178%;反对 3,98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8%;弃权 64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74%。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3,113,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87%;反对 4,045,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556%;弃权 63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 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976,6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896%;反对 4,045,9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5%;弃权 63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89%。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6.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3,638,1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48%;反对 3,548,1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118%;弃权 606,7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 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01,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806%;反对 3,548,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71%;弃权 606,7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23%。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7. 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3,440,2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74%;反对 3,79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339%;弃权 55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 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303,6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937%;反对 3,79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39%;弃权 55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24%。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8.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3,210,0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72%;反对 3,927,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452%;弃权 6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 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073,4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276%;反对 3,927,9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14%;弃权 6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11%。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张莹、徐明 3. 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9f704e0f-2735-472d-83b4-64eb131261b7.PDF ─────────┬──────────────────────────────────────────────── 2026-04-22 00:31│光线传媒(300251):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光线传媒(300251):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b78d4c6-dd36-4344-a578-758a13329ffc.PDF ─────────┬──────────────────────────────────────────────── 2026-04-21 20:40│光线传媒(30025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光线传媒(30025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17df79f7-f73c-4e86-b133-b89473410786.PDF ─────────┬──────────────────────────────────────────────── 2026-04-21 20:39│光线传媒(30025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3日(周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3 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6. 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6日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 158号楼光线中心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 22日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以及各专项报告或公告。 特别提示: 1.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 计票并披露。 2. 议案 3.00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权登记日持股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 证、股权登记日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 股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 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 、股权登记日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 认(如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信函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 158号楼光线中心 4层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100012。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3 日 10:00-12:00,13:30-14:59;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 须在 2026年 5月 12日 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 158号楼光线中心公司会议室。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 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侯俊、徐楠楠 电 话:010-87989618 传 真:010-87989699 电子邮箱:ir@ewang.com 6.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 .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132f64c4-8a3e-4d3e-a4f7-1a91c4e1925b.PDF ─────────┬──────────────────────────────────────────────── 2026-04-21 20:39│光线传媒(30025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莹)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于莹,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1969年出生,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本人曾任山东省建材非金属工贸总公司 职员,中国工商银行山东信托投资股份公司职员,山东省齐鲁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证券营业部部门经理、理财中心总经理助理,齐鲁证 券北京朝外大街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中泰证券北京中关村大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中泰证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君正集 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 二、本人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分别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至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 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相关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此基础上对无需本人回避表决 的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未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3次股东大会,分别为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 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六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组织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 薪酬情况及本年度薪酬计划、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相关的授予价格调整、归属条件成就等事项进行了 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年度及各季度报 告财务信息、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 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 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议,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沟通情况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履行职责。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中,就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事项、重要事项沟通、审计结论等内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交流和研讨;同时,通过审阅公司 内部审计部门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及相关内审工作报告,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执行情况,推动内控体系持续优化与有效落 地,积极助推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内部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专业作用的发挥,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 完善公司治理效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投资者热线电话、电子邮箱、互动易平台等多元渠道,与中小投资者开展常态化沟通,广泛听取并收集各类 意见与建议,并及时向本人进行反馈与沟通。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通过出席股东大会、查阅投资者沟通记录等多种方式 ,认真听取股东意见和建议,充分掌握中小投资者的关注重点与合理诉求。在此基础上,本人依法依规独立履职,对公司重大决策及 经营管理进行审慎监督,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保障全体股东共同利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各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现场考察等方式开展工作,满足累计现场 工作时间达15个工作日的要求。履职过程中,本人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执行成效、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持续关注公司 生产经营与信息披露工作。同时,密切关注宏观环境与行业市场变化对公司发展的影响,及时留意媒体相关报道。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始终保持与本人的顺畅沟通,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确保本人能够及时知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本 人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各项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经营发 展的正常需要,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董事 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等 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的相关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等事项,使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重要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能够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为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意见真 实合法、依据充分,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 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具备独立进行审计工作的能力,拟签字 注册会计师及拟安排独立复核人员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 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董事的补选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时,本人在对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事项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积极参与董事会 审议相关议案,同意相关人员的提名及补选。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分别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既定的薪酬政策,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 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相关的授予价格调整、归属条件成就等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核及 决策程序,第二个归属期股份归属工作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严格遵循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本人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坚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判断 与监督作用。同时,本人认真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职责,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规范化运行,有效维护公司及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保持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态度,严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与要求,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应有作用,确保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全力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于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28383fb-de4b-43b9-a961-8b316ea9f02d.PDF ─────────┬──────────────────────────────────────────────── 2026-04-21 20:39│光线传媒(30025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雪春)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王雪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本人曾任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8月至2018年8月) ,北京博华百校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佳文映画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总会计 师,湖北佳文映画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 二、本人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分别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至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 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相关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此基础上对无需本人回避表决 的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未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3次股东大会,分别为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 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六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组织召开了提名委员会会议,就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进行了 认真审议,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年度及各季度报 告财务信息、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 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了战略委员会会议,就公司购买资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切实履行了战 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 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议,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沟通情况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履行职责。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中,就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事项、重要事项沟通、审计结论等内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交流和研讨;同时,通过审阅公司 内部审计部门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及相关内审工作报告,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执行情况,推动内控体系持续优化与有效落 地,积极助推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内部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专业作用的发挥,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 完善公司治理效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投资者热线电话、电子邮箱、互动易平台等多元渠道,与中小投资者开展常态化沟通,广泛听取并收集各类 意见与建议,并及时向本人进行反馈与沟通。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通过出席股东大会、查阅投资者沟通记录等多种方式 ,认真听取股东意见和建议,充分掌握中小投资者的关注重点与合理诉求。在此基础上,本人依法依规独立履职,对公司重大决策及 经营管理进行审慎监督,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保障全体股东共同利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各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现场考察等方式开展工作,满足累计现场 工作时间达15个工作日的要求。履职过程中,本人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执行成效、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持续关注公司 生产经营与信息披露工作。同时,密切关注宏观环境与行业市场变化对公司发展的影响,及时留意媒体相关报道。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始终保持与本人的顺畅沟通,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确保本人能够及时知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本 人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各项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经营发 展的正常需要,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董事 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等 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的相关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等事项,使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重要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能够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为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意见真 实合法、依据充分,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 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具备独立进行审计工作的能力,拟签字 注册会计师及拟安排独立复核人员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 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董事的补选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时,本人在对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事项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对 其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了审查,积极参与相关会议,同意相关人员的提名及补选。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分别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既定的薪酬政策,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 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相关的授予价格调整、归属条件成就等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核及 决策程序,第二个归属期股份归属工作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严格遵循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本人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坚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判断 与监督作用。同时,本人认真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职责,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规范化运行,有效维护公司及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保持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态度,严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与要求,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应有作用,确保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全力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雪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4fb44f9-6cc2-43ae-9b1d-1e6f1420d9fd.PDF ─────────┬──────────────────────────────────────────────── 2026-04-21 20:39│光线传媒(30025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有效调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领取津贴的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非独 立董事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四条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 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二章 薪酬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第六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 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公司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 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七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九条 公司人力行政部和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结构、标准和支付 第十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十一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 (一)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实际经营情况、个人履职情况及绩效目标完成情 况等进行综合考评,并据此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 第十二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与市场变化等情况制定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由公司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另行确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及津贴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福利补贴的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相关安排执行。公司 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 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四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 调。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及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二)通货膨胀水平; (三)公司经营情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六)其他应调整薪酬水平的情况。 第十八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作为对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五章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与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141af086-ef82-4191-9819-06bb5735a12f.PDF ─────────┬──────────────────────────────────────────────── 2026-04-21 20:39│光线传媒(300251):公司章程 ─────────┴──────────────────────────────────────────────── 光线传媒(300251):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a4983db-4c03-48aa-b2d4-e468f082d8d5.PDF ─────────┬──────────────────────────────────────────────── 2026-04-21 20:37│光线传媒(30025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光线传媒(30025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ed32af9-ee3b-47ea-bec7-2e91c6e13bdc.PDF ─────────┬──────────────────────────────────────────────── 2026-04-21 20:37│光线传媒(300251):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补选王牮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王牮女士的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时为止。 王牮的女士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经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03296d8-cfc9-4c4d-9e9c-2d2f556147b6.PDF ─────────┬──────────────────────────────────────────────── 2026-04-21 20:37│光线传媒(300251):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公司对信永中和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质量管理水平 (一)意见分歧的解决 信永中和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 歧时,需要履行内核会程序。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内核会意见中。审计项目组就专业意见分歧解决的落实情况记录于审计工作 底稿中,经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复核确认。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就公司的所有 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二)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及事务所层面的项目质量复核。审计项目 组内部复核即在项目组范围内,由项目负责合伙人承担项目组内三级复核责任,负责经理及负有复核职责的其他项目组成员对审计项 目执行项目组内一级和二级复核安排;事务所统一安排复核合伙人在事务所层面执行项目质量复核。 (三)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信永中和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 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 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信永中和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说明 (一)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 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内部控制、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 交易等。信永中和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时 间要求。 (二)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信永中和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服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 伙人、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信永中和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 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审计工作团队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执 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三)报告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 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信永中和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认为信永中和的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等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信永中和在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切实履行了审计 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c054b5d-0e0e-4c1e-b29a-b5a160133f11.PDF ─────────┬──────────────────────────────────────────────── 2026-04-21 20:37│光线传媒(300251):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光线传媒(300251):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12c75164-65aa-477c-a96e-97bf5732fb6e.PDF ─────────┬──────────────────────────────────────────────── 2026-04-21 20:37│光线传媒(30025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2 专项说明(续)XYZH/2026BJAA4B0221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ea5924d6-d4fc-4de8-bb9f-4d8c7a86b496.PDF ─────────┬──────────────────────────────────────────────── 2026-04-21 20:37│光线传媒(30025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 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于2012年 3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 务所以及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之一,具有近 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 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 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诚信记录和相关信息后,认 为信永中和具备审计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 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 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信永中和认为公司于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工作安排、审计 风险分析及应对、舞弊风险沟通、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 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审计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年 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年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就审计工作安排、预审发现的主要问题、关键审计事项、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的变化、 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等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2026年 4月 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 2025年度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部治 理文件规定,切实履行专业委员会监督职能,审计期间与审计团队保持顺畅沟通,重点关注收入确认政策、商誉减值测试、关联交易 公允性等关键领域,督促其严格遵循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审计过程中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和独立性,审计报告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 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完整、清晰、及时,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7c9453e-944a-425d-9a69-694408ec8b35.PDF ─────────┬──────────────────────────────────────────────── 2026-04-21 20:37│光线传媒(30025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光线传媒(30025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ed274b91-53fe-4e97-81a4-6c730d4ea7d1.PDF ─────────┬──────────────────────────────────────────────── 2026-04-21 20:37│光线传媒(300251):关于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北京光线传 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1. 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财务状况稳健、货币资金充裕,为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配置结构,同时,基于对公司的参股公司 Maoyan Ente rtainment(1896.HK,以下简称“猫眼娱乐”)发展前景的认可,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 202 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港股通在二级市场买入猫眼娱乐的股票,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3,854.75万元,成交数量为 5,905,000股;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本次证券投资的期末市值为人民币 3,677.61万元。猫眼娱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其 采用权益法核算,该证券投资行为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公司与参股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发挥双方产业协同效应,提升资源整合效率与 长期投资价值,契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 审批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王长田先生、李晓萍女士同时为猫眼娱乐的董事,且猫眼娱乐为公司子公司香港影业国际有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 人王长田先生控制的公司Vibrant Wide Limited共同投资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猫眼娱乐 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本次证券投资金额未达到 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5%,且期间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未达到 2024年度经 审计净资产的 10%,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控制风险,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规则要 求,制定了《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内部管理与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出了详细规定。 公司 2025 年度证券投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未发生违反相关规 定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bd5da0f-203b-42bf-afac-404a74718082.PDF ─────────┬──────────────────────────────────────────────── 2026-04-21 20:37│光线传媒(300251):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 ─────────┴──────────────────────────────────────────────── 一、交易概述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持有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虹科技”,股票代码:68 8039)8,843,520股股票,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为 8.00%。 2026年 4月 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出售公司所持 有的当虹科技股票不超过其总股本的 4.00%,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时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等,授权期限为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此期间内,若当虹科技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公司拟出售股票的 数量将相应调整。 鉴于证券市场股价波动无法预测,公司本次拟出售股票资产的交易金额及产生的利润尚不能确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预计本次交易可能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标的资产概况 标的资产:公司持有的当虹科技的股票 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 冻结等司法措施。 2. 当虹科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众创路 309号 13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 110,601,424元 成立日期:2010年 5月 12日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 机器人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研 发;机械设备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通信设备制造;安防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 信息安全设备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 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职业中介活动; 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查询,当虹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历史沿革 2016 年 1月,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6,150 万元向当虹科技投资,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其当时 14.50%的股权。此后, 当虹科技获得除公司外其他股东注资,公司对其持股比例由 14.50%稀释至当时的 12.53%。 2018年 11月,公司与财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 2.00%的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当时当虹科技 10.53% 的股权。 当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于 2019年 12月 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后,当虹科技总股本为 80,000,0 00股,公司持有其 6,316,800股股票,占其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 7.90%。 2023 年 6 月,当虹科技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总股本为 111,916,907股,公司持有其 8,843,520股股票,占其当时总 股本的比例为 7.90%。 2025年 7月,当虹科技办理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1,315,483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当虹科技总股本为 110,6 01,424股,公司持有其 8,843,520股股票,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为 8.00%。 近三年公司未交易过当虹科技股票。 4. 当虹科技前十大股东情况(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1 杭州虹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634,876 15.94 2 大连虹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063,680 11.81 3 杭州虹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852,960 11.62 4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8,843,520 8.00 5 孙慧明 2,229,999 2.02 6 谢世煌 1,728,516 1.56 7 葛飞宇 1,651,100 1.49 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 1,570,151 1.42 券投资基金 9 平安基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770,000 0.70 个险分红-平安人寿-平安基金权益委托投资 2号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 1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鹰核心资源混合型证 737,075 0.67 券投资基金 5. 当虹科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11,463,996.76 负债总额 460,904,607.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054,999,085.03 应收款项总额 323,009,436.80 项目 2025 年 1-12 月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21,838,349.57 营业利润 -117,332,552.8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1,311,666.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977,026.15 当虹科技 2025年度非经常损益为人民币 14,720,087.4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6,03 1,754.01元。 6. 当虹科技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不适用。 三、拟出售股票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择机出售持有的优质股票资产有利于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及股东价值最大化,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具体收益受实际出售股数和出售价格影响,公司将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投资收益进行会计处理,实际影响以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最终数据为准。 本次拟出售股票资产事项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95bc2d90-d5fc-4ac5-beef-56ace0fd245d.PDF ─────────┬──────────────────────────────────────────────── 2026-04-21 20:37│光线传媒(30025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9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变更原因 2025年 12月 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其中“关于非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 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基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 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 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 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d3e82340-23c3-4372-9995-5850d1f05253.PDF ─────────┬──────────────────────────────────────────────── 2026-04-21 20:37│光线传媒(300251):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 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方案制定及实施程序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 1. 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 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及董事津贴; 3. 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 9.6万元。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实际经营情况、个人履职情况及绩效目标完成情 况等进行综合考评,并据此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 四、其他规定 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及津贴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福利补贴的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相关安排执行。公司将按照 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及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 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 公司可考虑同行业及所在地区薪酬水平、通货膨胀水平、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个人岗位调整或职 务变化等因素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调整。 4.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作为对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5. 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93eed2e-7a7c-4ca9-84c8-9df769daed93.PDF ─────────┬──────────────────────────────────────────────── 2026-04-21 20:37│光线传媒(300251):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 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要求,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质 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4)。现将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深耕主业赛道,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坚守“内容为王”的核心战略,聚焦影视主业,全力推进内容创作提质,构建高质量内容供给体系。凭借在影视行业多年的 深耕与布局,公司已构建起较为成熟、完善的业务运营体系,具备充足的资金保障、丰富的内容矩阵与优质的人才梯队,核心竞争优 势显著。 当前行业发展处于机遇与挑战交织的阶段,公司主动作为、积极进取,聚焦各业务板块深耕细作,持续推进转型发展工作。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39,915,135.02元,同比大幅增长 154.80%;取得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72,149,337.87 元,同比大幅增长 472.62%;取得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598,214,741.80 元,同比大幅增长 554 .6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34,555,758.47元,同比大幅增长 677.71%。 2025年度,公司出品、发行或协助推广的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独一无二》《花漾少女杀人事件》《东极岛》《非人哉:限 时玩家》《三国的星空第一部》《鬼灭之刃:无限城篇 第一章 猗窝座再袭》等影片上映。报告期内,公司动画电影业务亮点突出, 为公司 IP长效运营、系列化开发及后续商业化拓展巩固了市场基础,彰显了公司在动画内容创作、工业化制作及产业化运营方面的 深厚积淀、品牌影响力与核心竞争力,有效提升了公司影视业务整体收益水平。 在提升内容质量的同时,公司亦同步推进经营质量升级:着力优化业务布局,聚焦影视核心业务,大力拓展 IP衍生业务,形成 “内容+衍生”的多元化经营格局,降低单一业务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强化各业务板块协同联动,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经营效益; 加强财务管控,坚持稳健经营理念,优化资金配置,为业务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注重合规管理,完善审查机制,规范经营行为, 筑牢经营发展底线。 公司电影业务的亮眼表现以及衍生业务的协同发力为公司 2025年度经营业绩的大幅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撑,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 持续巩固。公司将紧扣战略转型方向,持续聚焦核心主业,践行文化企业责任,保障优质内容供给;加速 IP的工业化、系列化,拓 展衍生业务边界;推进“小公司、大 IP”组织变革,实现内容创作与商业运营专业化分工;落实版权保护、艺人管理等行业规范, 树立合规标杆,全面夯实并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注重长期回报,切实回馈股东 作为行业龙头公司之一,公司注重对投资者的长期回报,牢固树立与全体股东共享企业发展成果的理念,严格执行《公司章程》 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政策要求,持续构建科学、稳定、透明的分红机制,以稳定可持续的利润分配积极回馈广大股东 ,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025 年内,公司已顺利完成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 584,746,928.80元,占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200.24%,分红力度持续保持较高水平。自上市以来,公司始终坚持常态化、规范化 的分红政策,每年均进行利润分配,累计现金分红总额超 30 亿元,占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额的比例超过 50%,在行 业内处于较高水平,充分展现了公司稳定的盈利能力、充裕的现金流以及持续稳定的回报能力,以实际行动真诚回馈所有股东。 公司将努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制定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尤其是长期价值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以优异的 经营业绩与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的健康发展。 三、强化公司治理,保障规范运行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坚持规范运作导向,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 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规范高效运作,确保公司治理机制科学完备、平稳有效运行。 2025年内,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要求,陆续制定了《公司证券投资 管理制度》《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顺利完成取消监事会以及由审计委员会衔接等相关工作,并同步 对公司内部多项制度进行系统性修订,废止部分不再适用的制度。公司通过持续优化治理架构、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不断提升治理水平,为公司规范、高效、稳健运行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公司将继续提升治理效能,完善内控体系,推进可持续发展工作的深度融合,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四、强化投关管理,增强价值传递 公司严格遵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信息披露基本原则,秉持以投资者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构建多渠道、全方位 的投资者沟通体系,通过完善制度流程、提升沟通效能,深化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传递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切实做好投资者保护与 价值回馈工作。公司通过投资者热线、邮件沟通、互动平台交流、投资者交流会、业绩说明会等多元渠道,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搭 建高效的投资者沟通桥梁,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解答各类疑问,保障投资者知情权,提升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与及时性,帮助投资者 了解公司价值;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传递公司发展理念,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发展的信心;全面落实股东会网络投票制 度,为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便捷、高效的途径,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决策参与权与话语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以合规经营为底线,秉持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全面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年内继续维持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评级最高等级 “A”。 公司始终将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作为长期的工作目标,将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市场沟通,增强公司价值认可度。 公司将多措并举、持续推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坚持规范治理与主业深耕并重,不断夯实发展基础、增强核心竞争优 势,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与义务,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着力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发展质量,助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 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60f0ae7-8ee4-4958-a2d9-0ad952fbd483.PDF ─────────┬──────────────────────────────────────────────── 2026-04-21 20:37│光线传媒(30025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 3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超过 700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亿元。2024年 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家,收费总额 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2025 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二审诉讼程序中)、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 审诉讼程序中)、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结案)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 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21次、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1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海啸先生,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需如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 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佩佩女士,201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 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 5家。 2. 诚信记录 近三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近三年,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海啸先生、孙佩佩女士因在执行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项目时存在部分程 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于 2026年1月 30日被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给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 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 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11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万元,合计为136万元,与 2024年 度持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和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 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诚信记录和相关信息后,认 为信永中和具备审计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召开会议,同意续聘信永中 和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b7b87c8-a6ef-499a-8733-3be2c37dd806.PDF ─────────┬──────────────────────────────────────────────── 2026-04-21 20:37│光线传媒(300251):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光线传媒(300251):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8025f40-2fab-4653-a822-4d78865d57e6.PDF ─────────┬──────────────────────────────────────────────── 2026-04-21 20:37│光线传媒(30025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光线传媒(30025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ec762ae-0014-43b4-8dab-906b666c1434.PDF ─────────┬──────────────────────────────────────────────── 2026-04-21 20:37│光线传媒(300251):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光线传媒(300251):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503cb61-226a-4637-b909-efe96deea75c.PDF ─────────┬──────────────────────────────────────────────── 2026-04-21 20:36│光线传媒(30025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光线传媒(30025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751b31f-3925-44b2-bf5b-b27cc3e66d95.PDF ─────────┬──────────────────────────────────────────────── 2026-04-21 20:36│光线传媒(300251):2025年年度报告 ─────────┴──────────────────────────────────────────────── 光线传媒(30025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4f2d3688-ae88-40e2-9569-98d7cb543402.PDF ─────────┬──────────────────────────────────────────────── 2026-04-21 20:36│光线传媒(30025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光线传媒(30025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66b6d469-a874-45bc-87a7-f3bda051e4fe.PDF ─────────┬──────────────────────────────────────────────── 2026-04-21 20:36│光线传媒(30025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光线传媒(30025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d42eaa7-0b4a-4fa8-a6a3-7339da02e75e.PDF ─────────┬──────────────────────────────────────────────── 2026-04-21 20:35│光线传媒(30025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光线传媒(30025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dd62308-6e4e-46e7-b2f7-0ad17b834564.PDF ─────────┬──────────────────────────────────────────────── 2026-04-21 20:35│光线传媒(30025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最大限度发挥公司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收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授 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1. 投资目的: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 会对公司正常的资金使用安排造成不利影响。 2.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 投资方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 品。 4.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 资金来源:公司(含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 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授权董事长及财务负责人在获批额度范围内根据财务部门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的分析以及对理财产品的分析签署相关 协议及合同文件并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的理财产品购买事宜,并及时跟踪,一旦发现不利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公司审计委员 会、独立董事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以自有资金选择风险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有利于提 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 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9da44b85-cd3c-4eab-a2a1-81bb921ca88c.PDF ─────────┬──────────────────────────────────────────────── 2026-04-21 20:34│光线传媒(30025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梅) ─────────┴──────────────────────────────────────────────── 光线传媒(30025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梅)。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05895fd-021b-4964-9ca4-0d670af22320.PDF ─────────┬──────────────────────────────────────────────── 2026-04-21 20:34│光线传媒(300251):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光线传媒(300251):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e8ec2330-507d-4288-b4c2-8bdea880e482.PDF ─────────┬──────────────────────────────────────────────── 2026-04-14 20:46│光线传媒(300251):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76,016,50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00004%)的股东上海汉涛信 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汉涛”)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 87,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99633%)。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二)上海汉涛持有公司股份 176,016,5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0000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 减持原因:上海汉涛自身业务安排及需要。 2. 减持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 3. 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87,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99633%)。其中,采 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29,335,800股,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58,564,200股。减持期间,如公司发生送红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或注销回购股份等导致总股本变动事项的,上海汉涛拟减持的比例不变,减持数量将根据公司总股本 的变动相应调整。 4.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5 月11日至 2026年 8月 10日。 5.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6. 减持价格:具体减持价格将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海汉涛此前未就持股意向等作出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有关持股意向不一致的情形。 (三)上海汉涛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上海汉涛可能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海汉涛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一)股东上海汉涛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0af48d1a-6a57-422a-be7b-684537732e64.PDF ─────────┬──────────────────────────────────────────────── 2026-04-14 20:46│光线传媒(300251):董事离任公告 ─────────┴──────────────────────────────────────────────── 一、董事离任情况 1.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陶融融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 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陶融融女士的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 会之日起生效。 2.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陶融融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后公司将按照法定 程序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事宜。陶融融女士已按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做好工作交接。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陶融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公司及董事会对陶融融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备查文件 1. 陶融融女士的辞职报告;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3b9e2df9-1bfa-4814-97ad-5781a50ead15.PDF ─────────┬──────────────────────────────────────────────── 2026-03-26 20:18│光线传媒(300251):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光线传媒(300251):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2749d482-152f-49ad-b345-10babaa791df.PDF ─────────┬──────────────────────────────────────────────── 2026-03-26 20:18│光线传媒(30025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光线传媒(30025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7ffb94ec-8e02-4ccc-9dc6-3c86f4ef2325.PDF ─────────┬──────────────────────────────────────────────── 2026-03-05 18:22│光线传媒(300251):关于变更办公地址及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公告 ─────────┴────────────────────────────────────────────────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的新办公大楼已顺利装修完成,将进一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为公司 持续稳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公司已于近日搬迁至新址,办公地址及相关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为保证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渠道畅通, 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 158号楼 号院 3号楼 3层 光线中心 投资者联系电话 010-64516451 010-87989618 传真号码 010-84222188 010-87989699 邮政编码 100013 100012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官网、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上述变更后的信息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公司董事会秘 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亦同步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知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5/1b4567b8-5845-4d29-b8ff-543785771584.PDF ─────────┬──────────────────────────────────────────────── 2026-02-24 18:40│光线传媒(300251):关于电影《惊蛰无声》票房的公告 ─────────┴────────────────────────────────────────────────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子公司参与的影片《惊蛰无声》(以下简称“该影片”)已于 2026 年 2月 17 日起在中国大陆地区公映。据国家电影专资办数据显示,截至 2026年 2月 23日 24时,该影片在中国大陆地区上映 7天,累计 票房收入(含服务费)约为人民币 8.67亿元(最终结算数据可能存在误差),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营 业收入的 50%。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发布此公告。 截至 2026 年 2 月 23 日,公司来源于该影片的营业收入区间约为人民币 520万元至人民币 660万元(最终结算数据可能存在 误差)。目前,该影片正在热映中,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最终票房收入以中国大陆地区各电影院线正式确认的结算单为准;同时,该影 片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版权销售收入及海外地区的发行收入等尚未结算。该影片的票房收入等营业收入与公司实际可确认的营业收入( 包括但不限于影片于院线、影院上映后按确认的票房收入及相应的分账方法所计算的收入及其他收入)可能会存在差异。特此提醒广 大投资者关注上述风险。 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刊 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4/18b37da2-f450-43a7-958c-3f0d4483e890.PDF ─────────┬──────────────────────────────────────────────── 2026-02-24 18:40│光线传媒(300251):关于电影《飞驰人生3》票房的公告 ─────────┴──────────────────────────────────────────────── 光线传媒(300251):关于电影《飞驰人生3》票房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4/ff202b0b-1796-4586-9349-e2d21dcccab7.PDF ─────────┬──────────────────────────────────────────────── 2026-02-12 18:36│光线传媒(300251):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光线传媒(300251):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e174acb3-5be7-4a20-8d4e-9f21f59733a3.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2│光线传媒: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2/1225141607.PDF ─────────┬──────────────────────────────────────────────── 2026-04-22│光线传媒: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2/1225141616.PDF ─────────┬──────────────────────────────────────────────── 2025-10-29│光线传媒: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6375.PDF ─────────┬──────────────────────────────────────────────── 2025-08-27│光线传媒: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85616.PDF ─────────┬──────────────────────────────────────────────── 2025-04-22│光线传媒: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95051.PDF ─────────┬──────────────────────────────────────────────── 2025-04-22│光线传媒: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95045.PDF ─────────┬──────────────────────────────────────────────── 2024-10-30│光线传媒: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60249.PDF ─────────┬──────────────────────────────────────────────── 2024-08-29│光线传媒: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31351.PDF ─────────┬──────────────────────────────────────────────── 2024-04-20│光线传媒: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0/121970285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www.gubit.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