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51 光线传媒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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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光线传媒(300251):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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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
一、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17,812,097.9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54,329,958.44元。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90,134,027.9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422,252,038.36元,提取盈余公积人民币49,013,402.79元,减去2023年度派发
的2022年度普通股股利人民币145,694,042.85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人民币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为人民币1,717,678,620.66元。
作为行业龙头公司之一,公司对未来的长期、稳健发展充满信心。为回报股东,兼顾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与股东共享公司发
展成果,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政策,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
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2,913,880,857股为基数(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0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203,971,659.99元,剩
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经营发展。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金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等的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等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
营发展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在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44772506-e88e-4b8f-9e1a-a9b90993d2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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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光线传媒(300251):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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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传媒(300251):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ed5e090f-4049-4eb0-a3c1-e52a5e53c9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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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光线传媒(300251):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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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独
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
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基于此,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d76fa0fc-18b2-4656-8215-46d953928b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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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光线传媒(300251):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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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传媒(300251):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309e35f2-c319-4556-8111-777225b6c6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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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光线传媒(300251):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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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传媒(300251):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a3463db7-4ac2-4d19-a499-b9ccb7ecd1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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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光线传媒(300251):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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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持有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虹科技”,股票代码:68
8039)股票 8,843,520 股,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为 7.90%。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为提高资产运营效
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促进公司股东价值最大化,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出售公司所持
有的当虹科技股票不超过其总股本的 3.00%,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时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等,授权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此期间内,若当虹科技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公司拟出售股票的
数量将相应调整。
鉴于证券市场股价波动无法预测,公司本次拟出售股票资产的交易金额及产生的利润尚不能确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预计本次交易不会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如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公司将另行召开股
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标的资产概况
标的资产:公司持有的当虹科技的股票
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
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 当虹科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斗门路 3 号天堂软件园 E 幢 16 层 A 座
法定代表人:孙彦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 111,916,907 元
成立日期:2010 年 5 月 12 日
主营业务:当虹科技深耕大视频领域,聚焦传媒文化、泛安全、智能网联汽车三大方向,提供智能视频解决方案和视频云服务。
经查询,当虹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当虹科技前十大股东情况(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1 杭州虹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634,876 15.76
2 大连虹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063,680 11.67
3 杭州虹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696,160 11.34
4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8,843,520 7.90
5 孙慧明 5,399,999 4.83
6 葛飞宇 1,700,300 1.52
7 杭州湖畔山南常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52,500 1.21
8 浙江华数传媒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326,737 1.19
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鹰科技创新股票型 1,070,033 0.96
证券投资基金
10 张晓冰 1,012,202 0.90
4. 当虹科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25,034,419.55 1,673,544,889.44
负债总额 251,720,501.30 332,856,182.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364,517,631.72 1,334,462,034.26
利润表项目 2022 年 1-12 月 2023 年 1-9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31,441,118.78 214,067,175.77
营业利润 -114,242,789.25 -115,792,289.0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8,588,256.94 -96,157,540.31
现金流量表项目 2022 年 1-12 月 2023 年 1-9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893,330.61 -101,969,930.94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当虹科技《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拟出售股票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择机出售持有的优质股票资产有利于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及股东价值最大化,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具体收益受实际出售股数和出售价格影响,公司将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投资收益进行会计处理,实际影响以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最终数据为准。
本次拟出售股票资产事项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出售股票的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9521ad1e-5329-463c-9eb7-fde15dff5c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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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光线传媒(30025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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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对公司规
范运作、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现就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监事会会议,分别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至第十五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内容
号
1 2023年3月20 第五届监事会 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日 第十次会议 2.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
案》。
2 2023年4月27 第五届监事会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日 第十一次会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3 2023年8月17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日 会议 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4 2023年8月25 第五届监事会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
日 第十三次会议 案》。
5 2023年9月15 第五届监事会 1.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日 第十四次会议
6 2023年10月27 第五届监事会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日 第十五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对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2023 年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财务制度、经营状况等进行了核查,认为:2023 年度,公司财务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的关联交易履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交易遵循公平、公
允的定价原则,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4.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实施,对公司
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及运行情况。
5.公司信息披露与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投资者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和管理情况
。同时,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三、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及持续健康发展,树立公司的诚信形象,维护公
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主要工作为:
1. 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提高专业素养,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监事会工作能力和效率,促进公司的规
范运作。
2. 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继续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
、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履职情况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及时提示风险。
3. 依法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及时督促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保护公司和股东等
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6c56ddd1-a4f3-4578-8174-953134f924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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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光线传媒(300251):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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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券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对信永中和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了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1,65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续聘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
的相关意见。
二、质量管理水平
(一)意见分歧的解决
信永中和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项目组在执业过程中遇到意见分歧,根据分歧解决情况,由项目负责人按照业务
部门负责人、业务总部项目评审小组、技术总部、分管所领导的顺序,依次由有关部门或人员协调决定。信永中和明确规定,在意见
分歧得到解决之前,不得出具相关业务报告。项目合伙人和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应复核并评价项目组是否已就意见分歧事项进行适当咨
询,以及咨询得出的结论是否得到执行。项目组应就分歧事项、处理过程和最终结论形成工作底稿记录。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信永中
和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二)项目质量复核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不直接参与项目且不在项目中承担签字责任
的合伙人或其他类似职位的人员,且具备适当的胜任能力、充足的时间和权威性,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并在实施项目质量复核时
保持独立、客观、公正。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复核的范围和程序具体取决于项目的复杂程度和风险程度,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阶段、
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完成阶段。
(三)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信永中和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
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
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信永中和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信永中和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
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说明
(一)工作方案
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
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开发支出、无形资产核算、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
信永中和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信永中和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
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二)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信永中和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服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
伙人、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
信永中和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
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三)报告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
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
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信永中和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认为信永中和的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等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信永中和在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
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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