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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52(金信诺)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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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52 金信诺 更新日期:2025-12-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25 18:12 │金信诺(300252):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 ├─────────┼──────────────────────────────────────────────┤ │2025-12-22 18:07 │金信诺(30025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许立勇 │ ├─────────┼──────────────────────────────────────────────┤ │2025-12-22 18:07 │金信诺(30025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许立勇 │ ├─────────┼──────────────────────────────────────────────┤ │2025-12-22 18:07 │金信诺(300252):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公告 │ ├─────────┼──────────────────────────────────────────────┤ │2025-12-22 18:06 │金信诺(300252):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2-22 18:03 │金信诺(30025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2-19 18:04 │金信诺(300252):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2-19 18:04 │金信诺(300252):金信诺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2-12 19:10 │金信诺(300252):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12-03 20:14 │金信诺(30025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 2025-12-25 18:12│金信诺(300252):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2月 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 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供应链金融机构、综合性金融服务机构、融资租 赁公司、担保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其它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等)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保理业务 等,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22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 18 亿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 4亿元;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5亿元 。在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同类担保对象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2025年 1月 1日至 20 25年 12月 31日,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 日和2024年1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讯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讯诺”)拟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远东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为 4,440万元,融资租赁期限 2年,并与远东租赁签署了《售后回租赁合同》及 其项下相关文件。为支持深圳讯诺的业务发展,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金信诺电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电缆”)为其 前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与远东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 届满之日起满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 被担保 已审议通 本次担保 本次新 本次担保 担保余额 剩余可用 是否 方持 方最近 过的担保 前担保余 增担保 后担保余 占上市公 担保额度 关联 股比 一期资 额度 额 额度 额 司最近一 担保 例 产负债 期净资产 率 比例 深圳金 深圳讯诺 81% 91.77% 30,000.00 1690.00 4,440.00 6,130.00 2.81% 23,870.00 否 信诺高 新技术 股份有 限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深圳讯诺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军 注册资本 3,655.305778 万元人民币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金信诺 1号厂房 1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9JGJ85 成立时间 2008-08-21 营业期限 2008-08-21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模具制造;互联网销 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 产品与测试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普通货运。 通讯线缆及接插件、高频连接器及组件、低频连接器及组件、高速连接 器及组件、光纤光缆及光纤组件、光电连接器及传输器件、光电元器件 及组件、电源线及组件、综合网络线束产 品、印制线路板、汽车线束 及组件、室内分布系统、工业连接器及组件、流体连接器、无源器件、 通信器材及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生产场地另办执照)、销售(以 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及限制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关系 公司持有深圳讯诺科技有限公司 81%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截止 2024 年 12月 31 日(经审计) 截止 2025 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37,637,563.33 913,170,126.52 负债总额 512,885,541.58 837,980,889.41 净资产 24,752,021.75 75,189,237.11 项目 2024年度(经审计) 2025年 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04,572,620.03 526,493,255.27 利润总额 15,905,666.99 52,826,252.10 净利润 15,870,474.60 46,786,753.42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租人(甲方):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保证人(乙方):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赣州金信诺电缆技术有限公司 3、承租人:深圳讯诺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 甲方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 6、被担保债权本金:4,440万元整 7、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4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不超过 112.3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122,9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 56. 8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49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2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售后回租赁合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88422532-f807-4037-9d69-34fe54b3bc7a.PDF ─────────┬──────────────────────────────────────────────── 2025-12-22 18:07│金信诺(30025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许立勇 ─────────┴──────────────────────────────────────────────── 提名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许立勇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5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 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 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 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c01e6f10-3fe8-456d-bb86-32bd66ae9a47.PDF ─────────┬──────────────────────────────────────────────── 2025-12-22 18:07│金信诺(30025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许立勇 ─────────┴──────────────────────────────────────────────── 声明人许立勇作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金信诺高 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 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5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 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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