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52 金信诺 更新日期:2025-10-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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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5:54 │金信诺(30025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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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5:54 │金信诺(300252):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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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9:18 │金信诺(300252):金信诺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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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9:18 │金信诺(300252):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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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24 │金信诺(300252):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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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21:50 │金信诺(30025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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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21:50 │金信诺(30025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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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21:50 │金信诺(300252):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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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21:50 │金信诺(300252):关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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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21:50 │金信诺(300252):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5]1078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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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5:54│金信诺(30025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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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昌华先生的告知,获悉黄昌华
先生部分股份已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 质权人 解除质
名称 控股股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期 押原因
东或第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一大股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黄昌华 是 25,370,000 18.40% 3.83% 2024年 2025年 华西证券 股票质
2月 6日 9月 29 股份有限 押式回
日 公司 购部分
购回解
除质押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黄昌华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质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例 押数量 其所持 公司总 情况 情况
(股) 股份比 股本比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例 例 限售和冻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结、标记合 比例 冻结合计 比例
计数量(股) 数量(股)
黄昌华 137,890,449 20.82% 30,150,000 21.87% 4.55% 30,150,000 100% 72,692,322 67.47%
注:黄昌华先生所持股份均不存在被冻结、标记的情形,其所持限售股皆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黄昌华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其已质押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
户风险,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情
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ac63802b-82cf-4afa-95db-19704d186d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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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5:54│金信诺(300252):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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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300252):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9ebf999b-7598-4033-8ce1-5c0f3b53c2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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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9:18│金信诺(300252):金信诺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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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9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昌华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生态园 10栋 B座 27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2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66人,代表股份 181,760,4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47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37,123,09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724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65人,代表股份 44,637,3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463%。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64 人,代表股份 5,025,2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75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64 人,代表股份 5,025,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7595%。
3、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公司保
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240,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42%;反对39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173%;弃权1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05,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622%;反对39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03%;弃权1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477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104,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86%;反对 2,531,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3929%;弃权1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8,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417%;反对2,531,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808%;弃权1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477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090,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10%;反对 2,557,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4070%;弃权1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5,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671%;反对2,557,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922%;弃权1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2407%。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金智诺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公司对其债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169,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18%;反对 39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8885%;弃权 7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890%;反对39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21%;弃权7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4188%。
本项议案的关联股东已进行回避表决,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调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137,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08%;反对 4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9358%;弃权 8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25,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582%;反对4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120%;弃权8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6298%。
本项议案的关联股东已进行回避表决,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韩美云律师、王远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11a4edba-f52a-407c-a852-9cf4525330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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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9:18│金信诺(300252):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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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21-23层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诺”或“公司
”)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或“会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等
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
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
起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9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深圳金信诺高
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于 2025年 9月 18日公告了《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以下合称“会议通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方
式(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
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方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会议的召集和通知符合《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2025年 9月 29日下午 14:00,本次股东会如期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栋 B座 27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29日 9:15-9:25、9:30-11:
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29日 9: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人员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
票的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66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81,760,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706
%。
1.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37,123,0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
7243%。
2. 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65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4,637,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63%。
3. 其他人员
除公司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外,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有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保荐机构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相关人员以及本所经办律师。
(二)召集人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依法进行了表决,并当场清点投票结果,公司按照《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
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1,240,94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42%;反对 395,000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3%;弃权 1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8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505,75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6622%;反对 395,
0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603%;弃权 1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75%。
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9,104,18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86%;反对 2,531,760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29%;弃权 1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368,99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1417%;反对 2,53
1,76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3808%;弃权 1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75%。
3.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9,090,38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10%;反对 2,557,460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70%;弃权 1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355,19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8671%;反对 2,55
7,46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922%;弃权 1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07%。
4.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金智诺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公司对其债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169,44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18%;反对 396,600股,占出席会议(含
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85%;弃权 7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5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557,35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890%;反对 396,
6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921%;弃权 7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
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88%。5.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调整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 44,137,74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08%;反对 417,700股,占出席会议(含
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58%;弃权 8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8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525,65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582%;反对 417,
7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120%;弃权 8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
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98%。
本次股东会审阅的议案 1、2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4表决通
过是议案 5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议案 4、议案 5为潜在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黄昌华先生作为潜在关联交易对方,已回避表决。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经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7123ec0a-dbf2-4ac4-ac5f-d66679f864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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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24│金信诺(300252):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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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
0日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
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供应链金融机构、综合性金融服务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担保
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其它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等)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保理业务等,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2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18亿元,公司为资
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4亿元;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在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同类担保对象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担保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和2024年12月20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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