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52 金信诺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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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6:06 │金信诺(30025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金信诺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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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 16:24 │金信诺(300252):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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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6:48 │金信诺(300252):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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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 15:50 │金信诺(30025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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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6:30 │金信诺(30025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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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6 │金信诺(300252):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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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3 │金信诺(30025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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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3 │金信诺(300252):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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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2 │金信诺(300252):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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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2 │金信诺(30025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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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6:06│金信诺(30025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金信诺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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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30025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金信诺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183fd1ef-3e06-46a1-a9f3-6fe1af00ab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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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 16:24│金信诺(300252):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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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5年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12月 19日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
控股子(孙)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供应链金融机构、综合性金融
服务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其它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等)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
资业务、保理业务等,公司拟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6.80亿元;控股子(孙)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
超过 15亿元。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2026年 1月 1日至2026年 12 月 31日,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事
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和 2025 年 12 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与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为 5,0
00万元,融资租赁期限 3年,并与越秀租赁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及其项下相关文件,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金信诺电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莞金信诺”)为前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越秀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
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 黄昌华
注册资本 68,421.3953万元人民币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 50号金信诺 1号厂房 1楼、19 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36281327C
成立时间 2002-04-02
营业期限 2002-04-02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通讯线缆及接插件、高频连接器及组件、低频连接器及
组件、高速连接器及组件、光纤光缆及光纤组件、光电连接器及传输器件、
光电元器件及组件、电源线及组件、综合网络线束产品、印制线路板、汽
车线束及组件、室内分布系统、工业连接器及组件、流体连接器、无源器
件、通信器材及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生产场地另办执照)、销售
(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及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与测试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不含
专营、专控、专卖及限制项目)、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普通货运;增材
制造设备、耗材、零件、软件的技术研发、生产及销售;海洋工程专用设
备、导航、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的制造及销售。
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 东莞金信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115,453,994.16 5,401,823,403.57
负债总额 2,995,205,491.90 2,977,484,116.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190,634,198.12 2,475,072,283.52
项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 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498,691,695.89 1,488,804,390.24
利润总额 -36,640,959.32 15,117,004.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352,709.94 24,991,187.9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甲方):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保证人(乙方):东莞金信诺电子有限公司
3、承租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及主合同项下应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
而发生的费用(如租赁物取回、保管及处置费用、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交通费和通讯费等)。
6、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 5,000万元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的,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
均自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发生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甲方向承租人主张主合同项
下全部未付租金加速到期(即要求承租人立即清偿主合同项下全部未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保证期间则自甲方主张全部未付租
金加速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8、合同生效: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31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不超过 145.1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126,92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 57.
9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五、备查文件
1、东莞金信诺《保证合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8/fdc4d204-d47f-467a-8c17-10db723e58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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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6:48│金信诺(300252):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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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300252):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4/c7cf2d2d-9179-4d6d-8405-09a4d73554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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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 15:50│金信诺(30025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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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昌华先生的告知,获悉其所持有公
司的部分股份已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 质权人
名称 控股股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期
东或第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一大股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黄昌华 是 15,000,000 10.88% 2.19% 2025年 2026年 深圳市高
8月 28 9月1日 新投小额
日 贷款有限
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黄昌华先生所持股份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质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例 押数量 其所持 公司总 情况 情况
(股) 股份比 股本比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例 例 限售和冻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结、标记合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计数量(股) (股)
黄昌华 137,890,449 20.15% 41,550,000 30.13% 6.07% 41,550,000 100% 61,292,322 63.62%
注:黄昌华先生所持股份均不存在被冻结、标记的情形,其所持限售股皆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昌华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黄昌华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其已质押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
户风险,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情
况,后续将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有效控制股份质押比例,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2/462b4c75-5326-482c-a3a1-b62a9bfcdb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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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6:30│金信诺(30025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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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30025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412b3f0d-71e2-47e7-9cb7-9d0d8d7335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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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6│金信诺(300252):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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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300252):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321a5eb4-b523-432b-b632-5babd41208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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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3│金信诺(30025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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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30025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500cc821-7358-46bd-ad24-f5b13ea5e0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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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3│金信诺(300252):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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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300252):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2a5791a2-09b4-44fe-9dae-f95396f554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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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2│金信诺(300252):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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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
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工作部署,结合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
与实际经营情况,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披露
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2026年 8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现将该行动方案各项举措 2026 年半年度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
一、深耕主业赛道,坚持创新驱动,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
公司坚守通信产业主航道,重点布局数据中心、特种科工、卫星互联网等核心业务领域,面向全球客户提供全系列信号互联产品
、系统解决方案及配套技术服务。公司在射频线缆、算力铜缆及组件等细分领域,已形成技术实力与市场地位双重竞争优势;并与爱
立信、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ANDREW、广东特发信息光缆有限公司、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海内外头部客户建立深度业务合作。依托定制化前瞻研发能力与高效交付保障体系,公司持续构筑核心竞争优势,致力于打造具备国
际标准话语权的信号智能互联解决方案专家。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8,880.44 万元,同比增长 21.75%,整体销售规模稳步提升。其中一季度营收 67,382.12万元
,二季度营收 81,498.32万元,二季度营收环比一季度显著增长,业务规模持续扩张。公司海外销售收入7,359.16万美元,营收占比
达 34.03%;较上年同期外销收入 6,608.68万美元同比增长 11.36%,较去年下半年环比增长 35.50%。高速互联业务发展势头强劲,
上半年实现营收 5.58亿元,较上年同期 3.20亿元同比增长 73.94%;其中一季度营收 2.35亿元,二季度营收 3.23亿元,环比增长
37.51%。
公司坚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夯实技术核心壁垒,在全球信号互联领域实现由国产替代、自主创新向行业引领的层级跨越
。作为国内首家同时主导线缆及连接器国际标准制定的民营企业,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并发布 IEC(
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国际电工委员会)国际标准 32项、国家标准 16 项、国家军用标准 7项、行业标准
21项,标准体系覆盖同轴通信电缆、高速数据电缆、航空航天用电缆、光缆、光电混合缆、射频连接器、多通道射频连接器及组件
、对称电缆用连接器、新能源汽车电源连接器、电缆组件、线缆及光缆原材料、电缆与连接器试验方法等多技术方向。知识产权储备
持续积累,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共计拥有授权专利 696项,其中发明专利 178项、实用新型专利 479项、国防专利 17项、
外观设计专利 22项,雄厚的标准与专利积淀为公司主业持续迭代提供坚实技术支撑。
同时,公司高度重视产学研协同创新,持续搭建多元创新合作平台。公司先后与东南大学共建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与汇芯通信
共建 5G联合实验室、与赣南实验室共建先进金属材料联合实验室;联合哈尔滨工程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大学、江西理工大学
等高校构建多层次产学研合作平台,并布局建设深圳、长沙、上海多处软件集成开发平台。通过产学研深度融合,为公司推进产品化
经营、实现持续稳定的内生性增长提供坚实支撑。
二、推进全球布局,抢抓海外机遇,释放国际化发展动能
公司持续深化全球化战略布局,依托技术创新与前瞻性产业规划,持续完善海外生产及服务网络,业务覆盖欧美、巴西、东南亚
、非洲等多个国家与地区。公司实施泰国生产基地扩产扩建,美国得州制造基地落地投产,有效提升线缆组件及高速业务的海外市场
份额,加大重点大客户渗透力度,推动海外客户订单加速落地。
2026 年上半年,公司全球化运营与合规管控能力持续增强。公司顺利通过海关 AEO(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认证审
批,获评海关 AEO 高级认证企业,享受对应便利通关政策。本次认证充分印证公司在进出口合规管理、供应链风险管控方面已达到
行业领先水平,有利于提升全球供应链运行效率、降低跨境物流成本,为集团国际化业务拓展提供坚实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海外市场拓展实现重要业务突破。终端产品成功中标非洲主流运营商MTN尼日利亚 5G CPE与MiFi项目,实现在非
洲主流运营商市场的关键性突破。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项目标准推进交付,持续迭代技术水平与服务能力,助力当地 5G网络建设,
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全球通信终端领域的品牌影响力与市场竞争力。
未来,公司将持续落实全球化布局与多元化发展战略,搭建多区域协同、多市场并举的多元化出口业务矩阵,持续拓展海外业务
版图,全面提升公司在国际市场的综合竞争实力与市场占有率。
三、发挥资本效能,夯实资金保障,赋能主业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再融资工作。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同意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055号)同意,公司 2025 年度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60,119股,募集资金总额 27,773.6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 27,429.6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5月 19 日到位并完成验资,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
构、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与三方监督。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数据中心高速互连产品扩产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支撑公司高速互连核心业务产能扩张,优化公
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压力,为公司主业研发投入、产能建设及市场拓展提供坚实资金保障。2026 年上半年,公司有序推进募投项
目实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保障募集资金合规、高效投入,助力公司核心赛道业务提质增效。
四、优化信息披露,强化价值传导,护航市值管理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规范化管理,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各项监管规则,执行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舆情管理制度》等制度,对信
息披露实施全流程闭环管控,恪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原则,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广大投资者的
知情权。
公司明确由董事会秘书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统筹开展信息披露、投资者沟通等相关工作,统筹落实股东来访接待、投资者
咨询答复、已公开信息提供等投资者关系事务;指定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平台,保障全体投资者
可公平、便捷获取公司公开信息。与此同时,公司持续搭建多元化投资者沟通渠道,依托投资者专线电话、专用邮箱、现场调研等多
种载体及时回应市场关切,构建双向良性互动的投资者关系格局。
报告期内,公司将市值管理作为落实长期发展战略、维护股东利益的重要工作抓手,严格对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号——
市值管理》监管要求,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与资本市场环境,锚定主业深耕,持续夯实核心竞争力与盈利水平,筑牢公司内在价值根基
。在此基础上,公司统筹推进资本结构优化与内部资源高效配置,推动资本市场估值与公司内在价值相匹配。公司以高质量信息披露
为纽带,持续深化投资者交流,主动回应市场重点关切,增进各类投资者对公司长期发展逻辑与投资价值的认知认同,引导长期资本
赋能企业发展。
五、锚定长期发展,坚守价值导向,践行公司责任担当
面向未来,公司将持续坚守通信产业主航道,坚持创新驱动引领发展,持续夯实技术壁垒;稳步推进全球化战略落地,完善海外
产能与服务网络,持续增强全球市场综合竞争实力,以企业自身高质量发展积极回馈社会。
与此同时,公司将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经营理念,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主体责任。公司将持续健全现代公司治理体系,不断提
升治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丰富投资者沟通渠道,深化与资本市场各类主体的双向交流,充分传递公司内在价值;统筹落实股东回报
相关举措,平衡好公司长远发展与投资者合理回报,实现公司、股东与社会多方共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d2ddabaa-c4d9-4c3c-ac5b-11512e1aeb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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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2│金信诺(30025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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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6年 6月 4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号》(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解释 20 号》”),规定“关
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和“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 6月 4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将对现行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号)及其他相关配套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同步执行财政部《解释 20号》相关规定。除本次调整内容外,其余会计政策仍遵循财政部《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其他相关配套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
对于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4日之间发生的、属于《解释 20号》规范范围内的业务,公司一并按照《解释 20号》要求
调整处理。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
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 8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 20号》相关要求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合理
、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过往及当期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f9fd57ce-0975-400a-acb8-980c805df6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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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2│金信诺(300252):金信诺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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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300252):金信诺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c8499efe-a8c2-4dcb-af9f-a4fb3cf77b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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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2│金信诺(300252):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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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300252):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1c9ba3fc-0b87-4cc5-a109-04e7cfe2cd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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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2│金信诺(300252):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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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300252):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cca7e587-f901-4b6f-b60e-f25316cdbc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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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7:16│金信诺(300252):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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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300252):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c44940a1-b58a-47f8-9e5f-1bb16ac032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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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7:16│金信诺(30025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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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30025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dfce9580-ea46-4138-b2b1-5cb4ed9e7e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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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7:16│金信诺(300252):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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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6年 6月 2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登记,并采取
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
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d285ab59-22d7-4c03-8eb3-b59ef05aae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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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7:16│金信诺(300252):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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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300252):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97110f39-fb5b-49c0-a9e1-efcd8e902d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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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7:16│金信诺(30025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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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对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上市规则》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不包
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或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关
系、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
(三)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
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要求,公司设定的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6 年 8 月 4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0名激励对象授予 1,500.
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37元/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bd1a90c8-ddf2-4731-b6ed-485086bd9d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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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5:52│金信诺(300252):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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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5年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12月 19日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控
股子(孙)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供应链金融机构、综合性金融服
务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其它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等)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
业务、保理业务等,公司拟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6.80亿元;控股子(孙)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
过 15亿元。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12月 31日,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事项以
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日和 2025年 12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申请授信业务,公司全
资子公司赣州金信诺电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电缆”)、东莞金信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金信诺”)为前述授
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全部债务本金为 4,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 黄昌华
注册资本 68,421.3953万元人民币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 50号金信诺 1号厂房 1楼、19 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36281327C
成立时间 2002-04-02
营业期限 2002-04-02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通讯线缆及接插件、高频连接器及组件、低频连接器及
组件、高速连接器及组件、光纤光缆及光纤组件、光电连接器及传输器件、
光电元器件及组件、电源线及组件、综合网络线束产品、印制线路板、汽
车线束及组件、室内分布系统、工业连接器及组件、流体连接器、无源器
件、通信器材及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生产场地另办执照)、销售
(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及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与测试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不含
专营、专控、专卖及限制项目)、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普通货运;增材
制造设备、耗材、零件、软件的技术研发、生产及销售;海洋工程专用设
备、导航、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的制造及销售。
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 赣州电缆、东莞金信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截止 2025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截至 2026年 3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115,453,994.16 5,329,537,649.99
负债总额 2,995,205,491.90 3,176,567,849.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190,634,198.12 2,201,968,282.71
项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 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498,691,695.89 673,821,241.59
利润总额 -36,640,959.32 14,522,718.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352,709.94 21,127,289.4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乙方):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2、保证人(甲方):赣州金信诺电缆技术有限公司、东莞金信诺电子有限公司
3、债务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赔偿金和乙方实现债权而发生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6、担保金额:全部债务本金 4,000万元
7、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甲方同意债权期限延展的,保证期间至展
期协议或补充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8、合同生效:自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31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不超过 145.1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1271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8.03%。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五、备查文件
1、赣州电缆、东莞金信诺《保证合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d5e34a3d-0013-4604-ad2b-f6b2ec8102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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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12│金信诺(300252):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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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5年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
5年 12月 19日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控
股子(孙)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供应链金融机构、综合性金融服
务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其它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等)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
业务、保理业务等,公司拟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6.80亿元;控股子(孙)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
过 15亿元。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12月 31日,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事项以
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日和 2025年 12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授信业务,公司全资子
公司赣州金信诺电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电缆”)、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安泰诺”)为前述
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 10,5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 黄昌华
注册资本 68,421.3953万元人民币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 50号金信诺 1号厂房 1楼、19 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36281327C
成立时间 2002-04-02
营业期限 2002-04-02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通讯线缆及接插件、高频连接器及组件、低频连接器及
组件、高速连接器及组件、光纤光缆及光纤组件、光电连接器及传输器件、
光电元器件及组件、电源线及组件、综合网络线束产品、印制线路板、汽
车线束及组件、室内分布系统、工业连接器及组件、流体连接器、无源器
件、通信器材及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生产场地另办执照)、销售(以
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及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
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与测试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不含专营、专
控、专卖及限制项目)、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普通货运;增材制造设备、
耗材、零件、软件的技术研发、生产及销售;海洋工程专用设备、导航、
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的制造及销售。
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 赣州电缆、常州安泰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截止 2025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115,453,994.16 5,329,537,649.99
负债总额 2,995,205,491.90 3,176,567,849.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190,634,198.12 2,201,968,282.71
项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 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498,691,695.89 673,821,241.59
利润总额 -36,640,959.32 14,522,718.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352,709.94 21,127,289.4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2、保证人:赣州金信诺电缆技术有限公司、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
3、债务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6、担保金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0,500万元
7、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二)最高额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抵押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2、抵押人:赣州金信诺电缆技术有限公司
3、债务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抵押担保
5、抵押权行使方式和期间:
在担保责任发生后,抵押权人有权就已届清偿期的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根据法律、法规中关于普通抵押权的规定
,对抵押物行使抵押权。
就每笔主债权而言,抵押权人应在其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若该笔债权为分期清偿的,则抵押权人应在基于最后一期债权
起算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日前行使抵押权。
6、担保金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500万元在《最高额抵押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
属于《最高额抵押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
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最高额抵押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31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不超过 145.1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130,7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9.6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五、备查文件
1、赣州电缆、常州安泰诺《最高额保证合同》;
2、《最高额抵押合同》;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f0ca0889-08c3-4d6c-9a5a-96c4b5d9dc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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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6:54│金信诺(30025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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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昌华先生的告知,获悉其所持有公
司的部分股份已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 质权人
名称 控股股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期
东或第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一大股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黄昌华 是 15,150,000 10.99% 2.21% 2025年 2026年 深圳市中
7月 25 7月 16 小担小额
日 日 贷款有限
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黄昌华先生所持股份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质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例 押数量 其所持 公司总 情况 情况
(股) 股份比 股本比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例 例 限售和冻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结、标记合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计数量(股) (股)
黄昌华 137,890,449 20.15% 41,550,000 30.13% 6.07% 41,550,000 100% 61,292,322 63.62%
注:黄昌华先生所持股份均不存在被冻结、标记的情形,其所持限售股皆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昌华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黄昌华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其已质押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
户风险,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情
况,后续将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有效控制股份质押比例,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6c5f7996-524f-45fd-8842-8ddb4b7f11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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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6:54│金信诺(300252):金信诺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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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7月 17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7月 17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17日 9: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昌华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生态园 10栋 B座 27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10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33人,代表股份 183,399,8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1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37,123,1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4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31人,代表股份 46,276,6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52%。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32人,代表股份 46,276,7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31人,代表股份 46,276,6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52%。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
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3,751,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393%;反对 6,839,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7292%;弃权2,808,7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40,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
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628,6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514%;反对 6,839,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791%;弃权 2,808,7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40,9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695%。
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未参与本议案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3,763,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459%;反对 6,801,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7088%;弃权2,834,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41,1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
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640,6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773%;反对 6,801,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985%;弃权 2,834,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41,1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242%。
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未参与本议案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3,753,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403%;反对 6,812,5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7146%;弃权2,833,7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41,1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
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630,3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551%;反对 6,812,5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214%;弃权 2,833,7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41,1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235%。
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未参与本议案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王远律师、唐巧妆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96db396a-64ca-4937-945b-409fec6839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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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6:54│金信诺(300252):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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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21-23层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诺”或“公司
”)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或“会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等
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
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
起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深圳金信诺高新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称“会议通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
(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
,明确了会议的登记方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会议的召集和通知符合《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
2026年 7月 17 日下午 14:00,本次股东会如期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栋 B座 27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17 日 9:15-9:25、9:30-11
: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17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人员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
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33人,代表股份 183,399,8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113%。
1.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2名,代表股份 137,123,1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461%。
2. 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31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6,276,6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52%。
3. 其他人员
除公司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外,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有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经办律
师。
(二)召集人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依法进行了表决,并当场清点投票结果,公司按照《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
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751,793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393%;反对 6,839,270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292%;弃权 2,808,7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40,97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
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6,628,697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514%;反对 6,8
39,27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791%;弃权 2,808,7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4
0,97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695%。
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763,793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459%;反对 6,801,970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88%;弃权 2,834,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41,17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
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6,640,697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773%;反对 6,8
01,97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985%;弃权 2,834,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4
1,17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242%。
3.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753,493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403%;反对 6,812,570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46%;弃权 2,833,7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41,17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
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6,630,397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551%;反对 6,8
12,57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214%;弃权 2,833,7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4
1,17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235%。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未参与本次会议表决。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经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29275fda-7cb5-45a1-9dae-5f3c306057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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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6:20│金信诺(300252):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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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7月 9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6年 7月 13日上午 10:00 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黄昌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出席会议人员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无异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特种电缆
及组件生产项目”和“卫星通信终端及电磁兼容解决方案研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000.00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保荐人已发表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2、保荐人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8d17c05b-8284-4e59-82d6-b8a0a5e7e9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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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6:20│金信诺(300252):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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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信诺”)于2026 年 7月 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特种电缆及组件生产项目”和“卫星通信终端及电磁
兼容解决方案研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745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6.2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2,100,
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9,258,490.6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2,841,509.36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
民币85,000,000.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427,841,509.3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1月 1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0032 号),
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 6月 30日,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47,127.19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2,707.5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2,539.82万元。
具体使用项目内容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 项目状态
总额 金额 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 33,440.26 31,965.94 31,964.00 结项
产项目
2 高性能特种电缆及组件生产项 3,888.19 3,552.08 695.34 进行中
目
3 卫星通信终端及电磁兼容解决 1,781.98 1,781.98 482.19 进行中
方案研发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3,984.15 13,984.15 13,985.66 ——
合计 53,094.58 51,284.15 47,127.19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5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已将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同意在保证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2,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相关募集资金
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额度及期限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本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将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具备阶段性周期,项目实施期间将阶段性产生闲置募集资金。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有效保障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缓解经营性流动资金缺口压力,助力公司业务拓展与综合市场竞争力提升;同时能够盘活闲
置募集资金,提升资金整体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0%测算,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节约公司财务费
用 60万元/年,能够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相关承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时,公司会及时将借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7 月 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
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其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金信诺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dacb2b26-9f56-4996-b577-a6e9c0f390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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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6:20│金信诺(300252):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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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保荐人”)作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诺”、“公
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745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500万股,发行价格为 6.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2,100,00
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9,258,490.6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2,841,509.36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
民币 85,000,000.00 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427,841,509.3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月 1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0032号)
,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 6月 30日,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47,127.1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2,707.55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2,539.82万元。
具体使用项目内容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拟投入募集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 项目状态
号 总额 资金金额 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 33,440.26 31,965.94 31,964.00 结项
组件生产项目
2 高性能特种电缆及组 3,888.19 3,552.08 695.34 进行中
件生产项目
3 卫星通信终端及电磁 1,781.98 1,781.98 482.19 进行中
兼容解决方案研发项
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3,984.15 13,984.15 13,985.66 ——
合计 53,094.58 51,284.15 47,127.19 ——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5年 9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已将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同意在保证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2,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相关募集资金
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额度及期限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本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将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具备阶段性周期,项目实施期间将阶段性产生闲置募集资金。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有效保障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缓解经营性流动资金缺口压力,助力公司业务拓展与综合市场竞争力提升;同时能够盘活闲
置募集资金,提升资金整体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0%测算,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节约公司财务费
用 60万元/年,能够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相关承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时,公司会及时将借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相关审议程序
2026年 7月 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
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
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其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金信诺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c62f4799-17f4-4696-a039-92f210511b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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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5:52│金信诺(300252):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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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300252):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d2134a4f-cb13-408d-8a6d-f6a042760f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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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5:52│金信诺(30025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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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昌华先生的告知,获悉其所持有公
司的部分股份已办理质押手续。本次黄昌华先生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
名称 控股股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售股(如 为补 始日 期日 途
东或第 (股) 比例 比例 是,注明 充质
一大股 限售类 押
东及其 型)
一致行
动人
黄昌华 是 15,150,000 10.99% 2.21% 是(高管 否 2026年 办理解 深圳市中 个人资
锁定股) 7月 9日 除质押 小担小额 金需求
登记之 贷款有限
日 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黄昌华先生所持股份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例 前质押数 后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份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限售和冻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结、标记 (股)
数
量(股)
黄昌华 137,890,44 20.15% 41,550,00 56,700,00 41.12% 8.29% 56,700,00 100% 46,142,32 56.83%
9 0 0 0 2
注:黄昌华先生所持股份均不存在被冻结、标记的情形,其所持限售股皆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昌华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黄昌华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其已质押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
户风险,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情
况,后续将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有效控制股份质押比例,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3be89d43-a14c-42cb-88c6-9c220afd2a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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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5:54│金信诺(300252):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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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概述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5年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
5年 12月 19日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控
股子(孙)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供应链金融机构、综合性金融服
务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其它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等)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
业务、保理业务等,公司拟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6.80亿元;控股子(孙)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
过 15亿元。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12月 31日,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事项以
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日和 2025年 12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
赣州金信诺电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电缆”)、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安泰诺”)为前述授信
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 13,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 黄昌华
注册资本 68,421.3953万元人民币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 50号金信诺 1号厂房 1楼、19 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36281327C
成立时间 2002-04-02
营业期限 2002-04-02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通讯线缆及接插件、高频连接器及组件、低频连接器及
组件、高速连接器及组件、光纤光缆及光纤组件、光电连接器及传输器件、
光电元器件及组件、电源线及组件、综合网络线束产品、印制线路板、汽
车线束及组件、室内分布系统、工业连接器及组件、流体连接器、无源器
件、通信器材及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生产场地另办执照)、销售(以
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及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
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与测试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不含专营、专
控、专卖及限制项目)、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普通货运;增材制造设备、
耗材、零件、软件的技术研发、生产及销售;海洋工程专用设备、导航、
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的制造及销售。
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 赣州电缆、常州安泰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截止 2025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115,453,994.16 5,329,537,649.99
负债总额 2,995,205,491.90 3,176,567,849.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190,634,198.12 2,201,968,282.71
项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 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498,691,695.89 673,821,241.59
利润总额 -36,640,959.32 14,522,718.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352,709.94 21,127,289.45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甲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保证人(乙方):赣州金信诺电缆技术有限公司、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
3、债务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担保金额:担保的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 13,000万元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保证
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
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8、合同生效:自各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6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不超过 76.6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129,7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9.23%。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赣州电缆、常州安泰诺《最高额保证合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6f221282-3b13-4c6d-a8fb-44c7c57e20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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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24│金信诺(300252):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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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300252):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a9277e92-0677-46c0-8937-7e11090e1f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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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8:40│金信诺(300252):金信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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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300252):金信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68c19ff4-104b-4824-be8d-0ea7b92145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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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8:40│金信诺(300252):金信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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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300252):金信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2b597b0a-1762-48f6-99bf-30ba0ba33a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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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8:40│金信诺(30025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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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30025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07703e3d-2af6-44fa-be37-216c68ba19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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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8:40│金信诺(300252):金信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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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300252):金信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9ee9fb8d-3c2c-4cb6-9b73-efc67f40bd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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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8:40│金信诺(300252):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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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29日以电子邮件
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经全体与会董事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 2026年 6月 29日下午 15:00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昌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出席会议人员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无异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并完善公司科学化、规范化的长效激励机制,夯实公司人才发展体系建设,持续吸纳、储备及留存行业优质核心人
才,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
在一起,公司制订了《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其中关联董事余昕先生、桂宏兵先生、姚新征先生、易劭月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公司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其中关联董事余昕先生、桂宏兵先生、姚新征先生、易劭月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理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以控制激励成本为前提,以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基准,最终确定实际授予价格;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
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
(6)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
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7)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8)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9)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等;
(10)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
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继承事宜等;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
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
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
、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
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独立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
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
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其中关联董事余昕先生、桂宏兵先生、姚新征先生、易劭月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具体日期、地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工作安排另行确定并发布股东会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05680d4c-4719-4c3f-b165-9ff7e2fa07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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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8:40│金信诺(30025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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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30025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fccc9151-20ca-49d6-8d97-12dd831168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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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8:40│金信诺(300252):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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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300252):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b2aec78a-f488-403e-8078-4cf41e66bf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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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56│金信诺(30025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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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21-23层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诺”或“公司
”)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或“会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等
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
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
起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6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深圳金信诺高
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称“会议通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方
式(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
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方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会议的召集和通知符合《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2026年 6月 29 日下午 14:30,本次股东会如期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栋 B座 27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 日 9:15-9:25、9:30-11
: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人员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
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27人,代表股份 38,165,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94%。
1.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0名。
2. 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27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8,165,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94%。
3. 其他人员
除公司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外,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有公司部分董事以及本所经办律师。
(二)召集人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依法进行了表决,并当场清点投票结果,公司按照《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
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及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850,807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155%;反对 2,771,360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615%;弃权 54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42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850,807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155%;反对 2,7
71,36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615%;弃权 54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30%。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黄昌华、伍婧娉已回避表决。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经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2f367dd8-e18e-4b5c-bfbf-4016bebc5f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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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54│金信诺(300252):金信诺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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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29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29日 9: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昌华先生因工作安排无法主持本次股东会,经列席会议的董事选举,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许立
勇先生主持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生态园 10栋 B座 27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2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27人,代表股份 38,165,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7人,代表股份 38,165,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94%。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27人,代表股份 38,165,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27人,代表股份 38,046,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94%。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伍婧娉因工作原因委托证券事务代表左洁琼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
(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及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50,8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155%;反对 2,771,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2615%;弃权54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50,8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155%;反对 2,771,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615%;弃权 54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4230%。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黄昌华、伍婧娉已回避表决。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王远律师、唐巧妆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8e49bff0-69fd-4598-8b9a-f52666c5be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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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7:12│金信诺(300252):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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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
5年 12月 19日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
及控股子(孙)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供应链金融机构、综合性金
融服务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其它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等)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
融资业务、保理业务等,公司拟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6.80亿元;控股子(孙)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不超过 15亿元。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2026年 1月 1日至2026 年 12 月 31日,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
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和 2025 年 12 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讯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讯诺”)拟向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以下简称“华润银行”)申请授信业务。为支持深圳讯诺的业务发展,公司为其前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
权本金最高额为人民币 3,000.00万元整,保证期间为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 被担保方 已审议通 本次担保 本次新 本次担保 担保余额 剩余可用 是否
方持 最近一期 过的担保 前担保余 增担保 后担保余 占上市公 担保额度 关联
股比 资产负债 额度 额 额度 额 司最近一 担保
例 率 期净资产
比例
深圳金 深圳讯诺 51% 91.15% 20,000.00 12,489.00 3,000.00 15,489.00 7.03% 4,511.00 否
信诺高
新技术
股份有
限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深圳讯诺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军
注册资本 3,655.305778 万元人民币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金信诺 1号厂房 1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9JGJ85
成立时间 2018-08-21
营业期限 2018-08-21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模具制造;互联网销
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
产品与测试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普通货运。
通讯线缆及接插件、高频连接器及组件、低频连接器及组件、高速连接
器及组件、光纤光缆及光纤组件、光电连接器及传输器件、光电元器件
及组件、电源线及组件、综合网络线束产 品、印制线路板、汽车线束
及组件、室内分布系统、工业连接器及组件、流体连接器、无源器件、
通信器材及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生产场地另办执照)、销售(以
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及限制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关系 公司持有深圳讯诺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截止 2025年 12月 31 日(经审计) 截止 2026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62,797,292.80 1,260,244,466.90
负债总额 861,160,408.06 1,148,660,393.95
净资产 101,636,884.74 111,584,072.95
项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 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748,817,360.54 227,176,321.79
利润总额 73,801,219.50 13,450,149.32
净利润 69,057,231.08 10,459,019.86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保证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深圳讯诺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的相
关费用(下称: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公证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
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被担保主债权本金:3,000万元整
7、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6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不超过 76.6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121,0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 55.2
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20faf6c2-5675-4d43-858f-724a667747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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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18│金信诺(300252):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及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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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300252):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及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358cb737-a974-42f7-980b-cb0adefdfe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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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9:32│金信诺(300252):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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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300252):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9593fedc-2b18-4240-ac34-58c76b5597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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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6:40│金信诺(30025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21-23层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诺”或“公司
”)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或“会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等
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
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
起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6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深圳金信诺高新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方
式(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
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方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会议的召集和通知符合《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要求。2026年 6月 18日下午 14:00,本次股东会如期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栋 B座 27楼会议室召
开。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8日 9:15-9:25、9:30-11:
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8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人员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
票的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0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75,169,1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145%
。
1.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37,123,0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
0511%。
2. 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04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8,046,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634%。
3. 其他人员
除公司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外,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有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经办律
师。
(二)召集人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依法进行了表决,并当场清点投票结果,公司按照《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
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2,528,876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27%;反对 2,622,060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69%;弃权 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405,78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604%;反对 2,6
22,06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918%;弃权 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8%。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经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f0deaa89-6d0e-40be-b3dd-cc37b75527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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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6:40│金信诺(300252):金信诺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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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18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18日 9: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昌华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生态园 10栋 B座 27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1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05人,代表股份 175,169,1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1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37,123,0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51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04人,代表股份 38,046,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634%。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04人,代表股份 38,046,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6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04人,代表股份 38,046,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634%。
3、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
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528,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27%;反对 2,622,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4969%;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405,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604%;反对 2,622,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918%;弃权 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47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王远律师、唐巧妆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82d43272-ca64-407e-b911-51f9736e41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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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6:46│金信诺(300252):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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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5年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
5年 12月 19日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控
股子(孙)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供应链金融机构、综合性金融服
务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其它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等)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
业务、保理业务等,公司拟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6.80亿元;控股子(孙)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
过 15亿元。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12月 31日,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事项以
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日和 2025年 12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南粤银行”)申请授信业务,公司全资子
公司赣州金信诺电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电缆”)、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安泰诺”)为前述
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 5,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 黄昌华
注册资本 66,215.3834万元人民币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 50号金信诺 1号厂房 1楼、19 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36281327C
成立时间 2002-04-02
营业期限 2002-04-02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通讯线缆及接插件、高频连接器及组件、低频连接器及
组件、高速连接器及组件、光纤光缆及光纤组件、光电连接器及传输器件、
光电元器件及组件、电源线及组件、综合网络线束产品、印制线路板、汽
车线束及组件、室内分布系统、工业连接器及组件、流体连接器、无源器
件、通信器材及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生产场地另办执照)、销售(以
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及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
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与测试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不含专营、专
控、专卖及限制项目)、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普通货运;增材制造设备、
耗材、零件、软件的技术研发、生产及销售;海洋工程专用设备、导航、
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的制造及销售。
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 赣州电缆、常州安泰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截止 2025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115,453,994.16 5,329,537,649.99
负债总额 2,995,205,491.90 3,176,567,849.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190,634,198.12 2,201,968,282.71
项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 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498,691,695.89 673,821,241.59
利润总额 -36,640,959.32 14,522,718.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352,709.94 21,127,289.4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债权人):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乙方(保证人):赣州金信诺电缆技术有限公司、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
3、债务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甲方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而发
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或变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执行费等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以及其他应由乙方或主合同债务人承担的费用。
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利息(含逾期利息、罚息、复利等)及所有费用,甲方有权在实现担保权时首先扣除,且有权调整还款顺
序。
6、担保金额:担保金额最高额限度 5,000万元
7、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每一笔主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乙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具体
业务展期(延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延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
若主合同项下具体业务为借款业务,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
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则指最后一期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项下具体业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垫款之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分次垫款的,保证
期间从最后一次垫款之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项下具体业务为保函,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若甲方依法或依据主合同的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甲方书面通知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之日起
三年。
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6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不超过 74.6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117,0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3.41%。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四、备查文件
1、赣州电缆、常州安泰诺《最高额保证合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19640dbb-5e09-49a0-86ee-4b9ab84fb3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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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23│金信诺(30025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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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年 6月 29日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6月 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栋 B座 2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及增资实施募
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3、上述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
4、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要求: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
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
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
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23日(上午 9:00—下午 17:30)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左洁琼
电话:0755-86338291
传真:0755-26581802
邮箱:ir@kingsignal.com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栋 B座 27楼
邮政编码:518057
5、其它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股东会的会期半天,本次股东会
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d0513726-e046-444c-8fe2-e7ed0c62cd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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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21│金信诺(300252):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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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10日以电子邮件
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经全体与会董事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 2026年 6月 12日上午 10:00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昌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出席会议人员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无异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及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控股子公司深
圳讯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讯诺”)、控股孙公司东莞讯诺电子有限公司、济南讯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 XUN
O HIGH SPEED CONNECTION TECHNOLOGY(THAILAND) CO., LTD.(泰国讯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000.00 万元(含
)的借款及增资,本次借款及增资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数据中心高速互连产品扩产建设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其中,借款期
限为 5年,借款利率参考同期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可视其实际经营情
况和公司协商延期或提前偿还公司借款。本次交易关联方深圳金智诺科技有限公司已保证按其持股比例对公司向深圳讯诺提供的借款
额度及产生的资金占用费的还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提供借款及增资事项的文件签署、款项支付。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提供借
款及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人已发表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其中关联董事黄昌华先生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保荐人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df88fa79-a916-4c17-b443-1a2b84adcc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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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20│金信诺(300252):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及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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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300252):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及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c1656d74-f1b9-4e52-983b-ef180bcd3d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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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20│金信诺(30025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及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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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30025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及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d0b19f6b-5dd6-4957-94b3-4d805abc5b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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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24│金信诺(300252):金信诺章程(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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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300252):金信诺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733f89bd-7d2e-4da0-a3ed-d6a58d523fbb.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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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金信诺: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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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6/12255013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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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金信诺: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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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47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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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金信诺: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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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47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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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金信诺: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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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91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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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金信诺: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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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28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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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金信诺: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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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89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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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金信诺: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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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89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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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金信诺:2025-024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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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89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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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金信诺: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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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金信诺: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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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金信诺: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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