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53 卫宁健康 更新日期:2025-11-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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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32 │卫宁健康(300253):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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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32 │卫宁健康(30025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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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32 │卫宁健康(30025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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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 15:44 │卫宁健康(30025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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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48 │卫宁健康(300253):中证鹏元关于关注卫宁健康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及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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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5:46 │卫宁健康(300253):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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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8:32 │卫宁健康(300253):关于不向下修正卫宁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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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8:32 │卫宁健康(30025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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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00:00 │卫宁健康(30025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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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00:00 │卫宁健康(30025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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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32│卫宁健康(300253):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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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宁健康(300253):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181006c6-7dc9-4923-88fe-bf76a88b31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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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32│卫宁健康(30025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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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1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的要求,以电话、口头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宁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董事会。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豁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于 2025 年 11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二、会议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董事会更好运作,同意选举周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会议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同意补选周成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
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上述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设置如下:
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名单
(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 俞建春 俞建春、王蔚松、冯锦锋、刘宁、周成
审计委员会 王蔚松 王蔚松、冯锦锋、周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冯锦锋 冯锦锋、王蔚松、俞建春、刘宁、周成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60a8ff31-a64d-41f0-be1d-bab3735437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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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32│卫宁健康(30025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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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 年 11 月 10 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25日(星期二)14:30;会议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9号卫宁健康大厦16楼会议
室;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2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1月25日 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25 日 9:15-15:00
。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02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358,842,1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6.302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56,984,36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67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0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01,857,749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74%。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02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为 27,035,4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82%。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宁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公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7,495,5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48%;反对 1,027,4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3%;弃权 319,1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9%。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688,8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191%;反对 1,027,
4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05%;弃权319,1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1804%。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了陈洁律师、成赟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
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db29329f-a710-49c9-8295-c521656079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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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 15:44│卫宁健康(30025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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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1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2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月 1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1 月 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附件 2);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 99 弄 9 号卫宁健康大厦 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非累积投票提 √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6:3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
在2025 年 11 月 24 日 16:30 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3、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 99 弄 9 号卫宁健康大厦
4、登记手续
股东请仔细填写《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须在 2025 年 11 月 24 日 16:30 前送达或发送至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方为有效。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请寄至: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 99 弄 9 号卫宁健康大厦董事会办公室,邮编 200072;信封
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如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将登记材料发送至邮箱(wndsh@winning.com.cn)。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所有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子同、侯慧
联系电话:021-80331033
联系传真:021-80331001
电子邮箱:wndsh@winning.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 99 弄 9 号卫宁健康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7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
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fb7a7405-1182-42f4-9743-b80fbc05a5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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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48│卫宁健康(300253):中证鹏元关于关注卫宁健康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及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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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宁健康(300253):中证鹏元关于关注卫宁健康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及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86311ccf-89d1-4429-855d-4e703b71ce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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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5:46│卫宁健康(300253):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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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宁健康(300253):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3/8e5d4314-a9cd-439e-a09b-1a9d9e5ad3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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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8:32│卫宁健康(300253):关于不向下修正卫宁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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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下午收市,公司股票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17.31
元/股的85%(即 14.71 元/股)的情形,已经触发“卫宁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公司于2025年 11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卫宁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
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卫宁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一交易日起未来3个月内(即2025年 11月 11日至 2026年 2月
10日),如再次触发“卫宁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6
年 2月 11 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卫宁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将履行审议程序,决定是否行使“卫宁转债”转股价
格的向下修正的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1 号”文同意注册的批复,公司于 2021 年 3月 1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97
0.265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9.70265 亿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9.70265 亿元可转债于 2021 年 3月 31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卫宁转债
”,债券代码“123104”。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
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1 年 9 月 22 日至 2027 年 3 月 15 日。
2、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卫宁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7.76 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7.31 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鉴于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卫宁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由 17.76 元/
股调整为17.74 元/股。详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卫宁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0)(2)鉴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因回购注销股数占总股
本比例较小,计算得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仍为 17.74 元/股。详见公司 2021 年12 月 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卫宁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0)。
(3)鉴于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卫宁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由 17.74 元/
股调整为17.72 元/股。详见公司 2022 年 7 月 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卫宁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
49)。
(4)鉴于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卫宁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由 17.72 元/
股调整为17.71 元/股。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卫宁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
61)。
(5)鉴于股权激励期权自主行权引起股本增加及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卫宁转债转股价
格于2024 年 6 月 4日由 17.71 元/股调整为 17.62 元/股。详见公司 2024年 5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卫宁转债转股
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6)鉴于股权激励期权自主行权引起股本增加及注销公司回购的股份,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卫宁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4
年11 月 29日由 17.62 元/股调整为 17.45 元/股。详见公司 2024 年 11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卫宁转债转股价格调
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7)鉴于股权激励期权自主行权引起股本增加及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卫宁转债转股价
格于2025 年 6 月 4日由 17.45 元/股调整为 17.31 元/股。详见公司 2025年 5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卫宁转债转股
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
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7.3
1元/股的85%(即14.71元/股)的情形,已经触发“卫宁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公司当前基本情况、股价走势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卫宁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卫宁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次一交易日起未来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11日至2026年2月10日),如再次触发“卫宁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
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6年2月11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卫宁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届时将履行审议程序,决定是否行使“卫宁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的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0/982792ff-d4eb-4e38-a311-7c73fb58df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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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8:32│卫宁健康(30025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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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宁健康(30025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0/1992d6a0-efae-41b1-97dc-29ff2a5ce9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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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00:00│卫宁健康(30025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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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2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月 1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1 月 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附件 2);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 99 弄 9 号卫宁健康大厦 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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