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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53(卫宁健康)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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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53 卫宁健康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20 16:54│卫宁健康(300253):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9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 本。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均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 元/股(含 ),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7)。 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8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0.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现将公司本次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 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2024 年 1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81、2024-095)。 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11 月 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9日。在上述期间内,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0,037,1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6%,最高成交价为 8.5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57 元/股, 成交总金额79,989,995.52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 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方式、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及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 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和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 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回购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靳茂因股权激励行权增加股份 198,000 股;高级管理人员王利因股权激励行权增加股份1 98,000 股;高级管理人员徐子同因股权激励行权增加股份 219,900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 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本次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实施过程中,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跌幅限制的价格。 六、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的 10,037,100 股将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注销后,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2024年 11月 19日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99,229,811 13.62% 299,229,811 13.6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1,897,193,122 86.38% -10,037,100 1,887,156,022 86.31% 股 总股本 2,196,422,933 100% -10,037,100 2,186,385,833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其他因素影响,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数据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本次已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质押等相关权利。 2、本次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注销手续,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67417990-39f4-4990-9797-b50dffd2b076.PDF ─────────┬──────────────────────────────────────────────── 2024-11-05 18:16│卫宁健康(300253):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9 月 23 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均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 元/股(含 ),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7)。 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8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0.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 11 月 5日,公司通过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643,9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0.03%,最高成交价为 7.7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7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998,343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 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跌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5/4be79c27-f35c-4763-839a-16525891f858.PDF ─────────┬──────────────────────────────────────────────── 2024-11-04 18:36│卫宁健康(300253):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董事 7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炜主持,公司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鉴于近期受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近期公司股价持续接近回购方案拟定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未 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保障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 币 8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0.8 元/股。 《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044348e7-59f6-4811-9623-1d337cfe4cfe.PDF ─────────┬──────────────────────────────────────────────── 2024-11-04 18:36│卫宁健康(300253):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9 月 5日、2024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及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 元(均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 月 23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7)。 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8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0.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1bae1d67-380a-40dc-ac6b-b65787b774bb.PDF ─────────┬──────────────────────────────────────────────── 2024-11-04 18:36│卫宁健康(300253):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卫宁健康(300253):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db191dc0-629d-4ad9-add7-85ec76d34cf6.PDF ─────────┬──────────────────────────────────────────────── 2024-11-04 18:36│卫宁健康(300253):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卫宁健康(300253):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41d1cc87-d9cc-4e65-a3b5-cbed1539769f.PDF ─────────┬──────────────────────────────────────────────── 2024-11-04 17:12│卫宁健康(300253):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 │告 ─────────┴──────────────────────────────────────────────── 卫宁健康(300253):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b71846aa-a312-4fa1-9cec-2737409179e9.PDF ─────────┬──────────────────────────────────────────────── 2024-11-04 16:56│卫宁健康(300253):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 分预留授予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 4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828,714 份,其中:15 名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445,400 份;29 名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 对象第一个行权期个人绩效不达标,同意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83,314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44名激励对象涉及的 1,828,714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4年 11月 1 日办理完成。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726a2e66-d66c-49cf-bcc3-23240cb0102f.PDF ─────────┬──────────────────────────────────────────────── 2024-10-29 18:07│卫宁健康(300253):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日的公告 ─────────┴──────────────────────────────────────────────── 卫宁健康(300253):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日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395f58f1-f85d-4ebe-927a-af25049ad4d9.PDF ─────────┬──────────────────────────────────────────────── 2024-10-29 17:02│卫宁健康(300253):关于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期权的公告 ─────────┴────────────────────────────────────────────────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9 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9 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 10 月 1日至 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 10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年 10 月 17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可 转债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含外籍员工合理性的补充说明公告》及更新 后的《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6、2022年 11 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2名激励对象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及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合计 74.10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需对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由 815 名调整为 812 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3,247 .38 万份调整为13,173.28 万份。鉴于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同意 向符合条件的 81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173.28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 2022 年 11 月 25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权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7、2023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股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议案》等,鉴于实施 2022 年权益分派方案(每 10股派发现金 0.1 元),同意股票期权(含首次授予、预 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由 5.71 元均调整为 5.7 元。 8、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2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478,600 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 2023 年 9 月 20 日。剩余未授 予的 13,521,400 份预留股票期权予以作废。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权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9、2023年 12 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等,鉴于 14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注销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599,200 份;65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个人绩效不达标,同意注销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256,768 份。鉴于首次授予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同意为 786 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 49,796,672 份,行权价格为 5.7元/ 份,采用自主行权方式。 10、2024 年 6 月 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权 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等,鉴于实施完成 2023 年权益分派方案,同意股票期权(含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由 5.7 元/份均调整为 5.68 元/份。 11、2024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权 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公司拟在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原 2024、2025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下,增加阶 梯式业绩考核及行权比例设置,并对《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中的相关内容相应调整。 12、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 权激励计划可行权日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2024年修订)》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规定,对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关于可行权日的规定进行调 整。鉴于 15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注销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445,400 份;29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个人绩效不达标,同意注销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83,314 份。鉴于预留授予期权第一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同意为 194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 5,567,642份,行权价格为 5.68 元/份,采用 自主行权方式。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1、因激励对象离职而注销的股票期权 鉴于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中 15名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2 年股 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445,400 份。 2、因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原因而全部或部分注销的股票期权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考核期,有 29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不达标,对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83, 314份予以注销。其中,5 名激励对象(销售类岗位)绩效考核为 C,注销其个人当年计划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的 20%,即 40,417 份;3 名激励对象(销售类岗位)绩效考核为 D,注销其个人当年计划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的 40%,即 36,444份;8 名激励对象 (技术类、职能类岗位)绩效考核为 D,注销其个人当年计划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的 20%,即 41,002 份;12 名激励对象(销售 类及技术类、职能类岗位)绩效考核为 D-,注销其个人当年计划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的50%,即 244,067份;1 名激励对象(销售 类及技术类、职能类岗位)绩效考核为 E,注销其个人当年计划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的 100%,即 21,384 份。 综上,本次将对上述 44 人持有的 1,828,714 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2 年股权激 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注销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1,8 28,714份。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注销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注销事项的原因 、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修订)》以及《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3edeea96-f889-48ac-b19a-7bebe50bc599.PDF ─────────┬──────────────────────────────────────────────── 2024-10-29 17:01│卫宁健康(300253):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10 月 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李琳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日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2024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我们认为,因《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修订,对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日进行调整,情况属实,程序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规定。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日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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