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56 星星科技 更新日期:2025-08-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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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7:42 │星星科技(300256):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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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7:03 │星星科技(300256):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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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7:32 │星星科技(30025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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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7:32 │星星科技(30025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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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7:32 │星星科技(300256):关于完成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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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7:57 │星星科技(300256):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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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7:56 │星星科技(30025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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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7:54 │星星科技(30025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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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6:48 │星星科技(300256):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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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54 │星星科技(30025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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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7:42│星星科技(300256):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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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终审裁定;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
3、涉案的金额:本金人民币4.866亿元及资金占用费、逾期付款利息等,其中,1.2亿元债权已转让给江西省汇颐康贸易有限公
司;
4、裁定结果: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准许上诉人深圳市鹏莲兴旺实业有限公司、上诉人深圳市一二三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撤回上
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5、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2024年度及以前已对该笔款项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666亿元,公司2025年度转让
1.2亿元债权评估作价1亿元并收到债权转让款;因剩余债权收回及执行标的存在不确定性,二审裁定结果对公司损益不产生重大影响
。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与深圳市一二三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二三四”)、深圳市鹏
莲兴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莲兴旺”)、深圳市宏宇大成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恒大成工程有限公司、龙震、李俊华合同纠纷
,向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萍乡中院”)提起诉讼,萍乡中院已受理该案,具体诉讼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
日、202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关于重大
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2024年9月,公司收到萍乡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赣03民初1号】,
公司的诉讼请求部分成立,萍乡中院予以支持。具体判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024年10月,公司收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4)赣03民终354号】,深圳市一二三四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深圳市鹏莲兴旺实业有限公司不服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11日作出的(2024)赣03民初1号民事判决,向江西
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一二三四及鹏莲兴旺尚欠公司投资款4.866亿中1.2亿本金及1.2亿本金对
应的资金占用费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债权转让给江西省汇颐康贸易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赣民终354号】。裁定内容如下:
“准许上诉人深圳市鹏莲兴旺实业有限公司、上诉人深圳市一二三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
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25,434元,其中上诉人鹏莲兴旺公司已预缴12,717元,减半收取6,358.5元,由上诉人鹏莲兴旺公司负担;
其中上诉人一二三四公司已预缴 12,717元,减半收取6,358.5元,由上诉人一二三四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
详见公司的相关公告或定期报告。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2024年度及以前已对该笔款项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666亿元,公司2025年度转让1.2亿元债权评估作价1亿元
并收到债权转让款。因剩余债权收回及执行标的存在不确定性,二审裁定结果对公司损益不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2024)赣民终354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8/ed0fcada-545c-4601-84c6-5d106784f3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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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7:03│星星科技(300256):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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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师永胜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
师永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5年12月25日),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师永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师永胜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
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师永胜先生在担任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8/6eb86e88-7fd1-47b2-943a-5149758b6f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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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7:32│星星科技(30025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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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10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0 日 9:15-
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三甲街道甲南大道 3505 号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应光捷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7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49,733,3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
.2765%。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00,000,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
.4505%。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06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49,732,8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261%
。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6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394,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32%
。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6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1,39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31%。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以现场或者视频方式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43,242,7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17%;反对 5,438,9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81%;弃权 1,051,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2%。中小
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903,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621%;反对 5,438,9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220%;弃权 1,051,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6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同意公司补选陈文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为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璟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
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璟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82fa205e-cc43-4fbb-be01-c4bf97fad8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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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7:32│星星科技(30025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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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星期四)14:30 在浙江
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三甲街道甲南大道 3505 号二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上海璟和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徐志祥律师、梅彦律师
列席现场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
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议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会议决议等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以及《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提案内容以及
这些提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发表意见的前提是假定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
括但不限于股东名册、有关股东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是真实、完整的,该等资料上的签字或印章均为真实,授权
书均获得合法及适当的授权,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一致。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
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
见书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
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年 6月 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已于 2025年 6月 25日在
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0),
并决定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星期四)14:30 在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三甲街道甲南大道 3505 号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星期四)14:30 在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三甲街道甲南大道 3505 号二楼会议室召开;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7 月 10 日(星期四)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下午13:00 至 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7月 10 日(星期四)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公司已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公告告知全体股东,并确定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7 日。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有 1,07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 1,049,733,3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765%,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2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00,000,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5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068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 449,732,8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261%。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有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的代理人持
有股东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该等股东均于 2025年 7 月 7 日,即公司公告的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其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应光捷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的律师以现场或者视频方式
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员和参加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采取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
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对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案的表决按《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及公告规定的程序由监事、股东代表等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工
作。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投票结束后统计。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表决结果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3,242,7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17%;反对 5,43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181%;弃权 1,051,7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2%。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4,903,8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621%;反对 5,438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220%;弃权 1,051,7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916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7b970947-9227-4a88-92f9-b8a22f123f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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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7:32│星星科技(300256):关于完成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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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6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提名陈文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6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39)。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陈文武先生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人数为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def3f158-baa4-4f9f-b6a6-4ed0650cf7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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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7:57│星星科技(300256):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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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邓国胤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
邓国胤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文武先生(简历详
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文武先生
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人数为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公司董事人数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聘任副总经理的情况
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文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52ecad4e-a83e-4632-a428-6756ef4b77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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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7:56│星星科技(30025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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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
应光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其中,董事罗华列先生、罗达益先生,独立董事顾国强先生、江峰先
生、郭元鑫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邓国胤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邓国胤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文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文武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5-039)。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文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5-039)。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 14: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5-040)。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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