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58 精锻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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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8:28 │精锻科技(300258):关于精锻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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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7:00 │精锻科技(300258):精锻科技向不特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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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6:24 │精锻科技(300258):精锻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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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5:46 │精锻科技(300258):关于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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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8:06 │精锻科技(300258):关于精锻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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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8:16 │精锻科技(300258)::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精锻科技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
│ │三次临时受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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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42 │精锻科技(30025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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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41 │精锻科技(300258):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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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41 │精锻科技(300258):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精锻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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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9:56 │精锻科技(300258):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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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8:28│精锻科技(300258):关于精锻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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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自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26日,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
于“精锻转债”当期转股价格9.46元/股的130%(含130%,即12.30元/股)。若在未来触发“精锻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
0%(含130%)”),届时根据《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45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98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8,000.00万元。公司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98,0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公司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
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认购金额不足98,000.00万
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3年3月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精锻转债”,债券代码“123174
”。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2月21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8月21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
(2029年2月14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精锻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3.09元/股。
2、2023年6月9日,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1,770,753股,剔除已回购股份9,267,
227股后472,503,5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25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59,062,940.75元(含税)。根据《
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精锻转债”的转股价格自除权除息日(2023年6月9日)起由人民币13.09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2.9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精锻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3-043)。
3、2024年5月24日,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1,777,0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
0股派发现金1.5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72,266,552.4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自2024
年1月1日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精锻转债”的转股价格自除权除息日(
2024年5月24日)起由人民币12.97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2.8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精锻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4、2024年9月30日,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81,777,1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0.6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28,906,631.1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自2024年7月1日至权益分派股权实施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
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
定,“精锻转债”的转股价格自除权除息日(2024年9月30日)起由人民币12.82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2.7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精锻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5、2025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精锻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董事会将“精锻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9.5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1月13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
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6、2025年6月12日,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公司已回购股份7,981,508股后的524,425,953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共派发现金20,977,038.12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精锻转债”的转股价格自除权除息日(2025年6月12日)起由人民币9.50元/股调整为人民
币9.4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精锻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锻转债”转股价格为9.46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
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26日,公司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精锻转债”当期转股价格9.46元/股的130%(含130%
,即12.30元/股)。若在未来触发“精锻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
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
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于满足可转债赎回条
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精锻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
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d1edb4ab-3179-41ff-9527-dd0cc06e4d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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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7:00│精锻科技(300258):精锻科技向不特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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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300258):精锻科技向不特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8266ec58-afcb-4681-bfda-cdc072b10d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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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6:24│精锻科技(300258):精锻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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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300258):精锻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83ac836c-2ed3-4fb4-bf21-c3bd5b320b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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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5:46│精锻科技(300258):关于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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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5 号”文核准,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980万张可转换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98,0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 98,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3 月 7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精锻转债”,债券代码“123
174”。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共有 28 张“精锻转债”债券转换为216 股“精锻科技”股票,公司总股本由
481,777,016 股变更为 481,777,232 股。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
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8,177.7016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8,177.7232万元。
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泰州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
的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0608812146K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姜堰大道 91 号
法定代表人:夏汉关
注册资本:48177.7232 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2 年 12 月 9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
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
销售;工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3d9d8902-4b98-4160-a520-03f38e5627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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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8:06│精锻科技(300258):关于精锻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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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74 债券简称:精锻转债
2、转股起止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2029年2月14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5年6月4日起至2025年6月11日(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4、恢复转股时间:2025年6月12日(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精锻转债”自2025年6月4日起至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即2025年6月11日)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
派期间“精锻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根据相关规定,“精锻转债”将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6月12日)恢复转股。敬请“精锻
转债”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7fb4d3de-cbf5-498c-bb35-9e2b7f46de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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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8:16│精锻科技(300258)::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精锻科技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三次
│临时受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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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300258)::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精锻科技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三次临时受托...。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5e8d7832-c32c-4bbd-9160-dc618fc2a9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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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42│精锻科技(30025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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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 2025 年 6 月 3 日,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 532,407,461 股,其中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7,981,508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而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总
股本基数为 524,425,953 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 股= 20,977,038.12 元÷ 532,407,461 股×10 股≈0.394003 元(含税,保留到
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股
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0.0394003 元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5年5月29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2024年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481,777,232股,剔除公司已回购股份84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40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
发现金19,237,185.28元(含税)。自2025年1月1日至权益分派股权实施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
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分红。2024 年利润分配预案自 2025年 1 月 1 日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
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精锻转债”)转股增加 50,630,229 股,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
整分配总额。
自2025年6月4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2025年6月11日)期间,“精锻转债”停止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日
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精锻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公司已回购股份7,981,508 股后的 524,425,953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股派 0.4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36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
8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34 江苏大洋投资有限公司
2 01*****526 夏汉关
3 01*****960 黄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4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
分配比例=524,425,953 股×0.04元/股= 20,977,038.12 元。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
,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394003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20,977,038.12 元÷532,407,461 股≈0.039400
3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394003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精锻转债”转股价格将由9.50元/股调整为9.4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5-058)。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13.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 12.96 元 / 股 ( 含 本 数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的《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双登大道198号
联系人:证券部 田海燕
电话:0523-80512699
传真:0523-8051200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86d5c01f-6e51-4a1a-843e-e9f044e6c4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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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41│精锻科技(300258):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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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3.00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2.96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6月12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召
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回购贷款以集中竞价交
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0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
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6)。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剔除公司已回购股份7,981,508股后的524,425,9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共派发现金20,977
,038.12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2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每股现金红利=本次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20,977,038.12元÷532,40
7,461股≈0.0394003元/股(以截至2025年6月3日公司总股本532,407,461股,剔除公司已回购股份7,981,508股为基数,共派发现金=
(532,407,461股-7,981,508股)×0.04元/股=20,977,038.12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394
00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
三、回购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自股价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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