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58 精锻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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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9:40 │精锻科技(30025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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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20:36 │精锻科技(300258):关于减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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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20:36 │精锻科技(300258):减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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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20:36 │精锻科技(30025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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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7:12 │精锻科技(300258):关于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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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46 │精锻科技(30025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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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46 │精锻科技(30025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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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9:59 │精锻科技(300258):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精锻科技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
│ │督导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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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9:59 │精锻科技(300258):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精锻科技2025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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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9:59 │精锻科技(300258):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精锻科技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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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9:40│精锻科技(30025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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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 2026年 6月 1日,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 585,047,243股,其中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1,730,061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而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总股本
基数为 573,317,182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股= 25,799,273.19元÷585,047,243股×10股≈0.440977元(含税,保留到小数点
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股
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0.0440977元。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6年5月18日,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方案如下: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
585,047,243股,剔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11,730,061股后的总股本573,317,1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45元(含
税),共派发现金25,799,273.19元(含税)。自2026年1月1日至权益分派股权实施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
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分
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分红。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公司已回购股份11,730,061股后的573,317,1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0.4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0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900
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45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26年 6月 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34 江苏大洋投资有限公司
2 01*****526 夏汉关
3 01*****960 黄静
4 08*****476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1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
比例=573,317,182股×0.045元 /股=25,799,273.19元。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股现金红利应以0.0440977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25,799,273.19元÷585,047,243股≈0.0440977元/股,
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40977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双登大道198号
联系人:证券部 田海燕
电话:0523-80512699
传真:0523-8051200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eb091479-da18-4cd7-8e0a-8ed7e924cb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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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20:36│精锻科技(300258):关于减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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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锻科技”)于 2026年 5月 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
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减少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8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98,000万元。截至2023年2月21日,本公司共募集资
金9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87.26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6,812.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2月22日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110ZC0007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总额 83,067.96万元,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 募投项目
诺投资总额 总额 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投资进度
1 新能源汽车电驱传 74,000.00 74,000.00 60,232.49 81.40%
动部件产业化项目
2 偿还银行借款 24,000.00 22,812.74 22,835.47 100.10%
合计 98,000.00 96,812.74 83,067.96 85.80%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减少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相关情况鉴于全球市场竞争供应链格局变化,公司为配合欧美客户需求,
提升生产效率和生产稳定性,于 2025年 10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
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专户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全资子公司PACIFIC PRECISION FORGING TECHNOLOGY (THAILAND) CO.,L
TD.(以下简称“泰国公司”)增加为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
“No.88/88 Moo 1, Nikhom PhatthanaSub-district,Nikhom Phatthana District, Rayong 21180”这一实施地点,于泰国公司
增加新能源汽车和工程机械齿轴项目供应配套产能,以适应全球市场竞争需要。
今年以来,国内新能源汽车差速器总成、主减速齿轮等产品市场需求持续回暖,客户订单大幅增长,公司产能扩充需求迫切。鉴
于原规划将泰国公司增设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因境外投资(ODI)申请在今年 5月收到批复,加之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批准时
间存在不确定性,若按原方案推进,将导致募投项目整体进度再度延后,亦会造成国内市场交付难以满足客户需求。为抢抓市场机遇
、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工并顺利投产,经公司审慎研究评估,决定调整项目实施主体,优先由公司本部继续负责建设本募投项目,原
规划泰国公司项目建设内容将通过自有资金落实。本次调整可保障募投项目如期完成,同时也不影响泰国公司产能建设。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决定减少本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泰国公司,减少实施地点 No.88/88-Moo 1, Nikhom Phatthana Sub-district
, Nikhom Phatthana District,Rayong 21180,募投项目后续由公司本部实施。
泰国公司是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调整仅涉及本募投项目当前实施安排,不影响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未来
公司将根据海外客户需求、经营计划及资金安排,适时推进泰国生产基地建设及相关产能布局。
本次减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新能源汽车电驱 实施主体 精锻科技、泰国公司 精锻科技
传动部件产业化 实施地点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
项目 No. 88/88 Moo 1 , Nikhom Phatthana 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Sub-district,Nikhom Phatthana District,
Rayong 21180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的原因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变更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
要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除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减少外,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等均不存在变
化,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除减少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等均不存在变化,不会影响公
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
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
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减少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该事项
是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5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认为本次事项除减少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等均不存在变化,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减少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程序,不涉及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减少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b700319f-eb0c-454a-9ce1-44c1e617a3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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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20:36│精锻科技(300258):减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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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锻科技
”或“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精锻科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减少实
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98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98,000万元。截至2023年2月21日,公司共募集资金98
,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87.26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6,812.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2月22日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110ZC0007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总额83,067.96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募投项目
投资总额 总额 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投资进度
1 新能源汽车电驱传 74,000.00 74,000.00 60,232.49 81.40%
动部件产业化项目
2 偿还银行借款 24,000.00 22,812.74 22,835.47 100.10%
合计 98,000.00 96,812.74 83,067.96 85.80%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减少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相关情况
鉴于全球市场竞争供应链格局变化,公司为配合欧美客户需求,提升生产效率和生产稳定性,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专户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全资子
公司PACIFIC PRECISION FORGING TECHNOLOGY (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泰国公司”)增加为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传
动部件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No. 88/88 Moo 1, NikhomPhatthana Sub-district, Nikhom Phat
thana District, Rayong 21180”这一实施地点,于泰国公司增加新能源汽车和工程机械齿轴项目供应配套产能,以适应全球市场竞
争需要。
今年以来,国内新能源汽车差速器总成、主减速齿轮等产品市场需求持续回暖,客户订单大幅增长,公司产能扩充需求迫切。鉴
于原规划将泰国公司增设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因境外投资(ODI)申请在今年 5月收到批复,加之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批准时
间存在不确定性,若按原方案推进,将导致募投项目整体进度再度延后,亦会造成国内市场交付难以满足客户需求。为抢抓市场机遇
、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工并顺利投产,经公司审慎研究评估,决定调整项目实施主体,优先由公司本部继续负责建设本募投项目,原
规划泰国公司项目建设内容将通过自有资金落实。本次调整可保障募投项目如期完成,同时也不影响泰国公司产能建设。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决定减少本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泰国公司,减少实施地点No.88/88-Moo 1, Nikhom Phatthana Sub-district,
Nikhom Phatthana District, Rayong 21180,本次募投项目后续由公司本部实施。
泰国公司是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调整仅涉及本募投项目当前实施安排,不影响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未来
公司将根据海外客户需求、经营计划及资金安排,适时推进泰国生产基地建设及相关产能布局。
本次减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 实施主体 精锻科技、泰国公司 精锻科技
部件产业化项目 实施地点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经济技术开发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
区、No. 88/88 Moo 1, Nikhom Phatthana 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Sub-district, Nikhom Phatthana District,
Rayong 21180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的原因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变更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
要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除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减少外,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等均不存在变
化,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除减少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等均不存在变化,不会影响公
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
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
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减少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该事项
是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
实施地点的议案》,认为本次事项除减少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等均不存在变化,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减少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涉及项目
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减少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7ef97809-5f3d-476f-a552-02bcfd2655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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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20:36│精锻科技(30025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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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 16: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 7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由夏汉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关于减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f4780eed-906f-463a-9053-3364ebd295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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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7:12│精锻科技(300258):关于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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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5 号”文核准,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月 1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980万张可转换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98,0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98,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3 月 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精锻转债”,债券代码“123174”
。
2025年 7月 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精锻转债”的议案》。截至赎回登记日(
2025年 7月 30日),“精锻转债”累计转股 103,276,490股,其中 2025年 1月 1日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 7月 30日),“精锻转
债”累计转股 103,270,011 股,公司总股本由 481,777,232 股变更为585,047,243股。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5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8,177.7232万元变更为人
民币 58,504.7243万元。
2026年 5月 22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泰州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的
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0608812146K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姜堰大道 91号
法定代表人:夏汉关
注册资本:58504.7243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2年 12月 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
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
销售;工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723425ad-8d28-46f4-9ac4-e113e888b2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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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46│精锻科技(30025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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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30025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5bc261af-2a2d-4f23-9e8e-66fa1be697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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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46│精锻科技(30025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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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30025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05901fb8-6836-4b27-8c14-5560692dac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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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9:59│精锻科技(300258):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精锻科技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
│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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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300258):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精锻科技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b2ebe20e-f82c-4249-8a84-3e05110df0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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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9:59│精锻科技(300258):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精锻科技2025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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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300258):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精锻科技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88231833-feb7-45ef-bce4-fd25dcff1c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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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9:59│精锻科技(300258):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精锻科技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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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300258):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精锻科技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f5c25e3e-2814-496e-8f06-f6708a5417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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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1:42│精锻科技(30025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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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30025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b31de90-1983-4252-b2ce-224f926ba3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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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5│精锻科技(300258):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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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锻科技
”或“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精锻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980万张可转换债券,每
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8,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87.26万元(不含税)后,本次发行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96,812.74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1,060.00万元(含税)后的金额为人民币96,940.00
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于2023年2月21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账情
况进行了验资,并于2023年2月22日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070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实行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 募集资金 已投入 节余金额 实施主体
号 总投资额 拟投入额 金额
1 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 74,000.00 74,000.00 56,559.03 18,866.32 精锻科技
部件产业化项目
2 偿还银行贷款 24,000.00 22,812.74 22,835.47 18.40 精锻科技
合计 100,800.00 96,812.74 79,394.50 18,884.72 -
注:上述节余金额中包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1,467.04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56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拟在最高额度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的范围内
使用募集资金中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公司确定投资的上述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规定的相关风险投资品种。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背景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
公司拟在最高额度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的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规定的相关风险投资品种。
4、投资期限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
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
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
具体操作。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
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6、决议有效期
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审议通过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将按照上述额度执行,以
往审议通过的额度不再有效。
7、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按法律法规要求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
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
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是
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
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投资额度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投资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精锻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和授权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
要的法律程序。精锻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有关规定。
2、精锻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未发现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运行,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b72c88c-8fc4-4671-814b-2df703a4c0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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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5│精锻科技(30025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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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30025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8f03918-208c-4504-a0b1-315bf1dcf2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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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5│精锻科技(30025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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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30025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2945d74-7c98-40ad-ba5b-a97f573bb1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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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5│精锻科技(30025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挂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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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1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6)第 110A009061 号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锻科技”)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精锻科技 202
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
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6)第
110A013769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精锻科技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精锻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精锻科
技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精
锻科技实施于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 2025 年度精锻科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方 上市公 2025 2025年 2025年 2025 2025 占用 占用性
占用 与上 司核算 年期 度占用 度占 年度 年期 形成 质
市公司 的会计 初占 累计发 用资金 偿还 末占 原因
的关 科目 用资 生金额 的利 累计 用资
联关系 金余 (不含 息(如 发生 金余
额 利息) 有) 金额 额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
其附属企业
小计
前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其他关联方及
附属企业
小计
总计
其他关联资金 资金往来方名称 往来方 上市公 2025 2025年 2025年 2025 2025 往来 往来性
往来 与上 司核算 年期 度往来 度往 年度 年期 形成 质
市公司 的会计 初往 累计发 来资金 偿还 末往 原因
的关 科目 来资 生金额 的利 累计 来资
联关系 金余 (不含 息(如 发生 金余
额 利息) 有) 金额 额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
其附属企业
上市公司的子 天津太平洋传动 子公司 其他应 273.5 2,500.0 5.83 2,273 505.8 非经营
公司及其附 科技有限公司 收款 7 0 .57 3 性往来
属企业 重庆太平洋精工 子公司 其他应 1,544 3,110.0 15.42 4,667 2.58 非经营
科技有限公司 收款 .66 0 .49 性往来
重庆江洋传动科 子公司 其他应 242.6 1.12 243.8 0.00 非经营
技有限公司 收款 7 0 性往来
其他关联方及
其附属企业
总计 - - - 2,060 5,610.0 22.37 7,184 508.4 - -
.91 0 .86 2
本表已于2026年4月18日获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
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777e499-c646-4438-9d85-bb3155a4b3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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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5│精锻科技(300258):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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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目前公司部分产品出口美国、日本、泰国等市场,以美元结算占比较大。同时公司部分原材料采用进口方式购入
,主要采用欧元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为了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利
润的影响,规避部分外汇风险,公司将在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品种: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
3、交易金额和有效期:公司 2026 年度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不超过 1.5 亿美元(含等值其他币种),自董事会审批通过后 1
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风险提示: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
险;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江苏太平洋精锻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
易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目前公司部分产品出口美国、日本、泰国等市场,以美元结算占比较大。同时公司部分原材料采用进口方式购入,主要采用欧元
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为了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规避部分外汇风险,公司拟在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主要品种
1、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
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2、外汇掉期业务是指在委托日同时与银行约定两笔金额一致、买卖方向相反、交割日期不同的两个币种之间的买卖交易,并在
两笔交易的交割日按照该掉期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或换汇业务。
3、外汇期权是指银行和交易对手在未来某一交易日以约定汇率买卖一定金额外币的权利。期权买方以支付期权费的方式拥有权
利;期权卖方收取期权费,并在买方选择行权时履行义务。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6 年度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不超过 1.5 亿美元(含等值其他币种),自董事会审批通过后 12 个
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
险。
2、履约风险: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后续管理、信
息隔离措施、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
2、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签订条款清晰的合约,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3、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
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c41b990-4582-41c2-81e9-08d7346429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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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5│精锻科技(30025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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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期限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及期限:拟使用不超过 6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投资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由于受市场波动的影响,理财产品存在一定的利率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
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由于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预期收益,因此投资存在政
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6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
、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产收益,使用外币资产开展外汇衍生
品业务时,搭配理财产品将提升整体收益水平。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是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拟购买的产品类别
公司拟购买期限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
月内有效,有效期内投资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与相关主体如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授权由董事长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委托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投资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措施
由于受市场波动的影响,理财产品存在一定的利率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由于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预期收益,因此投资存在政策风险。针对上述投
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下列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在上述授权额度内的资金仅限于购买期限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同时,
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与产品发行主体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跟踪理财产品购买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切实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
及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盈利水平,且公司仅限于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能够充分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41d925e-5ba9-473e-8199-20d3589ffe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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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5│精锻科技(300258):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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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300258):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5df53ee-184c-4c04-b8b4-facdb75870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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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5│精锻科技(30025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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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30025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fbb930c1-6e02-4dcc-959c-34c6b250b9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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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5│精锻科技(300258):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孙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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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300258):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孙公司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8863998-1c71-4a1a-bde4-66df2d9e99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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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4│精锻科技(300258):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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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8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8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双登大道 198 号,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程》的议案
8.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9.00 关于 2026 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10.00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度-2028 年度)》的议案
11.00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 21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
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 2026年 4月 21日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2)议案 7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9:30-11:30,13:00-15: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3)异地
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书面信函或以传真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双登大道 198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田海燕
联系电话:0523-80512699 传真:0523-80512000
电子邮箱:tianhy@ppforging.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b3e2802-ca19-4b53-888e-18446b35b3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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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4│精锻科技(30025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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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建立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责权利相
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 市场化导向原则。遵循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公司治理,强化责任担当,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二) 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薪酬水平与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经营业绩紧密挂钩,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实现有效
激励、刚性约束。
(三)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增长与公司经济效益增长、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相协调,合理体现岗位价值
与贡献差异。
(四) 长短期相结合原则。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统筹、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组织绩效与个人绩效相协调。
(五) 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薪酬制度、薪酬标准及执行情况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予以披露。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薪酬管理,是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薪酬确定、考核兑现、发放支付、调整机制、监督管
理及责任追究等一系列规范化管理活动。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第六条 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
该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不得参与相关审议及投票。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相关部门应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发放
第八条 公司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
、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情况,结合政府职能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制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第九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
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十条 公司应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
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
(一)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独立董事津贴制,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度发放。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 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职务薪酬或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
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可以结合其履职情况和贡献等情况发放一定的津贴。
第十二条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
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一) 基本薪酬:即月度工资标准,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
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体现岗位价值和基本劳动报酬,基本薪酬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
(二)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三) 中长期激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
市场变化,针对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具体方案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等另行规定。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
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
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
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 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 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可以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但是,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决定是否扣减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绩效薪酬或不予发放:
(一) 严重失职或者滥用职权的。
(二)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公开谴责、宣布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人选或被证券等部门主管
机关予以处罚的。
(三) 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
算薪酬并予以发放。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
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冲
突的,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并追溯至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301c4e0-f03a-41b4-92d1-b316a1eeb1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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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4│精锻科技(300258):《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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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有
关规定,结合《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和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条件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充分确实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
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
、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 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 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
利益的;
(三) 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 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 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 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
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七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三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的审核程序
第八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
露的信息泄露。
第九条 公司拟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处理的,应当根据适用情况填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审批表》(详见附件),由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并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由证券部妥善归档保管。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
于十年。
董事会秘书登记的事项一般包括:
(一) 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 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公告等;(三) 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
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 内部审核程序;
(五) 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条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一部分,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
证券部负责协助办理、实施相关具体事务。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豁免信息泄露。
第十一条 公司相关部门或者子公司拟对特定信息申请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应履行以下内部审核程序:
(一) 符合暂缓、豁免信息披露条件的事项,由相关事项负责人按照填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登记审批表》(详见附件
),经部门负责人或子公司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证券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确保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董事会秘书负责对申请拟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后提交至董事
长;
(三) 董事长对拟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处理做出决定。
第十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
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
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由于本制度所涉及的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的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应对该责任人
给予处分,包括但不限于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相关责任人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关联人等若擅自披露公司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
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生效。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审批表
申请人 申请部门
申请时间 暂缓或豁免披露类型 □暂缓 □豁免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和
依据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期限
(如适用)
是否已填报知情人名单 □是 □否 相关知情人是否已提 □是 □否
供书面保密承诺
申请部门负责人
(签字)
证券事务经办人
(签字)
董事会秘书审核意见
董事长审批意见
备注(如有)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保密承诺函
本人作为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事项的知情人,本人声明并承诺如下:
1、 本人明确知晓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内容;
2、 本人作为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知情人,负有信息保密义务,在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原因消除及届满之前,本人承诺
不泄露该信息,不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也不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
3、 本人作为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知情人,有义务在获悉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事项之日起,主动填写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事项知情人登记表》并向公司备案;4、 如因本人保密不当致使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事项泄露,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期: 年 月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ba53a26-557f-413a-9046-99d6da5622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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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4│精锻科技(300258):20260418 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汤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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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2025年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
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发展。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具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汤文成,中国国籍,1958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从事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1982年2月毕业于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并留校任教,2023年退休。曾任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院长、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机电
院院长;现任三江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副校长、江苏省机械工程学会副理事长、江苏省智能制造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东
南大学未来机器人专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兼任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747)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本人均按时参加,没有缺席和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
会的情况。本人基于机械设计与制造领域的专业知识以及对行业现状的理解,同时通过对于该公司产品创新以及经营战略的学习,认
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各议案发表意见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会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
会次数 议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次数
9 9 0 0 否 3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的各
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专门委员会名称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审计委员会 4 4
战略委员会 4 4
提名委员会 1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2025年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按照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制度,本人能够根据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需求,事先阅读相关文
件,与会参加认真讨论,形成专业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后及时提交董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作为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主持
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核与监督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1、2025年4月16日,主持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分配方
案的议案》等事项,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25年5月30日,主持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前终止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
议案》等事项,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不存在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沟通,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重点关注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重点的内容,确保公司
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及关注公司舆
情信息等多途径,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以及公司人才评聘等业务活动,多方面接触交流了公司高管和产品研发
团队,进行现场考察,并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及时获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运作动态,
积极为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主动向独立董事汇报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行使
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的披露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2
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对上述相关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对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未发现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也未发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
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分配结合目前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制定和发放,符合公司制度和绩效考核原则
,可以有效地激励管理层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
(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
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工作的
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审计。
(七)现金分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审议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与股东的合理回报,现
金分红比例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5 年,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
情况,加强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同时充分发挥专业特长,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
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独立董事:汤文成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f476ec77-bb7d-4e28-b104-8a9850dab2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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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4│精锻科技(300258):20260418 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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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300258):20260418 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秦霞】。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888d0d0-c0dc-4155-8ea1-f66ac1c0db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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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4│精锻科技(300258):20260418 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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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2025年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
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发展。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具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金,中国国籍,1962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锻压协会执行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锻科
技研发中心(青岛)有限公司董事长、德力格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机械中等专业学校董事长、无锡宏达重工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金源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开金联供应链管理(北京
)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中国锻压协会书记、常务副监事长兼专务、中锻智能装备设计院(青岛)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富京技术有限
公司董事长、《锻造与冲压》杂志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伊莱特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中国机械总院集团北京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无锡宏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本人均按时参加,没有缺席和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
会的情况。勤勉尽责,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各议案发表意见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会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
会次数 议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次数
9 9 0 0 否 3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的各
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专门委员会名称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 1 1
审计委员会 4 4
战略委员会 4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2025年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按照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制度,本人分别对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形成专业委员会的
审议意见后及时提交董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主持了提
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发挥了提名委员会委员审核与监督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2025年4月16日,主持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及子公司的管理人员人事任免方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 年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不存
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沟通,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重点关注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
重点的内容,确保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
绩说明会及关注公司舆情信息等多途径,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
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并通过电话
、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
规划,及时获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运作动态,积极为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切
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主动向独立董事汇报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行使
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的披露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2
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对上述相关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对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未发现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也未发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
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2025 年上半年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分配结合目前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制定和发放,符合公司制度和绩效考核原则
,可以有效地激励管理层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
(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
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工作的
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审计。
(七)现金分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审议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与股东的合理回报,现
金分红比例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5 年,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
情况,加强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同时充分发挥专业特长,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
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独立董事:张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7508dd3-cf38-44d4-a36b-69301a3b2d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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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4│精锻科技(300258):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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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300258):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a91da49-45a8-453d-90ef-d2f2a0c4aa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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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2│精锻科技(300258):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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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4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公司自上市以来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持续通过现金分红回馈广大投资者。根
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在确
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内
容如下:
一、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拟在 2026 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2)公司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及持续发展的
资金需求。
2、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在 2026 年度进行中期分红时,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
3、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业绩、资金使用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未分配利润
情况,规划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如决定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
等。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2026 年 4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且公司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尚需董事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c4f7260-7c2a-4c9e-86c0-bcf63be9a4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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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2│精锻科技(300258):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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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人,分别为张金、汤文成、秦霞。根据证监会《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
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金、汤文成、秦霞三人在各方面均独立于上市公司,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相
关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
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对于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75d4931-fab5-4cfe-8197-f6e46c76ba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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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2│精锻科技(300258):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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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拓展,目前对进口模具出库成本采用“五五摊销法”核算方法已逐渐显现出局限性,给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决
策参考带来了诸多不便。为使成本核算更加精准地反映模具的实际使用效益,增强公司成本管控效能,公司拟将进口模具的成本核算
方法变更为“一次转销法”。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IPO 前,公司所用模具主要依赖进口,对于进口模具采用“五五摊销法”核算。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将进口模具的成本核算方法由“五五摊销法”变更为“一次转销法”,即在进口模具投入使用的当期,将其全部成本一次性计入
损益中,不再进行后续的分次摊销处理。
(四)变更日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实际经营现金流产生实质性影响。从长期来看,这种短期利润波动将随
着后续业务的正常开展而逐渐平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鉴于进口模具占比已大幅下降、使用场景与国产模具高度相似,为统一会计政策、提高成本核算准确性并适应
集团出海需要,同意将进口模具摊销方法由“五五摊销法”变更为“一次转销法”,与国产模具保持一致。本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相关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导致本年度利润减少约 200 万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
意通过该议案。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ef166e4-d678-4c37-9c7d-aaf8418b65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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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2│精锻科技(300258):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度-202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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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和完善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维护公司股东利
益,形成稳定的回报周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进一步
细化《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企业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融资环境等情况制定本规划,建立对
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 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
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分红计划的制定应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
第三条 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及审议程序
1、公司综合考虑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发展目标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本周期内的股东回报规划
。
2、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在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的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意
见。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
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行使表决权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3、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应由公司董事会以保护股东
权益为出发点,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调整议案,并在股东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
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调整的合理性发表意见。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能提交股东会审议。
以上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四条 公司股东未来回报规划
1、公司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红,也可以采用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红,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
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
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需求;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以股票方式分红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红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
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处于发展成长阶段、净资产水平较高以及股票
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按照公
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6、以现金方式分红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7、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每年度进行年度现金分红和中期现金分红。
8、公司应当及时行使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股东权利,根据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促成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公司
进行现金分红,并确保该等分红款在公司向股东进行分红前支付给公司。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批准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第五条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第六条 本规划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695a037-42a6-4edd-8739-d49736f6cc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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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2│精锻科技(30025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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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锻科技”)
于 2026年 4月 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
度不超过 1.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
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2月 1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980 万张可转换
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98,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187.26万元(不含税)后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96,812.74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 1,060.00万元(含税)后的金额为
人民币 96,940.00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于 2023 年 2月 21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于 2023 年 2月 22 日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 110C000070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 已投入金额 节余金额 实施主体
号 额 投入额
1 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 74,000.00 74,000.00 56,559.03 18,866.32 精锻科技
业化项目
2 偿还银行贷款 24,000.00 22,812.74 22,835.47 18.40 精锻科技
合计 100,800.00 96,812.74 79,394.50 18,884.72
注:上述节余金额中包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1,467.04 万元,已扣除手续费 0.56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拟在最高额度不超过 1.3亿元人民币的范围内
使用募集资金中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公司确定投资的上述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规定的相关风险投资品种。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背景和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
公司拟在最高额度不超过 1.3 亿元人民币的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规定的相关风险投资品种。
4、投资期限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理
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
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
具体操作。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
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6、决议有效期
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本次审议通过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将按照上述额度执行,
以往审议通过的额度不再有效。
7、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按法律法规要求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
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
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是
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
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1.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投资额度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投资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精锻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和授权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
要的法律程序。精锻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有关规定。
2、精锻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未发现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运行,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5acffb0-60eb-4e48-b0bf-ebfc804d66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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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2│精锻科技(30025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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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30025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b294f76-2e3a-4114-82f9-4d4294020e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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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2│精锻科技(30025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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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前注册资本
本次变更前公司总股本 481,777,232股,注册资本为 481,777,232元。
二、变更原因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5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3年 2月 1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980 万张可转换债
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98,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6,812.74万元。初始转股
价格为 13.90 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 3月 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精
锻转债”,债券代码“123174”。
根据《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
2月 21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 8月 21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 2月 14日)止,可转债持有人可申请将其
持有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2025 年 7月 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精锻
转债”的议案》,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 7月 30日)收市,“精锻转债”累计转股 103,276,490 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中 20
25 年 1月 1 日至 2025 年 7 月 30日转股 103,270,011 股(每股面值 1元);
综上,2025年度因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 481,777,232股增加至 585,047,243股,注册资本拟由 481,777,232元变更为 585
,047,243元。
三、《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修订前后《公司章程》的对照内容具体如下:
修订前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三条 公司于2011年 8月 4日经中国证券监 第三条 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4 日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
万股,于 2011 年 8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于 2011 年 8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创业板上市。2020 年 9 月 23 日经中国证监会 业板上市。2020年9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核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 76,770,753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 76,770,753 股,于
股,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 11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创业板上市。2023 年 2 月 14 日,公司向不特 市。2023 年 2 月 14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 980 万张,每张面值 可转换债券 98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
100 元,发行总额 98,0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总额 98,000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份为 481,777,232 股。 公司总股份为 585,047,243 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81,777,23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85,047,243
元。 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
法定代表人。 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
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81,777,232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85,047,243 股,
全部为普通股。 全部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0e6832f-e80f-4dfe-ba8c-60b3dd345a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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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2│精锻科技(300258):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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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4月 30日(星
期四)15:0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
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30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夏汉关先生、财务总监毛新宇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董义先生、独立董事
秦霞女士。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 ( 星 期 四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gF9ec098I 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4月 3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
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部 田海燕
电话:0523-80512699
传真:0523-80512000
邮箱:tianhy@ppforging.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8103ede-a549-45b4-a2b9-9fa2761abb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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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2│精锻科技(300258):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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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规定和要求,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
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
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1 年,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
为李惠琦。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超过 400 人。
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审计收费4,156.2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 年 4 月 17日,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25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
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的工作安排
,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运用职业判断,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
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 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
了沟通。
经审查,公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
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
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客
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就2025年
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出具审计报告前,审计委员会
听取了签字注册会计师关于年审工作的汇报,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并提出相应建议,保障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自我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
知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经评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客观、公允
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7fd1633-3ecd-4112-a78f-db73eba2fc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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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2│精锻科技(30025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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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30025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d9066f5-a7d5-411c-b017-6f296aa8be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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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2│精锻科技(30025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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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30025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6a731049-da9f-4b4e-bd5f-e7b7fa7a49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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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2│精锻科技(30025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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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30025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268dfe5-5f19-4e3b-ab73-539e322a49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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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2│精锻科技(30025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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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30025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1ea39c1-d910-47a4-b3af-2651b2dc5d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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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2│精锻科技(30025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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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30025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80d9ebb-0f21-4072-beda-93ea4c023e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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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2│精锻科技(30025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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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30025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8a43b87-1852-4479-b57c-217970a7ae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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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2│精锻科技(300258):《公司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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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300258):《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ea2d145-8351-4dd9-9adb-5df1d7a78e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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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2│精锻科技(300258):关于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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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
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6 年度投资计划
为满足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计划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
元,投资范围包括新厂房及工程建设、设备购置、生产线改造等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人员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运作和控制系统性风险的前提下,开展项目投资的设备采购和厂房
建设、工艺流程布局、设备安装调试、人员招聘与培训等工作,同时及时办理投资项目政府立项备案和环评、安评、能评等相关事宜
。公司投资事项的批准严格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投资计划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投资的开展与实施将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可持续发
展提供保障。
三、风险提示
2026年度投资计划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投资的预算安排,投资计划的实施与公司经营环境、发展战略等诸多因素相关,
公司在具体实施中会根据项目进度等情况适当调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9cbedc4-a4bd-4b44-b6a1-e40a4c460a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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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2│精锻科技(300258):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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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了“致同审字(2026)第 110A01376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一、报告期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 202,522.60 203,865.47 0.66%
利润总额 18,772.83 16,497.50 -12.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5,968.95 12,854.47 -19.50%
基本每股收益 0.3315 0.2385 -28.06%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幅度(%)
资产总额 709,205.99 736,542.83 3.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79,655.11 472,828.35 24.54%
二、财务状况
(一)资产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4 年 12月 比重 2025 年 12月 比重 增减幅度(%)
31 日 (%) 31 日 (%)
总资产 709,205.99 100.00% 736,542.83 100.00% 3.85%
流动资产 289,949.30 40.88% 272,567.00 37.01% -5.99%
非流动资产 419,256.69 59.12% 463,975.83 62.99% 10.67%
(二)负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月 比重 2025 年 12月 比重 增减幅度
31 日 (%) 31 日 (%) (%)
总负债 329,025.38 100.00% 263,229.46 100.00% -20.00%
流动负债 207,660.96 63.11% 204,294.41 77.61% -1.62%
非流动负债 121,364.42 36.89% 58,935.05 22.39% -51.44%
报告期内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 51.44%,主要是因为可转换债券于本期转股所致。
(三)股东权益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比重 2025 年 12 月 比重 增减幅度
31 日 (%) 31 日 (%) (%)
所有者权益 380,180.61 100.00% 473,313.36 100.00% 24.50%
股本 48,177.72 12.67% 58,504.72 12.36% 21.44%
资本公积 125,413.51 32.99% 223,529.29 47.23% 78.23%
减:库存股 758.50 0.20% 13,057.77 2.76% 1621.52%
其他综合收益 913.61 0.24% 2,979.85 0.63% 226.16%
其他权益工具 13,959.09 3.67% 0.00 0.00% -100.00%
专项储备 1,666.04 0.44% 1,846.66 0.39% 10.84%
盈余公积 24,589.64 6.47% 26,469.66 5.59% 7.65%
未分配利润 165,693.99 43.58% 172,555.94 36.46% 4.14%
少数股东权益 525.50 0.14% 485.01 0.10% -7.70%
报告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减少、资本公积增加是因为可转换债券于本期转股所致;库存股增加是因为公司于本期持续回购股份所
致;其他综合收益增加是因为公司对于共青城等的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三、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4 年度 增减幅度
(%)
营业收入 202,522.60 203,865.47 0.66%
营业成本 153,068.93 155,193.38 1.39%
销售费用 1,100.70 1,082.30 -1.67%
管理费用 14,704.24 17,732.32 20.59%
研发费用 12,519.51 11,406.96 -8.89%
财务费用 3,868.95 3,919.13 1.30%
其他收益 4,641.71 3,369.68 -27.40%
投资收益 958.92 891.65 -7.02%
营业利润 18,719.82 15,637.40 -16.47%
利润总额 18,772.83 16,497.50 -12.12%
净利润 15,932.01 12,805.28 -19.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5,968.95 12,854.47 -19.50%
四、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增减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156.07 47,135.92 -12.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232.51 -107,181.05 342.3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744.98 -9,639.58 -117.9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 82,740.67 -69,718.89 -184.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额比上年同期流出额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购买理财、开展定期存款业务增加以及对格蓝若等公司进
行股权投资所致;
五、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指标范围 主要指标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偿债能力 资产负债率 46.39% 35.74%
流动比率(倍) 1.40 1.33
速动比率(倍) 1.12 1.03
发展能力 总资产增长率 13.37% 3.85%
销售增长率 -3.72% 0.66%
净利润增长率 -32.52% -19.63%
盈利能力 销售净利率 7.87% 6.2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22% 2.9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 3.21% 1.77%
常性损益)
基本每股收益 0.3315 0.2385
稀释每股收益 0.3395 0.2385
经营效率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4.50 4.70
现金能力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1.12 0.81
/股)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f3a430c-d535-4455-8aba-cf63fdacb6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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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2│精锻科技(300258):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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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津贴为 6万元/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另行单独发放董事津贴。
(二)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职务薪酬。
(三)薪酬结构
1、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
额的比例不低于 50%。薪酬标准根据其主要职责、履职情况、以往年度薪酬及公司该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确定。
(1)基本薪酬:即月度工资标准,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
,体现岗位价值和基本劳动报酬,基本薪酬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
(3)中长期激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针对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中长
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规定。
2、薪酬标准
公司对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年度薪酬标准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经济指标和管理指标
确定 2026 年预算薪酬总额。
3、绩效考核机制
每年年终,年度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后的财务数据开展,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确认后进行审议。
四、其他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
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
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e9ff096-93e8-4c5b-b9f7-895ad8d1af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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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2│精锻科技(300258):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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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履职评估情况进
行了评估,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1 年,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
为李惠琦。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超过 400 人。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
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4月 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25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
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
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106f4a0-c1fa-442e-aa80-58fe6aa4f8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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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2│精锻科技(300258):关于2025年度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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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
025年度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以下简称“本次计提减值”)事项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计提减值是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计提减值的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
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各项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具体如下:
项目 2025年计提(元)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533,673.30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22,260.61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484,716.12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73,303.4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8,711,138.83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15,278.23
存货跌价损失 -17,418,904.07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507,512.99
合计 -17,177,465.53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对所有应收款项根据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在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
的判断及信用特征分析基础上,确定预期应收款项实际损失率并据此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方法如下:
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测试,在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时,基于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值之间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期冲销信用减值损失1,533,673.
30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
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经测算,本年冲销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15,278.23元。
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
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
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
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418,904.07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以预计可收回金额为基础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按预计处置价减去
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经测试,本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507,512.99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7,177,465.53元,减少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6,050,706.13元,减少2025年归属于上市
公司所有者权益16,050,706.13元。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基于会计
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
四、本次计提减值的审核意见
1、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的说明
公司2025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
,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本次计提信用
减值及资产减值事项。
2、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
则,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
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9d94a1d-89ea-4475-81b7-a8f41900a7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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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1│精锻科技(30025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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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30025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bad005e-4b6e-4d8c-8186-94aaf84854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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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1│精锻科技(30025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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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30025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8d958cf-a4a8-4a62-a5e1-16afa1a24a5c.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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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精锻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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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精锻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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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329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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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精锻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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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3/12247267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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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精锻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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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60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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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精锻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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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9/12231532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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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精锻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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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9/12231532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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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精锻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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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2/12214491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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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精锻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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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精锻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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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0/121970149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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