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60 新莱应材 更新日期:2024-04-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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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3 00:00│新莱应材(300260):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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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 6,800.00 万元–7,800.00 万元 盈利: 5,378.16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上升:
26.44% - 45.03%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 6,000.00 万元– 7,000.00 万元 盈利: 5,119.37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上升:
17.20% - 36.74%
注:本表格中的“万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主要受益于半导体行业订单向好,市场需求回暖;同时在食
品行业,公司产品在国内客户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订单持续向好;公司整体业绩稳中向好。
2、预计公司2024年度一季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800万元,主要系公司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实际数据以该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f3b06ac6-040a-4722-ae8f-c71b68d3d9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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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00:00│新莱应材(300260):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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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
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
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3月末,公司累积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400,07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4
33%,最高成交价为33.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62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39,959,094.8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
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回购股份的方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1/e4b81385-3b2f-48a9-b914-7596e74bb4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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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2 00:00│新莱应材(300260):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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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应材(300260):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2/c4740323-e511-4cd4-900a-0714b9171b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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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9 00:00│新莱应材(300260):2023年度业绩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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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 2023 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
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3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2,721,527,580.59 2,620,064,139.02 3.87%
营业利润 278,392,773.82 401,767,431.70 -30.71%
利润总额 277,988,251.77 395,127,663.20 -29.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43,286,888.33 344,790,636.72 -29.44%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226,835,114.54 344,345,452.03 -34.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966 1.5219 -60.8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09% 24.07% -8.98%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4,308,492,320.84 3,681,595,686.84 17.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785,064,598.99 1,596,956,639.23 11.78%
所有者权益
股本(股) 407,806,752.00 226,559,307.00 8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3772 7.0487 -37.90%
每股净资产(元)
注:本表数据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721,527,580.59 元,较去年同期上升 3.87%;营业利润 278,392,773.82 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30.71%;利润总额为 277,988,251.77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29.6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43,286,888.33 元,较去年同
期下降 29.44%。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为生物医药行业投资减少医药类订单减少、中美贸易摩
擦导致半导体订单延后和减少,造成客户需求减弱;公司产能陆续释放,导致公司产能利用率下滑,毛利下滑,同时报告期内,公司
加大销售推广投入,参加行业展会等导致业务推广费用和差旅费用等大幅增加、同时加大新产品开发投入,致使公司销售费用、研发
费用有所增长。上述原因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
2、报告期内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总资产余额为 4,308,492,320.84 元,比期初上升 17.0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1,785,064,598.99
元,比期初上升 11.78%;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4.3772 元,比期初减少 37.90%,公司财务状况基本与经营情况相匹配。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 2024 年 1 月 11 日公司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业绩预告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主要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尚未经审计机构审计,与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公
司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8/960bb825-b625-4aa0-bce2-e5c6f46eb1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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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2 00:00│新莱应材(300260):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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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
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
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月末,公司累积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400,07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4
33%,最高成交价为33.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62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39,959,094.8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
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回购股份的方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1/c17b624c-cebc-4b09-a360-e70473c949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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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1 00:00│新莱应材(300260):2023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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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应材(300260):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0/02371613-7735-410c-a68d-6747177963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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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2 00:00│新莱应材(300260):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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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
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
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末,公司累积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638,57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6
6%,最高成交价为33.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55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9,987,992.8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
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回购股份的方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02/2b9ad314-4773-4899-9092-a8eefae785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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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4 00:00│新莱应材(300260):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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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
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
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末,公司累积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63,96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0
2%,最高成交价为33.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71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5,341,395.7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
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回购股份的方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01/d7547a5d-71af-493c-bb4f-0954a6f7d6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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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3 00:00│新莱应材(300260):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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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
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3年11月2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4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
.0098%,成交的最低价格为人民币31.95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33.0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295,243.00元(不含
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11月2日)前5个交易日(即2023年10月26日、10月27日、10月30日、10月31日、11
月1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35,025,767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8,756,441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1-02/e4becc48-a4b2-4837-9a03-4e20e40418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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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7 00:00│新莱应材(300260):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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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
报告全文》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0-26/6bb60036-7e91-42bc-b5ce-6dfe985dda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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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7 00:00│新莱应材(300260):2023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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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应材(300260):2023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0-27/e00f4c95-9671-4c61-b739-7a99c2b3fa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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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00:00│新莱应材(300260):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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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2023年9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
兴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郭兴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
会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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