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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60(新莱应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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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60 新莱应材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3-28 20:38 │新莱应材(300260):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 ├─────────┼──────────────────────────────────────────────┤ │2025-03-28 20:38 │新莱应材(300260):2024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 ├─────────┼──────────────────────────────────────────────┤ │2025-02-27 18:58 │新莱应材(300260):2024年度业绩快报 │ ├─────────┼──────────────────────────────────────────────┤ │2025-01-27 15:58 │新莱应材(300260):2024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1-03 18:47 │新莱应材(300260):关于公司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 │2024-11-13 18:29 │新莱应材(300260):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新莱应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4-11-13 18:29 │新莱应材(300260):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4-10-25 00:00 │新莱应材(300260):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4-10-25 00:00 │新莱应材(300260):2024年三季度报告 │ ├─────────┼──────────────────────────────────────────────┤ │2024-10-25 00:00 │新莱应材(300260):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 └─────────┴──────────────────────────────────────────────┘ ─────────┬──────────────────────────────────────────────── 2025-03-28 20:38│新莱应材(300260):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3月 27日、 2025年 3月 2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 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内外部经营环境、相关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 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 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预约 2025年 4月 23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2024 年年度财务数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已于同日披露 《2024 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对以往业绩预测数据进行了修正,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22,371 .16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5.17%。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股票异动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5c56601f-f521-4a66-8e47-25c5f1acda06.PDF ─────────┬──────────────────────────────────────────────── 2025-03-28 20:38│新莱应材(300260):2024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4 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修正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修正后与上年 同期的增减变 修正前 修正后 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285,870.49 285,014.95 271,139.77 5.12% 营业利润 28,250.65 27,740.89 26,227.80 5.77% 利润总额 28,180.17 26,947.25 26,216.79 2.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941.37 22,371.16 23,590.26 -5.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23,242.78 22,065.20 22,876.14 -3.54%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6109 0.5486 0.5800 -5.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03% 11.78% 13.91% -2.13%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修正后与上年 同期的增减变 修正前 修正后 动幅度(%) 总资产 495,400.04 518,725.37 435,029.94 19.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 199,516.79 194,998.76 177,978.86 9.56% 权益 股本(股) 40,780.68 40,780.68 40,780.68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4.8924 4.7816 4.3643 9.56% 资产(元) 注:本表数据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 二、业绩快报修正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披露《2024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25-003)。本次修正后的业绩快报与前次披露的业绩快报主要 财务数据存在差异,系公司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深入沟通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以下主要事项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一)业绩快报差异情况 公司本次修正后的业绩快报与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快报公告》中主要财务数据的差异: (1)修正后的营业总收入为285,014.95万元,比修正前减少855.54万元,减幅0.30 %; (2)修正后的营业利润为27,740.89万元,比修正前减少509.76万元,减幅为1.80%; (3)修正后的利润总额为26,947.25万元,比修正前减少1,232.92万元,减幅为4.38 %; (4)修正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371.16万元,比修正前减少2,570.21万元,减幅为10.31 %; (5)修正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2,065.20万元,比修正前减少1,177.58万元,减幅为5.07% ; (6)修正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5486元,比修正前减少0.0623元,减幅为10.20 %。 (二)业绩快报修正的原因 在前期财务核算过程中,存货跌价准备少计提及期间费用少认列。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经与年审会计师深入探讨,相应的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等予以调整。 (三)与审计师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快报更正系经公司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后谨慎确认并对财务报表及时进行调整后的结果,因本次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 便,公司深表歉意。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准确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总会计师(如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 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c27a806e-2bc6-4cfc-9212-1483df366e6e.PDF ─────────┬──────────────────────────────────────────────── 2025-02-27 18:58│新莱应材(300260):2024年度业绩快报 ─────────┴────────────────────────────────────────────────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 2024 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 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4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2,858,704,915.63 2,711,397,722.04 5.43% 营业利润 282,506,519.05 262,278,041.77 7.71% 利润总额 281,801,735.28 262,167,873.74 7.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49,413,716.80 235,902,603.23 5.73%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232,427,775.35 228,761,397.47 1.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6109 0.5800 5.3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03% 13.91% -0.88%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4,954,000,356.99 4,350,299,415.85 13.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995,167,885.95 1,779,788,600.99 12.10% 所有者权益 股本(股) 407,806,752.00 407,806,752.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8924 4.3643 12.10% 每股净资产(元) 注:本表数据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858,704,915.63 元,较去年同期上升 5.43%;营业利润 282,506,519.05 元,较去年同期上升 7.71%;利润总额为 281,801,735.28元,较去年同期上升 7.49%;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49,413,716.80 元,较去年同期 上升 5.73%。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上升,主要原因为:受益于国内半导体行业市场需求回暖及半导体行业 关键零部件国产替代加速,半导体行业产品订单向好;同时在食品行业,虽然下游客户需求减少,但公司产品在国内客户的市场占有 率不断提升,公司整体业绩稳中向好。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大在半导体行业的投入,固定资产折旧不断增加,公司加大销售推广投入,参加行业展会等导致业务 推广费用和差旅费用等大幅增加、同时加大新产品开发投入,致使公司销售费用、研发费用有所增长。但随着半导体行业业务规模的 快速增长,半导体行业产品毛利率较去年同期呈现拐点向上的趋势;受益于食品行业的原材料价格下滑,食品行业产品毛利率较去年 同期有所增长。上述原因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 2、报告期内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总资产余额为4,954,000,356.99元,比期初上升13.88%;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995,167,885.95元,比 期初上升12.1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4.8924元,比期初增加12.10%,公司财务状况基本与经营情况相匹配。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 2025 年 1 月 27 日公司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业绩预告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主要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尚未经审计机构审计,与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公 司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7/25ef283f-1f58-4ba9-ae91-a985cf844ad1.PDF ─────────┬──────────────────────────────────────────────── 2025-01-27 15:58│新莱应材(300260):2024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目 本报告期(2024 年 1-12 月)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 24,500.00 万元– 28,000.00 万元 盈利: 23,590.26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上升: 3.86 % - 18.69%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 22,900.00 万元– 26,400.00 万元 盈利: 22,876.14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上升: 0.10% - 15.40% 注:本表格中的“万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 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上升,主要原因为:受益于国内半导体行业市场需求回暖及半导体 行业关键零部件国产替代加速,半导体行业产品订单向好;同时在食品行业,虽然下游客户需求减少,但公司产品在国内客户的市场 占有率不断提升;公司整体业绩稳中向好。 2、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大在半导体行业的投入,固定资产折旧不断增加,但随着半导体行业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半导体行 业产品毛利率较去年同期呈现拐点向上的趋势;受益于食品行业的原材料价格下滑,食品行业产品毛利率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 3、预计公司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1600万元,主要系公司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4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实际数据以该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8/681c3ca1-d8a8-41ab-bb08-e6b6dfb1892e.PDF ─────────┬──────────────────────────────────────────────── 2025-01-03 18:47│新莱应材(300260):关于公司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新莱应材(300260):关于公司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3/4279e125-5b34-469b-943b-8a94b7d9cd04.PDF ─────────┬──────────────────────────────────────────────── 2024-11-13 18:29│新莱应材(300260):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新莱应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于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致: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接受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聘请,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13 日在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陆丰西路 22 号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 资格、大会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查,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2024 年 10 月 23 日,贵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 2024年 11月 13日 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4 年 10 月 25 日,贵公司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8)。 上述会议通知中除载明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 会议召集人、会议审议事项和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外 ,还包括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 经查,贵公司在本次临时股东会召开 15 天前刊登了会议通知。 2、 贵公司本次股东会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4:30 在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陆丰西路 22 号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水波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与前述通知披露一致。本次股东会采取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贵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股东提供了网络形式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与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 经查验贵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时间、 地点、会议内容、出席对象、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等相关事项,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议题等与会议公告一致,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 关于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1、 出席人员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5名,所持股份数为 227,515,753 股,扣除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股份数 2,135,9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56.083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 络表决结果显示,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41名,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3,488,6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0.860 0%。经合并统计,通过现场参与表决及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共计 346 名,持有公司股份数共计 231,004,37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56.9438%。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含持股 5%)的股东之外的股 东 341 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数共计 3,488,6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0.8600%。本次会议无股 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情况。 贵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2、 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计票、监票,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审计机构暨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230,814,578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8%。反对 80,000 股,占 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6%。弃权 109,800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 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98,825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595%。反对 80,000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32%。弃权 109,800 股, 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74%。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230,797,698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5%。反对 80,700 股,占 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9%。弃权 125,9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 ),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81,945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756%。反对 80,700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32%。弃权 125,98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12%。 3、《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融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230,648,538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 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60%。反对 233,020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009%。弃权 122,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132,785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000%。反对 233,020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94%。弃权 122,82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06%。 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程序进行计票及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 之情形。本次股东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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