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63 隆华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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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5:46 │隆华科技(300263):关于担保实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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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5:46 │隆华科技(300263):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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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6:51 │隆华科技(30026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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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6:50 │隆华科技(300263):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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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6:49 │隆华科技(30026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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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00 │隆华科技(300263):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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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8:50 │隆华科技(300263):关于担保实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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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8:48 │隆华科技(300263):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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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6:00 │隆华科技(30026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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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6:00 │隆华科技(300263):关于产业基金存续期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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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5:46│隆华科技(300263):关于担保实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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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 年 4月 21 日,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华科技”)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已经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关于为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提供综合授信
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鉴于在股东会审议的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内对担保发生情况逐笔披露频次较高,为便于投资者及时全面了解公司担保业务,公司对
担保实施进展按月进行汇总披露。
(二)2026 年 6月担保实施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 被担保方 已审议担保 本月担保金 截至本月末 截至本月末可 是否关
方 额度 额 担保余额 用担保额度 联担保
隆华 隆华科技(洛阳)装备有限公司 20,000.00 - - 20,000.00 否
科技 丰联科光电(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7,365.25 32,293.55 17,706.45
洛阳科博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 300.00 4,975.67 5,024.33
广西晶联光电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35,000.00 3,480.00 27,864.91 7,135.09
洛阳晶联光电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13,000.00 2,000.00 6,950.00 6,050.00
北京中电加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0 1,207.44 8,027.22 22,172.78
阜阳加美居善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19,800.00
洛阳市三诺化工有限公司 70,000.00 711.26 12,148.64 29,812.30
三诺新材料科技(洛阳)有限公司 823.56 28,039.06
湖南兆恒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5,000.00 - - 22,480.00
洛阳思维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20.00 2,520.0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2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公司对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42,619.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
.65%。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719.5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42%。无逾期担保金额
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718d8fa6-4382-426f-8a4f-1e95485256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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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5:46│隆华科技(300263):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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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
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丰联科光电(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联
科光电”)与核心管理人员李波波先生、赵光政先生及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教授朱归胜先生、副教授赵昀云先生共同出资设立电子级钛
酸钡项目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丰联科光电以自有资金出资300万元,持股比例3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
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合资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广西晶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0MAKGUGE558
住所:柳州市燕山东路10号2号厂房-1-1
法定代表人:赵光政
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
;特种陶瓷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营业执照》;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980b600e-cb25-4a2b-ba0a-f3aa2cecf2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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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6:51│隆华科技(30026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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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30026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5b40b76c-6794-4fa0-9404-9126ac81de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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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6:50│隆华科技(300263):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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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丰联科光电(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联科光
电”)拟与核心管理人员李波波先生、赵光政先生及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教授朱归胜先生、副教授赵昀云先生共同出资设立电子级钛酸
钡项目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丰联科光电以自有资金出资300万元,持股比例30%。
李波波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丰联科光电董事长/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2026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
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占强先生、李波波先生、李明强先生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提交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李波波先生
姓名 地址 单位/职务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李波波 洛阳市高新技 隆华科技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否
术开发区 丰联科光电董事长/总经理
(二)赵光政先生
姓名 地址 单位/职务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赵光政 广西柳州 丰联科光电董事、广西晶联光电材料 否
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三)朱归胜先生
朱归胜先生,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电子信息材料与器件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广西电子信息材料与器件
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副主任,广西高层次人才,主要从事微纳米电子粉体材料及器件的制备研究和产业化应用工作。朱归胜先生非
失信被执行人。
(四)赵昀云先生
赵昀云先生,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电子信息材料与器件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骨干成员,广西电子信息材
料与器件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骨干成员,主要从事功能微纳米电子粉体研发和产业化工作。赵昀云先生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西晶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型陶瓷
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暂定,以工商注册为准)
出资情况 丰联科光电出资 300 万元,持股 30%;
朱归胜出资 220 万元,持股 22%;赵昀云出资 80万元,持股 8%;
李波波出资 220 万元,持股 22%;赵光政出资 180 万元,持股 18%。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各方以现金方式出资,按出资比例确定股权,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旨在抓住全球钛酸钡市场稳步增长及 5G-A/6G、AI服务器、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对高端纳米级粉体需
求放量的机遇,推动高端钛酸钡粉体实现规模化自主生产,着力突破该材料长期依赖海外企业的“卡脖子”局面,以满足国内 MLCC
产业对核心介质材料的迫切需求;同时,该投资也是公司拓展布局电子陶瓷材料高附加值赛道、向上游关键环节延伸的重要战略举措
,有利于丰富产品结构、培育新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当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交易事项外,公司与该关联人
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设立电子级钛酸钡项目合资公司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5b971b1d-52fb-426c-bd33-3ae2ef7dcd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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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6:49│隆华科技(30026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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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7月 3日上午 9:00 以通讯
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 月 30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占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
际出席董事 9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并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设立电子级钛酸钡项目合资公司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
利影响;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关联董事李占强先生、李波波先生、李明强先生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d9fc4a07-c8f9-41c4-a485-f7f8b02192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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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00│隆华科技(300263):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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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6月 10 日、2026 年 6月 11 日和 2026 年 6月 1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连续二个交易日累计偏离 30.8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
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切勿盲目追随市场热点,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7b1c9d34-24ad-4839-811e-d276d5aec3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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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8:50│隆华科技(300263):关于担保实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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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 年 4月 21 日,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华科技”)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已经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关于为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提供综合授信
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鉴于在股东会审议的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内对担保发生情况逐笔披露频次较高,为便于投资者及时全面了解公司担保业务,公司对
担保实施进展按月进行汇总披露。
(二)2026 年 5月担保实施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 被担保方 已审议担保 本月担保金 截至本月末 截至本月末可 是否关
方 额度 额 担保余额 用担保额度 联担保
隆华 隆华科技(洛阳)装备有限公司 20,000.00 - - 20,000.00
科技 丰联科光电(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2,678.30 29,898.30 47,321.70 否
洛阳科博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 - 5,575.67 10,000.00
广西晶联光电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35,000.00 3,023.07 24,889.91 31,976.93
洛阳晶联光电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13,000.00 2,000.00 7,950.00 11,000.00
北京中电加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0 500.00 8,212.69 49,500.00
阜阳加美居善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19,800.00
三诺新材料科技(洛阳)有限公司 70,000.00 1,890.54 29,177.03 67,530.91
洛阳市三诺化工有限公司 578.55 11,663.95
湖南兆恒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5,000.00 - - 25,000.00
洛阳思维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20.0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2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 年 5月 31 日,公司对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39,687.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3
.31%。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763.6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42%。无逾期担保金额
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1ff273ef-71b2-4341-9dca-031fcf5d3f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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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8:48│隆华科技(300263):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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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李明强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李江文先生、董事田国华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源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持有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9,841,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85%)的董事李明强先
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 年 7月 2日-2026 年 10 月 1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96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6%(不超过剔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0.97%)。
2、持有公司 795,37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8%)的董事/副总经理李江文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7 月 2 日-2026 年10 月 1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9.8 万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2%(不超过剔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0.02%)。
3、持有公司 282,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的董事田国华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
内(即2026年 7月 2日-2026年 10月 1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
.01%(不超过剔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0.01%)。
4、持有公司 3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的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源远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
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年 7月 2日-2026年 10 月 1 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5 万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1%(不超过剔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0.01%)。
公司于近日收到李明强先生、李江文先生、田国华先生、张源远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李明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39,841,600 3.85%
李江文 董事/副总经理 795,375 0.08%
田国华 董事 282,800 0.03%
张源远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380,000 0.0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数量、比例及方式:
减持主体 股份来源 减持数量不超 减持数量占总 减持数量占剔除 减持方式
过(股) 股本比例不超 回购股份后总股
过 本比例不超过
李明强 首次公开发行前 9,960,000 0.96% 0.97% 集中竞价或
持有股份 大宗交易
李江文 股权激励 198,000 0.02% 0.02% 集中竞价或
大宗交易
田国华 二级市场增持 70,000 0.01% 0.01% 集中竞价或
大宗交易
张源远 股权激励 95,000 0.01% 0.01% 集中竞价或
大宗交易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进行(即 2026 年 7月2日-2026 年 10 月 1日),根据法律法规
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5、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
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李明强先生、李江文先生、田国华先生、张源远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
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7a6102bf-5e04-4910-83b8-db3034470a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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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6:00│隆华科技(30026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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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27 日上午 9:30 以通讯
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 月 22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占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
际出席董事 9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并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产业基金存续期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产业基金存续期展期,是基于基金经营发展的需要,延长存续期后能保障产业基金投资项目的正常退出。本
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产业基金存续期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关联董事李江文先生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cbd42621-1684-42d6-9a52-f46fc3a5cf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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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6:00│隆华科技(300263):关于产业基金存续期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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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1日召开了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厦门仁达隆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仁达隆华”或“产业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及 2015 年 11 月 26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6)、《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进展暨完成工
商注册登记公告》(公告编号:2015-122)。
因仁达隆华存续期限已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到期,为保障仁达隆华已投项目的有序退出和基金的正常运作,实现产业基金投
资收益,维护基金合伙人权益。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仁达隆华有效存续期延长至 2030 年 11月 17 日
,并重新签署合伙协议。
鉴于仁达隆华合伙人之一李江文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重新签署合伙协议将构成关联交易。2026 年 5月 27 日,公司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产业基金存续期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江文先生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
审议前,该议案已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姓名 地址 单位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李江文 洛阳市洛龙区 隆华科技 否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厦门仁达隆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44HBG5Y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 97 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 D栋 8层 03 单元 C之七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仁达基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5 年 11 月 18 日
合伙期限:自 2015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
经营范围: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运用本基金资产对未上市企业或股权投资企业进行投资。
其出资份额如下:
序号 名 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9,318.1818 45.4545%
2 孙建科 5,628.072 27.4540%
3 于淼 4,081.484 19.9097%
4 厦门仁达基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31.8182 4.5455%
5 肖浪平 214.314 1.0454%
6 孙虎民 195.678 0.9545%
7 李江文 130.452 0.6364%
合 计 20,500 100.00%
四、产业基金存续期展期情况
因仁达隆华存续期限已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到期,鉴于部分已投资项目未完全退出,为保证基金的正常运作和已投项目的有
序退出,实现基金收益和合伙人权益,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仁达隆华有效存续期延长至 2030年 11 月
17 日,并重新签署合伙协议。
五、产业基金存续期展期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产业基金存续期展期是基于基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升基金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
远利益,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产业基金的运营情况及项目退出进展,持续督促基金管理人更
有效地推动项目后续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产业基金存续期展期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产业基金存续期展期,是基于基金经营发展的需要,延长存续期后能保障产业基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退出。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271dca73-1b20-4839-ad71-c5b7225f88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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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42│隆华科技(30026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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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实施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13,324,630股后股本1,021,681,6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人民币(含税),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审议及有关情况
1、经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
股份13,324,630股后股本1,021,681,6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人民币(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
整。
2、自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3,324,630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
权利。
公司本次实施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13,324,630股后股本1,021,68
1,6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901 李占明
2 01*****500 李占强
3 01*****673 李明卫
4 01*****991 李明强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61,300,9
00.32 元÷1,035,006,302 股=0.0592275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
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92275 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288 号会展国际 13 层隆华科技
咨询联系人:杨华威
咨询电话:0379-67891813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62af4942-f363-481d-97f1-d68b6005cc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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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58│隆华科技(30026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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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30026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eead9f2d-8573-4eb4-938e-fc1d758671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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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58│隆华科技(30026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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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30026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9e171a37-bc17-4d8f-b9fd-5af0454e24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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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58│隆华科技(300263):关于担保实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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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 年 4月 21 日,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华科技”)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已经 2025 年 5月 14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关于为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提供综合授信
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鉴于在股东会审议的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内对担保发生情况逐笔披露频次较高,为便于投资者及时全面了解公司担保业务,公司对
担保实施进展按月进行汇总披露。
(二)2026 年 4月担保实施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 被担保方 已审议担保 本月担保金 截至本月末 截至本月末可 是否关
方 额度 额 担保余额 用担保额度 联担保
隆华 丰联科光电(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4,225.10 29,439.84 560.16 否
科技 广西晶联光电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 2,462.80 22,413.27 7,586.73
洛阳科博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5,000.00 184.00 5,575.67 9,424.33
北京中电加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5,000.00 1,287.36 8,753.90 24,513.10
阜阳加美居善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20,230.00
洛阳市三诺化工有限公司 2,140.52 11,503.00
三诺新材料科技(洛阳)有限公司 60,000.00 47.77 27,578.03 32,421.97
洛阳思维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 - 2,720.00 2,280.00
洛阳晶联光电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 5,950.00 4,050.00
湖南兆恒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 - - 5,000.0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2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 年 4月 30 日,公司对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34,163.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1
.99%。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763.6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42%。无逾期担保金额
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e4935188-154b-43ef-ad23-3a1bd459a7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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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4│隆华科技(30026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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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4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288 号会展国际 13A 层 公司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为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5.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6.00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为公司 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9)
7.01 董事李占强先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2 董事李波波先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3 董事刘玉峰先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4 董事李江文先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5 董事李明强先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6 董事田国华先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7 独立董事胡春明先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8 独立董事董治国先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9 独立董事孙峙先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2.00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13.00 《关于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
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提案 4.00 为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 7.00 为逐项表决议案,其下各级子议案逐项表决,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
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委托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登记资
料在 2026 年 5月 8日 16: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及传真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8日 8:30-11:30,14:00-16:00。
3、登记地点: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电话:0379-67891813
传真:0379-67891813
邮箱:zqb@lhkjjt.com
邮编:471000
联系人:杨华威 马薪薪
4、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所有费用自理。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d68ae0e-fdf7-45ac-b782-a4c3057d67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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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3│隆华科技(300263):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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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300263):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436291c-2c73-41bb-89ed-e4acd438a6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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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2│隆华科技(300263):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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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 号)的规定。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度审计的
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立信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
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
)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
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事件 裁)金额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旭 2014 年报 尚余 500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辉、立信 万元 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
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
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
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
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
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 保千里、东北证 2015 年重组、 1,096 万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
券、银信评估、 2015 年报、 元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
立信等 2016 年报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
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
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
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
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月 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
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
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
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
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
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
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
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从业人
员 151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提
执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王小蕾 2012 年 2014 年 2024 年 2024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寥宸 2023 年 2021 年 2021 年 2023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周永生 2019 年 2014 年 2024 年 2024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王小蕾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24 年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5 年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张寥宸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23-2025 年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周永生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23 年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2025 年 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5 年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
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
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6 年度审计费用将在 2025 年的费用基础上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
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立信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担任公司
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根据 2026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
范的要求,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同意续聘立信
为公司 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工作情况与立信协商确定决定其报酬。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9a4ec7f-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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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2│隆华科技(300263):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贵金属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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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丰联科光电(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联
科光电”或“子公司”)业务的发展和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银合金靶材产量规模逐渐提升,白银成为子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
料之一,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将对子公司产品成本造成压力。为规避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控制市场风险,在
保证其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及存货价格波动给子公
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同时随着丰联科光电国际业务的增加,为有效规避或防范外币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实现稳
健经营,基于实际业务需要,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套期保值涉及业务品种
套期保值品种仅限于丰联科光电对白银及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外币进行套期保值,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
易。
2、套期保值投入额度
使用资金不超过 4,000 万元(持仓保证金和应付行情变化的风险金),在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占用的保证
金/风险金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上限为 2亿元。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开展,不涉及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三、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一)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
1、价格波动风险:贵金属价格具有不确定性,若短期价格与业务操作方向呈反向变动,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实行保证金制度和逐日盯市制度,若持仓规模过大,则微小的价格变动可能造成损益的重大
变化,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3、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等风险。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汇率波动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
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
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丰联科光电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防范原材料价格及汇率大幅波动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
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2、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和降低汇兑损失。为控制交易
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风险。
3、公司已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丰联科
光电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下达操作指令,将合
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4、丰联科光电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安排专业人员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培训,以提高相
关人员的综合素质,防范内部控制风险。
5、丰联科光电将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
减少损失。
五、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1、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相关内控制度,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流程、风险防控和管理等内部控制程序
,对公司控制套期保值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子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
务,严格落实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措施,审慎操作。
2、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执行,合
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3、子公司合理设置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设立交易岗、风险管理岗、资金岗,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
职责权限,避免越权处置,最大程度保证风险控制管理的独立性。
4、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其计划套期保值业务投
入的保证金/风险金规模与其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其正常经营业务的开展。
综上所述,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效益,具备可行性。
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影响分析
子公司开展贵金属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提高其应对原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原材料价格及汇率大幅波动对公
司及子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七、结论
丰联科光电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旨在规避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其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原因清晰、
目标明确,且具备业务开展的基础条件和风险控制能力。在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贵金属及外汇套期保值
交易业务,有利于提升子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5db06b2-d33f-4158-b733-c6c563ba4d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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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2│隆华科技(300263):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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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
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积
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入开展深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结合三大核心产业板块(
电子新材料、高分子复合材料、节能环保)发展现状与未来“强基跃升”的战略规划,特制定本“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本方
案旨在通过系统性举措,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质量、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
一、持续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巩固实体经济根基
“十五五”规划建议强调,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公司将坚守实业初心,坚定不
移地走聚焦主业之路。
坚守产业边界,深化专业分工:严格遵守公司多年来总结的“不跨界、不偏离主业”的经营底线,明确规定各业务板块围绕自身
产业链上下游进行拓展。通过做深、做精每一个细分领域,将旗下已培育出的丰联科光电、晶联光电、兆恒科技、科博思、三诺新材
等“隐形冠军”企业打造得更具竞争力和韧性,持续提升其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
推动业务协同,提升运营效率:依托公司构建的产业生态平台,促进三大板块在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的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
。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各业务单元之间的内部配套与合作,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整体资产收益率和全要素生产率。
优化业务结构,促进均衡发展:在保持节能环保业务(公司“基本盘”)稳步增长的同时,重点推动电子新材料和高分子复合材
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业务占比持续提升,实现收入结构的优化和盈利能力的增强。
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30.74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3.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 1.90 亿元,较去年
同期增长 45.03%。
二、强化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抢占未来产业制高点
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公司将坚持创新驱动,勇当新材料领域的“破局者”。
梯次布局产品,引领技术迭代:电子新材料领域,聚焦半导体显示与光伏赛道,形成“生产一代、储备一代、研发一代”的梯次
布局。持续推进高纯钼靶、ITO 靶材等现有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加速推进面向钙钛矿电池的 IZO 靶材、面向异质结电池的 AZO 靶材
等下一代 TCO 材料的研发与验证,巩固并扩大技术领先优势;并积极布局存储等半导体领域用高纯金属靶材,推动国产替代进程。
高分子复合材料领域,依托兆恒科技等平台,从单纯的材料供应商向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在巩固 PMI 泡沫在航空航天领
域优势地位的同时,重点推进“碳基吸波隐身材料及功能结构复合材料部件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加快EPMI、EPVC 等吸波隐身材料
的研发迭代和应用拓展,从地面装备向航空航天装备延伸,并适时探索民用市场潜力,形成新的业绩增长点。公司 PVC 产品广泛应
用于风电、轨道交通减隔震等领域,是全球重要的 PVC 供应商之一。
节能环保领域,三诺新材将继续深耕萃取分离技术,保障年产 6万吨高性能萃取剂项目的有效运营,并积极探索其在动力电池回
收及循环利用等新兴领域的应用,服务新能源产业的绿色闭环。隆华装备产品已广泛应用于石油、天然气、石化、煤化、电力、冶金
、新能源、新材料等国民经济关键行业,主导制定十余项国家和行业标准,成为国内节能环保冷却设备领域的标杆企业。水处理业务
在废水零排放、超纯水制备等高端市场持续突破。
目前,公司三大产业板块已形成“技术同源、市场共享、产业链互补、战略协同”的多元协同、可持续发展产业格局,将推动公
司向高科技产业化集团持续迈进。
加大研发投入,构建创新生态:确保研发投入持续增长,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深化与中国科学院过程所、有机所等科研院所
的产学研合作,构建开放的创新生态,吸引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将公司打造成为技术驱动型的产业生态平台和人才发展高地。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授权有效专利共 596 项,其中发明专利 132项,实用新型专利 463 项,外观专利 1项。拥有
软件著作权 40 项。2025 年度,公司研发投入 1.38 亿元,同比增长 10.42%,研发投入的持续增长为公司推动技术创新提供了重要
支撑。
三、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筑牢规范运作基石
健全的治理结构是公司高质量发展的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持续提升治理水平。
夯实治理制度基础:持续优化《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控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
会职能,提升公司治理效能,驱动公司价值创造,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核心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
强化“关键少数”履职能力:加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与督导,明确其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
、规范运作中的责任边界。引导“关键少数”忠实勤勉履职,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坚决杜绝侵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
优化风险管控体系:总结过往经验,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针对减值风险等影响业绩平稳性的因素,强化过程管理,
建立更敏锐的减值迹象识别与评估机制,力求将减值影响在相关报告期内适度分摊,减少业绩大幅波动,提升财务信息的稳健性和可
预期性。
四、提升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共享发展成果
与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红利,是企业价值与股东价值的同频共振。公司将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为投资者创造可持续价值。
严格执行分红规划:全面落实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坚持“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原则。在满
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
的 20%”的比例进行分红,并努力提升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探索多元化回报方式:在条件成熟时,积极评估并综合运用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多种方式,丰富回报手段。同时,密
切关注股价走势与公司内在价值的关系,研究并适时运用股份回购等工具,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和投资者利益。
保障回报能力可持续:公司于 2025 年成功实现 8亿元可转债的全部转股,显著降低了资产负债率,化解了未来财务费用压力。
未来将进一步保持稳健的资本结构,确保盈利能力与现金流水平能够支撑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
五、加强投资者沟通,积极回应投资者诉求,传递公司价值
真诚、透明、有效的沟通是构建信任的桥梁。公司将秉持开放态度,积极主动地与所有投资者进行交流。
拓宽沟通渠道:常态化开展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接待日、机构投资者调研、现场参观等多种形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利用好公司
网站、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确保投资者能够便捷、及时地获取公司信息。近期成功接待嘉实基金等
多家机构投资者的特定对象调研活动,将持续保持与市场的密切互动。
提升沟通质效:在对外沟通中,不仅要介绍经营成果,更要清晰阐述公司的战略规划、产业布局、技术优势和发展逻辑。例如,
围绕市场高度关注的商业航天材料(PMI 泡沫)、光伏靶材等热点领域,公司将主动、准确、及时地披露业务进展与市场前景,帮助
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公司的长期价值和成长逻辑。
积极回应关切:认真听取和吸纳投资者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于投资者关心的业绩波动、产能建设、财务改善等问题
,将给予高度重视并及时、坦诚地进行回应。对于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有股东平等地享有知情
权。
本行动方案是公司面向未来,实现“质量”与“回报”双提升的庄严承诺和行动纲领。公司将以此为新的起点,凝心聚力,锐意
进取,努力以更加优异的经营业绩和更加丰厚的投资回报,助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731a688-dcc2-42d1-8f71-8d167152d2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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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2│隆华科技(300263):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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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300263):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3d3c85e-ba50-47ac-be89-c49c143810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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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2│隆华科技(30026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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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30026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713d4da-779d-4b96-8660-2c4909b584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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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2│隆华科技(300263):关于修订及新增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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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及修订、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等相关议案,因公司调整组织架构,同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有关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形式 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
1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3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修订 是
4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5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 修订 是
占用制度》
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否
7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否
8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否
9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0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修订 否
11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2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3 《市值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4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5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6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7 《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8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新增 是
序号 制度名称 形式 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
19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新增 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accf4a9-50a7-429e-9ee4-fdcd2487bd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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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2│隆华科技(30026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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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
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
)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 802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核,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监管部门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
求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立信经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
以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资质条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
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
内容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2025 年 4月 21 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二)2025 年 12 月 22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及相关人员就 2025 年度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审计要点、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等进行了讨论和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6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
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
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 年 4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议案,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bff96c8-e745-4e2c-93d8-e4a4738899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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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2│隆华科技(300263):关于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与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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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与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供应链保障能力,公司全资及控股下属公
司隆华科技(洛阳)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装备”)、丰联科光电(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联科光电”)、洛
阳科博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博思”)、湖南兆恒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恒科技”)、洛阳思维诺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维诺”)、三诺新材料科技(洛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诺新材”)、洛阳市三诺化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三诺化工”)、北京中电加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加美”)、广西晶联光电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晶联光电”)、洛阳晶联光电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洛阳晶联”)拟与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供应链金融是金融机构将企业和供应商联系在一起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全资及控股
下属公司开展的供应链金融业务范围仅限于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的供应商,在该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在现有交易
的供应商中选择资质较好的供应商作为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合作对象。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基于和供应商真实的贸易背景,与金融机
构、上游供应商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2、业务流程:在期限内,基于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对供应商产生的应付账款,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可通过银行第三方平台向供
应商支付应付账款确认凭证,供应商持该凭证可选择向银行申请融资,由银行审核通过后向供应商发放款项。凭证到期时,全资及控
股下属公司将款项支付给供应商或向银行付款归还融资。
3、业务额度: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供应链
金融业务将在公司为上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授信额度范围内开展,额度合计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公司对上述公司开展供应链
金融业务提供无条件付款责任担保。
4、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关于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与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议案》,其中《关于为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需提
交2025年度股东会就公司向隆华装备、丰联科光电、科博思、兆恒科技、思维诺、三诺新材、三诺化工、中电加美、广西晶联、洛阳
晶联等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额度作出审批。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将在该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无新增担保额
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供应链金融业务合作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开展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在不影响供应商的供货货期、产品质量,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办理应付账款保理业务,
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供应链保障能力,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10b622e-aa68-4ab2-b421-424d22461d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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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2│隆华科技(300263):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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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据公司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需要,结
合上市公司治理有关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如下:
新增子公司隆华科技(洛阳)装备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数智化中心;战略委员会下设隆华商学院;取消监事会、装备事业部
、战略投资部、产业协同发展部;审计部更名为审计法规部;证券事务部更名为证券投资部。
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80ae5a3-55d0-4910-b240-1a1e71a08d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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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2│隆华科技(30026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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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30026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ea9a29f-2493-4624-90a6-1bad536c95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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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2│隆华科技(300263):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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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
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对立信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
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
)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 802 名。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
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从业人
员 151 名。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立信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项目组严格执行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确保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
术部成员之间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事项中不存在专业意见的分歧。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
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立信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4、项目质量检查
立信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立信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
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
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立信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立信完整、全
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国资监管部门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
作要求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
以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总体评价
经审查,立信的资质条件、投资者保护能力、质量管理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立信在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
,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6b576c2-9fc1-433a-9b23-b13b30f610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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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2│隆华科技(300263):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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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 年 5月 14日(星期四)16:00-17:00 举办 2025 年度
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陆“互动易”平台(http://irm.c
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4 日(星期四)16:00-17:00
2、召开地点: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
3、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4、公司出席人员:董事、总经理刘玉峰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源远先生;独立董事董治国先生。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提前登陆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
入“云访谈”的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杨华威
电话:0379-67891813
邮箱:zqb@lhkjjt.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60d07c9-b0f4-4828-a9e0-9fc43079fa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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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2│隆华科技(30026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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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30026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6b611b7-1edc-4a00-9da6-612841fbc2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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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2│隆华科技(30026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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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30026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21ea161-cae2-4dc5-a935-696627a971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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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1│隆华科技(300263):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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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30026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2a4a1a8-a195-4d4f-b8fe-66ea03bce9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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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1│隆华科技(300263):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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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30026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af0c3b4-f606-4f7c-abf8-f2f6e4f83c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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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1│隆华科技(300263):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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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300263):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288441d-1b99-4c1b-a1fb-111df1b8a7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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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1│隆华科技(30026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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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30026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62901fe-d426-47c3-8511-e54578adb7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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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0│隆华科技(30026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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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30026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3afbe3f-e287-43b2-9030-191d3cdfd3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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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0│隆华科技(300263):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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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300263):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6052732-553a-490a-9ceb-c7dd1216a1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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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0│隆华科技(30026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隆华科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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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30026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隆华科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12267d9-7a39-410d-babb-f4d66bc2c3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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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0│隆华科技(300263):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贵金属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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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丰联科光电(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联科光电”或“子公司”)为防范及降低原材料价格及汇率大
幅波动对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拟开展贵金属
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及交易方式:丰联科光电主要原材料白银及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外币。
3、交易场所: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境内合法运营的交易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且具有合法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开展贵金属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使用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持仓保证金和应付行情变化的风险金),在有效
期间内循环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占用的保证金/风险金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上限为2亿元
。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贵金属及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贵金属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做投
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套期保值目的
白银是丰联科光电银合金靶材产品的主要原材料,近年来,受供求关系及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白银价格大幅波动,为规避生产
经营中因原材料价格上涨和库存产品价格下跌带来的风险,同时随着丰联科光电国际业务的增加,为有效规避或防范外币汇率波动风
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实现稳健经营,基于实际业务需要,拟以自有资金开展白银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仅用于防范及降低
原材料价格及汇率大幅波动风险,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二)套期保值投入额度
使用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持仓保证金和应付行情变化的风险金),在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占用的保证金/
风险金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上限为2亿元。
(三)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开展,不涉及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
(四)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贵金属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丰联科光电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持仓保证金和应付行情变化的风险金)开展白银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占用的保证金/风险金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任一交
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上限为2亿元。
三、套期保值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
1、价格波动风险:贵金属价格具有不确定性,若短期价格与业务操作方向呈反向变动,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实行保证金制度和逐日盯市制度,若持仓规模过大,则微小的价格变动可能造成损益的重大
变化,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3、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等风险。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汇率波动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
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
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三)风险控制措施
1、丰联科光电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防范原材料价格及汇率大幅波动风险为目的,丰联科光电不进行单纯
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2、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和降低汇兑损失。为控制交易
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风险。
3、公司已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丰联科
光电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下达操作指令,合理
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4、丰联科光电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安排专业人员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培训,以提高相
关人员的综合素质,防范内部控制风险。
5、丰联科光电将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
减少损失。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
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核算、披露。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贵金属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c901b3a-e951-4500-ba13-b6b91277f8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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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0│隆华科技(300263):关于为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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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300263):关于为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5240185-9acc-44e2-8148-17d687688f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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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0│隆华科技(30026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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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低风险类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总额度不超过 60,000 万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风险提示: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类型,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流动性的基础上以自有流动资金通过商
业银行理财及其他理财工具(不包括风险投资)进行运作和管理,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详细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提高公司短期自有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流动资金,为股东谋
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总额度不超过 60,000 万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
对象及理财方式。
4、投资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使用额度不超过 6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类型,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
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公司运用自有流动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
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77035dd-c5ee-4840-8644-7f7cd5ee80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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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0│隆华科技(300263):关于担保实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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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 年 4月 21 日,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华科技”)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已经 2025 年 5月 14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关于为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提供综合授信
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鉴于在股东会审议的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内对担保发生情况逐笔披露频次较高,为便于投资者及时全面了解公司担保业务,公司对
担保实施进展按月进行汇总披露。
(二)2026 年 3月担保实施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 被担保方 已审议担保 本月担保金 截至本月末 截至本月末可 是否关
方 额度 额 担保余额 用担保额度 联担保
隆华 丰联科光电(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6,243.50 25,824.74 4,175.26 否
科技 广西晶联光电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 2,443.23 20,800.07 9,199.93
洛阳科博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5,000.00 491.66 5,391.67 9,608.33
北京中电加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5,000.00 1,841.98 8,674.02 23,613.63
阜阳加美居善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20,230.00
洛阳市三诺化工有限公司 2,507.24 12,482.34
三诺新材料科技(洛阳)有限公司 60,000.00 86.17 29,114.70 30,885.30
洛阳思维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 2,000.00 2,720.00 2,280.00
洛阳晶联光电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1,000.00 5,950.00 4,050.00
湖南兆恒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 - - 5,000.00
合 计 220,000.00 16,613.78 131,187.54 88,812.45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2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26 年 3月 31 日,公司对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31,187.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1
.28%。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763.6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42%。无逾期担保金额
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a2c67ba-a871-4ab0-9b17-588b98056d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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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09│隆华科技(300263):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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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隆华科技集团(洛
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
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
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的内部管理程序
第八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
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九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
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第十条 公司相关部门或子公
司、其他相关人员向证券投资部报告重大信息或其他应披露信息时,认为该等信息需暂缓、豁免披露的,应当向证券投资部提交书面
申请(见附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第十一条 证券投资部收到申请后,应立即对有关信息是否符合
证券监管规则所规定的暂缓、豁免披露情形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上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在审核后将意见报公司董事长确认
。
第十二条 公司拟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对相关事项进行登记,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
后,由证券投资部妥善归档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第十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暂缓、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暂缓、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内部审批流程;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
相关登记材料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深交所。
第十五条 在已作出暂缓或豁免披露处理的情况下,申请人应密切关注、持续追踪并及时向证券投资部通报事项进展。
第十六条 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申请人应当及时核实情况,并书面通知证券投资部。公司应当按照
有关信息披露规定及时对外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四章 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 公司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对于不属于本制度规定的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作暂缓、豁免
处理,或已办理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出现本制度规定的应当及时对外披露的情形而未及时披露的,给公司和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的
,公司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分管责任人视情形追究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如与国
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按后者的规定执行,并
应当及时修改本制度。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订和解释,由董事会批准通过后生效,本制度的修订应经董事会批准方可生效。本制度生效后
,原《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2f782d6-3f6c-4f34-add3-2b61217da5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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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09│隆华科技(30026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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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30026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bdd4450-f97c-41b3-8cca-74668d45ce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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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09│隆华科技(30026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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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30026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d3c3f3b-b192-4034-83e6-99ac30ddf2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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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09│隆华科技(30026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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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适应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并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
下简称“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隆
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
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及
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
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推举产生,原则上由董
事长担任。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
定补足人数;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提出辞职的委员仍应履行委员职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以及市场环境变化情况,定期对公司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 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交易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并向董事会报告;
(六)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的事项。
第八条 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其内容至少应包括:
(一)检查、分析公司重大战略项目的实施情况;
(二)对公司长远规划、重大项目投资的分析和评价;
(三)董事会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公司设证券投资部,负责做好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投融资、资产经营等方面的书面的材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
料;
(二)由证券投资部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将对外投资等相关协议、合同及可行性报告等方面的洽谈方案上报证券投资部;
(四)由证券投资部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条 委员会根据证券投资部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委员会会议为不定期会议,根据需要和委员提议召开,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
和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
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情况紧急的,会议召集人可随时电话通知召开会议,但应说明情况紧急需立即召开会议的原因。
第十二条 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委托出席
,视为出席;每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 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网络视频会议或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的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以非现场方式参会的委员的表决结果通过指定时间内收到的有效表决票或指定时间内委员发来的传真、邮件等书面回函进行确认,表
决的具体形式应由会议召集人在会议通知中确定。临时会议可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则委员会委员在会议决议
上签字者即视为出席了相关会议并同意会议决议的内容。
第十四条 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副组长可列席委员会会议。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相
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委员会会议。
第十五条 委员会会议应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在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交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作为董事会决策
的依据,保存期限为 10 年。会议通过的议案或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十六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十七条 如有必要,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董事会制订和解释,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本细则如需修改,由委员会提出,董事会审议通过,原《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第十九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的规定如与国
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按后者的规定执行,并
应当及时修改本细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fe32c45-204b-48b5-a50f-e4f41f57cd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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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09│隆华科技(30026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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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的考核和评价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研究
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董事
会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产
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的董事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
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
至第五条规定补足人数;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提出辞职的委员仍应履行委员职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 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 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
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 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 就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五) 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六)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董事会对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
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八条 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应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委员会提交述职报告,报告中应包含自我评价内容;
(二)委员会下设工作组向委员会提供相关资料作为考核依据;
(三)委员会召开会议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第十条 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做好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事宜的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
经公司董事会、主任委员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方可召开。委员会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五日发出会议通知,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
前三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当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
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
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紧急情况下,会议召集人可随时电话通知召开会议,但应说明情况紧急需立即召开会议的原因。
第十二条 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代为出席
,视同出席;每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 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网络视频会议或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的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以非现场方式参会的委员的表决结果通过指定时间内收到的有效表决票或指定时间内委员发来的传真、邮件等书面回函进行确认,表
决的具体形式应由会议召集人在会议通知中确定。
第十四条 委员会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并结合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奖励方案并报公司董事会审
议。
第十五条 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非委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委员会会议。
第十六条 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的事项如涉及委员会委员自身,该委员应当回避。
第十七条 委员会会议应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在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交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作为董事会决策
的依据,保存期限为 10 年。会议通过的议案或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十八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对会议审议事项均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十九条 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如有必要,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
公司支付。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董事会制订和解释,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本细则如需修改,由委员会提出,董事会审议通过,原《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的规定如与
国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按后者的规定执行,
并应当及时修改本细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1eb3801-96d6-42a0-8d44-d48c02e7b1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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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09│隆华科技(300263):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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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300263):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9495d7a-c834-4ebe-9333-27b841e354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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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09│隆华科技(300263):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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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300263):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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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09│隆华科技(300263):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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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
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会就独立董事胡春明先生、董治国先生、孙峙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
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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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09│隆华科技(30026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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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
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或者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
应当说明辞职原因。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
董事职责:
(一)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 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 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
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不得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公司将按相
应规定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非职工代表董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决议解任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可以
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
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七条 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之日自动离职。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未获
连任的,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职工代表董事之日自动离任。
第三章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第八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论何种原因离任,均应及时与继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指定人士完成工作交接,包括但
不限于其在任期间取得的涉及公司的全部文件、印章、数据资产、未了结事务清单及其他公司要求移交的文件,具体按照公司有关规
定执行。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披露
公司秘密的忠实义务,直到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为止,其他忠实义务的持续时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一般应在辞任生效或任职
届满后一年内仍然有效。董事对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应当继续遵守其与公司签订的聘任合同、劳动合同、竞业限制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中约定
的竞业限制义务,限制期限及地域范围以协议约定为准。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竞业限制条款,除需按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
金外,公司有权要求其停止违约行为、赔偿实际损失,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任职期间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擅自离职造成公司损
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无论其离职原因如何,均应继续履行。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时存在尚未履行完毕公开承诺,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前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未履行完毕承诺的具体事项、预计完成时间
及后续履行计划,公司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如其未按前述承诺及计划履行的,公司有权要
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十二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度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所持股份不
超过 1000 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
(三)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的股份转让限制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除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之外,同时应遵守其对股份转让做出的各项承诺
,并应遵守股份转让当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第十三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涉及公司重大投资、关联交易、财务决策等重大事项或其他审计委员会认定应进行离任审计的情形的,审计委员会可以视情况决定是
否启动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董事会报告。
公司对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或者对其在任职期间重大事项进行后续核查的,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予以
配合,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第四章 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四条 如公司发现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或违反忠实义务等情形的,董事会应召开会议审议对
该等人员的具体追责方案,追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等。第十五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追责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向公司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影响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如与国
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按后者的规定执行,并
应当及时修改本制度。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和解释,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本制度的修订应经董事会批准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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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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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隆华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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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隆华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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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隆华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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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隆华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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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隆华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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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隆华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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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隆华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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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隆华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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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隆华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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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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