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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63(隆华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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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63 隆华科技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08 19:06 │隆华科技(300263):关于隆华转债摘牌的公告 │ ├─────────┼──────────────────────────────────────────────┤ │2025-09-08 19:06 │隆华科技(300263):关于隆华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 ├─────────┼──────────────────────────────────────────────┤ │2025-08-29 11:46 │隆华科技(300263):关于隆华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半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 ├─────────┼──────────────────────────────────────────────┤ │2025-08-28 16:06 │隆华科技(300263):关于隆华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 ├─────────┼──────────────────────────────────────────────┤ │2025-08-27 19:40 │隆华科技(300263):监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7 19:39 │隆华科技(30026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8-27 19:39 │隆华科技(30026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 ├─────────┼──────────────────────────────────────────────┤ │2025-08-27 19:39 │隆华科技(300263):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 ├─────────┼──────────────────────────────────────────────┤ │2025-08-27 19:39 │隆华科技(30026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 ├─────────┼──────────────────────────────────────────────┤ │2025-08-27 19:39 │隆华科技(300263):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 └─────────┴──────────────────────────────────────────────┘ ─────────┬──────────────────────────────────────────────── 2025-09-08 19:06│隆华科技(300263):关于隆华转债摘牌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隆华转债”赎回日:2025年9月1日 2、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9月8日 3、“隆华转债”摘牌日:2025年9月9日 4、“隆华转债”摘牌原因:存续期内可转债全部赎回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74 号”文核准,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7月 30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98.9283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79,892.83 万元。本次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7月 29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 79,892.83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79,892.83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8月2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隆华转债”,债券代码 “12312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 日(2021年8月5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2月7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7月29日)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因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隆华转债”转股价格由原7.76元/股调整为7.7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5月31日 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隆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40)。 2、2022年7月29日,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0,000,041股回购股份,“隆华转债”转股价格由原7.73元/股调整为7.75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8月2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隆 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3、因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隆华转债”转股价格由原7.75元/股调整为7.7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5月18日 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隆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52)。 4、因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隆华转债”转股价格由原7.72元/股调整为7.6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5月29日 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隆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3)。 5、公司股票因触发“隆华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将“隆华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6.15元/股,修 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9月13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 修正隆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6、因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隆华转债”转股价格由原6.15元/股调整为6.1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5月27日 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隆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31)。 二、“隆华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转股 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7月 21日至 2025 年 8月 8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隆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6.10 元/ 股)的 130%(即 7.93 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债券面值(100 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隆华转债”。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隆华转债”赎回价格为100.22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2025年7月30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9月1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33天(算头不 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2.40%×33/365≈0.22元/张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22= 100.22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8月29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隆华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隆华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隆华转债”自2025年8月27日起停止交易。 (3)“隆华转债”自2025年9月1日起停止转股。 (4)2025年9月1日为“隆华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8月29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 隆华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隆华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5年9月4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9月8日为赎回款到达“隆华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 届时“隆华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券托管券商直接划入“隆华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摘牌公告 。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Z华转债。 四、赎回结果 根据中国结算提供的数据,截至2025年8月29日收市后,“隆华转债”尚有9,252张未转股,即本次赎回可转债数量为9,252张。 赎回价格为100.22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2.4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本次共计支付赎回款927,235.44元(不含赎回手续费)。 五、摘牌安排 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已无“隆华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隆华转债”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2025年9 月9日起,公司发行的“隆华转债”(债券代码:123120)将在深交所摘牌。 六、咨询方式 1、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2、咨询电话:0379-6789181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8/4f4ef11d-0609-42b7-bfaf-9792bc97c010.PDF ─────────┬──────────────────────────────────────────────── 2025-09-08 19:06│隆华科技(300263):关于隆华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 隆华科技(300263):关于隆华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8/8b06f909-a3e0-4dcb-b749-8a4b6240bbf2.PDF ─────────┬──────────────────────────────────────────────── 2025-08-29 11:46│隆华科技(300263):关于隆华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半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 隆华科技(300263):关于隆华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半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6170e2ce-b7d4-4b80-870b-61d02eb109aa.PDF ─────────┬──────────────────────────────────────────────── 2025-08-28 16:06│隆华科技(300263):关于隆华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 隆华科技(300263):关于隆华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37573a4f-d821-4c42-b3e0-57bb6626019c.PDF ─────────┬──────────────────────────────────────────────── 2025-08-27 19:40│隆华科技(300263):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上午 8:30 以现场 会议方式在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兰春铭先生主持,会议应 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充分合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兰 春铭先生、监事杨海静女士、监事赵自俭先生所担任的监事职务自然免除,仍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3bd8f440-c7e7-4a8d-b585-e2801c1119ae.PDF ─────────┬──────────────────────────────────────────────── 2025-08-27 19:39│隆华科技(30026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 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9月 15 日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5年 9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其中的一种方式,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288 号会展国际 13A 层 公司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 11.00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8 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提案 1、2、3 为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 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委托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登 记资料在 2025 年 9 月 11 日 16: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及传真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9月 11 日 8:30-11:30,14:00-16:00。 3、登记地点: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 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288 号会展国际 13 层 电话:0379-67891813 传真:0379-67891813 邮箱:zqb@lhkjjt.com 邮编:471000 联系人:杨华威 马薪薪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27e90f5d-f31a-4904-a12d-693334dbb5e0.PDF ─────────┬──────────────────────────────────────────────── 2025-08-27 19:39│隆华科技(30026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 中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为不定期会议,根据需要和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即可召开会议。 会议召开前至少三天须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通知应包括会议日期和地点 、会议召开方式、议题和发出通知的日期。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全部独立董 事出席方可举行。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 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后,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 提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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