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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65(通光线缆)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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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65 通光线缆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4-12-24 15:47 │通光线缆(30026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 ├─────────┼──────────────────────────────────────────────┤ │2024-12-24 15:46 │通光线缆(300265):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24 15:45 │通光线缆(300265):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 │2024-12-24 15:45 │通光线缆(300265):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24 15:44 │通光线缆(300265):舆情管理制度 │ ├─────────┼──────────────────────────────────────────────┤ │2024-12-17 16:46 │通光线缆(300265):重大合同预中标提示性公告 │ ├─────────┼──────────────────────────────────────────────┤ │2024-12-04 15:40 │通光线缆(300265):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 ├─────────┼──────────────────────────────────────────────┤ │2024-11-25 16:22 │通光线缆(300265):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 │2024-11-12 23:59 │通光线缆(300265):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部分提前赎回的公告 │ ├─────────┼──────────────────────────────────────────────┤ │2024-11-12 17:36 │通光线缆(300265):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部分提前赎回的公告 │ └─────────┴──────────────────────────────────────────────┘ ─────────┬──────────────────────────────────────────────── 2024-12-24 15:47│通光线缆(30026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 通光线缆(30026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f0705287-8292-4eeb-842f-5e148a2900db.PDF ─────────┬──────────────────────────────────────────────── 2024-12-24 15:46│通光线缆(300265):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通光线缆(300265):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15fba46b-46c2-40b2-9efe-da4268b46489.PDF ─────────┬──────────────────────────────────────────────── 2024-12-24 15:45│通光线缆(300265):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通光线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对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之“高端海洋装备能源系统项目(一期)”( 以下简称“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336号)同意,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3,301,43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8.3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79,999,996.6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10,563,446.3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769,436,550.3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21日全部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 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90260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对全资子公 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专户与全资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金 募集资金拟 调整后募集资 累计投入募 投资进 号 额 投入额 金拟投入额 集资金金额 度 1 高端海洋装备 70,000.00 62,000.00 62,000.00 36,262.73 58.49% 能源系统项目 (一期) 2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6,000.00 注 14,943.66 100.00% 14,943.66 合计 86,000.00 78,000.00 76,943.66 51,206.39 - 注:由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基于谨慎性原则,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 更的情况下,拟对“高端海洋装备能源系统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如下: 序 项目名称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号 用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1 高端海洋装备能源系统项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目(一期)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是公司基于中长期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确定的,在前期已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自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公司 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工作。目前高端海洋装备能源系统项目(一期)已完成主要土建工程、公用及辅助工程的建设,部分生产设备已完 成安装、调试,并成功交付了部分海底电缆订单。鉴于项目建设过程中部分设备选型调整,导致整体建设进度有所延误,经审慎研究 ,拟将高端海洋装备能源系统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 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关注市场环 境变化,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保障延期后项目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集资金使 用的合法有效,并致力于实现募投项目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最优化。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 进度,基于谨慎性原则,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高端海洋装备能源系统项目(一期)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本次募投项目部分延期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本次“高端海洋装备能源系 统项目(一期)”延期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的需要,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规定。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5/ce3ff950-586b-4f7b-a702-f4be17318c78.PDF ─────────┬──────────────────────────────────────────────── 2024-12-24 15:45│通光线缆(300265):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通光线缆(300265):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64213109-97ba-4449-a8af-f6e0b448aa7f.PDF ─────────┬──────────────────────────────────────────────── 2024-12-24 15:44│通光线缆(300265):舆情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提高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 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形象、商业信誉、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及日常正常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及公 司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公司舆情管理工作坚持实行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尊重事实、注重实效、科学应对的整体原则,有效引导社会舆论,避 免和消除因媒体报道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子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六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七条 公司成立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八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 ,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舆情信息的日常管理,可以借助舆情监测系统,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 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十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涵盖公司官网、公众号、网络媒体、微博、互动易问答、论坛、股吧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十一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等情形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二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十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章题目、质疑内容、刊载媒体、情况是否属实 、产生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后续进展”等相关情况。档案应及时更新并整理归档备查,保存时间不低于 10年。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四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注重实效。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和重视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尽快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 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 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猜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 猜测和谣传; (三)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不情绪化,低调处理, 暂避对抗,更好地分析研判舆情发展,减少因主观因素造成的失误和损失,以公正的态度获取公众对公司的信任感; (四)系统运作、科学应对。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深入调查和研究,全面掌握情况,系统化的制定 和实施应对方案,积极引导,科学应对,掌握主导权,减少不良影响,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五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做出快速反应,立即汇报至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一般舆情,应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如为重大 舆情,除向公司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向舆情工作组通报。 (三)若发现各类舆情被主要财经媒体报道、转载,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价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主动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及 时报告中国证监会派出的监管机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十六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 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七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 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董事会办公室同步开展实时监 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舆情传播范围: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持续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 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同时对投资者做好疏导 化解工作,使市场充分了解情况,减少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官网、公众号、互动易平台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 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提起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 进一步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危机恢复管理,对危机处理结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在危机中的应对能力。 第四章 责任与处罚 第十八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 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 事人内部通报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或经济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如由此致使公司遭受 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 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可以根据 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其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6cd0c41a-cb81-4a25-a80b-2864ed999624.PDF ─────────┬──────────────────────────────────────────────── 2024-12-17 16:46│通光线缆(300265):重大合同预中标提示性公告 ─────────┴──────────────────────────────────────────────── 通光线缆(300265):重大合同预中标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7/8d62c72c-cd70-4fe4-8a84-a7359da6c1c8.PDF ─────────┬──────────────────────────────────────────────── 2024-12-04 15:40│通光线缆(300265):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通光海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延长至2025 年8月21日,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60)。 近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部分已到期赎回,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序 开户银 托管 产品 产品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实际收 赎回本 收益(万 号 行 银行 名称 类型 (万 益率 金(万 元) 元) 元) 1 浙商银 浙商e 定期 保本 2000 2024年 2024年 1.55% 2000 7.75 行海门 银行 存款 保息 9月 4日 12月4日 支行 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本金2,000万元及收益7.75万元赎回。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序号 开户银行 托管银 产品 产品类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预计年化收 是否 行 名称 型 (万元) 益率 赎回 1 浙商银行 浙商 e 定期 保本保 10000 2023年 9 2024年 9 1.75% 是 海门支行 银行 存款 息型 月 4日 月 4日 2 浙商银行 浙商 e 定期 保本保 5000 2023年 9 2024年 3 1.55% 是 海门支行 银行 存款 息型 月 4日 月 4日 3 浙商银行 浙商 e 定期 保本保 5000 2023年 9 2023年 12 1.30% 是 海门支行 银行 存款 息型 月 4日 月 4日 4 浙商银行 浙商 e 定期 保本保 3000 2023年 12 2024年 3 1.30% 是 海门支行 银行 存款 息型 月 5日 月 5日 5 浙商银行 浙商 e 定期 保本保 3000 2024年 3 2024年 6 1.20% 是 海门支行 银行 存款 息型 月 7日 月 7日 6 浙商银行 浙商 e 定期 保本保 1000 2024年 9 2024年 1.10% 是 海门支行 银行 存款 息型 月 4日 12月 4日 7 浙商银行 浙商 e 定期 保本保 2000 2024年 9 2024年 1.10% 是 海门支行 银行 存款 息型 月 4日 12月 4日 8 浙商银行 浙商 e 定期 保本保 4000 2024年 9 2025年 3 1.35% 否 海门支行 银行 存款 息型 月 4日 月 4日 注:上述存续期为2024年9月4日至12月4日的1,000万元现金管理产品于2024年11月12日提前赎回。 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额度。 三、备查文件 1、银行电子回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4/b5a1d5d6-229b-48d5-905a-ccd510815ba3.PDF ─────────┬──────────────────────────────────────────────── 2024-11-25 16:22│通光线缆(300265):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通光线缆(300265):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5/160adb62-ed58-4f84-9801-03ccbce20e80.PDF ─────────┬──────────────────────────────────────────────── 2024-11-12 23:59│通光线缆(300265):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部分提前赎回的公告 ─────────┴────────────────────────────────────────────────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通光海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延长至2025 年8月21日,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60)。 近日,公司提前赎回部分现金管理产品,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部分提前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现金管 理产品的进展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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