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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65(通光线缆)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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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65 通光线缆 更新日期:2025-07-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21 16:46 │通光线缆(300265):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暨对外│ │ │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5-07-14 15:42 │通光线缆(300265):重大合同预中标提示性公告 │ ├─────────┼──────────────────────────────────────────────┤ │2025-07-11 15:56 │通光线缆(300265):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11 15:54 │通光线缆(30026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7-11 15:52 │通光线缆(30026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 │2025-07-11 15:50 │通光线缆(300265):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 │2025-07-11 15:50 │通光线缆(300265):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01 15:42 │通光线缆(300265):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 ├─────────┼──────────────────────────────────────────────┤ │2025-06-26 16:26 │通光线缆(300265):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 │2025-06-26 16:26 │通光线缆(30026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 2025-07-21 16:46│通光线缆(300265):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暨对外投资 │事项的进展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与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飞光纤”)共同出资 60,000万元成立江苏通飞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的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60,0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额33,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6.5%;长飞光纤认缴出资额26,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3.5%。 本次交易完成后,合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5年2月24日,公司与长飞光纤在南通市海门区签署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江苏通飞科技有限公司之合资协议》(以下简称“合资协议”) 。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08)。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5〕423号),具体内 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对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与长飞光纤光缆股份 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不予禁止。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本次交易相关方尚需按照合资协议安排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工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5〕423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1297164e-5eb7-4685-a653-b21d6214ca37.PDF ─────────┬──────────────────────────────────────────────── 2025-07-14 15:42│通光线缆(300265):重大合同预中标提示性公告 ─────────┴──────────────────────────────────────────────── 风险提示:本次重大合同尚处于预中标公示阶段(公示期自 2025 年 7 月 11日起 3 日),最终形成实际订单并完成交货,仍 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通光强能输电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光强能”) 、江苏通光光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光光缆”),于近日参与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十三批采购(输变电项目第三 次线路装置性材料招标采购)”,招标人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5 年 7 月 11 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 p.sgcc.com.cn/ecp2.0/portal/)发布了相关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现将具体预中标情况提示如下: 一、中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十三批采购(输变电项目第三次线路装置性材料招标采购) 2、招标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3、中标金额及具体内容: 项目名称 物资品类 推荐的中 中标金额 包号 标候选人 (万元)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十 节能导线 通光强能 8099 包 30、包 39 三批采购(输变电项目第三次线路 OPGW光缆 通光光缆 2431 包 3 装置性材料招标采购) 光缆附件 通光光缆 981 包 4 合计 11511 - 4、公示媒体: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 二、中标事项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此次中标金额约占 2024 年经审计营业收入总额的 4.44%。本次中标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存在积极影响,其合同的履行不影 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三、中标风险提示 本次重大合同尚处于预中标公示阶段(公示期自 2025年 7月 11日起 3日),最终形成实际订单并完成交货,仍然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和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6ea3b2a6-b6ea-4ee5-93fc-4701a7c6b10c.PDF ─────────┬──────────────────────────────────────────────── 2025-07-11 15:56│通光线缆(300265):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7月8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 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 事长张忠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高端海洋装备能源系统项目(一期)”已基本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定于2025年7月28日下午14点30分,在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渤海路16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23a6161d-0956-4caf-a195-d05d685ceb5a.PDF ─────────┬──────────────────────────────────────────────── 2025-07-11 15:54│通光线缆(30026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星期一)14:3 0 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为维护广大中小股东权益,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7月 28日(星期一)14点 30 分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7月 28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7月 2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 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8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7月 21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7 月 21 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渤海路 169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提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来信请寄: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渤海路 169 号,邮编 226100(信封请 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年 7月 25日上午 10:00至下午 16: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 25 年 7 月 25 日下午 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渤海路 16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5、会务联系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渤海路 16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姜独松、蔡陈成 联系电话:0513-82263991 传真:0513-82105111 6、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 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f4476538-86bb-4d6e-ae0b-cd7a7a5da28a.PDF ─────────┬──────────────────────────────────────────────── 2025-07-11 15:52│通光线缆(30026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高端海洋装备能源系统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部分募投项目”)已基本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 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相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年 2月 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3〕336号)同意,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3,301,43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8.3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79,999,996.6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 10,563,446.30 元(不含增值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69,436,550.3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6月 21日全部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 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90260号)。 根据《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后续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 调整后募集资金 入额 拟投入额 1 高端海洋装备能源系统 70,000.00 62,000.00 62,000.00 项目(一期) 2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6,000.00 14,943.66 合计 86,000.00 78,000.00 76,943.66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通光电子线缆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于 2023 年 7 月 5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江苏 通光海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于 2023 年 7 月 5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实施审批和监管。 截至 2025年 6 月 30日,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 账号 余额(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 513902041510919 112,051.59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 3060000110120100048636 206,935,599.73 小计 207,047,651.32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延期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议案》,鉴于项目建设过程中部分设备选型调整,导致整体建设进度有所延误,经审慎研究,同意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 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高端海洋装备能源系统项目(一期)”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年 6月 30日。 四、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高端海洋装备能源系统项目(一期)”,上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 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 收益/利息并 节余募集资金 待支付款项 资金 A 募集资金 扣除手续费 (D=A-B+C) E B 注 等 C 高端海洋装备能 62,000.00 41,664.00 368.77 20,704.77 5,704.48 源系统项目(一 期) 注:“收益/利息并扣除手续费等”中的利息包含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中产生的所有利息。 五、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 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 化配置,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2、随着技术进步,设备性能提升,价格降低;同时随着国产替代趋势的发展,同类型设备国产替代比原规划的进口设备采购成 本降低。公司根据上述情况及时调整部分设备选型,在保证募投项目对设备性能需求的前提下,节约了设备投资。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4、募投项目存在基建合同尾款以及设备采购合同尾款等款项合计 5,704.48万元尚未支付,系该等合同尾款支付周期较长,在本 项目建设完成后未到支付期所致。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完毕后,剩余待支付款项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上述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2 0,704.7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中信证券、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调整,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八、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7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高端海洋装备能源系统项目(一期)”已基本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该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7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高端海洋装备能源系统项目(一期)”已基本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募投项 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 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也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该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和文件 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于通光线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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