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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66(兴源环境)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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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66 兴源环境 更新日期:2026-10-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10-14 19:22 │兴源环境(30026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 │2026-10-12 19:00 │兴源环境(300266):关于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 │2026-10-09 19:24 │兴源环境(30026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10-09 19:24 │兴源环境(300266):关于子公司签署《债务清结协议》暨债权债务重组的公告 │ ├─────────┼──────────────────────────────────────────────┤ │2026-10-08 18:50 │兴源环境(300266):关于完成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 │2026-10-08 18:48 │兴源环境(300266):兴源环境_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10-08 18:48 │兴源环境(300266):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9-24 18:42 │兴源环境(30026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 ├─────────┼──────────────────────────────────────────────┤ │2026-09-21 19:52 │兴源环境(300266):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9-21 19:52 │兴源环境(300266):兴源环境2026第七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 2026-10-14 19:22│兴源环境(30026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结案; 2、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水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为被告; 3、案件涉案金额:1,631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已撤诉,案件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 一、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杭州恒汇建设有限公司就与浙江水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大悟县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26)鄂 0922 民初 4341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9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1)。 二、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大悟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6)鄂 0922民初 4341 号之一>,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杭州恒汇建设有限公司撤诉。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结合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 为准。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4/c892402a-857f-4b8b-97e7-b78a057dc78b.PDF ─────────┬──────────────────────────────────────────────── 2026-10-12 19:00│兴源环境(300266):关于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一: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2、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琼中鑫三源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被告; 3、案件涉案金额:1,585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根据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叶云平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二: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 2、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浙江兴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 3、案件涉案金额:691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根据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对(2026)浙0213 执 1683 号案的执行。 案件三: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结案; 2、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浙江兴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原告; 3、案件涉案金额:3,974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一审调解书生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 一、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案件一: 叶云平就与江苏环球环境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江苏环球环境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琼中鑫三源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人栗正康、第三人上海拔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上海豁禹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琼中黎族 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119)。 案件二: 韩拥军就与浙江兴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杭州仲裁委员会于 2026 年 2 月 作出《裁决书》<(2024)杭仲 02 裁字第 401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2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子公司 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案件三: 浙江兴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就与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新疆阜康梧桐沟国家沙漠公园管理中心、阜康市蓝天热力有限责任公 司、第三人天池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阜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0 月 1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二、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案件一: 公司于近日收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5)琼 9030 民初 2577 号>,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叶云平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二: 公司于近日收到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6)浙0213 执 1683 号之三>,裁定如下: 终结对(2026)浙 0213 执 1683 号案的执行。 案件三: 公司于近日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2025)新 2302 民初 3802 号>,调解协议如下: (一)被告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向原告浙江兴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 15,000,000 元,该款被告于 2026 年 11 月 30 日前支付完毕; (二)原告浙江兴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结合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 为准。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 2、《执行裁定书》; 3、《民事调解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2/67b6bf40-6df8-4210-ae45-22f608596e46.PDF ─────────┬──────────────────────────────────────────────── 2026-10-09 19:24│兴源环境(30026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10月8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2026年10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海山先生 主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签署<债务清结协议>暨债权债务重组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杞县水美久安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杞县水美”)与杞县城市管理局(杞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就《杞县葛岗专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补充协议的 结算事宜签署《债务清结协议》,杞县水美对杞县城市管理局享有的部分污水处理费权益将通过政府化债方式拨付。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签署<债务清结协议>暨债权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95)。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73efb4e4-9a9a-44c6-816b-8b25f002c2b8.PDF ─────────┬──────────────────────────────────────────────── 2026-10-09 19:24│兴源环境(300266):关于子公司签署《债务清结协议》暨债权债务重组的公告 ─────────┴────────────────────────────────────────────────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子公司签署<债务清结协议>暨债权债务重组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项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杞县水美久安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杞县水美”)与杞县城市管理局(杞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就《杞县葛岗 专业园区污水处理厂BOT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结算事宜签署《债务清结协议》,杞县水美对杞县城市管理局享有的部分 污水处理费权益将通过政府化债方式拨付。 本协议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杞县城市管理局(杞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221005352267M 债权债务重组对方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 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债务清结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杞县城市管理局(杞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乙方:杞县水美久安水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友好协商,就双方已签订的《杞县葛岗专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 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原合同”)结算事宜,现达成如下一致: 1.甲乙双方确认,原合同项下甲方应付乙方的部分污水处理费的结算金额为 1,096 万元,剩余未付金额为 1,096 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前述剩余未付金额中的 985 万元。 3.原合同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乙方仍应按照原合同约定严格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4.乙方承诺放弃对甲方可能享有的该部分债权的利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及其它费用。甲方按照本协议第 2 条约定付款后, 即视为履行完毕原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和责任。 四、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杞县水美与杞县城市管理局已就 657 万污水处理费签署《债务清结协议》。本次协议签订及实施后,公司 连续十二个月与杞县城市管理局就污水处理费款项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累计成交金额为 1,642 万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0%以上。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签署有利于公司回收款项,防范公司债权债务风险,协议签署对财务数据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本次债权债务重 组事项能否顺利完成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ceeaffce-decf-437f-909e-22c82a7296a5.PDF ─────────┬──────────────────────────────────────────────── 2026-10-08 18:50│兴源环境(300266):关于完成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8 日召开 202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任钱波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任钱波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次补选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59edaaa4-a850-4c75-94a4-ae09f923ffbe.PDF ─────────┬──────────────────────────────────────────────── 2026-10-08 18:48│兴源环境(300266):兴源环境_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 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公司于2026年10 月8日召开的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2026年9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https:/ /www.szse.cn/)的《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 2026年9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交所网站的《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4. 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7. 公司本次股东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8. 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 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 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 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 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 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 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年9月21日,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决定于2026年10月8日召开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 2026年9月22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10月8日14:00在杭州市临平区望梅路1588号1014号会议室,该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张海山主持 。 3.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10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 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法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理人身份等相关资 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00%(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后显示为0.0000%)。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2,3 15,7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206%。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126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8,421,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20%。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12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2,316,1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207%。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本所律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现场会议。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本所律师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 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会议人员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通 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了 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99,891,0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13%;反对2,33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0%; 弃权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996,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033%;反对2,332,8 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007%;弃权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60%。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f21d3271-b142-47e5-9389-ae2eef861cbc.PDF ─────────┬──────────────────────────────────────────────── 2026-10-08 18:48│兴源环境(300266):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8 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10 月 8 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望梅路 1588 号 1014 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海山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7 人,代表股份 202,316,1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2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5 人,代表股份202,315,72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206%。 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9,891,0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13%;反对2,33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0%;弃权 9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6%。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996,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033%;反对 2,33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007%;弃权 9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6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关于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6 年第八次临 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48c65b5d-57ce-4f99-ad42-9dce3433310f.PDF ─────────┬──────────────────────────────────────────────── 2026-09-24 18:42│兴源环境(30026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 兴源环境(30026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2455ff89-dedc-4a12-b6e4-ef411b0ec672.PDF ─────────┬──────────────────────────────────────────────── 2026-09-21 19:52│兴源环境(300266):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会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未通过的提案为《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9 月 21 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9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望梅路 1588 号 1014 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海山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4 人,代表股份 361,183,7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4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2 人,代表股份361,183,38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451%。 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 1、未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8,792,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390%;反对 4,098,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47%;弃权 158,293,4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263%。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89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7510%;反对 4,098,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431%;弃权 288,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5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未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情况说明:公司收到持股 10.17%股东笃熙禀泰烁涵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发来的《关于表决误操作的说明》,“本公司 原拟对该议案投赞成票,但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因误操作选择了弃权,并非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公司将择期重新提请股东会 审议本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62,902,5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778%;反对 4,098,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98%;弃权 288,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4%。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89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7510%;反对 4,098,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431%;弃权 288,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5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关于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七次临 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1/ac53be0b-a941-4378-a9b2-5d93266d3f53.PDF ─────────┬──────────────────────────────────────────────── 2026-09-21 19:52│兴源环境(300266):兴源环境2026第七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 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公司于2026年9 月21日召开的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2026年9月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https:// www.szse.cn/)的《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 2026年9月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交所网站的《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4. 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7. 公司本次股东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8. 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 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 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 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 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 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 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年9月4日,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6年9月21日召开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2026年9月5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9月21日14:00在杭州市临平区望梅路1588号1014号会议室,该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张海山主持 。 3.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9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 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法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理人身份等相关资 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00%(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后显示为0.0000%)。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1,1 83,3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451%。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152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9,284,0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75%。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15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1,183,7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451%。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本所律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现场会议。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本所律师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 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会议人员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通 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了 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00《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98,792,0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390%;反对4,098,2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47%; 弃权158,293,4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26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 意4,89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510%;反对4,098,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431%;弃权288,3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1059%。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未通过。 2.00《关于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同意162,902,5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778%;反对4,098,2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98%; 弃权288,3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9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510%;反对4,098,2 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431%;弃权288,3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59%。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1/adf32865-600e-4f09-a54d-11e91a186cf2.PDF ─────────┬──────────────────────────────────────────────── 2026-09-21 19:37│兴源环境(300266):关于董事兼总经理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总经理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总经理伏俊敏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伏俊敏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成员及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伏俊敏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上述职务原定任期届满日为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即 202 8 年 1 月 21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伏俊敏女士的 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伏俊敏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172,200 股,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 持有的股份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伏俊敏女士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伏俊敏女士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 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任钱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 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任职资格已经第六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审查,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本次非独立董事补选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聘任公司总经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任钱波先生 (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dba72f11-bd37-4961-81f0-86f8b66bdb06.PDF ─────────┬──────────────────────────────────────────────── 2026-09-21 19:36│兴源环境(30026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9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9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 海山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伏俊敏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第六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任钱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兼总经理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8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伏俊敏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成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任钱波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成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兼总经理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 年 10 月 8日召开 202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90)。 表决结果: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b89d803b-30ed-494b-a3c3-c89930bd93fa.PDF ─────────┬──────────────────────────────────────────────── 2026-09-21 19:34│兴源环境(300266):关于召开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10月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9月28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亲自出席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望梅路1588号101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1.00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以上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上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 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信函请于2026年9月30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杭州临平区望梅路1588号,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邮编311100(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年9月30日9:00至12:00,14:00至17:00。 3、登记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望梅路15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 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a2132e81-3d76-493c-b626-0b0481a23b6a.PDF ─────────┬──────────────────────────────────────────────── 2026-09-04 19:11│兴源环境(30026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兴源环境(30026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5/2f1c1e7c-fd6b-4e25-b162-44c7334f4112.PDF ─────────┬──────────────────────────────────────────────── 2026-09-04 19:10│兴源环境(300266):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 11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事项概述 浙江新至领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至领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日常经营资金需要,新至领碳拟向杭州联合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农商行”)申请人民币 1,000 万元融资。应联合农商行要求,公司拟为新至领碳在联合农商 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等,债务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 一年(含),担保期限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新至领碳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03-11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望梅路 1588 号 5幢 1008 室 法定代表人:庞恩奇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工程 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森林固碳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 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 ;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智能农业管理;资产评估;数字技术服务;计量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 服务;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装备制造;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装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及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新至领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00%股权。 新至领碳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新至领碳资产总额 3,944.21 万元,负债总额2,660.27 万元,净资产 1,283.94 万元,2025 年营 业收入 1,692.94 万元,净利润 209.98 万元。以上数据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新至领碳资产总额 3,843.35 万元,负债总额2,689.24 万元,净资产 1,154.11 万元,2026 年 1- 6 月营业收入 377.16 万元,净利润-129.8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新至领碳在联合农商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及其利息、 费用等,债务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担保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是为了保障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担保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 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经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685,430.00 万元(对同一授信事项提供的多主体重复担保,不重复计算),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994.04%;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359,697.69 万元(对同一授信事项提供的多主体重复担保,不重复 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769.42%。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山西水投艺源水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12,3 97.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8.85%,为宁波兴奉国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反担保余额 30,000.00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81.19%,为宁波市兴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反担保余额20,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320.79%,为宁波财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50,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1.98%,其余 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母公司和子公司间及子公司相互间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无违规担保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5/3b746d81-0023-46cb-8cec-8991e8bcd668.PDF ─────────┬──────────────────────────────────────────────── 2026-09-04 19:10│兴源环境(300266):关于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 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源环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宁波兴奉国业股权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兴奉国业”)拟为兴源环保将发生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1, 000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为保障担保方权益,公司拟向兴奉国业提供相应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同时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子公司拟以部分项目的未来收款权(扣除项目贷款还本付息后的余额)向兴奉国业提供相应额度的质押反担保。反担保额度的有效期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担保及反担保合同期限根据兴源环保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合同期限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兴奉国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兴奉国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河头路 151 号 15 楼(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陈楚楚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 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宁波市奉化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持有其 100%股权 2、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2025 年兴奉国业营业收入 3,722.95 万元,净利润 1,735.52 万元;截至 2026年 6 月 30 日,兴奉国业资产总额 261,812.31 万元,净资产 146,305.7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兴奉国业为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兴奉国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与 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4、兴奉国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担保主要内容 1、担保人:宁波兴奉国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担保对象: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3、担保范围: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期限:根据兴源环保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合同期限确定 6、担保费用:0.5%/年 (二)反担保主要内容 1、反担保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2、反担保对象:宁波兴奉国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3、反担保范围:以兴奉国业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为限,以及担保方因承担保证责任而代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偿还的全部款项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该担保方为实现反担保权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4、反担保方式:公司提供相应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同时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部分项目的未来收款权(扣除 项目贷款还本付息后的余额)提供相应额度的质押反担保 5、反担保期限:根据兴源环保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合同期限及担保方与金融机构签订的保证合同期限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及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对公司业务开展及生产经营的支持,兴奉国业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兴奉国业提供反担保,符合市场惯例,交易方案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 依赖。 五、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兴奉国业为公司及 公司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的 19,000 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公司子公司以部分资产抵押或 质押的方式为兴奉国业提供与担保金额等额的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经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685,430.00 万元(对同一授信事项提供的多主体重复担保,不重复计算),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994.04%;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359,697.69 万元(对同一授信事项提供的多主体重复担保,不重复 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769.42%。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山西水投艺源水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12,3 97.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8.85%,为宁波兴奉国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反担保余额 30,000.00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81.19%,为宁波市兴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反担保余额20,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320.79%,为宁波财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50,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1.98%,其余 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母公司和子公司间及子公司相互间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无违规担保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5/0319eb67-04bc-4b84-acfa-49013f9523a6.PDF ─────────┬──────────────────────────────────────────────── 2026-09-04 19:10│兴源环境(300266):关于公司回购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兴源环境(300266):关于公司回购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5/11160710-9271-4470-a8cb-12e9681b0bab.PDF ─────────┬──────────────────────────────────────────────── 2026-09-04 19:08│兴源环境(30026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9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1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9月15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亲自出席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望梅路1588号101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1.00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0 关于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 √ 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2、以上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上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均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议案 2.00 为关联交易事项,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5、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 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信函请于2026年9月18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杭州临平区望梅路1588号,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邮编311100(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年9月1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3、登记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望梅路15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 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5/e212a707-513b-4a5f-a0ed-c570aea42765.PDF ─────────┬──────────────────────────────────────────────── 2026-08-28 16:26│兴源环境(300266):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兴源环境(300266):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6d73e05d-72df-4da6-bfcf-cc3ab49e0191.PDF ─────────┬──────────────────────────────────────────────── 2026-08-24 16:51│兴源环境(30026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 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董事会保证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79)。 本议案财务报表部分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0ac10e44-47ea-4d8d-9b6b-1074f07c9abf.PDF ─────────┬──────────────────────────────────────────────── 2026-08-24 16:48│兴源环境(300266):2026年半年度报告 ─────────┴──────────────────────────────────────────────── 兴源环境(300266):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1191e448-fb59-4282-b8ca-c70195630725.PDF ─────────┬──────────────────────────────────────────────── 2026-08-24 16:48│兴源环境(30026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兴源环境(30026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9ab77706-1a02-4fdf-99a1-acc5102fe286.PDF ─────────┬──────────────────────────────────────────────── 2026-08-24 16:47│兴源环境(30026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兴源环境(30026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7b330b6e-9755-4757-9fc4-ae6c172a2ba3.PDF ─────────┬──────────────────────────────────────────────── 2026-08-24 16:47│兴源环境(30026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兴源环境(30026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d759a0a2-1bf7-44b9-b00e-b337f0cefc02.PDF ─────────┬──────────────────────────────────────────────── 2026-08-21 16:32│兴源环境(30026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兴源环境(30026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e5181c2b-1dba-48c8-a386-94571d92616e.PDF ─────────┬──────────────────────────────────────────────── 2026-08-19 19:06│兴源环境(300266):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兴源环境(300266):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16233453-ef3a-4952-9334-c8a14e0cd748.PDF ─────────┬──────────────────────────────────────────────── 2026-08-19 19:06│兴源环境(300266):兴源环境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兴源环境(300266):兴源环境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14857d45-b107-4683-8ea5-2ef91803b66e.PDF ─────────┬──────────────────────────────────────────────── 2026-08-19 19:06│兴源环境(300266):关于完成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 19 日召开202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张海山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成员、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成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海山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次补选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6e78fdc5-8faf-466a-8f73-3620f841ec65.PDF ─────────┬──────────────────────────────────────────────── 2026-08-19 19:06│兴源环境(300266):关于选举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成员的公告 ─────────┴────────────────────────────────────────────────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并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张海山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的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 定代表人变更为张海山先生。公司将尽快办理相应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张海山先生为第六届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成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选举完成后,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专门委员会 调整后成员 战略委员会 张海山(召集人)、李建雄、伏俊敏、袁佳杰、金通 审计委员会 肖炜麟(召集人)、邵斌、武鑫、张海山、王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金通(召集人)、肖炜麟、张海山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无变化,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ae2a3fd2-473c-4598-860c-e0e6dd0928e8.PDF ─────────┬──────────────────────────────────────────────── 2026-08-19 19:06│兴源环境(30026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兴源环境(30026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d1fc1452-e797-4fe0-98be-79cb5a683265.PDF ─────────┬──────────────────────────────────────────────── 2026-08-14 19:06│兴源环境(300266):关于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仲裁。 2、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浙江兴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申请人。 3、案件涉案金额:2,506 万元。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无法评估本次仲裁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或期 后利润的影响。 一、重大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浙江兴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兴艺”)就与伊春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建设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 伊春指挥部”)合同纠纷向伊春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仲裁尚未开庭审理。 (一)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浙江兴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伊春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建设工程指挥部 (二)仲裁请求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程进度款 22,410,300.00 元; 2、本案工程款对应利息:2,650,622.09 元; 3、本案仲裁费用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本次仲裁背景情况 伊春指挥部与浙江兴艺签订合同,将伊春市小兴安岭一三江平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发包给浙江兴艺进行施工。根据 伊春指挥部委托审计确认的无争议金额,伊春指挥部应按合同约定支付部分工程的进度款22,410,300.00 元。因伊春指挥部以不符合 支付条件为由拒付,浙江兴艺提起本案仲裁。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如下: 序号 受理/收 原告/申 被告/被 案由 管辖法院 涉案金额 案件进 到日期 请人 申请人 或仲裁机 (元) 展 构 1 2026/8/ 杭州兴源 安徽江峰 买卖合 杭州市临 343,612.27 已结案 5 环保设备 生物科技 同纠纷 平区人民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法院 2 2026/8/ 杭州兴源 海洲环保 买卖合 宜兴市人 365,370.05 立案阶 13 环保设备 集团有限 同纠纷 民法院 段 有限公司 公司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结合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 为准。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仲裁申请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4/6e6f87b6-3365-4d6a-9411-3eeb7bdbb579.PDF ─────────┬──────────────────────────────────────────────── 2026-08-03 20:37│兴源环境(300266):关于董事长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长辞职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董事长邬永本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邬永本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非独立董事、战略 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成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职务,辞职后,邬永本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邬永本先生的上述职务 原定任期届满日为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即 2028 年 1月 21 日)。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邬永本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 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时生效。截至目前,邬永本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 邬永本先生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邬永本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 衷心的感谢! 二、非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锦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名张海山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时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成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张海山先生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担任 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张海山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d70d866b-7927-49a8-87f6-bb33fa7f49d4.PDF ─────────┬──────────────────────────────────────────────── 2026-08-03 20:37│兴源环境(300266):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兴源环境(300266):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0a601c65-7454-4c18-aa48-f97e0ccb9735.PDF ─────────┬──────────────────────────────────────────────── 2026-08-03 20:37│兴源环境(30026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 兴源环境(30026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9da84dde-fdaa-484d-9e8e-dd9b8c3c8a3d.PDF ─────────┬──────────────────────────────────────────────── 2026-08-03 20:36│兴源环境(30026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兴源环境”)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8月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 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 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 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董事会规范运作,公司拟对袁佳杰先生的职务进行调整,袁佳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调整其 职务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锦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名张海山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时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成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长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6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省疏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疏浚”)因日常经营补充流动资金需要,拟向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兴农商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融资。应吴兴农商行要求,公司拟为浙江疏浚在吴兴农商行的融资 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等,保证期间为借款 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务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已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控 股子公司琼中鑫三源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三源”)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支行融资提供本金及其 利息、费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根据银行最终授信审查意见,需追加子公司湖州中卉生态环境工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中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兴源环境、湖州中卉、鑫三源提供赋强公证,同时新增对合同有实质性 影响的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6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70)。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573dadd2-d038-44ac-a4b9-0bacb7b801ef.PDF ─────────┬──────────────────────────────────────────────── 2026-08-03 20:35│兴源环境(300266):关于调整担保事项的公告 ─────────┴──────────────────────────────────────────────── 兴源环境(300266):关于调整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9dae3d80-c6dc-45ba-b1b5-105301cc7606.PDF ─────────┬──────────────────────────────────────────────── 2026-08-03 20:35│兴源环境(300266):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兴源环境(300266):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e76b079d-1e63-4c11-93d6-a22cefb1e4f4.PDF ─────────┬──────────────────────────────────────────────── 2026-08-03 20:34│兴源环境(300266):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8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1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8月14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亲自出席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望梅路1588号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1.00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的议案 √ 3.00 关于调整担保事项的议案 √ 2、以上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 2.00、议案 3.00 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 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信函请于2026年8月18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杭州临平区望梅路1588号,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邮编311100(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年8月1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3、登记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望梅路15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 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4202eec4-0695-4f33-baf5-dc1817512c50.PDF ─────────┬──────────────────────────────────────────────── 2026-07-21 18:42│兴源环境(300266):关于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 2、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浙江兴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 3、案件涉案金额:691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根据《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浙江兴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中艺生态 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山西水投艺源水务有限公司持有的 29%的股权。 一、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韩拥军就与浙江兴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兴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杭州仲 裁委员会于 2026 年 2 月作出《裁决书》<(2024)杭仲 02 裁字第 401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2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2026 年 7 月,公司收到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送达的 《执行裁定书》<(2026)浙 0213 执 1683 号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7 月 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二、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6)浙0213 执 1683 号之一>,裁定如下: 拍卖被执行人浙江兴艺在山西水投艺源水务有限公司持有的 29%的股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如下: 序号 受理/收 原告/申 被告/被 案由 管辖法院 涉案金额 案件进 到日期 请人 申请人 或仲裁机 (元) 展 构 1 2026/7/ 天台县雄 敖丹丹、 买卖合 天台县人 108,050.00 一审 14 伟燃料油 第三人王 同纠纷 民法院 经营部 慧飞、浙 江兴艺生 态环境工 程有限公 司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结合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 为准。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执行裁定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4be1869f-0f03-4a18-9e0b-3d4f322a2d76.PDF ─────────┬──────────────────────────────────────────────── 2026-07-20 18:30│兴源环境(300266):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7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0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望梅路 1588 号一楼 1 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邬永本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7 人,代表股份 205,622,5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3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5 人,代表股份205,622,17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334%。 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01,817,5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95%;反对 3,69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7954%;弃权1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92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5560%;反对 3,69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788%;弃权 1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5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关于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0a321677-d648-488b-8258-2a61cc1e2eb0.PDF ─────────┬──────────────────────────────────────────────── 2026-07-20 18:30│兴源环境(300266):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 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公司于2026年7 月20日召开的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2026年7月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https:// www.szse.cn/)的《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3. 公司2026年7月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及深交所网站的《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4. 公司本 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7. 公司本次股东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8. 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 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 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 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 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 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 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年7月3日,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026年7月4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7月20日14:00在杭州市临平区望梅路1588号1号会议室,该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邬永本主持。 3.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7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 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法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理人身份等相关资 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00%(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后显示为0.0000%)。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5,6 22,1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334%。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156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11,72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48%。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15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5,622,5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335%。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本所律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现场会议。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本所律师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 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会议人员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通 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了 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 同意201,817,5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95%;反对3,69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54%; 弃权1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92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560%;反对3,691,8 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788%;弃权1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52%。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7c14a14a-e982-4549-98af-14266c75a017.PDF ─────────┬──────────────────────────────────────────────── 2026-07-03 16:57│兴源环境(30026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一: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2、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长兴县蓝阳城镇建设有限公司为被告,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三人; 3、案件涉案金额:1,178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评估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 案件二: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 2、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浙江兴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 3、案件涉案金额:691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根据《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浙江兴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中艺生态 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宁国市山水融城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 90%的股权。 一、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案件一: 童友刚就与长兴县蓝阳城镇建设有限公司、第三人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向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6月 1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案件二: 韩拥军就与浙江兴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兴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杭州仲 裁委员会已就案件作出裁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2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5)。 二、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案件一: 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6)浙0522 民初 4622 号>,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童友刚撤回对第三人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二: 公司于近日收到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6)浙0213 执 1683 号之一>,裁定如下: 拍卖被执行人浙江兴艺在宁国市山水融城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 90%的股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如下: 序号 受理/收 原告/申 被告/被 案由 管辖法院 涉案金额 案件进 到日期 请人 申请人 或仲裁机 (元) 展 构 1 2026/6/ 王国良 浙江华锐 工资、 新昌县劳 42,700.00 仲裁 17 物业管理 赔偿金 动人事争 有限公 争议 议仲裁委 司、新昌 员会 县鼓山建 设有限公 司 2 2026/6/ 毛劲松 浙江华锐 工资、 新昌县劳 90,000.00 仲裁 17 物业管理 赔偿金 动人事争 有限公 争议 议仲裁委 司、新昌 员会 县鼓山建 设有限公 司 3 2026/7/ 敦峰(武 浙江新至 计算机 杭州铁路 303,683.20 一审 3 汉)科技 碳和数字 软件开 运输法院 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 发合同 公司 纠纷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结合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 为准。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 2、《执行裁定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f402d14d-ad59-4cc9-abb3-52fadacd33ed.PDF ─────────┬──────────────────────────────────────────────── 2026-07-03 16:56│兴源环境(300266):关于子公司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事项概述 浙江新至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至数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至碳和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至碳和” )与宁波任立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任立”)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新至碳和持有其 65%股权,宁波任 立持有其 35%股权。宁波任立拟将所持有的新至数能 35%股权转让给宁波钱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钱立”)。本次股 权转让完成后,新至碳和持有新至数能的股权比例不变,不会改变新至碳和对新至数能的实际控制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子公司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出让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任立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五乡西路 411-2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任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出资额:人民币 5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MADXUTW66X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再 生利用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股东: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 股权比例 (万元) (%) 1 宁波钱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395 79.00 2 任钱波 100 20.00 3 宁波任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 1.00 3、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宁波任立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高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 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4、宁波任立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受让方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宁波钱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五乡西路 411-1 号 法定代表人:任钱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MADYPC8G2Q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5G 通信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光通信设备销售;卫星通信服务 ;平面设计;专业设计服务;文艺创作;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日用百货销 售;办公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家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股东:任钱波持有其 70%股权,钱美菊持有其 30%股权。 3、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宁波钱立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高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 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4、宁波钱立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所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新至数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3MAE7RU374T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钱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4-12-09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南山路 175 号商业楼二楼 2007-3室(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碳减排 、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 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专用 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金属结构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 ;水泥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电池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太阳能发 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 、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新至数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新至数能资产总额10,719.75万元,净资产3,583.58万元,2025 年营业收入 4,801.85 万元,净利润 315 .97 万元。以上数据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新至数能资产总额 12,838.52 万元,净资产 3,954.11万元,2026 年 1-3 月营业收入 1,947.62 万元,净利润 370.5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股权转让前后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本次股权转让前 本次股权转让后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万元) (%) (万元) (%) 1 浙江新至碳和数 1,950.00 65.00 1,950.00 65.00 字科技有限公司 2 宁波任立新能源 1,050.00 35.00 0.00 0.00 科技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3 宁波钱立技术发 0.00 0.00 1,050.00 35.00 展有限公司 合计 3,000.00 100.00 3,000.00 100.00 四、交易标的定价依据 本次转让价格以实缴出资额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是基于整体经营发展的考虑,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新至碳和持有新至数能的股权比例不会发 生变化,仍保持对新至数能的实际控制权,不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子公司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未来整体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 会同意本次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ad926522-865e-4e36-85a0-ac007564e546.PDF ─────────┬──────────────────────────────────────────────── 2026-07-03 16:56│兴源环境(30026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7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7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代行)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 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浙江新至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至数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至碳和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至碳和” )与宁波任立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任立”)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新至碳和持有其65%股权,宁波任 立持有其35%股权。宁波任立拟将所持有的新至数能35%股权转让给宁波钱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新至碳和持有 新至数能的股权比例不变,不会改变新至碳和对新至数能的实际控制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 因日常经营补充流动资金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新至数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至数碳”)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杭州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融资。应建设银行杭州分行要求,公司拟为新至数碳在建 设银行杭州分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等,债务履行期 限最长不超过1年(含)。同时,因杭州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融担集团”)亦为新至数碳本次融资提供担保, 应杭州融担集团要求,公司拟为杭州融担集团的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因日常经营补充流动资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至双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至双碳”)拟向建设银行杭州分行申请人 民币1,000万元融资。应建设银行杭州分行要求,公司拟为新至双碳在建设银行杭州分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 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等,债务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含)。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6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61)。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1d2eae5c-a690-4524-8ea4-10f70e5575ea.PDF ─────────┬──────────────────────────────────────────────── 2026-07-03 16:55│兴源环境(300266):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公告 ─────────┴──────────────────────────────────────────────── 兴源环境(300266):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f97fdebd-70df-46e5-9858-c5f8d84e7663.PDF ─────────┬──────────────────────────────────────────────── 2026-07-03 16:54│兴源环境(30026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7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7月15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亲自出席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望梅路1588号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1.00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反 √ 担保的议案 2、以上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上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 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信函请于2026年7月17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杭州临平区望梅路1588号,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邮编311100(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年7月1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3、登记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望梅路15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 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8ea2e3f3-4b9e-49b8-a5b0-d9f81a81dd51.PDF ─────────┬──────────────────────────────────────────────── 2026-06-16 16:59│兴源环境(30026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2、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长兴县蓝阳城镇建设有限公司为被告,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三人。 3、案件涉案金额:1,178 万元。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评估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或期后利 润的影响。 一、重大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童友刚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向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起诉被告长兴县蓝阳城镇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蓝阳”)、 第三人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二建”)、第三人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童友刚 被告:长兴县蓝阳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第三人;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人: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长兴蓝阳在欠付南通二建工程款范围内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1,781,048.00 元; 2、请求确认原告对案涉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鉴定费用。 (三)本次诉讼背景情况 公司和南通二建作为长兴县美丽城镇(标段一)项目 PPP 项目(以下简称“PPP 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设立长兴蓝阳作为 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南通二建为 PPP 项目中长兴县和平镇镇前街外立面装饰改造工程、长兴县画溪街道姚家桥美丽城镇兴姚路立 面改造工程的总承包方。原告童友刚诉称,南通二建已将上述两个子项工程转包给其,但至今仍拖欠工程款,故提起本案诉讼。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如下: 序号 受理/收 原告/申 被告/被 案由 管辖法院 涉案金额 案件进 到日期 请人 申请人 或仲裁机 (元) 展 构 1 2026/6/ 杭州星凯 易胜玉、 不当得 杭州市上 1,103,719. 一审 8 土石方工 第三人浙 利纠纷 城区人民 45 程有限公 江兴艺生 法院 司 态环境工 程有限公 司 2 2026/6/ 浙江起航 杭州兴源 买卖合 杭州市临 200,000.00 一审 11 环境集团 环保设备 同纠纷 平区人民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法院 3 2026/6/ 杭州凌正 浙江兴艺 建设工 杭州市富 819,252.44 一审 12 建设工程 生态环境 程施工 阳区人民 有限公司 工程有限 合同纠 法院 公司、张 纷 仲良 4 2026/6/ 张文渊 巴东兴东 劳动人 巴东县劳 333,467.88 仲裁 12 水务有限 事争议 动人事争 公司 议仲裁委 员会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结合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 为准。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5aecb85a-c523-4853-a20c-a14ca08a4ede.PDF ─────────┬──────────────────────────────────────────────── 2026-06-12 16:51│兴源环境(300266):兴源环境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 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公司于2026年6 月12日召开的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2026年5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https:/ /www.szse.cn/)的《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3. 公司2026年5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 网及深交所网站的《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4. 公司 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7. 公司本次股东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8. 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 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 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 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 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 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 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年5月27日,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决定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026年5月28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14:00在杭州市临平区望梅路1588号1号会议室,该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邬永本主持。 3.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 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法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理人身份等相关资 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00%(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后显示为0.0000%)。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7,3 33,6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436%。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212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13,439,4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49%。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2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7,334,0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436%。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本所律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现场会议。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本所律师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 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会议人员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通 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了 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200,273,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947%;反对6,228,3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40%; 弃权83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37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656%;反对6,228,3 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436%;弃权83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07%。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004ee768-c6f3-42e2-ba2e-f25e4c51635d.PDF ─────────┬──────────────────────────────────────────────── 2026-06-12 16:51│兴源环境(300266):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2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望梅路 1588 号一楼 1 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邬永本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3 人,代表股份 207,334,0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4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1 人,代表股份207,333,68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436%。 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0,273,7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947%;反对 6,228,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40%;弃权 83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13%。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37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656%;反对 6,228,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436%;弃权 83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0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关于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e2d5b1b2-64ad-49e7-bf0d-cf1caa0ffbf1.PDF ─────────┬──────────────────────────────────────────────── 2026-06-05 18:06│兴源环境(300266):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结案; 2、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嘉祥县中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原告; 3、案件涉案金额:5,255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一审裁定已生效,根据裁定结果,准许原告嘉祥县中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就嘉祥县中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公司”)与嘉祥县人民政府、嘉祥县文物旅游服务中心、第三人嘉祥县文化和 旅游局行政协议一案,中瑞公司向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2月 1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二、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行政裁定书》<(2026)鲁 08 行初 59 号>,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嘉祥县中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目前,双方已就案涉 PPP 项目部分款项支付达成和解,后续将进一步交换、核对证据材料并协商处理剩余争议;如协商不能达 成一致,公司将另行提起诉讼。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如下: 序号 受理/收 原告/申 被告/被 案由 管辖法院 涉案金额 案件进 到日期 请人 申请人 或仲裁机 (元) 展 构 1 2026/5/ 琼中景福 琼中鑫三 技术合 琼中黎族 136,959.47 诉前调 21 建设工程 源水务投 同纠纷 苗族自治 解 检测有限 资管理有 县人民法 公司 限公司 院 2 2026/5/ 杭州兴源 成都紫恒 买卖合 成都市青 38,437.00 诉前调 21 环保设备 机电设备 同纠纷 羊区人民 解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法院 3 2026/5/ 绍兴聚合 漳州兴源 买卖合 福建省诏 2,474,581. 一审 22 化工有限 水务有限 同纠纷 安县人民 05 公司 公司、兴 法院 源环境科 技股份有 限公司 4 2026/5/ 于虎 诏安西溪 合同纠 福建省诏 1,970,000. 一审 22 生态投资 纷 安县人民 00 发展有限 法院 公司、兴 源环境科 技股份有 限公司 5 2026/5/ 杭州兴源 江苏京源 买卖合 江苏省南 183,572.00 一审 26 环保设备 环保股份 同纠纷 通市崇川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区人民法 院 序号 受理/收 原告/申 被告/被 案由 管辖法院 涉案金额 案件进 到日期 请人 申请人 或仲裁机 (元) 展 构 6 2026/5/ 杭州兴源 广东金晟 买卖合 肇庆市高 293,395.39 立案 26 环保设备 新能源股 同纠纷 要区人民 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 法院 司 7 2026/5/ 杭州兴源 宜丰县金 买卖合 宜丰县人 280,725.32 立案 26 环保设备 丰锂业有 同纠纷 民法院 有限公司 限公司 8 2026/5/ 杭州兴源 恒天(安 买卖合 杭州市临 141,732.00 立案 28 环保设备 徽)建筑 同纠纷 平区人民 有限公司 设计研究 法院 院有限公 司江西分 公司、恒 天(安 徽)建筑 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 司 9 2026/5/ 杭州兴源 恒天(江 买卖合 杭州市临 294,712.00 立案 28 环保设备 西)纺织 同纠纷 平区人民 有限公司 设计院有 法院 限公司 10 2026/6/ 谭杰 浙江水美 劳动争 杭州高新 293,000.00 仲裁 1 环保工程 议 开发区 有限公 (滨江) 司、兴源 劳动人事 环境科技 争议仲裁 股份有限 委员会 公司 11 2026/6/ 兴源环境 田柏川、 执行异 伊春市伊 0.00 立案 3 科技股份 第三人伊 议之诉 美区人民 有限公司 春市柏川 法院 伊春分公 商贸有限 司 公司 12 2026/6/ 杭州兴源 航天凯天 买卖合 长沙市长 90,207.71 诉前调 4 环保设备 环保科技 同纠纷 沙县人民 解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 法院 公司 序号 受理/收 原告/申 被告/被 案由 管辖法院 涉案金额 案件进 到日期 请人 申请人 或仲裁机 (元) 展 构 13 2026/6/ 杭州兴源 航天凯天 买卖合 长沙市长 658,681.29 诉前调 4 环保设备 环保科技 同纠纷 沙县人民 解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 法院 公司 14 2026/6/ 湖北吉优 巴东兴东 合同纠 巴东县人 815,716.94 一审 5 蓝环保科 水务有限 纷 民法院 技有限公 公司 司 15 2026/6/ 李艺鑫 漳州兴源 赔偿、 诏安县劳 37,940.86 仲裁 5 水务有限 劳动报 动人事争 公司 酬争议 议仲裁委 员会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结合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 为准。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行政裁定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 【2.财报链接】 ─────────┬──────────────────────────────────────────────── 2026-08-25│兴源环境: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5/1225495018.PDF ─────────┬──────────────────────────────────────────────── 2026-04-27│兴源环境: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94528.PDF ─────────┬──────────────────────────────────────────────── 2026-04-27│兴源环境: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94538.PDF ─────────┬──────────────────────────────────────────────── 2025-12-02│兴源环境: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2-02/1224838985.PDF ─────────┬──────────────────────────────────────────────── 2025-10-30│兴源环境: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1745.PDF ─────────┬──────────────────────────────────────────────── 2025-08-28│兴源环境: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3709.PDF ─────────┬──────────────────────────────────────────────── 2025-04-28│兴源环境: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22387.PDF ─────────┬──────────────────────────────────────────────── 2025-04-28│兴源环境: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22336.PDF ─────────┬──────────────────────────────────────────────── 2024-10-29│兴源环境: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9836.PDF ─────────┬──────────────────────────────────────────────── 2024-08-30│兴源环境: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5509.PDF ─────────┬──────────────────────────────────────────────── 2024-04-26│兴源环境: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620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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