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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68(佳沃食品)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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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68 佳沃食品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1 20:47 │*ST佳沃(300268):关于深交所《关于对佳沃食品的202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 │2026-05-11 20:45 │*ST佳沃(300268):信永中和关于对佳沃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年报问询函之回复 │ ├─────────┼──────────────────────────────────────────────┤ │2026-05-11 20:42 │*ST佳沃(300268):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 │ ├─────────┼──────────────────────────────────────────────┤ │2026-04-29 16:54 │*ST佳沃(300268):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互保的公告 │ ├─────────┼──────────────────────────────────────────────┤ │2026-04-29 16:54 │*ST佳沃(300268):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互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 ├─────────┼──────────────────────────────────────────────┤ │2026-04-29 16:54 │*ST佳沃(300268):关于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 ├─────────┼──────────────────────────────────────────────┤ │2026-04-24 16:09 │*ST佳沃(300268):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 ├─────────┼──────────────────────────────────────────────┤ │2026-04-24 16:07 │*ST佳沃(30026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 │2026-04-24 16:07 │*ST佳沃(300268):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 │2026-04-24 16:06 │*ST佳沃(30026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 2026-05-11 20:47│*ST佳沃(300268):关于深交所《关于对佳沃食品的202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ST佳沃(300268):关于深交所《关于对佳沃食品的202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670d5ff1-43ad-4aa9-bf3b-d401ecf2405c.PDF ─────────┬──────────────────────────────────────────────── 2026-05-11 20:45│*ST佳沃(300268):信永中和关于对佳沃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年报问询函之回复 ─────────┴──────────────────────────────────────────────── *ST佳沃(300268):信永中和关于对佳沃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年报问询函之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5e645592-485d-4819-be8b-e1271bd3a15e.PDF ─────────┬──────────────────────────────────────────────── 2026-05-11 20:42│*ST佳沃(300268):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6年 5月 13日( 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将于 2026 年 5月 13日(星期三)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佳沃”变更为“佳 沃食品”,股票代码仍为“300268”,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 20%。 一、公司股票种类和简称、股票代码、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及停复牌安排 1.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 股票简称:由“*ST佳沃”变更为“佳沃食品”; 3. 股票代码:300268; 4.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开市起撤销; 5. 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1天,于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复牌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6. 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因 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 孰低者均为负值,且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触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一款第六项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及第 10.3.1条第一款第 二项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5年 3月 14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7,488.4 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已转正。公司股票交易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存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 险警示的情形,符合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章和第10章规定的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并于2 026年3月16日向深交所提交了《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书》。 四、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批准情况 公司提交的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交所审核同意。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交易自2026 年5月13日(星期三)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佳沃”变更为“佳沃食品”,股票代码仍为300268 ,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57d4f672-bf11-4e6a-a44c-6339e70251d4.PDF ─────────┬──────────────────────────────────────────────── 2026-04-29 16:54│*ST佳沃(300268):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互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 3月 12日,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沃食品”)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提高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其他非金融机构融资额度的效率,保证公司日常授信融资的顺利完成,同意公司对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76亿元担保(不包含已实施的担保),以上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即 2026年 4月 8日)起至 2026年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及 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为满足业务发展及日常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国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国星”)的下属子公司青 岛富华和众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华和众”)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授信。2026年4月29日,青岛国星与中信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富华和众的上述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人民 币的债务本金、相应的利息及后续如发生违约应付的费用之和。本次子公司互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担保 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青岛富华和众贸易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3年3月25日 2.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仲村新城工业园青岛海运来水产有限公司院内 3.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4.注册资本:600万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鲜肉批发;鲜肉零售; 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 器材批发;五金产品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品 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建筑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6.股权结构:青岛国星持股100%。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 12月 31日 2026年 3月 31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299.52 9,211.99 负债总额 5,395.76 6,366.66 净资产 2,903.76 2,845.33 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度 2026年 1-3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581.60 2,776.93 净利润 796.49 -58.43 8.富华和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由以下各方签署: 甲方(保证人):青岛国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了确保乙方与青岛富华和众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的履行,保障乙方 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所提供的最高额保证担保。为此,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1 最高额保证,是指甲方就乙方对主合同债务人享有的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限度内 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当发生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时,乙方有权在约定的最高债权额限度内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 第二条 主合同及保证担保的债权 2.1 在本合同第 2.2款约定的期限内,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 为本合同的主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2.2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是指乙方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在 2026年4月 29日至 2027 年 4月 27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 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如乙方为主合同债务人办理的具体业务为票据、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包括主合同债务人为承兑人及持票人等情形 )或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甲方不可撤销地承诺和保证,只要上述业务对应的合同签署日,票据、信用证、保函等的开立日、到期日 或乙方实际垫款日、履行担保责任日等任一日期发生在本款约定期间内的,乙方基于上述业务形成的全部债权均纳入本合同担保范围 之内,甲方均愿意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如乙方为主合同债务人办理的具体业务为保理业务的,甲方不可撤销地承诺和保证,只要上述业务对应的保理合同签署日或履行 回购责任日等任一日期发生在本款约定期间内的,乙方基于上述业务形成的全部债权均纳入本合同担保范围之内,甲方均愿意承担相 应的担保责任。 2.3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债权本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 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第三条 保证范围 3.1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 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 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第四条 保证方式 4.1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 务,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应履行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第五条 保证期间 5.1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5.2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第 2.2 款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 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乙方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乙方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乙方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年度有效期内累计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本公告日后,本 年度累计已提供担保总金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4.55%,剩余未使用担保额度为46,000万元 人民币。此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00%。公 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青岛国星股东会决议; 2.青岛国星与中信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86032a5-d10a-4114-87b0-f766579bc548.PDF ─────────┬──────────────────────────────────────────────── 2026-04-29 16:54│*ST佳沃(300268):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互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 *ST佳沃(300268):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互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7a81465-8757-4f22-9d95-69c30e09a236.PDF ─────────┬──────────────────────────────────────────────── 2026-04-29 16:54│*ST佳沃(300268):关于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 *ST佳沃(300268):关于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21585d4-0939-4edd-b04a-384b3a64d8a6.PDF ─────────┬──────────────────────────────────────────────── 2026-04-24 16:09│*ST佳沃(300268):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进一步规范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动易平台信 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 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是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 信原则,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 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所发布信息和回复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息披露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在互 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五条 公司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 确事实依据的,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六条 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在已依法披露的信息范围内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 分、详细地说明和答复;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得以互动易平台发布 或回复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七条 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 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第八条 不得涉及不宜公开的信息。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发布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发布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第九条 充分提示不确定性和风险。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相 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第十条 不得迎合热点。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回复投资者提问及对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时,应当 谨慎、客观、具有事实依据,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项 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采购销售、重大合同、战略合作、发展规划以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影响,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价格。 第十一条 不得配合违法违规交易。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 测或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 为。 第十二条 及时回应市场质疑。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投资者问题回复的对口管理部门,负责及时收集投资者提问的问题、拟订回 复内容、发布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十四条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内部审核流程如下: (一)问题收集整理。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收集整理互动易平台的投资者提问,及时向董事会秘书进行汇报。 (二)回复内容起草。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证券事务部及其他相关人员,对投资者提问进行研究并组织起草相关回复内容。 对于投资者涉及公司各分子公司、各职能部门的提问,各分子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 部进行回复内容的起草,并按照董事会秘书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保证所提供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充分,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回复内容审核。回复内容起草完成后,由证券事务部进行汇总并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对于涉及各子公司、各部门的 提问,应经各子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方可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经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后及时予以发布;如公司董事 会秘书认为特别重要或敏感的回复,可视情况报董事长审批。董事会秘书可根据实际情况,就有关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征求证券公 司或证券服务机构意见。 (四)回复内容发布。拟发布信息或回复内容经审批通过后,由证券事务部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凡未经审批通过的信息或回 复不得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如与日后颁布或修 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制定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则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f835c68-3a00-42eb-a434-bd798a401780.PDF ─────────┬──────────────────────────────────────────────── 2026-04-24 16:07│*ST佳沃(30026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相关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 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 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 12月 5日,财政部颁布了解释第 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 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 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 容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 公司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上述规定,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自 2026年 1月 1日开始执行解释第 19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 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0a2500f-2d5d-4ec5-a71f-d3d6adcc817b.PDF ─────────┬──────────────────────────────────────────────── 2026-04-24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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