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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69(联建光电)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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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69 联建光电 更新日期:2024-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5 18:42│联建光电(30026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9日发出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决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14:30 在深圳市宝 安区 68 区留仙三路安通达工业厂区四号厂房 2 楼一号会议室召开,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接受网络投票,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 9:15 至 2024 年 3 月 25 日 15:00 期间接受网络投票。详情请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1)。 出席会议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83,978,0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2934%。通过现场投 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83,675,27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23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02,8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551%。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83,675,27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2382%。其中,出席现场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 1 人,代表股份 1,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02,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55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02,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55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乔建荣作为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 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1.01:选举谭炜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83,726,98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10%。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 52,70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3486%。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谭炜樑先生当选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乔建荣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83,726,983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10%。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 52,706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3489%。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乔建荣女士当选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何浩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83,726,984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10%。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 52,707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3492%。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何浩彬先生当选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2.01:选举夏明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83,726,981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10%。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 52,704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3483%。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夏明会先生当选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谭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83,726,98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10%。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 52,70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3486%。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谭骅先生当选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3.01:选举陈凤英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83,726,981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10%。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 52,704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3483%。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陈凤英女士当选公司第 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黄艳筠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83,726,98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10%。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 52,70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3486%。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黄艳筠女士当选公司第 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3,858,3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5%;反对 11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42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 18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5991%;反对 11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39.400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黄亮律师、何子楹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5/80baa79d-59d7-4001-85c9-681b663f85b6.PDF ─────────┬──────────────────────────────────────────────── 2024-03-25 18:42│联建光电(300269):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建光电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 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公司董 事 会 召 集 。 贵 公 司 董 事 会 于 2024 年 3 月 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届次、召集人、召开日期、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 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审议事项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在深圳市宝安区 68 区留仙三路安通达工业园四栋 2 楼一号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 公司董事乔建荣女士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5日 9:15 至 9:25,9 :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 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 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 东合计 12 人,代表股份 83,978,077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934%。 除贵公司股东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和视频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 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谭炜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83,726,982 股,候选人当选为贵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乔建荣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83,726,983 股,候选人当选为贵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何浩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83,726,984 股,候选人当选为贵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夏明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83,726,981 股,候选人当选为贵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谭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83,726,982 股,候选人当选为贵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陈凤英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 83,726,981 股,候选人当选为贵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黄艳筠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 83,726,982 股,候选人当选为贵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表决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83,858,37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8575%; 反对 119,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42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 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均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5/07d9d6bb-98e9-4a0e-8199-50b12c072e39.PDF ─────────┬──────────────────────────────────────────────── 2024-03-25 18:42│联建光电(300269):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 16: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知于当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全体监事。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名。与会监事一致推举 陈凤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成员共同推举,同意选举陈凤英女士担 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陈凤英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5/89fafb84-b013-448f-a111-df9ebe9f11be.PDF ─────────┬──────────────────────────────────────────────── 2024-03-25 18:41│联建光电(300269):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 16: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知于当日以邮件或书面送达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公司应参加会议董事 5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5 名。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谭炜樑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成员共同推举,同意选举谭炜樑先生担 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谭炜樑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公司全体董事充分讨论,选举以下人员担任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详细名单如 下: 战略委员会:谭炜樑(召集人)、乔建荣、何浩彬 审计委员会:夏明会(召集人)、谭骅、谭炜樑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谭骅(召集人)、夏明会、谭炜樑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经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 通过,同意聘任乔建荣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乔建荣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战略发展以及实际经营情况,经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提名,经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凌君建女士担任财务总监职务,何浩彬先生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职务,上述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何浩彬先生、凌君建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5/2e59683d-b4ea-45ea-ae42-2d42182d5eaa.PDF ─────────┬──────────────────────────────────────────────── 2024-03-09 00:00│联建光电(300269):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8日(星期五)11:00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6日以微信或书面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5名,实 际参加会议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谭炜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3月1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经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谭炜樑先生、乔建荣女士、何浩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 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审核意见,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同意董事会对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 讯网发布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3月1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经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夏明会先生、谭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 年。董事会在提名前已经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审核意见,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同意董事会对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发布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且其候选资格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联建光电有限公司分别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各申请不超过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 超过1年,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需求。最终授信额度将以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 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经营实际需求确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办理银行授信额度申请事项。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8/6dec5156-73c4-4977-a794-85da36c95846.PDF ─────────┬──────────────────────────────────────────────── 2024-03-09 00:00│联建光电(300269):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25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3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4 年 3 月25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3 月 25 日下 午 15:00 期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股东在本公告公布的时间内,登录深交所交易系统或深交所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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