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69 联建光电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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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8:50 │联建光电(30026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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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8:50 │联建光电(30026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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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22:46 │联建光电(300269):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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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22:45 │联建光电(300269):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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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22:44 │联建光电(30026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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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22:44 │联建光电(300269):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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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22:44 │联建光电(300269):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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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22:44 │联建光电(300269):联建光电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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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22:44 │联建光电(300269):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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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22:44 │联建光电(300269):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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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8:50│联建光电(30026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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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建光电(30026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6c4e9270-15b3-497f-83b6-60b8a02b5b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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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8:50│联建光电(30026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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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
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公司董事 会 召 集 。 贵 公 司 董 事 会 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股
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届次、召集人、召开日期、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
对象、会议地点、审议事项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9日在深圳市宝安区 68区留仙三路安通达工业厂区四号厂房 2楼一号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
公司董事乔建荣女士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9日 9:15至 9:25,9:30至
11:30,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9日 9:15至 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
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 266人,代表股份 87,754,08
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810%。
除贵公司股东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和视频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87,392,7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5883%;反对 295,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0.3369%;
弃权 65,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749%。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2.1 表决通过了《股东会议事规则》
同意 87,391,7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5871%;反对 295,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0.3369%;
弃权 66,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760%。
2.2 表决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 87,391,1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5865%;反对 295,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0.3369%;
弃权 67,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767%。
2.3 表决通过了《独立董事制度》
同意 87,379,0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5727%;反对 307,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0.3506%;
弃权 67,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767%。
2.4 表决通过了《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同意 87,390,5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5858%;反对 295,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0.3369%;
弃权 67,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774%。
2.5 表决通过了《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同意 87,381,7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5757%;反对 298,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0.3396%;
弃权 74,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847%。
2.6 表决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同意 87,354,2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5444%;反对 325,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0.3709%;
弃权 74,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847%。
2.7 表决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同意 87,383,6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5779%;反对 296,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0.3374%;
弃权 74,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847%。
2.8 表决通过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同意 87,357,8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5485%;反对 321,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0.3668%;
弃权 74,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847%。
2.9 表决通过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同意 87,383,6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5779%;反对 296,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0.3374%;
弃权 74,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847%。
2.10 表决通过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同意 87,347,1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5363%;反对 296,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0.3374%;
弃权 110,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263%。
2.11 表决通过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同意 87,358,0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5487%;反对 321,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0.3666%;
弃权 74,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847%。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废止〈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87,313,9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4985%;反对 308,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0.3517%;
弃权 131,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499%。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议案(一)、2.1、2.2、议案(三)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
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d3d48737-5c27-4e03-bc57-0337d16caf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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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22:46│联建光电(300269):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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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通知于2025年8月17日以微信或书面送达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公司应参加会议董
事5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5名,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2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3人。会议由董事长谭炜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 年
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有关财务信息、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
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对照自查,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及修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03 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04 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05 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06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07 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08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09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10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11 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修订、制定了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具体表决
情况如下:
4.01 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02 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03 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04 修订《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05 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06 修订《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07 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08 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09 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10 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11 修订《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12 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13 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14 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15 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16 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17 修订《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18 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19 修订《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20 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21 修订《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22 修订《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23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24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25 制定《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26 修订《印章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27 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拟签订<委托加工框架合作协议>暨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孙公司惠州联建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广东荣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荣文
”)签订《委托加工框架合作协议》并批准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总额度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孙公司拟签订<委托加工框架合作协议>暨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长谭炜樑先生作为广东荣文实际控制人,本议案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于2025年9月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
事会、监事会通过的应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1e508bb6-b9c5-43a0-9c60-9105226fb2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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