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70 中威电子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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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3 00:00│中威电子(300270):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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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杨威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威先生因个人原因申
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规定,上述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杨威先生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即2025年7月24日止。截至本公告日,杨威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杨威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及董事会对杨威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业务发展所做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
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3/fb3827b5-635a-4ea1-97ec-db56564bcf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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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00:00│中威电子(300270):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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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0日以口头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
事,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16:30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
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监事杨洒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杨洒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变更及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等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1/2d1ed6d0-e464-4cad-ba63-d821782c5b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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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00:00│中威电子(300270):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变更及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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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变更情况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披露了《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9),公司监事会主席毛宏明先生、监事李佩宇先生申请辞去其监事职务,毛宏明先生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李佩宇先
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杨洒女士、陈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杨洒女士为公
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监事会人员变更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为:杨洒女士(监事会主席)、陈铎先生、伍一帆女士(职工代表监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1/9e68448a-2b02-4ca7-957c-c11752bb69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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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00:00│中威电子(300270):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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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的时间: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15:30开始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年4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3)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年4月10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公司18楼会议室(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路1819号中威大厦)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一策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02,806,028股。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情况如下:
人数(人) 代表股份数(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8 118,071,968 38.9926%
其中 现场投票 3 90,599,120 29.9199%
网络投票 5 27,472,848 9.0728%
2、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如下:
人数(人) 代表股份数(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23,100 0.0076%
其中 现场投票 0 0 0
网络投票 4 23,100 0.0076%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1、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118,048,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4%;反对 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118,048,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4%;反对 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结果:同意 118,048,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4%;反对 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118,048,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4%;反对 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18,048,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4%;反对 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18,048,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4%;反对 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北京海厚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新投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壹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 27,509,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1%;反对 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反对23,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18,048,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4%;反对 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
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反对23,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9、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总表决结果:同意 118,048,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4%;反对 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
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决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01 补选杨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 118,048,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4%,表决结果为当选。
10.02 补选陈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 118,048,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4%,表决结果为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的宋深海律师和马洪伟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
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1/c0cdf0a1-a276-466a-9070-4b18594f16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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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00:00│中威电子(300270):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威电子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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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威电子(300270):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威电子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1/6fb9db5c-fd58-4aec-8564-ac7a88ef1e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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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 00:00│中威电子(300270):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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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下午15:30开始;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3)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0日9:15-15:00。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
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3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18楼会议室(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路1819号中威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4.00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
的议案》
7.00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9.00 《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累积投票提案
10.00 《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10.01 补选杨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10.02 补选陈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7关联股东北京海厚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新投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壹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8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10需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
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
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
记确认。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8 日(星期一)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3:00至 17:00。采用
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4 年 4 月 8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3、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路 1819 号中威大
厦 20楼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310051(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其他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
约登记者出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琳 胡慧
联系电话:0571-88373153
传真号码:0571-88394930(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电子邮箱:huhui@joyware.com
相关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
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9/59116bfe-541f-4ce7-ad92-1df1e8ed28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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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 00:00│中威电子(300270):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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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总述
为进一步提高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
创造性,建立与现代公司制度相适应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约束机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
公司经营情况及行业特点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目的
(一)确保公司年度内各项经营目标的达成;
(二)推进公司实现长期持续快速发展。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与考核以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出发点,坚持目标引领,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高级管理
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基本原则;
(二)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应当成为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其他激励方式的依据
;
(三)建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关的激励机制,以吸引人才,保持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
(四)注重相关行业同等职位薪酬水平,制定有吸引力的薪酬考核制度,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及相关行业同等职位薪酬水平市
场竞争力;
(五)坚持短期稳定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薪酬体系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六条 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
(一)审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
(二)审批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策略,并以此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三)审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第七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
(一)研究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考核标准,组织起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报董事会审批;
(二)负责组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并拟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审批;
(三)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负责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考核;负责对公司薪
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 兼任公司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职务标准领取薪酬,其薪酬方案由股东大会批准。
第三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年薪制,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挂钩。年度薪酬由岗位薪酬(包括基本工
资及岗位津贴)、绩效薪酬构成。
主要考虑其所在行业的岗位价值及通货膨胀,年度薪酬(未含五险一金)标准见下表。
单位:万元/年
职务 岗位薪酬 绩效薪酬 年薪
董事长 36 9 45
总经理 32.4 8.1 40.5
财务总监 30.6 7.65 38.25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40 10-60 50-100
书
第四章 薪酬的支付与管理
第十条 薪酬发放及考核
(一)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薪酬,原则上按月平均发放,公司可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兑现。
第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为税前收入,高级管理人员需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各项税费
,应由个人缴纳部分,在支付时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 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的,离任与接任者以任免通知确定的时间为准,按任免时段发放当年岗位薪酬和绩效薪酬。
第十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及财务部协助实施本制度,确保薪酬支付与管理的合理、规范。
第五章 年度考核目标的确定与考核
第十四条 经营年度之初,公司管理层提出本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由董事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业绩考核相关
要求、经营状况和年度预算情况进行审核和确定,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与公司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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