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71 华宇软件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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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12 │华宇软件(300271):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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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6:38 │华宇软件(300271):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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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6:21 │华宇软件(300271):关于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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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6:00 │华宇软件(300271):关于原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宇信码技术有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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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4 │华宇软件(30027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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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4 │华宇软件(300271):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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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2 │华宇软件(30027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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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2 │华宇软件(30027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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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2 │华宇软件(30027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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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2 │华宇软件(300271):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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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12│华宇软件(300271):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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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5,400万元-6,000万元 亏损:8,269.80万元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5,400万元-6,000万元 亏损:8,674.15万元
后的净利润
营业收入 62,000万元-65,000万元 59,247.28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推动AI+行动,加强业务创新开拓和运营提效,紧抓项目验收,预计实现新签合同额约8.5亿元,同比增长约25%
;预计实现营业收入6.20~6.50亿元,同比增长5%~10%;同时,公司聚焦AI相关研发投入,管理、销售、研发三项费用合计同比下降
约2,700万元,降幅约8%。报告期内,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5,400~6,000万元,较去年同期亏损收窄31%~38%。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BEIJING THUNISOFTCORPORATIONLIMITED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1115e005-6e66-439b-809a-39263a0d1f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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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6:38│华宇软件(300271):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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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
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郭颖、刁悦凯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142号)(以下简称“
《警示函》”),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郭颖、刁悦凯:
经查,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2026 年 4月 28 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公司2025年政企数智化新增业务的收入确认方式由“总额
法”更正为“净额法”,将 2025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营业收入分别调减 2,885.72万元、6,058.44万元、6,746.01万元,公司
2025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郭颖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刁悦凯作为公司财务总监,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三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6号)第四条、第五十
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并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6号)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
券期货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汲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遵守资本市场法律法规,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
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
本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所指出的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强化财务核
算质量,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保障公司持续规范稳健运营,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案文件
《关于对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郭颖、刁悦凯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4f30d44c-6858-491c-9364-4943fe6612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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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6:21│华宇软件(300271):关于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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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12月 12日、2026年 3月 4日披露了《关于银行账户部分资金
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9)、《关于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对公司及子公司
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情况进行了披露。
根据上述公告,因民事纠纷,公司及子公司被裁定冻结资金 77,450,625元;截至 2026年 3月 3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被申请冻
结金额 200,045,447.92元,实际冻结金额合计 86,663,716.89元,均超过裁定冻结资金,系因同一事项被(申请)超额冻结、重复
冻结。详见下表: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账户类别 申请冻结金额 实际冻结金额
(元) (元)
北京华宇软 招商银行北京 8667**** 一般户 32,306,427.08 10,481,222.08
件股份有限 分行清华园科 0001
公司 技金融支行 45,144,197.92 0
联奕科技股 中国建设银行 4405**** 一般户 32,306,427.08 32,306,427.08
份有限公司 广州天河工业 1101
园支行 45,144,197.92 22,824,952.01
北京华宇信 招商银行北京 1109***** 基本户 45,144,197.92 21,051,115.72
息技术有限 分行清华园科 **0801
公司 技金融支行
合计 200,045,447.92 86,663,716.89
二、本次资金解除冻结进展情况
针对上述资金超额冻结的情况,公司积极采取措施维护合法权益,依据法律法规申请解除相关超额冻结。经过与法院沟通申请后
,法院裁定解除对公司及子公司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信息”)名下相关银行账户资金的冻结。
近日通过银行查询获悉,公司及子公司华宇信息名下银行账户有关资金的冻结已解除。详见下表: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账户 申请冻结金额 实际冻结金额
类别 (元) (元)
北京华宇软 招商银行北京 8667**** 一般户 0 0
件股份有限 分行清华园科 0001
公司 技金融支行 0 0
联奕科技股 中国建设银行 4405**** 一般户 32,306,427.08 32,306,427.08
份有限公司 广州天河工业 1101
园支行 45,144,197.92 45,144,197.92
北京华宇信 招商银行北京 1109***** 基本户 0 0
息技术有限 分行清华园科 **0801
公司 技金融支行
合计 77,450,625.00 77,450,625.00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华宇信息名下银行账户的资金解除冻结,有助于提升可用资金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另外,截至本公告日,因上述相关民事纠纷,公司相关子公司被申请冻结资金 77,450,625.00元,实际冻结资金 77,450,625.0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1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 4.07%。公司资产规模较大,具有一定的资金保障和
抗风险能力;相关被申请冻结及实际冻结的资金金额在公司整体资产中占比较低,且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货币资金结构合理,流动性高
,能满足日常资金结算等流动性资金需求,未因相关资金冻结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如有相关资金冻结范围进一步扩大的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公司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622e77e4-3e2c-4a8d-8688-682cc3605d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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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6:00│华宇软件(300271):关于原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宇信码技术有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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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6月 29 日,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宇信码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宇信码”)收到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注销核准通知书》,准予其注销登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注销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华宇信码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95809661R
3.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
示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邵华
7.成立日期:2014年 03月 21日
8.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 51%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总资产为 207.01万元、净资产为-1,452.38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 0万元,净
利润为 0万元。
二、注销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华宇信码于 2014年成立,注册资本 1,2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612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5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
014年 3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9)。华宇信码设立以来因未达成
预期业务发展目标,已于 2016年起停止业务运营。
2025 年 1月 10 日,公司子公司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债权人,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华宇信码进行破产
清算。在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2026年 6月 29日,华宇信码收到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注销核准通知书》,完成工
商注销登记手续。
华宇信码存续期间累计发生的经营亏损、相关资产减值等均已经在公司各会计年度的报表中充分反映。华宇信码资产规模较小,
业务亦非公司核心业务,华宇信码的注销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注销核准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30ec4216-5109-48ee-bb83-a915a10a13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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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4│华宇软件(30027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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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8日 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北京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C座 25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郭颖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华宇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4 人,代表股份 213,656,1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1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118,904,9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4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9
人,代表股份 94,751,2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70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7人,代表股份 19,551,8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7人
,代表股份 19,551,8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83%。
2、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北京市伟拓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9,524,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662%;反对 4,107,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26%;弃权 23,8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20,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679%;反对 4,107,839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100%;弃权 23,88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2%。2、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9,484,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474%;反对 4,108,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31%;弃权 63,0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2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379,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6623%;反对 4,108,839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151%;弃权 63,08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26%。3、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9,520,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644%;反对 4,123,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01%;弃权 11,6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16,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489%;反对 4,123,739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913%;弃权 11,6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8%。4、逐项表决审议通过《2026 年董事薪酬》
4.01 审议通过《2026 年非独立董事薪酬》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9,407,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113%;反对 4,232,6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11%;弃权 16,2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302,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684%;反对 4,232,639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483%;弃权 16,28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3%。4.02 审议通过《2026 年独立董事薪酬》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9,391,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39%;反对 4,248,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85%;弃权 16,2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287,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871%;反对 4,248,539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96%;弃权 16,28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3%。5、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8,830,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845%;反对 3,802,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22%;弃权 22,9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726,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4355%;反对 3,802,239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470%;弃权 22,98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5%。关联股东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股份数量为 41,000,000股)已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伟拓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堃、梁旺雄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及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
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
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伟拓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55c82af7-b0b4-4978-afaa-cd3e6a2ce7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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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4│华宇软件(300271):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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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软件(300271):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b5bbc268-aac9-4afb-9f54-04169e044b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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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2│华宇软件(30027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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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
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后续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50,023,147.21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95,088,870.22 -514,644,322.59 -1,310,825,540.63
研发投入(元) 224,674,587.50 331,122,514.64 341,139,979.00
营业收入(元) 1,619,404,301.59 1,628,964,329.64 1,770,389,086.2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13,958,447.04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54,405,614.89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50,023,147.2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673,519,577.8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50,023,147.21
销总额(元)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896,937,081.1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17.87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否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7.6.5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
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
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二)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四)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后,
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鉴于公司 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后续
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阶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
,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将继续坚定践行“聚焦核心、成就客户、创新引领、开放合作”战略,以“AI+”与“数据×”为核心驱动力,在主营业务
领域持续深耕和创新,助力客户战略落地与价值实现;依托核心技术与行业经验,向商业法律科技服务、绿色校园等细分市场拓展,
并向国家战略新兴领域复用技术能力;推进全方位 AI组织变革,实现组织运营范式与业务模式的系统性革新;深化与战略伙伴的协
同,构建覆盖上下游的全域生态,凝聚产业合力。通过上述系统性努力,持续推动市场地位稳步提升与经营质量显著改善,为股东、
客户及社会创造可持续增长的价值。
四、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c039e8a-73e9-4c0a-9092-37e307e312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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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2│华宇软件(30027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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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软件(30027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0974f58-802d-415b-b31b-cd661b40ad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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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2│华宇软件(30027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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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软件(30027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e19bf23-2347-4686-b3a2-b85a30f9c0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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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2│华宇软件(300271):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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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6年度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不在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津贴。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20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定,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
1.基本薪酬: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营情况、行业特性、公司员工工资水平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职责、重要性等因素确定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年度考核结果,按年度发放。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
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由公司另
行制定。
四、其他规定
1.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2.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或薪酬并予以发放。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55909d6-6e1c-4555-90e4-e8d45d7172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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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2│华宇软件(30027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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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软件(30027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3d179e8-17b7-4be6-b5cf-9918f7f04a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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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2│华宇软件(300271):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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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和要求,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
尽职守,认真履行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并对其 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
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大华事务所于 2012年 2月 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设于北京市海淀区西
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具备 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
证》,2006年经 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 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二)聘任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于 2025年 9月 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 9月 29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大华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审计工作内容主要为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专项说
明、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进行专项核查等。
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事务所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审计重点、重大审
计发现、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大华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运用职业判断获取有关财务报表资料的审计证据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会计做出估计的合理性,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
经审计,大华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
务状况及 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大华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与大华事务所就 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的人员独立性、审计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及人员安排等总体情况进行了沟通
;年报审计期间,分别就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过程中涉及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进行充分交流;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大华事务
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大华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督促大华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在 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按时完成了公
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具有专业素养,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cd97df2-7b82-46bf-b58c-0874a67f62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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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2│华宇软件(300271):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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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
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13,958
,447.04 元,实收股本为811,860,673.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系之前年度连续亏损累积所致。此亏损是特定发展阶段内外部多重因素叠
加影响下的阶段性结果,具体分析如下: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及财政预算单位 IT开支阶段性调整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客户的需求释放节奏有所放缓,信息技术应用
创新基础建设在经历高峰期后自然回落,对公司短期收入规模造成一定压力。更为关键的是,面对产业智能化与数据要素化的历史性
机遇,公司为把握长期发展主动权、构筑并扩大核心竞争优势,坚定保持了在人工智能、数据治理等前沿技术领域的战略性研发投入
,聚焦核心业务、应用场景、核心能力持续深耕与创新。这些旨在夯实长期发展根基的刚性投入,在行业短期需求波动的背景下,影
响了公司当期的盈利水平。此外,公司以前年度因并购形成的商誉,受行业环境及标的企业经营情况变化影响,已在以前年度会计期
间按照会计准则计提了较大规模的减值准备。
三、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及应对措施
2025年度,公司通过聚焦核心业务、坚定推进运营提质增效策略,运营效率显著提升:综合毛利率同比提升;销售、管理及研发
三项费用合计同比下降。公司年度新签合同额实现同比增长,期末在手订单充足,业务发展动能显著增强,其中毛利率较高的应用软
件和运维服务的合计占比近些年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支撑未来盈利结构的继续优化。
前述成果的取得,基于公司坚定践行“聚焦核心、成就客户、创新引领、开放合作”战略,公司聚焦产业智能化和数据要素化机
遇,以人工智能为长期发展战略支点,系统性革新技术研发、产品创新、服务升级和组织运营的 AI化能力,将数据资源和数据资产
运营能力转化为新型生产要素与商业模式实践。通过“AI+”和“数据×”双轮驱动,公司完成了现有产品与解决方案的全面智能化
升级,促进跨行业的数据价值发现,在法律科技和数智教育领域巩固并提升了市场地位,在非诉讼纠纷解决、知识服务等创新业务场
景拓展与数据价值转化上取得关键突破,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注入动能。
站在新一轮产业周期的起点,公司将坚定践行前述战略方针,以“AI+”与“数据×”为核心驱动力,在主营业务领域持续深耕
和创新,助力客户战略落地与价值实现;依托核心技术与行业经验,向商业法律科技服务、绿色校园等细分市场拓展,并向国家战略
新兴领域复用技术能力;推进全方位 AI组织变革,面向 AI 原生组织,深化 AI+行动,实现组织运营范式与业务模式的系统性革新
;深化与中国移动、川发数科等核心战略伙伴的协同,构建覆盖上下游的全域生态,凝聚产业合力。
通过上述系统性努力,持续推动市场地位稳步提升与经营质量显著改善,为股东、客户及社会创造可持续增长的价值。
四、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29fb506-2f66-4ccb-a413-9a5baa46a2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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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2│华宇软件(300271):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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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于 2026年4月28日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
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 5月 19 日(星期二)15:00至 17:00在全景网举行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
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郭颖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赵晓明先生,独立董事罗炜先生,董事会秘
书韦光宇先生,首席财务官刁悦凯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业绩说明会的交流效果,公司特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欢迎投资者在
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17: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问。公司将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
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dbddba5-3d53-4a3d-87f1-059f842d21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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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2│华宇软件(300271):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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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软件(300271):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d5a82e5-9de9-4545-b345-b48e046e7a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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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2│华宇软件(30027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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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软件(30027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25284e2-7cc7-4ca8-b083-346ac9c8ff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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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2│华宇软件(30027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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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软件(30027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0bdcb32-649a-492f-847b-255be2ac98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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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1│华宇软件(30027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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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内容仅涉及 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项目,相关销售业
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上述调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不涉及对既往年度报告数据的调
整。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
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及公司自查的实际情况,对
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和 2025年第三季度(合称“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本次关
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产业智能化和数据要素化机遇,以人工智能为长期发展战略支点,大力拓宽政企数智化业务边界、积极开拓
增量市场,相关政企数智化业务规模快速增长。
对于政企数智化的新增业务,公司基于分别与客户及供应商单独签订的销售与采购合同判断,在该类业务中公司承担商品交付及
信用的风险,因此在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按照“总额法”对该类业务确认收入。
年审期间,公司对相关业务进行了深入梳理,严格自检自查,考虑到公司在部分业务中未通过重大整合将产品或服务提供给客户
等因素,经与审计机构沟通,为了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更严谨执行新收入准则,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政企
数智化的部分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财务数据进行更正,相应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
2025年前三季度累计需要调整的营业收入总额为 67,460,128.61元。调整后,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产生影响。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报告财务报表的具体数据影响如下:
(一)2025年第一季度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5 年 1-3 月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营业收入 271,051,256.32 -28,857,240.99 242,194,015.33
营业成本 189,413,449.00 -28,857,240.99 160,556,208.01
(二)2025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5 年 1-6 月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营业收入 653,057,269.10 -60,584,448.01 592,472,821.09
营业成本 448,281,505.43 -60,584,448.01 387,697,057.42
(三)2025年第三季度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5 年 1-9 月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营业收入 909,285,871.24 -67,460,128.61 841,825,742.63
营业成本 619,226,816.24 -67,460,128.61 551,766,687.63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
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
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事项。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257eee5-6bf0-4963-894b-e91880a5cf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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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1│华宇软件(300271):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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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软件(300271):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3d603db-f28a-4d14-9129-112fae4099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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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1│华宇软件(30027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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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软件(30027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8bfc4f0-363d-47ec-b289-72a47bbd66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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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1│华宇软件(30027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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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软件(30027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a273e1e-6cc4-4729-8240-a5a7730735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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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1│华宇软件(30027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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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软件(30027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138905f-e349-4b9c-96f1-277ae10f55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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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1│华宇软件(30027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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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软件(30027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974dcfd-9f9b-4fa9-a977-f1fcee52d6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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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0│华宇软件(30027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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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软件(30027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a357eae-d166-4644-9e23-30d4b6e082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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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0│华宇软件(30027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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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软件(30027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bc80ab2-fbb1-49cb-bffc-843ed97786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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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0│华宇软件(300271):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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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2
二、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www.dahua-cpa.com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核字[2026] 0011004151号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软件 ) 2025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审 计 , 并 出 具 了
大 华 审 字[2026]0011008559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华宇软件编制的后附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
简称“明细表”)。该明细表已由华宇软件管理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
要求。
一、管理层对明细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
使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专项核查工
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专项核查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华宇软件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明细表中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满足
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明细表使用者关注,明细表是华宇软件为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明细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本报告应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大华审字[2026]0011008559 号审计报告一并阅读。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段岩峰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蒋孟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中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制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
具体情况如下:
编制单位: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 上年度 具体扣
情况 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161,940.43 162,896.43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36.77 房租收入 9.84 房租收
入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08% 0.01%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 136.77 房租收入 9.84 房租收
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 入
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
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
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
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
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
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
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
产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
产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
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
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36.77 9.84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
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 上年度 具体扣
情况 除情况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
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
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
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
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61,803.66 162,886.59
注 1:不存在应扣除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填 0)的,也应当简要说明;判断依据篇幅过长的,可索引年度报告正文披露内容。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770905a-8b99-4778-940e-6e1c67cf88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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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0│华宇软件(30027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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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软件(30027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434e929-dd47-46d4-b47a-cc380ee303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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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0│华宇软件(30027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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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www.dahua-cpa.com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大华内字[2026] 0011000098 号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
软件)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华宇软件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段岩峰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蒋孟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3c51372-8bb1-4d4e-a222-1bf40d36d4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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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0│华宇软件(30027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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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信息”)拟向以下银
行继续申请综合授信,公司拟对授信事项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1.华宇信息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2.5亿元,授信期12个月。公司为华宇信息本次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2.华宇信息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1亿元,授信期12个月。公司为华宇信息本次申
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3.华宇信息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1亿元,授信期12个月。公司为华宇信息本
次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华宇信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华宇信息 100%股权,具体情况如下:名称: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 09月 09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号院 8号楼 21层 C2301、C2302
法定代表人:郭颖
注册资本:8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批发;机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信息安全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
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法律咨
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软件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数字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
系统设计施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劳务分
包;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两年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1,415.12 197,477.75
负债总额 73,930.14 81,394.32
净资产 127,484.98 116,083.43
营业收入 91,452.03 96,364.42
营业利润 -29,120.11 -11,189.33
净利润 -29,898.96 -11,326.60
经查询,华宇信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保证人: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2、债权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保证人: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3、债权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保证人: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实际担保金额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同意华宇信息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2.5亿元,授信期12个月。公司为华宇信息本次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同意华宇信息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1亿元,授信期12个月。公司为华宇信息本次申
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同意华宇信息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1亿元,授信期12个月。公司为华宇信息本
次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华宇信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此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经营需要,促进业务可持续发展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相关事项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4.8亿元,不超过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
计净资产的 13.38%。截至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0.45亿元,占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
计净资产的 1.27%;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担保(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反担
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1800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f8ac3c6-6bad-4df2-934b-648f78fe2e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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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0│华宇软件(300271):关于向员工提供借款暨财务资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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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50万元的自有资金为员工提供借款,用于帮助缓解员工
因遭遇重大疾病或重大灾难而面临的临时性经济困难。在此额度范围内,员工已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用于后续员工借款申请。
2、本次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
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员工提供借款暨财务资助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帮助缓解员工因本人或其家庭成员(指配偶、父母、子女)遭遇重大疾病或重大灾难而面临的
临时性经济困难,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50万元的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借款援助。
借款对象: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通过试用期考核的在职人员,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
借款用途:用于员工及其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或重大灾难等方面的支出周转等。
借款额度: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万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员工已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用于后续员工借款申请。
借款期限: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约定为准。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借款利息:无息借款。
还款方式:按月偿还或分次还清,具体还款方式以《借款协议》约定为准。审批程序:本次提供借款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提供借款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其他说明:本次提供借款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授权事项
公司将与借款员工签订《借款协议》,借款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时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向员工提供借
款事宜。
三、风险防范措施
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控制相关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制定员工救助实施方案,明确适用范围、救助情形及方式、申请及评审流程等。为规避关联方资金占用,员工救助实施方案明确
规定将以下人员排除在借款资格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将与符合条件的借款员工签署《借款协议》,明确借款用途、还款计划及违约责任等条款。协议执行过程
中若出现异常情况,将严格依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同时,公司保留法律追诉的权利,以保障公司的资金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向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借款,有利于公司员工福利制度体
系的完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员工提供借款事项。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34796f9-4372-4da8-8ad3-b3fabbbc07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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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0│华宇软件(300271):关于股权投资基金延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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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8年 12月 7日,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软件”或“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参与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 2,500万元参与成立广州华宇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股权投资基金”)。
2019 年 5 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
受让北京曦和创新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股权投资基金 7,500万元的份额。受让完成后,公司对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金额共计 1
亿元。
2022 年 4 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华宇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减资的议案》,同意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人会议上投票同意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中原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黄埔投资控股(广州)有限公司退出,股权投资基金相应减资。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参与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6),《关于受让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8)《关于股权投资基金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2026 年 4 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投资基金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延长
股权投资基金存续期限、经营期限,并签署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
鉴于股权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北京华宇科创私募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科创”)系公司的关联方,因股权投资基
金延期,公司与关联方华宇科创签署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获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华宇科创私募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成立时间:2016年 10月 9日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余晴燕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邵玙曦持股比例为 71%、北京华宇科创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 29%,实际控制人为邵玙
曦。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 0元,净利润为-707,461.02元,截至2025年 12月 31日,净资产为 80,432,537.88元(未
经审计)。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邵学之女邵玙曦实际控制华宇科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华
宇科创为公司的关联方。
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华宇科创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等履行登记备案程序,私募基金管理人编码:P1062493。
三、股权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华宇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设立时间:2018-12-07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
注册资本:13500万元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风险投资;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股权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华宇科创私募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四、基金延期情况
鉴于股权投资基金存续期、经营期限将于 2026年 12月 6日(基金注册成立之日起 8年)到期,为保障股权投资基金已投项目的
有序退出和基金的正常运作,保障基金投资项目的退出质量,实现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收益,维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人权益,股权投资
基金存续期延长至 2028年 12月 6日,如存续期限届满前 3个月,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项目仍未全部退出,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股
权投资基金回收期可以延长 1年。鉴于存续期届满后尚需履行清算程序,为保障清算工作顺利开展,股权投资基金经营期限延长至 2
030年 12月 6日。本次延长期间(即 2026年 12月 6日之后)免收管理费。拟签署的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合伙协议第八条第2款修订
原约定内容: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基金存续期为8年,自基金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成立之日起,至成立之后满5年之日止
为基金投资期,投资期之后至本企业成立满8年为基金回收期,基金回收期内基金不得再进行对外投资(临时投资除外)。基金投资期
或基金回收期延长需经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投资延长期和回收延长期,是指经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确定的对基金投资期和基金回收
期的延长期限。
修订后内容:
基金存续期为10年,自基金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成立之日起计算;其中,自成立之日起至满5年之日止为基金投资期,投资期届
满后至基金成立满10年之日止为基金回收期。回收延长期,指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决议通过后确定的、对基金回收期的延长期间。基金
回收期及回收延长期内,基金不得再进行新的对外投资(临时投资除外)。
(二)原合伙协议第十条修订
原约定内容:
经营期限为基金存续期限,为8年,自本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本企业营业执照所载成立之日,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
经基金管理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后,经营期限中的投资期可以延长1年,回收期则相应顺延。如回
收期届满前项目完全实现退出,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基金可提前到期;如经营期限届满前3个月,本企业投资项目仍未全部退出
,经基金管理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后,本基金回收期可以延长1年。
修订后内容:
基金存续期限为10年,经营期限为12年,自本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本企业营业执照所载成立之日,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
如回收期届满前项目完全实现退出,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基金可提前到期;如存续期限届满前3个月,本企业投资项目仍未
全部退出,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本基金回收期可以延长1年。
本企业经营期限内超出基金存续期限及回收延长期的期间,仅用于项目后续处置、清算及财产分配,不得开展新的对外投资业务
。
(三)原合伙协议第十五条第2款修订
原约定内容:
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方式:基金管理费的支付标准和计提基础依基金所处运作阶段不同而不同。具体如下:
(1)在基金投资期和投资延长期内,年管理费按实缴出资总额的2%提取;
(2)在基金回收期和回收延长期内,年管理费为未收回投资额的1%提取;……
修订后内容: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方式:基金管理费的支付标准和计提基础依基金
所处运作阶段不同而不同。具体如下:
(1)在基金投资期和投资延长期内,年管理费按实缴出资总额的2%提取;
(2)自投资期届满至本企业成立之日起满8年(即截至2026年12月6日)的回收期内,年度管理费按基金未收回投资额的1%提取;?
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第9年至第10年的回收期,以及后续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决议通过的第11年回收延长期内,免收基金管理费。
……
(四)原合伙协议第二十九条第七款
原约定内容:
以下事项,经代表实际出资比例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合伙人同意通过即可:
(1)有限合伙人的入伙与退伙;
(2)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对本基金的出资;
(3)本基金存续期限、投资期或回收期的延长;
……
修订后内容:
以下事项,经代表实际出资比例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合伙人同意通过即可:
(1)有限合伙人的入伙与退伙;
(2)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对本基金的出资;
(3)本基金存续期限、投资期的延长(本基金回收期的延长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单独决定,无需经本款表决);
……
补充协议所涉修订内容为原合伙协议的核心变更内容,原合伙协议中与本补充协议修订内容相关的其他表述,均按补充协议约定
作相应变更。最终的协议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核准备案的内容为准。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投资基金延期是基于基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保障股权投资基金已投项目的有序退出和基金的
正常运作,实现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事项公司不需投入新的资金,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
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收益情况将根据基金后续项目退出情况确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权投资基金的运营情况及项目退出进展,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
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拟签署的股权投资基金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54b3e71-da19-4f92-9685-5ed51968e9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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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0│华宇软件(300271):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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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软件(300271):华宇软件拟对合并上海浦东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
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4f1c935-197c-4c93-9450-ccd4bb8193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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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0│华宇软件(300271):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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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
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
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
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四、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评估结论生效的前提,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范围已由委
托人申报并经其采用盖章或其他方式确认,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预测或财务预算已经委托人管理层批准。委托人承诺对包含商誉的相
关资产组的认定及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
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委托人认定的包含商誉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1页
相关资产组组成进行了核查;已经对评估对象所涉及的历史财务数据、管理层批准的预测性财务信息及其所依赖的重大合同协议
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完善以满足出具资产评
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报告不包括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中除商誉之外的资产组本身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的任何判断,不涉及对包含商誉的
相关资产组中除商誉之外的资产组本身进行的减值测试。
八、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评估机构对委托人认定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价值进行的估算,是委托人编制财务报告过程中分
析是否存在商誉减值的诸多工作之一,不是对商誉是否减值及损失金额的认定和保证。委托人及其审计机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
定步骤,完整履行商誉减值测试程序,正确分析并理解评估报告,恰当使用评估结论,在编制财务报告时合理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九、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
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2页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联奕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
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评估项目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中联评报字[2026]第 1390 号
摘 要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华宇软件”)于 2017 年8月 31 日完成对联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联奕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联奕科技”)100%股权的收购,支付对价 1,488,000,000.00元,取得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188,
822,348.86 元。将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收购方联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差额 1,299,177,651.14 元确认为商誉,并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等确认为直接归属于资产组的可辨认资产。
评估基准日,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除商誉外的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为 55,755,000.00 元,商誉账面余额为 127,527,127.93元,包
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账面价值合计 183,282,127.93 元。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华宇软件委托,对委托人认定的合并联奕科技所形成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
了估算,为委托人编制财务报告过程中分析是否存在商誉减值提供价值参考。
评估对象为委托人认定并经审计机构确认的合并联奕科技所形成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评估范围包含直接归属于资产组的固
定资产、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3页
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以及全部商誉。经核查,本次委托评估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组成与委托人认定并经审计机构确认的
资产组范围一致。
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是委托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的有关商誉减值测试要求确定的。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可收回金额。
在委托人管理层批准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未来经营规划及资产使用方案落实的前提下,经比较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
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孰高确定可收回金额,委托人认定的合并联奕科技形成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在
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金额为12,116.00万元(万位取整)。
本评估结论建立在企业管理层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未来发展趋势准确判断及相关规划落实的基础上,如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
组未来实际经营状况与经营规划发生偏差,且企业管理层未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弥补偏差,则评估结论将会失效,特别提请报告使用
者对此予以关注。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报告中所载明的重要评估假设、特别事项以及重大期后事项。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分析评估基准日是否存在商誉减值之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委托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在
编制财务报告过程中正确理解评估报告,完整履行相关工作程序,恰当使用评估结论。
根据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涉及法定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报告,须委托人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资产评估监督管理程序后使用
。评估结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4页
论的有效使用期限自委托人编制至完成评估基准日合并财务报告期间有效。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联奕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
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评估项目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中联评报字[2026]第 1390 号
正 文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认
定的合并联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估算,现将
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委托人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为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概况
名称: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宇软件”)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5页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号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C座 25层
法定代表人:郭颖
注册资金:81,186.0673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06-18
营业期限:2001-06-18 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26360320G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网络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制造及销售
开发后的产品;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管理及维护;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及综合布线工程;国内呼叫中心
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3 年 09月 04 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人及审计合并报表的审计机构,无其他报告使用人。
二、 评估目的
委托人华宇软件因编制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需要,委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其认定的合并联奕科技所形成的包含商誉的
相关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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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算,为其编制财务报告过程中分析是否存在商誉减值提供价值参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5d89218-51f7-4cb7-bc45-42374d5a15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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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39│华宇软件(30027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罗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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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软件(30027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罗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672703c-a9bc-483d-91df-0e04fac9bd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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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39│华宇软件(300271):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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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郭秀华女士、罗炜先生、谢绚
丽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郭秀华女士、罗炜先生、谢绚丽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c63bd4e-302b-426e-aa18-3fd21264b6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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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39│华宇软件(30027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谢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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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软件(30027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谢绚丽)。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4be613c-87d3-48ec-98cd-9cc1b205f0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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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39│华宇软件(30027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郭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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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软件(30027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郭秀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080d318-2eb2-498d-b4ce-c17a9da7d9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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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39│华宇软件(30027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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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软件(30027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c9ee164-9325-4f04-8c8b-01db480edf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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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39│华宇软件(30027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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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软件(30027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12f1d9a-82c8-4bea-99b3-8bb8198b56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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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38│华宇软件(300271):2025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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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软件(300271):2025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36c86ef-59f7-4c81-ba47-6afd5273ea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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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38│华宇软件(30027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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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软件(30027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b45b769-bfc3-4e43-9c5f-1de7e9aa22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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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19:36│华宇软件(300271):关于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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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宇软件”)于 2025年 12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
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9),对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情况进行了披露。近日通过银行查询获悉,公司及子
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有新增被申请冻结,且超出此前披露的预计额度的情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系因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中原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中原前海”)、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前海投资”)之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作出的民事裁定,截至 2
026年 3月 3日上述资金被冻结情况详见下表: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账户类别 申请冻结金额 实际冻结金额
(元) (元)
北京华宇软 招商银行北京 8667**** 一般户 32,306,427.08 10,481,222.08
件股份有限 分行清华园科 0001
公司 技金融支行 45,144,197.92 0
联奕科技股 中国建设银行 4405**** 一般户 32,306,427.08 32,306,427.08
份有限公司 广州天河工业 1101
园支行 45,144,197.92 22,824,952.01
北京华宇信 招商银行北京 1109***** 基本户 45,144,197.92 21,051,115.72
息技术有限 分行清华园科 **0801
公司 技金融支行
合计 200,045,447.92 86,663,716.89
二、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原因
因 2020年子公司投资合同纠纷,相关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对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进行了冻结,具体情况详
见 2025年 12月 12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9)。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
(2025)京 0108民初 99220号、(2025)京 0108民初 99255号《民事裁定书》中裁定,冻结公司及子公司联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联奕科技”“华宇信息”,合称“子公司”)等被申请人名下价值 32,306,427.08、45
,144,197.92元的财产。
截至 2026年 3月 3日,公司及子公司因上述《民事裁定书》合计被申请冻结金额 200,045,447.92元,实际冻结金额合计 86,66
3,716.89元(已超过上述《民事裁定书》保全总金额 77,450,625元)。上述财产保全系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做出的正常程序性措
施,并非法院对公司、子公司实体权利义务的终局裁判。
上述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系因同一事项被超额冻结、重复冻结。
三、影响及应对措施
公司认为中原前海、前海投资有关诉讼请求缺乏合同及事实依据,已积极准备应诉材料、推进相关法律程序,并已就超额财产保
全情况向法院提出异议,目前尚在审查过程中。公司争取尽快妥善解除上述银行账户资金(特别是超额冻结资金)的冻结状态,拟就
超额冻结资金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依法维护自身及投资者合法权益。最终诉讼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截至 2026年 3月 3日,因上述《民事裁定书》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申请冻结资金合计 200,045,447.9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5.2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 10.11%;实际冻结资金合计 86,663,716.89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2.2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4.38%。根据上述《民事裁定书》,实际保全金额不应超过 77,450,625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 3.91%。公司资产规模较大,具有一定的资金保障和抗风险能
力。此次被申请冻结的资金金额在公司整体资产中占比较低,且公司及联奕科技、华宇信息货币资金结构合理,流动性高,能够满足
日常资金结算等流动性资金需求。公司及联奕科技、华宇信息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未因上述银行账户资金冻结事项受到重大不利
影响。此次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二)项“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鉴于相关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的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4/4bab420e-fc92-45db-ab00-9dfb905fd7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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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5:52│华宇软件(300271):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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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18,000万元-22,500万元 亏损:51,464.43万元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20,000万元-24,500万元 亏损:50,885.37万元
后的净利润
营业收入 155,000万元-175,000万元 162,896.43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
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推动AI能力、数据能力和数据资源建设,围绕主营业务领域,增强AI+业务能力,以技术驱动业务场景智能
化升级和质效提升,实现了业务与技术能力的跨领域迁移复用,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凭借在技术研发、场景深耕和服务迭代上的持
续积累和开拓,公司在法律科技和数智教育领域保持并巩固了领先的市场地位。同时,公司积极推进AI增效,探索AI技术与企业运营
、经营管理的深度融合,着力驱动组织持续迭代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开拓加速推进,订单储备稳步夯实。年内部分项目验收节奏有所滞后,报告期内,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5
.50~17.50亿元。得益于业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BEIJING THUNISOFTCORPORATIONLIMITED务结构优化与效率提升,综合毛利率持续提升;同时公司加
强费用管控,管理、销售、研发三项费用合计同比下降约2.20亿元,合计降幅约24%。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继续实现显著改善。
基于财务审慎性原则,结合内外部环境与下属公司预期经营情况、市场变化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财务部门及评估机构对部分存
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初步测算,2025年拟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总额约1.46亿元。报告期内,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亏损2.00~2.45亿元,较去年同期亏损收窄52%~61%。
公司持续加强项目回款管理与资金规划,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实现增长,继续保持了较高的运营资金安全性。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54ef3c5b-cb73-4b35-ab21-6d6ef33b91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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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5:52│华宇软件(300271):关于2025年度拟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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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谨
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预计存在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
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主要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
情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存货、长期应
收款、其他权益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
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拟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拟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以及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要求,对2025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
产以及对所有投资形成的商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对相关资产拟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金额合计约为1.46亿元,详情如下
表:
单位:亿元
减值项目 本年计提减值损失金额
商誉减值准备 0.68
坏账准备-应收账款 0.30
存货跌价准备 0.22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0.22
其它项目 0.04
合计 1.46
注:其它项目为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及坏账准备-长期应收款,以上为公司初步核算
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二、本次拟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
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
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
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
期损益。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无形资产为基础估计
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无形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
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
回。
4、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
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
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
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三、本次拟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约1.46亿元,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公司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年度末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均减少约1.42亿元。
本次拟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
损失后可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8197d4db-279d-43cf-a2ce-fc68cba161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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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8:51│华宇软件(30027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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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年 12月 26日在北京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C座 25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9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九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颖召集并主持。现
场出席会议的董事六人,为郭颖、赵晓明、谢熠、孙明东、罗炜、郭秀华;通讯出席的董事三人,为程亮、刘懿、谢绚丽。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因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度拟增加与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等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
过 4,000万元,增加额度后 2025年度与上述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 20,500万元;2026年度预计与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等
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 21,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加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程亮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时间另行通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133b10a2-973f-4e41-a6ee-f8439df040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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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7:46│华宇软件(30027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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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北京市伟拓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
受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了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
事会为召开本次股东会所作出的决议及公告文件、本次股东会文件、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登记证明等必要的文件和资
料。
本所律师得到如下保证,即公司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
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的要求,仅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和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本法律意
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
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
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意见: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15日前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等相应媒体刊登了《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公告了本
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会议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以及联系办法
、联系人等。由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在会议通知中还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程序等有关
事项做出了明确说明。
2.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2025年12月26日14:00,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依前述公告所述,在北京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C座25层会议室如期召开,由公司董事
长郭颖先生主持。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会议内容等相关事项与会议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实际时间和方式与会议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
综上,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截至2025年12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1.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19,619,4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340%
;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93,263,2
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876%。
上述现场出席及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1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12,882,6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6.2216%。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下同)共30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8,234,4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60%。
2.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还有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综上,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下述议案:
1.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3.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的内容相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按《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网络投票按《
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进行表决并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获得网络投票
结果。
公司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并统计了现场会议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
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对中小股东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形成本次股东会的最终表决结果,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7,498,2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707%;反对 5,093,434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26%;弃权 290,9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3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849,9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4711%;反对 5,093,434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331%;弃权 290,9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59%。2.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9,735,9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19%;反对 2,841,414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47%;弃权 305,28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5,087,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7431%;反对 2,841,414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827%;弃权 305,28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42%。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3,117,4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206%;反对 39,318,79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697%;弃权 446,3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0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68,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4762%;反对 5,119,434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757%;弃权 446,3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81%。
五、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及对议案的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83f33b25-4978-44e0-82b4-36e22b18e0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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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7:46│华宇软件(300271):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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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软件(300271):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cd63e380-6c39-4fc7-b0b3-e10545e18f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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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7:46│华宇软件(30027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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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软件(30027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832eaea4-cb0a-48a8-867b-aaf70244eb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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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7:46│华宇软件(30027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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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年 12月 26日在北京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C座 25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9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九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颖召集并主持。现
场出席会议的董事六人,为郭颖、赵晓明、谢熠、孙明东、罗炜、郭秀华;通讯出席的董事三人,为程亮、刘懿、谢绚丽。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因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度拟增加与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等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
过 4,000万元,增加额度后 2025年度与上述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 20,500万元;2026年度预计与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等
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 21,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加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王昀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时间另行通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33f66cc7-6f3b-42e1-b0ce-768f8885d8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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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8:32│华宇软件(300271):关于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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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宇软件”)于近日通过银行查询获悉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
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经查询,本次有两个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各账户情况详见下表: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账户类别 申请冻结金额 实际冻结金额
(元) (元)
北京华宇软 北京清华园科 8667****00 基本户 32,306,427.08 15,194,773.77
件股份有限 技金融支行 01
公司
联奕科技股 中国建设银行 4405****11 基本户 32,306,427.08 32,306,427.08
份有限公司 广州天河工业 01
园支行
合计 64,612,854.16 47,501,200.85
二、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联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联奕科技”)尚未收到法院关于本次冻结的正式法
律文书或通知。经公司了解和自查,本次银行账户资金被申请冻结系因 2020年子公司投资合同纠纷,相关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
全所致。
三、背景、影响及应对措施
2020年 10月,中原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原前海”)、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前海投资”)与公司、子公司及其他相关方签订关于联奕科技的《投资协议》,中原前海以人民币 2,500万元认购联奕科技增发股份
107.25万股(对应出资比例 1.11%),前海投资以人民币 3,500万元认购联奕科技增发股份 150.15万股(对应出资比例 1.56%)(
相关交易审议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6))。
中原前海和前海投资曾向公司提出要求全额返还其前期投资款。经公司了解和自查,中原前海、前海投资与公司签订的《投资协
议》或其他文件中无相关回购条款,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未同意中原前海和前海投资的前述要求。公司于近日获悉,中
原前海、前海投资已就上述事项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投资协议》,子公司返还投资款并赔偿资金占用损失
费,公司及相关方承担连带补充赔偿责任等,相关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过程中,中原前海以申请财产保全为由,申请超额冻结公
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资金共计64,612,854.16元(即中原前海诉讼标的金额的两倍)。本次财产保全系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做出的
正常程序性措施,并非法院对公司、子公司实体权利义务的终局裁判。
公司认为中原前海、前海投资上述诉讼请求缺乏合同及事实依据,已积极准备应诉材料、推进相关法律程序,并争取尽快妥善解
除上述银行账户资金(特别是超额冻结资金)的冻结状态,还拟就超额冻结资金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依法维护自身及投资者合法权
益。最终诉讼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银行账户被中原前海申请冻结资金合计64,612,854.16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795,192,732
.97元的1.7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 1,978,833,891.72元的 3.27%。经公司了解和自查,前海投资亦提出了财产保全申
请,不排除法院进一步冻结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资金预计不超过 9,029万元(即约前海投资诉讼标的金额的两倍),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3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 4.56%。公司资产规模较大,具有一定的资金保障和抗风险能力。此次
中原前海申请冻结的资金金额和预计前海投资申请冻结的资金金额在公司整体资产中占比较低,且公司及联奕科技货币资金结构合理
,流动性高,除上述冻结资金外其余货币资金余额均可正常使用,能满足日常资金结算等流动性资金需求。公司及联奕科技生产经营
活动正常开展,未因本次银行账户资金冻结事项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此次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二)项“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鉴于相关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的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前海投资财产保全金额超过 9,029万元,公司将进一步就该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
登的信息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c684c342-8947-4489-a28b-a2b9968c12a0.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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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华宇软件: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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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华宇软件:2025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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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30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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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华宇软件: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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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30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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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华宇软件: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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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30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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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华宇软件: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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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30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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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华宇软件: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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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42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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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华宇软件: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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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华宇软件: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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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华宇软件: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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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华宇软件: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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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华宇软件: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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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华宇软件: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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