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74 阳光电源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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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7:46 │阳光电源(30027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四十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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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8:00 │阳光电源(30027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四十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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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8:00 │阳光电源(300274):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英文简版)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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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8:00 │阳光电源(300274):2024年年度报告(英文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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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9:12 │阳光电源(300274):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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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8:46 │阳光电源(300274):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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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8:22 │阳光电源(300274):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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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8:22 │阳光电源(300274):关于2022年回购股份方案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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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8:22 │阳光电源(300274):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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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8:22 │阳光电源(30027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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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7:46│阳光电源(30027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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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3
)。
根据上述决议,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公司近日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下列理
财产品,并到期赎回了部分理财产品:
一、理财产品基本信息
购买情况:
序 签约银 产品名称 认购金额 收益类 产品起息 产品到期 预计年化收益率
号 行名称 (万元) 型 日 日
1 光大银 2025 年挂钩 25,000.00 保本浮 2025/6/23 2025/8/20 0.75%/2.15%/2.25%
行 汇率对公结 动收益
构性存款定 型
制第六期产
品 360
赎回情况:
序 公告 签约银行 产品名称 本金 实际收益 实际年化
号 编号 名称 (万元) (万元) 收益率
1 2025-020 光大银行 2025 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 25,000.00 108.61 2.30%
定制第四期产品 31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理财产品全部本金及相关收益均已到账并划转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关联说明
公司与上述银行无关联关系。
三、审批程序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
核查意见。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须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与控制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公司将根据具体经济形势,选择合适时机,适时适量购买。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控制措施:
1、公司将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
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
2、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
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相关理财产品的协议书及产品说明书、银行回单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af5e8add-6e69-40f3-92c6-128e6efd03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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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8:00│阳光电源(30027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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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3
)。
公司近日到期赎回了部分理财产品:
一、理财产品基本信息
序 公告 签约银行 产品名称 本金 实际收益 实际年化
号 编号 名称 (万元) (万元) 收益率
1 2025-007 光大银行 2025 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 6,000.00 33.75 2.25%
定制第三期产品 158
二、关联说明
公司与上述银行无关联关系。
三、审批程序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
核查意见。
本次赎回理财产品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与控制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公司将根据具体经济形势,选择合适时机,适时适量购买。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控制措施:
1、公司将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
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
2、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
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序 公告 签约银 产品名称 认购金额 产品到期 目前 预计年化收益率
号 编号 行名称 (万元) 日 状态
1 2025-020 光大银行 2025 年挂钩汇 25,000.00 2025/6/23 未到期 1%/2.3%/2.4%
率对公结构性
存款定制第四
期产品 312
七、备查文件
相关理财产品的银行回单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e0585dde-abdf-4dbb-994e-73e958e111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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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8:00│阳光电源(300274):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英文简版)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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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愿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英文简版)《2024 Annual Report(Concise Version i
n English)》。在对上述报告的理解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文版本发生歧义时,请以公司披露的中文版本为准。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内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3f8adf4c-1645-43a9-b8bc-caa0ad53fb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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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8:00│阳光电源(300274):2024年年度报告(英文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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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300274):2024年年度报告(英文简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4e7fa6cb-f265-4c61-9573-7879ff107c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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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9:12│阳光电源(300274):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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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73,211,424股剔除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0,687,063股后的股本 2,052,524,3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80 元(含税),总计
派发现金股利 2,216,726,309.88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及除
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10=2,216,726,309.88 元/2,073,211,424 股×10 股=10.6
92234 元。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1.0692234 元/股,具体以实际结果为准。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2,
073,211,424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6,114,863 股后的股本 2,047,096,5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10.80 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 2,210,864,285.88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
红股,不转增股本。若本次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
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
进行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使用回购账户股份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计 5,427,
8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工作,回购账户股份数由26,114,863 股减少至 20,687,063 股,参与权益分派股份数由 2,047,096,561 股
增加至 2,052,524,361 股,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调整后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0,687,063 股后的 2,052,524,361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
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9.72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1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6 月 1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353 曹仁贤
2 01*****342 曹仁贤
3 08*****827 合肥汇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1*****884 赵为
5 01*****216 郑桂标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30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月 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1、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
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10=2,216,726,309.88 元/2,073,211,424 股×10 股=10.6
92234 元。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1.0692234 元/股,具体以实际结果为准。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2 年、2023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将相应予以调整,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 1699 号
咨询联系人:康茂磊
咨询电话:0551-65325617
传真电话:0551-65327800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5/c22dc8c2-b93a-40d9-8944-5b69512b73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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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8:46│阳光电源(300274):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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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300274):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d31865a6-ecb2-4e5e-a0f0-43966a92e4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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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8:22│阳光电源(300274):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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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300274):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6939ffed-699a-44f9-90ec-9bda9e568a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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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8:22│阳光电源(300274):关于2022年回购股份方案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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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内容为: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不超过 100.00 元/股(含),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为区别于公司后续其他
回购方案,该方案称为“2022 年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5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6)。
二、2022年回购股份方案的进展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2022 年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4)。
2、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 2022年回购股份方案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
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进展公告。
3、截至 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22 年回购股份方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6,4
85,049 股,占 2022 年回购股份方案完成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36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88.97 元/股,最低价为 75.15 元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0,543,225.73 元(不含交易费用)。此次回购符合公司 2022 年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并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3-050)。
三、2022年回购股份方案已回购股份处理结果
1、截至 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总股本 2,073,211,424 股,公司 2022 年回购股份方案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的 6,485,049 股,已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31%。
2、公司 2022 年回购股份方案已回购股份的用途与其《回购报告书》中计划用途一致,其处理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份回购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6f384e92-7d48-4c07-a6a2-d1a4777605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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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8:22│阳光电源(300274):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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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
过 100.00 元/股(含),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
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9 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8)。
2、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进展公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5,255,1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0.2535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58.94 元 /股,最低价为 55.81 元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23,059.07 元(含交
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一致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
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回购方案中规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
购股份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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