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74 阳光电源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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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7:47 │阳光电源(300274):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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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8:34 │阳光电源(300274):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发行并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 │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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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8 15:37 │阳光电源(300274):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
│ │份上市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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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 00:00 │阳光电源(30027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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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 00:00 │阳光电源(30027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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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 00:00 │阳光电源(30027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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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9:42 │阳光电源(300274):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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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9:42 │阳光电源(300274):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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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7:49 │阳光电源(300274):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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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7:47 │阳光电源(300274):关于增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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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7:47│阳光电源(300274):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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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的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73,211,424 股剔除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0,388,163股后的股本 2,052,823,2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9.50元(含税
),总计派发现金股利 1,950,182,097.9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分红及除
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10=1,950,182,097.95元/2,073,211,424股×10股=9.40657
6元。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9406576元/股,具体以实际结果为准。
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9月 30日召开的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 2
,073,211,424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0,687,063 股后的股本 2,052,524,3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
金股利 9.5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 1,949,898,142.95元(含税)。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若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使用回购账户股份完成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计 298,900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工作,回购账户股份数由 20,687,063股减少至 20,388,163股,参
与权益分派股份数由 2,052,524,361股增加至 2,052,823,261股,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实施的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0,388,163 股后的 2,052,823,261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9.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8.5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90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9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10月 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 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10 月 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10月 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353 曹仁贤
2 01*****342 曹仁贤
3 01*****884 赵为
4 01*****216 郑桂标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0 月 9 日至登记日:2025 年10月 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1、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分红及
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10=1,950,182,097.95元/2,073,211,424股×10股=9.40657
6元。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9406576元/股,具体以实际结果为准。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2年、2023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
相应予以调整,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 1699号
咨询联系人:康茂磊
咨询电话:0551-65325617
传真电话:0551-65327800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4/87e9160f-e03e-4363-826d-2620809615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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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8:34│阳光电源(300274):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发行并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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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年 10月 5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递
交了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
站刊登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资料。该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及香港联
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及修订。
鉴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
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境内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
申请资料披露的本次发行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查阅:
中文: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766/documents/sehk25100500167_c.pdf
英文: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766/documents/sehk25100500168.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本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
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
准、核准或备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57fd3601-21d7-452f-9b72-1120019481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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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8 15:37│阳光电源(300274):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
│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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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300274):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074c2391-3ab9-4beb-8e93-1a09820d87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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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 00:00│阳光电源(30027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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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仁贤先生的通知,曹仁贤先生将其持有本公
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展期后质押 质 质押
名称 第一大 展期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到期日 权 用途
股东及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人
一致行 押
动人
曹仁贤 是 588.00 0.93% 0.28% 是 否 2023.9.26 2025.9.26 2026.9.24 招 个人
商 资金
证 需求
券
本次质押展期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万 持股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后质押股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份数量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万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万股)
曹仁贤 63,141.12 30.46% 2,629.00 4.16% 1.27% 2,183.10 83.04% 45,172.74 74.65%
苏蕾 367.6009 0.18% 0 0.0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63,508.7209 30.63% 2,629.00 4.14% 1.27% 2,183.10 83.04% 45,172.74 74.20%
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限售类型为高管锁定股。
三、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出现平仓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曹仁贤先生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情形,且本次股权质押展期行为不会
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1/e0e5db4c-247c-41ee-9dbf-c5511402d8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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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 00:00│阳光电源(30027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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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30027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1/0f89d7dc-1317-4aac-9216-0704990a47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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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 00:00│阳光电源(30027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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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30027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1/5c2900c8-28f9-4be4-9c37-3c5fe169bd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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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9:42│阳光电源(300274):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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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13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5-076),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5 年 9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醒公
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现再次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30日(星期二)下午 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30日(星期二)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30日(星期二)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
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 2025年 9月 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 169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将审议以下提案: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
司上市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
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4.01 上市地点 √
4.02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4.03 发行时间 √
4.04 发行方式 √
4.05 发行规模 √
4.06 定价方式 √
4.07 发行对象 √
4.08 发售原则 √
5.00 《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
司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8.00 《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发行 H √
股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
司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0.00 《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及招股说明 √
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11.00 《关于聘请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
限公司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12.00 《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13.00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 √
司章程(草案)>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14.01 《公司章程(草案)》 √
14.02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
14.03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
14.04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 √
14.05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
14.06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提示
上述提案 3.00、4.00、5.00、6.00、7.00、8.00、9.00、14.01、14.02、14.03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 4.00、14.00需逐项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
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可直接到公司登记或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 9月 26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 1699号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附件二)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敬请于 2025年 9月 29日 17:00前送达公司或公司邮箱方为有效。
传真:0551-65327800(敬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来信请寄: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 1699号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30088(信封敬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电子邮箱:liuyanhong@sungrowpower.com(标题敬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收到参会邮件后将在两日内回复邮件,如未
收到回复邮件请电话与公司联系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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