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74 阳光电源 更新日期:2025-11-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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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0:04 │阳光电源(300274):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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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7 │阳光电源(300274):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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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6 │阳光电源(300274):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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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4 │阳光电源(300274):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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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7:47 │阳光电源(300274):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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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8:34 │阳光电源(300274):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发行并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 │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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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8 15:37 │阳光电源(300274):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
│ │份上市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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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 00:00 │阳光电源(30027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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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 00:00 │阳光电源(30027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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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 00:00 │阳光电源(30027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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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0:04│阳光电源(300274):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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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副董事长、高级副总裁顾亦磊先生,董事、高级副总裁吴家貌先生,副总裁邓德军先生,副总裁汪雷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 2025 年 11月 19 日至 2026 年 2月 18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
计不超过 424,9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207%(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公司股份,下同)。
2025 年 5 月 13 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上述人员作为激励对
象均参与了限制性股票归属,为避免短线交易(2025年 5月 13日-2025年 11月 12日),上述人员提前终止了于 2025 年 7月 11日
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告编号:2025-060),相关终止公告请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26日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
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相关人员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职务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持股数量占目前
数量(股) 公司总股本比例
顾亦磊 副董事长、高级副总裁 700,000 0.0341%
吴家貌 董事、高级副总裁 577,500 0.0281%
邓德军 副总裁 559,551 0.0273%
汪雷 副总裁 72,800 0.0035%
合计 1,909,851 0.093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股份、二级市场自行买入的股份(包括前述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职务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目
前公司总股本比例
顾亦磊 副董事长、高级副总裁 157,500 0.0077%
吴家貌 董事、高级副总裁 131,200 0.0064%
邓德军 副总裁 128,500 0.0063%
汪雷 副总裁 7,700 0.0004%
合计 424,900 0.0207%
注: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自 2025年 11月 19日至 2026年 2月 18日,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减持方式确定。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计划减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拟减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
间、减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情况说明
2025 年 5 月 13 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顾亦磊先生、吴家貌
先生、邓德军先生、汪雷女士作为激励对象均参与了限制性股票归属,为避免短线交易(2025年 5月 13日-2025年 11月 12日),上
述人员提前终止了于 2025 年 7月 11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告编号:2025-060),相关终止公告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6 日披
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五、备查文件
顾亦磊先生、吴家貌先生、邓德军先生、汪雷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37fb206e-3d0c-4f1b-af54-13a45b3b40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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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7│阳光电源(300274):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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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300274):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9d6a20a0-1c5e-439f-bb8a-9df0080875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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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6│阳光电源(300274):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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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以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10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曹仁贤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8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2fa5e721-de2c-4923-ad58-880b7f45db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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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4│阳光电源(300274):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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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300274):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a090044e-2363-415c-ac40-54dbe36129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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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7:47│阳光电源(300274):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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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的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73,211,424 股剔除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0,388,163股后的股本 2,052,823,2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9.50元(含税
),总计派发现金股利 1,950,182,097.9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分红及除
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10=1,950,182,097.95元/2,073,211,424股×10股=9.40657
6元。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9406576元/股,具体以实际结果为准。
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9月 30日召开的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 2
,073,211,424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0,687,063 股后的股本 2,052,524,3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
金股利 9.5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 1,949,898,142.95元(含税)。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若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使用回购账户股份完成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计 298,900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工作,回购账户股份数由 20,687,063股减少至 20,388,163股,参
与权益分派股份数由 2,052,524,361股增加至 2,052,823,261股,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实施的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0,388,163 股后的 2,052,823,261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9.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8.5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90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9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10月 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 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10 月 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10月 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353 曹仁贤
2 01*****342 曹仁贤
3 01*****884 赵为
4 01*****216 郑桂标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0 月 9 日至登记日:2025 年10月 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1、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分红及
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10=1,950,182,097.95元/2,073,211,424股×10股=9.40657
6元。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9406576元/股,具体以实际结果为准。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2年、2023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
相应予以调整,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 1699号
咨询联系人:康茂磊
咨询电话:0551-65325617
传真电话:0551-65327800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4/87e9160f-e03e-4363-826d-2620809615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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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8:34│阳光电源(300274):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发行并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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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年 10月 5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递
交了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
站刊登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资料。该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及香港联
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及修订。
鉴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
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境内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
申请资料披露的本次发行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查阅:
中文: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766/documents/sehk25100500167_c.pdf
英文: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766/documents/sehk25100500168.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本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
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
准、核准或备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57fd3601-21d7-452f-9b72-1120019481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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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8 15:37│阳光电源(300274):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
│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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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300274):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074c2391-3ab9-4beb-8e93-1a09820d87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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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 00:00│阳光电源(30027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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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仁贤先生的通知,曹仁贤先生将其持有本公
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展期后质押 质 质押
名称 第一大 展期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到期日 权 用途
股东及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人
一致行 押
动人
曹仁贤 是 588.00 0.93% 0.28% 是 否 2023.9.26 2025.9.26 2026.9.24 招 个人
商 资金
证 需求
券
本次质押展期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万 持股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后质押股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份数量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万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万股)
曹仁贤 63,141.12 30.46% 2,629.00 4.16% 1.27% 2,183.10 83.04% 45,172.74 74.65%
苏蕾 367.6009 0.18% 0 0.0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63,508.7209 30.63% 2,629.00 4.14% 1.27% 2,183.10 83.04% 45,172.74 74.20%
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限售类型为高管锁定股。
三、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出现平仓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曹仁贤先生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情形,且本次股权质押展期行为不会
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1/e0e5db4c-247c-41ee-9dbf-c5511402d8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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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 00:00│阳光电源(30027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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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30027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1/0f89d7dc-1317-4aac-9216-0704990a47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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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 00:00│阳光电源(30027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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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30027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1/5c2900c8-28f9-4be4-9c37-3c5fe169bd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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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9:42│阳光电源(300274):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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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13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5-076),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5 年 9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醒公
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现再次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30日(星期二)下午 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30日(星期二)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30日(星期二)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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