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74 阳光电源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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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9:40 │阳光电源(300274):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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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9:40 │阳光电源(300274):关于继续向员工提供借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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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9:40 │阳光电源(300274):员工借款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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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9:38 │阳光电源(300274):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及提前终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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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7:58 │阳光电源(300274):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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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 18:12 │阳光电源(300274):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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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7:54 │阳光电源(30027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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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7:46 │阳光电源(30027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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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0:04 │阳光电源(300274):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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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7 │阳光电源(300274):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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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9:40│阳光电源(300274):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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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300274):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93b880dc-28a1-4d80-9ab2-dfa923751a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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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9:40│阳光电源(300274):关于继续向员工提供借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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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60%(该借款总额在每年年
度审计报告披露后调整)的自有资金为员工提供无息借款,在此额度范围内,员工归还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后续员工借款
申请。为规范员工借款的执行管理,公司修订并不断完善《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为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更好地吸引与留住优
秀人才,为员工安居乐业、紧急医疗、继续教育等情况提供资金支持,缓解员工资金周转困难,公司于 2023年 8月 24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员工提供借款并制定<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披露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实施期限为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向员
工提供借款并修订<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决定继续向员工提供借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借款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不包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
2、借款用途:用于员工继续教育、在工作地购买家庭唯一自住商品房、员工本人或家属(配偶、父母、子女)重大疾病或其他
紧急医疗。
3、借款总额:无息借款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60%(该借款总额在每年年度审计报告披露后调整),在此
额度范围内,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可循环用于后续公司员工借款申请。
4、借款期限:每位员工借款期限为不超过三年(含),具体借款期限以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员工借款协议》约定为准,自公司
发放借款之日起算。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借款利率:无息借款。
7、审批程序:本次提供无息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提供无息借
款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其他事项说明:本次提供无息借款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无息借款被资助对象为与公司(含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不包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被资助对象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授权事项
公司将与借款员工签订《员工借款协议》,借款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时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本次向员
工提供借款事宜。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公司为员工提供无息借款事项的主要风险为申请借款的员工无法偿还借款的风险。就借款事项,公司将与员工签订《员工借
款协议》,明确借款员工的还款计划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对违约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若借款员工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公司
将根据相关约定进行处理,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偿的权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向员工提供借款并修订<员工借款管理办
法>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向员工提供无息借款,能稳定公司优秀人才,促进
公司可持续发展。为规范员工借款的执行管理,公司修订并不断完善《员工借款管理办法》,充分考虑员工的职位级别、员工的履约
能力等因素,相关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员工提供无息借
款事项。
六、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人民币 7,881.44万(不含本次借款及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借款),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其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亦未发生其他逾期未
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0617fef8-4eda-45ac-8a9e-dd994f7a9e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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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9:40│阳光电源(300274):员工借款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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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300274):员工借款管理办法(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f6001629-16ab-4cfa-9318-752f83dd86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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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9:38│阳光电源(300274):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及提前终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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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300274):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及提前终止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79cc9885-9825-43a2-b20a-11aab89ee5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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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7:58│阳光电源(300274):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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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
禾智能”)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并增加担保对象的议案》。泰禾智能基于满足其下
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要等目的,拟为安徽阳光优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优储”)及阳光优储下属子公
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贷款、贸易融资、信用证、委托贷款、保理、
保函、票据开立与贴现、融资租赁及供应链金融等业务,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泰禾智能
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本次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为自泰禾智能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 4月
10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已履行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新增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股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 是否
比例 最近一期 (万元) 关联
资产负债 担保
率
泰禾智能 为子公司提供 阳光优储及其 100% 88.21% 10,000.00 否
担保额度预计 下属子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安徽阳光优储新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
3、法定代表人:于大伟
4、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23年 2月 15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试
验机销售;电池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
废物经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
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与泰禾智能的关系:系泰禾智能全资子公司,泰禾智能系阳光电源子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35,296.65 40,231.35
负债总额 30,338.90 35,489.49
净资产 4,957.75 4,741.87
资产负债率 85.95% 88.21%
科目 2024年 2025年1-9月
营业收入 1,977.61 2,025.18
利润总额 -559.69 528.07
净利润 -613.21 430.26
上述 2024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
四、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泰禾智能及其相关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但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 10,000.0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0.2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含本次)累计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468,010.03万元,占公司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66.87%,实际担保余额为 1,321,653.29 万元,占公司 2024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5.8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4,095,870.71万元(不含子公司对子公司),占公司2024年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0.98%。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449,767.27万元(不含子公司对子公司),占公司 2024年 12
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66.38%。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违规担保。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caa75461-3dbd-4fe2-bb6b-61b97f4413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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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 18:12│阳光电源(300274):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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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25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1),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高级副总裁赵为先生,副总裁陈志强先生,副总裁彭超才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
书陆阳先生,副总裁、财务总监田帅先生(以下简称“相关人员”),计划自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3个
月内(即自2025 年 8 月 18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000 股、131,2
00 股、27,500 股、10,500 股、10,500 股,合计不超过 32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61%(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持有的公司股份,下同)。
近日,公司收到相关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相关人员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
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元/股) (万股) 比例(%)
赵为 集中竞价交易 2025年 9月 3日 114.50 15.00 0.0073%
陈志强 集中竞价交易 2025年 11月 13日 188.65 13.12 0.0064%
彭超才 集中竞价交易 2025年 8月 26日 97.44 2.75 0.0013%
陆阳 集中竞价交易 2025年 11月 13日 191.32 1.05 0.0005%
田帅 集中竞价交易 2025年 11月 17日 185.75 1.05 0.0005%
合计 32.97 0.0161%
注:(1)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股份(包括前述持有公司股
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赵为 合计持有股份 990.6400 0.4826% 975.6400 0.475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47.6600 0.1206% 232.6600 0.1133%
有限售条件股份 742.9800 0.3619% 742.9800 0.3619%
陈志强 合计持有股份 56.7000 0.0276% 43.5800 0.021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1750 0.0069% 1.0550 0.00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42.5250 0.0207% 42.5250 0.0207%
彭超才 合计持有股份 11.0250 0.0054% 8.2750 0.004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563 0.0013% 0.0063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8.2687 0.0040% 8.2687 0.0040%
陆阳 合计持有股份 4.2000 0.0020% 3.1500 0.001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500 0.0005% 0.000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1500 0.0015% 3.1500 0.0015%
田帅 合计持有股份 4.2000 0.0020% 3.1500 0.001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500 0.0005% 0.000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1500 0.0015% 3.1500 0.0015%
注: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减持
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相关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85b191e6-669f-466c-aa05-917c26cb41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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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7:54│阳光电源(30027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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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仁贤先生的通知,曹仁贤先生将其持有本公
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一大股东 质押数量 份比例 股本比例
及一致行 (万股)
动人
曹仁贤 是 308.00 0.49% 0.15% 2025/4/24 2025/11/11 银河证券
曹仁贤 是 42.00 0.07% 0.02% 2025/5/15 2025/11/11 银河证券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解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万股) 比例 除质押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后质押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股份数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量(万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股) (万股) (万股)
曹仁贤 63,141.12 30.46% 2,083.00 3.30% 1.00% 1,637.10 78.59% 45,718.74 74.88%
苏蕾 367.6009 0.18% 0 0.0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63,508.7209 30.63% 2,083.00 3.28% 1.00% 1,637.10 78.59% 45,718.74 74.43%
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限售类型为高管锁定股。
三、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出现平仓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曹仁贤先生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情形,且本次股权质押变动不会导致
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3/7b778f84-b442-4e63-8c47-a749912bad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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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7:46│阳光电源(30027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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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30027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1/766f6ef4-bb1e-498f-94cd-6c256fb4f3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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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0:04│阳光电源(300274):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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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副董事长、高级副总裁顾亦磊先生,董事、高级副总裁吴家貌先生,副总裁邓德军先生,副总裁汪雷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 2025 年 11月 19 日至 2026 年 2月 18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
计不超过 424,9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207%(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公司股份,下同)。
2025 年 5 月 13 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上述人员作为激励对
象均参与了限制性股票归属,为避免短线交易(2025年 5月 13日-2025年 11月 12日),上述人员提前终止了于 2025 年 7月 11日
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告编号:2025-060),相关终止公告请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26日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
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相关人员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职务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持股数量占目前
数量(股) 公司总股本比例
顾亦磊 副董事长、高级副总裁 700,000 0.0341%
吴家貌 董事、高级副总裁 577,500 0.0281%
邓德军 副总裁 559,551 0.0273%
汪雷 副总裁 72,800 0.0035%
合计 1,909,851 0.093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股份、二级市场自行买入的股份(包括前述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而相应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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