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75 梅安森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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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12 │梅安森(300275):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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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02 │梅安森(300275):关于收到深交所《关于终止对梅安森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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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梅安森(300275):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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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梅安森(300275):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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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梅安森(300275):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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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7:12 │梅安森(300275):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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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7:12 │梅安森(300275):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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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7:10 │梅安森(300275):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
│ │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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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7:10 │梅安森(300275):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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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7:10 │梅安森(300275):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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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12│梅安森(300275):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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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安森(300275):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38db9be4-d25c-4066-b3d8-c42aa8ff96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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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02│梅安森(300275):关于收到深交所《关于终止对梅安森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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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了《重庆梅安森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近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
25〕79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5 年修订)》第二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
审核规则(2024 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b9c9347b-48cf-48f8-bf3d-179d7450d7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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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梅安森(300275):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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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6月 4日以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年 6月 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由公司
监事会主席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bea63f67-ca28-459e-a3af-dffad4fde4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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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梅安森(300275):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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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于 2025 年 6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事项。2024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2025 年 1 月 9 日,公司与保荐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送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申请文件,并于 2025 年2 月 14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通知》(深证上审〔2025〕26 号)。
2025 年 2 月 27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
核函〔2025〕020008 号)。收到审核问询函后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落实,并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说明及回复。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向交易所报送了更新 2024 年报后的申请
文件。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主要原因
自公司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后,公司及各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
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前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5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
请文件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公司发展战
略及经营规划等因素后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
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根据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5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
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6beab02e-08ab-4844-98fa-451f3fa243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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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梅安森(300275):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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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6月 4日以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年 6月 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
人(独立董事杨安富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召开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董事长马焰先生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
象,需回避表决。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359914c0-464c-467e-aa5c-bccd82b42a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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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7:12│梅安森(300275):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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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于 2025年 6 月 3 日召开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公司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年 4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 6.58 元/股的价格授予 93 名激励对象限
制性股票 426.00 万股。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
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4 月 20 日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与激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 5月 6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4、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6.58 元/股调整为 6.555 元/股。同意公司以 6.555元/股的价格授予 93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共计 426.0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3年 7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26.00万股调整为 681.
60万股,授予价格由 6.555元/股调整为 4.078125 元/股。激励计划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
计 12.8万股失效作废。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全部达成,91名激励对象第一批限制性股票百分之百归属,共计 12
8.64万股。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4年 6月 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4.078125元/股调整为 4.06元/股;同意将 3名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1.104 万股失效作废。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 90 名激励对象第
二批限制性股票共计归属254.336 万股,其中 89名激励对象百分之百归属,1名激励对象第二批限制性股票百分之八十归属。
7、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4.06 元/股
调整为4.03元/股;同意将 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584万股失效作废。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本次 89 名激励对象第三批限制性股票共计归属 251.136万股,其中 88名激励对象百分之百归属,1名激励对象第三
批限制性股票百分之八十归属。
二、本次对授予价格调整的事由及方法
(一)本次对授予价格的调整事由
2025年 5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305,156,30
8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680,900股后的 302,475,4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5年 5月 21日实施完
毕。
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本次对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对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即: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P=P0-V=4.06-0.03=4.03 元/
股。
(三)调整结果
综上所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将由 4.06元/股调整为 4.03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
司本次对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
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
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宜已取
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符合要求的激励对象第三个
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84eb3cd1-492e-4cb8-b9a7-be538ecb5b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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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7:12│梅安森(300275):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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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梅安森”)于 2025年 6 月 3 日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 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3.584万股限制性股票失效作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年 4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 6.58 元/股的价格授予 93 名激励对象限
制性股票 426.00 万股。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
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4 月 20 日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与激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 5月 6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4、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6.58 元/股调整为 6.555 元/股。同意公司以 6.555元/股的价格授予 93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共计 426.0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3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26.00万股调整为
681.60万股,授予价格由 6.555 元/股调整为 4.078125 元/股。激励计划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
合计 12.8 万股失效作废。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全部达成,91 名激励对象第一批限制性股票百分之百归属,共
计 128.64万股。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4年 6月 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4.078125元/股调整为 4.06元/股;同意将 3名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1.104 万股失效作废。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 90 名激励对象第
二批限制性股票共计归属254.336 万股,其中 89名激励对象百分之百归属,1名激励对象第二批限制性股票百分之八十归属。
7、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4.06 元/股
调整为4.03元/股;同意将 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584万股失效作废。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本次 89 名激励对象第三批限制性股票共计归属 251.136万股,其中 88名激励对象百分之百归属,1名激励对象第三
批限制性股票百分之八十归属。
二、本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根据 2022 年激励计划第十三节第二条之规定“(七)其它未说明的情况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
式。”
由于激励对象胡慧平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 3.2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失效作废。
2、根据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
评结果进行评分,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S),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考评结果 S≥80分 60分≤S<80 S<60
个人归属比例 100% 分 分
8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激励对象考核当年
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022年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 1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 S为 75分,其个人归属比例为 80%,其余 20%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0.384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失效作废。
上述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股权结构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
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实现股东价值最
大化。
四、董事会薪酬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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