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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75(梅安森)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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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75 梅安森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1 16:27 │梅安森(30027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蔡珍红) │ ├─────────┼──────────────────────────────────────────────┤ │2026-07-21 16:27 │梅安森(300275):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 ├─────────┼──────────────────────────────────────────────┤ │2026-07-21 16:24 │梅安森(30027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7-21 16:24 │梅安森(300275):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 ├─────────┼──────────────────────────────────────────────┤ │2026-07-21 16:22 │梅安森(30027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蔡珍红) │ ├─────────┼──────────────────────────────────────────────┤ │2026-07-21 16:22 │梅安森(300275):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06 15:57 │梅安森(300275):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 │2026-06-10 00:00 │梅安森(300275):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10 00:00 │梅安森(300275):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 │2026-05-20 00:00 │梅安森(30027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 2026-07-21 16:27│梅安森(30027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蔡珍红) ─────────┴──────────────────────────────────────────────── 梅安森(30027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蔡珍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eaa49a7c-c8c4-4ad2-b98d-2bb4d87c02d7.PDF ─────────┬──────────────────────────────────────────────── 2026-07-21 16:27│梅安森(300275):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补 选蔡珍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2028 年 2月 17 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在经股东会补选为独立董 事后,蔡珍红先生将接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曹龙汉先生的辞任 正式生效。 蔡珍红先生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股东会选举 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749d05ea-62c6-47c4-8e78-b9dc4df2be5f.PDF ─────────┬──────────────────────────────────────────────── 2026-07-21 16:24│梅安森(30027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8 月 07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8 月 07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0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8 月 03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8月 3日(星期一)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福园路 2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3、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6 日(星期四)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00;采用信 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 年 8 月 6 日(星期四)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福园路 28 号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 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5、会务联系 联系人:孙静 电话:023-68467829 传真:023-68465683 邮箱:zqb@mas300275.com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福园路 28 号证券部 邮编:400052 6、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096eb558-554f-4529-ab79-2f38e8edbfec.PDF ─────────┬──────────────────────────────────────────────── 2026-07-21 16:24│梅安森(300275):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蔡珍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 董事的职责要求,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0fcaff2b-3148-4cc5-a481-0a662a5b7c8e.PDF ─────────┬──────────────────────────────────────────────── 2026-07-21 16:22│梅安森(30027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蔡珍红) ─────────┴──────────────────────────────────────────────── 梅安森(30027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蔡珍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1e666d3a-57ad-442a-9f08-0d3cf9868922.PDF ─────────┬──────────────────────────────────────────────── 2026-07-21 16:22│梅安森(300275):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年 7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本 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蔡珍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2028 年 2月 17日),同意蔡珍红先生接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 委员职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d4ed645d-3e56-4c21-bedc-ecaf054c8ac0.PDF ─────────┬──────────────────────────────────────────────── 2026-07-06 15:57│梅安森(300275):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曹龙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 告。曹龙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 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曹龙汉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5 年 2月 18 日至 2028 年 2月 1 7 日。 (二)离任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曹龙汉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曹龙汉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可生效。在此之前, 曹龙汉先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曹龙汉先生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独 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补选等后续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龙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曹龙汉先生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曹龙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 衷心感谢! 二、备查文件 曹龙汉先生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a88f5ee7-c91f-4c47-9003-1a79dc360fd8.PDF ─────────┬──────────────────────────────────────────────── 2026-06-10 00:00│梅安森(300275):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6 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年 6月 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 席董事七人(职工董事刘航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求,董事会同意预计 2026 年度向关联法人重庆知与行物联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不超过 1,500 万元 。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董事马焰先生因存在利害关系,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该项议案获 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55e9c54f-a121-42e8-8b8f-88e3fee00c32.PDF ─────────┬──────────────────────────────────────────────── 2026-06-10 00:00│梅安森(300275):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日常经营实际情况并结合重庆知与行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知与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研发并集成制造专用无线通讯类产品,并预计 2026 年度拟向关联法人知与行出售商品 总金额不超过 1,500 万元。2025 年度,公司与知与行之间未发生采购及销售产品等交易。 2026 年 6月 8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 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26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董事马焰先生因存在利 害关系,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 别 内容 定价原则 (万元) 已发生金额 金额 (万元) (万元) 向关联人销 知与行 无线通讯 采取市场 1,500 0 0 售产品、商品 类等产品 公允价格 并结合成 本加成原 则定价 小计 1,500 0 0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与知与行之间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法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知与行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有农 注册资本:1,2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物联 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通信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 ;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监测;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合同能 源管理;数据处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福园路 28 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5 年度,知与行实现营业收入 51.97 万元,净利润-595.18万元;截至2025年 12月 31日,知与行总资 产897.03万元,净资产75.1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知与行 40%的股权,为其单一持股第一大股东,知与行系公司关联法人。 北京智与行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知与行 30.4167%的股权,公司董事长马焰先生持有北京智与行科技有限公司 10%的股权。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知与行为合法有效存续经营主体。为保障本次交易顺利履约,知与行后续将其经营相关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质押给公司,质押款 项优先清偿本次交易项下全部货款;与此同时,知与行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有农先生,将就知与行因双方后续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而形 成的债务向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将采取市场公允价格并结合成本加成原则定价,以保证交易价格公允。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实际发生情况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将遵循公平、公正等原则,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旨在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优势,知与行向公司采购的无线通讯产品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公司 具备相关产品的研发、集成、制造能力。本次关联交易将有利于公司扩大产品销售渠道,进而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同时亦可助力知与 行稳健运营。综上,本次关联交易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2、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采取市场公允价格并结合成本加成原则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属于正常 的商业行为。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 依赖。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778da42e-3db9-4951-bd62-c919e9164958.PDF ─────────┬──────────────────────────────────────────────── 2026-05-20 00:00│梅安森(30027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2,680,9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 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308,005,068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680,900 股后的 305,324,1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10,686,345.88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2、本次权益分派后,按公司总股本 308,005,068 股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以及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 公式计算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10,686,345.88/308,005,068*10=0.346953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除权除息前一交 易日收盘价-0.0346953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以公司总股本 308,005,068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680,900 股后的 305,324,1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公司利润分配 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派发总额,最终分红总额以实际分红结 果为准。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本次权益分派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308,005,068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680,900 股后的 305,324,1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1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5 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7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5月 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5 月 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姓名 1 00*****532 马焰 2 00*****727 叶立胜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 年 5月 19 日至登记日 2026 年 5月 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 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权益分派后,按公司总股本 308,005,068 股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以及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 公式计算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10,686,345.88/308,005,068*10=0.346953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除权除息前一交 易日收盘价-0.0346953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福园路 28 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孙静 咨询电话:023-68467829 传真电话:023-68465683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0992b108-5eec-4c78-b09b-3a9f937d9e10.PDF ─────────┬──────────────────────────────────────────────── 2026-05-18 19:04│梅安森(30027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梅安森(30027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7d5b779c-2267-4cda-8b68-a49e0f4d2b09.PDF ─────────┬──────────────────────────────────────────────── 2026-05-18 19:04│梅安森(30027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梅安森(30027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f434184-8945-4f61-98a0-7ebb524320e4.PDF ─────────┬──────────────────────────────────────────────── 2026-04-24 17:54│梅安森(300275):独立董事程源伟先生2025年度述职报告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程源伟,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后从事过检察、监察工作,1993年 6月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至今,现为重庆源伟律师事 务所主任、高级律师。曾先后担任过重庆上市公司太极集团、西南药业、桐君阁、中国嘉陵、建摩 B、世纪游轮、涪陵榨菜、重庆水 务、金科地产等的独立董事,目前担任涪陵电力、正川股份、华邦健康、三峡水利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担任重庆燃气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 ,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本人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应出席股东会次数(次) 3 实际出席股东会次数(次) 3 (二)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姓名 次数 次数(次) 式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次) (次) (次) (次) 程源伟 11 6 5 0 0 否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的情况,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三)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 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 1次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导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了审查, 同意提名马焰、胡世强、郑海江、刘航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杨安富、程源伟、曹龙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胡世强、郑海江、冉华周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1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 1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审议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发挥了独 立董事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及时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信息报告,在董事会上发 表意见,行使职权,监督和核查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 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的沟通。本人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所提供资料进行了审核,必要时 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问询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与中小投资者保持通畅的沟通渠道,就中小投资者诉求要求公司管理层积极回复响应,切 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八)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16 日,现场工作内容多样化,包括: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进行实 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 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 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 进行监督,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报告期内,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报告期内,未发生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报告期内,未发生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了公司《2024 年度 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向投资者 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 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并对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资质、独立 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独立董事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所做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合 法有效。 (六)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 年 2月 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郑海江为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对郑海江先生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会计估计变更; 2025 年 8月 2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固定 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和无形资产预计使用年限进行了变更。 (八)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马焰、胡世强、刘航、郑海江为第六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杨安富、程源伟、曹龙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同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胡世强为总经理、郑海江、冉华周为副总经理的议案,完成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议公司 各项议案,就相关问题与管理层进行充分的沟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和客观性,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和合规治理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提升董事会的决 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程源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8c5dd49-d001-469a-a359-650866b7b74b.PDF ─────────┬──────────────────────────────────────────────── 2026-04-24 17:54│梅安森(300275):独立董事张为群先生(历任)2025年度述职报告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 1月 1日至 2月 18 日(以下 简称“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张为群,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教授 (已退休)。曾先后担任西南师范大学人工智能研究所副所长、计算机科学系主 任,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院长、软件学院院长、网络教育学院院长,西南师范大学校长助理;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院长 、软件学院院长、信息中心主任,西南大学校长助理等职务。2019年 2月至 2025 年 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 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任期内,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本人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任期内股东会召开次数(次) 1 任期内应出席股东会次数(次) 1 任期内现场出席股东会次数(次) 0 (二)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任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次) 1 独立董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姓名 次数 次数(次) 式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次) (次) (次) (次) 张为群 1 0 1 0 0 否 任期内,本人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情况,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三)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 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均未召开会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任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任期内,本人积极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及时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信息报告,在董事会上发表 意见,行使职权,监督和核查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任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 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期内,本人不涉及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期内,本人不涉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八)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任期内,未发生现场工作事项。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 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 进行监督,任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任期内,未发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任期内,未发现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任期内,未发现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的情形。 (四)任期内,未审议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任期内,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六)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议公司各 项议案,就相关问题与管理层进行充分的沟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 客观性,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为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fb4ba75-2cb5-4fbb-aad0-1d94fd645ecc.PDF ─────────┬──────────────────────────────────────────────── 2026-04-24 17:54│梅安森(300275):独立董事曹龙汉先生2025年度述职报告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 2月-12 月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曹龙汉,毕业于重庆大学自动化系工业自动化专业,主要从事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分析、智能控制、网络与信息安全等方 向的研究工作。1985 年 7 月至 2017年 11 月在重庆通信学院先后担任助教、讲师、副教授、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 师等职务;2017 年 11 月退休。2018 年 1月至 2019 年 4月任重庆世纪之光信息产业研究院院长;2019 年 5月至今任重庆利龙科 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副总经理,重庆利龙汽车智能技术研究院首席专家,2025 年 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任期内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表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 现场出席 事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决方式出 席次数 次数 两次未亲 股东会次 (次) (次) 席次数 (次) (次) 自出席会 数(次) (次) 议 曹龙汉 10 6 4 0 0 否 0 任期内,本人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情况,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 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任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3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 3次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进行了审议;根据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就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进行了审议;根据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任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 7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 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 规定,审查了公司 2025 年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指导公司内部控制的进一步完善和实施;对公司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 项进行审查,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任期内,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任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1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 1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审议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发挥了独立 董事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任期内,本人积极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及时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信息报告,在董事会上发表 意见,行使职权,监督和核查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任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 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的沟通。本人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所提供资料进行了审核,必要时向 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问询。在年报工作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年审会计师见面,就审计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有效沟通,督促年报工作进展,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 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期内,本人持续关注中小股东关注的重点问题,通过与公司证券部沟通、查阅投资者互动平台信息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情况,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及建议。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任期内,本人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16 日,现场工作内容多样化,包括:出席董事会;与审计机构沟通年度预审事宜;与 公司员工展开现场交流,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经营层不定期进行沟通等。 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的指导与监督作用,并为公司提供多维度的见解与建议,助力公司稳健发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 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 进行监督,任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任期内,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任期内,未发生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任期内,未发生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了公司《2024 年度报 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向投资者充 分揭示公司的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并对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资质、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独立董事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所做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合 法有效。 (六)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 年 2月 1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郑海江为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对郑海江先生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会计估计变更 2025 年 8月 2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固 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和无形资产预计使用年限进行了变更。 (八)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马焰、胡世强、刘航、郑海江为第六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杨安富、程源伟、曹龙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同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胡世强为总经理、郑海江、冉华周为副总经理的议案,完成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四、总体评价 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议公司各 项议案,就相关问题与管理层进行充分的沟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 客观性,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曹龙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a81072d-a4c1-4c02-adaf-cfee883e095a.PDF ─────────┬──────────────────────────────────────────────── 2026-04-24 17:54│梅安森(30027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8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福园路 2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00 《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和 2026 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象的子议案数 (9) 4.01 《马焰先生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和 2026 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薪酬方案》 4.02 《胡世强先生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和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度薪酬方案》 4.03 《刘航先生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和 2026 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薪酬方案》 4.04 《郑海江先生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和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度薪酬方案》 4.05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和 2026 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薪酬方案》 4.06 《叶立胜先生 2025 年度薪酬确认》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7 《周和华先生 2025 年度薪酬确认》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8 《金小汉先生 2025 年度薪酬确认》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9 《张为群先生 2025 年度薪酬确认》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议案 4.00 需逐项进行表决,由于涉及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和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 东委托表决。 4、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00;采用 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福园路 28 号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 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5、会务联系 联系人:孙静 电话:023-68467829 传真:023-68465683 邮箱:zqb@mas300275.com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福园路 28 号证券部 邮编:400052 6、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3ac881a-4640-436f-844e-7fba96dce729.PDF ─────────┬──────────────────────────────────────────────── 2026-04-24 17:54│梅安森(300275):独立董事杨安富先生2025年度述职报告 ─────────┴──────────────────────────────────────────────── 梅安森(300275):独立董事杨安富先生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bbcdb94-4281-407c-a354-8035a8c3d49e.PDF ─────────┬──────────────────────────────────────────────── 2026-04-24 17:52│梅安森(30027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 2025 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而做出的,不 存在违反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 2025 年度经营与财务 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而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并报表范围内,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773,703.1 9 元;母公司 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 40,108,866.58 元。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报告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47,077,297.86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79,583,601.22 元。 3、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 利益的前提下,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 308,005,068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680,900 股后的 305,324,1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3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派发总额, 最终分红总额以实际分红结果为准。 若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预计将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0,686,345.88 元(含税),占公司 2025 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26.21%。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686,345.88 9,074,262.24 6,899,525.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0,773,703.19 55,589,202.19 44,649,464.24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48,816,068.86 41,026,799.73 34,993,813.64 营业收入(元) 435,433,593.23 500,600,278.12 431,354,854.6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47,077,297.86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79,583,601.22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6,660,133.12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47,004,123.21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6,660,133.12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24,836,682.23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9.13%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 10,686,345.88 元,2023-2025 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26,660,133.12 元,高于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兼顾了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和股 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法规法律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48b4f51-821e-4690-8b2e-51678b23211b.PDF ─────────┬──────────────────────────────────────────────── 2026-04-24 17:52│梅安森(30027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梅安森(30027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bde5526-f4b0-4bb9-8361-0a79c10009d2.PDF ─────────┬──────────────────────────────────────────────── 2026-04-24 17:52│梅安森(30027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马焰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 理了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东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总股本 名 其一致行动人 (万股) 比例 称 马 是 538.00 11.46% 1.75% 2024.4.23 2026.4.22 中国银河证 焰 100.00 2.13% 0.32% 2024.5.16 2026.4.23 券股份有限 1,118.00 23.82% 3.63% 2024.6.19 公司 合 — 1,756.00 37.41% 5.70% — — — 计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如下: 股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质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东 (万股) 例 押数量 其所持 公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名 (万股) 股份比 股本比 份限售数 押股份 份限售数 押股份 称 例 例 量 比例 量 比例 (万股) (万股) 马 4,693.568 15.24% 2,000.00 42.61% 6.49% 2,000.00 100.00% 1,520.176 56.44% 焰 注:马焰先生所持有的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故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及“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中限售数量均 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说明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马焰先生的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上述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 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等措施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股份冻结明细; 3、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3f3f8e9-db28-43c5-8cab-a4b914fe1f57.PDF ─────────┬──────────────────────────────────────────────── 2026-04-24 17:52│梅安森(30027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 梅安森(30027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e514c66-74a3-49d4-b2df-7cbec1b4354b.PDF ─────────┬──────────────────────────────────────────────── 2026-04-24 17:52│梅安森(300275):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董事会第六届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和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和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上述薪酬方案是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和地区薪酬 水平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薪酬方案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方案的适用期间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按照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及依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情况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 10 万元/人,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及依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情况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 酬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四、其他规定 1、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所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5、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2516e80-87e4-4c9e-8d5d-edaede3f2d64.PDF ─────────┬──────────────────────────────────────────────── 2026-04-24 17:52│梅安森(300275):2025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梅安森(300275):2025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9f4d7df-e998-4374-848b-f1ffb23d4c7a.PDF ─────────┬──────────────────────────────────────────────── 2026-04-24 17:52│梅安森(300275):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 规定,公司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方面合规有 效,履职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的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如下: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08553078XF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首席合伙人:张增刚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8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 11 层 1101 室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编号为 11000168 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自 2013 年 11 月改制设立以来一直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 2025 年度末,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10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431 人。2025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324 人。2025 年度,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 44,911.6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8,384.97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5,577.80 万元。 2025 年度,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承办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2 家,挂牌公司客户 208 家,其承办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 大主要行业为:(1)专用设备制造业;(2)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4)电气机械 和器材制造业;(5)金属制品业。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 6,278.93 万元,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共 2 家。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2025 年年报审计项目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刘敏,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9 年开始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 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段庆利,201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 年开始在中喜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高晨怡,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 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9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类型 1 段庆利 2026 年 2月 11 日 行政监管 中国证监会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 措施 重庆监管局 司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项目 2026 年 2月 26 日 自律监管 深圳证券交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 措施 易所 司 2024 年年报审计项目 3、独立性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法律法 规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监管措施与整改情况 我们关注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及吕小云、段庆利因在执行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部分事项执业不到位的情形,于 2 026 年 2 月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重庆证监局出具的监管函和警示函。经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已针对相关 问题进行整改,公司已将该事项作为评估其执业能力与后续选聘的重要依据。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 2、意见分歧解决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 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 复核。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 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 :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 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 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喜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 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等。 在具体审计过程中,审计小组实施了风险评估程序、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采取了检查记录及文件、检查有形资产、观察、询 问、函证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完整性、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情况,获得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同时 ,为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等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 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业的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 ,具有独立操办本次审计业务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及相关工作经验,以及审慎、客观、独立的职业素养,能够很好地胜任本次 审计工作。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 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 、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2025 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0 万元,符合 相关规定。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八、总体评价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质,具备承担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经验 和能力,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在信息安全保密管理、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 求,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7e260fb-c61b-4edc-a98d-c08ee164afb6.PDF ─────────┬──────────────────────────────────────────────── 2026-04-24 17:52│梅安森(300275):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梅安森”)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 达标,董事会同意公司作废该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 36.40 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8 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 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 年 8 月 30 日至 2023 年 9 月 9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 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9月 18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 年 9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 4、2023 年 9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确定以 2023 年 9月 25 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以授予价格 6.88 元/股向 68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56.8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4 年 9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 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6.88 元/股调整为 6.86 元/股;同意将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 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69 万股失效作废。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 62 名激励对象共计归属34.71 万股,其中 61 名激励对象百分之百归属,1名激励对象百分之八十 归属。 6、2025 年 9月 26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6.86 元/股调整为 6.83元/股;同意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 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96 万股失效作 废。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 60 名激励对象共计归属 33.74 万股,其中 59 名激励对象 百分之百归属,1名激励对象百分之八十归属。 7、2026 年 4月 21日和 2026 年 4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 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10 万股失效作废;因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同意将第三个归属期已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58名激励对象合计 31.30 万股限制性股票失效作废。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 根据 2023 年激励计划第十三节第二条之规定,“(三)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 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 完毕限制性股票已归属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由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侯跃峰、李勇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共计 5.1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失效作 废。 (二)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作废 根据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第八节第二条之“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 标如下: 归属期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较 2021 年度增长率不低于 98.72%。 若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喜财审2026S02026 号),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3,607.34 万元,较 2021 年度增长 35.67%,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第三个归属期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58名激励对象合计31.3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 36.40 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作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作废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 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 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9944718-cb74-4c1a-bce6-219387bd40e3.PDF ─────────┬──────────────────────────────────────────────── 2026-04-24 17:52│梅安森(300275):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08553078XF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首席合伙人:张增刚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8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 11 层 1101 室 2025 年度末,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10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431人。2025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324 人。 2025 年度,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 44,911.6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8,384.9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5,577 .80 万元。 2025 年度,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承办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2 家,挂牌公司客户 208 家,其承办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 大主要行业为:(1)专用设备制造业;(2)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4)电气机械 和器材制造业;(5)金属制品业。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 6,278.93 万元,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共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2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共 12 次。 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共 2次。 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纪律处分 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纪律处分共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敏,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9 年开始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 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年签署 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段庆利,201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 年开始在中喜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高晨怡,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 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9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段庆利 2026 年 2月 11 日 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监会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 重庆监管局 限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 审计项目 2026 年 2月 26 日 自律监管措施 深圳证券交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 易所 限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 项目 3、独立性 公司拟续聘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等法律法规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 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6 年度公司聘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 6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为 10 万元。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并 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具备审计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dfe6864-a120-47f2-924a-7694941f38c7.PDF ─────────┬──────────────────────────────────────────────── 2026-04-24 17:52│梅安森(300275):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杨安富、程源伟、曹龙汉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d877db8-85c6-48dd-bce8-6442aff0093d.PDF ─────────┬──────────────────────────────────────────────── 2026-04-24 17:52│梅安森(30027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如下: 1、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08553078XF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首席合伙人:张增刚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8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 11 层 1101 室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编号为 11000168 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自 2013 年 11 月改制设立以来一直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 2025 年度末,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10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31 人。2025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324人。 2025 年度,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 44,911.6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8,384.9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5,577 .80 万元。 2025 年度,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承办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2 家,挂牌公司客户 208 家,其承办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 大主要行业为:(1)专用设备制造业;(2)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4)电气机械 和器材制造业;(5)金属制品业。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 6,278.93 万元,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共 2 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5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喜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 5月 8日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 4月 15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并对中喜会计师事 务所在相关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审计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 5 月 8 日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3、根据公司 2025 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12 月底与年审工作组项目负责人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 安排、人员安排、重要性水平、关键审计事项等事项进行了沟通,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审计初步意 见后,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4月 7日现场与会计师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总体审计结论等进行了充分沟通。会 计师事务所将于2026年4月23日向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职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的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在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bcb80fe-fae9-465e-b3b9-dba69a0d9cb2.PDF ─────────┬──────────────────────────────────────────────── 2026-04-24 17:52│梅安森(30027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梅安森(30027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cb768b4-5aa7-44df-9df7-36de510f2bfa.PDF ─────────┬──────────────────────────────────────────────── 2026-04-24 17:52│梅安森(300275):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 2026 年 4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 2025 年 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至 17:00 在全景网举行 2025 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网 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马焰先生、财务负责人郑海江先生、独立董事杨安富先生、董事会秘书冉华周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月 28 日 17:00 前将您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zqb@mas300275.com),亦可访问http://ir.p5w.net/ 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本次网上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791f39a-9586-4193-bf1c-256815c7d95d.PDF ─────────┬──────────────────────────────────────────────── 2026-04-24 17:52│梅安森(300275):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梅安森(300275):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61246c9-b6c6-430c-9a8b-1ac82c6189f5.PDF ─────────┬──────────────────────────────────────────────── 2026-04-24 17:52│梅安森(300275):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梅安森(300275):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24a7c77-fc31-4cd8-ab0a-55f438aca04e.PDF ─────────┬──────────────────────────────────────────────── 2026-04-24 17:51│梅安森(30027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梅安森(30027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00a9f72-0713-4ce2-8bb8-a93a0df4810a.PDF ─────────┬──────────────────────────────────────────────── 2026-04-24 17:51│梅安森(300275):2025年年度报告 ─────────┴──────────────────────────────────────────────── 梅安森(30027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aa8bfc5-c848-4115-8167-6ae558ae74af.PDF ─────────┬──────────────────────────────────────────────── 2026-04-24 17:51│梅安森(300275):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年 4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本 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第一季度 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在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308,005,068 股剔除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680,900 股后的 305,324,1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 2025 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而做出的,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6、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一贯、有效地执 行,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内部控制是合 理和有效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综合考虑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公司拟续聘中喜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0 万元,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验资及其他相关的咨 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的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8、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和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马焰先生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和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马焰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2)胡世强先生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和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胡世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胡世强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3)刘航先生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和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刘航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4)郑海江先生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和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郑海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5)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和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非关联委员未过半数,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杨安富、程源伟、曹龙汉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 本议案的表决。 (6)叶立胜先生 2025 年度薪酬确认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7)周和华先生 2025 年度薪酬确认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8)金小汉先生 2025 年度薪酬确认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9)张为群先生 2025 年度薪酬确认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逐项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和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胡世强回避表决),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高级 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 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胡世强、郑海江为关联董事),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房产等资产为抵押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授信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公司负责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在额度范围内办 理银行综合授信、资产抵押等所需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与额度有效期一致。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 体融资金额依据公司实际向银行申请并最终获批的金额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 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 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7a97603-594b-460e-a44f-043d6bd08fe5.PDF ─────────┬──────────────────────────────────────────────── 2026-04-24 17:51│梅安森(30027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梅安森(30027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361a657-6808-4aba-b914-aeae36ce7e8e.PDF ─────────┬──────────────────────────────────────────────── 2026-04-24 17:50│梅安森(300275):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层、9层、10层、13层、17层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010)65219696 传真:(010)88 381869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作为其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以下简称“本次作废”)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 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经办律师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作废有关的文件,包括有关记录、资料和证明,并就本次作废所涉 及的相关事实和法律事项进行了核查。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1、公司已经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 2、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 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本所仅就与公司本次作废相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且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 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发表法律意见,并不依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法律意见。本所不 对公司本次作废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考核标准等问题的合理性以及会计、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对有关 审计报告等专业报告及公司年度报告等法定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财务数据、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 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 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说明或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作废的必备文件之一,随其他材料一起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告,并对所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作废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在其为本次作废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 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相应内容再次 审阅并确认。 本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作废的批准与授权 1、2023 年 9月 22 日,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 2、2026 年 4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 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3、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作废有关事项。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作废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作废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作废的原因 《激励计划(草案)》第八节第二条第 3项规定“若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第十三节第二条第(三)项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 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离职前 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归属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公司提供的激励对象离职证明文件、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 “中喜财审 2026S02026 号”《审计报告》、公司出具的书面确认文件,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侯跃峰、李勇因个人原因离职,58 名激励对象因2025年度归属于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21年度增长35.67%、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而不能归属第 三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前述 6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 或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失效作废。 (二)本次作废的数量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公司出具的书面确认文件,激励对象侯跃峰、李勇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5.10万股限制性股票失效作 废,58 名激励对象因 2025 年度归属于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度增长 35.67%、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其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的 31.30 万股限制性股票失效作废,前述 6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 36.4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不得归属并失效作废。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作废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和 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5c43c3d-72c2-4125-80e9-4436037fc52d.PDF ─────────┬──────────────────────────────────────────────── 2026-04-24 17:50│梅安森(30027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梅安森(30027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0599f35-a103-43e3-a803-fb121a285f49.PDF ─────────┬──────────────────────────────────────────────── 2026-04-24 17:50│梅安森(30027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邮编:100062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箱:zhongxi@zhongxicpa.net目录 内 容 页 次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1-4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喜特审 2026T00169 号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梅安森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梅安森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 11号新成文化大厦 A座11层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政编码:10006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2bf3371-6138-4618-af12-6822af79195e.PDF ─────────┬──────────────────────────────────────────────── 2026-04-24 17:50│梅安森(300275):关于梅安森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一、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1-2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二、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1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说明 中喜专审2026Z00346号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年4月23日出具了中喜财审2026S02026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梅安森管理层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了后附的梅安森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梅安森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梅安森20 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梅安森实 施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 地理解2025年度梅安森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 1 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 11号新成文化大厦 A座11层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政编码:100062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 资金占用方名 占用方 上市公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占用 占用性 占用 称 与上市 司核算 初占用 度占用 度占用 度偿还 期末占 形成 质 公司 的会 资 累 资 累 用 原因 的关联 计科目 金余额 计发生 金的利 计发生 资金余 关系 金额 息 金额 额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 附属企 业 小计 其他关联方及 其附属企业 小计 总计 其他关联资金 资金往来方名 占用方 上市公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往来 往来性 往来 称 与上市 司核算 初占用 度占用 度占用 度偿还 期末占 形成 质 公司 的会 资 累 资 累 用 原因 的关联 计科目 金余额 计发生 金的利 计发生 资金余 关系 金额 息 金额 额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 附属企 业 上市公司的子 重庆元图位联 全资子 其他应 63.35 5.14 7.30 61.19 往来 非经营 公司及其附属 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 收款 款 性往来 企业 梅安森中太( 全资子 其他应 2,208. 180.00 2,028. 往来 非经营 北京)科技有 公司 收款 18 18 款 性往来 限公司 重庆智诚康博 全资子 其他应 41.90 118.65 160.55 往来 非经营 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 收款 款 性往来 公司 重庆梅安森智 全资子 其他应 15.18 790.63 805.81 往来 非经营 能设备有限公 公司 收款 款 性往来 司 其他关联方及 其附属企业 总计 2,328. 914.42 1,153. 2,089. 61 66 37 本表已于2026年4月23日获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dc5f716-5044-4733-b232-b3771ea8f6be.PDF ─────────┬──────────────────────────────────────────────── 2026-04-22 20:52│梅安森(30027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马焰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 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如下表: 股 是否为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 东 控股股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为补 始日 期日 途 名 东或第 (万股) 比例 比例 充质 称 一大股 押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马 是 2,000.00 42.61% 6.49% 高管锁 否 2026.4 — 中国银 融资置 焰 定股 .21 河证券 换 股份有 限公司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质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东 (万股) 例 押数量 其所持 公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名 (万股) 股份比 股本比 份限售数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称 例 例 量 比例 售数量 比例 (万股) (万股) 马 4,693.568 15.24% 3,756.00 80.02% 12.19% 3,520.176 93.72% 0 0.00% 焰 注:马焰先生所持有的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故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及“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中限售数量均 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说明 1、控股股东马焰先生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置换其前期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质押融资。 2、控股股东马焰先生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均为17,56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7.41%,占公 司总股本的5.70%,对应融资余额为7,445.00万元。控股股东马焰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本 次质押融资资金。 3、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姓名 马焰 国籍 中国 性别 男 住所 重庆市九龙坡区 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在梅安森担任董事长职务 控制的核心企业 梅安森(300275) 梅安森主要从事矿山安全相关业务。 梅安森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资产总额 133,256.34 134,807.33 负债总额 39,005.24 45,407.64 营业收入 31,744.37 50,060.03 净利润 3,972.45 5,585.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9.07 7,820.95 偿债能力指标 资产负债率 29.27% 33.68% 流动比率 2.14 2.05 速动比率 1.67 1.62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0.04 0.21 4、最近一年及一期,公司与马焰先生仅发生日常费用报销往来,除此之外无其他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重大利益往来的情形; 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作为被担保方,马焰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了 无偿的担保。 5、马焰先生本次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不存在重大影响,亦不涉及对上市公司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况。 6、控股股东马焰先生本次高比例质押主要系借旧换新,通过新质押融资置换原质押融资,本次质押完成后,将在近期办理17,56 0,000股股份的解除质押,降低其质押比例。马焰先生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 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等措施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股份冻结明细; 3、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d71c8bc-6563-47db-bb26-3326c1c4ec24.PDF ─────────┬──────────────────────────────────────────────── 2026-04-07 16:47│梅安森(300275):关于变更签字项目合伙人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 梅安森(300275):关于变更签字项目合伙人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7c3d1738-90a0-4da8-b8e4-013e6e443d61.PDF ─────────┬──────────────────────────────────────────────── 2026-02-27 16:32│梅安森(300275):关于重庆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 梅安森(300275):关于重庆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a6fb9a00-5199-4011-876d-d41ce3204811.PDF ─────────┬──────────────────────────────────────────────── 2026-02-27 16:31│梅安森(300275):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2 月 24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年 2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本 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重庆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整改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相关要求,整改措 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出具的整改报告并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切实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财务管理及信息 披露质量,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庆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3323342a-d5c2-46b7-acb4-fe96a9a482bd.PDF ─────────┬──────────────────────────────────────────────── 2026-01-30 15:47│梅安森(300275):关于收到重庆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梅安森(300275):关于收到重庆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d35eff2b-eb1d-4d2b-a689-48f9bfb80b9c.PDF ─────────┬──────────────────────────────────────────────── 2025-12-01 18:08│梅安森(30027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梅安森(30027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1/b49be15d-7b1d-4411-b065-b18a99f63ac4.PDF ─────────┬──────────────────────────────────────────────── 2025-12-01 18:08│梅安森(300275):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1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中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名额为一名,由公司职工 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通过,同意选举刘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核实,刘航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1/cc5dcfe5-e359-4b2d-a5ec-0a8a18035a5c.PDF ─────────┬──────────────────────────────────────────────── 2025-12-01 18:08│梅安森(30027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梅安森(30027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1/d9e5d89b-ab5b-4369-853b-031e4f2ab3f2.PDF ─────────┬──────────────────────────────────────────────── 2025-11-13 18:32│梅安森(300275):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梅安森(300275):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e1046b6a-5e4e-4f95-85a5-46c596293a50.PDF ─────────┬──────────────────────────────────────────────── 2025-11-13 18:31│梅安森(300275):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梅安森(300275):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71818d5c-90e4-404b-97e9-cdf223a784f1.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5│梅安森: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78498.PDF ─────────┬──────────────────────────────────────────────── 2026-04-25│梅安森: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78506.PDF ─────────┬──────────────────────────────────────────────── 2025-10-28│梅安森: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0681.PDF ─────────┬──────────────────────────────────────────────── 2025-08-23│梅安森: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3/1224553926.PDF ─────────┬──────────────────────────────────────────────── 2025-04-28│梅安森: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00160.PDF ─────────┬──────────────────────────────────────────────── 2025-04-17│梅安森: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7/1223107572.PDF ─────────┬──────────────────────────────────────────────── 2024-10-30│梅安森: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6627.PDF ─────────┬──────────────────────────────────────────────── 2024-08-10│梅安森: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0/1220832431.PDF ─────────┬──────────────────────────────────────────────── 2024-04-25│梅安森: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8653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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