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77 海联讯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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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57 │海联讯(300277):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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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7:39 │海联讯(300277):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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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7:35 │海联讯(300277):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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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5:47 │海联讯(30027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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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5:46 │海联讯(300277):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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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5:45 │海联讯(300277):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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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5:45 │海联讯(300277):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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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5:45 │海联讯(300277):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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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5:44 │海联讯(300277):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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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6:53 │海联讯(30027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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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57│海联讯(300277):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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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联讯”)于 2024年12月 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73 号
)(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叶萍、马红杰、陈翔:
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及 2024 年一季度报告中,部
分电力信息化类业务的收入、成本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号)第二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
82 号)第三条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应叶萍、财务总监马红杰、董事会秘书陈翔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40号)第三条、第五十八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上述行为
应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号)第五十九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应叶萍、马红杰、陈翔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
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勤勉
尽责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
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毕,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 月 2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本次调整涉及公司的营业收入及营
业成本金额,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以
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指标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公司及相关人员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对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坚持谨慎性原则,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公司将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收到警示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中 国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e0f8de9f-cb74-45c9-baeb-2c9e6716b9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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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7:39│海联讯(300277):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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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增加、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2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2月 1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2月 11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 60号东清大厦 206-6室海联讯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宇辰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745 名,代表股份 119,997,3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820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6人,代表股份 113,952,1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0156%;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739人,代表股份 6,045,2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8046%。除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743 人,代表股份 19,663,793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 5.8698%。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进行
了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20,167,393票,同意票为 18,542,69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439%;反对票为 1,547,
7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743%;弃权票为 77,0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18%。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审议通过。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18
,039,09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376%;反对票为 1,547,7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8708%;弃权票为 77,0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16%。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119,997,393票,同意票为 118,365,393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400%;反对票为 1,5
45,7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81%;弃权票为 86,3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9%。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审议通过。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18
,031,79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005%;反对票为 1,545,7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8606%;弃权票为 86,3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8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于野律师、卢文婷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1/6d59f2ec-88c6-4472-a6da-a3b23293be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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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7:35│海联讯(300277):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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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联讯”或“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
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海联讯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海联讯本次股东会所涉
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在指定媒体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11 日下午 14 点;召开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拱
墅区庆春路 60 号东清大厦 206-6 室海联讯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会
的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1 日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6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 人,持股数共计 113,952,13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4.0156%。
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
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39 名,代表股份共计 6,045,255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8046%。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
,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会
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
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18,542,693股,反对1,547,700股,弃权77,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439%,表决结果
为通过。
关联股东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合计回避表决权股份数99,830,000股。
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118,365,393股,反对1,545,700股,弃权86,3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00%,表决结果
为通过。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股东会没有对本次股东会的
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4bb092a6-8d02-4ecd-a55e-efa7b4d7ae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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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5:47│海联讯(30027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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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披露的《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
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重大风险提示”及“第五章 风险因素”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
的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或者对
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联讯”)与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汽轮”)正
在筹划由公司通过向杭汽轮全体股东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杭汽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将构成公司与杭汽轮的关联交易,同时预计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海联讯,证券代码:300277)自 2024 年 10 月 28 日(星期一)开市起开始
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10月 28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2024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海联讯换股吸收合并杭汽轮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
月 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A股股票于 2024年 11月 11
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公司将在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估值等事项完成后,
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有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实施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于 202
4年 11月 11日披露的预案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预案披露的风险因
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尚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会
通知之前,将每 30日发布一次交易进展公告。
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528fd887-73e7-4a47-88b8-6f04cfd06b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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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5:46│海联讯(300277):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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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5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所有董事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并与
各位董事确认已收到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并
参与表决;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及《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宇辰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会议审议、与会董事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预计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3855 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 1-10 月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与预计金额有一定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
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 2025 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遵循自愿平等、
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定价,不会对其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钱宇辰、王琳回避表决;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不断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融资额度前提下,可根据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
银行的融资金额、融资类型、融资费用及融资期限等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
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在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 60 号东清大厦 206-6 室海联讯会议室
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本议案获得通
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5/65b9f355-31c7-411d-9ad7-67fd0a6385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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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5:45│海联讯(300277):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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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讯(300277):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5/358e94c1-0cb6-4a25-9aae-5473e8d11a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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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5:45│海联讯(300277):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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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联讯”)于 2024 年11月 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
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不断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提请
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的融资额度前提下,可根据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银行的融资金额、融
资类型、融资费用及融资期限等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5/45734800-40a3-4f76-9d08-0de9c8e010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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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5:45│海联讯(300277):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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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5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所有监事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并与
各位监事确认已收到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全体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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