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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79(和晶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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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79 和晶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15 18:42│和晶科技(300279):和晶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一、前次交易情况概述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和晶宏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全资子公司北京和晶宏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晶 宏智”)与浩鲸云计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鲸科技”)、国信曙光生态技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 曙光”,现更名为“北京中合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睿合致远(深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合致远 ”)于 2021年 7月 26日签署《睿合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合资协议》,各方计划共同投资 1,000 万元(币种:人民 币,下同)设立睿合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睿合”),其中和晶宏智、浩鲸科技、国信曙光、睿合致 远各出资 250万元,出资比例均为 2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2021 年 9 月 14日、2022年 1月 18日刊 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文件)。 二、本次进展情况 (一)交易概述 1、根据公司整体规划,和晶宏智与郝兴欣于 2024年 11月 15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和晶宏智将持有的深圳睿合 25%股权 (认缴出资额 250万元,已实缴出资 75万元)转让给郝兴欣(或其指定主体),交易价格为 75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和晶宏智不 再持有深圳睿合股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授权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晶宏智本次转让深圳 睿合股权事项在公司董事长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郝兴欣(或其指定主体),其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亦不存在其 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名称:睿合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06KD14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 5001 号深业上城(南区)T2栋 41层 5)法定代表人:郝兴欣 6)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1 年 9月 13日 8)营业期限:2021 年 9月 13日至 2071年 9月 13日 9)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许可经营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 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完成前 本次交易完成后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和晶宏智 250.00 25.00% - - 浩鲸科技 250.00 25.00% 250.00 25.00% 国信曙光 250.00 25.00% 250.00 25.00% 睿合致远 250.00 25.00% 250.00 25.00% 郝兴欣(或 - - 250.00 25.00% 指定主体) 合计 1,000.00 100.00% 1,000.00 100.00% 11)深圳睿合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备案登记手续,登记时间为 2022年 1月 14日,登记编号为 P1073002。 2、主要财务数据 深圳睿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 1-9月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科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月 30 日 (2023 年 1-12 月) (2024 年 1-9 月) 资产总额 635,105.81 368,010.28 负债总额 899,190.29 692,690.29 净资产 -264,084.48 -324,680.01 营业收入 0.00 0.00 营业利润 -1,570,087.64 -1,185,595.53 净利润 -1,569,592.02 -1,185,595.53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和晶宏智(即甲方)与郝兴欣(即乙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深圳睿合(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为一家合法设立并存续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其中,甲方持有标的 公司人民币 250 万元的股权,股权占比 25%,截止本协议签署日,甲方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75万元;乙方及乙方指定主体(以下统 称“乙方”)拟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购买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25%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 款和条件向乙方转让标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 2、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有偿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25%的股权。乙方同意从甲方处受让标的股权及附随的 全部股东权益及股东义务。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不再持有标的公司的任何股权。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就本次转让取得必要的授权或/及程序,如内部同意转让的决定文件、股东/实控人同意转让的决议等 。此条款为本协议乙方支付转让款的先决条件。 4、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对价总额为人民币 750,000元(“转让对价”)。转让对价为乙方取得标的股权 及其附随的全部股东权益及出资义务所应支付的全部对价,本价款为含税价。 若交割日前标的公司存在累积的任何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或取得任何收益,则自交割日起,标的股权对应的未分配利润和 盈余公积的分配权利和受益权由乙方享有。甲方就标的股权所享有的一切权利、抗辩或权利主张在交割日一并移转予乙方,甲方就标 的股权中未出资部分所承担的出资义务在交割日一并转移至乙方。标的股权所对应的全部收益或亏损及出资义务在交割日后由乙方享 有或承担。 5、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对价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6、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转让价款后,配合乙方完成标的公司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手续,并向乙方出具股权转让完成确认书 。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视为标的股权的交割日(“交割日”)。 7、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转让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超过约定支付期限三十(30)日 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如甲方未按时配合乙方完成股权交割手续或标的股权存在权利瑕疵,甲方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 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股权交易过程中,如相关监管机构给与不同意变更的意见,该相关监管机构包括不限于深圳市金融监管机构(如需)以及中国证 券基金业协会等监管机构,双方可撤销本协议,互不违约。 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向违约方或相关第三方主张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仲裁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 、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以及其他为采取法律行动而支出的费用等)。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协 议的规定履行其义务,则被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8、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9、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整体规划,和晶宏智将持有的深圳睿合 25%股权转让给郝兴欣(或其指定主体),该部分股权及附随的全部股东权益及 股东义务亦随之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和晶宏智不再持有深圳睿合股权。本次转让对公司当期损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16062003-63d0-4d56-836b-15cc94bd5737.PDF ─────────┬──────────────────────────────────────────────── 2024-11-15 18:42│和晶科技(300279):和晶科技关于控股股东提起诉讼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荆州慧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荆州慧和”)的通知,根据荆州慧和与陈柏林先生于 2018年签署的《股份质押借款协议》,因陈柏林先生未能按期清偿前述质押 借款,荆州慧和于 2024年 11月 14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判令陈柏林先生归还全部本金、利息及罚 息,并请求判令拍卖、变卖陈柏林先生(即被告)持有的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4,856,287股股票,并判令荆州慧和(即原告) 有权就拍卖价款在请求总金额范围内优先受偿。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荆州慧和本次提起诉讼事项 1、荆州慧和与陈柏林先生分别于 2018年 4月 12日、2018年 6月 4日签署了《股份质押借款协议》,陈柏林先生(即债务人) 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74,356,287股)作为融资担保物分两笔质押给荆州慧和(即债权人),并分别于 2018 年 4月 16日、201 8年 6月 8日办理完成相应的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因陈柏林先生未能按期清偿前述质押借款,荆州慧和于 2021年 1月向深圳市福田区 人民法院提交了申请书,请求法院裁定准予拍卖或变卖陈柏林先生所持有的公司 29,500,000股股份,荆州慧和对拍卖或变卖所得价 款在主债权本金及本案申请费等实现债权费用范围内优先受偿,其后于 2021年 9月参与竞拍取得前述29,500,000股股份(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月 27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文件)。 鉴于陈柏林先生未能按期清偿完毕前述质押借款,荆州慧和(即原告)于2024年 11月 14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 诉状,请求法院判令陈柏林先生归还全部本金、利息及罚息,并请求判令拍卖、变卖陈柏林先生(即被告)持有的无锡和晶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44,856,287 股股票,并判令荆州慧和有权就拍卖价款在请求总金额范围内优先受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荆州慧和尚未收到法院的受理通知文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柏林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情况如下: (1)质押 股东 质押股数 占其所 占公 是 是 质押 质押 质权 质 名称 (股) 持股份 司总 否 否 起始 到期 人 押 比例 股本 为 为 日 日 用 比例 限 补 途 售 充 股 质 押 陈柏林 7,134,000 15.90% 1.46% 否 否 2018 办理 荆州 融 年 4 解除 慧和 资 月 16 质押 担 日 登记 保 37,722,287 84.10% 7.71% 否 否 2018 手续 年 6 之日 月 8 日 合计 44,856,287 100% 9.17% - - - - - - (2)司法再冻结 股东 冻结股数 占其所 占公 起始 到期日 冻结申请 原因 名称 (股) 持股份 司总 日 人 比例 股本 比例 陈柏林 7,134,000 15.90% 1.46% 2018 2027年 上海青浦 财产保 年9月 9月 3 区人民法 全 20 日 日 院 37,722,287 84.10% 7.71% 2018 2027年 上海青浦 财产保 年9月 9月 3 区人民法 全 20 日 日 院 合计 44,856,287 100% 9.17% - - - - (3)轮候冻结 股东 轮候冻结 占其所 占公 委托 轮候 轮候 冻结深 名称 股数(股) 持股份 司总 日期 期限 机关 度说明 比例 股本 比例 陈柏林 44,856,287 100% 9.17% 2019 年 36个月 北京市 冻结 5月8日 朝阳区 (原股 人民法 +红股+ 院 红利) 44,856,287 100% 9.17% 2019 年 36个月 上海金 冻结 10月 28 融法院 (原股 日 +红股+ 红利) 44,856,287 100% 9.17% 2019 年 36个月 上海金 冻结 11月 11 融法院 (原股 日 +红股+ 红利) 44,856,287 100% 9.17% 2020 年 36个月 广东省 冻结 11月 24 深圳市 (原股 日 中级人 +红股+ 民法院 红利) 3、公司控股股东荆州慧和与陈柏林先生于 2023年 4月完成续签股份表决权委托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17 日 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文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荆州慧和持有公司股份83,37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7.05%,通过前述股份表决权委托事宜合计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128,226,2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22%。 本次诉讼事宜完成后,如陈柏林先生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其与荆州慧和的前述股份表决权委托事宜以及一致行动人关系亦将终止 ;则届时荆州慧和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仍为 83,370,000 股,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将由 128,226,287 股变为 83,370,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7.0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 二、特别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荆州慧和已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目前尚未收到法院的受理通知文件,最终的法院判决结果以及司法拍卖(如 有)结果尚具有不确定性。本次诉讼事宜完成后,荆州慧和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 公司后续将根据本次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披露信息均以在该网站上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9f960db7-f97d-41eb-a400-fa6f453c3fab.PDF ─────────┬──────────────────────────────────────────────── 2024-10-24 00:00│和晶科技(300279):2024年三季度报告 ─────────┴──────────────────────────────────────────────── 和晶科技(300279):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69a9b35d-b755-4168-b94a-904deb598b68.PDF ─────────┬──────────────────────────────────────────────── 2024-10-24 00:00│和晶科技(300279):和晶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和晶科技(300279):和晶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d54ce445-4d47-4c57-8081-a95b35300f3d.PDF ─────────┬──────────────────────────────────────────────── 2024-10-24 00:00│和晶科技(300279):和晶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和晶科技(300279):和晶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fd011264-8b2a-4ea7-8f2f-c1c3657c9dd7.PDF ─────────┬──────────────────────────────────────────────── 2024-10-24 00:00│和晶科技(300279):和晶科技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将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法定信息披露平台,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18a26f49-0d8a-40b2-a3bb-10f195e71d20.PDF ─────────┬──────────────────────────────────────────────── 2024-10-24 00:00│和晶科技(300279):和晶科技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和晶科技(300279):和晶科技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440830a8-c578-4f93-b91d-d2c4aa0408ea.PDF ─────────┬──────────────────────────────────────────────── 2024-09-27 16:20│和晶科技(300279):和晶科技关于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之间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2024 年 5 月31日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之间担保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即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前)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总额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预计不超过 75,000 万元(在有效担保额度内,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进行调剂),具体如下: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无锡和晶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晶智能”)提供不超过 65,000 万元担保,为全资孙公司安徽和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 担保,为全资子公司江苏中科新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5,000万元担保;全资子公司和晶智能对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预计 不超过 15,000 万元。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代表在前述担保额度内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本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起有效,授权期限自 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 25日、2024年 5月 31日刊登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定信息披露平台上的相关公告文件)。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完成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在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晶智能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办理具体授信业务提供最高 债权本金为 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为全资子公司和晶智能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办理具体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3,0 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本次为和晶智能提供担保事项属于上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审议。在前述已审议的担保额度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晶智能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经审议的担保 本次担保前对 本次担保后对 可用担保额度 额度 被担保方的担 被担保方的担 保余额 保余额 和晶智能 65,000 29,000 32,000 33,000 注:“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包含在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 额度以及在此以前年度经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已签署的存续担保合同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无锡和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14MA1XNHQH56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无锡市新吴区长江东路 177号 法定代表人 徐宏斌 注册资本 63,841.43万元 成立日期 2018年 12月 25日 营业期限 2018年 12月 25日至****** 经营范围 嵌入式软件开发和技术支持咨询服务;微电脑智能控制 器的生产;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子器件、汽车零部件 及配件、通信设备、广播电视设备、非专业视听设备、 计算机、照明器具、智能消费设备的研发和制造;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 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信用情况 和晶智能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 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科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6月 30日 (2023 年 1-12 月) (2024 年 1-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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