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81 金明精机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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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6 │金明精机(300281):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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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2 │金明精机(30028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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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2 │金明精机(30028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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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52 │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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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26 │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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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26 │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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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43 │金明精机(300281):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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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43 │金明精机(300281):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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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41 │金明精机(30028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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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34 │金明精机(300281):关于公司取得四项国家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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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6│金明精机(300281):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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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马镇鑫先生、马佳圳先生、余素琴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明精机”或“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马镇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马佳
圳先生、余素琴女士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189,200 股,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378,400 股,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2%。本次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12,567,6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马镇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马佳圳先生、余素琴女士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马佳圳先生于 2026 年 6 月 3 日至 2026 年 6 月16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893,5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0.2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马镇鑫先生、余素琴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综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马镇鑫先生及
其一致行动人马佳圳先生、余素琴女士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89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0.2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马佳圳 集中竞价 2026年 6月3日至 7.59 893,500 0.21%
2026 年 6月 16 日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A股)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马佳圳 合计持有股份 18,446,131 4.40% 17,552,631 4.19%
其中:无限售条 4,611,533 1.10% 3,718,033 0.89%
件股份
有限售条 13,834,598 3.30% 13,834,598 3.30%
件股份
马镇鑫 合计持有股份 70,576,227 16.85% 70,576,227 16.85%
其中:无限售条 70,576,227 16.85% 70,576,227 16.85%
件股份
有限售条 0 0.00% 0 0.00%
件股份
余素琴 合计持有股份 10,170,844 2.43% 10,170,844 2.43%
其中:无限售条 2,542,711 0.61% 2,542,711 0.61%
件股份
有限售条 7,628,133 1.82% 7,628,133 1.82%
件股份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99,193,202 23.68% 98,299,702 23.46%
其中:无限售条 77,730,471 18.55% 76,836,971 18.34%
件股份
有限售条 21,462,731 5.12% 21,462,731 5.12%
件股份
注: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上述股东在本次减持计
划期间内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c95dbd9c-2789-4598-a6d3-3a14fd352f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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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2│金明精机(30028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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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
投资。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有利于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投资。
4、投资期限
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该有
效期内,单一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5、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与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投资产品均需经过严格筛选和风险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保持稳健投资理念,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运营效益高、具备相关资质的主体所
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
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2、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能够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闲置自
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科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b52390e5-4d2e-4c5f-b0bc-22b6fa14b7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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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2│金明精机(30028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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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6 月 2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
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名,其中董事汪帆先生、洪素丽女士、甘逸先生、周霞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汪帆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审议并表决,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金融机构
(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投资。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4a746cfb-e855-4bba-ae34-64182fe26d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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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52│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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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418,923,5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8,378,47
1.6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
,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各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8,923,5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郑芸女士、胡玲儿女士
咨询电话:0754-89811399
传真电话:0754-89811303
七、备查文件
1、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7362271b-35d4-45b7-8ed7-7e1420caec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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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26│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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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以下
简称“本所”)接受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明精机”)的委托,指派李彩霞、郭佳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
席金明精机 2025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
序与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
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由金明精机董事会根据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召集,金明精机董事会已于 2026 年
4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有关本次
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登记事项等相关事项。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金明精机章程
的有关规
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 5月21日下午2:00在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纺织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金明精机的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若干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一)金明精机董事会与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了
验证,并登记了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姓名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经验证、登记: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5人,均为截至 2026 年 5月 14 日 15:00 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金明精机股东,该等股东持有及代表的股份总数 18,657,53
1 股,占金明精机总股本的 4.4537%。
(二)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投票的股东共计 82 人,代表股份数 115,730,321
股,占金明精机总股本的27.6256%。
上述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的合法性已经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1、现场会议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审议的提案,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表决时由两名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股
东会规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会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2、网络投票表决程序
金明精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部分股东在有效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
(二)本次股东会对各议案的表决结果
1、《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134,202,8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3%;反对 17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310%;弃权9,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议案获得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情况为:同意 1,006,4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731%;反对 1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715%;弃权 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54%。
2、《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134,202,8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3%;反对 17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310%;弃权9,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议案获得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情况为:同意 1,006,4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731%;反对 1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715%;弃权 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54%。
3、《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134,200,5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6%;反对 178,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326%;弃权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04,1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801%;反对 178,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561%;弃权 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7638%。
4、《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给予相应授权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134,237,1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9%;反对 141,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054%;弃权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议案获得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情况为:同意 1,040,7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519%;反对 14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843%;弃权 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38%。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134,202,7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3%;反对 17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309%;弃权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议案获得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情况为:同意 1,006,3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648%;反对 1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714%;弃权 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38%。
6、《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34,197,7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585%;反对 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7%;弃权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议案获得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01,3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0451%;反对 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911%;弃权 9,10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38%。
7、《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115,566,1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9%;反对 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564%;弃权14,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95,7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751%;反对 181,0
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911%;弃权 1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2338%。
关联股东马佳圳、李浩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若干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若干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59abf98c-2a94-4ce5-9649-5c74c9717a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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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26│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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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明精机”)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且于202
6年 4月16日以公告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26-01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的 9:15 — 9:25 、 9:30-11:30 和13:00-15:00 ;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系 统 投 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会由公司
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下午 2: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帆先生主持。
经验证、登记: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5 人,代表股份数为 18,657,531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
的4.45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82 人,代表股份 115,730,3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256%。
公司全体董事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会,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4,202,8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3%;反对17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0%;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6,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731%;反对1
7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715%;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54%。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4,202,8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3%;反对17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0%;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6,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731%;反对1
7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715%;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54%。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4,200,5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6%;反对178,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6%;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4,1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801%;反
对17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561%;弃权 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38%。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给予相应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4,237,1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79%;反对 141,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3%;弃权 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40,7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519%;反对1
4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843%;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38%。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4,202,7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23%;反对 17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9%;弃权 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6,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648%;反对1
7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714%;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38%。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4,197,7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5%;反对 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7%;弃权 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1,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451%;反对1
8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911%;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38%。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5,566,10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09%;反对 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4%;弃权 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2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95,7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5751%;反对181
,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911%;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38%。
关联股东马佳圳、李浩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李彩霞律师、郭佳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
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若干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a6f5b932-aec2-43f4-9f81-bd3c0b9f74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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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43│金明精机(300281):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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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
注意查阅。
2026 年 4月 27 日,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 2026 年 4月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
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a2e9682-e42e-4e05-8b89-9e3cb73d6e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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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43│金明精机(300281):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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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精机(300281):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8f672dc-dc14-4b4c-bf8c-92dba62400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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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41│金明精机(30028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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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精机(30028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d068ab9-6ba3-49ea-bd3e-7da5305e46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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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34│金明精机(300281):关于公司取得四项国家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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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取得四项国家专利,并取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相关专利证书,具
体情况如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发明人 专利类型 专利期限 证书号 专利权人
能局部调节冷却强度的 ZL 2023 1 王侠武; 发明 20 年 8877780 公司
吹膜设备冷却风环 0400610.X 蔡成鹏;
孙靖寰
分切机卸轴上卷设备和 ZL 2023 1 杨煜新; 发明 20 年 8878120 公司
方法 1530098.7 许丰;
林旭
吹膜设备冷却风环的护 ZL 2025 2 林德坡; 实用新型 10 年 24119827 公司
风圈结构 0262165.X 庄志嘉;
郑武胜
吹膜设备的膜泡压扁夹 ZL 2025 2 孙兆麟; 实用新型 10 年 24090249 公司
紧机构 0666388.2 李雄乾;
温佳彬
该四项专利均为公司自主研发,其所涉及技术与公司主要技术相关,并已应用于现有的产品。上述专利的取得和运用,充分展现
了公司自主研发与科技创新的实力,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保持技术领先地位,提升公司的
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未来,公司将立足于公司科研优势,不断提高研发能力,积极推进“智慧金明”战略,为股东创造效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cf0b8c3-163c-4142-92f6-12b24ecd95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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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00:37│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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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289c88a9-9642-4949-9152-403bbf9b82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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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21│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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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16402566-4bc2-4282-8f0c-37b4591061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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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21│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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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6aeeb5e8-f4c4-49ba-8915-f30f3ff70e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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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21│金明精机(30028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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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精机(30028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c85e2379-5314-41bb-a4ae-59ee2bd8f5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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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20│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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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259234ce-a79d-4bd8-8da6-5c605eba0c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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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20│金明精机(300281):金明精机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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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专项核查报告
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 1-3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 440A006559号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明精机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金明
精机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金明精机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金明精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表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核查
工作,以合理确信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在核查工作中,我们结合金明精机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
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核查,我们认为,金明精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规则和“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
本核查报告仅供金明精机公司披露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
致同审字(2026)第 440A009660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说明如下:
一、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8.71 711.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364.23 -1,383.87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二、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5体
年度 具2024具体
年度
扣除 扣除
营业收入金额 43,793.34 47,437.0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370.91 1,334.0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
3.13% 2.81%
收入的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具体
具体
项 目 年度 年度
扣除 扣除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
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 1,370.91 注1 1,334.04 注2
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
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
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
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
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
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
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
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
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
资租赁业务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
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
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
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
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370.91 1,334.04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
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
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
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
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
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
的虚假收入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
生的收入。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
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e3d624f7-7389-4fe5-8f8d-8704c6946c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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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20│金明精机(300281):金明精机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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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6)第 440A009661号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明
精机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金明精机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金明精机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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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19│金明精机(30028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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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精机(30028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周霞。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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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19│金明精机(300281):公司章程(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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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精机(300281):公司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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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19│金明精机(30028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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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
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
则:
(一)业绩联动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
(二)协调一致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其岗位价值、责任义务、承担风险相一致,与普通员工的薪酬分配比
例相协调;
(三)长远发展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个人业绩和履职情况相匹配,有奖有惩、奖惩对等。
第二章 薪酬结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内部董事”)薪酬结构由以下部分组成:
(1)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根据承担的战略责任、经营规模、经营难度、岗位职责、市场薪资行情、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及其他参考因素确定,按月
发放。
(2)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
(3)中长期激励
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奖励等。
2、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薪,也不领取津贴。外部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会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
状况,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确定,由公司按半年度发放,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
担,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薪酬福利待遇。
(三)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内部董事的薪酬结构执行。
第三章 绩效考核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年度考核;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
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如有董事会成员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兼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应当回避。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进行具体实施。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九条 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础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各考核周期内的考核评价结果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
绩效薪酬于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后发放,年度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中长期激励根据公司的发展情
况和需要以及相关激励制度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半年度发放。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税款、社会保险等费用后
,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国家、地方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职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
发放。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二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
第十三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如公司亏损的,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如下: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通过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薪酬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
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薪酬的实际购买力不低于公司薪酬调整水平作为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及个人业绩表现;
(四)组织结构调整及岗位变动。
第十五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设立专项奖励,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审批后实施。
第六章 止付追索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取消其绩效薪酬或津贴以及中长期激励的发放,
并对相关情形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或津贴以及中长期激励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一)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三)严重失职或者滥用职权的;
(四)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五)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本制度内容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
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
本制度。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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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19│金明精机(30028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蔡少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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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精机(30028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蔡少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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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19│金明精机(30028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双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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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精机(30028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双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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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18│金明精机(30028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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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 4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会议事宜通知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 月 1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
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纺织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给予相应授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的议案
(一)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16日披露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其中,提案 5 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
通过。
(三)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
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
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
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00 至 12:00、14:00 至17:00。
3、登记地点:汕头市濠江区纺织工业园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参加股东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芸女士、胡玲儿女士
联系电话:0754-89811399
联系地址:汕头市濠江区纺织工业园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天提交。本通知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9dca3cab-2e78-4690-8a23-842180d64c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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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17│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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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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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17│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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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
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及股东利益,有利于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487,087.28 元
。截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277,409,910.01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67,606,584.72 元。根据
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67,606,584.72 元。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
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公司拟订了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 2025 年 12 月 3
1 日总股本418,923,5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8,378,471.60 元。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
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各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4、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于2025年 11月 13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
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418,923,5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
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8,378,471.6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日向全体股东派发
了 2025 年前三季度分红,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378,471.60 元(含税)。
加上本次拟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 8,378,471.60 元,2025 年度累计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为 16,756,943.20 元,占 2025 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 480.54%。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6,756,943.20 25,135,414.80 8,378,471.6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87,087.28 7,114,024.47 6,715,535.37
(元)
研发投入(元) 23,636,422.37 23,180,679.17 24,215,381.89
营业收入(元) 437,933,436.65 474,370,371.11 454,491,061.9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277,409,910.01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267,606,584.72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50,270,829.6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3,447,490.85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50,270,829.60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71,032,483.43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5.20%
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否
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50,270,829.6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年)》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方案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
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f2ede6d5-d769-49a8-bc0d-89c164977c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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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17│金明精机(300281):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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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概述: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涉及币种为公司及子公司在境外业务中使用的结算货币,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日元
,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调整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额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违约风险、客户违约风险
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境外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或
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在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境外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
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
(三)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
2、交易涉及的币种: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涉及币种为公司及子公司在境外业务中使用的结算货币,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欧元、日元。
3、交易对手: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不涉
及关联方。
(四)交易期限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
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五)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
规定,公司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境外业务的实际
发生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对公司
业绩的影响。但是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仍可能会出现内控制度不完
善等原因造成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
,将造成公司损失。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的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
发生的现金流与财务部门已签署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同所约定的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财务部应按照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中约定的外汇额度、价格与公司实际外汇收
支情况,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合理安排相应操作人员,并由公司审计部负责监督。
2、当汇率发生剧烈波动时,财务部应及时进行分析,整理应对方案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给总经理。
3、当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并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财务部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总经理,并随时跟
踪业务进展情况。审计部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发现违规情况立即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并抄送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
—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9e905a46-12eb-4475-9c79-c94893dc6b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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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17│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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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致同”)作为公司2025年度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公司对致同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
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 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 李惠琦
截至2025年12月 合伙人数量 244 人
31 日执业人员情 注册会计师人数 1,361 人
况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461 人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人数
2024 年度业务收 业务总收入 261,427.45 万元
入 审计业务收入 210,326.95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48,240.27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 客户家数 297
司审计情况 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
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
审计收费总额 38,558.97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 20 家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余额:1,877.29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0,0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人力资源配备情况
致同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
会计师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权益合伙人担任,项目管理严谨;项目团队内部分工明确、配合紧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项
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项目合伙人:吴建初,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3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建初,同上。张亚平,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 1 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郑军安,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 1 家。
(四)执业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行政监管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8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批次、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6 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五)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情况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与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
绕审计计划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应收账款计价、存货、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确认、
合并报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致同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
各项工作成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二)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了致同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对此,致同制定了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并予以有
效执行。
(三)审计质量管理
在审计进场前,致同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就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与审计重点等进行了充分沟通。在执行审计业务时,
致同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了包
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在内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致同在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秉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了独立的审计工作,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养,按
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任务,并出具了客观、完整、准确的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d2163ab8-8119-45f1-902e-2246e6c3ae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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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17│金明精机(300281):关于金明精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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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1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关于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6)第 440A006558号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明精机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金明精机公司 2
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
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6)第 440A009660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金明精机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
附的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金明精机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金
明精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了对金明精机公司实施于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
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 2025年度金明精机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
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金明精机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ecf9c452-d104-49ff-ba2e-908dd47386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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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17│金明精机(300281):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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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精机(300281):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861c9bb1-a15e-44f8-9c3a-3a937b0cf9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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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17│金明精机(300281):公司章程修正案(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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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汕头市濠江区纺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汕头市濠江区河浦大道 271
织工业园,邮政编码:515098。 号,汕头市濠江区玉新街道创新路 12 号;邮政编码:
51509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f531b2c6-0913-413d-bc32-eeb8a2202d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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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17│金明精机(300281):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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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26年4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 年度经营管理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月
8日(星期五)15:00 至 17:00 在“约调研”小程序举行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
行,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
流: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约调研”小程序;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约调研”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汪帆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马佳圳先生,财务总监吴植先生,董事会秘书郑芸
女士,独立董事蔡少河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8e476925-8471-4d5b-b6bc-cc29fd0a29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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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17│金明精机(300281):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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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
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d2d5229a-4d90-4806-855d-5b5894d552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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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17│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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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
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本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主营业务为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人工智
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劳动
保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广东金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塑料制品、高分子复合材料、预涂膜、光学膜、防锈膜、光电
新材料的设计、生产、销售;塑料原料、劳保用品、无纺布制品的生产、销售;塑料加工技术研发与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广州明远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
深圳智汇云端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为 100%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主要事项包括:规范运作、法人治理、信息披露、经营管理、投资、担保、交易、资产控制、财务管
理、生产质量控制、行政人事、销售等各个方面事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公司新业务拓展及生产质量。上述纳入评价范
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
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
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按照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分别描述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并确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根据对内部控制目标实现影响程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
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但小于
2%,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
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
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 以下任一情况可视为重大缺陷的判断标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
——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② 以下任一情况可视为重要缺陷的判断标准:
——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的纠正;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公司内部审计职能无效;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无效;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③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根据对内部控制目标实现影响程度,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认定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另外,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企业并购后未能达到预期目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产品质量不合格;
——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本次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未发现报告期内存在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汪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91acd61b-a091-4338-890e-69c8f89b54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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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17│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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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
者注意查阅。
2026 年 4月 15 日,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 2026 年 4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
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8a6c87e6-07e6-449e-836c-a449e83c01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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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17│金明精机(300281):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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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精机(300281):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36b9f520-8aa2-4425-9278-3a60a920da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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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17│金明精机(300281):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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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精机(300281):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fc104cb1-7bed-4997-8607-08b731ffe8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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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17│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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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3bd81cb9-990a-43cb-9c5b-311cfcaa2f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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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17│金明精机(300281):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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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该议案涉及董事自身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原则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业绩联动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
2、协调一致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其岗位价值、责任义务、承担风险相一致,与普通员工的薪酬分配比例
相协调;
3、长远发展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4、激励约束并重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个人业绩和履职情况相匹配,有奖有惩、奖惩对等。
四、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如下:
1、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内部董事”)薪酬结构由以下部分组成:
①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根据承担的战略责任、经营规模、经营难度、岗位职责、市场薪资行情、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及其他参考因素确定,按月
发放。
②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
③中长期激励
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奖励等。
(2)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薪,也不领取津贴。外部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会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状
况,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确定,由公司按半年度发放,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薪酬福利待遇。
3、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内部董事的薪酬结构执行。
五、其他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税款、社会保险等费用后,剩
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职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发放。
3、上述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
4、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38f6980a-2ab8-4429-9c07-3f8705f7ac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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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5:52│金明精机(300281):关于公司取得四项国家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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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取得四项国家专利,并取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相关专利证书,具
体情况如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发明人 专利类型 专利期限 证书号 专利权人
旋转牵引吹膜生产设备 ZL 2022 1 陈昭楷; 发明 20 年 8539697 公司
和旋转牵引吹膜生产工 1132340.0 林德坡;
艺 庄志嘉
薄膜换卷切断机构 ZL 2025 1 杨煜新; 发明 20 年 8542843 公司
1293409.1 陈俊鸿;
何二君
塑料吹膜机内冷结构 ZL 2025 1 黄一帆; 发明 20 年 8650490 公司
1686522.6 林康旎;
王侠武;
吴凡
五层共挤薄膜吹塑机组 ZL 2025 3 关文强; 外观设计 15 年 9742004 公司
0203662.8 佘俊江;
陈俊鸿;
杨松
该四项专利均为公司自主研发,其所涉及技术与公司主要技术相关,并已应用于现有的产品。上述专利的取得和运用,充分展现
了公司自主研发与科技创新的实力,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保持技术领先地位,提升公司的
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未来,公司将立足于公司科研优势,不断提高研发能力,积极推进“智慧金明”战略,为股东创造效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a9459d1f-5fbd-45f1-80e7-ce5dc5b2eb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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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15:36│金明精机(300281):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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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马镇鑫先生、马佳圳先生、余素琴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明精机”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马镇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0,576,227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85%;马佳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446,13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40%,在公司任董事及总经理;余素琴女
士持有公司股份 10,170,84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3%。马镇鑫先生、马佳圳先生及余素琴女士是一致行动人关系,马镇鑫先生
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公司披露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189,2
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自公司披露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378,4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本次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12,567,6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马镇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马佳圳先生、余素琴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公司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马镇鑫 高级顾问 70,576,227 16.85%
马佳圳 副董事长、总经理 18,446,131 4.40%
余素琴 无 10,170,844 2.43%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12,567,600 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3%。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具体减持时间将遵守内幕信息管理相关规定及
股份相关承诺的要求。在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实施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7、马镇鑫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
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8、上述股东、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 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马镇鑫先生、马佳圳先生、余素琴女士在公司于 2011 年12 月 16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2、①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在其或其直系亲属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②其或其直系亲属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同时,在上述自愿锁定承诺到期后,其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马镇鑫先生、马佳圳先生、余素琴女士于2014年9月2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追加股份锁定承诺的公告》
承诺:作为金明精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全部金明精机股份(含应于2014年12月29日上市的有限售条件股)继续延长锁
定至2015年12月29日,即于2015年12月29日前不减持所持的金明精机股份。
(三)马镇鑫先生、马佳圳先生、余素琴女士于2015年7月9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长参与共同维护证券市场持续稳定的声明暨实际
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不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承诺:2015年内(2015年7月9日-2015年12月31日)不减持公司股票,以实际行动切实
维护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
(四)马佳圳先生于2017年9月20日披露的《2016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承诺: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承诺自上
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即2020年9月25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上市流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镇鑫先生、马佳圳先生、余素琴女士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
其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
量的不确定性。
3、本次拟减持股东均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fcc65ef2-5274-4396-b3ec-ec44e98c47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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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22│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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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e1a52dff-2760-4e14-ae3e-963bfc64b2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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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8:37│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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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11月13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9月30日总股本418,923,5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红利8,378,471.6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
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各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8,923,5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2月1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12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2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郑芸女士、胡玲儿女士
咨询电话:0754-89811399
传真电话:0754-89811303
七、备查文件
1、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f6378037-922c-4ff4-ad26-7e4888ddcd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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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40│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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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明精机”)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
且于2025 年 10 月 29 日以公告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8)。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3 日的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本次股
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2: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帆先生主持。
经验证、登记: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5 人,代表股份数为 18,658,531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
的4.45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119 人,代表股份数为 116,444,521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7.7961%。
公司全体董事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会,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4,254,7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21%;反对 831,9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58%;弃权 1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2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58,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065%;反对8
31,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334%;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01%。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4,260,1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61%;反对 740,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83%;弃权 10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75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63,7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897%;反
对740,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554%;弃权 10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49%。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李彩霞律师、钟成龙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若干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3/69861361-48aa-45e2-ad20-5c8843b90a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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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40│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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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以下
简称“本所”)接受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明精机”)的委托,指派李彩霞、钟成龙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出席金明精机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
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
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由金明精机董事会根据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召集,金明精机董事会已于 2
025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在法定期限
内公告了有关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登记事项等相关事项。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金明精机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 11月 13日 14:00在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纺织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3 日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金明精机的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若干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一)金明精机董事会与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了
验证,并登记了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姓名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经验证、登记: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5人,均为截至 2025 年 11 月 6日 15:00 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金明精机股东,该等股东持有及代表的股份总数 18,658,53
1 股,占金明精机总股本的 4.4539%。
(二)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投票的股东共计 119 人,代表股份数 116,444,52
1 股,占金明精机总股本的27.7961%。
上述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的合法性已经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
司法》、《股东会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1、现场会议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审议的提案,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表决时由两名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股
东会规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会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2、网络投票表决程序
金明精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部分股东在有效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
(二)本次股东会对各议案的表决结果
1、《关于<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134,254,7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21%;反对 831,9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158%;弃权16,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1%。议案获得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情况为:同意 1,058,3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5065%;反对 831,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6334%;弃权 1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01%。
2、《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134,260,1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61%;反对 740,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483%;弃权102,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6%。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63,7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897%;反对 740
,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554%;弃权 10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3549%。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若干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若干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3/829269f3-2fbc-403b-9d49-3be9d927f8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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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16:06│金明精机(300281):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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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情况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于2025年11月13日任期届满。鉴于相关换届工作尚在筹备中,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将延期换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前,第五届董事会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尽快推进董事会换届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部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将满六年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霞女士
自2019年11月15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任时间将满六年。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工作尚未完成,周霞女士将继续履行其独
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直至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2/1c94a0af-2ec5-4559-b865-52dc3ba94b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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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44│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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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cb6eed15-5e8c-417b-9485-9c9e7858cc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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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43│金明精机(300281):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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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10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
2025年 11月 13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会议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2:00(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的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http:
//wltp.cninfo.com.cn)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月 6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1 月 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
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纺织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
案
2.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披露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
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
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
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7 日上午 9:00 至 12:00、14:00 至17:00。
3、登记地点:汕头市濠江区纺织工业园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参加股东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芸女士、胡玲儿女士
联系电话:0754-89811399
联系地址:汕头市濠江区纺织工业园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天提交。本通知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0de45a04-c98a-44c5-aadc-c2fce50cfd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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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42│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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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现将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950,170.23
元。截至 2025 年 9月 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298,225,639.12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89,460,430.48 元。根据
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289,460,430.48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
利益等综合因素,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公司拟订了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 2025 年 9 月 3
0 日总股本 418,923,5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8,378,471.60 元。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
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各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年)》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方案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
性。
三、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认为公司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68688054-ae0d-473a-9ee5-8f4a7d16a2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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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42│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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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
注意查阅。
2025 年 10月 28 日,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 2025 年 10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
。
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62512950-4fab-47ac-b624-22de11aed0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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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42│金明精机(300281):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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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精机(300281):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223ce047-0407-40b7-9c2f-6f1fb8eeb8de.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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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金明精机: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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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1997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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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金明精机: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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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6/12251088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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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金明精机: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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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26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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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金明精机: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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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5/12244864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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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金明精机: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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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57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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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金明精机: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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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8/12229253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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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金明精机: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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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61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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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金明精机: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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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6/12208790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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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金明精机: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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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5766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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