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81 金明精机 更新日期:2025-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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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8:28 │金明精机(300281):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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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8:28 │金明精机(300281):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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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8:08 │金明精机(300281):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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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12 │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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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12 │金明精机(300281):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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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11 │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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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8:05 │金明精机(300281):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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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21 │金明精机(300281):2024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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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21 │金明精机(300281):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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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21 │金明精机(300281):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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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8:28│金明精机(300281):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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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明精机”)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且
于 2025年 3月 28日以公告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4 日的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系 统 投 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15至下午 3:00的任意时间。本次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下午 2: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帆先生主持
。
经验证、登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5 人,代表股份数为 18,658,531 股,占公司股本总
数的4.45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277 人,代表股份 116,257,3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514%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会,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4,646,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4%;反对179,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1%;弃权8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6%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50,1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354%;反对1
79,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421%;弃权8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25%。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4,65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3%;反对178,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6%;弃权8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0%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54,1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680%;反对1
78,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072%;弃权8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48%。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4,65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8%;反对178,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6%;弃权8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6%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54,7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029%;反对1
78,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072%;弃权8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99%。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4,649,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22%;反对 181,5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6%;弃权 8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3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452,6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808%;反
对181,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584%;弃权 8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608%。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4,65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1%;反对175,3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0%;弃权8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4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457,8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832%;反
对175,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78%;弃权 8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190%。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给予相应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4,667,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56%;反对 167,5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2%;弃权 8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60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70,6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276%;反对1
67,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2%;弃权8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82%。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李彩霞律师、钟成龙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若干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4/8e0440d2-0d3f-4830-98db-a50ef6c493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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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8:28│金明精机(300281):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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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以下
简称“本所”)接受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明精机”)的委托,指派李彩霞、钟成龙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出席金明精机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
、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
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由金明精机董事会根据 2025年 3月 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召集,金明精机董事会已于 2025
年 3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有关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登记事项等相关事项。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金明精机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 14:00 在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纺织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5 年 5月 14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5月 14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金明精机的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若干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一)金明精机董事会与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了
验证,并登记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姓名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经验证、登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5人,均为截至 2025 年 5 月 8 日 15:00 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金明精机股东,该等股东持有及代表的股份总数 18,658,
531 股,占金明精机总股本的 4.4539%。
(二)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投票的股东共计 277 人,代表股份数 116,257,31
9 股,占金明精机总股本的27.7514%。
上述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的合法性已经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1、现场会议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就审议的提案,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表决时由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本所律师根据《公
司法》、《股东会规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大会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2、网络投票表决程序
金明精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部分股东在有效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
(二)本次股东大会对各议案的表决结果
1、《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 134,646,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4%;反对 179,5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331%;弃权89,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6%。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50,1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3354%;反对 179,
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421%;弃权 8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2225%。
2、《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 134,65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33%;反对 178,9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326%;弃权86,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0%。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54,1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5680%;反对 178,
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072%;弃权 8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0248%。
3、《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 134,65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38%;反对 178,9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326%;弃权85,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6%。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54,7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6029%;反对 178,
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072%;弃权 8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9899%。
4、《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 134,64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22%;反对 181,5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346%;弃权85,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2%。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52,6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808%;反对 181,
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584%;弃权 8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9608%。
5、《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 134,65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61%;反对 175,3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300%;弃权86,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57,8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832%;反对 175,
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978%;弃权 8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0190%。
6、《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给予相应授权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 134,66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56%;反对 167,5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242%;弃权81,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3%。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70,6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276%;反对 167,
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42%;弃权 8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7282%。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若干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
东会规则》、《若干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4/0b8dfe15-a263-4287-9e1d-995d3b948e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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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8:08│金明精机(300281):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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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300281;证券简称:金明精机)股票交易价格 2025 年 4 月 30
日、2025年 5 月 6 日、2025 年 5 月 7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询问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对
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公告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n.cn),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说明;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及回函;
3、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7/5745c643-19db-48cf-940a-949b251631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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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12│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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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9bc47a71-e4cc-4b70-b552-fbac156990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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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12│金明精机(300281):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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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精机(300281):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cf17c906-2066-48b7-a034-dfc397b3e2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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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11│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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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7a0bf91b-1f26-4f3d-97b0-791c5ce2dd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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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8:05│金明精机(300281):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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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精机(300281):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b5e5e1f6-d32b-4410-ba2d-dd1b873c01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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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21│金明精机(300281):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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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精机(300281):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8f34ff03-ea49-4126-87ea-3abcb532dc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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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21│金明精机(300281):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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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精机(300281):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7/b885c76c-008c-4337-b5a8-6e8c836d9e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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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21│金明精机(300281):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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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3月 17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到
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帆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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