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81 金明精机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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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6:27 │金明精机(300281):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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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8:08 │金明精机(30028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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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8:08 │金明精机(300281):2024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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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6:46 │金明精机(300281):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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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6:46 │金明精机(30028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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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6:46 │金明精机(300281):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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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6:46 │金明精机(30028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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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5:42 │金明精机(300281):关于公司取得五项国家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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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8:51 │金明精机(30028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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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8:50 │金明精机(30028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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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6:27│金明精机(300281):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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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12月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9月30日总股本418,923,5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红利16,756,943.2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
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各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8,923,5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6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2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12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12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郑芸女士、胡玲儿女士
咨询电话:0754-89811399
传真电话:0754-89811303
七、备查文件
1、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5/f368e471-d001-4f89-9926-262404af15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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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8:08│金明精机(30028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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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明精机”)的委托,指派李彩霞、钟成龙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出席金明精机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
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
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由金明精机董事会根据 2024 年 11月 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召集,金明精机董事会已于 202
4年 11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公
告了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登记事项等相关事项。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金明精机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 14:00 在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纺织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4年 12月 2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2月 2日 9:15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金明精机的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若干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一)金明精机董事会与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了
验证,并登记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姓名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经验证、登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5人,均为截至 2024 年 11 月 27 日 15:00 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金明精机股东,该等股东持有及代表的股份总数 18,65
9,531 股,占金明精机总股本的 4.4542%。
(二)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投票的股东共计 171 人,代表股份数 117,190,02
0 股,占金明精机总股本的27.9741%。
上述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的合法性已经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1、现场会议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就审议的提案,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表决时由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本所律师根据《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大会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2、网络投票表决程序
金明精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部分股东在有效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
(二)本次股东大会对各议案的表决结果
1、《关于〈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 135,431,8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25%;反对 299,5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205%;弃权118,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0%。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35,4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548%;反对 299
,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902%;弃权 11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4550%。
2、《关于聘请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 135,465,4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72%;反对 291,7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148%;弃权92,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0%。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69,0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212%;反对 291
,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962%;弃权 9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4826%。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若干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若干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2/19eca90a-7fbc-4129-ad8f-eefe37f52d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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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8:08│金明精机(300281):2024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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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精机(300281):2024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2/41618fa3-7999-4391-8bfe-f3029c7bca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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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6:46│金明精机(300281):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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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11月 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 20
24年12 月 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日(星期一)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12月2日的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上午9:1
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6.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1月 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
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7.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纺织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
案
2.00 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 月 15
日披露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
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
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
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11月 28日上午 9:00 至 12:00、14:00 至17:00。
3、登记地点:汕头市濠江区纺织工业园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参加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芸女士、胡玲儿女士
联系电话:0754-89811399
联系地址:汕头市濠江区纺织工业园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天提交。本通知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aa9a4e94-b5bb-49c7-8fa6-4ec57783cd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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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6:46│金明精机(30028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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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年 11月 14日上午 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11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
到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名,其中董事汪帆先生、洪素丽女士、甘逸先生、周霞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汪帆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审议并表决,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
充分了解和审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聘
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审计费用拟定为 59.7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 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 的创业 板信息披 露网站 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 年 12月 2日(星期一)下午 2:00 在汕头市濠江区纺织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和表决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fe468c4a-6178-4a94-9661-e2caa385c7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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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6:46│金明精机(300281):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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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聘请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原聘请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需要,为了更好地推进
审计工作开展,公司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 号)的规定。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 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12月 22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 李惠琦
截至 2023年 12月 合伙人数量 225 人
31 日执业人员情况 注册会计师人数 1364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 454 人
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业务总收入 270,337.32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 220,459.50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50,183.34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257
审计情况 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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