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81 金明精机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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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40 │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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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40 │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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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16:06 │金明精机(300281):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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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44 │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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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43 │金明精机(300281):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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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42 │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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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42 │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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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42 │金明精机(300281):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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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42 │金明精机(300281):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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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41 │金明精机(30028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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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40│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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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明精机”)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
且于2025 年 10 月 29 日以公告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8)。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3 日的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本次股
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2: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帆先生主持。
经验证、登记: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5 人,代表股份数为 18,658,531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
的4.45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119 人,代表股份数为 116,444,521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7.7961%。
公司全体董事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会,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4,254,7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21%;反对 831,9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58%;弃权 1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2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58,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065%;反对8
31,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334%;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01%。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4,260,1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61%;反对 740,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83%;弃权 10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75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63,7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897%;反
对740,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554%;弃权 10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49%。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李彩霞律师、钟成龙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若干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3/69861361-48aa-45e2-ad20-5c8843b90a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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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40│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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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以下
简称“本所”)接受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明精机”)的委托,指派李彩霞、钟成龙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出席金明精机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
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
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由金明精机董事会根据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召集,金明精机董事会已于 2
025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在法定期限
内公告了有关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登记事项等相关事项。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金明精机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 11月 13日 14:00在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纺织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3 日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金明精机的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若干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一)金明精机董事会与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了
验证,并登记了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姓名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经验证、登记: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5人,均为截至 2025 年 11 月 6日 15:00 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金明精机股东,该等股东持有及代表的股份总数 18,658,53
1 股,占金明精机总股本的 4.4539%。
(二)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投票的股东共计 119 人,代表股份数 116,444,52
1 股,占金明精机总股本的27.7961%。
上述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的合法性已经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
司法》、《股东会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1、现场会议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审议的提案,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表决时由两名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股
东会规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会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2、网络投票表决程序
金明精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部分股东在有效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
(二)本次股东会对各议案的表决结果
1、《关于<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134,254,7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21%;反对 831,9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158%;弃权16,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1%。议案获得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情况为:同意 1,058,3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5065%;反对 831,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6334%;弃权 1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01%。
2、《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134,260,1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61%;反对 740,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483%;弃权102,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6%。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63,7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897%;反对 740
,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554%;弃权 10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3549%。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若干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若干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3/829269f3-2fbc-403b-9d49-3be9d927f8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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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16:06│金明精机(300281):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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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情况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于2025年11月13日任期届满。鉴于相关换届工作尚在筹备中,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将延期换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前,第五届董事会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尽快推进董事会换届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部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将满六年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霞女士
自2019年11月15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任时间将满六年。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工作尚未完成,周霞女士将继续履行其独
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直至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2/1c94a0af-2ec5-4559-b865-52dc3ba94b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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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44│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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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cb6eed15-5e8c-417b-9485-9c9e7858cc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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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43│金明精机(300281):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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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10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
2025年 11月 13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会议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2:00(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的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http:
//wltp.cninfo.com.cn)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月 6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1 月 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
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纺织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
案
2.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披露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
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
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
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7 日上午 9:00 至 12:00、14:00 至17:00。
3、登记地点:汕头市濠江区纺织工业园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参加股东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芸女士、胡玲儿女士
联系电话:0754-89811399
联系地址:汕头市濠江区纺织工业园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天提交。本通知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0de45a04-c98a-44c5-aadc-c2fce50cfd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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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42│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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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现将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950,170.23
元。截至 2025 年 9月 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298,225,639.12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89,460,430.48 元。根据
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289,460,430.48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
利益等综合因素,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公司拟订了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 2025 年 9 月 3
0 日总股本 418,923,5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8,378,471.60 元。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
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各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年)》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方案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
性。
三、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认为公司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68688054-ae0d-473a-9ee5-8f4a7d16a2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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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42│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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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
注意查阅。
2025 年 10月 28 日,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 2025 年 10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
。
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62512950-4fab-47ac-b624-22de11aed0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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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42│金明精机(300281):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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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精机(300281):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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