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81 金明精机 更新日期:2026-06-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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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2 │金明精机(30028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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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2 │金明精机(30028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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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52 │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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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26 │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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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26 │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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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43 │金明精机(300281):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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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43 │金明精机(300281):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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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41 │金明精机(30028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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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34 │金明精机(300281):关于公司取得四项国家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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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00:37 │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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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2│金明精机(30028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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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
投资。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有利于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投资。
4、投资期限
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该有
效期内,单一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5、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与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投资产品均需经过严格筛选和风险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保持稳健投资理念,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运营效益高、具备相关资质的主体所
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
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2、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能够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闲置自
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科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b52390e5-4d2e-4c5f-b0bc-22b6fa14b7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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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2│金明精机(30028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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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6 月 2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
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名,其中董事汪帆先生、洪素丽女士、甘逸先生、周霞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汪帆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审议并表决,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金融机构
(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投资。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4a746cfb-e855-4bba-ae34-64182fe26d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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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52│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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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418,923,5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8,378,47
1.6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
,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各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8,923,5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郑芸女士、胡玲儿女士
咨询电话:0754-89811399
传真电话:0754-89811303
七、备查文件
1、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7362271b-35d4-45b7-8ed7-7e1420caec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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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26│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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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以下
简称“本所”)接受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明精机”)的委托,指派李彩霞、郭佳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
席金明精机 2025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
序与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
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由金明精机董事会根据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召集,金明精机董事会已于 2026 年
4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有关本次
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登记事项等相关事项。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金明精机章程
的有关规
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 5月21日下午2:00在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纺织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金明精机的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若干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一)金明精机董事会与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了
验证,并登记了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姓名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经验证、登记: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5人,均为截至 2026 年 5月 14 日 15:00 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金明精机股东,该等股东持有及代表的股份总数 18,657,53
1 股,占金明精机总股本的 4.4537%。
(二)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投票的股东共计 82 人,代表股份数 115,730,321
股,占金明精机总股本的27.6256%。
上述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的合法性已经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1、现场会议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审议的提案,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表决时由两名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股
东会规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会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2、网络投票表决程序
金明精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部分股东在有效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
(二)本次股东会对各议案的表决结果
1、《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134,202,8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3%;反对 17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310%;弃权9,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议案获得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情况为:同意 1,006,4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731%;反对 1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715%;弃权 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54%。
2、《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134,202,8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3%;反对 17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310%;弃权9,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议案获得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情况为:同意 1,006,4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731%;反对 1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715%;弃权 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54%。
3、《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134,200,5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6%;反对 178,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326%;弃权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04,1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801%;反对 178,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561%;弃权 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7638%。
4、《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给予相应授权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134,237,1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9%;反对 141,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054%;弃权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议案获得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情况为:同意 1,040,7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519%;反对 14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843%;弃权 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38%。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134,202,7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3%;反对 17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309%;弃权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议案获得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情况为:同意 1,006,3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648%;反对 1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714%;弃权 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38%。
6、《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34,197,7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585%;反对 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7%;弃权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议案获得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01,3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0451%;反对 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911%;弃权 9,10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38%。
7、《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115,566,1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9%;反对 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564%;弃权14,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95,7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751%;反对 181,0
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911%;弃权 1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2338%。
关联股东马佳圳、李浩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若干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若干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59abf98c-2a94-4ce5-9649-5c74c9717a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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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26│金明精机(30028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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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明精机”)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且于202
6年 4月16日以公告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26-01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的 9:15 — 9:25 、 9:30-11:30 和13:00-15:00 ;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系 统 投 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会由公司
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下午 2: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帆先生主持。
经验证、登记: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5 人,代表股份数为 18,657,531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
的4.45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82 人,代表股份 115,730,3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256%。
公司全体董事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会,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4,202,8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3%;反对17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0%;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6,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731%;反对1
7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715%;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54%。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4,202,8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3%;反对17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0%;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6,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731%;反对1
7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715%;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54%。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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