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83 温州宏丰 更新日期:2025-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5-19 20:00 │温州宏丰(300283):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
│2025-05-15 15:50 │温州宏丰(30028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5-05-12 18:30 │温州宏丰(300283):中德证券关于温州宏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
├─────────┼──────────────────────────────────────────────┤
│2025-05-10 00:00 │温州宏丰(30028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10 00:00 │温州宏丰(30028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宗正) │
├─────────┼──────────────────────────────────────────────┤
│2025-05-10 00:00 │温州宏丰(30028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莹) │
├─────────┼──────────────────────────────────────────────┤
│2025-05-10 00:00 │温州宏丰(30028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宗正) │
├─────────┼──────────────────────────────────────────────┤
│2025-05-10 00:00 │温州宏丰(30028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莹) │
├─────────┼──────────────────────────────────────────────┤
│2025-05-10 00:00 │温州宏丰(30028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5-05-10 00:00 │温州宏丰(30028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俊) │
└─────────┴──────────────────────────────────────────────┘
─────────┬────────────────────────────────────────────────
2025-05-19 20:00│温州宏丰(300283):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73,005,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56%)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437
万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减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73,005,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5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股份原因:偿还股票质押存量债务等。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因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所取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
持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437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2011年 2月,控股股东陈晓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和股份减持的
承诺,具体如下: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持有(或控制)的发行人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本人直接持有(或控制)的发行人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或控制)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陈晓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2015年 7月,在未来 6个月内陈晓先生计划增持公司股票总金额不低于 2600万元人民币;
2024年 2月,陈晓先生计划自 2024年 2月 6日起 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
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 2024 年 2月 6日增持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晓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情形。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陈晓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控股股东陈晓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具体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
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能否按期实施完成也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4、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减
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要求。
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陈晓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ccd078b9-35bf-4d93-a095-a4e89416eeff.PDF
─────────┬────────────────────────────────────────────────
2025-05-15 15:50│温州宏丰(30028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
─────────┴────────────────────────────────────────────────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陈晓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
办理了提前解除质押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开 解除质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押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始日期 押日期
陈晓 是 401万股 2.32% 0.92% 2023年5 2025年5 金元证券股
745万股 4.31% 1.70% 月22日 月14日 份有限公司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陈晓和林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双方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股份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例 数量(万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陈晓 173,005,960 39.56% 6,101 35.26% 13.95% 0 0 0 0
林萍 15,444,000 3.53% 770 49.86% 1.76% 0 0 0 0
合计 188,449,960 43.09% 6,871 36.46% 15.71% 0 0 0 0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47cc1afc-1b21-40be-b667-826c756c110d.PDF
─────────┬────────────────────────────────────────────────
2025-05-12 18:30│温州宏丰(300283):中德证券关于温州宏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
温州宏丰(300283):中德证券关于温州宏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2/c60181f2-aa06-43b8-8f82-03d337bf3344.PDF
─────────┬────────────────────────────────────────────────
2025-05-10 00:00│温州宏丰(30028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4 日以邮件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5月 9 日下午 1 点在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瓯锦大道 5600 号温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6-1
6 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9名,会议由董事长陈晓先生主
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
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将于 2025年 5 月 15日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陈晓先生、严学文先生、韦少华先生、陈林
驰先生、樊改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继续履职。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陈晓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提名严学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提名韦少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提名陈林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提名樊改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杨莹先生、王宗正先生、朱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继续履职。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杨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提名王宗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提名朱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
料,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5月 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三、《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现拟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8万元/年(税前),按月
发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发行的“宏丰转债”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进入转股期,自 2024 年 4 月1日起至 2025年 3月 31日止,共有 7,860张“
宏丰转债”完成转股,合计转成146,896股“温州宏丰”股票,故公司总股本由 437,135,321股变更为437,282,217股,注册资本相应
由 437,135,321元变更为 437,282,217 元。
基于前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同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三会结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
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
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5 月 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 5 月修订)》《关于变
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五、《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决定调整三会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修改情况,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5月 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 5 月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 年 5
月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 5月修订)》。
本议案中子议案 1、子议案 2 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六、《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作为召集人提议于 2025年 5月 26日(星期一)下午 2 点在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瓯锦
大道 5600 号温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6-16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5 月 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9/290ff0d2-e798-4110-8185-13e7de7c828e.PDF
─────────┬────────────────────────────────────────────────
2025-05-10 00:00│温州宏丰(30028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宗正)
─────────┴────────────────────────────────────────────────
声明人_王宗正_作为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温州宏丰电工
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
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不属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独立董事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
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