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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83(温州宏丰)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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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83 温州宏丰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7 16:48│温州宏丰(300283):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 ─────────┴────────────────────────────────────────────────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陈晓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 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 质押开 质押原 延期购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股东或第一 延期数量 股份比例 总股本 始日期 购回日 回日期 大股东及其 (万股) 比例 期 一致行动人 陈晓 是 1,170 6.80% 2.68% 2023年3 2024年3 2025年3 山西证券股 延期 月27日 月26日 月26日 份有限公司 购回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陈晓和林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公告披露日,双方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例 质押股份数 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量(万股)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万股)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陈晓 172,124,460 39.38% 7,247 7,247 42.10% 16.58% 0 0 0 0 林萍 15,444,000 3.53% 935 935 60.54% 2.14% 0 0 0 0 合计 187,568,460 42.91% 8,182 8,182 43.62% 18.72% 0 0 0 0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 陈晓先生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系对前期股份质押的延期购回,不涉及新增融资。 2、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合计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8,182 万股,占双方合计所持股份比例 43.62%,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18.72%。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3、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业务。公司控股股东及一 致行动人亦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7/8ef75f59-2dc1-4c48-8980-a8f2dd322846.PDF ─────────┬──────────────────────────────────────────────── 2024-03-25 18:30│温州宏丰(300283):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 ─────────┴──────────────────────────────────────────────── 温州宏丰(300283):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5/eedd6806-ed70-46f5-a5fa-eb684819bbe5.PDF ─────────┬──────────────────────────────────────────────── 2024-03-22 18:50│温州宏丰(30028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 温州宏丰(30028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2/c6226460-ced4-4470-ada2-f47d365adf09.PDF ─────────┬──────────────────────────────────────────────── 2024-03-22 18:50│温州宏丰(30028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月 16 日以邮件方 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3 月22 日上午 10 点在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瓯锦大道 5600 号温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6-1 6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 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能够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 利于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实 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2/42b0c17b-8a1b-4782-8256-7a8a6ac17cae.PDF ─────────┬──────────────────────────────────────────────── 2024-03-22 18:50│温州宏丰(30028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6 日以邮 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3月 22 日上午 9 点在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瓯锦大道 5600 号温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6-16 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 6名,通过 通讯方式表决的董事 3 名。会议由董事长陈晓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基于公司整体规划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 1000 吨高端精密硬质合金棒型材智能制造项 目”的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同时对“年产 1000 吨高端精密硬质合金棒型材智能制造项目”、“碳化硅单晶研发项目”、“光 储一体化能源利用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是结合公司整体规划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等客观情况审慎做出的合 理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债券持有人 利益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2/af5c1f8c-9dc8-4e0b-93d4-747d4eb7a50c.PDF ─────────┬──────────────────────────────────────────────── 2024-03-22 18:49│温州宏丰(30028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温州宏丰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 │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 温州宏丰(30028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温州宏丰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核查意 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2/3d1b5de4-c0cd-44db-94a7-fadbb0457c9b.PDF ─────────┬──────────────────────────────────────────────── 2024-03-20 17:44│温州宏丰(300283):关于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一、基本情况概述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浙江宏丰铜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铜箔”)的通知 ,因经营发展的需要,浙江铜箔对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并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由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相关变更登记事项具体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金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金属 属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 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 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展经营活动)。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外,其他工商登记信息不变。 二、备查文件 浙江宏丰铜箔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0/5c53e4ab-12c1-44ad-960a-8f520b157175.PDF ─────────┬──────────────────────────────────────────────── 2024-03-08 00:00│温州宏丰(300283):关于宏丰转债2024年付息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宏丰转债”(债券代码:123141)将于 2024年 3月 15日按面值支付第二年利息,每 10 张“宏丰转债”(面值 1,000 元 )利息为 7.00 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4年 3月 14日 3、除息日:2024年 3月 15日 4、付息日:2024年 3月 15日 5、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期间为 2023年 3月 15日至 2024 年 3 月14日,票面利率为 0.7%。 6、“宏丰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4年 3月 14 日,截至 2024 年3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宏丰转债”持有人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 2024年 3月 14 日前(含当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 息。 7、下一年度的票面利率:1.0% 8、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4 年 3 月 15 日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月 1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宏丰转债”或“可转债”)将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支付 2023 年 3 月 15 日至 2024 年 3 月 14 日的利息。根据公司披露的《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规定,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宏丰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141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32,126.00 万元(321.26 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32,126.00 万元(321.26 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2 年 4月 8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即自 2022 年 3月 15日至 2028 年 3 月14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即自 2022 年 9月 21日至 2028 年 3 月14日 9、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5%,第二年为 0.7%,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 2.0%,第五年为 2.5%,第六年为 3.0%。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 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 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公司主体 信用评级为 A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 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债上市后,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进 行跟踪评级,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 A级,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级别为 A级。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付息为“宏丰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3 年 3 月 15 日至 2024年 3月 14日,当 期票面利率为 0.7%,即每 10 张“宏丰转债”(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7.00 元(含税)。 1、对于持有“宏丰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 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5.60 元(税后); 2、对于持有“宏丰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和《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 7.00 元(含税); 3、对于持有“宏丰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10张派发利息 7.00 元(含税),其他债券持有者自 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和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4年 3月 14日 2、除息日:2024年 3月 15日 3、付息日:2024年 3月 15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的对象为:截至 2024年 3 月 14 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 体“宏丰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 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 34 号)等规定,自 2021 年 11月 7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 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 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 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公司不代扣代缴。 七、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瓯锦大道 5600 号 咨询电话:0577-85515911 传 真:0577-85515915 联 系 人:严学文 樊改焕 八、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8/118ce4ae-17a1-4bb3-b13c-8380379d603f.PDF ─────────┬──────────────────────────────────────────────── 2024-02-29 00:00│温州宏丰(300283):关于不向下修正“宏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触发“宏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后首 个交易日起算(暨 2024 年3月 1日),若再次触发“宏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 行使“宏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152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21.26 万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32,126.00 万元,并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债券简称“宏丰转债”,债券代码“123141”。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宏丰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6.92元/股。 (1)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4元人民币(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上述权益分派工作实施情况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宏丰转债”转 股价格由 6.92元/股调整为 6.8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6月 2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1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2)因“宏丰转债”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经 2022 年 11 月 3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将“宏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6.88元/股向下修正为 5.39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1 1 月 4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103)。 (3)2023 年 5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若因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维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0.25 元的分红比例不变,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根据上述权益分派工作实施情况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 规定,“宏丰转债”转股价格由5.39元/股调整为 5.3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6月 2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 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 67)。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90%(即 4.83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宏 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公司股票价格受宏观经济、行业市场波动、证券市场行情等诸多因素影响,近期波动较大,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 走势、市场环境、长期发展的内在价值等多重因素,公司于 2024年 2 月 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宏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后首个交易日起算(暨 2024 年 3 月 1 日),若再次触 发“宏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宏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9/7307cb70-26f2-459d-b983-07fc95dec863.PDF ─────────┬──────────────────────────────────────────────── 2024-02-29 00:00│温州宏丰(30028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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