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83 温州宏丰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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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7:05 │温州宏丰(300283):关于子公司增资完成工商变更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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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42 │温州宏丰(300283):中证鹏元关于关注温州宏丰2024年业绩预告亏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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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8:28 │温州宏丰(30028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温州宏丰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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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8:28 │温州宏丰(30028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温州宏丰2024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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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9:56 │温州宏丰(300283):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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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7:20 │温州宏丰(30028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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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7:20 │温州宏丰(300283):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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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7:20 │温州宏丰(300283):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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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17:32 │温州宏丰(300283):关于公司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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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6:54 │温州宏丰(300283):2024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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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7:05│温州宏丰(300283):关于子公司增资完成工商变更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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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300283):关于子公司增资完成工商变更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8/003b9fe6-4394-46fd-b82a-352ca71fb5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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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42│温州宏丰(300283):中证鹏元关于关注温州宏丰2024年业绩预告亏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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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300283):中证鹏元关于关注温州宏丰2024年业绩预告亏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03df8a9e-e087-4610-9a8b-25e15d493e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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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8:28│温州宏丰(30028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温州宏丰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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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宏丰”
或“公司”)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温州宏丰进行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一、培训时间、地点及参加培训人员
(一)培训时间:2025 年 1 月 10 日
(二)培训地点:温州宏丰会议室
(二)参加培训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对于因故未能参加现场
培训的人员,保荐机构要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组织其学习相应的培训课件)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的主题为公司法修订全面解读、持续督导处罚案例专题、廉洁从业辅导宣传等内容。
三、培训效果
本次培训通过课件展示、现场讲解和交流的形式,围绕培训重点内容、结合案例分析向参训人员进行了详细讲解。通过此次培训
,参与人员对新公司法、持续督导、信息披露要求、廉洁从业等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增强了规范运作意识。此次培训达到预期目标,
取得较好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33889ffb-d054-4a27-aa70-0a7d9567fd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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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8:28│温州宏丰(30028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温州宏丰2024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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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30028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温州宏丰2024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e0665103-87b6-418c-a70f-0131379686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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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9:56│温州宏丰(300283):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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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4800万元~7500万元 盈利:2112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6000万元~8700万元 亏损:5826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注:本公告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公司 2024
年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投资的铜箔项目正处于经营成长初期,成本费用高,对业绩影响较大。
一方面,公司铜箔江西生产基地主要开展新产品的开发、生产工艺技术的改进、生产效率的提升验证、人员的培养储备等,产能
规模化受限,投入成本高,预计亏损 8300万元~8800万元;另一方面,公司铜箔温州海经区生产基地处于项目建设期,一期生产设
备开始调机试机投入成本费用较大,预计亏损 4700 万元~5500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投资的宏丰半导体项目主要处于厂房建设期,第四季度陆续开始设备的安装调试,相关人工等成本费用较大
,预计宏丰半导体 2024 年亏损 1200万元~1500 万元。
3、预计 2024 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1200 万元,具体数据以 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数据为准。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 2024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2/4fab962f-0b02-4ea1-abad-f71d2c2127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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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7:20│温州宏丰(30028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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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7 日以邮件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月 13 日上午 10 点在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瓯锦大道 5600 号温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6
-16 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会议由董事长陈晓先生主持,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浙江宏丰铜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丰铜箔”)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温州
国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国投”)。温州国投拟以现金方式增资 2,000万元,其中 438.9648万元计入注册资本
,1,561.0352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及陈晓先生、温州欧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瓯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温州瓯江口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宏丰铜箔的现有股东,均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扩股后,宏丰铜
箔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9,441.9014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9,880.8662万元,公司对宏丰铜箔的持股比例由 78.82%变更为75.3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 1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1月 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3/f2555095-6663-461e-9c4b-27d78e170e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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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7:20│温州宏丰(300283):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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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部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分为重大舆情与一般舆情:
重大舆情: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一般舆情: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
由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
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证券部,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
、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子公司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电子报、微信、微博、互动易问答
、论坛、股吧等各类型信息载体。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等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四)向社会公众公开传播信息前,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经必要的审批和确认后再行发布。
第十条 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的应对与处理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
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
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
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
会形象。
第十二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时,要快速反应给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同时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应当
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一般舆情,应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如为
重大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当向舆情工作组报告,必要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的监管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十三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四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
证券部和相关部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应对。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及其他投资者沟通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
沟通渠道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
工作,使市场充分了解情况,减少投资者的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当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发布澄清公告;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措施制止有关媒体的侵权行为,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危机恢复管理,对危机处理结果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恢复管理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公司在危机中的应对能力
。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公司未公开事项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
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内
部通报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同时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公司未公开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公
司信息,如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
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
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
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指定、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3/de356d86-fc07-4807-8156-0a32828f04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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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7:20│温州宏丰(300283):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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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300283):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3/d7847502-11e1-4eaa-acaf-c516db2f64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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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17:32│温州宏丰(300283):关于公司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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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 1 项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授权公告号
电触头的冲焊一 ZL 2017 1 1271259.X 2017年 12月 05日 2025年 01月 03 日 CN 107866676 B
体化装置及方法
注:上述发明专利的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上述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短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从而提升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6/6a0681db-b176-4069-b891-8db8ae6762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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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6:54│温州宏丰(300283):2024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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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宏丰转债(债券代码:123141)转股期限为 2022 年 9 月 21 日至 2028 年3 月 14日,当前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5.35 元/股
;
2、2024年第四季度,共有 4,060 张“宏丰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406,000 元人民币),合计转成 75,883 股“温州宏
丰”股票(股票代码:300283);
3、截至 2024年第四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为 3,201,840 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 320,184,000 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
定,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4 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宏丰转债”)转股及
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152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 3月 1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21.26 万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126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5,055,4
10.56 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 321.26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起在深交所挂
牌交易。债券简称“宏丰转债”,债券代码“123141”。
二、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情况
(一)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根据公司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宏丰转债
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6.92元/股。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1、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元人民币(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上述权益分派工作实施情况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宏丰转债”转
股价格由 6.92 元/股调整为 6.8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6月 2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2、因“宏丰转债”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经 2022 年 11 月 3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将“宏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6.88元/股向下修正为 5.39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11
月 4日起生效。
3、2023 年 5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若因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维持每 10股派发现金股
利 0.25元的分红比例不变,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根据上述权益分派工作实施情况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
定,“宏丰转债”转股价格由 5.39元/股调整为 5.3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6月 2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4、2024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若因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维持每 10股派发现金股
利 0.20元的分红比例不变,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根据上述权益分派工作实施情况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
定,“宏丰转债”转股价格由 5.37元/股调整为 5.3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6月 1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宏丰转债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起进入转股期。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期间,宏丰转债因转股减少 4,06
0 张,转股数量为 75,883 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宏丰转债尚有 3,201,840 张,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为 320,184,000元。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
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29,759,720 29.68% 0 129,759,720 29.67%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29,759,720 29.68% 0 129,759,720 29.6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7,446,614 70.32% 75,883 307,522,497 70.33%
三、总股本 437,206,334 100% 75,883 437,282,217 100%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来源
自开始转股以来,宏丰转债转换成的本公司股份全部来源于新增股份。
五、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 0577-85515911。投资者如需了解“宏丰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
阅公司于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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