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83 温州宏丰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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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8:42 │温州宏丰(300283):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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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8:56 │温州宏丰(300283):关于“宏丰转债”摘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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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8:56 │温州宏丰(300283):关于“宏丰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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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6:14 │温州宏丰(300283):关于子公司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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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1:46 │温州宏丰(300283):关于“宏丰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半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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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01 │温州宏丰(300283):关于“宏丰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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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36 │温州宏丰(300283):关于“宏丰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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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6:56 │温州宏丰(300283):关于“宏丰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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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6:46 │温州宏丰(300283):关于实际控制人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权益变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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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4 15:36 │温州宏丰(300283):关于“宏丰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交易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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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8:42│温州宏丰(300283):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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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68,636,2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93%)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 年 10月 13日至 2026年 1月 12日,窗口期
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1,250 万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52%。其中,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49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76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
)。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减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8,636,2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9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股份原因:偿还股票质押存量债务、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等。
2、股份来源: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因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所取
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1,2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2%。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49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76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
5、减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 年 10月 13 日至 2026 年 1月 12 日,窗口期不减持)
。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2011 年 2月,控股股东陈晓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和股份减持的
承诺,具体如下: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持有(或控制)的发行人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本人直接持有(或控制)的发行人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或控制)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陈晓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2015年 7月,在未来6个月内陈晓先生计划增持公司股票总金额不低于2600万元人民币;
2024 年 2月,陈晓先生计划自 2024 年 2月 6日起 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
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500 万元(含 2024 年 2月 6日增持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晓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情形。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晓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控股股东陈晓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具体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
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能否按期实施完成也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4、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减
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要求。
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陈晓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d92135a5-8cad-4126-a687-20f64f6418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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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8:56│温州宏丰(300283):关于“宏丰转债”摘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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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宏丰转债”赎回日:2025 年 8月 29日
2、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 年 9月 5日
3、“宏丰转债”摘牌日:2025 年 9月 8日
4、“宏丰转债”摘牌原因:存续期内可转债全部赎回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152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 年 3月 1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21.26 万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126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50
5.54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
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4月 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宏丰转债”,债券代码“123141”
。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3月21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即 2022 年 9月 21 日至2028 年 3月 14 日。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及其调整情况
1、初始转股价格
“宏丰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6.92 元/股。
2、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
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人民币(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上述权益分派工作实施情况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宏丰转债”转
股价格由 6.92 元/股调整为 6.8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6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
2 年 6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因“宏丰转债”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经 2022 年 11 月 3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将“宏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6.88 元/股向下修正为 5.39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11 月 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1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3)2023 年 5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
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若因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维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0.25元的分红比例不变,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根据上述权益分派工作实施情况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
定,“宏丰转债”转股价格由 5.39元/股调整为 5.3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月 2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4)2024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
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若因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维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0.20元的分红比例不变,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根据上述权益分派工作实施情况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
定,“宏丰转债”转股价格由 5.37元/股调整为 5.3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二、“宏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宏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内容如下: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
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
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5 年 7月 8日至 2025 年 7月 31日,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宏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5.35 元
/股)的 130%(含 130%)(即6.96 元/股),已触发“宏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宏丰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92 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 2.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 年 8月 29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167 天)(算头不算尾)
。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2.0%×167/365≈0.92元/张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92
=100.92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 年 8月 28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宏丰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宏丰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
2、“宏丰转债”自 2025 年 8月 26日起停止交易。
3、“宏丰转债”自 2025 年 8月 29日起停止转股。
4、2025 年 8 月 29 日为“宏丰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 年 8月 28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
在册的“宏丰转债”。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宏丰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5 年 9月 3日为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 9月 5日为赎回款到达“宏丰转债”持有人资金账
户日,届时“宏丰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宏丰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丰转债。
四、“宏丰转债”赎回结果
根据中国结算提供的数据,截至 2025 年 8月 28 日收市后,“宏丰转债”尚有 7,998 张未转股,本次赎回“宏丰转债”数量
为 7,998 张,赎回价格为 100.92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2%,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
准的价格为准。本次赎回共计支付赎回款 807,158.16 元(不含赎回手续费)。
五、“宏丰转债”摘牌安排
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已无“宏丰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宏丰转债”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 2025 年
9月 8日起,公司发行的“宏丰转债”(债券代码:123141)将在深交所摘牌。
六、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7-85515911
联系邮箱:zqb@wzhf.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7395b898-c746-4bf0-a887-6b775d3a03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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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8:56│温州宏丰(300283):关于“宏丰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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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300283):关于“宏丰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519ae638-5b54-45a6-89b8-e37a7a7b3a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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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6:14│温州宏丰(300283):关于子公司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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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宏丰铜箔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 1
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授权公告号
一种用于防止铜箔 ZL202422479990.3 2024年10月14日 2025 年 8月 29日 CN 223276770 U
表面带液的伺服调
节装置
注:上述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上述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短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发挥公司及子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
及子公司核心竞争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1/db7a4f6c-f3cc-4ad7-be19-cf53a7b357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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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1:46│温州宏丰(300283):关于“宏丰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半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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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300283):关于“宏丰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半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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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01│温州宏丰(300283):关于“宏丰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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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300283):关于“宏丰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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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36│温州宏丰(300283):关于“宏丰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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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300283):关于“宏丰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defc74af-ee9c-48e3-ab2f-e3bdbd45bb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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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6:56│温州宏丰(300283):关于“宏丰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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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300283):关于“宏丰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bf567302-982b-4877-9334-8f8778ffa9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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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6:46│温州宏丰(300283):关于实际控制人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权益变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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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致使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林萍女士合计权益比例由 38.99%
被动稀释至 37.79%,触及1%整数倍,不涉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近日,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持股数
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权益比例被动稀释,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晓、林萍
住所 浙江省乐清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8月 6日至 2025 年 8月 22 日
权益变动过程 2025 年 8 月 6 日至 2025 年 8 月 22 日,因宏丰转债
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487,177,517 股,公司
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林萍女士合计持股比例由
38.99%被动稀释至 37.79%,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
股票简称 温州宏丰 股票代码 300283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增持/减持股数(股) 增持/减持比例(%)
陈晓 A股 0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1.1%
林萍 A股 0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1%
合计 0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1.2%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股东投资款□
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陈晓合计持有股份 168,636,292 35.71% 168,636,292 34.6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8,881,822 8.23% 38,881,822 7.98%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9,754,470 27.48% 129,754,470 26.63%
林萍合计持有股份 15,444,000 3.27% 15,444,000 3.1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444,000 3.27% 15,444,000 3.1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总计 184,080,292 38.99% 184,080,292 37.79%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是□ 否■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
务规则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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