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84 苏交科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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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 16:36 │苏交科(300284):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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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20:27 │苏交科(300284):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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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20:27 │苏交科(300284):苏交科:《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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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20:27 │苏交科(300284):关于聘任总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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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20:27 │苏交科(300284):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及选举董事、职工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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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20:27 │苏交科(300284):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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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20:26 │苏交科(300284):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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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20:24 │苏交科(300284):苏交科: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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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20:24 │苏交科(30028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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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20:24 │苏交科(300284):苏交科: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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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 16:36│苏交科(300284):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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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杨雄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杨雄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在公司以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杨雄先生的原定任职到期日为 2027年 11月 14日。杨雄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与公司及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不存在与其辞任
有关的其他事宜。截至本公告日,杨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杨雄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
数,但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公司董事会人数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杨雄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
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杨雄先生将继续履职。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公司董事会对杨雄先生
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备查文件
杨雄先生的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7586e6e1-863e-4a78-9ab4-f02a53a104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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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20:27│苏交科(300284):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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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5年 1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主席团成员何淼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潘岭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
其附件的议案》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22fe517e-ccc3-4307-92d9-36d47f2802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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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20:27│苏交科(300284):苏交科:《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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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300284):苏交科:《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0e526f4b-f984-422b-a48b-abf73c9662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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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20:27│苏交科(300284):关于聘任总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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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300284):关于聘任总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7db73f62-553e-4c5e-82e6-41b43b719f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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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20:27│苏交科(300284):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及选举董事、职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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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300284):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及选举董事、职工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b52bdf71-a7e4-4289-b9f1-8e7a7ff547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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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20:27│苏交科(300284):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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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300284):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8887efcd-d807-45cf-8a98-32469c7221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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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20:26│苏交科(300284):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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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300284):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c308974a-297d-42f5-bdad-9177e3e752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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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20:24│苏交科(300284):苏交科: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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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业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第三条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
东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服务,方便股东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召开。
对于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且公司董事会不予配合的情形,股东会召集人可比照本细则的规定办理网络投票的相
关事宜。
第五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第六条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是为公司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服务的信息公司。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
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的,应当与信息公司签订服务协议。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 公司在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票时间、投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有关事项做出明确说
明。
第八条 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在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并将股东会基础资料、投
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投票信息录入系统。公司应当在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完成对投票信息的复核,确认投票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可能的风险与损失。
第九条 公司应当在网络投票开始日的二个交易日前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资料的电子数据,包括股东名称、股东
账号、股份数量等内容。
公司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当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
第三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
第十条 公司股东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参加网络投票。
第十一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
第十二条 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买卖方向为买入;
(二)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会议案序号;
如 1.00元代表议案 1,2.00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 2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 元代表对议案 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 2中
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 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由股东代表出任的董事的议案,如议案 3为选举董事,则 3.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
类推。
(三)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
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四)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五)股东会有多项议案需表决时,可以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 100(申报价格为 100.00元);
(六)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第四章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
第十三条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第十四条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
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第十五条 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身份认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第十六条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第十七条 根据相关规则的规定,需要在行使表
决权前征求委托人或者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的下列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应当在征求意见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一)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
(二)持有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
(三)持有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五) B 股境外代理人;
(六)持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公司”);
(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
第五章 股东会表决结果及决议
第十八条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应当明确发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意见。本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的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
义持有人,应当根据所征求到的投票意见汇总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提案汇总填报委托人或者实际持有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
应的股份数量。
第十九条 股东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会,纳入出席
股东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第二十条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每个提案组下应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可以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投给数名候选人。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
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第二十一条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它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
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
第二十二条 公司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的,网络投票系统对以上两种方
式的投票予以合并计算。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会表决结果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应当单独统计并披露。
前款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第二十四条 需回避表决或者承诺放弃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提供全部投票记录,由
公司在计算表决结果时剔除上述股东的投票。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在现场股东会投票结束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取得网络表决结果。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当将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以及股东会表决结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披露。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后致使本制度与修订后的法律、法规、规章存在冲突而本制度未进行及时修订的,
按照修订后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本制度未尽事宜,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二十
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9e798c60-3de2-42da-82f3-0a3a508bbb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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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20:24│苏交科(30028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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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将进行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根据公司股东符冠华先生、王军华先生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于 2020年 8月 21日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2021年 1月 3日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根据符冠华、
王军华于 2021年 3月 26日出具的《符冠华、王军华关于放弃部分表决权及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承诺之确认函》(以下简称“《确
认函》”)之相关约定,在满足前述相关协议及《确认函》所述限制性条件的前提下,符冠华先生、王军华先生分别放弃所持 7,500
万股、5,100万股股票的表决权时间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事项之日(2021年 1月22日),止于珠江实业集团不再是公
司第一大股东之日。截至本公告日,符冠华先生、王军华先生分别放弃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51,376,845股、39,266,000股。该等股东
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2月 0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05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0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0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 8号公司 4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7)
2.01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7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11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事项
(1)提案 1、提案 3为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
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3
)根据公司股东符冠华、王军华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
020年 8月 21日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2021年 1月 3日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根据符冠华、王军华于2021年
3月 26日出具的《符冠华、王军华关于放弃部分表决权及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承诺之确认函》(以下简称“《确认函》”)之相
关约定,在满足前述相关协议及《确认函》所述限制性条件的前提下,符冠华、王军华分别放弃所持 7,500万股、5,100万股股票的
表决权时间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事项之日(2021年 1月 22日),止于珠江实业集团不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之日。截
至本公告日,符冠华先生、王军华先生分别放弃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51,376,845股、39,266,000股。该等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
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
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
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 12月 2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6:30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 8号
)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出示原
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晓萍
联系电话:025-86576542
联系传真:025-86576666
联系地址:公司证券部(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 8号)
邮政编码:210019
电子邮箱:sjkdmb@jsti.com
6、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2b9afbf9-53f2-4883-898e-3944377722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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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20:24│苏交科(300284):苏交科: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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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300284):苏交科: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1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4a6dfb5e-2de6-4f3a-aaf9-98a1522dac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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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20:24│苏交科(300284):苏交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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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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