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84 苏交科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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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7:48 │苏交科(30028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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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22:50 │苏交科(30028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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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4 │苏交科(300284):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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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1 │苏交科(300284):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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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0 │苏交科(300284):2025-057: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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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6:44 │苏交科(30028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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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6:18 │苏交科(30028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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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7:42 │苏交科(30028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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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 16:52 │苏交科(300284):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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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7:10 │苏交科(30028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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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7:48│苏交科(30028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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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30028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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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22:50│苏交科(30028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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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5%以上股东符冠华、董事会秘书潘岭松、副总裁张海军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持股 5%以上股东符冠华持有公司股份 126,933,37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515%;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省心享迎水晋泰嘉裕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迎水 16号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24,4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9344%。符冠华与其一致行动人迎水 16号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1,361,37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9859%。符冠华计划在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2025年 12月 1日-2026 年 2月 28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000万股公司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0.7919%)。
2、公司董事会秘书潘岭松持有公司股份 9,227,73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307%,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2025年 12月 1日-2026 年 2 月 28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8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25%)。
3、公司副总裁张海军持有公司股份 4,155,56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291%,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
月内(2025年 12月 1日-2026年 2月 2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8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33%)。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符冠华、董事会秘书潘岭松、副总裁张海军出具的《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备注
1 符冠华 126,933,376 10.0515% 持股 5%以上股东
迎水 16 号基金 24,428,000 1.9344% 符冠华的一致行动人
合计 151,361,376 11.9859%
2 潘岭松 9,227,738 0.7307% 高管
3 张海军 4,155,565 0.3291% 高管
注: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于 2023年 3月 9日成立了迎水 16号基金,符冠华配偶毛勤为单一基金份额持有
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项规定,经公司从严审慎认定,公司股东符冠华与其配偶毛勤
持有的迎水 16号基金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3、减持数量、比例、方式及股份来源:
序 股东名称 本次拟减持 占公司 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
号 股份数量 总股本比例
1 符冠华 1,000万股 0.7919%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因权益分派实施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取得的股份
2 潘岭松 180万股 0.1425% 公司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实施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取得的股份
3 张海军 80万股 0.0633% 公司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实施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取得的股份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上市时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本次减持相关股东
承诺如下:
时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符冠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其余股东潘岭松、张海军等承诺:自苏交科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时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符冠华、潘岭松、张海军还承诺:①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一年后,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
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③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披露减持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
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
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要求。
5、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股东符冠华、潘岭松、张海军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6d835637-d1ec-4c1d-9bbb-4a755f2c7f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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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4│苏交科(300284):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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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300284):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2ab17dbb-0cfa-44fa-a530-29cea57f84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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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1│苏交科(300284):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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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
出,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独立董事杨雄
先生因身体不适,委托独立董事沙辉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大鹏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2025年第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66af1db1-4c99-4144-8275-e9c9163065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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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0│苏交科(300284):2025-057: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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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
出,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
监事会主席刘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
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880a63b8-51dd-498c-8aab-fdbf1fc1f7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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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6:44│苏交科(30028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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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30028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3/c019d9ce-1303-44ed-b7d4-be08d2d59d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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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6:18│苏交科(30028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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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30028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34a1e49a-1a7e-4c7c-87c2-9b6306062c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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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7:42│苏交科(30028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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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30028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300fb1dc-d05a-4ad3-be11-c26ce53487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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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 16:52│苏交科(300284):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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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深化公司低空经济业务布局,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经
验及资金优势,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南京交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
有限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南京空地数智一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空地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5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近日,南京交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一、私募投资基金备案信息
基金名称:南京空地数智一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南京交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5年08月27日
备案编码:SBAV51
二、备查文件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45cda8b3-8387-4ade-9b9b-9ecb8276f7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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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7:10│苏交科(30028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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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30028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1/c947fa79-2306-49b8-a45a-5d79c94039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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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8:44│苏交科(300284):2025年半年度权益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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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
会授权,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62,827,77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0000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
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8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8 月 1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8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8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号 股东姓名
1 08*****327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 01*****625 符冠华
3 00*****707 王军华
4 08*****285 广州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广州国资产业发展
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0*****203 潘岭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8 月 4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8 月 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 8号
咨询联系人:潘岭松、姚晓萍
咨询电话:025-86576542
传真电话:025-86576666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5/ee1edb5e-5b32-463a-9456-39e4c027f5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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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9:22│苏交科(300284):关于控股股东受让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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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
025 年 5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受让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1),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实集团”)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5 月 30 日-2025 年 8 月 29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向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国发基金”)受让不超过公司股份25,256,5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00%,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关于股
东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控股股东珠
实集团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国发基金持有的公司股份 2,18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263%,珠实集团持
有公司股份数量从291,421,794 股增加至 313,221,794 股,持股比例从 23.0769%增加至 24.8032%,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国
发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 48,570,299 股减少至26,770,299 股,持股比例从 3.8462%减少至 2.1199%,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
,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控股股东珠实集
团于 2025 年 7 月 9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国发基金持有的公司股份 248.5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68%,珠实集团持有公
司股份数量从 313,221,794 股增加至 315,706,894 股,持股比例从24.8032%增加至 25.0000%,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珠实集团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及股东国发基金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获悉
本次控股股东珠实集团受让国发基金股份计划已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交易情况
股份受让方 股份转让方 交易时间 交易方式 交易价格 交易数量 增持比例
(元/股) (股)
珠实集团 国发基金 2025年 6月 11 日 大宗交易 9.02 21,800,000 1.7263%
珠实集团 国发基金 2025年 7月 9日 大宗交易 9.02 2,485,100 0.1968%
珠实集团 国发基金 2025年 7月 31日 大宗交易 9.02 971,400 0.0769%
合计 9.02 25,256,500 2.0000%
注:若上述数据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股东国发基金本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国发基金 2021 年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交易计划实施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珠实集团 合计持有股份 291,421,794 23.0769% 316,678,294 25.076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1,421,794 23.0769% 316,678,294 25.076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国发基金 合计持有股份 48,570,299 3.8462% 23,313,799 1.8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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