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85 国瓷材料 更新日期:2026-06-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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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7:06 │国瓷材料(300285):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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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58 │国瓷材料(30028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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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30 │国瓷材料(30028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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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04 │国瓷材料(30028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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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04 │国瓷材料(30028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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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32 │国瓷材料(300285):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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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06 │国瓷材料(30028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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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12 │国瓷材料(30028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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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11 │国瓷材料(30028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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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11 │国瓷材料(300285):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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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7:06│国瓷材料(300285):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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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0元/股(含)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9.90元/股(含)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6月2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方案概述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
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
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会
审议。
2026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
由30元/股(含)调整为4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三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3月3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
公告。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6年5月15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
案的议案》,公司拟以988,021,599股(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6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确定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6年6月2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在本次回购期内,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
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等指标亦相应调整。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6月2日实施完毕,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0元/
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9.90元/股(含),具体调整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
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98,802,159.90 元÷997,048,299股=0.0990946元/股;公司2025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调整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每股转增股本比例)=
(40元-0.0990946元)÷1=39.90元/股(四舍五入)。
按照资金总额上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为501.25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027%;按照资金总额下
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为250.63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514%。
四、其他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
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0b029cb9-8d42-41fa-98a9-aa0f88bd2f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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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58│国瓷材料(30028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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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
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
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会
审议。
2026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
由30元/股(含)调整为4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三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3月3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
公告。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
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年 5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266,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276%,最高成交价为 31.9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9.8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0,091,619.2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6260625e-c192-4a4f-85ab-124b98b56b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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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30│国瓷材料(30028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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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具体内容为:公司拟以988,021,599股(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
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
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公司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制定中期分红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关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
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026,700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可参与分
配的股本基数为988,021,599股(即: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公司本次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
例=988,021,599股×0.10元/股=98,802,159.90元。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98,802,159.90元÷997,048,299股=0.
0990946元/股。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
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990946元/股。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已获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情况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具体内容为:公司拟以988
,021,599股(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
将公司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制定中期分红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关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
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
份9,026,700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3、公司本次实施的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会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9,026,700.00股后的 988,021,599.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股派 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
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69 张曦
2 00*****496 张兵
3 01*****384 宋锡滨
4 01*****712 许少梅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5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的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026,700股。因此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为988,021,599股(即:
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公司本次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988,021,599股×0.10元/股=98,80
2,159.90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98,802,159.90元÷997,048,299股=0.099
0946元/股。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990946元/股。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辽河路24号
2、咨询联系人:胡俊、黄伟
3、咨询电话:0546-8073768
4、传真电话:0546-8073610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697af968-6c06-4344-abb8-77b12b972a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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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04│国瓷材料(30028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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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瓷材料(30028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b0d77ff9-89fe-4e8c-9de6-5479fd97c5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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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04│国瓷材料(30028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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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中小股东(持股5%以下)表决情况中,未计算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瓷材料”)现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表决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国瓷材料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张曦先生主持。
(五)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总体情况:
类别 现场 网络 合计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470 48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204,949,840 102,119,672 307,069,512
数(股)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 20.74% 10.34% 31.08%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类别 现场 网络 合计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470 47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16,166,315 102,119,672 118,285,987
数(股)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 1.64% 10.34% 11.97%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公司总股本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总数
(七)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非累积投票提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占比 票数 占比 票数 占比
A 股 305,372,454 99.4473% 621,050 0.2023% 1,076,008 0.35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588,9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653%,反对 621,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250%,弃权1,076,0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097%。
表决结果: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2.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占比 票数 占比 票数 占比
A 股 305,554,454 99.5066% 415,850 0.1354% 1,099,208 0.35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770,9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192%,反对 415,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16%,弃权1,099,2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93%。
表决结果: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3.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占比 票数 占比 票数 占比
A 股 306,819,962 99.9187% 218,750 0.0712% 30,800 0.0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8,036,4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90%,反对 218,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49%,弃权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0%。
表决结果: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4.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占比 票数 占比 票数 占比
A 股 305,581,454 99.5154% 408,650 0.1331% 1,079,408 0.35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797,9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420%,反对 408,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55%,弃权1,079,4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125%。
表决结果: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5.00 《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占比 票数 占比 票数 占比
A 股 283,729,662 92.3992% 22,261,942 7.2498% 1,077,908 0.35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946,1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2683%,反对 22,261,942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8204%,弃权 1,077,9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113%。
表决结果: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6.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占比 票数 占比 票数 占比
A 股 305,577,654 99.5142% 416,450 0.1356% 1,075,408 0.35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794,1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388%,反对 416,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21%,弃权1,075,4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092%。
表决结果: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7.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占比 票数 占比 票数 占比
A 股 114,404,056 98.7064% 422,250 0.3643% 1,077,108 0.9293%
备注:表中占比指的是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以下均同。关联股东张曦先生、张兵先生、宋锡滨先生、
许少梅女士已依法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4,404,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064%,反对 422,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43%,弃权1,077,1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93%。
表决结果: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8.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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