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86 安科瑞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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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9:12 │安科瑞(300286):安科瑞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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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9:12 │安科瑞(300286):安科瑞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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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20:16 │安科瑞(300286):安科瑞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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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20:46 │安科瑞(300286):安科瑞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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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5 │安科瑞(300286):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科瑞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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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5 │安科瑞(300286):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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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3 │安科瑞(30028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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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3 │安科瑞(300286):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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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2 │安科瑞(300286):安科瑞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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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2 │安科瑞(300286):安科瑞关于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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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9:12│安科瑞(300286):安科瑞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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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
报告书》。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9月11日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回购报告书》的有关规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
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30.00元/股调整为29.70元/股,由29.70元/股调整为29.60元/股。除以上调整外,公司
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
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和《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7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48%。最高成交价格24.86元/股,最低成交价格21.5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2,200,442.00元(不含手续费)。
本次回购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依据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根据后续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5ecf1bf7-13c7-449c-8c30-bea4173833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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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9:12│安科瑞(300286):安科瑞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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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29.70元/股(含)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29.60元/股(含)
3.回购股份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9月11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概述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 元/股(含),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
二、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决议日总股本250,784,655股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
分配现金股利75,235,396.50元。
自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实施了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回购专用账户新增回购股份754,400股。因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因而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变更为250,030,255
股(即总股本250,784,655股-回购股份754,400股=250,030,255股)。根据“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
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的原则,公司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将按照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的股本
计算分配比例。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754,400股后的250,030,255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9051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
分红总额*10/总股本(含回购股份)250,030,255股*3.009051元/10*10/250,784,655股=2.999999元(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按总股本折
算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时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
,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2999999元/股计算,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99999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三、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获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公司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50,784,655股剔除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610,900
股后的总股本247,173,7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4,717,375.50元(
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
0=24,717,375.50元÷250,784,655×10=0.985601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
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5601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四、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说明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和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30.00元/股调整为29.60元/股。具体说明
如下: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
购价格上限。因此,1、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30.0
0元/股-0.2999999元/股=29.70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起
生效。2、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29.70元/股--
0.0985601元/股=29.60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9月1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五、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1337ac5f-44ac-40ad-9879-3a79ceb175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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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20:16│安科瑞(300286):安科瑞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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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科瑞”)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3,610,9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拟以公司 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50,784,655股剔除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610,900股后的
总股本247,173,7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4,717,375.50元(含税)
。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24,717,375.50元÷250,784,655×10=0.985601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
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5601元/股。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已经2
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因此本次议案无需再提请股东会审议。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根据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科瑞”)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经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为:以公司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50,784,655股剔除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610,900股后的总股本247,173,755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4,717,375.5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若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无变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610,900.00股后的247,173,755.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9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9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095 周中
2 08*****334 上海前航投资有限公司
3 00*****723 吴建明
4 01*****564 朱芳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9月3日至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
,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24,717,375.50元÷250,784,655×10=0.985
601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
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5601元/股。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育绿路253号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罗叶兰 朴蕾
咨询电话:021-69158331
传真电话:021-6915833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bf1aeac4-cb6a-4586-824f-927f9305de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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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20:46│安科瑞(300286):安科瑞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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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
报告书》。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回购
报告书》的有关规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
30.00元/股调整为29.70元/股。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披露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610,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44%。最高成交价格23.15元/股,最低成交价格21.5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9,989,840.00元(不含手续费)。
本次回购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依据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根据后续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2/22539d1e-0785-4243-ab5d-6614d04c21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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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5│安科瑞(300286):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科瑞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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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名称: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安科瑞
保荐代表人姓名:储伟 联系电话:021-38124105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艺蓝 联系电话:021-3812410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 是
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
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
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
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6次
项目 工作内容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0次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重
新论证并延期情况:公司
于 2025年 8月 25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
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延长“研发总部及企业
微电网系统升级项目”和
“企业微电网产品技术改
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
状态的日期。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发行
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
目建设情况,并督促发行
人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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