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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87(飞利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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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87 飞利信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8 18:34 │飞利信(300287):2026-021 关于补选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 │2026-05-18 18:34 │飞利信(300287):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18 18:34 │飞利信(300287):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2 18:36 │飞利信(30028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5-12 18:36 │飞利信(30028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2026-05-07 15:58 │飞利信(30028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07 15:58 │飞利信(300287):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 ├─────────┼──────────────────────────────────────────────┤ │2026-04-28 16:26 │飞利信(300287):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 ├─────────┼──────────────────────────────────────────────┤ │2026-04-28 16:26 │飞利信(300287):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 │ ├─────────┼──────────────────────────────────────────────┤ │2026-04-27 18:51 │飞利信(30028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 2026-05-18 18:34│飞利信(300287):2026-021 关于补选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一、关于补选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经公司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补选李士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符合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董事简历见附件) 二、备查文件 1、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8ebfb035-d3a7-4329-9ccb-8667dde366fa.PDF ─────────┬──────────────────────────────────────────────── 2026-05-18 18:34│飞利信(300287):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股东会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上披露。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 2号飞利信大厦 9层多媒体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杨振华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18日上午 9:15到 9:25,9:30到 11:30, 下午 13:00到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到 15:00的任意时间。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现场会议登记资料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情况如下: 1、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45 人,代表股份 152,703,5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39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人,代表股份 135,909,7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93%。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37 人,代表股份 16,793,7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01%。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40 人,代表股份 63,955,5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60%。 以上股东均为出席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并按有关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监票,其中,网络投票的结果,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进行确认。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得了有效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补选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9,767,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74%;反对2,55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00%;弃权38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 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1,019,6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095%;反对 2,550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873%;弃权 38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32%。 2、《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9,555,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83%;反对2,52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48%;弃权62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 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807,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774%;反对2,527,00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12%;弃权62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15%。 3、《<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482,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09%;反对2,6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38%;弃权6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0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0,734,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643%;反对 2,601 ,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681%;弃权 6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75%。 4、《关于公司 2025 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8,816,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542%;反对3,47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68%;弃权4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 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0,068,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216%;反对 3,476 ,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363%;弃权 4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22%。 5、《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9,220,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190%;反对3,02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36%;弃权45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 9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472,3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537%;反对3,029,00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61%;弃权45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4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02%。 6、《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9,034,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974%;反对3,0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31%;弃权64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 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0,286,6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634%;反对 3,028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349%;弃权 64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18%。 7、《关于确定公司董事 2026 年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8,956,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460%;反对3,2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38%;弃权45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 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60,208,1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406%;反对 3,28 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425%;弃权 45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69%。 8、《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663,8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94%;反对 2,65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68%;弃权 38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5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0,915,8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472%;反对 2,65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68%;弃权 38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6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文胜律师、贾倩律师就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5年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0275ed27-5030-4ada-8519-8ac7da080920.PDF ─────────┬──────────────────────────────────────────────── 2026-05-18 18:34│飞利信(300287):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保证,其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做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并已提供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所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口头证言,并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进行核查和验证,并据此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是根据公司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相关议案 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 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包括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和网络投票时间)、现场 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方式、出席会议对象、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登记办法,以及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等内容。 (三)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按会议通知的时间于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股东 根据现场会议登记资料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情况如下: 1、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45 人,代表公司股份152,703,5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639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8人,代表公司股份 135,909,7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4693%。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37人,代表公司股份 16,793,7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701%。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640 人,代表公司股份 63,955,52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560%。 以上股东均为出席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杨振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了会议。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并按有关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监票,其中,网络投票的结果,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进行确认。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得了有效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补选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为149,767,616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74%;反对票为2,550,1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6700%;弃权票为385,8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61,019,6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5.4095%;反对票为2,550,10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9873%;弃权票为38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6032%。 2、《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为149,555,216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83%;反对票为2,527,0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6548%;弃权票为621,3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60,807,2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5.0774%;反对票为2,527,00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9512%;弃权票为62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9715%。 3、《<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票为149,482,916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09%;反对票为2,601,8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7038%;弃权票为618,8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60,734,9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4.9643%;反对票为2,601,80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0681%;弃权票为61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9675%。 4、《关于公司 2025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票为148,816,016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542%;反对票为3,476,8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2768%;弃权票为410,7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60,068,0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3.9216%;反对票为3,476,80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4363%;弃权票为41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6422%。 5、《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票为149,220,316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190%;反对票为3,029,0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9836%;弃权票为454,2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60,472,3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4.5537%;反对票为3,029,00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7361%;弃权票为45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7102%。 6、《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为149,034,616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974%;反对票为3,028,2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9831%;弃权票为640,7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60,286,6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4.2634%;反对票为3,028,20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7349%;弃权票为64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18%。 7、《关于确定公司董事 2026年薪酬的议案》 同意票为148,956,116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460%;反对票为3,288,9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1538%;弃权票为458,5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60,208,1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4.1406%;反对票为3,288,90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1425%;弃权票为4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7169%。 8、《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为149,663,816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94%;反对票为2,652,1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7368%;弃权票为387,6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60,915,8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5.2472%;反对票为2,652,10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1468%;弃权票为38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6060%。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之一,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使用,未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或用途 。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二份,经本所及经办律师签署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0975f3d9-a621-4e31-af0e-e0045063788c.PDF ─────────┬──────────────────────────────────────────────── 2026-05-12 18:36│飞利信(30028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至今的原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一曹忻军先生因身体原因,于 20 26年 5月 12日与控股股东杨振华先生协商一致,曹忻军先生不再与杨振华先生保持一致行动关系,签署了《一致行动解除协议》, 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发生变更。 2、本次《一致行动解除协议》签订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由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变更为控股股东杨振华先生。 3、本次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变更不涉及各方实际持股数量的增减。 4、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订《一致行动解除协议》的情况 公司股东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均为公司上市以来的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各方曾约定同意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保持一致行 动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在约定的一致行动事项上,均充分遵守了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有关承诺 ,未发生违反原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情形。 2026年 5月 12日,原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一曹忻军先生因身体原因与控股股东杨振华先生协商一致,曹忻军先生不再与杨 振华先生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解除协议》,决定解除杨振华先生与曹忻军先生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4,482,5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98%, 二、一致行动关系变更前后各方持有公司股份及任职情况介绍 一致行动关系变更前后各方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杨振华先生在公司的任职情况不变。各方持有公司股份及任职情况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控股股 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控股股 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 占公 东及一 (股) 股本的比 东姓名 (股) 司总 致行动 例 股本 人姓名 的比 例 杨振华 董事长、 83,071,009 5.79% 杨振华 董事长、总 83,071,009 5.79% 总经理 经理 曹忻军 无 31,411,510 2.19% 合计 —— 114,482,519 7.98% 三、本次一致行动关系变更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变更后,杨振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3,071,00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79%,对公司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 响,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自 2026年 5月 12日由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变更为杨 振华先生。 四、备查文件 1、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签署的《一致行动解除协议》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092557a4-32db-4536-80f4-dd14a5f426c4.PDF ─────────┬──────────────────────────────────────────────── 2026-05-12 18:36│飞利信(30028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飞利信(30028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e3d87f56-6999-469f-bd4a-7f26517b9649.PDF ─────────┬──────────────────────────────────────────────── 2026-05-07 15:58│飞利信(30028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7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 新村 2 号飞利信大厦 12 层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 2026 年 5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董事会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振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49c5752d-6aa4-4428-8ff7-4904240af08f.PDF ─────────┬──────────────────────────────────────────────── 2026-05-07 15:58│飞利信(300287):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 村 2号飞利信大厦 12层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 2026年 5月 6日以通讯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杨振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曹忻军先生辞职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曹忻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原定离任时间 2026 年 9月 13 日),因个人身体原因,曹忻军先生向公司申请辞去董事、副总经理、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 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在飞利信集团及子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忻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31,411,510股。曹忻军先生已按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不存在应当履行 而未履行的承诺。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曹忻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 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对曹忻军先生在任职期 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杨振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查,拟聘任李士玉女士任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士玉女士的个人简历 请见附件。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李士玉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76e1b3cf-8842-4bd1-9935-64426781d61b.PDF ─────────┬──────────────────────────────────────────────── 2026-04-28 16:26│飞利信(300287):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披露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公司事后检查,其 中涉及“(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内容需要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更正前: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元) 72,905,117.43 115,544,583.98 -36.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8,597,498.24 -27,527,753.27 -3.89% 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0,002,263.61 -28,155,933.01 -6.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9,041,869.31 -34,733,486.23 126.03% 量净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99 -0.0192 -3.6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99 -0.0192 -3.6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5% -2.37% -20.2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1,874,337,022.32 2,264,620,784.06 -17.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990,586,831.69 1,148,170,640.15 -13.72% 所有者权益(元) 更正后: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元) 72,905,117.43 115,544,583.98 -36.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8,597,498.24 -27,527,753.27 -3.89% 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0,002,263.61 -28,155,933.01 -6.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9,041,869.31 -34,733,486.23 126.03% 量净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99 -0.0192 -3.6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99 -0.0192 -3.6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5% -2.37% -20.2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1,874,337,022.32 1,912,910,028.05 -2.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990,586,831.69 1,018,953,904.53 -2.78% 所有者权益(元)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影响,更正后的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文将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事项事前核对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117ece7-32a0-47c9-947f-5f96ba522431.PDF ─────────┬──────────────────────────────────────────────── 2026-04-28 16:26│飞利信(300287):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 ─────────┴──────────────────────────────────────────────── 飞利信(300287):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9140a28-ae54-4ef2-a7aa-8a618a498c40.PDF ─────────┬──────────────────────────────────────────────── 2026-04-27 18:51│飞利信(30028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飞利信(30028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ede5a36-939c-4920-b721-208b26b05d5a.PDF ─────────┬──────────────────────────────────────────────── 2026-04-27 18:51│飞利信(30028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 2号飞利信大厦 12层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9日以通讯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杨振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8人,实到董事 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020e7d2-2ce9-47df-979a-888f56130b36.PDF ─────────┬──────────────────────────────────────────────── 2026-04-25 00:37│飞利信(300287):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飞利信(300287):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fd108a0-4a64-44b3-af2d-6fc14ba96699.PDF ─────────┬──────────────────────────────────────────────── 2026-04-24 19:30│飞利信(30028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国·北京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6】004003 号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飞利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信公 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飞利信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飞利信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飞利信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50eb9b2-014a-45da-abe4-031eb3887fda.PDF ─────────┬──────────────────────────────────────────────── 2026-04-24 19:29│飞利信(300287):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飞利信(300287):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0cdba11-ee0d-4aeb-bab2-0cf26cb01739.PDF ─────────┬──────────────────────────────────────────────── 2026-04-24 19:29│飞利信(30028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荣)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 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董事会,对会议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 的作用,客观审慎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荣,男,中国籍,汉族,无境外居留权,1963 年出生,1985 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专业,获得学士学位。中国资深 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英国 AAIA 国际会计师、澳大利亚 MIPA 公共会计师,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19 85年 8月至 1987年 6月,就职于财政部海洋石油税务局任科员;1987年 7月至 1993年 2月,就职于国家税务总局任主任科员;1993 年 3月至 1995 年 3月,就职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勤会计师事务所任副主任会计师;1995年 4月至 1997年 5月,就职于中大 华堂会计师事务所任副所长;1997年 6月至 1999年 8月,就职于北京国信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通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任总经 理;1999 年 9 月至 2001 年 11月,就职于北京华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01 年 12 月至 2003 年 8月,就职于北 京华夏正风会计师事务所任首席合伙人;2003年 9月至 2007年 6月,就职于北京华夏天海会计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07年 7月至 20 12年 12月,就职于华夏中才(北京)会计师事务所任主任会计师;2005 年 1月至 2012 年 12 月,就职于北京中易审软件技术有限 公司任董事长;2011年 7月至 2014年 8月,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2年 12月至今,就职于上海呈运企 业管理咨询服务事务所任所长;2013 年 1月至今,就职于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总裁、管理合伙人;2020 年 9 月至今任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7月至今,就职于中联新农(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任监事;2021年 12月至 2024年 12月任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 2月至今,任澳门传统医学科学院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8 月至今,任中 安易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2022年 11月至 2024年 4月任达陆智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经理,财务负责人。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 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 投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本人在 2025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5次董事会及 2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 投票情况 召开股东 出席股东 应出席董事 席董事 席董事 董事 两次未亲 会次数 会次数 会会议次数 会 会 会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5 5 0 0 否 5次董事 2 2 会均投同 意票 三、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 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次会议,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审计事宜工作情况 等事项进行审议,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进行了多方面的沟通,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次会议。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情况以及考核方案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讨论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核,必 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真 实、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在股东会与业绩说明会中与中小股东均保持有效的沟通。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 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五、对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积极配合我们独立董事的工作,报告期内本人共计现场工作15天,日常工作中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 委员会会议,重点对公司的人员管理、岗位职责考核情况、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及时性,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检查,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媒体、网络对于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此外还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 1、与审计部门沟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与公司审计部沟通,密切关注公司财务运行情况及各项内控制度的执 行情况,敦促公司不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及时了解公司管理层对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 作,关注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建议或进行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2、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在年报审计期间,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计 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多次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外部审计机构关注的关键审计事项,在 年审会计师结束现场工作并初步确定结论前,询问年审会计师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是否能如期完成工作。确保公司年度报告 的如期披露。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 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的情形: 1、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八、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在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2025年度,本人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 ,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 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57fea26-ede5-45e6-8d25-ac8176532092.PDF ─────────┬──────────────────────────────────────────────── 2026-04-24 19:29│飞利信(30028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汉坡)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董事会,对会议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 用,客观审慎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汉坡,男,中国籍,汉族,无境外居留权,1963年出生,1984 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专业,获得学士学位。1997年 至 2002年,就职于国家科技部任处级公务员;2002年至 2003年就职于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任事务所主任;2014 年 12 月至 2020 年 9 月就职于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7 年 5月至 2022 年 12 月就职于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任独立董事。2003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市华意律师事务所任主任。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 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 投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本人在 2025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5次董事会及 2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 投票情况 召开股东 出席股东 应出席董事 席董事 席董事 董事 两次未亲 会次数 会次数 会会议次数 会 会 会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5 5 0 0 否 5次董事 2 2 会均投同 意票 三、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 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次会议,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审计事宜、审计部工 作情况等事项进行审议,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进行了多方面的沟通,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讨论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核,必 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真 实、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在股东会中与中小股东均保持有效的沟通。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 制度,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五、对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积极配合我们独立董事的工作,报告期内本人共计现场工作15天,日常工作中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 委员会会议,重点对公司的人员管理、岗位职责考核情况、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及时性,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检查,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媒体、网络对于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此外还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 1、与审计部门沟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与公司审计部沟通,密切关注公司财务运行情况及各项内控制度的执 行情况,敦促公司不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及时了解公司管理层对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 作,关注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建议或进行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2、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在年报审计期间,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计 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多次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外部审计机构关注的关键审计事项,在 年审会计师结束现场工作并初步确定结论前,询问年审会计师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是否能如期完成工作。确保公司年度报告 的如期披露。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 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的情形: 1、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八、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在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2025年度,本人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 ,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 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汉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2cce090-363c-4562-8490-da4c307e437d.PDF ─────────┬──────────────────────────────────────────────── 2026-04-24 19:29│飞利信(30028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实现股东和公司的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一)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 (二)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三)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公司董事会聘任或确认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业绩联动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 (二)长远发展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三)协调一致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其岗位价值、责任义务、承担风险相一致,与普通员工的薪酬分配比 例相协调; (四)激励和约束并重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个人业绩相匹配,有奖有惩、奖惩对等。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除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组织实施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绩效考评,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 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如有董事会成员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 评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应当回避。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 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战略规划、年度计划、财务和经营情况等信息,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及 时准确提供相关材料。公司人事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拟定、实施及监督。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 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职的,按照其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二章 董事薪酬管理 第七条 根据董事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年度薪酬标准如下: 董事长的薪酬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参照有关规定制订,报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后执行。 内部董事:以聘任合同的规定为基础,公司内部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标准依照第三章“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公司内部董事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其进行考核后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向内部董事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 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第八条 公司董事如在任职期间违反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有权解除其 职务,并有权扣减或取消其津贴或(薪酬中的)绩效奖金,已经发放的津贴或绩效奖金,公司有权追索。 第三章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如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 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中: (一)基本薪酬根据承担的战略责任、经营规模、经营难度、岗位职责、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及其他参考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个人分管业务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于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 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其他激励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年度奖金、专项奖励等。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担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执行,不再领取董事薪酬。 第四章 绩效考核 第十条 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进行,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 薪酬分配政策提出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一条 亏损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 求。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二条 公司如发生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其他形式激励 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 过错的,上市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 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四条 年薪核定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考核指标及各类重大事项情况,各部门应如实及时上报。对虚报、瞒报财务状况及弄虚作 假多提多领薪酬等违规行为的,予以双倍处罚。违反公司制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第十五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 公司规定,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重大违法违纪事件、严重社会不稳定问题,给企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造 成资产重大损失的,视情节相应扣减责任人绩效薪酬和奖励薪酬。 第十六条 责任人在任职期间出现本制度第十五条所述情形的,应予以警告,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职、免职等处理;涉嫌犯罪的 ,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应当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制度由公司 董事会负责解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027bb7c-477e-422c-add3-99c7c8307912.PDF ─────────┬──────────────────────────────────────────────── 2026-04-24 19:29│飞利信(30028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明照)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 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董事会,对会议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 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客观审慎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明照,男,中国籍,汉族,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出生,2001 年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卫生和环境卫生专业,获得硕 士学位。1994年至 1998年,就职于安徽省芜湖市繁昌新港中学任教师;2001 年至今,就职于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任高级工程师。2020 年 9 月至今任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 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 投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本人在 2025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5次董事会及 2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 投票情况 召开股东 出席股东 应出席董事 席董事 席董事 董事 两次未亲 会次数 会次数 会会议次数 会 会 会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5 5 0 0 否 5次董事 2 2 会均投同 意票 三、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定期报 告等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次会议,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召集和主持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情况以及考核方案等事项进行审查并 提出建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 1次会议,本人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对公司发展经营情况发表独立建议。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讨论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核,必 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真 实、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在股东会中与中小股东均保持有效的沟通。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 制度,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五、对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积极配合我们独立董事的工作,报告期内本人共计现场工作 15天,日常工作中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 门委员会会议,重点对公司的人员管理、岗位职责考核情况、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及时性,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检查,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媒体、网络对于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此外还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 1、与审计部门沟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定期与公司审计部沟通,密切关注公司财务运行情况及各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敦促公司 不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及时了解公司管理层对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关注存在的不 足并提出建议或进行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2、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在年报审计期间,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计 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多次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外部审计机构关注的关键审计事项,在 年审会计师结束现场工作并初步确定结论前,询问年审会计师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是否能如期完成工作。确保公司年度报告 的如期披露。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 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的情形: 1、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八、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在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2025年度,本人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 ,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 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明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b05bd21-cd63-4a42-aa65-18eb417cc980.PDF ─────────┬──────────────────────────────────────────────── 2026-04-24 19:29│飞利信(300287):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飞利信(300287):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e612a19-a5e6-438b-b457-2910bbcbd95a.PDF ─────────┬──────────────────────────────────────────────── 2026-04-24 19:27│飞利信(30028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3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 2号飞利信大厦 12层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7日以通讯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杨振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8人,实到董事 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整体经营情况,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 .com.cn)。公司2025年度期间任职的3名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 行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5年度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对公司20 25年度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2026年的工作计划进行详细规划和安排。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5年度亏损,截至 2025年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结合公司近年来利润分配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未 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 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核查,出具了《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对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 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说明。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 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 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 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制定了《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2026年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确定董事薪酬标准如下:在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照公司内部任职的职务标准领取薪酬, 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 6万元/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如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分为基本薪资和绩效年薪两部分,基本薪资按照月度 发放,绩效年薪在次年发放。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财务目标,结合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7f091a1-e9f3-40a1-9160-6625741ad60c.PDF ─────────┬──────────────────────────────────────────────── 2026-04-24 19:27│飞利信(300287):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飞利信(300287):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624b70a-b88c-413f-bc3a-4e1d6d91216e.PDF ─────────┬──────────────────────────────────────────────── 2026-04-24 19:27│飞利信(300287):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提示性公告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将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52c9e3c-0fc2-4aa3-b97b-a4ef6c646de0.PDF ─────────┬──────────────────────────────────────────────── 2026-04-24 19:27│飞利信(300287):会计师事务所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 飞利信(300287):会计师事务所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3a6728a-912a-413e-8026-4498167ee250.PDF ─────────┬──────────────────────────────────────────────── 2026-04-24 19:27│飞利信(300287):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及财务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所 有资产项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本年共计提减值准备 2,037.48万元;同时对因债务人公司经营出现 异常、债务人公司注销等原因导致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予以核销,核销金额共计 2,457.44万元。 上述资产减值及核销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损失的相关说明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 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资产、经营状况,对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商誉、无形资产、存货、应 收款项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拟对截至 2025年12月 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相关金融资产根据预 期信用损失情况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5年度对各类资产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037.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1,215.08 资产减值损失 -3,252.57 合计 -2,037.48 (三)计提减值损失的情况具体说明 1、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计提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的坏账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5.90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33.31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352.72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89.77 合计 1,215.08 2、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2.1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本公司存货跌价损失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形成的跌价损失,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存货跌价损失 -2,361.46 2.2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上海杰东系统工程控制有限公司 530.35 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223.78 合计 754.13 2.2.1上海杰东系统工程控制有限公司 (1)商誉形成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5年 8月 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议案》等议案。于 2015年 9月 22日召开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厦门精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杰东系统工程控制有限公司和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合并成本 大于合并中取得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商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形成商誉 166,671.74万元,其中,收购上海杰东系 统工程控制有限公司 100%股权形成商誉 56,906.47万元。 (2)减值测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委托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 海杰东系统工程控制有限公司所在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并由其于 2026年 4月 20日出具了《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 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上海杰东系统工程控制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所 载,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年 12月 31日,层面包含上海杰东系统工程控制有限公形成的含商 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828.67 万元,可收回金额为 242.21 万元。经测试,公司对上海杰东系统工程控制有限公司,商誉计提减值 准备 530.35万元; 2.2.2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1)商誉形成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4年 9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 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于 2014年 10月 10日,飞利信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的方式购买东蓝数码和天云科技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天云动力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形成商誉 43,401.94万元,其中,收购天云动力 100%股权形成商誉 14,952.51 万 元。 (2)减值测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委托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北 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所在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并由其于 2026年 4月 20日出具了《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商誉 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所载,北京 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2月 31日层面包含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含商资产组的账面 价值为 251.89 万元,可收回金额为 61.59万元。经测试,基于对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状况等多项因素分析,最终商誉计 提减值准备 223.78万元。 3、计提其他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2.53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59.50 合计 -136.97 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金额为 2,037.48 万元,计入公司 2025年度损益,导致公司 2026年度报告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降低 2,037.48 万元。计提减值损失后,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7亿元。本次计提减 值损失事宜已在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中反映。 二、本次资产核销情况 (一)核销部分应收款项情况 公司对因债务人公司经营出现异常、债务人公司注销等原因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核销,核销金额合计 2,457.4 4万元。 (二)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核销的应收款项前期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 2025年度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核销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核销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核销的说明 公司依照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助于企业真实反映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 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b8684ff-e096-4aeb-b922-9e815440dbbd.PDF ─────────┬──────────────────────────────────────────────── 2026-04-24 19:27│飞利信(30028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飞利信(30028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c8a8ee1-ecbc-4631-9ce1-bd1a5d606839.PDF ─────────┬──────────────────────────────────────────────── 2026-04-24 19:27│飞利信(30028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25年度,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 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董事会2025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内容 (一)制定2025年度公司经营计划 2025年度,董事会认真分析了公司所面临的行业竞争状况和公司发展阶段,制定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并积极督促管理层落实, 严格检查执行情况。各位董事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合理化建议,切实增强了董事会的战 略决策能力,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进行。 (二)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5次董事会,5次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诚信、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了各自职责, 所有会议做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董事会对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于历次股东会决 议事项均遵照执行。公司内控制度不断健全,法人治理水平不断完善。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真实、有效的沟通,引导投资者形成价值投资理念。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公示了公司 住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便于投资者通过上述途径与公司沟通;充分利用投资者专线、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 平台等渠道和方式,与投资者积极互动,听取投资者的声音,耐心解答投资者的问题,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并将投资者 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及时传递给公司管理层,构建投资者与公司沟通的桥梁。2025年度,公司召开1次投资者网上业绩说明会,帮助投 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增强投资信心。 二、2025年度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历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会的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相 关监督和核查职责,认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 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全体委员在任职期间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等相关事项。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2025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全体委员在任职期间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审议了董监高 薪酬发放标准的议案。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了公司未来发展展望的议案,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 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了个人专业意见。 三、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 李荣先生、王汉坡先生、张明照先生在各自任职期间内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审议意见。 独立董事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供了有价值的指导意见,有效推动了公司规范化治理,切实维护 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2026年度工作计划 1、董事会将继续做好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工作,并贯彻执行股东会决议,制定2026年度公司经营计划和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 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2、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外披露公司相关信息,增强公 司管理水平和透明度。 3、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同时全体董事将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更加科学高效的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0d9cd96-b550-41e0-a762-6d03496a8bc2.PDF ─────────┬──────────────────────────────────────────────── 2026-04-24 19:27│飞利信(300287):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 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审亚 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相关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2)成立日期:2013年 1月 1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层 2206(5)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6)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88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50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0余人。 (7)业务规模:2025年总业务收入:77,870.57万元(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75,128.9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9,585.2 6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入共计5,851.01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 9,490.14 万元,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40,000万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亚太近 3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8次、自 律监管措施 1次、纪律处分1次。 (2)27名从业人员近 3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监督管理措施 11次 、自律监管措施 1次、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樊艳丽女士,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元元女士,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5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过两家新三板年审项目,分别为华糖云商(839629)、启奥科技(831287)。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玉婧,于 2014年 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20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 7家上市公司及 41家新三板挂 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亚太及项目合伙人樊艳丽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江元元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玉婧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 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审计需配 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6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 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6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 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审亚太在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 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2b1c15c-390f-415f-9776-046eff704767.PDF ─────────┬──────────────────────────────────────────────── 2026-04-24 19:27│飞利信(30028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审亚太”)作为公司 2 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估,现将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成立于 2013年 1月 18日,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截至 202 5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 88人,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 5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 230余人。 中审亚太服务的客户所属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农、 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共计 5,851.01万元。 2025年总业务收入:77,870.57万元(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75,128.9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9,585.26 万元。2025 年 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4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 ,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入共计 5,851.01万元。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和执行 中审亚太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业务质量管理》建立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涵盖了事务所 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 程序等八个要素。中审亚太实施事务所风险评估程序、监控和整改程序,以对质量管理工作持续作出改进。 中审亚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 法》等规定,制定了总分所一体化管理办法,在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实施统一 管理,并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和控制。 中审亚太制定有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以处理和解决项目组内部、项目组与被咨询者之间以及项目合伙人与项目质量复 核人员之间的意见分歧,确保所执行的项目在意见分歧解决后才能出具业务报告。 中审亚太根据项目性质、客户规模、业务风险的高低以及是否涉及公众利益等划分业务风险等级,对于风险评级较高的项目,在 项目组内逐级复核的基础上,执行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复核人需要满足独立性、客观性和必要的资质要求。中兴财光华要求项目 质量复核在适当阶段及时进行,以确保在报告出具前能解决所有问题。 (二)公司 2025年年审工作的开展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亚太对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 具了专项报告。 中审亚太为此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团队核心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中审亚 太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围绕审计重点开展审计工作,能够根据 计划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审计过程中,中审亚太还就公司业务发展和管理提升等方面提供有价值的管理建议。 经审计,中审亚太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审计过程中,中审亚 太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 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 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 2025 年 12 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 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 2025 年 12 月,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 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4. 2026年 3月,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及其他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审亚太关于相关审计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 问题及审计报告出具等情况的汇报。 5. 2026 年 4 月,公司 2026 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以线下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 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公允、客观原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 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9efc169-37f5-46d5-82cf-8d743526346c.PDF ─────────┬──────────────────────────────────────────────── 2026-04-24 19:27│飞利信(300287):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56.19万元。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371,988.34万元, 未弥补亏损为 138,882.45万元,实收股本 143,527.38万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应对措施 2025年,飞利信持续推进三大业务板块的深度融合与技术升级,重点从项目型导向向产品化、平台化转型,加大在人工智能、低 空经济、具身智能、可信数据空间等前沿领域的研发投入。全年重在“引智”与“产品创新”,通过引入高端人才团队,集中资源攻 克核心技术,推动产品标准化与市场化,为 2026年聚焦能源与运营商市场、实现规模化营收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公司 2026年经营计划 创新成果转换,新营销新生态驱动 2026新增长。2026年是公司创新成果转换的关键之年,将继续以“AI+行业”为核心战略,聚 焦音视频与控制、数据软件及服务、物联网与智能化三大业务板块,构建覆盖“感知传输分析决策”全链条的数字化能力体系,巩固 主营业务市场竞争力,围绕“新营销、新生态、新增长”主线,全面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客户结构优化与精细化管理。 在商业模式创新方面,大力推进“互联网+电商”战略,推动精图地球、声闻盾等 To C产品商业化尝试,探索差异化服务收费、 混合变现等多元营收模式;同时建立分销商网络,积极拓展东南亚、非洲等海外市场,推动融媒体延伸产品等出海,形成“国内+海 外+线上”立体化销售渠道。 在市场方向聚焦与客户结构调整上,公司原主力市场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企,2026 年重点转向客户预算稳定的行业,减 少地方财政依赖;围绕头部企业深度绑定,重点拓展运营商(移动、电信、联通)、能源行业、互联网头部企业及新设 AI企业、金 融方向,实现客户结构优化与高价值业务集中。同时,深耕智慧城市与数字政务领域,以“AI+行业”为核心战略,持续赋能智慧城 市、数字政务、能源电力、乡村振兴等领域,积极响应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把握智慧城市建设长期机遇,将政府端能力转化为可 持续的行业服务优势。 在新兴赛道持续深化上,2025年布局的低空经济、可信数据空间与数联网、具身机器人等新赛道于 2026年进入场景落地与规模 化推进阶段。紧抓低空经济与具身智能两大“十五五”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将提前布局成果转化为规模化商业应用,重点拓展低空 导航智算一体机、管线巡检等产品落地,推动可信数据空间垂直行业标准化解决方案复制推广。同时,依托数据软件及服务业务,积 极承接数据供给、流通、利用等关键环节需求,强化在数据治理、数据流通、数据分析等领域的产品与解决方案能力,把握数据要素 市场红利。 通过商业模式创新、市场聚焦、精细管控与新赛道深化的四维联动,公司正加速实现创新成果的价值转换,为 2026年打造高质 量、可持续的新增长曲线奠定坚实基础。 以人为本,驱动高质量发展。人才方面,公司以“人才强企”为核心,构建多层次人才赋能体系。一方面聚焦“引人引智”,通 过引进高端技术人才与行业领军型专家,组建具备国际视野与实战能力的核心团队,同步强化全员技能培训与跨领域协作能力,全面 提升团队专业素质;另一方面深化“生态协同”,大力发展中间渠道合作伙伴网络,整合产业链资源以拓展市场份额。在管理机制上 ,推行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完善“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绩效激励体系,充分激发员工创新活力。通过精准识别并稳定骨干力量 、优化低效人员配置,形成良性竞争循环,打造一支结构合理、战斗力强、持续进化的精英团队,为技术突破、业务扩张与战略落地 提供坚实人才保障,全面支撑企业智能化转型与高质量发展目标。构建全域营销体系,驱动市场裂变增长。公司以“全域营销、精准 突破”为核心,系统推进营销体系升级。团队专业化方面,重点提升专职营销团队综合素质,通过培训优化销售流程以提高成交率, 并拓展高附加值领域营销覆盖范围。理念革新层面,推行全员营销文化,鼓励非销售部门通过资源整合与行业洞察挖掘潜在商机,形 成跨部门联动的市场开拓机制。渠道建设上,构建“渠道分销+新媒体直销”双轮驱动模式:一方面深化传统分销网络,与合作伙伴 建立战略联盟,加速区域市场渗透;另一方面布局短视频、直播电商等新媒体矩阵,打造数字化直销闭环,精准触达终端用户。生态 协同方面,强化企业级平台合作,通过跨行业资源互换、联合营销及大客户定制服务,扩大合同规模与品牌影响力。通过专业化团队 、多元化渠道与生态化协作的立体布局,实现市场份额的持续攀升与商业价值的增长。 动态管理与风险防控,强化风险韧性支撑。在运营管控层面,实施项目动态管理,所有项目建立动态成本利润表,严控履约风险 ,提升回款率与毛利率水平,确保高质量增长。组织架构上推行“垂直管控+平台自治”双轨模式:营销中心实施垂直化管理,统一 战略部署与资源调配;平台子公司强化自主经营能力,聚焦细分市场快速响应需求。深化行政、财务与内控体系的垂直管控,通过标 准化流程与数字化工具实现跨层级透明监管。风险防控方面,建立“经营责任-风险控制”双向制衡机制,明确业务单元绩效考核与 风险追责的双重导向,通过预算约束、合规审计与动态预警系统,实现业务扩张与风险敞口的精准平衡。通过人才赋能、精细管控与 组织韧性升级,全面支撑企业智能化转型与高质量发展目标。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307f3d4-aac7-4240-ab41-ecc7bcd38dee.PDF ─────────┬──────────────────────────────────────────────── 2026-04-24 19:27│飞利信(30028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飞利信(30028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ba9fcda-839f-47b9-8599-578815f8a36f.PDF ─────────┬──────────────────────────────────────────────── 2026-04-24 19:27│飞利信(300287):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结合对独立董事李荣、王汉坡、张明照 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对其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公司现任三名独立董事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公司现任三名独立董事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亦非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公司现任三名独立董事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亦未在公司前五名 股东处任职; (四)公司现任三名独立董事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五)公司现任三名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亦不在与公司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六)公司现任三名独立董事非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 ; (七)公司现任三名独立董事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出现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的情形; (八)公司现任三名独立董事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 性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荣、王汉坡、张明照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独立董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李荣、王汉坡、张明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a8c75d6-6394-455e-8ccd-ddf9d4600366.PDF ─────────┬──────────────────────────────────────────────── 2026-04-24 19:27│飞利信(300287):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飞利信(300287):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a77c7b3-a64b-443c-9288-e4bf6607821c.PDF ─────────┬──────────────────────────────────────────────── 2026-04-24 19:26│飞利信(30028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飞利信(30028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48d8c0d-347e-425b-bc81-e519be00f738.PDF ─────────┬──────────────────────────────────────────────── 2026-04-24 19:26│飞利信(300287):2025年年度报告 ─────────┴──────────────────────────────────────────────── 飞利信(30028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3bb02fc-7985-40a5-807d-8cf54126af44.PDF ─────────┬──────────────────────────────────────────────── 2026-04-24 19:25│飞利信(30028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飞利信(30028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057de96-cd2e-4d40-ab7a-410509e8ee6e.PDF ─────────┬──────────────────────────────────────────────── 2026-04-24 19:25│飞利信(300287):关于飞利信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 ─────────┴──────────────────────────────────────────────── 一、专项审核报告 1-2 二、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3 关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6】004005 号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信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 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审核了后 附的《飞利信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 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飞利信公司管理层在年度报告中 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编制和对外报送、披露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是飞利信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核工 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执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检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 核工作为提出审核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披露,如实反映了飞利信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审核报告仅供飞利信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表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表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 (万元) 况 (万元) 况 营业收入金额 34,796.89 58,497.95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266.91 1,848.81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3.64% 3.16%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 1,266.91 主要为房 1,848.81 主要为房 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 屋租赁收 屋租赁收 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 入、服务 入、服务费 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费收入等 收入等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 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 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 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 租赁业务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 的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 的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 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266.91 1,848.81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 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 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 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 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33,529.98 56,649.14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c41f892-81f0-422b-b453-35940cc3b0ba.PDF ─────────┬──────────────────────────────────────────────── 2026-03-26 16:24│飞利信(300287):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飞利信(300287):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5740dfbf-15b9-4f47-ac2c-82fa8a3c9462.PDF ─────────┬──────────────────────────────────────────────── 2026-03-23 18:24│飞利信(30028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 飞利信(30028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940616c9-0e8b-41c8-a2cb-81fca9834e36.PDF ─────────┬──────────────────────────────────────────────── 2026-03-23 18:24│飞利信(300287):关于拟补选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 一、关于拟补选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2026年 3月 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补选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 杨振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提名李士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 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将以上事项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候选人简 历见附件)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8fe10f60-3496-4724-b471-9a98e7148164.PDF ─────────┬──────────────────────────────────────────────── 2026-01-30 16:36│飞利信(300287):2025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000 ~ -16,000 -20,722.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1,000 ~ -17,000 -22,191.33 营业收入(如适用) 32,000 ~ 41,000 58,497.95 扣除后营业收入(如适用) 31,000 ~ 40,000 56,649.14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本次业绩预告相 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25年度业绩较上年同期相比变动的主要原因: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客户需求、预算执行节奏放缓,资金预 算缩减导致公司营业收入下降;同时,公司正处于业务结构优化及新领域拓展过渡期。但公司近年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的工作已取得成 效。公司 2025年度预计业绩已考虑应收款项、商誉等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预计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约为 500 万元-1,500万元。 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1,000万元~1,000万元。 2026年,公司在聚焦主业发展的同时,持续关注市场需求的变化,紧抓低空经济、具身智能等行业机遇,加强新市场开拓,开辟 利智方等自研产品新的行业应用场景,加快创新业务推广与重大项目争取、实施,也将继续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改善现金流。切 实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根据会计准则,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公司需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但由于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2025年度商誉减值金额 具有不确定性。 3、公司 2025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5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f4abdeaf-d1f7-4dba-9011-9f1cfeca7551.PDF ─────────┬──────────────────────────────────────────────── 2025-12-29 18:28│飞利信(30028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飞利信(30028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9/53b9d23d-3945-4b57-9099-cc7d673ef0b6.PDF ─────────┬──────────────────────────────────────────────── 2025-12-29 18:28│飞利信(300287):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一、非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了杨惠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调整, 公司董事杨惠超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职后杨惠超先生继续担 任公司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杨惠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00,750股,杨惠超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在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 ,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 监事会,同时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者更 换。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5 年12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经 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杨惠超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7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惠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杨惠超先生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在本次选举完成后变更为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1、杨惠超先生的辞职报告;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9/74ce71e7-abb6-456e-8dec-908e5f1f92ea.PDF ─────────┬──────────────────────────────────────────────── 2025-12-29 18:28│飞利信(30028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飞利信(30028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9/9b334ba2-1193-48b0-9056-c5814f161278.PDF ─────────┬──────────────────────────────────────────────── 2025-12-11 07:52│飞利信(300287):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飞利信(300287):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e4369ff5-e298-490f-9bbc-0d369482d2cc.PDF ─────────┬──────────────────────────────────────────────── 2025-12-11 07:52│飞利信(300287):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飞利信(300287):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5eae871b-0102-49a0-9712-00c3e73c80eb.PDF ─────────┬──────────────────────────────────────────────── 2025-12-11 07:52│飞利信(300287):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飞利信(300287):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b99761d3-e738-4074-a2b0-83ce82abf173.PDF ─────────┬──────────────────────────────────────────────── 2025-12-11 07:52│飞利信(300287):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飞利信(300287):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db3d20a4-414e-4d26-a3e6-5248d6643e5b.PDF ─────────┬──────────────────────────────────────────────── 2025-12-11 07:52│飞利信(300287):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飞利信(300287):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157220d7-cf10-4144-8ca6-3f8fa0277336.PDF ─────────┬──────────────────────────────────────────────── 2025-12-11 07:52│飞利信(300287):董事会议事规则 ─────────┴──────────────────────────────────────────────── 飞利信(300287):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c4aa46dd-3f5d-4238-a3c5-6b7a6fc57569.PDF ─────────┬──────────────────────────────────────────────── 2025-12-11 07:52│飞利信(300287):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飞利信(300287):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440f12cf-9cca-4754-890b-23697f500e08.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飞利信: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7153.PDF ─────────┬──────────────────────────────────────────────── 2026-04-28│飞利信: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24729.PDF ─────────┬──────────────────────────────────────────────── 2026-04-25│飞利信: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5786.PDF ─────────┬──────────────────────────────────────────────── 2025-10-31│飞利信: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3079.PDF ─────────┬──────────────────────────────────────────────── 2025-08-29│飞利信: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10508.PDF ─────────┬──────────────────────────────────────────────── 2025-04-29│飞利信: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3419.PDF ─────────┬──────────────────────────────────────────────── 2025-04-26│飞利信: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23159.PDF ─────────┬──────────────────────────────────────────────── 2024-10-29│飞利信: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1966.PDF ─────────┬──────────────────────────────────────────────── 2024-08-29│飞利信: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31373.PDF ─────────┬──────────────────────────────────────────────── 2024-04-27│飞利信: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899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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