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89 利德曼 更新日期:2026-05-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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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6:18 │利德曼(30028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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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5:48 │利德曼(300289):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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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2 │利德曼(30028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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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1 │利德曼(30028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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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1 │利德曼(30028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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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54 │利德曼(30028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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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54 │利德曼(30028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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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6:30 │利德曼(300289):关于财务负责人辞职及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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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6:30 │利德曼(30028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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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22 │利德曼(300289):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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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6:18│利德曼(30028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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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
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或理财产品等,上
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
交易终止时止。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0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2025-028、2025-031、2025-042、20
26-007、2026-009)。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进展情况
公司近期将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详情如下:
交易方 产 类型 金额 起息 到期 预计年化收 赎回本 实际收
品 (万 日 日 益率 金(万 益(万
名 元) 元) 元)
称
中国民 结 保本 29,000 2026 2026 0.30%-2.08% 29,000 119.58
生银行 构 浮动 年 2月 年 5月
股份有 性 收益 9日 6日
限公司 存 型
款
中国民 结 保本 3,000 2026 2026 0.30%-2.04% 3,000 12.37
生银行 构 浮动 年 2月 年 5月
股份有 性 收益 9日 6日
限公司 存 型
款
上述结构性存款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本公告日前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余额为 18,500.00万元,将于产品到期后赎回。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子公司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
发行的产品;
2.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理财投向及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
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合作方不
遵守合同的约定或理财收益达不到既定水平的情况,应提请公司及时终止理财或到期不再续期。
4.独立董事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
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85bdb772-3744-4e82-a8f7-547dde3735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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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5:48│利德曼(300289):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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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正在筹划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北京先声祥瑞生物制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部分股东持有的目标公司合计不超过 70%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前,公司未
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目标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披露情况
2025年 7月 30日,公司与目标公司、目标公司股东上海百家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5年 12月 24日更名为“海南百迈投
资有限公司”)、海南先声百家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京百佳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签署了《
投资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暨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2025年 8月 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2025年 9月 29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2025年10月 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5-050),对本次交易进展情况进行了说明。
2025年 11月 13日,公司与上海百家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先声百家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京百佳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收购协议》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同步披露了本次交易相关
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2025年 11月 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2025 年 12月 29日,公司披
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
对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并购重组问询函〔2025〕第 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会同
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回复,具体回复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
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公告》及相关公告。2026年 1
月 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2026年 2月 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2026年 3月 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3),对本次交易进展情况进行了说明。
因财务数据有效期要求,公司需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加期审计及更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标公司正在组织
相关中介机构推进上述工作。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尚需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市公司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通过、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合规
性确认意见以及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等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核准或同意。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已就本次交易的风险因素进行了充分阐述,具体内容详见《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重大风险提示”及“第十一章风险因素分析”。敬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
2、本次交易尚需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市公司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通过、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合规性确
认意见以及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等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核准或同意,本次交易事项能否取得前述批准、核准或同意以及最
终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时更新本次交易相关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dc0d395-167e-4d09-a63d-98c90108d0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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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2│利德曼(30028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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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德曼(30028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65903de-4a2b-41e5-830b-3bdb679310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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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1│利德曼(30028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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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德曼(30028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da3f4ba-78cc-41c4-8cc7-62309eb0be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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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1│利德曼(30028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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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7日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
区兴海路 5号公司二层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
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尧子女士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 7名。公司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
、有效。经全体董事审议,书面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
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5a0e0ed-b461-447f-adc8-9e87496679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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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54│利德曼(30028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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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德曼(30028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07696f1-ad15-4141-95c4-0597c4a234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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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54│利德曼(30028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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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于 2026年 3月 31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4月 22日(星期三)下午 14:00时。(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4月 22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
6年 4月 22日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 5号公司二层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6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62,195,0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48.1966%。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78,8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67%。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5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1,016,2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799%。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26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921,8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00%
。
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尧子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59,569,90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88%;
反对 2,536,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75%;
弃权 8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6,296,7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767%;
反对 2,53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4336%;
弃权 8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97%。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59,563,80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65%;
反对 2,53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57%;
弃权 9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6,290,6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084%;
反对 2,53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786%;
弃权 9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3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59,527,90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28%;
反对 2,56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93%;
弃权 9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6,254,7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1060%;
反对 2,56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810%;
弃权 9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3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59,340,40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13%;
反对 2,68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44%;
弃权 16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6,067,2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0044%;
反对 2,68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036%;
弃权 16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20%
。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59,549,90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12%;
反对 2,53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60%;
弃权 1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6,276,7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3526%;
反对 2,53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887%;
弃权 1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87
%。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指派唐慧敏律师、徐紫辰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
东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1236f78-d0c0-411f-8cc0-091251252d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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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6:30│利德曼(300289):关于财务负责人辞职及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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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任的情况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人欧阳旭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欧阳旭
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欧阳旭先生的辞职报告自 2026年 4月 13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欧阳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原定任期届满之日为 2027年 11月 28日
,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财务方面的交接工作,其离任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欧阳旭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敬业,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欧阳旭先生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的感谢!
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2026年 4月 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陈博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副总裁(经董事会授权代行总裁职责)丁耀良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博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时止。陈博先生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财务从业经验,能够胜任岗位职责要求,不存在相关规定涉及的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内审部负责人辞任情况
鉴于陈博先生原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在董事会聘任其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同时,陈博先生正式辞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职务,
其辞任内审部负责人职务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原定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
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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