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90 荣科科技 更新日期:2026-06-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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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20 │荣科科技(300290):关于公司基本户解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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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9:18 │荣科科技(30029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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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9:16 │荣科科技(300290):荣科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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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9:14 │荣科科技(300290):荣科科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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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20:04 │荣科科技(300290):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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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9:40 │荣科科技(300290):关于公司涉及违规担保暨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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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8:46 │荣科科技(300290):2025年度股东会律师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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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8:46 │荣科科技(30029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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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20:02 │荣科科技(300290):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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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06 │荣科科技(300290):关于控股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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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20│荣科科技(300290):关于公司基本户解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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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因前任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
26年 5月27日和5月2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1)、《关于公司涉及违规担保暨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4)。
一、基本户解冻的情况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账户类别 原冻结金额(元 本次冻结金额(元)
)
荣科科技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2105************315 基本户 4,075,900.82 0
份 限 6
有限公司 公司****支行
公司获悉因前任控股股东违规担保涉诉导致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后,立即会同专业律师团队就涉嫌违规担保事项进行
系统梳理与分析,争取免除上市公司的责任。同时,公司积极与保全申请人沟通协商,处理该案保全争议事项并依法向审理法院提交
保全复议、置换保全标的等维权文书,争取尽快解封冻结账户。
双方现已就变更保全标的物达成协议并经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民事裁定书:(2026)辽 01 民初 334 号之二):冻结荣
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的等额资金(开户行:抚顺银行开发区支行,户名: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账号:0501200001900001
167);解除对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账号 21050140000800003156(公司基本户)的冻
结。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基本户已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状态。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部主要为管理中心,目前基本户恢复正常使用状态,经营收支业务款项和进行日常结算、货款结算等均不受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冻结资金的事项进展,加快处理其余账户冻结事宜,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编号:(2026)辽 01 民初 334号之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f133f94c-a8c4-42bd-9cc0-20f518fdbf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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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9:18│荣科科技(30029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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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 6月 26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6 日 9:15-9
: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2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
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2026 年 6月 22 日下午深交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中原数字经济产业园 9号楼黄河大厦 5楼会议室。
8.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22 日(星期一)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计投票提案,其编码示例表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管理 √
制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
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
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
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在 2026 年 6月 24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
至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
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24 日(星期三)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强、田秋娜
(2)联系电话:024-22851050
(3)传真:024-22851050
(4)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中原数字经济产业园 9 号楼黄河大厦 5楼
(5)邮编:450000
(6)Email:zqtz@bringspring.com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a4d9cb3b-fae4-4e37-ade5-1a95e53a8a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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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9:16│荣科科技(300290):荣科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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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各
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年 6月 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7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段刚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表决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制度》。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6年 6月 26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d2f35fff-1391-4d77-beb3-b51ff6e0de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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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9:14│荣科科技(300290):荣科科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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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构建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
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得以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在公司取薪的董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遵循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守市场导向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的职责为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开展考
核工作,同时负责拟订、审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依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执行。
第五条 薪酬方案的审批权限
(一)公司董事的薪酬(津贴)方案由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 薪酬构成
第六条 公司向独立董事发放独立董事津贴,职务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20,000 元(税前),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再额外发
放任何薪酬。独立董事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所产生的交通、住宿等
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福利补贴、特殊贡献奖、中长期激励等部分构
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薪酬总额的 50%。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第八条 基本薪酬
董事及高管个人基本薪酬按照对应岗位 2025 年全年实际薪酬总额的 50%确定,并按月发放。
第九条 绩效薪酬
1.绩效薪酬体现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实际达成状况,其计算公式如下:
董事及高管个人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基数 × 组织绩效系数× 个人绩效系数
组织绩效系数依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考核结果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组织绩效系数 =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考核得分 ÷ 100。
个人绩效考核系数的确定见本办法第十五条。
绩效薪酬基数与基本薪酬相同。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公司业绩、行业发展等情形,在年度绩效评价结束之后,提出薪酬调整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董事及高管月度发放的薪酬中,超出基本薪酬的部分为预发绩效薪酬,将纳入年度绩效共同考核。若根据考核结果需扣减预发绩
效薪酬,则应相应追回。
2.年度经营目标与考核的实施细则在《年度经营目标与考核方案》中作出规定。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完成后支付
,绩效评价应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进行。
第十条 特殊贡献奖
特殊贡献奖是对正常生产经营之外所发生的重大事项而设立的专项奖励,奖励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
在以下情形中,高级管理人员可获得特殊贡献奖,具体奖励金额需提报至董事会批准:
1.公司在经营战略上实现突破、业绩大幅增长、成功扭亏为盈、化解重大风险以及解决重大经营难题;
2.公司取得重大管理创新、科技创新成果,投资成效显著,公司或个人获得政府、行业、集团等给予的特别嘉奖。
第十一条 福利补贴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福利补贴依据公司《福利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中长期激励
中长期激励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挂钩,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根
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第十三条 薪酬调整
董事会可依据公司经营效益状况、市场薪酬水平的变动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对公司高管的薪酬标准进行调整。
第四章 绩效考核
第十四条 考核周期
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周期为每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需在每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工作。
第十五条 公司考核目标
公司年度经营指标由经济指标、管理指标两部分组成。
1.经济指标
经济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具体考核计分规则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另行制定。
2.管理指标
管理指标评价主要从战略落地、组织建设、科技创新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 董事及高管个人绩效考核等级
董事及高管个人绩效考核主体及权重如下:
董事长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直接考核;总裁由董事长负责考核;副总裁由董事长(权重 40%)与总裁(权重 60%)共同
考核;财务负责人由董事长(权重 60%)与总裁(权重 40%)共同考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负责考核。
董事及高管个人绩效结果等级对应的系数范围:
等级 数值范围
A 1.3—1.5
B+ 1.0—1.3
B 0.8—1.0
C 0.5—0.8
D 0
第十七条 考核评价
每个考核年度结束后,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董事会批准下达的经营目标值与实际完成值对比,将董事及高管考核结果及绩效薪酬
的方案提交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八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的,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九条 激励约束条件
(一)高级管理人员在年度内入职 6 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在职月份计算年度绩效薪酬;不满 6 个月的不计算年度绩效薪酬
。
(二)高级管理人员在年度内,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被免职的,任职超过 6 个月按在职月份计算年度绩效薪酬;任职不满 6 个月
的不计算年度绩效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解除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二十条 止付追索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予以重新考核
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或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
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
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取消其绩效薪酬或津贴等的发放,并对相关情形发生期间已
经支付的绩效薪酬或津贴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4.严重失职或者滥用职权的;
5.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6.公司董事会认定的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报酬约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其他职务的,以一个主要岗位为准,不得多头兼得;除本方案考核管理的年薪奖励外,一律不得另
外领取其他各种名义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
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
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生效期追溯至 2026年 1 月 1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8c15c417-364a-4d3d-815c-ce98042f82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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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20:04│荣科科技(300290):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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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被告之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案涉及违规担保事项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涉及违规担保暨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涉案的金额:原告主张的贷款本金 100,000,000.00 元及相应利息、罚息等合计 136,440,232.65 元,公司在该借款合同项下提
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及账户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诉
讼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评估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暨银行账户冻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重大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书》《民事裁定书》(案号:(2026)辽 01 民初 334 号)等诉讼
材料。
原告: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辽宁国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能源,为公司前任控股股东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之全资孙公司)、沈阳诚大国奥
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志诚艺邦商贸有限公司、陈*、施**、何**、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国科,为公司前任控股
股东)、公司、崔**、胡*、王**、李*、白**、辽宁泰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安善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国粮贸易仓储(大连)有
限公司、中盈华粮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海南铭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共计 18 名被告。
(二)本次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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