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90 荣科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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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7:46│荣科科技(300290):收到控股股东《告知函》暨控股股东合伙人份额拟发生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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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今日收到控股股东河南信产数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信产数
创基金”)发来的《告知函》,原控股股东与现控股股东等签订《和解协议》,控股股东合伙人份额拟发生变更。
一、《和解协议》的各方主体
甲方:河南信息产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信产基金”)
乙方 1: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豫信电科”)
乙方 2:河南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河南信产投”)
乙方 3:河南省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简称“战新基金”)
丙方:河南国科晟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国科晟源”)
丁方: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简称“辽宁国科”)
戊方: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河南)有限公司(简称“豫信河南”)
其中,乙方 1、乙方 2、乙方 3合称为“乙方”,丙方、丁方合称为“国科方”。
二、《和解协议》的背景
1. 2021年10月23日,信产基金、国科晟源及其控股股东辽宁国科等七方签署《合作协议》(简称“《七方合作协议》”),约
定了业绩差额补偿、迁址保证等事宜。
2. 2022年,荣科科技未完成《七方合作协议》项下2021年经营目标,国科晟源按约需履行现金补偿等义务,辽宁国科对此承担
股权质押担保责任、连带保证责任。2023年3月,因国科晟源及辽宁国科均未履行《七方合作协议》中相应义务,因此进入相应法律
程序。
3.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漯河国投已将其持有的28.41%信产数创基金份额(对应
2.5亿元出资额)及债权等其他附属权利,全部转让给河南信产投。
4.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战新基金已将其持有的3.54%信产数创基金份额(对应3120万元出资额)及债权等其他附属权利,全部转
让给豫信河南,相关变更登记正在办理中。
三、《和解协议》主要条款
1 清偿方式
以国科晟源持有的信产数创基金财产份额(简称“基金份额”或“份额”)以及 4000万元现金清偿全部债务。
2 份额数量和现金金额的确定
2.1 清偿豫信电科、河南信产投、豫信河南份额数量和现金金额的确定
(1)国科晟源持有的信产数创基金 8.93%的份额(对应 78,541,874元出资额)转让给豫信电科;同时向豫信电科指定账户支付
26,514,690元;
(2)国科晟源持有的信产数创基金 10.98%的份额(对应 96,646,411元出资额)转让给河南信产投;
(3)国科晟源持有的信产数创基金 1.38%的份额(对应 12,136,723元出资额)转让给豫信河南。
2.2 清偿信产基金份额数量和现金金额的确定
国科晟源持有的信产数创基金 1.84%的份额(对应 16,189,070元出资额)转让给信产基金,同时向信产基金指定账户支付 9,11
0,147 元。
3 份额转让和现金支付的履行
3.1现金支付的履行
2024 年 11 月 30 日前,分别向豫信电科、信产基金支付 26,514,690 元、13,485,310元。
3.2 份额转让的履行
各方同意:无条件互相配合办理本协议项下基金份额转让所涉的工商及中基协变更登记相关事宜,并签署合伙人会议决议(或合
伙企业变更决定书)、新的《合伙协议》。
4 履行的结果
上述现金支付义务履行完毕且份额转让所涉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成(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公示情况为准)之日起:
视为国科方已按照《合伙协议》《七方合作协议》《股权质押合同》及相关裁判文书约定履行完毕相关义务。
四、签署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前述约定,是相关方之间的补偿措施,上市公司不作为合同一方,不承担《和解协议》当中任何权利义务。
2、《和解协议》的补偿方案,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87556150-d7f3-4c20-97c2-1483016ac6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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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21:07│荣科科技(300290):董事会荣科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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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300290):董事会荣科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f1aacd9b-2cf2-4c71-8687-9d1cca7693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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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21:07│荣科科技(300290):董事会荣科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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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300290):董事会荣科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f7c018f8-8fe8-4b71-b875-7883485071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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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21:07│荣科科技(300290):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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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300290):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1dea340a-0bee-45c2-ae3a-05f336fa9a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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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8:08│荣科科技(30029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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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8)。因相关人员疏忽,导致该公告部分内容有误,经事后审核,现对披露内
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d4a25b19-1f5e-4c35-960f-d03ddc2145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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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荣科科技(30029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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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送给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于2024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郑健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修
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的整体经营管理情况,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 1,000万元综合授
信额度、向邮政储蓄银行上海普陀区支行申请 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作为增信措施,公司拟为上述两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54efc106-9083-4dcc-9502-8318ddfba6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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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荣科科技(300290):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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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300290):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e6109196-5158-4b57-9ed8-3c1353842d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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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荣科科技(30029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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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30029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b1eb69a8-60a6-4ed0-bc0b-aa76bd7cd1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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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荣科科技(300290):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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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给各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并于2024年10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董晓燕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表决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修
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的整体经营管理情况,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60642ffb-22b1-4e55-8cdf-2b1eacb5ba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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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 17:36│荣科科技(300290):关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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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 9月 30日至 10月 16日连续八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会、管理层不存在与超聚变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情形,提醒投资者审慎甄别
市场传闻。
3、公司股票价格近期大幅上涨,截止 2024 年 10月 16日收盘,公司股票市净率为 19.45,市盈率(TTM)为 617.6,公司所处
创业板平均市净率为 4.01,市盈率(TTM)为 51.28。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 2024年 9月 30日至 10月 16日连续八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
易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采用书面问询和邮件问询的方式,对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公司自查,公司近期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
正常推进,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截至目前,公司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
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正在推进上海敬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重组收购事项,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事项。
6、在股票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1、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
公司于 2024年 5月 9日披露《关于签署股权投资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拟以支付现金和/或发行股份方式受
让上海敬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现有股东股权或增资相结合的方式收购标的公司不少于 51%的股权。截至目前,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
的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尚存在不确定性。
除前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
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2、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关注到互联网信息,再度涉及公司“借壳”等相关信息,经函询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会、管理层,公司不存在与超聚变数字
技术有限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情形。
3、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6/c3b51291-fad8-4c65-a7ea-46e140dfed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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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16:58│荣科科技(300290):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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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何任晖先生的辞职报告。何任晖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
司董事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任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及董事会对何任晖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聘任新的董事,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1/35744be7-c436-407f-bfd5-cf2eb1febc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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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17:02│荣科科技(300290):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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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科科技或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8 号
(以下简称《监管措施决定书》)。
一、《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信产数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何任晖、张羽:
经查,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科科技或公司)等主体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 10 月 19 日,荣科科技披露原控股股东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实业)、原实际控制人何任晖与现控股
股东河南信产数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产数创基金)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国科实业将其所持 1.28
亿股荣科科技股份转让给信产数创基金。2021 年 10 月 23 日,国科实业与信产数创基金,河南信息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南
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河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漯河市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河南国科晟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
《合伙协议》,作为股权转让事项的补充协议,对股权转让价款调整、股价差额补偿,或有风险补偿、投资标的搬迁,后续资本运作
及对应的履行安排等内容作出补充安排。2021 年 11 月 26 日,国科实业与信产数创基金完成了 1.28 亿股股份的过户登记,公司
控股股东变更为信产数创基金。前述《合作协议》构成股份转让协议的重大进展,应予披露。荣科科技未及时披露该《合作协议》。
荣科科技未及时披露《合作协议》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
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照《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款第二条,时任董事长、总裁何任晖及时
任董事会秘书张羽应当对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原控股股东国科实业、现任控股股东信产数创基金、原实际控制人何任晖对股权转让事项后续《合作协议》的签订产生较大影响
,未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信披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裁何任晖、时任董事会秘书张
羽、原控股股东国科实业、现控股股东信产数创基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及相关人员
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10 个
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
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1、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引以为戒,加强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函询各方股东,《合作协议》各方已经就《合作协议》的补偿方案基本达成一致,国科实业拟通过将河南国科晟源科技
有限公司持有的信产数创基金份额和直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河南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补
偿,履行相关义务。
3、《合作协议》的补偿方案,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9/abc259f2-1fb7-47b3-ad0d-4b36b1fd86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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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17:02│荣科科技(300290):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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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300290):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9/1400683a-70e4-4763-bf9a-127236fa74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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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17:02│荣科科技(30029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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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 9月 30日、10月 8 日、10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采用书面问询和邮件问询的方式,对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在股票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9/75e997b9-1a39-4658-95e0-42cb5ec5e0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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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00:00│关于对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何任晖、张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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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何任晖、张羽: 经查,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科科技或公司)
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7月13日、9月24日、12月31日,荣科科技先后为原控
股股东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累计金额4,400万元,荣科科技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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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20:40│荣科科技(300290):关于原控股股东与现控股股东等签订《合作协议》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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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0 月 19 日,原控股股东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实业)、何任晖与现控股股东河南信产数创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产数创基金)签订了《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何任晖与河南信产数创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公司已经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披露公告。
2021 年 10 月 23 日,国科实业与信产数创基金、河南信息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南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河南省战略
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漯河市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河南国科晟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晟源”)签订《合作协
议》,作为股权转让事项的补充约定,对股权转让价款调整、股价差额补偿,或有风险补偿、投资标的搬迁,后续资本运作及对应的
履行安排等内容作出补充安排。该《合作协议》为《股份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司近日收到该《合作协议》,对相关内容补充披露。
一、《合作协议》的各方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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