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bit.cn-股比特.中国

查股网

 
300290(荣科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0290 ST荣科 更新日期:2026-07-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03 18:54 │ST荣科(300290):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2026-07-01 17:52 │ST荣科(30029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6-06-26 21:31 │荣科科技(300290):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 ├─────────┼──────────────────────────────────────────────┤ │2026-06-26 21:25 │荣科科技(300290):关于公司涉及违规担保的公告 │ ├─────────┼──────────────────────────────────────────────┤ │2026-06-26 18:08 │荣科科技(30029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26 18:08 │荣科科技(30029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25 18:08 │荣科科技(300290):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 │2026-06-12 18:20 │荣科科技(300290):关于公司基本户解冻的公告 │ ├─────────┼──────────────────────────────────────────────┤ │2026-06-10 19:18 │荣科科技(30029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10 19:16 │荣科科技(300290):荣科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6-07-03 18:54│ST荣科(300290):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1.2026 年 5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2025 年度报告 期末公司的总股本 639,732,56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9,595,988.5 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股利分配总额,并在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2.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39,732,56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 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35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5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月 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月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7月 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7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7甲 3号 咨询联系人:张强、田秋娜 咨询电话:024-22851050 传真电话:024-2285105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83cdd76e-3ac9-4224-8de0-a802fd8b5f46.PDF ─────────┬──────────────────────────────────────────────── 2026-07-01 17:52│ST荣科(30029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荣科,证券代码:300290)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年6月26日、6月 30日、7月1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采用邮件问询的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关于公司涉及违规担保暨公 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于2026年6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8),于2026年6月26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违规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关于公司 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5.经核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 6.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上述公告所提到的违规担保事项均系前任控股股东管控期间,未履行任何内控审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越权 提供的违规担保。相关违规担保合同的效力存在瑕疵,且担保合同的效力最终还须经有关部门判断确认。公司将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 护公司利益,争取免除上市公司全部责任,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cb5e6d88-1902-413a-a0ca-d4dd874c99c4.PDF ─────────┬──────────────────────────────────────────────── 2026-06-26 21:31│荣科科技(300290):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6月 29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 1 天,将于 2026 年 6月 30日( 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6 月 30日(星期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荣科科技”变更为“ST 荣科”;股票代码不 变,仍为“300290”;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 2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 2.股票简称:由“荣科科技”变更为“ST 荣科” 3.证券代码:不变,仍为“300290” 4.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 年 6月 30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6月 29日(周一)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6 年 6月 30日(周二)开市起复 牌。 6.涨跌幅限制: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第 9.4 条第(五)项及第 9.5 条的规定:“向控股股东(无控 股股东,则为第一大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二)上市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 提供担保的余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除外)在 1000 万元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对值的 5%以上。”“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发布《关于公司涉及违规担保暨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 4),公司因前任控股股东违规担保涉约 1.36亿元诉讼,该违规担保事项未能在 2026 年 6 月 29日前解决。自 2026 年 6 月 30 日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和具体措施 1.针对本次违规担保事件,公司已启动专项自查与全面排查,自查范围覆盖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 违规担保或潜在风险,排查方式包括查阅合同文件、银行征信报告、公章使用记录、涉诉信息,核查银行账户及资产受限情况等。2. 公司通过函询历史合作银行(含抚顺银行)、前任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等方式进行全面排查。其中,抚顺银行已回函告知公司存在其 他违规担保事项,除前期已披露的违规担保事项外,公司新增 5项违规担保,违规担保本金余额累计为 78,496.99 万元(未含欠息 、罚息等),银行主张的欠息金额累计为 23,675 万元(其中 2.75 亿利息计算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月 31 日,其余金额利息 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8 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涉及违规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2026 年 6 月 16 日,公司正式函告前任控股股东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辽宁国科能源有限公司及公司原董事长、总裁何任晖,要求其 全面清查历史违规担保事项并针对本次清查确认的全部违规担保事项,向债权人偿付案涉贷款本息,或向我司提交债权人或法院认可 的资产置换方案、本息偿付方案等可有效解除我司担保责任的具体解决方案。后续,公司将会同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同时,敦促 辽宁国科尽快提供具备明确可执行性的解决方案,争取尽早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3.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利益,争取免除上市公司全部责任。公司将会同专业律师团队对上述违规担保事项进行系统梳理, 分析担保协议的真实性、有效性,通过法律途径应对该事项可能引发的诉讼,争取免除上市公司责任,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 20条规定“【越权担保的民事责任】……公司举证证明债权人明知法定代表人超 越权限或者机关决议系伪造或者变造,债权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无效后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 作会议纪要》第 17条规定“【违反《公司法》第 16条构成越权代表】为防止法定代表人随意代表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给公司造成损 失,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法》第 16条对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进行了限制。根据该条规定,担保行为不是法定代表人所能单独 决定的事项,而必须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机关的决议作为授权的基础和来源。法定代表人未经授权擅自为他人提供担 保的,构成越权代表,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 50条关于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的规定,区分订立合同时债权人是否善意分别 认定合同效力:债权人善意的,合同有效;反之,合同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相对人未根据上市公 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信息,与上市公司订立担保合同,上市公司主张担保合同对其不发生 效力,且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相对人与上市公司已公开披露的控股子公司订立的担保合同,或者相 对人与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订立的担保合同,适用前两款规定。” 公司前述 78,496.99 万元违规担保未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审议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认为相关违规担 保合同的效力存在瑕疵,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担保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 4.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持续督促公司管理层强化管理措施,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建 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不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监督工作,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 高信息披露质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 四、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将通过电话、邮件、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 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咨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4-22851050 联系邮箱:zqtz@bringspring.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中原数字经济产业园 9号楼黄河大厦 5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4202b6ff-9b0e-47db-9253-9d2d4638e4c0.pdf ─────────┬──────────────────────────────────────────────── 2026-06-26 21:25│荣科科技(300290):关于公司涉及违规担保的公告 ─────────┴──────────────────────────────────────────────── 特别提示: 经公司全面排查及函询公司受前任控股股东管控期间的历史合作银行、前任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 2026 年 5 月 29 日公司已披露违规担保事项(详见公告:2026-024 号)外,公司还存在向同一债权人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违规 担保 5项,涉及违规担保本金余额 68,496.99 万元及相关利息。均系未履行任何内控审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越权提 供的违规担保。 一、违规担保情况 1.2020 年 6月 10 日公司与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顺银行)签订《最高额担保合同》(合同编号:抚银总 2020 年综信 01 号高保 04 号),为沈阳致远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与抚顺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抚银总支 2020 年 综信 01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抚银总支 2020 年流贷07 号)提供担保。该笔贷款到期日为 2024 年 4 月 29 日,担保本金 14,000 万元,本金余额 13,500 万元。 2.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与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抚顺银行开支)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抚 银开支 2020 年流贷 01 号保 01 号),为沈阳致远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与抚顺银行开支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抚 银开支 2020 年流贷 01 号)提供担保。该笔贷款到期日为 2025 年 4 月 25日,担保本金 7,500 万元,本金余额 7,496.99 万元 。 3.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与抚顺银行开支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抚银开支 2020 年流贷 02 号保 01 号),为沈阳 锦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抚顺银行开支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抚银开支 2020 年流贷 02 号)提供担保。该笔贷 款到期日为 2025 年 4月 25 日,担保本金 20,000 万元,本金余额 20,000 万元。 4.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与抚顺银行开支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抚银开支 2020 年流贷 03 号保 06 号),为辽宁 国科能源有限公司与抚顺银行开支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抚银开支 2020 年流贷 03 号)提供担保。该笔贷款到 期日为 2025 年 6月 5日,担保本金 5,500 万元,本金余额 5,500 万元。 5.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与抚顺银行开支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抚银开支 2020 年流贷 04 号保 06 号),为沈阳 硕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与抚顺银行开支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抚银开支 2020 年流贷 04 号)提供担保。该笔贷 款到期日为 2025 年 6月 5日,担保本金 22,000 万元,本金余额 22,000 万元。 上述担保均发生于前任控股股东管控期间,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擅自以上市公司名义对外提供的违规担保,相关债 权人同为抚顺银行。经了解,其中 3笔(前述第 1至第 3项)抚顺银行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上述案件的 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将持续与抚顺银行保持沟通,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另 2 笔( 前述第 4 至第 5项),根据公开信息查询,相关案件已进入法院二审程序,抚顺银行未向公司主张承担担保责任。 二、违规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违规担保本金余额累计为 78,496.99 万元(未含欠息、罚息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83,090.67 万 元的 94.4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 14,629.99 万元的 536.55%,其中涉诉担保本金金额共计 50,996.99 万元;公司已 积极督促相关债务人清偿本息,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上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预计上述违规担保将对公司净资产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 响。 根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 20 条规定“【越权担保的民事责任】……公司举证证明债权人明知法定代表人超 越权限或者机关决议系伪造或者变造,债权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无效后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 作会议纪要》第 17 条规定“【违反《公司法》第 16 条构成越权代表】为防止法定代表人随意代表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给公司造成 损失,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法》第 16 条对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进行了限制。根据该条规定,担保行为不是法定代表人所能单 独决定的事项,而必须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机关的决议作为授权的基础和来源。法定代表人未经授权擅自为他人提供 担保的,构成越权代表,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 50 条关于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的规定,区分订立合同时债权人是否善意分 别认定合同效力:债权人善意的,合同有效;反之,合同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相对人未根据上市公 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信息,与上市公司订立担保合同,上市公司主张担保合同对其不发生 效力,且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相对人与上市公司已公开披露的控股子公司订立的担保合同,或者相 对人与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订立的担保合同,适用前两款规定。” 公司前述 78,496.99 万元违规担保未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审议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认为相关违规担 保合同的效力存在瑕疵,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担保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 三、公司对本次违规担保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已采取并将持续推进以下应对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1.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利益,争取免除上市公司全部责任。公司将会同专业律师团队对上述违规担保事项进行系统梳理, 分析担保协议的真实性、有效性,通过法律途径应对该事项可能引发的诉讼,争取免除上市公司责任,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2.积极与相关方谈判协商,推动相关方协调资产置换解除公司担保责任。公司已正式函告前任控股股东彻底清查全部违规担保事 项,并要求其向债权人偿付贷款本息,或向我司提交债权人或法院认可的资产置换方案、本息偿付方案,或其他可有效解除我司担保 责任的具体解决方案。公司将持续追踪相关进展,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力争尽快消除违规担保情形。 3.全面加强内控管理,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保障公司治理制度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公司已启动内控体系自查与整改工作,重 点完善印章管理、对外担保审批、重大事项报告等关键制度,强化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杜绝类似事项再次发生。 4.因本次担保未履行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程序,相关担保被认定无效的可能性较大,公司将积极与债权人沟通,争取协调 免除公司的全部责任。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1.公司违规担保事项缺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公司未履行相关披露义务,相关违规担保合同的效力存在瑕疵,且担保合 同的效力最终还须经有关部门判断确认。 2.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相关债权人的问询函件《关于查询担保事项的问询函》; 2.公司向前任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告知函《关于全面清查担保事项及提供解决方案的告知函》; 3.抚顺银行《清收债权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7fb3653b-ece3-48b1-92bf-b982441a1f03.PDF ─────────┬──────────────────────────────────────────────── 2026-06-26 18:08│荣科科技(30029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中原数字经济产业园9号楼黄河大厦5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段刚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7.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61人,代表公司股份156,910,2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5275%。 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0人;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61人,代表公司股份156,91 0,2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5275%。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60人,代表公司股份28,910,2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191%。 8.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2,042,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517%;反对24,733,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631%;弃权 13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85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42,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835%;反对 24,733,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541%;弃权 13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2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金诚同达(郑州)律师事务所张灵溪律师和赵艺雯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且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 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

www.gubit.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