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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90(荣科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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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90 荣科科技 更新日期:2024-03-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6 20:34│荣科科技(300290):关于部分高管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特别提示: 持有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3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3%)的股东刘斌计划在近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3%),减持公司股份需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完成 。 公司于近日收到高管刘斌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持股总数(股) 占总股份比例(%) 1 刘斌 运营总经理 337,500 0.05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本次拟减持股份为股权激励获授股份及其衍生股份。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及减持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股份(股) 占总股份比例(%) 减持时间 1 刘斌 84,000 0.013 集中竞价交易: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 若此期间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承诺的履行情况 承诺 承诺类型 承诺事项 履行情 人 况 刘斌 股权激励承诺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24 履行完 个月、36 毕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 公积转增 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 刘斌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 正在履 、 后半年 行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 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 诺 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刘斌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刘斌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6/41b40e60-3bb2-4ded-9f55-5cc7c054b448.PDF ─────────┬──────────────────────────────────────────────── 2024-03-15 17:50│荣科科技(300290):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1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 的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关于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变更函》,具体情况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指派吴可方先生为项目合伙人、杨东升先生为质量控制复核人、邹霄女士为签字注册会计师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因杨东升先生工作调整,本所指派李花女士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一、变更人员信息 (一) 基本信息 开始为本公司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项目 姓名 提供审计服务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时间 质量控制复核人 李花 2012年 2012年 2013年 2023年 (二)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1-2022年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2022年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2022年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年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2年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二、变更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 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变更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5/7522be3c-ce22-4336-883a-a02d09fcc0f6.PDF ─────────┬──────────────────────────────────────────────── 2024-03-06 00:00│荣科科技(300290):关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基本面未发生变化,公司股价大幅上涨,存在非理性因素。公司市盈率偏离公司基本面和同行业上市公司合理估值。公司提 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 2月 22日至 3月 6 日连续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00%,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采用书面问询和邮件问询的方式,对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4)。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不存在应修正业绩的情况。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在股票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6/949e8eb5-9945-4131-940b-0cf5a842adde.PDF ─────────┬──────────────────────────────────────────────── 2024-03-05 00:00│荣科科技(30029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荣科科技(30029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5/33e6c256-26f9-4f26-9b0a-ac97c6718bfb.PDF ─────────┬──────────────────────────────────────────────── 2024-01-30 00:00│荣科科技(300290):2023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2)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2,500 万元–3,700 万元 亏损:22,521.57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200万元–1,700 万元 亏损:28,421.62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注:本表数据为合并财务报表数据,本公告中的“元、万元”均指人民币。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500 万元–3,700 万元,较上年同期扭亏为盈,实现业绩正向增长,主 要原因:报告期内,面对市场新的变化 ,公司通过积极调整业务结构、加强销售融合、提升服务、加强内部管理等多项措施提升公 司的盈利能力,其中智慧医疗业务收入及盈利能力表现较为突出。 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约 2,000 万元-2,300 万元(上年同期为 5,900 万元),主要为政府补助及转让子公司北京荣科爱信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1、以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共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证券类诉讼案件 19 起,原告 19 名证券投资者请求被告荣 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共计金额 3,791.46 万元。 目前已审结案件 18起,尚未开庭案件 1 起;现已收到撤诉裁定 13 份、一审判决书 4 份,判决结果均为:驳回原告起诉。其 中 2 起案件,原告上诉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其余 2起案件已过上诉期限,一审判决生效。基于公司证券类诉讼案件并未全部结 案,尚有 3起案件未终审结案,涉案金额 3,611.93 万元。公司就其不确定因素已经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沟通情况如下: 因已判决诉讼均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在“同类案由、同一受理法院”的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判断此类诉讼事项不会对 2023 年 的业绩预测形成数据影响;此外,若2023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3 年年报披露期间,未发生对原一审判决结果进行反向覆盖的不利 信息,此类诉讼事项也预计不会对公司已披露数据产生不利影响。 3、2023年度业绩预告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进行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0/3668e17e-71d2-4c09-bba0-2cca08ae1351.PDF ─────────┬──────────────────────────────────────────────── 2024-01-30 00:00│荣科科技(30029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 2、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于2024年1月30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为胡长根先生、罗新建先生、南霖先生、樊俊 岭先生。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郑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表决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4 年度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授信额度 内,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的担保,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保函、项目 贷款、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 授信额度、业务品种和生效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 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具体相关手续。授权期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2、《关于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内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6,000 万元,其中敞口综 合授信额度 6,000 万元,期限为 1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神州视翰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0/4b88a919-ebf2-4fef-a563-95d2683f3798.PDF ─────────┬──────────────────────────────────────────────── 2024-01-30 00:00│荣科科技(300290):关于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内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6,000 万元,其中敞口综合授信额度 6,000万元,期限为 1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神州视翰科技 有限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0/559b3e0c-bf26-4c90-a991-0584360436d7.PDF ─────────┬──────────────────────────────────────────────── 2024-01-22 00:00│荣科科技(300290):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特别提示:1、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825 ,000股,涉及人数3人,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13%。回购价格为1.957元/股。 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股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8年11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 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2月17日,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 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8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20年8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 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 5、2021年6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 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1年7月5日,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1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2018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1年9月28日,公司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回购注销原因、价格、数量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激励计划》)中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公司《激 励计划》及《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简称《考核办法》)的规定,公司拟对该3名离职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82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及数量 2019 年 5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69,171,141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2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5.000000股。 2020 年 5月 25日,公司披露了《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75,295,171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16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9,204,722.74 元;2019 年度不送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37,167,569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62580元人民币现金。2020年度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回购 数量进行调整。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调整 派息加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V)/(1+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之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3.01-0.012)/(1+0.5)=1.999 元/股;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之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1.999-0.016=1.983元/股;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之后,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价格=1.983-0.026=1.957元/股。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授予 数量将参照计划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公司 2018 年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回购数量由550,000 股调整为 825,000 股。 综上所述,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957 元/股,回购总股数为 825,000股,回购总金额为 1,614,525 元。 3、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股份注销手续办理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1519号 ”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1月19日办理完毕。 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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