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91 百纳千成 更新日期:2026-05-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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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06 │百纳千成(30029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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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04 │百纳千成(300291):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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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01 │百纳千成(300291):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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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00:34 │百纳千成(300291):百纳千成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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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2 │百纳千成(300291):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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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2 │百纳千成(300291):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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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2 │百纳千成(30029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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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2 │百纳千成(300291):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
│ │责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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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2 │百纳千成(300291):百纳千成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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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2 │百纳千成(30029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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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06│百纳千成(30029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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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有毅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
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2b20d196-a634-41aa-96fc-db21ae64e4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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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04│百纳千成(300291):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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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14:00 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6-033)。
2026 年 5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2026 年 5 月 8 日,公司董事会收
到公司控股股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集团”)提交的《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增加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本着提高决策效率的原则,盈峰集团提议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经核实,截至本公告日,盈峰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2,089,953 股,占公司总股本 26.76%。具有临时提案资格,且临时提案
的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
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
2025 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6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网络投票:2026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 9:1
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
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包括股东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
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即 2026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三)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
书式样请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30 号仰山公园 9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会表决的提案如下: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实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 √
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
案》
7.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2、上述提案 1 至提案 6 已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 7 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已提交述职报告;提案 1 和提案 7 已经过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和 2026 年 5 月 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
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
报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3、上述提案 7 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
均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以上提案将对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
计票。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
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附身份证/营业执照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4:00 至 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 年 5 月 19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发送信函或传真后请与公司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
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30 号仰山公园 9 号楼公司会议室;邮编:100107(如通
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5 年度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宏宇 电话:010-88681868 传真:010-67788998-8001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5、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
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
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327bbfb8-56ea-4cb8-b1dc-2438428279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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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01│百纳千成(300291):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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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
限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
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
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及限售期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
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
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
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
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
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
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
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
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
本次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
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
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授权董事长
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
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8、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
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发行完成后,办理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
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1、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
,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2、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
13、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4、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15、根据具体情况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事宜。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发行
方案及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0a887bcb-2ea0-44c6-b980-a52e76b718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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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00:34│百纳千成(300291):百纳千成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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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纳千成(300291):百纳千成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82ec3f7-5a4d-4b8d-bcae-347f62b9ce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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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2│百纳千成(300291):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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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
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
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785.36万元,其中母公司实
现的净利润为-70,332.81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8,918.32 万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297,691.46 万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
,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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