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91 百纳千成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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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8:24 │百纳千成(30029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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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8:24 │百纳千成(30029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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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8:34 │百纳千成(300291):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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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8:32 │百纳千成(300291):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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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8:31 │百纳千成(30029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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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20:12 │百纳千成(300291):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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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 │百纳千成(300291):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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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 00:00 │百纳千成(30029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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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 00:00 │百纳千成(300291):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百纳千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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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 00:00 │百纳千成(30029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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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8:24│百纳千成(30029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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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纳千成(30029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8/6cfd1797-6b8b-498b-90aa-9dc79c0f69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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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8:24│百纳千成(30029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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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证法意[2024]字 1218 第 0726 号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4]字 1218第 0726号
致: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金诚同达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见证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委派律师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通过现场参会的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的精神,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并就本次股东大会见证情况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已发生的事实,并基于公司的承诺与保证以及本所律师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法规
的理解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等事项是否合法有效事宜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的内容以及会议审议事项中所涉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
性等问题发表意见,基于以上,本所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根据公司披露的公告文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召集情况如下:
2024 年 12 月 3 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投票方
式、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联系方式等相关事项。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4:30
在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30 号仰山公园 9 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为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方式,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8 日 9:15-9:
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8 日 9:15-15:00。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与《会议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
1.公司股东。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到表、身份
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297,518,012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1.5874%;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92 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9,694,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29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其他人员。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
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会议通知》,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为《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为对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
单独计票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 2024年 12 月 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临时议案,会议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公告的内容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会议通知》的公告。
四、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对所审议议案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未对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提出异议。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对中小投资
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根据公司提供的合并统计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获得通过。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由本所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417a935e-4ac7-4d73-a6fc-e5d29795fa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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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8:34│百纳千成(300291):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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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4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2024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
票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
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即 2024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三)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
托书式样请见附件 1)。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30 号仰山公园 9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提案 1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进
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
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附身份证/营业执照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7 日下午 14:00 至 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4 年 12 月 17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发送信函或传真后请与公司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
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30 号仰山公园 9 号楼公司会议室;邮编:100012(如通
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宏宇 电话:010-88681868 传真:010-67788998-800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5、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
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
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2。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2/2908787a-7192-4936-b9fa-db4d90f930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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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8:32│百纳千成(300291):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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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历史沿革:致同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 1981 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 年 6 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
,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业务资质: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
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
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注册。致同所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数量为 225 名,注册会计师数量为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人。
致同所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度,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
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2023 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2023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815
.09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春旭。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紫微。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玉薇。
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春旭、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紫微、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玉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春旭、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紫微、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玉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公司管理层与致同所协商确定 2024 年度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135 万元
(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0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5 万元,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鉴证费用 5 万元),较 2023 年度审计收
费减少 10%。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作出了专业判断,认为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在既
往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
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综上,为保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
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致同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
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2/08726443-50d9-42d3-949c-8b45049e1d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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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8:31│百纳千成(30029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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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方刚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4:
30,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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