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92 吴通控股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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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08 │吴通控股(30029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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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1:01 │吴通控股(300292):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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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59 │吴通控股(300292):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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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57 │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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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57 │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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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57 │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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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57 │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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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57 │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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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56 │吴通控股(300292):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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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7:58 │吴通控股(300292):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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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08│吴通控股(30029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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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 28 日,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万卫方先生出具的《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及再质押的告知函》,获悉其将所持有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业务,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开始 质押解除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股数(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期 日期
其一致行动人
万卫方 是 40,000,000 13.78% 2.98% 2022年 8 2025年 8 上海浦东发展银
月 19日 月 26日 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分行
2、股东股份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数(股)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为补 日期 日期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充质
东及其一 押
致行动人
万卫方 是 40,000,000 13.78% 2.98% 高管锁 否 2025年 8 2028年 8 上海浦东 融资
定股 月 27日 月 21 日 发展银行 需要
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
分行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万卫方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变 本次质押变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动前质押股 动后质押股 所持 司总 况
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份 占未
) ) 比例 比例 份 质押 限售和冻结 质押
限售和冻 股份 数量(股) 股份
结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
万卫 290,181,24 21.63 80,000,000 80,000,000 27.57 5.96 80,000,00 100% 137,635,93 65.48%
方 8 % % % 0 6
注:本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的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说明
1、万卫方先生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所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可控。
2、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
3、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f2de6d40-ace0-4882-a3d0-2487f156b3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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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1:01│吴通控股(300292):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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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书面及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下午 13:30 时在公司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独立履行职责
。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炜丹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上半年
度的实际情况,报告中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
并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2edf7c84-20fa-4ebf-8fc8-edd8157877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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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59│吴通控股(300292):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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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管理规定》《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
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的,可以无须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由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深圳
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简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
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
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简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
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
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八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公司相关部门或子公司依照本制度申请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提交《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审批表》并附相关
事项资料提交公司证券及投资部,证券及投资部将上述材料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并由公司董事长对拟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处理做
出最后决定。
第九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并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交由公司证券及投资部妥
善归档保管。保管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条 对于不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作暂缓、豁免处理,或者不按照《管理规定》《业务指引》和本制度规定办
理暂缓、豁免披露业务等行为,给公司、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视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负
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分管责任人等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其他事宜,须符合《管理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证券法》《管理规定》《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公司其他制度中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规定与本制度存在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a2e380e8-599a-4d8a-b763-6ac7251bbd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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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57│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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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7cc123ac-91cc-4f20-9b48-9c54c29e52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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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57│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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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 25日,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使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 2025年 8月
26日刊载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ad0c10ab-9a77-4008-84ec-98b9f82b4e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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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57│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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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
吴通控股”)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23号《关于同意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
核准,吴通控股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6,914,498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
价格 2.69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79,999,999.62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 3,180,000.00 元(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金额176,819,999.62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5月 11 日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4058号
《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50,000,000.00元,均为偿还银行贷款。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820,000.00元,均为偿还银行贷款。
2、本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37,346,450.13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事项 金额
2025年 1月 1日募集资金金额 136,536,330.91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36,000,000.00
加: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68,641.90
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 741,477.32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1,346,450.13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余额 137,346,450.13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1,346,450.13
现金管理余额 136,00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
储制度,并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江苏吴
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联科技”)、全资孙公司江苏国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都”),已会同保荐机
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于 2021 年 5月 18
日签订完成。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
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
(截至 2025年 6
月 30日)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吴通控股 89100078801200001700 607,003.80 鉴于拟变更募集资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金用途事宜尚需论
相城支行 证、筹划,公司现将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留存于募集资金
专户,并在保证不影
响募投项目建设及
确保资金安全的情
况下,使用审议额度
内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后续
将科学、审慎地选择
新的投资项目,待变
江苏国都 89100078801500001699 0.00 更方案形成并提交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吴通控股 8112001014500600408 739,446.33 议通过后,将及时履
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物联科技 8112001013800600401 0.00 行信息披露义务。
合计 1,346,450.13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各募投项目的投入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13,734.65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7月 29日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福州四九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90%股权的议案》,公司使用 5G 消息云平台建
设项目及 5G 连接器生产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12,902.93万元(含现金管理、利息收入等),用于收购福州四九八网络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四九八科技”)90%股权。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 2022 年11月 7日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终止现金收购福州四九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90%股权的议案》,鉴于标的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且短期内无法恢复
,经审慎考虑并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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