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92 吴通控股 更新日期:2026-07-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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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9:44 │吴通控股(300292):关于参与认购合伙企业份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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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58 │吴通控股(300292):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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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06 │吴通控股(300292):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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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04 │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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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04 │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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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1 │吴通控股(30029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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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0 │吴通控股(300292):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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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0 │吴通控股(30029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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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0 │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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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0 │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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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9:44│吴通控股(300292):关于参与认购合伙企业份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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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300292):关于参与认购合伙企业份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b87f72a3-8c42-43eb-b0ec-8d01cb6211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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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58│吴通控股(300292):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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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了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的
需要,2026年度公司为相关子公司提供涉及金融机构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均为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6-014)。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签订了《连带责任保证书》,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北京国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互联”)向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截至目前,公司对国都互联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800万元,国都互联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50,200万元。
上述为国都互联提供的担保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根据 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担保金额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
度之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江苏银行苏州分行《连带责任保证书》
1、保证人: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3、债务人:北京国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本金金额:人民币 2,000万元
6、保证范围
本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
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包括单独行使
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
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7、保证期间
本保证书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
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12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0,500 万元,累
计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1.36%,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
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银行苏州分行《连带责任保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8cb01f83-a979-4fcc-b4f7-b01c894d30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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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06│吴通控股(300292):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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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23号《关于同意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
核准,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通控股”或“公司”)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合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6,914,498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格 2.69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79,999,999.62 元,扣除保荐承销
费用3,180,000.00 元(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176,819,999.62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5月 11日全部到位,资金
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405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
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江苏吴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联科技”)
、全资孙公司江苏国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都”),已会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国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于 2021年 5月18日签订完成。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银行账号 存续状态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吴通控股 89100078801200001700 本次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相城支行 江苏国都 89100078801500001699 本次注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吴通控股 8112001014500600408 本次注销
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物联科技 8112001013800600401 本次注销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年5月 18 日召开了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现阶段发展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 5G
消息云平台建设项目及 5G连接器生产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计 13,915.14万元(含现金管理、利息收入
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注销所有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
026年 4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计划将上述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
理完毕上述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
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6639ad0e-9624-4b32-a74d-1df364bfd6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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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04│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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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
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
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
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
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以下简称“深交所”)(http://www.szse.cn/,下同)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发布了《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议通知”),上述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
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2.本次会议的召开
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8日在苏州市漕湖街道太东路2596号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号楼二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由公司董事长万卫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 15:00。
经查验,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开立股票账户的证明文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
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369人,代表股份314,814,0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627%。
除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
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3,435,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622%;反对1,23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3913%;弃权14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65%。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3,404,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522%;反对1,25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3976%;弃权15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502%。
3.《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3,261,8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069%;反对1,40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4461%;弃权14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69%。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218,6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2589%;反对1,26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1220%;弃权1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6191%。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3,285,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144%;反对1,37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4361%;弃权15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94%。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615,7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8.8611%;反对1,5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237%;弃权28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7151%。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3,040,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4368%;反对1,6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5116%;弃权16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516%。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2,980,3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4175%;反对1,56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4982%;弃权26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842%。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9,337,0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2602%;反对5,337,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6954%;弃权13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43%。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3,059,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4427%;反对1,59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5053%;弃权16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520%。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3,694,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6445%;反对97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0.3102%;弃权14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53%。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3,144,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4697%;反对1,40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4455%;弃权26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848%。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本次股东会的具体表决结果详见公司发布的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0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经见证律师、本所负责人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e1db3fe6-3c87-4b5e-beb0-49d29ac4ef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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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04│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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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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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1│吴通控股(30029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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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30029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9994954-5bf0-49d6-afe1-ad69c5733b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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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0│吴通控股(300292):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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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300292):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944754c-88b1-4dd7-bf3e-8483497928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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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0│吴通控股(30029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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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
通控股”)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吴通控股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吴通控股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759ff60-f177-4e25-93bc-7fbc7127a0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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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0│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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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经公司总裁办公会研究,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以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的
盈利能力。
二、2025 年度公司证券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和资金使用规划,结合证券市场状况并考虑公司资产配置状况及经营、投资活动资金的实际需求,公司
已于 2022 年按照程序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了证券投资。2025年度公司无新增证券投资,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该证券投资账面
余额为 904.57万元。
三、2025 年度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证券法》和《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内部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证券投资的相关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
限、内部审核流程、资金使用情况监督、责任部门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一直严格执行该制度,坚持规
范运作、有效防范风险,在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要的情况下做好证券投资资金的配置,并根据外部环境变化适当调整投资策略与投资
组合,在降低风险的前提下获取投资收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d80490c-f4cf-4c63-a4ba-04f92189ab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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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0│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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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b4ba15e-7867-464e-83a0-a29547b9c9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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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0│吴通控股(30029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吴通控股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其他关联方往来
│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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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审计了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通控股”)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
于 2026年4月 21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1812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吴通控股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5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吴通控股管理
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吴通控股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
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吴通控股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吴通控股为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 资金占用方 占用方 上市 2025年 2025 年度 2025 年 2025年 2025年 占用 占用性
金占用 名称 与上市 公司 期初占 占用累计 度占用资 度偿还 期末占 形成 质
公 核 用 发 金 累 用资金 原
司的关 算的 资金余 生金额( 的利息 计发生 余额 因
联关系 会计 额 不含利息 金额
科 )
目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及其
附属企业
小计
前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
人及
其附属企业
小计
其他关联方
及附属企业
小计
总计
其他关联资 资金往来方 往来方 上市 2025年 2025 年度 2025 年 2025年 2025年 往来 往来性
金往来 名称 与上市 公司 期初往 往来累计 度往来资 度偿还 期末往 形成 质
公 核 来 发 金 累 来资金 原 (经营
司的关 算的 资金余 生金额( 的利息 计发生 余额 因 性往来
联关系 会计 额 不含利息 金额 、
科 ) 非经营
目 性往来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及其
附属企业
上市公司的 北京国都互 全资子 其他 5,500.00 5,500.0 资金 非经营
子公司及其 联科技有限 公司 应收 0 往来 性往来
附 公司 款
属企业
其他关联方
及其附属企
业
总计 - - - 5,500.00 5,500.0 -
0
本表已于 2026年 4月 21日获董事会批准。
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________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0023902-acc3-4547-a7a5-7edb96bba7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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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0│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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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通控股”或“公司”)创
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吴通控股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23号《关于同意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
核准,吴通控股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6,914,498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
价格 2.69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79,999,999.62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 3,180,000.00 元(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金额176,819,999.62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5月 11日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405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50,820,000.00元,均为偿还银行贷款。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139,129,385.31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事项 金额
2024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金额 136,536,330.91
加: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净额 86,461.58
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净额 2,506,592.82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139,129,385.3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江苏吴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联科技”)
、全资孙公司江苏国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都”),已会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国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于 2021年 5月 18日签订完成。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开户银 开户单位开户单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用
行 位 (截至 2025 年 途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上海浦东 吴通控股 891000788012000017 102,945,647.36 公司现将尚未使
发展银行 00 用的募集资金留
股份有限 存于募集资金专
公司苏州 江苏国都 891000788015000016 0.00 户。后续经公司董
相城支行 99 事会、股东会审议
通过后,公司将依
中信银行 吴通控股 811200101450060040 36,183,737.95 法合规地变更募
股份有限 8 集资金用途,并及
公司苏州 物联科技 811200101380060040 0.00 时履行信息披露
相城支行 1 义务。
合计 139,129,385.3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各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9272c0e-1c6b-4710-8aae-cd4fa86412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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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0│吴通控股(300292):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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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6 年预计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市吴通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电子”)与关联方苏州市
吴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通电子”)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 330.00万元。2025年度,智能电子与吴通电子发生日常
关联交易共计 1,305.31万元,未超过 2025年预计总金额
1,880.00万元。
2026年 4月 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万卫方先生、万吉先生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万卫方先生将回避表决。
(二)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6年,预计智能电子与吴通电子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33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关联交易
类别
子公司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 预计 2026 年 截至目前已发生
原则 金额 金额
上年实际
向关联人采 智能电子 吴通电子 采购物料 协议 330.00 97.88 1,305.31
购产品/商品
(三)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5 年度,智能电子与吴通电子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共计 1,305.3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子公司 关联方 关联交 定价 2025 年 2025 年 实际发 实际发 披露日期
别 易 方 度预计 度 生 生 及索引
内容 式及 金额 实际发 额占同 额与预
决 生 类 计
策程 额 业务比 金额差
序 例 异
向关联人采购 智能电 吴通电 采购物 协议 1,880.00 1,305.3 42.64% -30.57 2025 年 4
产品/商品 子 子 料 1 % 月 23 日,
巨
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
2025-016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 2025年度,智能电子向吴通电子采购物料金额为
计存在较大差 1,305.31万
异的说明 元,与 2025年度预计金额差异-30.57%,主要是
由于智能电
子部分项目客户需求大幅下降,导致相关业务量
比预期下降,
关联交易额减少。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差异原因的说明符合公
预计存在较大 司的实际情
差异的说明 况,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
则,决策程
序合法,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名 称:苏州市吴通电子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 04月 21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住 所: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胡湾村(发源路村委会西 300米)
法定代表人:唐娟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线路板蚀刻及相关电镀(金、银、铜、镍)。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
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吴通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项水珍 4,800.00 96.00%
唐娟 200.00 4.00%
合计 5,000.00 100.00%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吴通电子控股股东项水珍女士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万卫方先生系夫妻关系,与公司副董事长万吉
先生系母子关系。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吴通电子总资产 38,861万元,净资产 7,596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9,262万元,净利润为
51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履约能力分析:吴通电子经营状况正常,可以正常履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智能电子与吴通电子之间的关联交易:采购物料主要是采购 PCB板(印制电路板),其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双方签订的采购协议
、销售协议,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由子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属于智能电子正常经营需要,系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有利于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
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出具的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调查和了解了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背景情况,认
为公司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属于智能电子正常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
性造成影响,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发现有侵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综
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确认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fcb88af-983d-4f8c-9b36-27b0cf3f70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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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0│吴通控股(30029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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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以及扩大融资渠道,调整资产结构,公司及子公司向各家银
行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不超过 1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
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融资金额将视
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求和按照资金使用审批权限相关规定来确定。并根据实际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卫
方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提供无偿担保,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提供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公司名称 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
1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00 1年
2 江苏吴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20,000 1年
3 苏州市吴通智能电子有限公 20,000 1年
司
4 北京国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80,000 1年
合计 180,000 -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万卫方先生或其授权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bdf933d-a79c-484c-a692-e013dab862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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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0│吴通控股(30029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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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吴通控股”)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购买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
过 6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财务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形
式。公司不会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投资产品,且投资品种不涉及《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高风险投资。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自身
名义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6个月
,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
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
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中心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自有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
周转需要,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合理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e0b2738-5c89-46f1-b786-0b556cff01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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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0│吴通控股(300292):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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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300292):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be3fb55-7030-4a9a-8685-5c86f5d049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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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9│吴通控股(30029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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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业务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1、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2、外部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3、内部董事:指公司员工担任并且领取薪酬的其他董事;
4、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2、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挂钩的原则;
5、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价值、个人能力、履职表现、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结合
公司最新的经营状况综合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基准)。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
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向股东会说明,并
予以充分披露。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与考核的指导管理机构。其依据《
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负责制定或者提议修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及绩效
考核管理办法,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并且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应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做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研究、制定和具体实施工作
。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八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构成
1、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2、外部董事:公司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亦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以及津贴。
3、内部董事:公司内部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基本薪酬依据公司职务,按月发放;绩效薪
酬结合季度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其经营管理业绩予以考核;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公司内部董事同时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
管理办法执行;公司对内部董事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
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以其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为基础,与公司经营业绩相挂钩,结合季度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
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第十条 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
股计划、递延奖励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
鉴于外部经营环境、内部经营情况等因素的变化,在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案、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情
况下,前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可以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交通、
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和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
据,绩效薪酬根据相关考核结果分次发放。
公司确定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从薪酬中扣除公司代扣代缴的个
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第十六条 公司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不力、决策失误造成公司资产重大损失或者完不成经营管理目标任务的,公司视损失大
小和责任轻重,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或者解聘职务等处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的任何一种,则不予发放津贴或者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
1、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3、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者宣布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4、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在
职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公司建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审计制度。在离任审计过程当中,如发现其在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不实,可对相关人员的薪酬进行调
整,要求高级管理人员限期退回超出应得部分的收入,并且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上
市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的止付追索程序。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准,并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后,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c781d8d-a913-4386-b97d-2a3d077f5b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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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9│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永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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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吴通控股”)的独立董事(本人已于 2025年 12 月
30 日届满离任),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就本人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5年 6月出生,经济学硕士学历,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1997年 7月至今任苏州大学商学院
教授; 2010年 9月至 2017年 1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11 月至 2020 年 4月担任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002367)独立董
事,2019年 12月至 2025年 12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性的要求。
二、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共计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6次。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共计召开 2次股
东会,本人列席次数 2 次。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
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内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相关工作要求,本人参加了以上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的历次日常会议,并对提交
董事会讨论的事项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合理建议,发挥了科学决策的作用。在 2025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发展战略进行了研究,使董事会决策更具科学性,并积极参与战略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了战略发展
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通过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等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
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工作,任职期内对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4、报告期内,本人共出席了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审议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年报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
题,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全面了解公司年报编制与年度审计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与会计师事务
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
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不断促进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督
促内部审计机构组织开展审计成果运用执行情况的检查,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除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公司管理层组织的其他会议外,还常以电话、微信的方式与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面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建设、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及时了解公司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并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任期内,本人通过积极出席股东会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发挥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同时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新
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内容,加强对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方面知识的深入理解,不断提升自身履行职责的能力,切实维护公
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
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可能产生的风险,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
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
如下:
1、信息披露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正。
2、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调查和了解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背景情况,认为公
司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属于智能电子正常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
成影响,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发现有侵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3、披露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
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向投资者充分
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鉴于该所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和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同意继续聘任其为公司 2025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
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
5、提名与任免董事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
《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审阅相关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本人基于独立判断,认为相关候选人
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相关董事的提名。
八、其他工作
1、2025年度,未发生提议召开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5年度,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2025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九、综述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
定,积极主动、专业高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尽管本人已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希望公司在未来能够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
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c0fafef-5484-4964-8258-4a9d467dc3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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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9│吴通控股(30029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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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30029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651f109-37a0-4cb5-bf30-9ae6bcff53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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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9│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毕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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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吴通控股”)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5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
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就本人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毕华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 12月出生,会计学博士。2008年 4月至 2019年 3月,在大连出版社先后担
任编辑、编辑部主任、企划部主任、社长助理、总编室主任、副总编辑等职务;2019 年 3月至今,在嘉兴大学商学院任教;现任浙
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创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 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性的要求。
二、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计召开 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7次。2025 年公司共计召开 2次股东会,本人列席次数 2次。本人认为公
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会的运作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
各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以后均投同意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相关工作要
求,本人参加了以上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的历次日常会议,并对提交董事会讨论的事项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合理建议,
发挥了科学决策的作用。在 2025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通过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等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
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的薪酬考核执行
情况进行监督,重点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了解了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
和义务,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工作。
3、报告期内,本人共出席了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审议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联系沟通,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督促和指导内部审计
部门对公司的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
监督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
2025 年 4月,本人通过参加审计委员会沟通会,与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 2024年度关键审计事项、经
营业绩、审计结论等内容进行沟通,听取了关键审计事项、公司经营业绩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2025年 11月,本人通过参
加审计委员会沟通会,与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 2025年度年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节点、团队安排、预
审中发现的主要关注事项等相关情况进行充分地沟通,同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应收集完整相关的审计资料,尽到应尽的审计职责,在
约定时限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向公司提交审计报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除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公司管理层组织的其他会议外,还常以电话、微信的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并不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及时获悉公
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的运作动态。同时关注传媒、网络等对公司的相关报
道,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期内,本人通过积极出席股东会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发挥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七、培训与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本人通过培
训与学习,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并促
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八、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
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
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调查和了解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背景情况,认为公
司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属于智能电子正常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
成影响,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发现有侵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2、披露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
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向投资者充分
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鉴于该所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和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同意继续聘任其为公司 2025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年
度的审计工作。
4、利润分配
2025年 4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根据《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拟定公司 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兼顾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及公司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本
人同意相关决定。
5、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沈伟新先生
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对公司财务总监的任
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财务负责
人的职责要求。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2024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充
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及相关人员履职情况,同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薪酬议案。
九、其他工作
1、2025年度,未发生提议召开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5年度,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2025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十、综述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同时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
董事的独立性判断。
2026 年,本人将更加积极主动、专业高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继续遵循独立客观的原则参与公司治理,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全面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c7c88a5-3b50-4727-9ac4-95c325c665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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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9│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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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d081d37-c2c3-4d8f-84cf-1309238d66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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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9│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段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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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吴通控股”)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5年任职期间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切
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就本人 2025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段进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 3月出生,理学博士。曾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副院长、苏州良浦节能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苏州大学教授、苏州大学东吴智库执行院长、太仓展新胶
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性的要求。
二、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共计召开 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1次。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未召开股东会。
在董事会召开前,本人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了全面详细的了解,并根据独立董事的职责范围审慎行使表决权,积极促进董事会决
策的客观性、科学性。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
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的相关工作要求,本人参加了以上专门委员会召开的历次日常会议,并认真审核提交董事会讨论的事项,发挥了科学决策的作
用。在 2025年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任职期间内对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工作,任职期间内对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联系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会计师关注的问
题,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监督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
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持续认真学习关于独董履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以便为公司的科
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公司证券法务
部积极向本人提供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会议文件、行业政策、监管要求和监管动态等,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
立、公正的判断,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八、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
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
如下:
1、信息披露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正。
2、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
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对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进行
了审查,认为他们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职责要求。
九、其他工作
1、2025年度,未发生提议召开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5年度,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2025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十、综述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和公正。同时积极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
议,促进提升董事会的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1ed7a7e-7ca3-4df1-976e-b64cd3ff37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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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吴通控股(300292):关于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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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项议案需要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5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129,876,803.46 元,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
的净利润为 29,326,776.90 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00,550,026.56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现金分配具体条件之一“(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
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鉴于此,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统筹考虑公司的资金使
用情况,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从公司实际出发,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定 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进行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0117,358,955.98 092,299,534.84 025,255,325.29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80,458,754.04 90,529,512.37 92,529,455.15
营业收入(元) 4,352,789,962.40 4,355,260,873.85 3,683,124,379.4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873,132,910.50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100,550,026.56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78,304,605.3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63,517,721.56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13%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分红条件,因此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实际
情况,同时考虑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故 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以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
效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c524ceb-3077-4bc5-99cb-e8a68f729c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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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吴通控股(300292):关于苏州市吴通智能电子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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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收购的基本情况
2025年 6月 17日,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吴通控股”)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为推进公司双轮驱动发展战略,
持续夯实并巩固智能制造业务,进一步提高对控股子公司苏州市吴通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智能电子”)的
管理决策效率,同时基于对智能电子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公司拟以现金人民币 8,400万元收购智能电子少数股东裴忠辉持有的标的
公司 20%股权。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裴忠辉签署了《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裴忠辉关于苏州市吴通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
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
2025 年 7月 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
数股东股权签订<股权收购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裴忠辉、严红莲(与裴忠辉系夫妻关系)签订了《吴通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与裴忠辉、严红莲关于苏州市吴通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补充协议》,就《股权收购协议》中涉及相关内容的
落实方案进行明确。
2025 年 7月 4日,智能电子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由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
公司持有智能电子 100%股权,智能电子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及实现情况
(一)业绩承诺情况
1、业绩承诺基本情况
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本次业绩承诺期为 2025年度和 2026年度。交易对方裴忠辉就智能电子 100%股权在业
绩承诺期的净利润向吴通控股进行承诺:
1) 智能电子 2025年度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4,200万元;
2) 智能电子 2025年度和 2026年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9,000万元。本次业绩承诺涉及的净利润均指依据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非经常性损益”的界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吴通控股应在业绩承诺期内各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实现的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
实际净利润数根据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
2、补偿安排
如标的公司 2025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交易对方裴忠辉承诺业绩的90%,或 2025年度和 2026年度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
未达到交易对方的承诺业绩,则交易对方应就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部分向吴通控股承担补偿责任,补偿金额及支付方式为:
1) 如标的公司 2025年度净利润低于承诺业绩的 90%,即低于人民币 3,780万元时,则交易对方应当向吴通控股支付补偿金额,
计算方式为:交易对方应补偿金额=标的公司 2025年度承诺净利润-标的公司 2025年度实际净利润;
2) 如标的公司 2025年度和 2026年度累计净利润低于承诺业绩,即低于人民币 9,000万元时,则交易对方应当向吴通控股支付
补偿金额,计算方式为:交易对方应补偿金额=标的公司 2025 年度和 2026 年度承诺的累计净利润-标的公司 2025年度和 2026年
度实际的累计净利润-累计已补偿金额;
3) 吴通控股应于其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标的公司 2025年度和 2026年度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后,根据标的公司业
绩达成情况向交易对方发出书面补偿通知;
4)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 0时,按 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现金不退回;
5) 业绩补偿优先在当年吴通控股应支付的现金对价中扣除交易对方应补偿金额的方式进行,如当年现金对价部分不足以支付补
偿金额,自补偿通知发出之日起 30日内,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向吴通控股补齐。
3、超额奖励
若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超过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则超过累积承诺净利润数部分的 50%金额为超额业绩奖励
,超额业绩奖励合计不得超过本次交易总作价的 20%。
标的公司应于业绩承诺期期限届满,并经甲方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而达成超额奖励条件后,在 30日内以
现金形式发放给标的公司管理团队,对象为标的公司总经理、总监、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等管理岗位。
具体超额业绩奖励分配方案由乙方拟定,经甲方总裁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标的公司实施发放。
(二)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智能电子 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经审计智能电子 2025 年
度实际实现净利润50,819,084.91元,实际实现扣非净利润【49,990,466.71】元,2025年度智能电子经营业绩符合超额奖励约定,按
超过累积承诺净利润数部分的 50%金额计提超额奖励 4,000,000.00元及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影响 600,000.00元。计提上述超额奖励及
递延所得税影响后,公司经审定净利润为 47,419,084.91元。
实现数(计提超额
项目 承诺数 差异数 完成率
奖励前)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42,000,000.00 49,990,466.71 7,990,466.71 119.02%利润
三、业绩承诺完成结论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交易对方裴忠辉完成了关于智能电子 2025年度业绩承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997b246-adb8-4787-8b25-6c06349f82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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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吴通控股(300292):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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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300292):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f99d3f2-34e3-4871-adcc-1c86a1e0bf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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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吴通控股(30029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吴通控股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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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30029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吴通控股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33b5242-29c9-4d52-a168-ea8c214adb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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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吴通控股(300292):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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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300292):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948a3ae-6145-4e2e-a02a-e24573e697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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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吴通控股(300292):关于苏州市吴通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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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通控股”)管理层编制的《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市吴通智能电子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一、 管理层的责任
吴通控股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的相关内容编制《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苏州市吴通智能电子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以使其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吴通智能电子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吴通智能电子
有限公司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记录
和文件、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 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吴通控股编制的《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吴通智能电子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内容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苏州市吴通智能电子有限公司 2025年业绩承
诺完成情况。
四、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吴通控股为披露 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市吴通智能电子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一、 股权收购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6月 17 日,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吴通控股”)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为推进公司双轮驱动发展战略
,持续夯实并巩固智能制造业务,进一步提高对控股子公司苏州市吴通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智能电子”)
的管理决策效率,同时基于对
智能电子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公司拟以现金人民币 8,400 万元收购智能电子少数
股东裴忠辉持有的标的公司 20%股权。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裴忠辉签署了《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裴忠辉关于苏州市吴
通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
(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
2025年 7月 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
股东股权签订<股权收购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裴忠辉、严红莲(与裴忠辉系夫妻关系)签订了《吴通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与裴忠辉、严红莲关于苏州市吴通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补充协议》,就《股权收购协议》中涉及相关内容的落
实方案进行明确。
2025年 7月 4日,智能电子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由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公
司持有智能电子 100%股权,智能电子
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 业绩承诺及实现情况
(一) 业绩承诺情况
1、 业绩承诺基本情况
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本次业绩承诺期为 2025 年度和 2026年度。交易对方裴忠辉就智能电子 100%股权在业
绩承诺期的净利润向吴通控股进行承诺:
(1)智能电子 2025年度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4,200万元;(2)智能电子 2025年度和 2026年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9,00
0万元。
本次业绩承诺涉及的净利润均指依据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非经常性损益”的界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
关规定执行。
吴通控股应在业绩承诺期内各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实现的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
实际净利润数根据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
2、 补偿安排
如标的公司 2025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交易对方裴忠辉承诺业绩的90%,或 2025年度和 2026年度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
润未达到交易对方的承诺
业绩,则交易对方应就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部分向吴通控股承担补偿责任,补偿金额及支付方式为:
(1)如标的公司 2025年度净利润低于承诺业绩的 90%,即低于人民币 3,780万元时,则交易对方应当向吴通控股支付补偿金额
,计算方式为:交易对方应补偿金额=标的公司 2025年度承诺净利润-标的公司 2025年度实际净利润;(2)如标的公司 2025 年度
和 2026年度累计净利润低于承诺业绩,即低于人
民币 9,000万元时,则交易对方应当向吴通控股支付补偿金额,计算方式为:交易对方应补偿金额=标的公司 2025 年度和 202
6 年度承诺的累计净利润-标的公司 2025年度和 2026年度实际的累计净利润-累计已补偿金额;(3)吴通控股应于其聘请的会计师
事务所就标的公司 2025年度和 2026年度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后,根据标的公司业绩达成情况向交易对方发出书面补偿通
知;
(4)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 0时,按 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现金不退回;
(5)业绩补偿优先在当年吴通控股应支付的现金对价中扣除交易对方应补偿
金额的方式进行,如当年现金对价部分不足以支付补偿金额,自补偿通知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向吴通控股
补齐。
3、 超额奖励
若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超过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则超过累积承诺净利润数部分的 50%金额为超额业绩奖励
,超额业绩奖励合计不得超过本次交易总作价的 20%。
标的公司应于业绩承诺期期限届满,并经甲方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而达成超额奖励条件后,在 30日内以
现金形式发放给标的公司
管理团队,对象为标的公司总经理、总监、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等管理岗位。具体超额业绩奖励分配方案由乙方拟定,经甲方总
裁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标的公司实施发放。
(二)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智能电子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
出具了审计报告,经审计智能电子 2025 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 50,819,084.91元,实际实现扣非净利润【49,990,466.71】元,2
025 年度智能电子经营业绩符合超额奖励约定,按超过累积承诺净利润数部分的 50%金额计提超额奖励 4,000,000.00 元及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影响 600,000.00 元。计提上述超额奖励及递延所得税影响后,公司
经审定净利润为 47,419,084.91元。
项目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
承诺数 实现数(计提超 差异数
42,000,000.00 额奖励前) 7,990,466.71
49,990,466.71
完成率
119.02%
三、 业绩承诺完成结论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交易对方裴忠辉完成了关于智能电子 2025年度业绩承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b30ab28-44c1-45a8-b98a-b7f8f29274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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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吴通控股(300292):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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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23 号《关于同意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
件核准,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吴通控股”)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方式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6,914,498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格 2.69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79,999,999.62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3,180,000.00元(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176,819,999.62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5月 11
日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4058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本次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根据公司现阶段发展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 5G消息云平台建设项目及 5G连接器生产项目(以下简称“原
募投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的 13,915.14万元(含现金管理、利息收入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改变募集资金的金额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78.70%。截至目前,原募投项目均未
投入募集资金。
(三)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 4月 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改变部分募
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改变部分募投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和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集 现金管理、利 已使用募集 募集资金余
号 金额 资金金额 息收入扣除 资金金额 额
银行手续费
净额
1 5G 消息云平台 17,348.40 9,300.00 995.99 0 10,295.99
建设项目
2 5G 连接器生产 7,006.59 3,300.00 319.15 0 3,619.15
项目
3 偿还银行贷款 5,400.00 5,082.00 - 5,082.00 0.00
合计 29,754.99 17,682.00 1,315.14 5,082.00 13,915.14
截至目前,5G 消息云平台建设项目及 5G 连接器生产项目均未投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3,915.14 万元(含
现金管理、利息收入等),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募投项目历次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5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2年 7月 29日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福州四九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90%股权的议案》,鉴于“5G 消息云平台建设项目
”可行性已显著下降、“5G 连接器生产项目”市场环境和可行性均已发生明显变化,本着稳健经营原则,合理规划公司业务布局,
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经公司审慎考虑,终止实施 5G 消息云平台建设项目
及 5G 连接器生产项目。公司使用 5G消息云平台建设项目及 5G连接器生产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 12,902.93万元(含现金管理
、利息收入等),用于收购福州四九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九八科技” 或“标的公司”)9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福州四九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90%
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2年 10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 2022年 11月7日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现金收购福州四九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90%股权的议案》,鉴于标的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且短期内无法恢复,经
审慎考虑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论证后,为保证公司的利益,各方友好协商后同意解除原资产购买协议并终止本次收购事宜。公司
终止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四九八科技 90%股权,终止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2,902.9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终止现金收购福州四九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9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61)等相关公告。
三、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已终止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四九八科技 90%股权,剩余募集资金长期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尚未使用,本
次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当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及通讯智能制造”作为公司主营业务,随着未来业务发展其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长,将募集资金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增加公司现金储备,有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节约财务费用,并能进一步支持主营业务在技术研发、市场
拓展、产能升级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
因此,根据公司现阶段发展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计 13,915.14万元(实际
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来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审慎地将上述资金用于公司运营、业务
开拓等活动。剩余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后,公司将注销所有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随之终止
。
四、本次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
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调整,该调整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为公司长期可
持续发展夯实根基,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实际经营情况和
当前市场环境所做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
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a2a1dbe-630d-495c-b1d6-57bb7ea8fe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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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吴通控股(300292):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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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包括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下同)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展
总额不超过 1 亿元的资产池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
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
行认可的存单、国内信用证项下应收账款、电子商业汇票等资产。
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是指甲方以其持有的票据、保证金账户及账户内资金、存单、结构性存款、应收账款等资产作为担保在乙方
办理的总量控制模式的质押融资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及其他各类银行授信业务。
2、合作银行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3、协议期限
本次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业务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具体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
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的资产池额度,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且任一时点在合作银行的资产池总余
额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万卫方先生或其授权人在业务期限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金额等。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
应收账款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 资产池业务对公司的影响、风险与风险控制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相应增加,将应收票据
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等业务,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使用效率,实
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向协议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
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
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协议银行对接,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
付情况和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因此此次资产池业务的担保风险可控。
三、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万卫方先生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内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4318ebd-2c9a-43ff-99ac-06e622bbab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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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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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4b4db35-b517-4319-8b87-a522a07513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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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总裁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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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总裁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9dd5cad-8331-45fc-bb63-87ed360322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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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吴通控股(30029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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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变更相应
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
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
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
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
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合
同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企业在后续
期间不得撤销该选择。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2025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 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
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eab9c62-6bd7-446a-baa5-1818c41c21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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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吴通控股(300292):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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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300292):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70a6783-afd7-48b3-a9a0-6c618ea3b1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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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吴通控股(300292):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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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300292):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8b24aaf-750b-49e1-9898-b72316824d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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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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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b5e072d-bf55-4aa6-bbe0-32a1845f3a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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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吴通控股(300292):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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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已于 2026年 4月 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为使广大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 月 18日(星期一)下
午 15:00-17:00在全景网上举行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
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万卫方先生、董事兼总裁张建国先生、董事兼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沈伟新先生、副总裁
兼董事会秘书李勇先生、公司独立董事段进军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5月 18日(星期一)下午 15:00之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
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可登录活动界面进行互
动提问。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吴通控股的关注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af0fb28-9d0f-4f22-bb7d-5ad620bb50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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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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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现将 2025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300人
2025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人
2025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人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家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 2025年 4月 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的执业情况进行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 2025年 4月 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
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并由 2025年 5月 16日召开 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
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以及苏州市吴通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2、年审审计工作方案及实施情况
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
的审计重点展开,并根据具体审计计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结果,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立信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项目负责合伙人由权益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审计经理担任,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
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立信的技术专家全程支持审计服务。审计过程中,立信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
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3、年审期间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情况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
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1、2025 年 4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 年 11月 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沟通会,与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 2025年度年审工作的审计范
围、时间节点、团队安排、预审中发现的主要关注事项等相关情况进行充分地沟通,同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应收集完整相关的审计资
料,尽到应尽的审计职责,在约定时限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向公司提交审计报告。
3、2026 年 4月 1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沟通会,与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 2025 年度关键审计事项、
经营业绩、审计结论等内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关于关键审计事项、公司经营业绩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同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
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
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2025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6316061-7600-4a00-b2e9-728fd3e9e2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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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吴通控股(300292):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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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
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87,313.29万元。公司实收
股本 134,176.50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亏损原因
2025 年度,公司实现收入 435,279.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35.90 万元。公司目前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
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原因系 2018年、2020年公司出现较大幅度亏损,具体情况如下:
近年来,公司陆续收购了上海宽翼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宽翼通信”)、北京国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
互联”)、互众广告(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众广告”)、摩森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森特”)等四家公
司,并购重组之后公司形成了较大金额的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并购重组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
度终了做减值测试。
2018年与 2020年,上述被并购企业的业绩出现下滑,触发商誉减值,导致公司出现较大幅度亏损。
(一)2018年亏损原因
2018年,受到互联网广告行业监管政策趋严,互联网流量进一步从 PC端向移动端转移,互联网流量及人口红利消退后客户加快
向头部平台集中后的挤出效应等影响,公司子公司互众广告(上海)有限公司的媒体采购成本上升,毛利率大幅下降,导致净利润较
上年同期大幅减少。公司子公司宽翼通信由于移动终端产品营业收入下降、加工费及人工成本上升,导致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
。
由于互众广告与宽翼通信业绩下滑,公司对收购两家公司股权所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后,共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119,090.7
3万元。其中,计提互众广告资产组商誉减值准备 111,162.06 万元,计提宽翼通信资产组商誉减值准备7,928.66万元。商誉等相关
资产减值使公司当年出现较大幅度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800.77万元。
(二)2020年亏损原因
2020 年,受运营商短信通道价格上涨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国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北京安信捷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安信捷”)的采购成本显著增加。国都互联向下游客户的价格传导不及预期,导致移动信息业务毛利率大幅下降,净利
润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安信捷客户流失严重,营业收入出现大幅下滑,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
由于北京国都和安信捷业绩下滑,公司对收购两家公司股权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后,共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58,321.14 万
元。其中,计提北京国都资产组商誉减值准备 42,556.20万元,计提摩森特子公司安信捷资产组商誉减值准备15,764.94 万元。商誉
等相关资产减值使公司当年出现较大幅度亏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487.37万元。
三、应对措施
尽管公司 2018年、2020年亏损主要系商誉减值所导致,但起因是所并购的相关企业业绩下滑,公司将通过以下举措改善公司与
子公司的经营业绩,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1、2026年,公司将围绕“稳底盘,求突破”的经营主题,做好以下几点:1)管理及决策:围绕经营本质“经营者客观务实”,
集团与子公司信息对齐、高效协同统一;2)稳固底盘:维系好现有客户格局,规避风险,严控损失;3)追求突破:新业务、新客户
寻求规模与空间突破,努力站稳脚跟,为后续上升奠定基础;4)执行文化:战略对齐,高效决策,执行一致,以结果为导向协作,
自我驱动。
同时坚持“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及通讯智能制造”双轮驱动战略,紧密关注行业技术发展与应用趋势,持续推进产品创新、技
术创新和服务创新,持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通过提高公司投资价值,实现股东回报。
2、公司将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对董事履职的服务保障,加强对子公司
的管理,提升董事会决策能力,为公司发展保驾护航。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94ba3ba-f042-49ec-98b4-17e3b7d3ed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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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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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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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6│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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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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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6│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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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b152308-14b0-4ec4-9550-a49d8b56de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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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6│吴通控股(30029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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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30029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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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6:28│吴通控股(300292):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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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300292):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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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7:37│吴通控股(300292):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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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300292):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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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7:32│吴通控股(300292):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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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300292):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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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7:48│吴通控股(300292):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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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300292):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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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9 17:58│吴通控股(30029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投标项目未中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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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26年 1月 19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银 e采平台”发布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短信长号码代理服务
商项目-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根据相关公示,该项目按照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国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互联”)未中标及未入选备选人,目前该中标结果处于公示期。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短信长号码代理服务项目当前由国都互联承接,2025年前三季度,该项目业务收入占公司总收入
的 32.98%。此次项目未中标预计将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的应对措施
在移动信息服务业务领域,公司将加强通道资源开发,加大成本及费用管控力度,提升运营效率,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在电子及通讯智能制造业务领域,公司将充分发挥已在新能源汽车行业逐步形成并不断提升的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巩固在 BMS及
其他三电零部件方面所积累的工艺技术、质量管控、研发创新、供应链资源等经验及体系优势,聚焦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工业控
制、通讯及算力等行业市场战略客户的拓展与开发,为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业绩支撑。同时,公司将加快储能连接器等新
产品的市场拓展,培育新的增长点。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9/1590c2d6-86be-48cb-b104-c53139fd63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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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21:32│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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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67b8f091-7799-4e44-8d94-3b89bead0b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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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21:32│吴通控股(300292):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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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以书面
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下午15:30 时在公司行政
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形式召开。公司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
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万卫方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第六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董事会同意选举万卫方先生为公司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万吉先
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大专门委员会。其组成成员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万卫方先生(主任委员)、张建国先生、段进军先生;
2、审计委员会委员:王青先生(主任委员)、段进军先生、毕华书先生;
3、提名委员会委员:段进军先生(主任委员)、万卫方先生、王青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毕华书先生(主任委员)、万吉先生、王青先生。
上述委员的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建国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沈伟新先生、李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沈伟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任霁月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a919d122-42d8-4a8c-9659-93beb4d35c3c.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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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吴通控股: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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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545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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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吴通控股: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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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545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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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吴通控股: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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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69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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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吴通控股: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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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720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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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吴通控股: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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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202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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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吴通控股: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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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202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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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吴通控股: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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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8/12215257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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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吴通控股: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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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0/12209118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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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吴通控股: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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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4/121977378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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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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