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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93(蓝英装备)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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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93 蓝英装备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9 18:28 │蓝英装备(30029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9 18:28 │蓝英装备(30029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08 15:42 │蓝英装备(300293):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4-27 21:10 │蓝英装备(30029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说明 │ ├─────────┼──────────────────────────────────────────────┤ │2026-04-27 21:10 │蓝英装备(300293):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 ├─────────┼──────────────────────────────────────────────┤ │2026-04-27 21:10 │蓝英装备(30029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蓝英装备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 │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 │2026-04-27 21:10 │蓝英装备(300293):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书 │ ├─────────┼──────────────────────────────────────────────┤ │2026-04-27 21:10 │蓝英装备(30029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蓝英装备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 │2026-04-27 21:10 │蓝英装备(30029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27 21:10 │蓝英装备(30029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书 │ └─────────┴──────────────────────────────────────────────┘ ─────────┬──────────────────────────────────────────────── 2026-05-19 18:28│蓝英装备(30029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蓝英装备(30029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8ceb0cf9-e370-4e97-9088-1bd8e755ea43.PDF ─────────┬──────────────────────────────────────────────── 2026-05-19 18:28│蓝英装备(30029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蓝英装备(30029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be177297-b201-4634-b169-998ab882817e.PDF ─────────┬──────────────────────────────────────────────── 2026-05-08 15:42│蓝英装备(300293):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26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 定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6:00-17:3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郭洪涛先生,董事、财务总监余之森先生,独立董事韩霞女士,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魏巍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5月 12日(星期二)15: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公司将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d977e369-4938-4221-bf25-639144cb186a.PDF ─────────┬──────────────────────────────────────────────── 2026-04-27 21:10│蓝英装备(30029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说明 ─────────┴──────────────────────────────────────────────── 一、专项审核报告 二、附表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址( l o c a t i o n ):北京 市丰台区丽泽 路 2 0 号丽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 0 1 0 - 5 1 4 2 3 8 1 6关于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兴华报字(2026)第 00000220号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英装备公司”)20 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 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要求,蓝英装备公司编制了后附的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蓝英装备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蓝英装 备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 对蓝英装备公司实施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 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蓝英装备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 2025年度财务报 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蓝英装备公司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dfb263b-d630-48d4-9ab6-21057288f8c0.PDF ─────────┬──────────────────────────────────────────────── 2026-04-27 21:10│蓝英装备(300293):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 一、审核意见 二、审核意见附送 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 HO NG X I N GH UA CE R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C CO UN TA NT S L L P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20/F,Tower B,Lize S 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关于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中兴华报字(2026)第 00000219号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英装备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 后附的蓝英装备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的《2025年度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蓝英装备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 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 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蓝英装备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蓝英装备公司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 本审核意见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 计师事务所无关。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6年 04月 27日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金额 120,210.03 136,228.26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241.22 238.99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20% 0.18%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 241.22 UTECO 托 管 238.99 UTECO 托管 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 费收入、出售 费收入、出售 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 废旧物资收 废旧物资收 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 入、出租固定 入、出租固定 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资产收入及 资产收入及 电费收入 电费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 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 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 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 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 产生的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 产生的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 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 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241.22 238.99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 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 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 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 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 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19,968.81 135,989.27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8fc8dad-8110-4a70-b27d-a86a36050157.PDF ─────────┬──────────────────────────────────────────────── 2026-04-27 21:10│蓝英装备(30029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蓝英装备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持续 │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蓝英装备(30029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蓝英装备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 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f97d2eb-49f4-4005-b281-31c60f389cef.PDF ─────────┬──────────────────────────────────────────────── 2026-04-27 21:10│蓝英装备(300293):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书 ─────────┴──────────────────────────────────────────────── 一、审核报告 二、审核报告附送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三、审计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4.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 HO NG X I N GH UA CE R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C CO UN TA NT S L L P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20/F,Tower B,Lize S 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关于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6)第 00001027号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英装备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的基础上, 对后附的蓝英装备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编制的《2025年度非经常 性损益明细表》及其说明(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蓝英装备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 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 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蓝英装备公司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 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蓝英装备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本审核报告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 计师事务所无关。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ba99ca3-7e02-4e95-aeab-371179f2ea3c.PDF ─────────┬──────────────────────────────────────────────── 2026-04-27 21:10│蓝英装备(30029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蓝英装备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蓝英装备(30029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蓝英装备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516bd39-fea5-4dea-9c18-c9203853e369.PDF ─────────┬──────────────────────────────────────────────── 2026-04-27 21:10│蓝英装备(30029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蓝英装备(30029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90cbb7c-512f-49d9-bca6-c87361993ac6.PDF ─────────┬──────────────────────────────────────────────── 2026-04-27 21:10│蓝英装备(30029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书 ─────────┴──────────────────────────────────────────────── 蓝英装备(30029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17e158d-e0ea-4873-96d7-68fbe0e61c14.PDF ─────────┬──────────────────────────────────────────────── 2026-04-27 21:10│蓝英装备(300293):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拟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 ─────────┴──────────────────────────────────────────────── 一、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概述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6年度拟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 15亿元人民币和不 超过 3亿欧元综合授信额度(增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有价证券、自有土地及房屋及子公司股权 作为抵押,在不超过该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授信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6年度拟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授信协议及其担保的主要内容 上述授信总额仅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6年度预计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金额需以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时签 署的合同为准。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拟接受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将根据相关银行授信政策需要为公司提供 合计总额不超过 15亿元人民币和不超过 3亿欧元的融资担保,不收取担保费。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经 营效率。 为便于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相关事项的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 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及使用授信等相关的一切 事务,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四、备查文件目录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1bf7d23-21e8-4e53-a9c0-156295d3de71.PDF ─────────┬──────────────────────────────────────────────── 2026-04-27 21:10│蓝英装备(300293):关于公司2026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子 公司运作效率,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 SBS Ecoclean GmbH的全资子公司——埃克科林机械(上海)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 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信用证等债务提供预计不超过 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其中外币担保按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担保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提供融资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本次对外担保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1、担保主体: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及预计担保额度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 保 方 被担保方最 截 至 目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占 是否 持 股 比 近一期资产 前 担 保 担保额度 上市公司最 关联 例 负债率 余额 近一期净资 担保 产比例 沈阳蓝英 埃克科林 100% 73.41% 1,800.00 10,000.00 13.45% 否 工业自动 机械(上 化装备股 海)有限公 份有限公 司 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埃克科林机械(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山连路 79号 6、7幢 法定代表人:郭洪涛 注册资本:2,137.90万欧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6年 12月 1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清洗机及表面处理系统及装备的技术研发、生产、设计,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及专业技术服务;工业清洗 产品及表面处理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提供相关售后及维修服务及专业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销售;仓储服 务(危险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信用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股权结构:SBS Ecoclean GmbH出资 2,137.90万欧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 SBS Ecoclean GmbH(一家依德国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SBS Ecoclean GmbH 持 有埃克科林机械(上海)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公司对埃克科林机械(上海)有限公司的财务、生产经营、人事等拥有绝对的控制 力。 单位:元 项目/统计区间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35,700,183.96 331,554,931.90 负债总额 242,817,848.67 243,395,842.9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8,000,000.00 26,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232,457,331.92 234,482,661.04 净资产 92,882,335.29 88,159,089.00 项目/统计区间 2025 年度 2026 年一季度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77,746,816.55 16,582,335.94 利润总额 -10,241,856.00 -4,497,155.59 净利润 -10,400,948.92 -4,497,155.59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仅为公司 2026年度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需以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 行银行借贷时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系出于全资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全资子公司的银行信用, 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促进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无需提供反担 保。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6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公司预计 2026年度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金额为不超过 1亿元人民币。本次担保生效及达到最大规模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6年度累计 的担保总额将不超过 1亿元人民币,预计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 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f61511f-b847-454b-b525-3ccb54408739.PDF ─────────┬──────────────────────────────────────────────── 2026-04-27 21:10│蓝英装备(300293)::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拟接受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提...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形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没有因本次 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内容 为满足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 2026年度预计拟接受公司股东沈阳蓝英自动控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英自控”)、中巨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巨国际”) 、沈阳黑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石投资”)、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本公司银行融资提供合计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和不 超过3亿欧元的融资担保,不收取担保费。上述提供融资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 2、关联关系的说明 蓝英自控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巨国际为公司第三大股东,黑石投资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1.02%,郭洪生先生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王世丽女士系郭洪生先生的配偶。蓝英自控、中巨国际、黑石投资和郭洪生先生互为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6年度拟接受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对上述议案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郭洪涛回避了表决。该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 回避表决。 4、重大资产重组情况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沈阳蓝英自动控制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沈阳蓝英自动控制有限公司 住所: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 22号 B座 806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郭洪生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 1月 20日 经营范围:工控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办公设备、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批发零售;科技信息咨询服务;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信用状况: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蓝英自控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目前,直接持有本公司 24.90%的股份。 2、中巨国际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巨国际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红磡芜湖街 53-59号金辉行 1001室 法定代表人:郭洪生 注册资本:200万港元 主要股东:郭洪生 实际控制人:郭洪生 经营范围:一般贸易 信用状况: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中巨国际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截至目前,直接持有本公司 6.41%的股份。 3、沈阳黑石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沈阳黑石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90甲 5号 1922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郭洪涛 注册资本:40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 1月 26日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与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汽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信用状况: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黑石投资为公司股东,截至目前,直接持有本公司1.02%的股份。 4、郭洪生先生及其配偶 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338,438,106股。公司控股股东为蓝英自控,持有公司股份为 84,277,500 股,持股比例为 24.90%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郭洪生先生,郭洪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8,102,189股,通过蓝英自控和中巨国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 97,5 41,050 股,合计享有权益的比例 45.99%。王世丽女士系郭洪生先生的配偶。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 2026年度预计拟接受公司控股股东蓝英自控、中巨国际、黑石投资、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本公司银行融资提供合计总额 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和不超过 3亿欧元的融资担保,不收取担保费。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与对本公司的影响 因本关联交易系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类关联交易对本公 司没有风险。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蓝英自控、中巨国际、黑石投资、郭洪生先生及其配偶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总金额为人民币 3,851 .70万元(未经审计)。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9695cac-3928-4ad5-9743-e223aa484b11.PDF ─────────┬──────────────────────────────────────────────── 2026-04-27 21:10│蓝英装备(300293):关于与沈阳蓝英自动控制有限公司签署《托管协议之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蓝英装备(300293):关于与沈阳蓝英自动控制有限公司签署《托管协议之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48538e2-a818-4a53-994a-3832f1b5f4c6.PDF ─────────┬──────────────────────────────────────────────── 2026-04-27 21:09│蓝英装备(30029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9日 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 托书式样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产业区东区飞云路 3号三楼 3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报告摘要》的议案 3.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6年度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6年度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接受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拟开展外汇套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保值业务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1.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2.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管理制度>的议案》 1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 体事宜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韩霞、徐丽军、孙琦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上 进行述职。 议案 8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郭洪生、沈阳蓝英自动控制有限公司、中巨国际有限公司、沈阳黑石投资有限公司需履行回避表决 程序。 议案 1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它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4日,9:00-11:30和 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向公司证券事务部进行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 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 3),并与上述登记文件一并送交到公司(传真或 信函请于 2026年 5月14日 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沈阳市浑南产业区东区飞云路 3号 邮政编码:110168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4)23810393 传真:(024)23825186 联系人:魏巍 7、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的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的人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7a4e9e7-bc13-48e2-9f98-d2191ed8064c.PDF ─────────┬──────────────────────────────────────────────── 2026-04-27 21:09│蓝英装备(30029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韩霞)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沈阳蓝英工 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守独立董事诚信、勤勉义务,认真、独立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 议,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在关 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方面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 股东代表进行汇报。 一、基本情况 本人韩霞,女,中国国籍,1969年11月出生,应用经济学博士后,中共党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1993年8月至1996年8月在辽宁大学经济学院任经济学系经济史教研室助教;1996年8月至2001年6月在辽宁大 学经济学院任经济学系讲师、硕士生导师;2001年6月至2004年10月在辽宁大学经济学院任经济学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4年10 月至2012年06月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任经济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1年8月至2012年8月在美国丹佛大学担任公派访 问学者;2012年6月至今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任经济系教授、硕士生导师;2013年6月至今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 学院任经济系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年9月至今,任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认真自查,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3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了公司股东会。2025年在本人任 期内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5 年在本 人任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2025年本人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任期内董事会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韩霞 议召开次数 次数 次数 0 亲自出席会议 3 3 0 否 *本人对参加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姓名 任期内股东会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韩霞 议召开次数 次数 次数 0 亲自列席会议 2 2 0 否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5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作用。 2、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了提名委员会的作用。 3、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2024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 期报告及相关文件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度公司召开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正常出席并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未对任职期间的董事会议案及公司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向 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情况;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无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 利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 状况、及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及时、 准确、客观及公正。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等方式进行现场工作 及实地考察。通过考察,了解、检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股东会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七)与中小股东沟通的情况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了解股东关注的问题,提升公司透 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断强 化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2、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将持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5年度拟接受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人就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认真审阅,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对公司独立 性影响、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等情况。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 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5年度,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中兴华所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在公司审计工作中能够独立、客观、真实、 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控制运行情况,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 、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 的作用。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 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4427070-c638-4458-be45-28d3b69062ce.PDF ─────────┬──────────────────────────────────────────────── 2026-04-27 21:09│蓝英装备(300293):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工作所在地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任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五)体现薪酬结构科学合理的原则,契合市场发展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表现深度匹配,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员 工利益分配公平性。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年度及任期考核,可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二)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向董事会提出薪酬相关建议; (三)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组织开展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独立董事履职评价采取自我 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四)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薪酬制度修订方案的拟定; (五)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对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事项提出建议; (六)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事项提出建议; (七)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 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 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薪酬核算发放及相 关信息披露资料准备等工作。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 第七条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执行,不领取董事津贴;同时兼任公司内部其他职务的董事 ,根据其在公司具体任职管理岗位职责确定薪酬,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发放,不领取董事津贴。第八条 独立董事、不在公司 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实行津贴制度。上述人员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 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可以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其中绩 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具体设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最终确定。 (一)基本薪酬: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工作所在地市场薪资行情、同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综 合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目标、个人履职目标作为绩效薪酬的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个人履职表现双挂钩,年终根据 当年经审计财务数据开展的考核结果统算兑付;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根据发展战略、经营状况,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形成 的收入,其授予、行使条件及发放标准按公司相关激励计划文件执行。 第十条 公司若出现亏损情形,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 联动要求;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发放,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 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公司股权激励、员工持 股计划等相关文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发放。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工作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并予以发 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按公司相关激励计划约定处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不予发放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收入或津贴,已发放 的可按规定追回: (一)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对公司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过错的; (六)执行公司职务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十六条 提前解除任职的补偿规定:公司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前解除任职关系的,相关补偿事宜遵循公平合理、权责匹配 、不损害公司利益的核定原则,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利益输送,具体如下: (一)补偿核定需综合考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任职期限、岗位价值、履职考核结果、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双方签订的聘 任/劳动合同约定,同时参考工作所在地同行业同类岗位的合理补偿水平,确保补偿金额公允无溢价; (二)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本制度第十五条所列情形被公司提前解除任职关系的,公司不予支付任何补偿,且有权按照本制 度相关规定追索已发放的薪酬、津贴及其他相关报酬; (三)提前解除任职的补偿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涉及金额较大的,需按公司 章程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决策过程及补偿结果按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七条 止付与追索条款 (一)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 主要过错的,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 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发现其在任职期间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公司仍有权按照本条规定追索相关薪酬。 第五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八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发展、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 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第十九条 若公司遭遇外部宏观经济形势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 制度提出修订方案,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实施。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工作所在地的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 ,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工作所在地的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经营业绩及发展战略;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岗位职能变化;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职绩效评价结果; (六)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其他调整因素。 第二十一条 公司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六章 绩效与履职评价 第二十二条 公司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标准和程序,评价结果作为薪酬调整、绩效薪酬发放、中 长期激励实施及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可委托第三方开展专业绩效评价;独立董事 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相关内容可通过 董事会工作报告予以披露。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bc9cbe5-c6f5-4a34-b07e-207fdbe5542f.PDF ─────────┬──────────────────────────────────────────────── 2026-04-27 21:09│蓝英装备(300293):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以下合称“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经营或业务需要,与境内外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 用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各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 率期权等衍生产品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上市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适用本制度。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子公司不得操作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行为除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操作原则 第五条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须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主要目的, 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第六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 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七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预测金 额。同时,针对公司发生的外币融资,公司参照上述原则,合理安排套期保值的额度、品种和时间,以保障套期保值的有效性。 第八条 公司必须以自身名义设立外汇套期保值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九条 公司须具有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且严格按照股东 会或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三章 审批权限 第十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各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严格限定在 经审批的外汇套期保值方案内进行,不得超范围操作。 第十一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 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 (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 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第四章 内部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是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第十三条 公司授权财务总监或其授权人士负责套期保值业 务的具体运作和管理,包括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合同及交易确认文件等。 第十四条 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部门是套期保值业务经办部门。 第十五条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流程: 1、业务经办部门负责对外汇汇率和与外币借款相关的各种利率变动趋势的研究与判断,提出开展或终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建 议方案。 2、业务经办部门根据拟进行外汇交易的汇率水平、外汇金额、交割期限等事项向有关金融机构询价比价,拟定交易方案提报财 务总监或其授权人员审批,财务总监或其授权人员应在股东会或董事会审批额度范围内对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做出审批决定。 3、业务经办部门根据审批通过的业务方案向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外汇套期保值的交易价格,双方确 认后签署相关合约。 4、业务经办部门应要求合作金融机构定期提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数据、信息及服务。 5、业务经办部门在收到金融机构发来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成交通知书后,应对每笔交易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及时跟 踪交易变动状态,妥善安排交 割资金,严格控制,杜绝交割违约风险的发生。 6、业务经办部门应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盈亏情况进行关注,并每月向财务总监报告相关情况。对于已发生的违约行为, 须立即书面报告财务总监及其授权人士,并抄送董事会秘书,以确定是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审计部应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计,稽核交易及信息披露是否根据相关 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并将审计结果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五章 信息隔离措施 第十六条 参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所有人员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方案 、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的信息。 第十七条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相互独立,不得由单人负责业务操作的全部流程,并由公司审计 部负责监督。 第六章 内部风险管理 第十八条 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过程中,财务部应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外汇套期保值协议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率及交割 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第十九条 当汇率发生剧烈波动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办部门应及时进行分析,做出对策,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财务总监及 其授权人士。 第二十条 当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的,财务总监应及时提交分析报告及解决方案,并随时跟 踪业务进展情况;审计部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发现违规情况立即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并抄送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七章 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 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及时披露。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监管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二条 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交易资料、交割资料等业务档案及业务交易协议、授权文件等原始档案由财务部负责保 管,保存至少 十年以上。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80e6c04-a64c-4f13-b72e-10cf29238663.PDF ─────────┬──────────────────────────────────────────────── 2026-04-27 21:09│蓝英装备(30029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徐丽军)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沈阳蓝英工 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守独立董事诚信、勤勉义务,认真、独立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 议,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在关 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方面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 股东代表进行汇报。 一、基本情况 本人徐丽军,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3月出生,会计学教授,研究生学历。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协 会政府会计专委会委员、辽宁省会计与珠算心算学会副会长,辽宁省财政厅会计咨询专家,辽宁省科技厅财务专家库成员,教育部学 位办评审专家,沈阳市科技局评审专家,辽宁省教学名师。完成政府、企业委托咨询项目50余项,获“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沈 阳市“五一劳动奖章”、“沈阳市师德标兵”等称号。1989年8月至1996年11月在沈阳财经学院担任教师,1996年12月至2006年6月在 沈阳大学担任教师,2006年6月至今在沈阳大学担任会计系主任,2010年8月至今在中国会计学会担任理事,2018年8月至今在辽宁省 会计与珠算心算学会担任副会长,2020年12月至今在南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21年4月至今在沈阳城市学院担任教学 督导专家;2022年5月至今,任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认真自查,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3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了公司股东会。2025年在本人任 期内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5 年在本 人任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2025年本人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任期内董事会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徐丽军 议召开次数 次数 次数 0 亲自出席会议 3 3 0 否 *本人对参加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姓名 任期内股东会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徐丽军 议召开次数 次数 次数 0 亲自列席会议 2 2 0 否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在 2025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2024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等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2、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度公司召开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正常出席并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未对任职期间的董事会议案及公司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向 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情况;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无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 利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 状况、及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及时、 准确、客观及公正。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等方式进行现场工作 及实地考察。通过考察,了解、检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股东会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七)与中小股东沟通的情况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了解股东关注的问题,提升公司透 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断强 化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2、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将持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5年度拟接受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人就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认真审阅,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对公司独立 性影响、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等情况。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 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5年度,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中兴华所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在公司审计工作中能够独立、客观、真实、 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控制运行情况,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 、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 的作用。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 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6f12c83-541e-40d0-affa-25c8a170c2a2.PDF ─────────┬──────────────────────────────────────────────── 2026-04-27 21:09│蓝英装备(30029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孙琦)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沈阳蓝英工 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守独立董事诚信、勤勉义务,认真、独立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 议,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在关 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方面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 股东代表进行汇报。 一、基本情况 本人孙琦,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4月出生,管理学博士,工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辽宁省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师,辽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处长、处长,沈阳昌普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沈阳金昌普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美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区投资总监、合伙人,东北大学教授,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等,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洋 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合伙人,北京联盟中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经认真自查,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3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了公司股东会。2 025 年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5年在本人任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2025年本人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如下: 姓名 任期内董事会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孙琦 议召开次数 次数 次数 0 亲自出席会议 3 3 0 否 *本人对参加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姓名 任期内股东会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孙琦 议召开次数 次数 次数 0 亲自列席会议 2 2 0 否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25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了提名委员会的作用。 2、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就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深入了解公司的 战略布局,并针对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为董事会提供参考性意见。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了战略委员会的作用。 3、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2024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 期报告及相关文件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度公司召开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正常出席并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未对任职期间的董事会议案及公司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向 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情况;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无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 利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 状况、及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及时、 准确、客观及公正。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等方式进行现场工作及实地考察。通过考 察,了解、检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股东会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七)与中小股东沟通的情况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了解股东关注的问题,提升公司透 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断强 化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2、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将持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5年度拟接受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人就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认真审阅,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对公司独立 性影响、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等情况。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 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5年度,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中兴华所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在公司审计工作中能够独立、客观、真实、 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控制运行情况,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 的作用。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 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a970e3e-b489-474d-91f5-ea4e007b565a.PDF ─────────┬──────────────────────────────────────────────── 2026-04-27 21:07│蓝英装备(300293):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一、审议程序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为-141,345,630.53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05,048,278.15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考虑到公司未来 发展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公司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41,345,630.53 -21,758,949.18 -20,981,074.89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47,982,247.51 50,173,877.48 81,977,365.13 营业收入(元) 1,202,100,338.49 1,362,282,623.94 1,441,781,062.6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05,048,278.15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77,325,618.30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61,361,884.866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80,133,490.12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5%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否 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鉴于公司 2023年度、2024年度和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不派发现金红利,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 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为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时增强 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6330ce7-49be-4717-ab72-645bb759d7ac.PDF ─────────┬──────────────────────────────────────────────── 2026-04-27 21:07│蓝英装备(300293):关于公司2026年度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2、交易方式及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 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币种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美元、欧 元、英镑、瑞士法郎、捷克克朗、印度卢比等。 3、交易金额及交易期限:根据公司业务需求情况,公司 2026年度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或等值外 币金额。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 交易终止时止。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信用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6年度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随着公司海外子公司业务的发展,外币结算需求不断上升。为防范公司外汇风险,公司拟与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 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紧密相关,能进一 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2、投资金额、期限及授权:根据公司业务需求情况,公司 2026年度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或等值 外币金额。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 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 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3、投资方式: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 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币种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美元、欧元、英镑、 瑞士法郎、捷克克朗、印度卢比等。 4、资金来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债务融资以及公司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 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交易对方:境内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6年度开展规模 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 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 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 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预期, 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内部流程不完善、员工操作、系统等原因均可能导致公司在外汇资金业务的过程中带来损失。 3、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衍生品业务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业务流程、保密制度、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 规定。 2、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 ,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 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公司审计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计,稽核交易及信息披露是否根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 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 —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5faa6c0-011b-41f4-aa73-101d096e3c10.PDF ─────────┬──────────────────────────────────────────────── 2026-04-27 21:07│蓝英装备(300293):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韩霞、徐丽军、孙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韩霞、徐丽军、孙琦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b20b932-b1a0-481e-86e5-a50445d87612.PDF ─────────┬──────────────────────────────────────────────── 2026-04-27 21:07│蓝英装备(30029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蓝英装备(30029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fc7c0ef-1f76-4e44-af4e-21ffda57b4d2.PDF ─────────┬──────────────────────────────────────────────── 2026-04-27 21:07│蓝英装备(30029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蓝英装备(30029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757e1e5-ef45-4c7e-ab77-a852997943cf.PDF ─────────┬──────────────────────────────────────────────── 2026-04-27 21:07│蓝英装备(300293):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 蓝英装备(300293):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368b15b-e1d9-4ceb-93c8-72797e769873.PDF ─────────┬──────────────────────────────────────────────── 2026-04-27 21:07│蓝英装备(300293):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合并报表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345,630.5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 润为-305,048,278.15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305,048,278.15元,实收股本为338,438,106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 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业绩亏损原因 2020年和2021年亏损累积导致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2022年至2025年,公司主营业务工业清洗和表面处理 业务在不断恢复和发展中,但受到全球供应链紧张、融资成本上升等影响,其恢复和发展仍未能扭亏为盈。 1、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受到行业上、下游及相关地区经济形势影响,订单及订单交付和部分现场安装调试进度受阻,计 划交付至客户现场的设备无法如期完成交付验收并确认收入,导致公司营业收入下降,项目毛利总额下降,而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 研发费用未同比例下降,进而产生亏损。 2、2025年度,受年初突然爆发的全球性关税冲突影响,相关市场的主要客户的投资决策延迟,使得订单决策都集中在2025年的 第三、第四季度,从而使得2025年新增订单未能及时执行转化为收入,叠加2024年底的相关在手订单的执行成本受关税影响较报价成 本上升,从而对公司净利润造成了消极的影响。 2、公司基于对经济发展趋势的判断,于2020年末、2024和2025年末作出进行人员优化的决定,推进业务调整和资源整合,主要 涉及公司德国子公司 EcocleanGmbH 员工,根据德国当地法规,计提相关员工解约补偿费用,对公司净利润造成了消极的影响。 3、2020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财务费用较高,对公司净利润造成了消极的影响。 三、应对措施 公司在维系现有业务稳定的同时,积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以改善公司经营情况、实现公司持续发展。为改善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1、持续聚焦主业,加强技术研发和技术人才建设,提升研发创新能力。 2、积极开拓市场与销售,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行业影响力。 3、优化完善内部管理和工作流程,降本增效,提高盈利能力。 4、加强人才队伍和管理团队建设,激发人力资源潜能,确保公司持续稳定高效发展。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40818ad-e41f-4d24-92ef-946f6f381008.PDF ─────────┬──────────────────────────────────────────────── 2026-04-27 21:07│蓝英装备(300293):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蓝英装备(300293):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747c675-bc44-4069-92cc-d4da8627f4d9.PDF ─────────┬──────────────────────────────────────────────── 2026-04-27 21:07│蓝英装备(300293):2025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蓝英装备(300293):2025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439b1b1-5549-4256-9869-fcd89e01c6c2.PDF ─────────┬──────────────────────────────────────────────── 2026-04-27 21:07│蓝英装备(300293):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兴华所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所成立于 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 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院 1号楼南楼 20层。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兴华事务所合伙人 212 人,注册会计师 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10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对续聘中兴华所进行审议,同意续聘中 兴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该议案于2025年11月7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兴华所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经审计,中兴华所认为 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兴华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中兴华所在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4a0e3b0-c2ae-467b-9f2c-216f7410f807.PDF ─────────┬──────────────────────────────────────────────── 2026-04-27 21:07│蓝英装备(30029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所成立于 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 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院 1号楼南楼 20层。执行 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兴华事务所合伙人 212 人,注册会计师 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 532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10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对续聘中兴华所进行审议,同意续聘中 兴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该议案于2025年11月7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兴华所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经审计,中兴华所认为 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兴华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 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10月 18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 1月 21日,审计委员会与中兴华所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 的责任、人员独立性、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进行了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中兴华所负责审计工作的会 计师分别就审计报告类型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期后事项等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年 4月 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财务报告、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 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 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所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e6fa116-5702-4453-a46e-daf1f912bc29.PDF ─────────┬──────────────────────────────────────────────── 2026-04-27 21:07│蓝英装备(30029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蓝英装备(30029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bb30fdd-489b-4ee7-bb84-43d61534f367.PDF ─────────┬──────────────────────────────────────────────── 2026-04-27 21:07│蓝英装备(30029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蓝英装备(30029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52b461e-931f-4d31-a930-0f0d8b14c1d4.PDF ─────────┬──────────────────────────────────────────────── 2026-04-27 21:06│蓝英装备(30029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蓝英装备(30029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269ca01-ab6c-4f36-b4f6-c4e769e5ac16.PDF ─────────┬──────────────────────────────────────────────── 2026-04-27 21:06│蓝英装备(30029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 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具体内容 1、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 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 过 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 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 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 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8、决议有效期 本次授权有效期为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 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 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 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 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按新政策对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发行事 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 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 整; (12)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授权事项尚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 授权时限内启动相关股票发行事宜。若启动股票发行事宜的,董事会将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并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3f9a7e0-d1cd-4bda-a69c-a42f4ccee5ab.PDF ─────────┬──────────────────────────────────────────────── 2026-04-27 21:06│蓝英装备(30029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蓝英装备(30029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fd76d6b-5a72-4c83-a476-5aa8b9c99c0b.PDF ─────────┬──────────────────────────────────────────────── 2026-04-27 21:06│蓝英装备(300293):2025年年度报告 ─────────┴──────────────────────────────────────────────── 蓝英装备(30029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79b41fd-3031-4947-8205-7238b497bdd1.PDF ─────────┬──────────────────────────────────────────────── 2026-04-27 21:06│蓝英装备(300293):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蓝英装备(300293):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69b548d-a4e9-4538-8d74-7e953a9cf314.PDF ─────────┬──────────────────────────────────────────────── 2026-03-13 19:10│蓝英装备(30029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蓝英装备(30029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530eabfc-8630-4782-9fdf-b2f951018520.PDF ─────────┬──────────────────────────────────────────────── 2026-03-13 19:07│蓝英装备(300293):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蓝英装备(300293):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243d0eaf-4538-4224-b16c-3d2265e8b56a.PDF ─────────┬──────────────────────────────────────────────── 2026-01-29 18:32│蓝英装备(300293):蓝英装备2025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5,500 ~ -9,500 -2,175.89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3,900 ~ -7,900 -2,043.41 后的净利润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年报审计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受全球地缘政治冲突、地方贸易保护及美国关税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客户对外投资收紧、扩产及新增投资布局的观望情绪 增强,导致 2025 年订单和营业收入金额下降;(二)公司进一步优化了内部资源分配,对德国子公司采取了组织架构精简、人员优 化等相关措施,同时,公司增强对中国市场的投入,优化内部产能调配,并进行了相关计提,由于相关调整暂未形成直接收入和效益 ,对当期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2025 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5 年度报告中 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9de1bea2-fab9-411e-b57f-65759d2df4b5.PDF ─────────┬──────────────────────────────────────────────── 2026-01-16 15:42│蓝英装备(30029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蓝英装备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蓝英装备(30029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蓝英装备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3296d509-9d44-4258-9293-a13bab2dddcc.PDF ─────────┬──────────────────────────────────────────────── 2025-11-12 17:12│蓝英装备(300293):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蓝英装备(300293):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2/faa42c38-da57-437b-873b-e4bcfa90696b.PDF ─────────┬──────────────────────────────────────────────── 2025-11-07 18:32│蓝英装备(30029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 的审查和验证。在前述审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的事项 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有关复印件与原件 一致、副本与正本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 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相 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202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 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会议 出席对象及会议登记办法、联系方式等事项。 3、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1月 7日(星期五)下午 13:00在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产业区东区飞云路 3号三楼 306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郭洪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以下简称“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股东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11月 7日上午 9:15 至 9:25、9:30至 11:30和下午 13:00 至 15:00;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11月 7日 9:15至 15:00。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1、 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 果,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39 名,代表股份 169,640,141 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的 50.1244%(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38,438,106股)。 2、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均持有相关身份证明。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由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进行认证。 3、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4、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所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 本所认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1、 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逐项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表决票清点程序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清点和统计。 3、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的表决结果。 4、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议案 1:《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 2:《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 4:《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规则制度的议案》 子议案 4.0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子议案 4.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子议案 4.03: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子议案 4.04: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子议案 4.05: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子议案 4.06: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 子议案 4.07: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子议案 4.08: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子议案 4.09: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子议案 4.10: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上述议案中的议案 3、子议案 4.01、子议案 4.02、子议案 4.10 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 通过。根据统计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前述议案均获通过,其中议案 3、子议案 4.01、子议案 4.02、子议案 4 .10以特别决议形式通过,其余议案以普通决议形式通过。 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它信息披露资料一并上报及公告,未经本所同意请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b0484e42-1455-405e-bcdc-54a115a862e3.PDF ─────────┬──────────────────────────────────────────────── 2025-11-07 18:32│蓝英装备(30029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蓝英装备(30029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1bb81a6f-338a-4710-8949-98125e5ccc70.PDF ─────────┬──────────────────────────────────────────────── 2025-10-22 18:34│蓝英装备(30029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沈阳 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工作所在地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任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六条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执行,不领取董事津贴;同时兼任公司内部其他职务的董事 ,根据其在公司具体任职管理岗位职责确定薪酬,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发放,不领取董事津贴。第七条 独立董事、不在公司 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实行津贴制度。上述人员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 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工作所在地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目标作为绩效薪酬的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九条 公司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工作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并予以发 放。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不予发放绩效年薪或津贴: (一)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四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五条 若公司遭遇外部宏观经济形势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提出修订方案 ,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工作所在地的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 ,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工作所在地的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8476ca27-eb9e-419e-aa51-a1d2d8f9d811.PDF ─────────┬──────────────────────────────────────────────── 2025-10-22 18:34│蓝英装备(30029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讨论公司重大事项,以在董事会中更好地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要负责研究讨论公司运营情况与重大事项,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经公司全体独立 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六条 独立董事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二)对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 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七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应召开公司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并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非独立董事的列席人员不享有表决权。 第九条 独立董事应当认真阅读有关会议材料,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审慎地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并对其表决结果 及发表意见承担责任。第十条 独立董事应在专门会议中发表明确独立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反对和弃权。对专门会议审议事项 提出反对或者弃权的,应当说明具体理由及依据、议案所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等 。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不得在未说明其本人对所议事项的个人意见及表决意向的情况下全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代为出席专门会议的独立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3 天发出会议通知。召集人或本工作细则规定的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自行发出会 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也可委托公司证券事务部、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情况紧急时,可临时通 知,但应当进行记录。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三)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四)会议召集人或自行召集人; (五)独立董事审议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六)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八)发出通知的日期。 采用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快捷通知方式的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 (三)项内容。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事先提供充分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议题的相关背景材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意见(如有)等 独立董事对议案进行表决所需的所有信息、数据和资料,及时答复董事提出的问询,在会议召开前根据独立董事的要求补充相关会议 材料。原则上应当不迟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前三天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公司应当保存上述会议资料至少 10 年。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独立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 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如成员以视频会议、电话会议或借助类似通讯设备参加现场会议,只要现场与会成员能听清 其发言,并进行交流,所有参会成员应被视作已亲自出席会议。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成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 体成员过半数通过。第十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 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第十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有记录,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出席会议的 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 10 年。 第十九条 经全部独立董事(包括未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的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召集与会议议案有关的公司其 他人员列席会议、介绍情况或发表意见;但除独立董事和记录人员之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和表决时,公司其他人员不得在 场或以任何形式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议和表决。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或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ec055847-dd26-4a72-b90f-db3288098844.PDF ─────────┬──────────────────────────────────────────────── 2025-10-22 18:34│蓝英装备(30029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以及《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可以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 (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 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 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八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与委员会成员有关联关系的议题时,该关联委员应回避,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委员 出席即可举行,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的委员过半数通过;若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委员人数不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无关联委员总数的 二分之一时,应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酬政策与分配方 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 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时间为 10 年。 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后 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acc18a45-786b-4151-a1fa-c725e68bd985.PDF ─────────┬──────────────────────────────────────────────── 2025-10-22 18:34│蓝英装备(30029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 第一条 为适应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 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可以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另设副组长 1 名,组员若干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决定或拟订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 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 (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五)有关对外协议,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应当征求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的意见。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按需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 他一名委员主持。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 ,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 第十五条 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副组长可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 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d02239df-3e21-4221-8734-d8de754fd656.PDF ─────────┬──────────────────────────────────────────────── 2025-10-22 18:34│蓝英装备(300293):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蓝英装备(300293):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7acf5dfd-49e4-4dfc-8ad0-7dcd5374818e.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蓝英装备: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1400.PDF ─────────┬──────────────────────────────────────────────── 2026-04-28│蓝英装备: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1410.PDF ─────────┬──────────────────────────────────────────────── 2025-10-23│蓝英装备: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3/1224725209.PDF ─────────┬──────────────────────────────────────────────── 2025-08-29│蓝英装备: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1481.PDF ─────────┬──────────────────────────────────────────────── 2025-04-25│蓝英装备: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2489.PDF ─────────┬──────────────────────────────────────────────── 2025-04-25│蓝英装备: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2494.PDF ─────────┬──────────────────────────────────────────────── 2024-10-25│蓝英装备: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8688.PDF ─────────┬──────────────────────────────────────────────── 2024-08-29│蓝英装备: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3606.PDF ─────────┬──────────────────────────────────────────────── 2024-04-26│蓝英装备: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993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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