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94 博雅生物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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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10 │博雅生物(300294):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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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10 │博雅生物(300294):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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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6:54 │博雅生物(300294):公司关于转让江西博雅欣和制药有限公司80%股权事项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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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19 │博雅生物(300294):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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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18 │博雅生物(300294):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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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18 │博雅生物(300294):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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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17 │博雅生物(300294):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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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17 │博雅生物(300294):公司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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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17 │博雅生物(300294):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增补非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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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17 │博雅生物(300294):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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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10│博雅生物(300294):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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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大
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
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
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其
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
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召集、召开的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
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及提案内容,已于 2025 年 8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巨潮资讯网进行了公告。
2025 年 9月 12 日 14:00,本次股东会于江西省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区惠泉路 333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邱凯
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段为 2025 年 9 月 12 日 9:15 至 9:25、9:
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段为 2025 年 9月 1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华润博雅生物制
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
“《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出席对象为:
(一)凡在 2025 年 9月 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本次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所律师;
(四)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人,所代表股份共计 211,188,593
股。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股东登记在册,股东代理人持有的《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公告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16人,代表股份共计 9,798,452股。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认证。
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议事
规则》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表决程序及结果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1.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关于选举林鹏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2. 《关于选举王毅飞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请详见披露于深交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应公告。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采取与会股东记名方式及网络投票方式就上述议案进行了表决。上述议案中,议案 1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
案 2(含 2.1、2.2)为累积投票议案。会议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对现场表决进行计票、监票,
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对网络表决进行计票。
列入会议议程的提案为普通决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表:
提案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1.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219,925,395 964,150 97,500
案的议案》
2.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01 《关于选举林鹏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 219,461,687 0 0
案》
2.02 《关于选举王毅飞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 219,500,087 0 0
议案》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40b61e76-c073-4eeb-b68c-a94d0fa994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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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10│博雅生物(300294):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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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 2025年 8月 23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公告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年 9月 12日在江西省抚州市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惠泉路 333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凯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12日上午 9:15-9:25,9:30-11:
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22 人,代表股份220,987,0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25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6人,所持股份合计 211,188,5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818%;参加网络投票
的股东 216人,所持股份合计 9,798,4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32%。中小投资者 221人,所持股份合计 10,245,9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19%。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219,925,3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96%,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211,188,593股,网络投票股份
股数 8,736,802股。
反对 964,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63%,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 964,150股。
弃权 9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1%,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 97,50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9,184,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89.6383%;反对 964,15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4101%;弃权 9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9516%。
该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2.01 关于选举林鹏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219,461,687股,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211,188,593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 8,273,094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8,720,594股。
该议案审议通过,林鹏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 关于选举王毅飞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219,500,087股,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211,188,593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 8,311,494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8,758,994股。
该议案审议通过,王毅飞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屈宪纲律师、曹丽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49cabc0c-0946-4254-8762-dce8b60cb6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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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6:54│博雅生物(300294):公司关于转让江西博雅欣和制药有限公司80%股权事项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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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日披露了《关于挂牌转让江西博雅欣和制药有限公司
80%股权进展暨交易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公司与抚州高新区财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
公司将江西博雅欣和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雅欣和)80%股权转让给抚州高新区财投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8 日,公司收到博雅欣和转来的《公司变更通知书》,博雅欣和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股权转让后,公司直接持有博雅欣和 10.6869%股权,全资子公司江西博雅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博雅欣和 9.3131%股权,博雅
欣和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81f50da0-8868-46b8-a27f-6752b76acd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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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19│博雅生物(300294):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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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12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12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
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12日上午 9:15—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他人出席;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4日。
(七)出席对象:
1、凡在 2025年 9月 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召开地点:江西省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区惠泉路 33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
2.00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
人
2.01 关于选举林鹏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2 关于选举王毅飞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持委托授权书)、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邮件或信
函方式进行登记,并提请股东以电话确认;原则上不接受电话登记;
(3)以邮件或信函进行登记的股东,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会议召开前出示上述有效证件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登记时间:2025年 9月 5日上午 9:00-下午 17: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惠泉路 333号。
(二)现场会议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冬克、章雅佩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区惠泉路 333号
电子邮箱:dongmi@china-boya.com
(邮件标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344000
电话:0794-8264398
2、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以及股东代理人,请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d24a9c07-e2f3-449f-8a7a-524916815f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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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18│博雅生物(300294):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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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生物(300294):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97a7b056-b392-48fd-a95b-397a3dc0ef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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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18│博雅生物(300294):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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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生物(300294):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e69d9e5e-6da1-4f45-8d0c-cd4a1a9d48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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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17│博雅生物(300294):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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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公司本次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504,248,7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元(含税),
送红股 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0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
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充分考虑对投资者
的回报,结合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
5年 8月 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 8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同意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
(三)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审议及制定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及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具有合法性、合规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 263,944,411.48 元,扣除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80,679,798.08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2,70
3,665,899.67元,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886,930,513.07元;2025年半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5,
340,907.90元,扣除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 80,679,798.08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2,665,417,623.85 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2,810,078,733.67 元。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
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
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因此,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810,078,733.67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法定公积金累计金额达到注册资本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20
25年半年度末公司法定公积金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50.00%,因此 2025年半年度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司本次 2025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504,248,7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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