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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96(利亚德)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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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96 利亚德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2 18:26│利亚德(300296):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 全面地了解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15:00-17:00 举办 2023 年度网上 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在全景网及“投关易 IRYi”小程序两个平台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 交流: 1、全景网参与方式: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2、“投关易 IRYi”参与方式: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投关易 IRYi”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即可 参与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军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楠楠女士,独立董事肖建华女士、李 哲先生,财务负责人张晓雪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投资者可通过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小程序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通过本次业 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小程序码)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cccc9913-5200-4aad-9892-0ba4c44f418f.PDF ─────────┬──────────────────────────────────────────────── 2024-04-12 00:00│利亚德(30029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利亚德(30029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1/df00725e-d57e-4455-a654-6613a24cfe11.PDF ─────────┬──────────────────────────────────────────────── 2024-04-12 00:00│利亚德(300296):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肖建华女士、李哲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前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8c6a5a31-68b3-416c-ace7-8300537757ba.PDF ─────────┬──────────────────────────────────────────────── 2024-04-12 00:00│利亚德(30029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 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 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 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 693 名。 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0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16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3 日、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对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 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 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4 月 3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立信沟通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包括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 、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方案及立信的质量管理体系等相关事项;并对 2023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 通,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 (三)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会计 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 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 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 成了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b15c2274-f7b7-48bd-889b-467b6e4e08ea.PDF ─────────┬──────────────────────────────────────────────── 2024-04-12 00:00│利亚德(300296):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现将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为: 1、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潘喜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3 年 2 月 14 日、2023 年 5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3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2022 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与银行开展供 应链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5、2023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6、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公司监事离 任暨补选第五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 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 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 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 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核算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 有违规违纪问题。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定期报告发表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信息披露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能够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5、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 专户注销并履行了相应的披露义务。 6、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决 策程序,且关联董事、监事予以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未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 公司的利益。 7、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担保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发生新增担保的担保对象包括公司全 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符合条件的经销商,整体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对公司 产生不利的影响,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8、员工持股及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 .2股权激励》、《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等规定,对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修订、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作废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9、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审阅了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现代管理要求,能够满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 要。 (2)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能够预防风险,保证公司各项 业务活动健康稳定的运行。 (3)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 陷。 随着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需不断深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之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计划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 诚信形象。2023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加强自身的学习和监督力度,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 。 2、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加强与董事会、管理 层的沟通协调,深入开展监督和检查工作,加大对子公司的监督力度,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 尽责履职。 3、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1/7326a81c-f33a-49da-bde3-5d6ad9d69921.PDF ─────────┬──────────────────────────────────────────────── 2024-04-12 00:00│利亚德(300296):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 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56号《关于核准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 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期限为6年,即自2019年 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13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10,000,000.00元后 公司实际收到上述可转债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90,000,000.00元,上述资金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汇入本 公司在广发银行奥运村支行为 9550880028710100721的存款账户、兴业银行北京东四支行321340100100172561和 321340100100172444 的 存 款 账 户 以 及 浦 发 银 行 北 京 花 桥 支 行91180078801200000472的银行账户。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 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9,433,962.26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2,018,867.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788,547,169.8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B12005号《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公司2023年度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788,547,169.82 减:以前年度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798,851,768.87 加: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1,446,015.35 减:2023年度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818,235.58 加:2023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06.34 减:2023年度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23,387.06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在广发银行奥运村支行、兴业银行北京东四支行、浦发银行北京花桥支行共3家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 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户类型 账号 余额 兴业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活期专户 321340100100172561 0.00 开户行 账户类型 账号 余额 兴业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活期专户 321340100100172686 0.00 兴业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活期专户 321340100100172444 0.00 兴业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活期专户 321340100100172051 0.00 广发银行奥运村支行 活期专户 9550880028710100721 0.00 广发银行奥运村支行 活期专户 9550880216620200107 0.00 浦发银行北京安华桥支行 活期专户 91180078801200000472 0.00 合计 0.00 以上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并于2023年4月27日发布《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本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本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本期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 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本期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将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23,387.06元(主要系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结 算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期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本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6月22日、2021年7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同意将“LED应用产业园建设项目”的11,376.74万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利亚德电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利亚德(西安)智能研发 中心项目”的5,474.38万元募集资金用于“LED应用产业南方总部项目”,并通过向新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利亚德增资5,47 4.38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 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1/e6caac62-df24-44be-91ab-df3def56dea6.PDF ─────────┬──────────────────────────────────────────────── 2024-04-12 00:00│利亚德(300296):中信建投关于利亚德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亚德” 或“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利亚德2023年度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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