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99 富春股份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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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6:24 │富春股份(30029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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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7:16 │富春股份(30029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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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7:14 │富春股份(30029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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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7:56 │富春股份(300299):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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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7:55 │富春股份(300299):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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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7:54 │富春股份(300299):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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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6:56 │富春股份(30029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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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7:16 │富春股份(30029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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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7:19 │富春股份(300299):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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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7:17 │富春股份(300299):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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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6:24│富春股份(30029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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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929,400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13%。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691,229,485 股
减少至690,300,085 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办理完成。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回购注销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2024 年 10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
股(A 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 1,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60 元/股(含本数),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2024 年 11 月 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
4-059)。
二、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实际回购实施期间为 2024 年 12 月 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9 日。在上述期
间内,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929,400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13%,最高成交
价为 6.5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1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962,08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
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本次股份回购方案
已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 12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69)。
三、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安排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929,400 股,注销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17
日。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五、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 929,400 股全部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注销前 回购注销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43,683,803 6.32% 43,683,803 6.3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47,545,682 93.68% 646,616,282 93.67%
总股本 691,229,485 100% 690,300,085 100.00%
六、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8/27932db2-80df-4ef9-8f2a-48041872c8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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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7:16│富春股份(30029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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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股份(30029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f0b5a93d-ed2a-4096-8abc-d2ab163064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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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7:14│富春股份(30029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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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股份(30029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e518bbeb-b3e2-4e7e-bcc9-eae948e01a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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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7:56│富春股份(300299):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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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股份(300299):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3/ae9a0515-c95d-473f-a15d-6c74178dd2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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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7:55│富春股份(300299):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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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股份(300299):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3/56105468-be6b-475c-8629-1b19d1c0ef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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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7:54│富春股份(300299):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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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或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12 月 3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 日
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通过
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 89 号 C 区 25 号楼六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缪福章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公司股份总数为 691,229,485 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79 人,代表股份 188,439,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7.2615
%。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84,632,22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6.71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73 人,代表股份 3,807,27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50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74 人,代表股份 5,003,46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72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196,19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73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73 人,代表股份 3,807,27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5508%。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8,02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0%;反对 24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285%;弃权 17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88,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137%;反对 24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406%;弃权 17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445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4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3/afaf4127-0459-4b43-966a-3caf7c7eab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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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6:56│富春股份(30029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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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日、2024 年 10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及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60 元/股(含本数),回购实施期限为
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10 月 12 日、2024 年
11 月 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4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9)。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
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尚未回购股份。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股份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2/822c9b08-b17a-4119-b0a3-aa7b1ac9db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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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7:16│富春股份(30029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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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2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经公司自查及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股票异动期间,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4.62 万元,处于亏损状态;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9a65b87b-9cc5-4291-81b0-294a53d02a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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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7:19│富春股份(300299):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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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 2024年 12月 3日下午 2:30在福州市鼓楼区铜盘
路软件大道 89号 C区 25 号楼 6 楼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12 月 3 日下午 2:3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 日
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4年 11月 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 89 号 C 区 25 号楼 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
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日(星期一)9:00至12:00,13:00至17:00。
3、现场登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C区25号楼5层证券事务部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
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
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4年 12 月 2 日 17:0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递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来信请寄: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 89 号 C 区 25 号楼,邮编:35000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丽明
电话:0591-83992010
传真:0591-83920667
邮箱:fuchungroup@fuchun.com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ec5313e0-1996-4c7c-a1c8-f23ad83d23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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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7:17│富春股份(300299):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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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为顺利推进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综合考虑公司
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需要,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有
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 号)的规定。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 2024 年 10 月,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54 人,注册会计师26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96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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