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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99(富春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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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99 富春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9 00:00│富春股份(300299):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缪品章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 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称 股东或第一 数(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日 日 用途 大股东及其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一致行动人 缪品章 是 9,000,000 17.03% 1.30% 否 否 2024/3/27 办理解除 兴业银行 归还 质押登记 股份有限 前期 之日 公司福州 融资 福兴支行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比例 冻结/拍卖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等数量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福建富春投 102,868,158 14.88% 40,300,000 39.18% 5.83% 0 0.00% 0 0.00% 资有限公司 缪品章 52,842,879 7.64% 25,600,000 48.45% 3.70% 0 0.00% 0 0.00% 平潭奥德投 34,487,500 4.99% 8,500,000 24.65% 1.23% 0 0.00% 0 0.00% 资有限公司 缪知邑 8,677,379 1.26% 0 0.0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198,875,916 28.77% 74,400,000 37.41% 10.76% 0 0.00% 0 0.00% 二、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其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2、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证券质押登记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8/9cb94661-bab5-4611-8413-facfaee8aa6e.PDF ─────────┬──────────────────────────────────────────────── 2024-03-23 00:00│富春股份(300299):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富春股份(300299):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2/10042816-14da-40b0-8c78-ccb08598e3e6.PDF ─────────┬──────────────────────────────────────────────── 2024-03-22 00:00│富春股份(300299):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缪品章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 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股东或第一 数(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日 日 用途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缪品章 是 16,600,000 31.41% 2.40% 否 否 2024/3/19 办理解除 中泰证券 归还 质押登记 股份有限 前期 之日 公司 融资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例 冻结/拍卖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等数量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福建富春 102,868,158 14.88% 40,300,000 39.18% 5.83% 0 0.00% 0 0.00% 投资有限 公司 缪品章 52,842,879 7.64% 32,600,000 61.69% 4.72% 0 0.00% 0 0.00% 平潭奥德 34,487,500 4.99% 8,500,000 24.65% 1.23% 0 0.00% 0 0.00% 投资有限 公司 缪知邑 8,677,379 1.26% 0 0.0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198,875,916 28.77% 81,400,000 40.93% 11.78% 0 0.00% 0 0.00% 二、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其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上述股份质押行为不会 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 2、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证券质押登记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1/b594ce05-8242-4d82-95b8-cb21d187e726.PDF ─────────┬──────────────────────────────────────────────── 2024-03-13 00:00│富春股份(300299):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 2023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朱霖、陈章旺、欧永洪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截至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之日,欧永洪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欧永洪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 -035)。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欧永洪先生的通知,欧永洪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 (线上),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3/bf24db11-fff4-4d09-9998-29094057d2a3.PDF ─────────┬──────────────────────────────────────────────── 2024-03-01 00:00│富春股份(300299):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接到公司股东福建富春投资有限公司、平潭奥德投资有限公司的通 知,获悉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股东或第一 数(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日 日 用途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福建富春 是 40,300,000 39.18% 5.83% 否 否 2024/2/28 2025/2/27 中泰证券 归还 投资有限 股份有限 前期 公司 公司 融资 2、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数 持股份 股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平潭奥德 是 13,300,000 38.56% 1.92% 2021/3/5 2024/2/29 中泰证券股 投资有限 份有限公司 公司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例 冻结/拍卖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等数量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福建富春 102,868,158 14.88% 40,300,000 39.18% 5.83% 0 0.00% 0 0.00% 投资有限 公司 缪品章 52,842,879 7.64% 16,000,000 30.28% 2.31% 0 0.00% 0 0.00% 平潭奥德 34,487,500 4.99% 8,500,000 24.65% 1.23% 0 0.00% 0 0.00% 投资有限 公司 缪知邑 8,677,379 1.26% 0 0.0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198,875,916 28.77% 64,800,000 32.58% 9.37% 0 0.00% 0 0.00% 二、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其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上述股份质押行为不会 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 2、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质押及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1/e01c6881-4914-4a4b-a899-8dbf5fe1a4b9.PDF ─────────┬──────────────────────────────────────────────── 2024-01-31 00:00│富春股份(300299):2023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800 万元-1,200 万元 盈利:4,053.27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70.39%-80.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450 万元-850 万元 盈利:3055.67 万元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114.73%-127.82% 注:上表中“万元”指人民币。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持续围绕“通信信息+移动游戏”双主业,秉持“科技连通世界,文化悦享生活”的使命,专注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存量游戏流水下滑,主打产品《仙境传说 RO:新世代的诞生》原定欧美等新地区上线延后,游戏业务净利润同比 下降。受此影响,公司 2023 年度经营业绩预计有所下滑。 预计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165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2023 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详细数据以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0/baf2fa08-3649-46f2-b47f-4eb6fcef7892.PDF ─────────┬──────────────────────────────────────────────── 2024-01-09 00:00│富春股份(300299):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富春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 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 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公司于 2023 年 12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 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8 日下午 2:30 在福州市 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 89 号 C区 25 号楼 6 层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月 8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8 日 09:1 5-09:25,09:30-11:30,13:00-15:00。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均为截至 2024 年1月 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该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183,469,537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5425%,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为 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83,436,03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5376%。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3, 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48%。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3,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48%。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列席会议,该等人员 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 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83,469,5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83,469,5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83,469,5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83,469,5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0000%。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09/3247e742-71da-4cd6-9ce2-64a741c1aa30.PDF ─────────┬──────────────────────────────────────────────── 2024-01-09 00:00│富春股份(30029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或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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