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00 海峡创新 更新日期:2025-09-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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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09 │海峡创新(30030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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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09 │海峡创新(30030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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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08 │海峡创新(30030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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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08 │海峡创新(300300):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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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07 │海峡创新(300300):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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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07 │海峡创新(300300):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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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8:27 │ST峡创(300300):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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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9:08 │ST峡创(300300):关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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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9:07 │ST峡创(300300):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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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9:07 │ST峡创(300300):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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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09│海峡创新(30030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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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9:15-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17层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姚庆喜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43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43,153,172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1.4672%。
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3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43,153,1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672%。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和中小股东代理人共43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6,463,998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81%。
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和中小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00%。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43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6,463,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
68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机减持参股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1,765,5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06%;反对870,6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82%;弃权516,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076,3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944%;反对870,685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78%;弃权516,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78%。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211,9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25%;反对691,2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29%;弃权249,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522,7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187%;反对691,265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57%;弃权249,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56%。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165,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386%;反对1,052,4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63%;弃权246,16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67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165,3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386%;反对1,052,463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63%;弃权246,16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283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51%。
关联股东平潭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106,689,174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总数。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叶晓丽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046,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72%;反对704,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20%;弃权401,96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357,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662%;反对704,285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15%;弃权401,96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指派吴元星、王光前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律师认
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关于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c35ee7c1-b3b8-4a3e-9c0d-b588583e6d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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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09│海峡创新(30030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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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致: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
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公
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到会登记表、本次会议议案等与本次会议召开相关的文件或材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会议的全过
程。
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公告材料,随同其他须公告的文件一起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全部或部分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鉴于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为本次会议召集人,决定于 2025年 8月 27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025年 8月 12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
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经查验,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本次会
议审议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
法、会议联系方式等事项,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 8月 27日(星期三)下午 15:00
在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 6号楼 17层会议室召开,由姚庆喜先生主持。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8月 27日的交易时间,上午 9:15-9:25,9:30-11
: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经查验,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情况及办理登记手续提交的身份证明,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人,代表
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0.0000%。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 439名,代表公司股份
143,153,1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672%。前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身份
。
(三)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除上述股东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权总数和统计数。本次股东
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对议案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本次议案中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经查验,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及表决的各项议案为公司会议通知中所列出的议案,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
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股东会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择机减持参股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41,765,507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06%;反对:870,685股,占参加会议
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82%;弃权 516,98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1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5,076,333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944%;反对 87
0,685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78%;弃权:516,98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78%。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42,211,927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25%;反对:691,265股,占参加会议
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29%;弃权 249,98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4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5,522,753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187%;反对 69
1,265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57%;弃权:249,98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56%。
3. 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5,165,37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86%;反对:1,052,463股,占参加会议
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63%;弃权 246,163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5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5,165,372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86%;反对 1,
052,463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63%;弃权:246,163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51%。
4.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叶晓丽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42,046,924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72%;反对:704,285股,占参加会议
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20%;弃权 401,963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5,357,75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62%;反对 70
4,285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15%;弃权:401,963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24%。
本法律意见书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规定的除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30f05028-0884-4a2c-aebc-acf718d23d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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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08│海峡创新(30030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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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创新(30030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da8437ed-9779-4ce3-aeac-036a29cd78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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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08│海峡创新(300300):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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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创新(300300):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dfc58bc6-a883-43ad-9524-b0afe68b2e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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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07│海峡创新(300300):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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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创新(300300):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bc678614-05ed-450e-a464-2a18335dd8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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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07│海峡创新(300300):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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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创新(300300):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b3624ebf-bd13-42b2-a63f-10fe26e741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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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8:27│ST峡创(300300):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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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5 年8月 13日停牌一天,于 2025年 8月 14日开市起复
牌。
2、公司股票自 2025年 8月 14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峡创”变更为“海峡创新”,证券代码仍为“30030
0”,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 2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股票停复牌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
2、股票简称:由“ST峡创”变更为“海峡创新”
3、证券代码:300300
4、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 8月 14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公司股票将于 2025年 8月 13日停牌一天,2025年 8月 14日开市起复牌。
6、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 20%。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5月 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浙处罚字〔2024〕13 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 2018年年报、2019 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 9.4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 10.
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自 2024年
5月 14日(星期二)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海峡创新”变更为“ST 峡创”;股票代码不变,仍为“300300”;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 2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5 月 1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三、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2020年 4月 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
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针对 2018 年年报虚增主营业务收入事项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了《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鉴证报告》(大信备字[2020]第 4-00072号)。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年 4月 30日、2020年 5月 20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2018年年度报告(更
新后)》《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更新后)》等相关公告。
(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公司于 2024年 8月 1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3号),目前已满 12个月。
(三)公司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进行了逐项自查,确认不存在第 9.4条所列示的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和第十章所列示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综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9.11条相关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
件,且公司不存在其他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公司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5年 8月 13日停牌一天,2025年 8月 14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并恢复交易,证券简称将由“S
T峡创”变更为“海峡创新”,证券代码仍为“300300”。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五、风险提示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
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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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9:08│ST峡创(300300):关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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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
过人民币 3 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
市审核业务指引第 7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2023 年修订)》《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2024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对照自查,公司不是
失信责任主体,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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