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00 ST峡创 更新日期:2025-07-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15 17:08 │ST峡创(300300):关于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
├─────────┼──────────────────────────────────────────────┤
│2025-06-16 18:44 │ST峡创(30030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6-16 18:44 │ST峡创(30030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30 00:00 │ST峡创(30030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5-30 00:00 │ST峡创(300300):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及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5-05-30 00:00 │ST峡创(300300):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30 00:00 │ST峡创(30030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28 18:14 │ST峡创(300300):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28 18:14 │ST峡创(300300):2024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5-21 17:06 │ST峡创(300300):关于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
└─────────┴──────────────────────────────────────────────┘
─────────┬────────────────────────────────────────────────
2025-07-15 17:08│ST峡创(300300):关于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创新”或“公司”)为本次诉讼被告。
3、涉案的金额:6,792,648.42 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
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跟进本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前期情况
由于杭州市拱墅区国有房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房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拱墅房产”)与杭州海硖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名杭州汉鼎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硖俏星”)之间存在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拱墅房产主张海硖俏星作为承租人支付拖欠其承租的延安路 456、458、460 号房屋的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同
时要求海峡创新作为担保人对海硖俏星应付租金及相关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前期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0)、《关于对外担保涉及重大合同暨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因前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拱墅房产以保证合同纠纷为由,向公
司提起诉讼。
原告:杭州市拱墅区国有房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原告出具的《民事起诉状》,原告主张虽然海硖俏星经公司申请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但公司作为海硖俏星保证人,仍应对
海硖俏星应付延安路 456、458、460 号的租金、违约金等款项向原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原告诉讼请求具体如下: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代为清偿杭州海硖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欠原告租金 6,031,960.88 元(对应租赁期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至 2025 年 1 月 21 日)。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代为清偿杭州海硖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欠原告违约损失 760,687.54 元(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计算
至 2024 年 12 月 15 日)。
以上金额合计为 6,792,648.42 元。
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 2025 年 5 月 2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金额合计约 585.
64 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金额合计约 424.62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金额合计约 161.02 万元。以下仅单独列示涉案金额人民币 100.00 万
元以上案件,相关情况如下:
序 立案时间/收 案号 原告/被告/第三人 受理法院/仲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号 到应诉通知 裁机构 (万元)
书的时间
1 2025年 5月 (2025)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 宁波市慈溪 合同纠纷 197.54 已立案
浙 0282 份有限公司(原 市人民法院
民初 告)
16118 号 宁波吉利汽车研究
开发有限公司(被
告)
序 立案时间/收 案号 原告/被告/第三人 受理法院/仲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号 到应诉通知 裁机构 (万元)
书的时间
2 2025年 5月 (2025)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 舟山市定海 合同纠纷 119.15 已调解
浙 0902 份有限公司(原 区人民法院
民初 告)
3469号 中国(舟山)大宗
商品交易中心(被
告)
3 2025年 6月 (2025) 陆健(原告) 建德市人民 建设工程 134.64 已撤诉
浙 0182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 法院 施工合同
民初 份有限公司(被 分包纠纷
4771号 告)
4 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134.31
合计 585.6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上述
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或尚未执行到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
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积极跟踪拱墅房产与海硖俏星的沟通及后续诉讼进展情况,并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依法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根据本案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起诉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1e41b5c7-dae2-4eed-a67e-c696fd52f080.PDF
─────────┬────────────────────────────────────────────────
2025-06-16 18:44│ST峡创(30030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关于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致: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
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公
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到会登记表、本次会议议案等与本次会议召开相关的文件或材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会议的全过
程。
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公告材料,随同其他须公告的文件一起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全部或部分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鉴于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为本次会议召集人,决定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经查验,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本次
会议审议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
办法、会议联系方式等事项,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 年 6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 15
:00 在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 6 号楼 17 层会议室召开,由姚庆喜先生主持。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6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情况及办理登记手续提交的身份证明,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
表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0.0000%。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 263 名,代表公司股
份 152,060,9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030%。前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身
份。
(三)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除上述股东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权总数和统计数。本次股东
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对议案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本次议案中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经查验,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及表决的各项议案为公司会议通知中所列出的议案,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
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股东会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及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6,752,054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0020%;反对:4,963,900 股,占参加会
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405%;弃权 3,655,834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57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6,752,054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0020%;反对 4
,963,90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405%;弃权:3,655,834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575%。
本法律意见书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规定的除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96f7c9e0-5a14-4b44-92af-bd4840d830df.PDF
─────────┬────────────────────────────────────────────────
2025-06-16 18:44│ST峡创(30030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6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17层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姚庆喜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26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2,060,962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2.8030%。
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6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2,060,9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030%。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和中小股东代理人共26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5,371,788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39%。
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和中小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6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5,371,7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3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及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752,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020%;反对4,96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405%;弃权3,655,83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05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6,752,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020%;反对4,963,9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405%;弃权3,655,83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75%。
关联股东平潭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106,689,174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总数。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指派王光前、吴元星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律师
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关于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64345985-2827-49cf-a7db-f799581e9cde.PDF
─────────┬────────────────────────────────────────────────
2025-05-30 00:00│ST峡创(30030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6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
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9 日(星期一
)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 6 号楼 17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及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 √
易的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及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公司将对上述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6 月 13 日(星期五)09:00—17: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 6 号楼 17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