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01 ST长方 更新日期:2025-11-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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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7:47 │ST长方(300301):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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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32 │ST长方(300301):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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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32 │ST长方(300301):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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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32 │ST长方(300301):关于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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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31 │ST长方(30030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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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29 │ST长方(30030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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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ST长方(300301):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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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8:20 │ST长方(300301):关于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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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57 │ST长方(300301):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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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6:30 │ST长方(300301):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公司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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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7:47│ST长方(300301):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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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方集团”)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
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号,并于2025年1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决
定书>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七)
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1月13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情况与《行政
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一致,公司本次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
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9条规定,公司因触及第9.4条第七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差错更正进展公告,直至披露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财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
项核查意见等文件。
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2025年1月1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铭盛”)通过销售返利不入账等方式,虚增利润和应收账款,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披露的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1月13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1、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的议案》,对公司自查发现的2021年度会计差错进行更正(下称“前次会计差错更正”),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对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
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2】第22500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及《关于长方集团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2、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公司于前次会计差错更正后委托中
兴财光华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全面审计,并对全面审计后较前次会计差错更正存在差异的内容进行了更正。中兴财光华对
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后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关
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及更正后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
3、2025年1月1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对康铭盛相关责任人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9号),根据该处罚决定,
康铭盛原管理人员存在销毁、隐匿文件资料等违法事实,构成拒绝、阻碍监督检查违法行为。目前,公司已规范整改,2022-2024年
度财务报告均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后续将继续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
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a16f2367-fb49-4a2a-8e43-a9bc73f9e0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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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32│ST长方(300301):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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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为客观、真实、准确地
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
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对 2025 年前三季度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共计提减值准备 2,098.47万元,详情如
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 1-9月发生额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877,050.23
信用减值损失
其他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912,553.14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
合计
-17,195,111.90
-20,984,715.27
注:负数表示计提。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账款损失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
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组合计算
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及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式如下:
1.单项金额重大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
应收账款金额在 500.00万元以上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该单项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为整个存续期内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
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单独测试发现客观证据不足的,纳入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
(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
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损失准备。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账龄分析法组合 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
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组合 2:特殊风险组合 根据业务性质,认定无信用风险,包括应收政府部门的款项、应收
出口退税款、合并范围内应收款等,一般不计提损失准备,除非有客观
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2)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
①采用组合 1:账龄分析法计提损失准备的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 3.00
1-2年 20.00
2-3年 50.00
3年以上 100.00
②采用组合 2:特殊风险法计提损失准备的
组合名称 预期信用损失率(%)
特殊风险组合 0.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单项计提损失准备的理由为: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为:该单项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为整个存续期内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
额。单独测试发现客观证据不足的,纳入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二)对其他应收款计提损失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对于其他应收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
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其他应收款组合计
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及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式如下:
组合 1:特殊风险组合
根据业务性质,认定无信用风险,包括应收政府部门的款项、应收出口退税款、合并范围内应收款等,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除
非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组合 2:除特殊风险组合外
公司管理其他应收款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
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损失准备。其他应收款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收到的对价和账面
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项目 第 1阶段 第 2阶段 第 3阶段
阶段特征 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并 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 在报告日发生信
未显著增加且公司判断 12个 发生显著增加但不存在表明 用减值(存在发生减值
月的预期信用风险几乎为零 发生信用损失的客观证据 的客观证据)
损失准备 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的预
确认基础 期信用损失
(三)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但由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
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
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计提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
值及经营情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2,098.47 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前三
季度利润总额 2,098.47万元。
四、重要提示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前三
季度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6e80139e-a5c1-4d59-a4ed-64087394f5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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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32│ST长方(300301):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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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涛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吴涛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吴涛祥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和相应履职能力,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吴涛祥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82828966
邮箱:ir@cfled.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人民路 221号富康工业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d814a947-07b5-48e1-9554-23a609ca96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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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32│ST长方(300301):关于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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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已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b715925f-3fda-4daf-bc14-627fdee6d7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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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31│ST长方(30030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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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 27日,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10月 23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 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
席会议的董事 2人),董事陈依新女士,独立董事李军先生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并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涛祥先
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 年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涛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
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董事吴涛祥先生回避表决。
经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c7b2a0eb-b35b-4012-8882-9dad36f6d2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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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29│ST长方(300301):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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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方(300301):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9ed88325-6a0c-43f3-881a-84306df964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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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ST长方(300301):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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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方集团”)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
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号,并于2025年1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决
定书>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七)
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1月13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情况与《行政
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一致,公司本次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
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9条规定,公司因触及第9.4条第七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差错更正进展公告,直至披露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财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
项核查意见等文件。
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2025年1月1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铭盛”)通过销售返利不入账等方式,虚增利润和应收账款,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披露的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1月13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1、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的议案》,对公司自查发现的2021年度会计差错进行更正(下称“前次会计差错更正”),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对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
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2】第22500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及《关于长方集团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2、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公司于前次会计差错更正后委托中
兴财光华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全面审计,并对全面审计后较前次会计差错更正存在差异的内容进行了更正。中兴财光华对
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后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关
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及更正后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
3、2025年1月1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对康铭盛相关责任人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9号),根据该处罚决定,
康铭盛原管理人员存在销毁、隐匿文件资料等违法事实,构成拒绝、阻碍监督检查违法行为。目前,公司已规范整改,2022-2024年
度财务报告均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后续将继续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
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e4552473-342e-4b53-9a99-8a1433a7f8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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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8:20│ST长方(300301):关于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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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方集团”)于 2025年 5月 9日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企业申请授信或借款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及预计担保额度、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5年度向银行或其他企业申请授信或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同时根据银行或其他企业的授
信或借款额度审批情况,在上述申请授信/借款额度范围内以公司或子公司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企业申请授信或借款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及预计担保额度、开展票据池/
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及 2025年 5月 9日披露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近期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了 6,980万元授信额度,公司子
公司惠州市长方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长方”)、江西康铭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康铭盛”)、上
高高能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高高能佳”)为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分别签署了《最
高额保证合同》;同时公司及子公司上高高能佳以自有资产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并以公司出租坪山工业园的应收账款提供
质押担保。公司对此次向中信银行融资签订的所有债权文书办理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具体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长方集团总部大楼一层
3、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4、注册资本:人民币 82,986.8769万元
5、法定代表人:吴涛祥
6、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LED、发光二极管、数码管产品、SMD 产品、太阳能光源、半导体、室内外照明
产品、离网照明产品、智能照明产品、特种照明产品、LED照明光源 SMD支架的生产与销售;照明节能技术开发;市政工程,机电安
装工程的承包与施工;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及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
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五金、塑胶制品、新能源、新材料、电器、电子产品、照明产品、
智能储电产品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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