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01 *ST长方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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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9:45│*ST长方(300301):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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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关联方借款进展情况概述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以资产抵押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关
联方王刚先生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车仆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格锐瀚特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锐瀚特”
〕)新增借款额度 50,000 万元,借款年利率为 6%,借款期限一年(以每笔借款金额到账之日起计算)。公司及子公司以各自资产
为上述 50,000 万元借款额度提供顺位抵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以
资产抵押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及 2024 年 5 月 22 日披露的《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7)。
近日,公司与格锐瀚特签订了《借款协议》,公司向格锐瀚特借款人民币 7,500万元用于归还到期借款,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
年利率为 6%。
本次向关联方借款金额及利率均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借方:深圳市格锐瀚特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借款方: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借款金额:7,500 万元人民币
4、借款期限:一年
5、借款年利率:6%
6、违约责任:如公司逾期还款、逾期支付利息,则构成违约,公司应按逾期未支付金额每天支付千分之一的罚息。
三、2024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
2024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该相关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7,390.61万元(其中向关联方借款金额为37,250
万元,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金额为140.61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余额为37,250万元。相关关联交易均已履行必
要的审批程序。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2024年初至今公司与相关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4c6f0a1e-2168-47e3-a5b2-50f4e9a159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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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9:22│*ST长方(30030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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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获悉公司第一
大股东南昌鑫旺资本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昌鑫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司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司法冻结
股股东或 法冻结股份 份比例 股本比例 执行人
第一大股 数量
东及其一 (股)
致行动人
南昌鑫旺 是 59,258,158 100% 7.5% 2023/9/18 2024/11/8 广东省深
圳市中级
人民法院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昌鑫旺所持有的公司59,258,158股股份已全部解除司法冻结,上述股份不存在其他被冻结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南昌鑫旺所持公司股份的后续变化情况,并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dc118c7b-f63a-475b-abe8-abb69b732b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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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18:22│*ST长方(300301):关于公司过去十二个月累计小额诉讼、仲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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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方(300301):关于公司过去十二个月累计小额诉讼、仲裁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7/a45a7b64-2bf9-46ef-8e96-e0319b820c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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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12│*ST长方(300301):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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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该
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撤销情况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条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中兴财
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
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9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9.4条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其股票交易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说明相关情形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为消除相关情形已经和将要采取的措
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大华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主要
涉及的内容有:公司对子公司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铭盛”)管控存在重大缺陷;康铭盛存货管理存
在重大缺陷;康铭盛销售与收款存在重大缺陷;康铭盛信息系统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由大
华事务所出具的《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2]000294号)。
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有:对康铭盛监督管控不到位,经公司自查发现康铭盛前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在2022年12月31日尚未完
成前期财务报表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审议及整改规范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由中兴财光华出具的《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3)第225004号)。
二、公司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
1、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2021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的更正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
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及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
2、2023年4月27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原2021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3)第225006号),
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原2021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与实际情况存在不
一致。
3、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了总部全体职员会议,在董事会的要求和指导下,公司管理层对现阶段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
署,对公司治理及内控进行了培训,并强调要求日常运营中要以“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强化全体员工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确保
公司规范运营。
4、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22 个相关治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并于同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了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在新一届管理团队的带领下,公司将持续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内
控制度的执行和审计监督,加强对重点风险领域的内控检查,切实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好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6、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于2024年4月25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
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 225008 号),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中兴财光华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
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225011号),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与实际情况存在不一致。
7、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
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该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撤销情况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
8、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召开了《公司法修订要点解读培训》,组织公司及子公司各部门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掌握新《公司法》修
订的核心内容,不断提升员工的合规意识,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能力。
9、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开展上市公司法规培训,邀请了北京市百瑞(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公司及子公司经理级以上人员(
含公司董监高)进行了新《公司法》、董监高履职及信息披露等内容的培训,进一步强化公司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相关规则的理解,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10、公司部分董监高于2024年10月25日参加了深圳证监局与深圳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举办的上市公司董监高培训,提升了公司董监
高的专业素养与综合能力,强化了合规意识。
三、风险提示
1、2023 年 2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康铭盛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7),因康铭盛涉嫌拒绝、阻碍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康铭盛立案;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3),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康铭盛的立案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未有结论性意见。在调查期间,公司将与康铭盛
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密切关注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该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否获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撤销情况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
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c7df14da-0267-4002-9b02-0c30594eb3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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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12│*ST长方(30030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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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a457c49c-bab7-4734-aae2-96cc03943d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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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11│*ST长方(30030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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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9日,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
董事5人),董事刘志刚先生、姜泽宇先生,独立董事王亮先生、曾文德先生、李军先生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并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涛祥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研究,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经表决: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6a7b90bc-de99-41d7-89c1-5f5fdd5433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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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10│*ST长方(300301):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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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0 月 29 日,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田洪平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经表决: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14e7db60-6300-444a-9ca6-d81f47813c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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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09│*ST长方(300301):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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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方(300301):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d87348b0-cf2e-4b28-b42f-3b33505fe1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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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00:00│*ST长方(300301):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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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方(300301):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4/97fe00de-7231-41a8-8878-2b41d71091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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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22:04│*ST长方(300301):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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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李迪初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股东别深提圳示市:高 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及
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保证向1本、公本司次提权供的益信变息动内后容,真李实迪、准初确及、其完一整致
,行没动有虚人假不记再载为、公误司导持性陈股述5或%以重大上遗股漏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3股、东本深次圳权市高益新变投动小不额会贷导款致有公限公司司控及股其股一东致及行实动人际深控圳制市人高发新生投变
保证化担,保公有司限仍公处司于保无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控股
股本公东司、及无董实事际会控全制体成人员状保态证。公 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股东圳深市圳长市方高集新团投股小份额贷有款限有公限司公(司简及称其“一公致司行”动)人于深2圳02市3高年新1投2保
月证1担1保日有在限巨公潮司资保讯网证披向露本公了《司关提于供的股信东息李内迪容初真被实司、准法确拍、卖完的整股,份没
完有虚成假过记户载的、公误告导(》性陈公述告或编重号大:遗20漏23。-1 46)。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
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股东李迪初被司法拍卖的公司部分股份已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其不再为股东公
李司迪持初股及其5%一以致上行动股人东保。证公向司本于公近司提期供收的到信股息东内李容迪真实初、与准其确一、致完整行,
动没人有聂虚卫假、记李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映红、本公李司细及初董、事聂会向全红体成出员具保的证《公简告式内权容与益信变息动披报露告义书务》人提,供具的体信
情息况一如致下。:一、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概述 股东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
司保证向1本、公本司次提权供的益信变息动内情容况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0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7 日期间,李迪初、聂卫、李映红、李细初、聂向红股东累深计圳减市持高公新司投股
小份额贷45款,1有05限,5公21司股及,其占一致公行司动总人股深本圳比市例高新5.投7%保。证具担体保情有限况公如司下保:
股东名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减 员保证公告内容减 与信息披露义 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减 占总股本比
称 持方式 持时间 减持均价 持股数(股) 例
李迪初 东执深行圳法市高院新 贷2款0有23限.1公 其一致1.7行0 深圳市2高0新,97投4,保7 限公司2.保6
裁投定小 2.7司 动人 7证6 担保 547%
证向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聂卫 公司大及董宗事交会易 员保20证2公1.3告 与信息3.披17 人提供15的,8信02息,1一 2.0000%
股东 全 体成 .2内 容 露 义 00致 。
迪集初中及其竞一价致 保证20向22本.4公 供的信2.息51 255,145 0.0323%
交行易动 人 .2司2 提 内 容 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 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4.22 证公告 2.47 息披露义 7,818,500 供的信息一致 0.9895%
李映红 集中竞价交易 及董事会 内容与信 务人 。
本公 全体成员保
股东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李细初 集中竞价交易 2021.12.10 3.78 30,000 0.0038%
集中竞价交易 2021.12.14 3.75 90,000 0.0114%
聂向红 集中竞价交易 2021.7.29 4.16 20,000 0.0025%
集中竞价交易 2021.12.9 3.75 50,000 0.0063%
集中竞价交易 2021.12.14 3.75 65,000 0.0082%
合计 45,105,521 5.7088%
2、本次权益变动后,李迪初与其一致行动人不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情况
如下:
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的比例
李迪初 41,949,552 5.3093% 20,974,776 2.6547%
聂卫 16,057,245 2.0323% 0 0
李映红 7,818,500 0.9895% 0 0
李细初 120,000 0.0152% 0 0
聂向红 135,000 0.0171% 0 0
合计 66,080,297 8.3634% 20,974,776 2.6547%
截至目前,聂卫、李映红、李细初、聂向红已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李迪初仍持有公司股份 20,974,77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
.65%),上述股份均处于冻结状态。
二、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仍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李迪初与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30/3081bdbe-7876-4c2e-93ac-fb29909377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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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22:04│*ST长方(30030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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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方(30030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30/2319a9ea-448f-4895-bf27-c8fd8d8410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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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22:04│*ST长方(300301):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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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该
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撤销情况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条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中兴财
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
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9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9.4条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其股票交易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说明相关情形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为消除相关情形已经和将要采取的措
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大华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主要
涉及的内容有:公司对子公司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铭盛”)管控存在重大缺陷;康铭盛存货管理存
在重大缺陷;康铭盛销售与收款存在重大缺陷;康铭盛信息系统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由大
华事务所出具的《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2]000294号)。
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有:对康铭盛监督管控不到位,经公司自查发现康铭盛前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在2022年12月31日尚未完
成前期财务报表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审议及整改规范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由中兴财光华出具的《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3)第225004号)。
二、公司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
1、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2021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的更正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
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及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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