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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01(长方集团)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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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301 *ST长方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4 00:00│*ST长方(300301):关于收到《购买不动产承诺书》的公告 ─────────┴──────────────────────────────────────────────── 一、资产转让概述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公开挂牌转让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公司名下的坪山工业园(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按资产评估值32,205.18万元 人民币于产权交易所或其他资产转让平台公开挂牌转让,出价最高者竞得;若首次挂牌期满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挂 牌价格下调10%后进行二次挂牌,若二次挂牌期满仍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在第二次挂牌价格基础上下调10%后进行第 三次公开挂牌转让。若三次公开挂牌仍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或未能最终成交,公司将终止标的资产挂牌事宜,该事项仍 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处置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 6)。 二、《购买不动产承诺书》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关联自然人王刚先生出具的《购买不动产承诺书》,鉴于王刚先生暂无符合受让标的资产资格的企业主体, 无法参与本次竞拍,故向公司承诺如下: 1、若公司标的资产挂牌转让无受让者,或在2024年12月31日前公司未以高于人民币26,086.2万元的价格出售标的资产,王刚先 生指定的企业愿意以人民币26,086.2万元购买该项标的资产,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购买协议的签署并付款。 2、若王刚先生指定的企业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与公司签署相关购买协议并付款,愿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万元,并以王刚 先生控制的深圳车仆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应收公司的欠款作为保证。如王刚先生违约,违约金直接从公司应还深圳车仆实业控股有限公 司的借款中划扣。 三、其他说明 1、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所或其他资产转让平台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尚需股东大会批准,能否顺利成交具有不确定性,公司最 终是否与关联自然人王刚先生指定的企业达成此次标的资产交易事项亦具有不确定性。若公司届时拟向王刚先生指定的企业转让标的 资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指定 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5fd60679-813a-4349-813e-a8079cbf11c5.PDF ─────────┬──────────────────────────────────────────────── 2024-04-23 00:00│*ST长方(300301):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尚需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批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发来的《关于对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二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440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二)》”),截至目前,《年报问询函(二)》回复涉及 的部分内容仍在进一步核查和完善,公司已申请延期至2024年4月26日前回复。 3、因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铭盛”)涉嫌拒绝、阻碍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 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权,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康铭盛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对康铭盛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尚 未有结论性意见。 4、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调查工作尚未有结论 性意见。 5、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公告已完成设立及工商登记手续的全资子公司江西长方源动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 未开展业务。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24年4月19日、2024年4月22日) 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3.5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近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第一大股东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 充之处。 四、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尚需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批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发来的《关于对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二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440号),截至目前,《年报问询函(二)》回复涉及的部分内容仍在进一步核查和完善,公司 已申请延期至 2024年4月26日前回复。 3、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康铭盛涉嫌拒绝、阻碍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权,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康铭盛 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对康铭盛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未有结论性意见。 4、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调查工作尚未有结论 性意见。 5、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公告已完成设立及工商登记手续的全资子公司江西长方源动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 未开展业务。 6、公司拟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一季度报告,相关工作正有序筹备中,公司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 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未公开的定期报告数据信息;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实际业绩情况与此前预告的业绩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应修正情况。 7、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所有信息均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 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2764e307-0f29-4a3a-b1ff-c361b29ea152.PDF ─────────┬──────────────────────────────────────────────── 2024-04-20 00:00│*ST长方(300301):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在江西南昌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近日,公司已完成子公司设立的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江西长方源动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6MADHY2EQ9M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4 年 4 月 16 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黄堂西街 711 号智能光电产业园 1#厂房 403法定代表人:吴涛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 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集中式快速充 电站,充电桩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 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金属材料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网络技术服务,5G 通信技术服 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8af4ab04-7b5f-44b4-8e24-91c7e9c2c1b5.PDF ─────────┬──────────────────────────────────────────────── 2024-04-20 00:00│*ST长方(300301):关于公司部分资产解除查封、冻结的公告 ─────────┴──────────────────────────────────────────────── *ST长方(300301):关于公司部分资产解除查封、冻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d4f82b97-2a63-40bf-94f7-d22ecbffbee2.PDF ─────────┬──────────────────────────────────────────────── 2024-04-13 00:00│*ST长方(300301):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加快推进公司与国电投上电(广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关于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等方面的合作,抓住 国家新能源发展机遇,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拟在江西南昌投资设立江西长方源动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2,000 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占其总注册资本 100%。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长方源动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黄堂西街 711 号智能光电产业园 1#厂房 403室 法定代表人:吴涛祥 经营范围:(1)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 验,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 力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 元器件批发;金属材料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网络技术服务;5G 通信技术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工 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已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上述子公司设立的相关事宜,子公司设立后的基本信息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定为准。 二、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设立子公司的目的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系公司为了加快推进公司与国电投上电(广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关于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等方面的合作 ,有利于抓住国家新能源发展机遇,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二)存在的风险 子公司成立后可能会受到市场、经营、管理等方面风险因素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政策及行业动向,不断适应市场变化, 对全资子公司规范管理运作,积极防范和降低可能面对的经营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优势,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促进公司持续 、健康、稳定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37502ee1-f020-4ff4-930c-53e4cd8e312b.PDF ─────────┬──────────────────────────────────────────────── 2024-04-13 00:00│*ST长方(30030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4年4月12日,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 事4人),董事刘志刚先生、姜泽宇先生,独立董事曾文德先生、李军先生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并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吴涛祥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研究,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 为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董事会同意将公司名下的坪山工业园(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按资 产评估值 32,205.18 万元于产权交易所或其他资产转让平台公开挂牌转让,出价最高者竞得;若首次挂牌期满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 的意向受让方,将挂牌价格下调 10%后进行二次挂牌,若二次挂牌期满仍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在第二次挂牌价格基 础上下调 10%后进行第三次公开挂牌转让。若三次公开挂牌仍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或未能最终成交,公司将终止标的资 产挂牌事宜。 同时,为顺利完成此次交易,公司同意为上述标的资产解除抵押担保及交易纳税办理不高于 1.7 亿元、期限不超过 15 天的短 期借款,借款成本不超过 35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加快推进公司与国电投上电(广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关于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西 长方源动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万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 14: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 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经表决: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0d7f16de-6e56-4e61-bab9-fb011f213dca.PDF ─────────┬──────────────────────────────────────────────── 2024-04-13 00:00│*ST长方(300301):关于签署《不动产买卖意向书终止协议》的公告 ─────────┴──────────────────────────────────────────────── *ST长方(300301):关于签署《不动产买卖意向书终止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3/79093cd0-7bff-48a4-b3d8-b783791f30a4.PDF ─────────┬──────────────────────────────────────────────── 2024-04-13 00:00│*ST长方(300301):关于拟处置部分资产的公告 ─────────┴────────────────────────────────────────────────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公开挂牌转让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公司名下的坪山工业园按资产评估值32,205.18万元于产权交易所或其他资产转 让平台公开挂牌转让,出价最高者竞得;若首次挂牌期满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挂牌价格下调10%后进行二次挂牌, 若二次挂牌期满仍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在第二次挂牌价格基础上下调10%后进行第三次公开挂牌转让。若三次公开 挂牌仍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或未能最终成交,公司将终止标的资产挂牌事宜。 同时,为顺利完成此次交易,公司同意为上述标的资产解除抵押担保及交易纳税办理不高于1.7亿元、期限不超过15天的短期借 款,借款成本不超过35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本次交易将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目前无 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标的资产挂牌出售的具体 方案,确定标的资产转让佣金或手续费,签署有关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的相关协议文件,签署有关融资协议,并办理标的资产 产权变更登记等。 二、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主要情况 1、权利人: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3、坐落:工业区坪山镇长方照明工业厂区 4、不动产权号:粤(2016)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0121597 号 5、用途:厂房及办公 6、建筑面积:68,070.56 平方米 7、使用期限:50 年,从 2008 年 11 月 10 日至 2058 年 11 月 9 日止 8、账面价值:7,399.73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含土地使用权) 9、受让人资格:根据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约定,公司转让标的资产下的土地使用权时 ,受让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从事行业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GB/T4754-2002)中的 4059 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中的半导体光电器件 ; (2)深圳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6,000 万元人民币; (3)从事半导体光电器件生产经营 3 年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 (4)有符合该地块项目准入条件的具体项目; (5)项目投资总额 2.5 亿元人民币以上,项目资金来源明确,自有资金占项目投资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30%; (6)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深圳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中对应的行业相关指标; (7)获得市政府科技主管部门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或拟建项目获得市政府科技主管部门高新技术项目认证。 10、权利受限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资产存在资产抵押情形。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情况。 (二)评估情况 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出具的评估报告,采用收益法于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市场价值为32,205 .18万元(含增值税)。 三、处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挂牌转让资产将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本次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由于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相关交易成交价格存在不确定性,交易结果产生的影响暂无法准确计算。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3/21a757fa-008d-4a7f-8980-5d6a7a8eaf2e.PDF ─────────┬──────────────────────────────────────────────── 2024-04-13 00:00│*ST长方(30030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为2024 年 4 月 27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规定:“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经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沟通,现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 中兴财光华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 225005 号)。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的内容,并积极配合证监会及深圳龙华区公安部门对公司控 股子公司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他相关事项的调查工作,密切关注上述案件调查的进展情况,尽一切可能为调查 工作提供工作便利,推动上述案件尽快结案。 截至目前,上述案件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未有结论性意见。 二、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计现场工作已基本完成,中兴财光华正搜集汇总并检查各项审计证据,按计划编制 2023 年度审计报 告,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与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重大分歧。因 审计工作尚未结束,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最终需以中兴财光华的相关审计报告意见为准。 三、风险提示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 2024 年 4 月 27 日。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3/15a26b57-eec2-4e8f-9dab-845f41b5b9eb.PDF ─────────┬──────────────────────────────────────────────── 2024-04-13 00:00│*ST长方(300301):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方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4月2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23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 2024年 4 月 2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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