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01 ST长方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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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 │ST长方(300301):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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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42 │ST长方(300301):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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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7:35 │ST长方(300301):关于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暨新增债务逾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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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22:12 │ST长方(30030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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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22:12 │ST长方(30030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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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22:12 │ST长方(30030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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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22:12 │ST长方(300301):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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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22:12 │ST长方(300301):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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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22:12 │ST长方(300301):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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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22:12 │ST长方(300301):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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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ST长方(300301):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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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出具的(2025
)粤03民初2073号《民事判决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邓子长、邓子权因与南昌祥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存在股权转让纠纷,以“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为由向广东省深圳市中
级人民法院对包括公司在内的共计16名被告提起诉讼,诉讼基本情况如下:
1、原告:邓子长、邓子权
2、被告: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共计16名被告
3、第三人:南昌祥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平科技”)
4、受理机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5、案号:(2025)粤03民初2073号
6、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长方集团等16名被告对第三人祥平科技在(2021)粤03民初7300号《民事判决书》项下应向原告偿还的债务人
民币103,362,258.72元承担连带责任;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共同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2025)粤03民初2073号《民事判决书》,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邓子长、邓子权的诉讼请求不成立,
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邓子长、邓子权全部诉讼请求。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869.67万元,占
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5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若原告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
院上诉,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粤03民初2073号《民事判决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8f2e0b6d-e1a8-4aef-a080-db30ca954c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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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42│ST长方(300301):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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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4月 23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04 月 23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xgz6SaPxlu或使用微信扫描
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
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04 月 23日(星
期四)15:0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
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4月 23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吴涛祥先生,董事、财务负责人陈君维先生,独立董事曾文德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谢慧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
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04 月 23 日 ( 星 期 四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gz6SaPxlu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04 月 23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
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吴涛祥
电话:0755-82828966
传真:0755-26923246
邮箱:ir@cfled.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d7659d3-cd6c-4727-982b-989ec8731b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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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7:35│ST长方(300301):关于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暨新增债务逾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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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期逾期债务的进展情况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方集团”)于2026年3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9),就公司逾期债务500万元事项,公司与深圳市一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匡贸易”)在广东省深圳
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达成调解并收到(2026)粤 0309 民初4754号民事调解书。根据民事调解书,双方就债务本息约定的还款方案主要
内容如下:
第一期于2026年3月20日前支付1,000,000元,第二期于2026年4月3日前支付1,000,000元,第三期于2026年4月17日前支付1,000,
000元,第四期于2026年5月1日前支付1,000,000元,第五期于2026年5月15日前支付1,045,712元。
截至目前,上述民事调解书约定的第一期及第二期还款期限已届满,因公司现金流紧张,均未按期支付。
2026年3月27日,一匡贸易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
公司进行重整,并同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的受理文件,该事项能否被法院裁定受
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与债权人进行沟通,争取就后续还款安排达成新的解决方案。
二、新增逾期债务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流动资金紧张,近期新增部分逾期债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债权人 借款人 到期日期 金额(万元)
1 深圳速驰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长方集团 2026年4月9日 1,500
2 深圳空中互联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长方集团 2026年4月9日 1,800
3 深圳市易简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长方集团 2026年4月10日 1,200
4 深圳市漠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长方集团 2026年4月10日 3,000
合计 7,500
注:1、上述逾期金额均不包含未付利息、逾期产生的违约金和罚息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债务逾期金额合计为 9,000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98.44%。
三、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因上述借款逾期,公司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和罚息等费用。若上述借款逾期问题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公司面临诉讼、仲裁等
风险。
为妥善应对当前债务问题,公司正与相关债权人保持密切沟通,力争通过展期、还款计划调整等方式逐步化解逾期债务,同时,
公司将继续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加速资金回流,着力改善经营状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逾期借款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2cb0cedf-f219-4cf4-a031-4283a9e6e7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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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22:12│ST长方(30030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核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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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 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且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未满足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
有关规定,公司需对 8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04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元/股加上中
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
会影响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129e194f-f944-4b09-acbb-48eb85c3b8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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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22:12│ST长方(30030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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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
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将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经营情况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396,622,064.74元,较上年 505,136,873.06元下降21.48%;营业利润-158,443,799.17元,较上
年-31,172,715.72元亏损扩大 408.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50,344,814.45 元,较上年-33,734,762.98 元亏损扩大345
.67%。
二、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七次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 3月 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总
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的议案》《关于董事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
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企业申请授信或借款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及预计担保额度、
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5年 4月 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2025 年 8月 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新增与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调整内部组织机构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4、2025年 8月 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半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2025 年 10月 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
5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6、2025年 11月 1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公司
部分资产的议案》《关于提高全资子公司实缴资本额及调整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7、2025 年 12月 1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积极行使了《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未有董事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2025年度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
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4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
照股东会决议及授权执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及时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
为了保证董事会议事程序的科学性、专业性,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决策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
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履职,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就有关事项进行研究、讨论并
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13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8次会议,审核了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报告、2025年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对公
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内控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议了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审计委员
会在维护审计独立性、保障董事会决策科学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1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5 年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2次会议,审查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战略决策委员
会共召开了 2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5 年度经营计划及提高全资子公司实缴资本额及调整注册资本的议案。
(四)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财务及重大事项,对审议议案深入研讨、建言献策,充分维
护中小股东权益,提升董事会决策科学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围绕公司发展目标,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制定考核指标,完成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综合绩效评价。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三、信息披露与投资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高效履行了信息披
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对重大未公开内幕信息执行严格
的保密程序,控制知情人员范围。通过让投资者及时了解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的进展及公司重大决策等情况,
确保投资者知情权,最大程度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公司通过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投资者专线电话、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增强投资者对公
司的认可和了解。另外公司还主动、及时与监管部门保持联系与沟通,报告公司的重大事项,从而准确地把握信息披露的规范要求,
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与透明度。
四、2026 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6年度,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尽责,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履行以下职责:
1、持续提升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紧密结合监管政策要求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优化决策机制与运行流程,提升公司治理的规
范化水平与运行效率。同时做好制度宣贯培训,夯实公司规范运作的制度基础。持续加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建设,提高决
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2、督促管理层扎实推进生产经营工作,紧密跟踪市场需求变化,积极拓展新兴消费业态,结合公司优势开发新产品,提升区域
市场占有率;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处置低效闲置资产,强化财务管理,降低负债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引
进并留住专业人才,打造高效团队;善用资本市场政策,争取金融支持,适时启动资本运作项目,改善资本结构。
3、扎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推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规范性。同时,积极配合监管机
构工作,推动公司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4、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公司将继续通过投资者电话、互动易平台、网上业绩说明会等
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保持紧密联系,增进市场与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与认可,维护公司良好的形象。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5d8bd5aa-4b68-4047-a2fc-88c6135783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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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22:12│ST长方(30030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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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 7月 9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 5059 号前海鸿荣源中心 A座 801
首席合伙人:顾旭芬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尤尼泰振青合伙人数量为53人,注册会计师22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9人。
尤尼泰振青2025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5,633.5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9,882.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145.46万元。2025年
为15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收费为2,147.48万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2025年尤
尼泰振青为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客户共2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负责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尤尼泰振青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对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对公司 2025年度营业
收入扣除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对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尤尼泰振青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
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经审计,尤尼泰振青出具了带持
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对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进行了专项说明。
对于内部控制,尤尼泰振青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经审计,尤尼泰振青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尤尼泰振青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关键审
计事项、风险判断、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尤尼泰振青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 12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参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资料审查的报告
》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尤尼泰振青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
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聘请尤尼泰振青
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2、2026年 1月 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尤尼泰振青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了 2025年度审计计划,
对公司 2025年度审计计划和策略、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重点等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
3、2026年 3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尤尼泰振青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了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4、2026年 4月 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尤尼泰振青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了审计结果,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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