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02 同有科技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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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9:02 │同有科技(3003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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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5:42 │同有科技(30030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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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6:56 │同有科技(30030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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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38 │同有科技(3003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延期购回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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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7:52 │同有科技(3003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及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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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00:00 │同有科技(300302):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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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00:00 │同有科技(30030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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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8:56 │同有科技(30030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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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8:56 │同有科技(30030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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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6:22 │同有科技(30030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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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9:02│同有科技(3003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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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佟易虹先生、杨永松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 53,599,91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1.18%)的股东佟易虹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792,63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00%,未
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2、持有本公司股份 35,378,71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38%)的股东杨永松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792,63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00%。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佟易虹先生及杨永松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
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佟易虹先生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现持有公司股份 53,599,91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18%。
杨永松先生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未在公司任职,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现持有公司股份 35,378,719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7.3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3、股份来源、减持数量及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拟减持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佟易虹 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4,792,637 1.0000%
2 杨永松 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4,792,637 1.0000%
4、拟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佟易虹先生、杨永松先生此前已披露的相关意向、承诺一致
佟易虹先生、杨永松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如下:
关于股份限售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在各自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各自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佟易虹先生作为公司董事,根据相关规定,承诺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六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佟易虹先生、杨永松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
的相关意向、承诺一致,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
(三)佟易虹先生、杨永松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佟易虹先生、杨永松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价格等减持
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佟易虹先生、杨永松先生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佟易虹先生、杨永松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佟易虹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杨永松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74a05b07-e6b4-4d33-a32b-b4df79cbbb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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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5:42│同有科技(30030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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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年 9月 29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整体业
务规划和湖南同有飞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同有”)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同有和同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香港同有”)需要新增部分上游供应商信用支持,由公司对湖南同有和香港同有向部分上游供应商的采购提供担保,预计
向湖南同有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7,000.00万元,向香港同有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3,000.00万元,具体担保额度可在各供应商之间分
配。预计合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00.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与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银行授信担保额度有效期一
致,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湖南同有和香港同有业务发展需要,近日公司对湖南同有向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益电子”)
的采购款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对香港同有向全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科科技”)的
采购款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 50.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生益电子和全科科技分别签署了相关担保协议。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湖南同有飞骥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周泽湘
3、成立日期:2020年 3月 20日
4、注册地址:湖南湘江新区东方红街道旺龙路 158号湖南同有飞骥科技有限公司 1栋 2201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
安全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
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湖南同有 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报告期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405,231,877.42 422,569,909.59
负债总额 454,830,517.75 419,204,040.9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72,322,536.93 235,962,643.65
流动负债总额 237,311,109.58 238,519,040.98
净资产 -49,598,640.33 3,365,868.63
营业收入 2,871,217.73 25,715,579.28
利润总额 -54,579,203.33 -36,870,405.19
净利润 -54,564,508.96 -41,025,855.65
8、湖南同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名称:同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3,339.72万元人民币
2、董事:周泽湘
3、成立日期:2016年 9月 14日
4、办事处地址:香港灣仔駱克道 54-62號博匯大廈 9樓 02室
5、经营范围:数据存储产品、数据管理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的销售;计算机系统设计、集成服务、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投资及投资管理等。
6、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香港同有 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报告期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75,697,876.79 75,928,428.04
负债总额 204,898.60 83,461.7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204,898.60 83,461.78
净资产 75,492,978.19 75,844,966.26
营业收入 3,792,682.09 0.00
利润总额 522,011.95 832,124.35
净利润 526,575.72 832,124.35
8、香港同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生益电子签订的《担保协议书》
1、保证人: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湖南同有飞骥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7、保证期间:采购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
(二)公司与全科科技签订的《担保书》
1、保证人: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全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3、债务人:同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最高额不超过 50.00万美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7、保证期间:采购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 41,824.13 万元(含 50.00万美元,按照央行中间价折算),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9.2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31,403.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为 29.4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0.94%。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生益电子签署的《担保协议书》;
2、公司与全科科技签署的《担保书》。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07445ee6-3c65-45b9-935c-b5500fbcc7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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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6:56│同有科技(30030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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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有科技(30030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be059ccb-0497-42d8-87c5-3898e7cb3e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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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38│同有科技(3003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延期购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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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持股 5%以上股东周泽湘先生关于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办理
了股票解除质押及延期购回业务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第一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开始日 解除质押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质押股数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期 日期
一致行动人 (万股)
周泽湘 是 450.00 5.39% 0.94% 2024/10/23 2025/10/23 华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合计 450.00 5.39% 0.94% — — —
2、本次股份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 是否 质押开始 原质押 延期后质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第一大 股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售股(如 为补 日期 到期日 押到期日
股东及 (万 比例 比例 是,注明 充质
其一致 股) 限售类 押
行动人 型)
周泽 是 550.00 6.59% 1.15% 是(高管 否 2024/10/23 2025/10/23 至办理解 华安证 个人
湘 锁定股) 除质押登 券股份 资金
记之日止 有限公 需求
司
总计 550.00 6.59% 1.15% — — — — — — —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份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押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押
限售和冻结 股份比例 限售和冻结 股份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周泽 83,428,597 17.41% 26,390,000 31.63% 5.51% 23,445,000 88.84% 39,126,448 68.60%
湘
总计 83,428,597 17.41% 26,390,000 31.63% 5.51% 23,445,000 88.84% 39,126,448 68.60%
注:周泽湘先生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说明
1、本次为周泽湘先生对前期质押股份部分解除质押及延期购回的业务,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
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周泽湘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数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acc0cf65-2d22-4a11-a8ff-f52d8dbed5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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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7:52│同有科技(3003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及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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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及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持股 5%以上股东周泽湘先生关于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办理
了股票质押业务及提前解除质押业务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售 是否为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第一大 股数(股) 持股份 总股本 股(如是,注 补充质
股东及 比例 比例 明限售类型) 押
其一致
行动人
周泽 是 4,000,000 4.79% 0.83% 是(高管锁定 否 2025/10/20 至办理解除 深圳市高 个人
湘 股) 质押登记之 新投集团 资金
日止 有限公司 需求
总计 4,000,000 4.79% 0.83% — — — — — —
2、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为限售股 质押开始日 解除质押 质权人
名称 第一大 质押股数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如是,注明 期 日期
股东及 (股) 限售类型)
其一致
行动人
周泽 是 2,857,143 3.42% 0.60% 是(高管锁定 2024/10/28 2025/10/21 深圳市高新投
湘 股) 保证担保有限
公司
总计 2,857,143 3.42% 0.60% — — — —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称 (股) 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股)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押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限售和冻结 股份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周泽湘 83,428,597 17.41% 30,890,000 37.03% 6.45% 27,945,000 90.47% 34,626,448 65.91%
合计 83,428,597 17.41% 30,890,000 37.03% 6.45% 27,945,000 90.47% 34,626,448 65.91%
注:周泽湘先生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说明
1、周泽湘先生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周泽湘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周泽湘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
响,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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