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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02(同有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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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302 同有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2 18:14 │同有科技(30030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7-17 17:52 │同有科技(30030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7-17 17:52 │同有科技(30030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7-01 00:00 │同有科技(30030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7-01 00:00 │同有科技(300302):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 ├─────────┼──────────────────────────────────────────────┤ │2026-07-01 00:00 │同有科技(30030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 │ │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 ├─────────┼──────────────────────────────────────────────┤ │2026-07-01 00:00 │同有科技(300302):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 ├─────────┼──────────────────────────────────────────────┤ │2026-07-01 00:00 │同有科技(30030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01 00:00 │同有科技(30030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 │ │ │承诺的公告 │ ├─────────┼──────────────────────────────────────────────┤ │2026-07-01 00:00 │同有科技(300302):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 └─────────┴──────────────────────────────────────────────┘ ─────────┬──────────────────────────────────────────────── 2026-07-22 18:14│同有科技(30030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 营需要,2026 年度公司预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万元。上述担保额 度包括年度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有效期自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该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等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质押等。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包括未来期间需新增担保的子公司)之间进 行担保额度的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同有飞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同有”)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湖南省分(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1,000万元,由公司为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交通银 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湖南同有飞骥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周泽湘 4、成立日期:2020年 3月 20日 5、注册地址:湖南湘江新区东方红街道旺龙路 158号湖南同有飞骥科技有限公司 1栋 2201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 安全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 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湖南同有 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报告期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487,108,329.31 465,925,445.85 负债总额 459,493,238.32 426,181,394.7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69,287,936.97 259,273,225.87 流动负债总额 255,420,954.39 231,529,462.69 净资产 27,615,090.99 39,744,051.06 营业收入 14,108,368.24 37,507,543.39 利润总额 -12,177,443.10 -65,297,332.82 净利润 -12,138,625.80 -65,232,711.38 9、湖南同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支)行 3、债务人:湖南同有飞骥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相关费用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7、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自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 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 43,3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2.7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30,952.7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0.5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 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00%。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不涉及诉讼 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7307677e-5a79-402e-8ac2-6558d2c35f8b.PDF ─────────┬──────────────────────────────────────────────── 2026-07-17 17:52│同有科技(30030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同有科技(30030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dcbe029d-4047-4705-82a0-7bf2f591bdca.PDF ─────────┬──────────────────────────────────────────────── 2026-07-17 17:52│同有科技(30030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同有科技(30030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3cfc363e-089a-4101-8cb0-a0b593398e6e.PDF ─────────┬──────────────────────────────────────────────── 2026-07-01 00:00│同有科技(30030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7月 17日(星期五)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7月 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地锦路 9号院 2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票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的子议案数(10) 2.01 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发行数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限售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8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9 上市地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以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8.00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报告的议案》 9.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 1、上述议案 1-9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议案 2为逐项表 决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7月 13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号院 2号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 2026 年 7月 13 日 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号院 2号楼,公司证券事务部收,邮编:100095(信 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的所有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号院 2号楼。 邮政编码:100095 联系人:时志峰 电话:010-62491977 传真:010-62491977 E-mail: zqtz@toyou.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 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dec5d1f1-f090-4486-aec5-42330ec25cf7.PDF ─────────┬──────────────────────────────────────────────── 2026-07-01 00:00│同有科技(300302):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 同有科技(300302):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89c5b077-a354-4318-bb36-677761524dfa.PDF ─────────┬──────────────────────────────────────────────── 2026-07-01 00:00│同有科技(30030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 │助或补偿的公告 ─────────┴────────────────────────────────────────────────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 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 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83339fd2-663f-4be6-8ffa-587c4d611ec3.PDF ─────────┬──────────────────────────────────────────────── 2026-07-01 00:00│同有科技(300302):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 同有科技(300302):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22145262-a9ba-4ffc-83e2-66b33f740202.PDF ─────────┬──────────────────────────────────────────────── 2026-07-01 00:00│同有科技(30030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同有科技(30030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961bc572-998d-46e2-b47b-97174f24b3a8.PDF ─────────┬──────────────────────────────────────────────── 2026-07-01 00:00│同有科技(30030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的公告 ─────────┴──────────────────────────────────────────────── 同有科技(30030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52271abd-2385-466b-a261-3841d59dde17.PDF ─────────┬──────────────────────────────────────────────── 2026-07-01 00:00│同有科技(300302):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 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 集资金的情形。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68f79205-96fc-49e9-8d30-79f3df6b0908.PDF ─────────┬──────────────────────────────────────────────── 2026-07-01 00:00│同有科技(300302):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同有科技(300302):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54d23459-aa04-493d-a2c1-b91dcfc36224.PDF ─────────┬──────────────────────────────────────────────── 2026-07-01 00:00│同有科技(300302):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 ─────────┴──────────────────────────────────────────────── 同有科技(300302):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66fef404-5f96-49e0-b6cc-a97488e41010.PDF ─────────┬──────────────────────────────────────────────── 2026-07-01 00:00│同有科技(300302):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同有科技(300302):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d2e9fbaf-df40-4983-bfcf-eab7891576b5.PDF ─────────┬──────────────────────────────────────────────── 2026-07-01 00:00│同有科技(300302):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 同有科技(300302):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c8ce13d1-facb-48ce-bd61-8c4618c3fdd8.PDF ─────────┬──────────────────────────────────────────────── 2026-06-29 17:38│同有科技(30030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 营需要,2026 年度公司预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万元。上述担保额 度包括年度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有效期自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该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等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质押等。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包括未来期间需新增担保的子公司)之间进 行担保额度的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鸿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秦科技”)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1,000万元,由公司为该笔银行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 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鸿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418.68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杨建利 4、成立日期:2007年 3月 13日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九街 9号 9号 2层 207号 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生产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仅限分 支机构经营);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产品设计 ;集成电路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鸿秦科技 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报告期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440,901,753.08 402,406,959.42 负债总额 118,984,280.90 87,562,898.6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85,841,617.92 53,770,082.92 流动负债总额 119,175,646.03 86,459,152.83 净资产 321,917,472.18 314,844,060.81 营业收入 38,950,480.52 146,578,275.36 利润总额 7,686,603.10 24,799,365.78 净利润 7,073,411.37 23,348,724.57 9、鸿秦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债务人:鸿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授信本金人民币 1,000万元及相应利息、相关费用等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7、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 43,3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2.7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32,348.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1.8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 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00%。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不涉及诉讼 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aa735783-87cb-4614-8c86-ff9912fc7957.PDF ─────────┬──────────────────────────────────────────────── 2026-06-16 18:28│同有科技(30030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 营需要,2026 年度公司预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万元。上述担保额 度包括年度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有效期自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该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等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质押等。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包括未来期间需新增担保的子公司)之间进 行担保额度的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鸿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秦科技”)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商务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1,000万元,由公司为该笔银行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中 国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鸿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418.68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杨建利 4、成立日期:2007年 3月 13日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九街 9号 9号 2层 207号 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生产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仅限分 支机构经营);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产品设计 ;集成电路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鸿秦科技 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报告期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440,901,753.08 402,406,959.42 负债总额 118,984,280.90 87,562,898.6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85,841,617.92 53,770,082.92 流动负债总额 119,175,646.03 86,459,152.83 净资产 321,917,472.18 314,844,060.81 营业收入 38,950,480.52 146,578,275.36 利润总额 7,686,603.10 24,799,365.78 净利润 7,073,411.37 23,348,724.57 9、鸿秦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商务区支行 3、债务人:鸿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授信本金人民币 1,000万元及相应利息、费用等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7、保证期间: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每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 42,3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1.7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32,446.4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1.9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 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00%。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不涉及诉讼 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8a70e356-8dea-4094-b84d-6bbf519400eb.PDF ─────────┬──────────────────────────────────────────────── 2026-05-28 16:30│同有科技(30030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 营需要,2026 年度公司预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万元。上述担保额 度包括年度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有效期自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该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等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质押等。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包括未来期间需新增担保的子公司)之间进 行担保额度的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鸿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秦科技”)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龙域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1,000万元,由公司为该笔银行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兴业银 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鸿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418.68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杨建利 4、成立日期:2007年 3月 13日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九街 9号 9号 2层 207号 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生产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仅限分 支机构经营);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产品设计 ;集成电路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鸿秦科技 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报告期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440,901,753.08 402,406,959.42 负债总额 118,984,280.90 87,562,898.6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85,841,617.92 53,770,082.92 流动负债总额 119,175,646.03 86,459,152.83 净资产 321,917,472.18 314,844,060.81 营业收入 38,950,480.52 146,578,275.36 利润总额 7,686,603.10 24,799,365.78 净利润 7,073,411.37 23,348,724.57 9、鸿秦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龙域支行 3、债务人:鸿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1,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7、保证期间:每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 44,3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3.7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32,720.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2.2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 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00%。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不涉及诉讼 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兴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f10279da-280f-4906-aa4d-dbc7ca623673.PDF ─────────┬──────────────────────────────────────────────── 2026-05-19 18:40│同有科技(30030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同有科技(30030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c6fdba3e-6cb3-4985-926a-9c4908e56079.PDF ─────────┬──────────────────────────────────────────────── 2026-05-19 18:40│同有科技(30030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下午 15: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9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地锦路 9号院 2号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 399 人,代表股份数为176,818,4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6.893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共 8人,代表股份数为 170,675,4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 5.6120%;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共 391人,代表股份数为 6,143,0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 1.2818%。 6、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泽湘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788,18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829%;反对 28,500股,占出席会议 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161%;弃权 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1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244,1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5171%;反对 2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4542%;弃权 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287%。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 过。 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787,48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825%;反对 29,000股,占出席会议 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164%;弃权 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1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243,4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5059%;反对 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4622%;弃权 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319%。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 过。 3、《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774,78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753%;反对 31,200股,占出席会议 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176%;弃权 1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7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230,7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3035%;反对 3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4973%;弃权 1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1992%。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 过。 4、《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770,18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727%;反对 33,800股,占出席会议 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191%;弃权 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8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226,1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2302%;反对 3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5387%;弃权 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2311%。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 过。 5、《关于 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710,58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390%;反对 98,200股,占出席会议 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555%;弃权 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5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166,5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8.2803%;反对 9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5651%;弃权 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1546%。表决结果:经本次出席股 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754,88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640%;反对 52,800股,占出席会议 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299%;弃权 1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6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210,8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8.9864%;反对 5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8415%;弃权 1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1721%。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 过。 7、《关于确认非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与表决的股东周泽湘先生、佟易虹先生、杨建利女士、仇悦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9 ,957,970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796,71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8269%;反对 53,600股,占出席会议 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1454%;弃权 1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27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210,6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8.9832%;反对 5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8543%;弃权 1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1626%。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 过。 8、《关于确认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751,98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624%;反对 54,900股,占出席会议 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310%;弃权 1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6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207,9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8.9401%;反对 5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8750%;弃权 1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1849%。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 过。 9、《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779,18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778%;反对 29,700股,占出席会议 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168%;弃权 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5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235,1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3736%;反对 2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4733%;弃权 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1530%。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 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张天慧、曾乔雨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 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cf0b1ffd-0a10-45a7-9b1a-9863294dbbaa.PDF ─────────┬──────────────────────────────────────────────── 2026-05-19 18:38│同有科技(30030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 特别提示: 1、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 3个交易日(2026年 5月 15日至 2026年 5月 19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连续 10个交易日(2026年 5月 6日至 2026年 5月 1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00%,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2、2026 年 5月 6 日至 2026 年 5月 19日,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累计上涨幅度为 114.29%,创业板综指涨幅为 6.41%,显著高于创业板综指涨幅,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3、截至 2026 年 5月 18 日,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最新数据,公司滚动市盈率为 420.48倍,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I6 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对应的行业滚动市盈率为 75.73倍,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同行业水平。公司盈利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同 时股价近期涨幅较高,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4、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公 司在定期报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等公告中披露的风险因素,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 3个交易日(2026年 5月 15日至 2026年 5月 1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连续 10 个交易日(202 6 年 5 月 6日至 2026 年 5月 1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通讯和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在公司股票严重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截至 2026 年 5月 18 日,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最新数据,公司滚动市盈率为 420.48倍,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I6 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对应的行业滚动市盈率为 75.73倍,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同行业水平; 7、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8、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9),具体经营情况及 财务数据详见公司已披露公告。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秉持价值投资理念,正确认识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充分了解股票市场投资风险,审慎决策、理 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6ddc0daa-2bf7-4a1b-9329-fd1fcb5b8aab.PDF ─────────┬──────────────────────────────────────────────── 2026-05-11 17:18│同有科技(30030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6年 5月 7日、5月 8日、5月 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通讯和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 行了必要核实,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9),公司资产规模较 小,盈利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同时股价近期涨幅较高,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3、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840685c7-bbe3-41d1-b14f-514a40d505a6.PDF ─────────┬──────────────────────────────────────────────── 2026-04-27 19:39│同有科技(3003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蕊) ─────────┴──────────────────────────────────────────────── 同有科技(3003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5942f60-150c-4243-a035-9c250d6e4a86.PDF ─────────┬──────────────────────────────────────────────── 2026-04-27 19:39│同有科技(3003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永滨) ─────────┴──────────────────────────────────────────────── 同有科技(3003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永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8084cc7-1fc8-4a84-b461-7fabc8be9634.PDF ─────────┬──────────────────────────────────────────────── 2026-04-27 19:39│同有科技(30030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制度,建立系统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同有 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董事: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其中,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即与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下同)签订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职务或工作的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即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在公司未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 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中所载明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董事会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确保薪酬管理程序、内容 合法合规。 (二)公平合理原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构与公司发展策略相适应,符合行业水平。 (三)公开公正原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策程序公开透明,并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进行披露。 (四)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责权利相结合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 (五)绩效原则:绩效薪酬与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相结合。 (六)激励约束原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支付、中长期激励收入兑现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并执行相应的止付 、追索机制。 第二章 薪酬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 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上市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三章 薪酬构成和标准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如下: (一)独立董事 公司对独立董事实施固定津贴制,具体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方案,并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 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津贴 标准及独立性保障措施需在年度报告中专项披露。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外部董事 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亦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三)内部董事(含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1、基本薪酬:根据具体工作内容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 绩效总额的 50%; 3、中长期激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 ,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第九条 公司应参照行业水平、发展战略及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普通员工之间的薪酬分配比例,推 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以及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并促进普通职工薪酬水平的合理增长。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定期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展开。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扣除下列事项, 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十四条 如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 因。 如公司当年度业绩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 求。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与扣回机制 第十五条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或严重失职被立案调查或内部调查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提议并经 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后,暂停支付其未发放的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发放或者追回已发放的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一)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者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失职、渎职,导致公司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财务舞弊、重大经营风险事件等, 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者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发生前条规定情形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遭受的经济损失情况、重大不良影响的严重程度以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弥补应对措施的主动性及有效性等综合因素,评估确定是否需要针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薪酬发起追索扣回程序以及具 体追索扣回的金额及比例,并经相应程序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 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时,按照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执行。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d3e1462-ed81-435e-8dbf-4de4981508e4.PDF ─────────┬──────────────────────────────────────────────── 2026-04-27 19:39│同有科技(30030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同有科技(30030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2bd4df8-bfcf-41f1-a9b0-eff6d0301dda.PDF ─────────┬──────────────────────────────────────────────── 2026-04-27 19:39│同有科技(3003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登津) ─────────┴──────────────────────────────────────────────── 同有科技(3003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登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3a8377f-5acb-4e5d-b3f0-3eaef8309c9e.PDF ─────────┬──────────────────────────────────────────────── 2026-04-27 19:37│同有科技(300302):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对该议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 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 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555 ,027.35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弥补亏损 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0元,提取任意公积金 0元,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2,705,420.5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72,880,153.44元。 2、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且公司 2025年度未实现盈利,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 未来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2,555,027.35 -280,654,017.02 -190,153,113.31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77,102,328.60 76,268,550.03 74,001,968.20 营业收入(元) 403,465,685.51 364,730,708.38 351,072,728.6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52,705,420.58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72,880,153.44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74,454,052.56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27,372,846.83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0.31%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2025年度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且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 比例超过 15%,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6.1.14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 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 分配的情况。” 《公司章程》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在 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且公司2025年度未实现盈利。公司 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备查文件 1、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26】第 1-03246号《审计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cee6f2f-b487-4c5f-9eda-1cfb4b90038c.PDF ─────────┬──────────────────────────────────────────────── 2026-04-27 19:37│同有科技(30030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 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年,2012 年 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 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年发起 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 3914人,其中合伙人 182人,注册会计师 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4年度收入总额 15.7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5亿元。上市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客户 221家 (含 H股),审计收费 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大信 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581.5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 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次。67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人次、行政处罚 2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46人次。 6、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成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许欣波 许欣波先生,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 在大信执业,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 10余年。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矿 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松帛 李松帛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 6 年 。2018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朱学良 朱学良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22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 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7、审计收费情况 本期拟收费 12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拟收费 20万元,年度报告审计拟收费 100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 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查阅了大信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 记录,与大信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认为大信具备从事证券等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 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期出具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20 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和《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 报告》,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认可大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6年度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f42fdab-7255-47b1-bfc6-081a6e9cf16d.PDF ─────────┬──────────────────────────────────────────────── 2026-04-27 19:37│同有科技(300302):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年,2012年 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 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年发 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 先生。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人,其中合伙人 182人,注册会计师 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查阅了大信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 ,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等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 计服务,认可大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5年 5月 20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表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财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 收入扣除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审计项目组人员构成、年 度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 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大信就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进行了沟通,包括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审 计重点等,并对 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意见及其他审计委员会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重点讨论。 (三)2026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 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讨论,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a4d3d74-fd8e-4d83-b75f-126ad305a902.PDF ─────────┬──────────────────────────────────────────────── 2026-04-27 19:37│同有科技(300302):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了让投资者更加深入的了解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等情况,公司将于2026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15:00-17:00 在“同有科技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同有科 技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同有科技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同有科技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 泽湘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时志峰女士,财务总监鲁怡女士以及独立董事郑登津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340a9a1-e3b3-4d52-8b52-9e671793a70f.PDF ─────────┬──────────────────────────────────────────────── 2026-04-27 19:37│同有科技(300302):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齐铂金、郑登津、吴蕊及届满离任独 立董事王永滨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董事 会对独立董事任职经历、履职情况及其签署的自查报告认真核查,出具评估意见如下: 董事会认为,在任独立董事齐铂金、郑登津、吴蕊及届满离任独立董事王永滨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附属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 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6e07095-ac36-47df-8a94-17f69155de48.PDF ─────────┬──────────────────────────────────────────────── 2026-04-27 19:37│同有科技(30030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同有科技(30030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09e53b2-6f73-4c44-aaff-2e99719e08f6.PDF ─────────┬──────────────────────────────────────────────── 2026-04-27 19:37│同有科技(300302):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52,705,420.58 元,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252,705,420.58元,实收股本为 479,263,798.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未弥补亏损的主要原因 未弥补亏损较大的主要原因系以前年度对全资收购的鸿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秦科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影 响所致,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在每年年度终了聘请评估机构对鸿秦科技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商誉评估结果分别在 2021 年 、2023 年及 2024年对鸿秦科技的商誉进行减值,累计计提减值的金额为 354,908,272.11元,导致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整合产业链技术优势,优化内部运营体系,采取积极 措施改善公司经营业绩,具体应对措施如下: (一)巩固公司自主可控先发优势,把握存储行业上行周期机遇 公司将立足高端存储产品在智算中心、HPC 高性能计算等核心场景规模化应用的成功经验,持续巩固自主可控领域先发优势,保 持高强度研发投入,进一步加深自身产品技术壁垒构建。紧跟 AI技术爆发与新型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提速的行业趋势,围绕智算集群 等高端场景迭代产品性能,加快全链国产化存储方案落地应用,以技术领先性与产品竞争力把握行业景气周期机遇,为业绩稳步改善 奠定坚实基础。 (二)推进产业链资源整合,释放协同发展效能 公司将充分发挥从存储主控芯片、企业级 SSD 到存储系统的全产业链布局优势,持续深化与鸿秦科技、忆恒创源、泽石科技等 上游核心企业的技术协同与资源联动,加速产业链整合与生态赋能。通过技术互通、成本优化、供应链协同等方式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降低关键部件供给风险。凭借产业链协同效应增强产品综合竞争力,稳步提升全资并购标的经营效益与盈利能力,降低商誉减值风 险,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质量。 (三)优化内部运营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公司产研服综合能力 依托长沙基地规模化稳定运行形成的成熟产研能力与完整供应链体系,公司将持续优化生产交付流程,提升订单交付效率与产品 稳定性;同时完善内部运营体系,强化研发项目管理、产品全周期管理与售后服务协同,优化人才队伍建设与激励机制,降低运营成 本、提升管理效能,为业绩改善提供坚实的保障与组织支撑。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ad2f329-3c5a-4653-8c09-dcd64ebbfb5d.PDF ─────────┬──────────────────────────────────────────────── 2026-04-27 19:37│同有科技(300302):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为公允、客观地反映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 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充分的评估分析和 减值测试后,计提 2025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53,309,705.23元(损失以“-”号列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度计提减值损失金额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列示) -46,843,081.62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2,562,516.33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44,280,565.29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列示) -6,466,623.61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4,418,475.03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362,733.43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685,415.15 合计 -53,309,705.23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会计处理方法 (一)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欠款人类型和初始确认日期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1 其他组合: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企业之间的应收款项、从集团层面可行使抵消权的款项,本公司判断不存在预期信用损失 ,不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2 本公司在单项应收账款上若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则按照该应收账款的账面金额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现 值的差额,确定该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损失准备。 3 账龄组合:除其他组合外客户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 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年末应收账款在整个存续期内各账龄年度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 1年) 5.00% 1-2年 10.00% 2-3年 25.00% 3-4年 50.00% 4-5年 80.00% 5年以上 100.00% (二)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取得的票据按承兑人分为银行承兑、财务公司承兑及其他企业承兑。承兑人为银行及财务公司的票据,公司预期不存在信 用损失。若票据为其他企业承兑,则将此票据视同为应收账款予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三)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个月内或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四)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于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五)长期资产减值的计提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于资 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 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 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 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 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 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三、本次超过净利润绝对值 30%的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因公司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其他非流动资产—土地款”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 的绝对值的比例达到 30%以上,且绝对金额大于 1,000 万元,现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其他非流动资产—土地款”计提减 值准备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项目 其他非流动资产—土地款 资产账面价值① 213,750,000.00 资产可收回金额② 169,469,434.71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③=①-② 44,280,565.29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可收回金额根据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 计提原因 根据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依据北京国地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 GD2025-159-QT41号土地估价报告及公司所持有的土地款份额,计算归属于公司的 资产可收回金额为169,469,434.71元,较账面价值 213,750,000.00元低 44,280,565.29元。本期公司应确认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 失 44,280,565.29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53,309,705.23 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 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已经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五、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充分的评估分析和减值测试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和信用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有 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f56f01b-12f1-4450-859c-158d36da958b.PDF ─────────┬──────────────────────────────────────────────── 2026-04-27 19:37│同有科技(30030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同有科技(30030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af6c848-3ec2-4897-81fa-4db890397c15.PDF ─────────┬──────────────────────────────────────────────── 2026-04-27 19:36│同有科技(30030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同有科技(30030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21c8def-371c-44eb-adbe-9f6977fdbc4c.PDF ─────────┬──────────────────────────────────────────────── 2026-04-27 19:36│同有科技(30030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同有科技(30030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1cc1778-b652-40d1-a510-6b3e1319377e.PDF ─────────┬──────────────────────────────────────────────── 2026-04-27 19:36│同有科技(300302):2025年年度报告 ─────────┴──────────────────────────────────────────────── 同有科技(30030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d384389-10be-4899-ac52-d0e13133b1d2.PDF ─────────┬──────────────────────────────────────────────── 2026-04-27 19:36│同有科技(30030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同有科技(30030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d91c234-9672-419e-84eb-aff170b7c597.PDF ─────────┬──────────────────────────────────────────────── 2026-04-27 19:35│同有科技(300302):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同有科技(300302):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f42b267-ce4f-4b82-936b-aeee71951176.PDF ─────────┬──────────────────────────────────────────────── 2026-04-27 19:35│同有科技(30030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大信审字[2026]第 1-03777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北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6]第 1-03777 号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北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3fa40b3-70ae-4c3c-bc11-b2d7485c4d92.PDF ─────────┬──────────────────────────────────────────────── 2026-04-27 19:35│同有科技(30030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 大信专审字[2026]第 1-03869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6]第 1-03869 号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 2026 年4 月 24 日出具大信审字[2026]第 1-03246 号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计基础上,我们审核了贵公司编制的《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5 年修订)》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 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 对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 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 上年度 具体扣 除情况 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40,346.57 36,473.07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0.00 0.00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00% 0.00%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 0.00 0.00 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 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 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 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 0.00 0.00 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 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 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 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 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 0.00 0.00 所产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 0.00 0.00 易产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 0.00 0.00 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 0.00 0.00 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0.00 0.00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 0.00 0.00 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 0.00 0.00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 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 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0.00 0.00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 0.00 0.00 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0.00 0.00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 0.00 0.00 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0.00 0.00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 0.00 0.00 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40,346.57 36,473.07 法定代表人:周泽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怡 会计机构负责人:鲁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b6eaf41-dc6b-4da4-a6b4-698c4adb64c9.PDF ─────────┬──────────────────────────────────────────────── 2026-04-27 19:35│同有科技(30030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同有科技(30030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94d47cd-b38b-4d27-acf3-0603947910cb.PDF ─────────┬──────────────────────────────────────────────── 2026-04-27 19:35│同有科技(30030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 同有科技(30030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37ae4fb-1e1b-4973-a529-546d3fb4a3d9.PDF ─────────┬──────────────────────────────────────────────── 2026-03-26 16:30│同有科技(30030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同有科技(30030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c1e9ffb3-a59f-4db3-ac4a-f9c22e97b9f9.PDF ─────────┬──────────────────────────────────────────────── 2026-03-23 17:12│同有科技(30030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 同有科技(30030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783c2d6e-b72e-4d9d-a3f3-922a32904716.PDF ─────────┬──────────────────────────────────────────────── 2026-03-23 17:12│同有科技(30030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同有科技(30030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7935c80e-95b2-4d7b-b99c-43ee137cee13.PDF ─────────┬──────────────────────────────────────────────── 2026-03-23 17:12│同有科技(30030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 同有科技(30030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085ee70e-3d24-4dd9-9780-4bcb0431269e.PDF ─────────┬──────────────────────────────────────────────── 2026-03-17 18:45│同有科技(3003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同有科技(3003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9443d11e-ab0a-454f-aa98-234477837ea6.PDF ─────────┬──────────────────────────────────────────────── 2026-03-04 18:50│同有科技(3003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杨永松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12 月 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 25-048)。持有本公司股份 35,378,71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38%)的股东杨永松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的 3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792,63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 公司收到杨永松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截至 2026年 3月 3日收市,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称 (元/股) (股) 杨永松 集中竞价交易 2025.12.25-2026.3.3 19.59 4,792,637 1.00% 合 计 — 19.59 4,792,637 1.00% 注:杨永松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杨永松 合计持有股份 35,378,719 7.38% 30,586,082 6.3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5,378,719 7.38% 30,586,082 6.3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 度的规定。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3、杨永松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在公司任职,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 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日,杨永松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杨永松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4/ebe7159f-bfda-4b9d-8a56-79e7ff089718.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同有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6741.PDF ─────────┬──────────────────────────────────────────────── 2026-04-28│同有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6749.PDF ─────────┬──────────────────────────────────────────────── 2025-10-20│同有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0/1224717595.PDF ─────────┬──────────────────────────────────────────────── 2025-08-26│同有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3594.PDF ─────────┬──────────────────────────────────────────────── 2025-04-29│同有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9591.PDF ─────────┬──────────────────────────────────────────────── 2025-04-29│同有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9594.PDF ─────────┬──────────────────────────────────────────────── 2024-10-25│同有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5681.PDF ─────────┬──────────────────────────────────────────────── 2024-07-31│同有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7-31/1220753396.PDF ─────────┬──────────────────────────────────────────────── 2024-04-29│同有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7229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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