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07 慈星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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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12 │慈星股份(30030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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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7:10 │慈星股份(300307):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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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6:32 │慈星股份(30030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6-26 17:14 │慈星股份(30030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6-18 16:36 │慈星股份(30030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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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02 │慈星股份(300307):关于为子公司购买德国STOLL相关资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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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02 │慈星股份(300307):关于购买德国STOLL相关资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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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02 │慈星股份(300307):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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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6:24 │慈星股份(30030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6-04 17:00 │慈星股份(30030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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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12│慈星股份(30030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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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
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前期公司已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并为桐乡事坦格智能机
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乡事坦格”)向农业银行申请999.9万元人民币的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具体详见公司2026年6月
26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近日,公司为桐乡事坦格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申请999.9万元人民币的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桐乡事坦格智能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5年4月7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濮院镇恒乐路999号6幢B区103室;
4、法定代表人:李立军;
5、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工业机器人制
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销售;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智能基础制
造装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五
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润滑油销售;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服饰研发;针纺织品及
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
除外);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创业空间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8、桐乡事坦格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269.22 4,291.05
负债总额 1,287.31 2,311.91
净资产 1,981.92 1,979.14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 1—3月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18.08 -2.78
净利润 -18.08 -2.78
9、桐乡事坦格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
2、保证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桐乡事坦格智能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借款金额:人民币999.9万元
6、借款到期日:2032年12月11日
7、保证担保的范围: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质权人实现债
权的一切费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披露日,公司为买方信贷担保、保证金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33,000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融资提供
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
2、截至披露日,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约为 47,061.05 万元(其中外币借款形成的担保金额以放款当日汇率折算,购买德国
STOLL 相关资产形成的担保金额以董事会召开日汇率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4.67%。其中:公司对
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 1,559.23 万元,对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 247.94 万元,合计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1,
807.1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56%;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约为 45,253.88 万元(其中为
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的担保金额约为 21,097.2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14.11%。
3、截至披露日,8 个被担保客户还款出现逾期,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代为偿还剩余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合计 340.83 万元。目
前公司资金流动性良好,上述担保责任对公司资金流动性影响较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协议约定向 8个逾期客户及其担保人进行
追偿,及时回笼资金,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披露日,除 8个逾期客户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ba5cb82a-10f6-4e52-b376-b3abc0cab6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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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7:10│慈星股份(300307):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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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5,000 ~ 17,000 10,562.65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42.01% ~ 60.94%
增长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3,500 ~ 15,500 8,268.82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63.26% ~ 87.45%
增长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系本期电脑横机产品销售收入增长;同时公司产品结构持续优化,高端机型销售占比提升,
带动整体产品综合毛利率上行,共同推动经营业绩同比大幅增长。经初步测算,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约为 1,50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bf8167c9-f823-4255-9507-3a2e78b5f0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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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6:32│慈星股份(30030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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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
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前期公司已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并为慈星股份(香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星香港”)向农业银行申请8,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具体详见公司2026年6月4日于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6年6月11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及2
026年6月18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近日,公司为慈星香港向农业银行再次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慈星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年6月1日;
3、公司住所:香港九龙尖沙咀漆咸道南45-51号 其士大厦3楼308室;
4、董事:孙平范;
5、注册资本:9,169.38 万元人民币;
6、业务性质:贸易;
7、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8、慈星香港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665.88 37,703.46
负债总额 22,754.87 34,684.50
净资产 2,911.00 3,018.96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 1—3月
营业收入 12,005.68 10008.26
利润总额 -281.90 103.33
净利润 -281.90 103.33
9、慈星香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
2、保证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慈星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6、借款到期日:2029年6月28日
7、保证担保的范围: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质权人实现债
权的一切费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披露日,公司为买方信贷担保、保证金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33,000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融资提供
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
2、截至披露日,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约为 46,069.58 万元(其中外币借款形成的担保金额以放款当日汇率折算,购买德国
STOLL 相关资产形成的担保金额以董事会召开日汇率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4.36%。其中:公司对
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 1,567.65 万元,对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 247.94 万元,合计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1,
815.6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57%;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约为 44,253.98 万元(其中为
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的担保金额约为 20,097.3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13.80%。
3、截至披露日,9 个被担保客户还款出现逾期,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代为偿还剩余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合计 357.88 万元。目
前公司资金流动性良好,上述担保责任对公司资金流动性影响较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协议约定向 9个逾期客户及其担保人进行
追偿,及时回笼资金,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披露日,除 9个逾期客户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e7bbfdaf-48a5-4f4e-becc-ffa244e86c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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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14│慈星股份(30030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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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
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桐乡事坦格智能机器
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乡事坦格”)向农业银行申请999.9万元人民币的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慈星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星香港”)向杭州
银行申请申请106,000万日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1
1、公司名称:桐乡事坦格智能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5年4月7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濮院镇恒乐路999号6幢B区103室;
4、法定代表人:李立军;
5、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工业机器人制
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销售;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智能基础制
造装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五
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润滑油销售;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服饰研发;针纺织品及
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
除外);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创业空间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8、桐乡事坦格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269.22 4,291.05
负债总额 1,287.31 2,311.91
净资产 1,981.92 1,979.14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 1—3月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18.08 -2.78
净利润 -18.08 -2.78
9、桐乡事坦格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2
1、公司名称:慈星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年6月1日;
3、公司住所:香港九龙尖沙咀漆咸道南45-51号 其士大厦3楼308室;
4、董事:孙平范;
5、注册资本:9,169.38 万元人民币;
6、业务性质:贸易;
7、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8、慈星香港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665.88 37,703.46
负债总额 22,754.87 34,684.50
净资产 2,911.00 3,018.96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 1—3月
营业收入 12,005.68 10008.26
利润总额 -281.90 103.33
净利润 -281.90 103.33
9、慈星香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
2、保证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桐乡事坦格智能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借款金额:人民币999.9万元
6、借款到期日:2032年12月11日
7、保证担保的范围: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质权人实现债
权的一切费用。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保证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慈星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借款金额:106,000万日元
6、借款到期日:2027年5月26日
7、保证担保的范围:一、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延迟
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二、债权人依本合同形式担保债权所得价款,有权根据需要选择不同顺序对以下各项进行清偿:(1)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
律师代理等全部费用;(2)清偿债务人所欠的利息(含复息);(3)清偿债务人所欠的主债权、违约金、赔偿金等。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披露日,公司为买方信贷担保、保证金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33,000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融资提供
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
2、截至披露日,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约为 44,432.38 万元(其中外币借款形成的担保金额以放款当日汇率折算,购买德国
STOLL 相关资产形成的担保金额以董事会召开日汇率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3.85%。其中:公司对
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 1,848.97 万元,对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 329.43 万元,合计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2,
178.4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6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约为 42,253.98 万元(其中为
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的担保金额约为 18,097.3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13.17%。
3、截至披露日,9 个被担保客户还款出现逾期,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代为偿还剩余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合计 357.88 万元。目
前公司资金流动性良好,上述担保责任对公司资金流动性影响较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协议约定向 9个逾期客户及其担保人进行
追偿,及时回笼资金,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披露日,除 9个逾期客户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8fecd9b5-3258-4c7f-968b-06338665bc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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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6:36│慈星股份(30030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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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
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前期公司已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并为慈星股份(香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星香港”)向农业银行申请两笔2,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具体详见公司2026年6月4日于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及2026年6月11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近日,公司为慈星香港向农业银行再次申请4,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慈星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年6月1日;
3、公司住所:香港九龙尖沙咀漆咸道南45-51号 其士大厦3楼308室;
4、董事:孙平范;
5、注册资本:9,169.38 万元人民币;
6、业务性质:贸易;
7、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8、慈星香港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665.88 37,703.46
负债总额 22,754.87 34,684.50
净资产 2,911.00 3,018.96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 1—3月
营业收入 12,005.68 10008.26
利润总额 -281.90 103.33
净利润 -281.90 103.33
9、慈星香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
2、保证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慈星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借款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6、借款到期日:2029年6月7日
7、保证担保的范围: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质权人实现债
权的一切费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披露日,公司为买方信贷担保、保证金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33,000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融资提供
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
2、截至披露日,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约为 39,320.64 万元(其中外币借款形成的担保金额以放款当日汇率折算,本次收购
形成的担保金额以董事会召开日汇率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12.26%。其中:公司对买方信贷业务提
供对外担保余额为 2,109.52 万元,对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 419.63 万元,合计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 2,529.16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7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约为 36,791.48 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在
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的担保金额约为12,634.8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11.47%。
3、截至披露日,9 个被担保客户还款出现逾期,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代为偿还剩余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合计 360.88 万元。目
前公司资金流动性良好,上述担保责任对公司资金流动性影响较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协议约定向 9个逾期客户及其担保人进行
追偿,及时回笼资金,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披露日,除 9个逾期客户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5165a7d8-cbde-467a-b8be-143783195c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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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02│慈星股份(300307):关于为子公司购买德国STOLL相关资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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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慈星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星(香港)”
)及其全资子公司 STOLL KnittingMachinery GmbH、STOLL Knitting Technologies GmbH 收购 KARL MAYER HoldingSE & Co. KG
旗下 STOLL 品牌电脑横机相关资产及不动产(以下简称“本次收购”),为增强子公司的履约信用,公司作为担保人为本次收购中
子公司的全部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公司需对全资子公司慈星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星(香港)”)及其全资
子公司 STOLL Knitting Machinery GmbH、STOLLKnitting Technologies GmbH 就本次收购涉及的交易金额 3,070 万欧元进行担保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1
1、公司名称:慈星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年6月1日;
3、公司住所:香港九龙尖沙咀漆咸道南45-51号 其士大厦3楼308室;
4、董事:孙平范;
5、注册资本:9,169.38 万元人民币;
6、业务性质:贸易;
7、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8、慈星香港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665.88 37,703.46
负债总额 22,754.87 34,684.50
净资产 2,911.00 3,018.96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 1—3月
营业收入 12,005.68 10008.26
利润总额 -281.90 103.33
净利润 -281.90 103.33
9、慈星香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2
1、公司名称:STOLL Knitting Machinery GmbH;
2、成立日期:2026年5月28日;
3、注册地址:Friedrich-Wilhelm-Raiffeisenstrasse 26,72770 Reutlingen;
4、法定代表人:孙平范,李立军,Bonvin Pierre-Yves;
5、注册资本:25,000欧元;
6、主营业务:各类电气、电子或机械设备的制造与贸易,特别是纺织行业所需的所有配件和备件,尤其是针织机领域的配件和
备件,包括相关软件;
7、与本公司关系:系慈星(香港)的全资子公司;
(三)被担保人3
1、公司名称:STOLL Knitting Technologies GmbH;
2、成立日期:2026年5月5日;
3、注册地址:Friedrich-Wilhelm-Raiffeisenstrasse 26,72770 Reutlingen;
4、法定代表人:孙平范,李立军,Bonvin Pierre-Yves;
5、注册资本:25,000欧元
6、主营业务:开发、获取、购买、许可、使用、转让以及以其他方式转移或转让与制造和交易各类电气、电子或机械设备(尤
其是所有配件和备件)以及纺织行业所用软件相关的所有知识产权,并提供所有相关服务;
7、与本公司关系:系慈星(香港)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通过慈星(香港)及 STOLL Knitting Machinery GmbH、STOLL KnittingTechnologies GmbH 收购 STOLL 品牌电脑横机
相关资产及不动产。为增强子公司的履约信用,公司作为担保人为《资产购买及转让协议》、《不动产买卖协议》及《仓储协议》中
子公司的全部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为全资子公司收购德国 STOLL 品牌核心资产提供担保系为了推动本次收购交易的顺利完成,符合公司开拓海外市场、
提升品牌全球影响力的战略发展需求,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披露日,公司为买方信贷担保、保证金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33,000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
2、截至披露日,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约为 35,320.64 万元(其中外币借款形成的担保金额以放款当日汇率折算,本次收购
形成的担保金额以董事会召开日汇率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11.01%。其中:公司对买方信贷业务提
供对外担保余额为 2,109.52 万元,对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 419.63 万元,合计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 2,529.16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7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约为 32,791.4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10.22%。
3、截至披露日,9 个被担保客户还款出现逾期,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代为偿还剩余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合计 360.88 万元。目
前公司资金流动性良好,上述担保责任对公司资金流动性影响较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协议约定向 9个逾期客户及其担保人进行
追偿,及时回笼资金,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披露日,除 9个逾期客户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636f468e-daf0-4ab5-b43f-57666a68e6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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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02│慈星股份(300307):关于购买德国STOLL相关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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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1、为持续优化主业经营,夯实盈利基础,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星股份”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慈星股份
(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子公司”)及香港子公司全资子公司 STOLL Knitting Machinery GmbH、STOLLKnitting Techno
logies GmbH 于北京时间 2026 年 6月 15日与 KARL MAYER HoldingSE & Co. KG 出售相关资产的 KARL MAYER Textilmaschinen Gm
bH、KARL MAYER R&DGmbH、KARL MAYER Holding Grundstücks GmbH 及 KARL MAYER (China) Co. Ltd.四家下属全资公司签署了《
资产购买及转让协议》、《不动产买卖协议》、《中国资产购买协议》(上述协议统称“资产购买协议”),以现金方式购买 KARL
MAYERHolding SE & Co. KG 旗下相关公司 STOLL 品牌电脑横机相关资产及不动产(以下简称“STOLL 资产”)。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KA KARL MAYER Holding SE & Co. KG
1、企业性质:SE&Co.,KG (欧洲股份两合公司)
2、注册地址:Brühlstra?e 25, 63179 Obertshausen
3、企业负责人:LUTZ WOLF
4、注册资金:204,520.00欧元
5、德国商事登记注册号:HRA8412
6、登记机关: Amtsgericht Offenbach am Main(奥芬巴赫地方法院)
7. 经营范围:Grundstücks- und Verm?gensverwaltung(房地产管理与资产管理)
8.公司介绍:KM 公司是全球纺织机械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总部位于德国Obertshausen。公司成立于 1937 年,以创新技术和
高品质设备闻名,产品广泛应用于服装、家纺、产业用纺织品及汽车内饰等领域。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STOLL品牌及注册商标、专利及软件、研发业务等相关无形资产;STOLL生产设备、原材料及备件资产;生产
厂房等不动产。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没有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
结等司法措施。
3、交易对价:3,170万欧元(不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费,并将根据交割日的原材料备件情况,按照约定的调整机制进行调整)
;买方需要承担的税费预计约160万欧元(正式税务申报时,将根据最终收购对价确定)。
4、定价依据: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STOLL相关核心资产。参考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咨[2026]109号和[2026]122号
估值报告,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标的总评估值为3,999.09万欧元。经各方协商,本次标的最终交易价格为3,17
0万欧元(不含相关税费)。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买方 卖方 资产情况
1、STOLL Knitting 1、KARL MAYER STOLL品牌及注册商标、专利及软件、研发
Machinery GmbH Textilmaschinen GmbH 业务等相关无形资产;STOLL生产设备、原
2、STOLL Knitting 2、KARL MAYER R&D GmbH 材料及备件资产;
Technologies GmbH (上述德国资产简称“资产1”)
3、慈星股份(香港)有
限公司
STOLL Knitting KARL MAYER Holding 生产厂房等不动产(简称“资产2”)
Technologies GmbH Grundstücks GmbH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卡尔迈耶(中国)有限 中国原材料及备件(简称“资产3” )
公司
1、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1)协议签署之前支付555万欧元;
2)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1555万欧元;
3)剩余款项于2026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支付。
上述款项未包含买方需要承担的增值税、印花税等税费;并将根据交割日的原材料备件情况,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及支付。
2、交割安排:
1) 资产1部分资产于计划交割日I(2026年6月22日欧洲中部时间)或双方共同约定的任何其他日期完成交割;资产1部分资产于
计划交割日II(2026年9月30日欧洲中部时间)或双方共同约定的任何其他日期完成交割。交割I和交割II均已发生后即资产1完成交
割。
2)资产2于2027年4月1日之前完成交割。
3)资产3于计划交割日I(2026年6月22日欧洲中部时间)完成交割。
3、主要条款
1)双方同意,卖方的任何(前)员工均不因交易或作为交易的一部分转移至任何买方。
2)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截至2026年8月31日的库存盘点清单,在此日期之后,卖方不得再从库存中提取任何原材料和备件;且应通
知客户已出售上述资产并终止所有业务关系。
3)如果最终原材料和备件交割价款低于约定价款,则应退还买方差额价款。
4)如果截至2026年7月10日交割I仍未发生,卖方有权通过书面声明解除协议且不予返还前期支付价款。如果截至2026年10月31
日交割II仍未发生,卖方有权就剩余资产解除相关协议,且无需退还前期购买价款。如因卖方原因导致截至2026年10月31日尚未转让
和移交所购资产,买方有权解除协议中与该等资产相关的部分,且因解除导致的购买价款比例相应减少。
五、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鉴于2027年4月1日为房产交割时间,买方需于2026年6月30日之前支付20万欧元(不含相关税费)作为交割日之前的相关仓储费
用。除此,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标的STOLL是全球横机领军品牌,其拥有的关键专利及专有工艺(Know-how)在奢侈品针织、汽车及医疗纺织品、三维
复合材料等高端应用场景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通过本次资产收购,上市公司不仅获得其覆盖超100个国家的服务网络,更将取得其
关键专利技术的所有权及生产制造资料。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第一,产品与市场结构将实现跃升,从传统横机制造商向高附加值时尚与产业用纺织品解决方案提供商
转型;第二,技术研发与STOLL形成深度协同,加速针织机器人及无人化工厂等前沿产品的商业化落地;第三,预计将增强公司长期
盈利能力与品牌溢价能力。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1、国内外管理模式、运营效率、市场规则存在差异,业务整合、技术协同面临一定挑战,整合周期及整合效果存在不确定性,
存在无法快速实现本次收购的战略目标的风险。
2、标的资产地处德国,交割及启动运营周期较长,当地政府的政策调整可能会增加跨境运营的不确定性,存在资产运营成本上
升、业务开展受限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73a0e4a2-9d38-40b2-ba0b-dabed0486a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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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02│慈星股份(300307):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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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 10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
董事,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孙平范董事长主
持,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购买德国 STOLL 相关资产的议案》
公司购买德国 STOLL 相关资产,有利于持续优化主业经营,夯实盈利基础,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
及资产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购买德国 STOLL 相关资产的公告》。
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购买德国 STOLL 相关资产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此次为全资子公司收购德国 STOLL 品牌核心资产提供担保系为了推动本次收购交易的顺利完成,符合公司开拓海外市场、
提升品牌全球影响力的战略发展需求,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购买德国 STOLL 相关资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c0ce81ad-e049-4a6c-a861-edc701ca48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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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6:24│慈星股份(30030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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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
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前期公司已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并为慈星股份(香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星香港”)向农业银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具体详见公司2026年6月4日于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近日,公司为慈星香港向农业银行再次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慈星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年6月1日;
3、公司住所:香港九龙尖沙咀漆咸道南45-51号 其士大厦3楼308室;
4、董事:孙平范;
5、注册资本:9,169.38 万元人民币;
6、业务性质:贸易;
7、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8、慈星香港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665.88 37,703.46
负债总额 22,754.87 34,684.50
净资产 2,911.00 3,018.96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 1—3月
营业收入 12,005.68 10008.26
利润总额 -281.90 103.33
净利润 -281.90 103.33
9、慈星香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
2、保证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慈星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6、借款到期日:2029年5月29日
7、保证担保的范围: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质权人实现债
权的一切费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披露日,公司为买方信贷担保、保证金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33,000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
2、截至披露日,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约为 11,164.04 万元(其中外币借款形成的担保金额以放款当日汇率折算),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48%。其中:公司对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 2,109.52万元,对融资租赁业务提
供对外担保余额为 419.63 万元,合计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 2,529.1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79%;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约为 8,634.8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2.69%。
3、截至披露日,9 个被担保客户还款出现逾期,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代为偿还剩余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合计 360.88 万元。目
前公司资金流动性良好,上述担保责任对公司资金流动性影响较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协议约定向 9个逾期客户及其担保人进行
追偿,及时回笼资金,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披露日,除 9个逾期客户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0f17308a-6991-43c4-a5be-8265d0630f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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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00│慈星股份(30030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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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
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权利质押合同》及《最高额保证合同》,公
司为慈星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星香港”)向农业银行申请450万欧元、150万美元及2,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
款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慈星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年6月1日;
3、公司住所:香港九龙尖沙咀漆咸道南45-51号 其士大厦3楼308室;
4、董事:孙平范;
5、注册资本:9,169.38 万元人民币;
6、业务性质:贸易;
7、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8、慈星香港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665.88 37,703.46
负债总额 22,754.87 34,684.50
净资产 2,911.00 3,018.96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 1—3月
营业收入 12,005.68 10008.26
利润总额 -281.90 103.33
净利润 -281.90 103.33
9、慈星香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权利质押合同
1、质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
2、出质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3、质押物: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7,000万元存单
4、债务人:慈星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5、具体借款情况:
序号 借款金额 借款到期日
1 1,500,000欧元 2029 年 3月 29 日
2 1,500,000美元 2028 年 5月 19 日
3 3,000,000欧元 2028 年 5月 19 日
6、质押担保的范围: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质权人实现债
权的一切费用。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
2、保证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慈星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6、借款到期日:2029年5月27日
7、保证担保的范围: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质权人实现债
权的一切费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披露日,公司为买方信贷担保、保证金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33,000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
2、截至披露日,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约为 9,164.04 万元(其中外币借款形成的担保金额以放款当日汇率折算),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2.86%。其中:公司对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 2,109.52 万元,对融资租赁业务提
供对外担保余额为 419.63 万元,合计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 2,529.1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79%;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约为 6,634.8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2.07%。
3、截至披露日,9 个被担保客户还款出现逾期,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代为偿还剩余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合计 360.88 万元。目
前公司资金流动性良好,上述担保责任对公司资金流动性影响较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协议约定向 9个逾期客户及其担保人进行
追偿,及时回笼资金,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除 9个逾期客户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权利质押合同》及《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852e937b-955d-4bff-9eb0-db86a0380c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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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22│慈星股份(300307):关于终止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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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
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4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5 年 5月 6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5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
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 年-2027 年)>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6 年 3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6 年 4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有效期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终止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启动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全力推进各项筹备工作。现结
合公司自身资金状况及当前融资环境,经公司审慎研究与充分论证,决定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财务基本面稳健,自有资金可足额覆盖项目投入
公司当前经营现金流状况良好,整体财务结构稳健,综合考量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日常经营资金储备及现有多元化融资渠道,经
全面评估,公司自有资金与现有融资能力预计能够满足项目后续建设、投产及运营的资金需求,终止本次发行事项,不会对募投项目
及正常运营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二)优化整体融资布局,切实保障全体股东核心利益
为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综合统筹长远发展战略、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及当前融资环境
,经审慎研判,认为继续推进本次发行事项,与公司当前融资安排的适配性有所变化。终止本次事项,有助于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灵活
安排后续融资计划及资本结构优化事项,更契合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三、终止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鉴于公司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且该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故本次终止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终止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系公司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截
至目前,公司尚未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涉及募集资金到账事项,本次终止事项不存在相关违约责任或重大法律障碍,不会对公司
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f676e1bf-d613-48d0-b9a9-852b1f788c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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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22│慈星股份(300307):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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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月 15 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
董事,会议于 2026 年 5月 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孙诗梦
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孙平范董事长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综合目前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因素,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
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终止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fcc2f27d-b448-48c2-8c7c-3efdc02d53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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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5:52│慈星股份(30030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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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宁波裕人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人智慧”)
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部份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裕人 是 33,000,000 24.31% 4.12% 2025-12-12 2026-4-2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智慧 司慈溪分行
裕人 是 15,000,000 11.05% 1.87% 2023-2-27 2026-4-2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智慧 司慈溪分行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用途
大股东及其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一致行动人 押
裕人 是 33,000,000 24.31% 4.12% 否 否 2026-4-27 2031-3-20 中国农业 融资
智慧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慈溪分行
裕人 是 12,000,000 8.84% 1.50% 否 否 2026-4-27 2031-3-20 中国农业 融资
智慧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慈溪分行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解除质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押及质押前 押及质押后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量(股) 量(股) 股份限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售和冻 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股) 比例
(股)
裕人 135,754,541 16.96% 98,000,000 95,000,000 69.98% 11.87% 0 0 0 0
智慧
裕人企 123,377,907 15.41% 60,000,000 60,000,000 48.63% 7.49% 0 0 0 0
业有限
公司
孙平范 12,700,056 1.59% 0 0 0 0 0 0 9,525,042 75%
合计 271,832,504 33.96% 158,000,000 155,000,000 57.02% 19.36% 0 0 9,525,042 8.15%
注:上表中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裕人智慧及其一致行动人裕人企业有限公司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均无到期的质押股份。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裕人智慧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5)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及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a1b6f7c-ec64-45a9-8df9-e1e608c7e9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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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5:50│慈星股份(30030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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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800,553,7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011,075.5
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公司总股本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0,553,7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0.2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76 宁波裕人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 08*****478 裕人企业有限公司
3 01*****268 孙平范
4 03*****611 孙平范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4月24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708号
咨询联系人:杨雪兰、戴斌琴
咨询电话:0574-63932279
传真号码:0574-63070388
七、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4eff3f2-0ce9-4d19-8d43-884677419d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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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6│慈星股份(30030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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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30030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993d3cb-c7fc-4c7a-967b-4961271fa8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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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16│慈星股份(30030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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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30030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1a30745-2336-4f56-870a-271e5a1189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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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16│慈星股份(300307):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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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
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会议
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708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
孙平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
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
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234人,代表股份302,051,245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303%。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01,016,745股,反对884,500股,弃权150,0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5
75%;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同意301,077,945股,反对819,500股,弃权153,8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7
78%;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301,023,845股,反对891,300股,弃权136,1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5
99%;
(四)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301,028,545股,反对860,800股,弃权161,9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6
14%;
(五)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300,651,404股,反对1,233,941股,弃权165,9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
5366%;
(六)表决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28,641,400股,反对1,062,800股,弃权514,541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4.7
803%;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七)表决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298,279,904股,反对3,186,500股,弃权584,841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
7514%;
(八)表决通过了《关于银行授信办理资产抵押的议案》
同意298,224,804股,反对3,664,741股,弃权161,7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
7332%;
(九)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客户融资用于购买公司产品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
同意300,423,804股,反对1,468,341股,弃权159,1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
4612%;
(十)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客户融资用于购买公司产品提供保证金担保的议案》
同意300,405,004股,反对1,555,341股,弃权90,9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4
550%;
(十一)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特别决议)
同意300,628,704股,反对825,900股,弃权596,641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52
90%;
(十二)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300,531,404股,反对1,416,941股,弃权102,9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
4968%;
(十三)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300,827,045股,反对1,133,900股,弃权90,3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5
947%;
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进行,并由本所律师与股东代表进行计票和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
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
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第(十一)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经出席本
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ba9d560-f03d-4ac1-9af4-6ee00a1f4e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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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7:16│慈星股份(300307):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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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4 月 16 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问 题征 集: 投资 者可 于 2026 年 04 月 16 日 前访 问网 址https://eseb.cn/1x317r53y5G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
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
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3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
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04 月 16 日(星期四
)15:0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
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4 月 16 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 孙平范,董事会秘书 杨雪兰,财务总监 邹锦洲,独立董事 孙科(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04 月 16 日(星期四) 15:00-17:00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317r53y5G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
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04 月 16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
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杨雪兰、戴斌琴
电话:0574-63932279
传真:0574-63070388
邮箱:ir@ci-xing.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
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6e779f23-e558-4c7a-a035-e5ba471601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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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6:12│慈星股份(300307):关于为客户融资用于购买公司产品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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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6日召开2024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客户融资用于购买公司产品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为促进公司横机业务的发展,解决信誉良好
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付款问题,同意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即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采用信贷方式销售产品,以公司和
客户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下,合作银行向客户提供用于向公司采购产品的融资业务。根据业务开
展情况,在客户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的前提下,公司拟向客户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
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客户融资用于购买公司产品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客户青县正信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信制衣”)向公司购买电脑针织横机设备,并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波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办理买方信贷业务,中信银行为正信制衣提供借款1,660,000元,公司对上述业务提供连带担
保责任。上述担保属于经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青县正信制衣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06-14
注册地:河北省青县新兴镇孝子墓村
法定代表人:李伟
注册资本:35.89万元
经营范围:毛衣、针织品制造、加工
担保金额:1,660,000元
担保期限:3年
反担保措施:第三方作为正信制衣的反担保人,愿意用其全部资产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正信制衣总资产24,478,986.39元,负债15,365,433.57元,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上述客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实际发生的买方信贷担保业务是在前期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基础上开展办理的,公司与中信银行在前
述协议上落实相关担保手续。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披露日,公司为买方信贷担保、保证金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3,000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
2、截至披露日,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3,087.8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96%。其中:公
司对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 2,488.15 万元,对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 599.72 万元。
3、截至披露日,8 个被担保客户还款出现逾期,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代为偿还剩余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合计 310.72 万元。目
前公司资金流动性良好,上述担保责任对公司资金流动性影响较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协议约定向 8个逾期客户及其担保人进行
追偿,及时回笼资金,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除 8个逾期客户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文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a470d3f5-ff31-4d3a-91b6-c53be4b5ba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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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52│慈星股份(30030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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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2026 年 3 月 30 日,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
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做出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
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7,387,347.70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7,888,094.53 元,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8,875,253.02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10,800,288.43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
司 2025 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88,875,253.02 元。
结合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并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派预案为:拟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800,553,7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0.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011,075.5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公司总股本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6,011,075.52 158,205,055.2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97,387,347.70 283,836,511.82 114,072,232.70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45,679,905.26 60,270,514.66 78,231,658.99
营业收入(元) 1,948,173,062.65 2,218,230,313.95 2,032,028,867.5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88,875,253.02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510,800,288.43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74,216,130.72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65,098,697.406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74,216,130.72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84,182,078.91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97%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积极响应监管机构的分红指引,并尽可能满足投资人对现金分红的诉求,2023 年—2025 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174,216,1
30.72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 ,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又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与公司的成长情
况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ef763a9-d584-4104-b484-422a378d01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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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51│慈星股份(300307):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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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300307):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8c07064-dc7b-4461-8582-89ffd1ab9f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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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50│慈星股份(300307):关于为客户融资用于购买公司产品提供保证金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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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客户融资用
于购买公司产品提供保证金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公司横机业务的发展,缓解产业链下游部分优质客户的资金周转困难,提高融资效率并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进一步做大
做强公司主营业务,促进客户与公司共同发展,在客户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的前提下,公司拟通过在银行或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
构存放保证金的方式为部分客户向银行或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融资购买公司产品提供担保,公司存放的保证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
民币 3,000万元(含),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不超过银行或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向公司客户发放的融资额的 10%。
同时,公司拟为部分客户向银行或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融资购买公司产品提供见物回购担保,若上述客户不能按照相关协议
的约定向银行或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支付到期租金等应付款款项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见物回购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回购担保责任
。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期间内且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在股东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孙平范先生选
择确定或变更债权人融资租赁公司的担保份额,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
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以信贷融资或融资租赁方式向公司购买产品且信誉良好的客户,被担保人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拟实施信
贷融资或融资租赁业务的客户,为信誉良好且具备融资贷款条件的客户,同时还须满足客户不是公司的关联方企业;客户提供相应的
反担保措施等条件。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的保证金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
额度的有效期为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客户不能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向银行或融
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支付到期租金等应付款款项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见物回购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回购担保,公司保证向银行或融
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回购风险客户所购公司产品,但产品需运到公司或指定地,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回购。信贷融资或融资租赁业
务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信贷融资或融资租赁业务实际发生时,公司、银行或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
客户将签署合作协议、保证金合同及回购担保合同等相关文件。
四、该事项的影响、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信贷融资或融资租赁业务担保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开发客户,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提高货款的回收效率,
但同时也存在客户还款和逾期担保的风险。为加强对信贷融资或融资租赁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为客户提供担保前,公司将依据筛选标准谨慎选择客户对象,在公司内部进行严格评审。
2、在信贷融资或融资租赁业务放款后,业务部门、财务部将共同负责贷后的跟踪与监控工作,包括定期对客户的实地回访,持
续关注被担保客户的情况。
3、公司将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措施。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客户提供保证金担保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时,公司仅对信誉良好且具备融资贷款条件的客户
提供保证金担保业务,可有效防控风险。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2025 年公司为买方信贷担保、保证金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3,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
人民币 30,000 万元。
2、截至披露日,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2,934.3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91%。其中:公
司对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 2,334.66 万元,对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 599.72 万元。
3、截至披露日,7个被担保客户还款出现逾期,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代为偿还剩余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合计 310.54 万元。目前
公司资金流动性良好,上述担保责任对公司资金流动性影响较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协议约定向 7个逾期客户及其担保人进行追
偿,及时回笼资金,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除 7个逾期客户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20d2b40-6877-4811-bcae-3f5e6e3c95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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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50│慈星股份(300307):关于2026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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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
6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本次委托理财计划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
高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均不得超过 12 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分别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
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
司整体业绩水平。
2、通过适度的短期委托理财,能够获取更多的财务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8f05eac-8057-4a85-9bd9-07727ed556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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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50│慈星股份(300307):关于为客户融资用于购买公司产品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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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客户融资用
于购买公司产品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公司横机业务的发展,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付款问题,公司针对电脑横机设备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买方
信贷业务,即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采用信贷方式销售产品,以公司和客户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
下,合作银行向客户提供用于向公司采购产品的融资业务。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客户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的前提下,公司拟向客
户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5 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期间内且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在股东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孙平范先生选
择确定或变更债权人各家银行的担保份额,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
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以买方信贷方式向公司购买产品且信誉良好的客户。买方信贷被担保人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拟实施买方
信贷业务的客户,为信誉良好且具备融资贷款条件的客户,同时还须满足客户不是公司的关联方企业;客户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等
条件。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
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买方信贷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
务实际发生时为准。买方信贷担保实际发生时,公司、合作银行、客户将签署合作协议等相关文件。
四、该事项的影响、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买方信贷担保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开发客户,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提高货款的回收效率,但同时也存在客
户还款和逾期担保的风险。为加强对买方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为客户提供担保前,公司将依据筛选标准谨慎选择客户对象,在公司内部进行严格评审。
2、在买方信贷业务放款后,业务部门、财务部将共同负责贷后的跟踪与监控工作,包括定期对客户的实地回访,持续关注被担
保客户的情况。
3、公司将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措施。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时,公司仅对信誉良好且具备融资贷款条件的客
户提供买方信贷业务,可有效防控风险。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2025 年公司为买方信贷担保、保证金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3,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
人民币 30,000 万元。
2、截至披露日,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2,934.3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91%。其中:公
司对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 2,334.66 万元,对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 599.72 万元。
3、截至披露日,7个被担保客户还款出现逾期,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代为偿还剩余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合计 310.54 万元。目前
公司资金流动性良好,上述担保责任对公司资金流动性影响较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协议约定向 7个逾期客户及其担保人进行追
偿,及时回笼资金,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除 7个逾期客户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19ed5b9-3a92-4b59-8a60-b43806ef86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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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50│慈星股份(300307):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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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300307):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51b1120-8acc-42d0-9bc8-9a6c05dcb9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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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9│慈星股份(300307):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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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月 21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月 2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月 14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4月 14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 70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聘任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银行授信办理资产抵押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为客户融资用于购买公司产品提供买方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贷担保的议案》
10.00 《关于为客户融资用于购买公司产品提供保证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担保的议案》
1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2.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1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
告及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提案 6.00 涉及董事薪酬,相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提案 11.00 属于须经股东会特别
决议通过的议案,即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决议通过;其余提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4、公司将对上述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4月 17 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 708 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
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及资料,采用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
并请在发送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后与公司证券部电话联系进行登记确认;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斌琴 联系电话:0574-63932279 传真:0574-63070388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 708 号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邮编:315336
6、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所有出席人员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6c1e27b-5aa4-4da2-8196-0c916fea3d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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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6│慈星股份(300307):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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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
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于 2025
年 5月 6日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鉴于上述授权董事会办理事项有效期即将届满,相关事项仍在筹备中,为保证本项工作的延续性和合规有效性,公司拟提请股东
会将授权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即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6e9f37d-59ab-4077-849d-f3b1da02c4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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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6│慈星股份(30030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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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30030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e8d111b-de6e-4ef9-ad34-33beb3a641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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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6│慈星股份(300307):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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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30030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ac59dcc-3f0f-4bfc-8213-dfd8e61bbe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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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5│慈星股份(30030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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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1550 号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星股份
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慈星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慈星股份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34377f4-c468-4529-9c58-b8127a056a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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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5│慈星股份(30030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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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30030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6055d69-5869-4da3-a95f-0ca28056a6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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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4│慈星股份(30030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文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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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文莹,本科学历。曾任浙江杭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浙江慈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浙江慈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022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
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本人均出席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参加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10 9 1 0 0 否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2025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审议了 2025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以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成就等事项;战略委员会委员
共召开 2次会议,审议了收购参股公司股权、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以及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
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2次会议,审议了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审计委员会召开 6次会议,就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聘任财务
总监等议案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
上述所有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对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
提出异议。
2、报告期,公司召开了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收购参股公司股权、转
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
阅,并发表同意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 年度,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
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年度审计时,与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就年度
报告审计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确认、内部控制审计、内审工作情况等进行沟通、讨论。
(六)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勤勉认真履职,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
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通过查阅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
状况,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维护了公司和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等。保障了
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公司证券部、董事会秘书
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八)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的机会及其
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运用自身专业
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
理水平提升。
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
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事项。本人就
以上关联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定价、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等情况。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各季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要事项。上
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5 年 4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本人认为,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规则,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四)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11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五)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
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工作,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2月31日。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
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5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
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
会和股东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文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6da5da2-60c0-408a-b467-994ec89f0d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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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4│慈星股份(30030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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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
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林雪明,本科学历,教授。曾任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院务委员会副主任。2022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本人均出席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参加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10 9 1 0 0 否
为进一步做好履职工作,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
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
历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主要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2次会议,审议了
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有关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收购参股公司股权、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及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本人出席会议并对上述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行使表决权,对议
案无异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日常沟通,促进了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的提
升,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同时,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5 年披露的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交流,加深了对公司财务
状况的了解。
(六)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本人通过参
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
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2025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会会议,认真地审核了公司提供
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等事项,加强与其他董事、管理层的沟通,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科
学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职责。
2、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持续关注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更新,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加强
自身学习,从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内,本人对以下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事项。本人就
以上关联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经审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关联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相关的财务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外,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5 年 4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本人认为,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规则,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四)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11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五)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
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工作,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2月31日。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
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内,本人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本着独立客观、勤勉尽责的精神,积极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
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在任期内继续勤勉尽职,加强学习,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促进公司发展提
供发挥建设性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林雪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ee06a56-67b6-43a9-8515-72ec805756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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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4│慈星股份(300307):印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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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管理,规范公司印章的制发、管理及使用,避免印章管理和使
用中的不规范行为,有效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印鉴专用章(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
收款专用章、作为银行预留印鉴使用的私章等)、合同专用章、部门印章、董事会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公司分、子公司各类
印章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公司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政府部门的重要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
部文件及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等;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他需要由法定代表人签章
的文件;
(三)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不需要使用公司公章情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四)董事会印章:适用于以董事会名义出具的公告、函件等文件;
(五)财务印鉴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适用于公司财务部门对外开具发票、银行票据及其它财务凭证等;
(六)其他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刻制的印章,如党支部印章、工会印章等。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启用
第四条 公司印章的刻制、启用和作废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五条 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归口办理。需刻章的部门应填写书面的印章刻制申请,经过规定的审批程
序后,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具体规格要求统一安排刻制。
第六条 印章的刻制,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各类印章,擅自私刻上述印章或
有意隐瞒、拒绝登记者,一经发现,将依据公司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由相关当事人承担。
第七条 印章的启用。新的印章启用前,由总经理办公室做好印章基本情况及保管信息的登记,按照公司规定发布印章启用通知
,方可正式使用。第八条 因机构变动、名称改变、印章破损或相关部门发布新规定等原因,原使用印章需作废时,应由印章管理人
员办理印章作废相关手续。
第三章 印章的保管
第九条 公司印章保管应按照“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原则进行保管。负责签批印章使用的各级负责人不得亲自保管印章。
其中,公司公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董事会印章由公司证券部指定专人保管;财务印鉴专
用章由财务部指定专人保管;各部门及子公司印章由各部门及子公司指定专人保管。
第十条 公司各类印章专管人员应保证印章的保管安全,使用规范,建立印章使用台帐,若不慎遗失、损毁、被盗,应迅速向公
司总经理办公室报告,并采取紧急补救措施,以免造成损失。如遗失公司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印鉴专用章等必须登报声明。
第十一条 从从各类印章启用之时起,印章专管人员将对该印章使用的正确性负责,对因印章不当使用、保管不慎给公司权益造
成损害的,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印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印章应由印章专管人员的直接上级代管,印章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
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 印章专管人员离职,所在部门负责人应监督其将印章管理情况作为离职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印章的移交手续办结后方
可办理离职手续,不得将其保管的印章私自转交给他人。
第十四条 印章专管人员要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严格照章用印,未按批准权限的用印申请或用印件内容有误的,印章专管
人员不予用印。第十五条 印章专管人员不得擅自用印,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六条 印章应及时清洗,确保清晰、端正。印章专管人员下班时应将其保管的各类印章置于专用保险柜或保险箱内,专门加
锁,号码应保密。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
第十七条 印章使用实行事前审批制度,经批准后方可用章。
印章使用的签批权限如下:
(一)加盖公司公章、合同章,申请人需发起线上系统对应审批流程,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或其授权的用印终审人批准后,方可用
章,经内部审核同意加盖公司公章、合同章的,若需同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则法定代表人印章可一并使用;
(二)财务印鉴专用章根据财务正常业务使用即可,法定代表人印章及除财务正常业务需使用外,需发起线上系统对应审批流程
批准后方可用章;
(三)加盖董事会印章,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证券事务部常规的信息披露工作用章无须经过上述程序,可由董事
会秘书批准后用章;
(四)各部门各类业务用章根据部门内部业务需要加盖,原则上各部门业务印章只可用于部门内部相关业务,不得对外使用;
(五)电子印章的使用须严格遵循与实体印章一致的线上审批流程及风险控制标准,审批通过后直接在线上文件加盖电子印章,
无需线下操作;第十八条 用印原则上限于公司办公地点,不得带离办公室。如确有需求,由申请人提出印章外带申请,经公司规定流
程审批后方可执行,由申请人带离办公室(携印章外出应两人以上同行),印章使用完毕后及时交还对应的印章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 已盖章的文件若未使用,必须立即交回公司总经理办公室销毁。第二十条 公司印章应盖在文件正面或公司全称上,有
日期的要骑年盖月,印记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一致(代用章除外)。
第二十一条 介绍信、便函、授权委托书要有存根,并在落款和骑缝处一并盖章。
第二十二条 原则上不允许在未填写或未填写完整的材料上加盖印章,经权限人签批同意用印的材料除外。公司所有印章均不得
使用于空白文件或票据,不得在空白文件上加盖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在空白合同、空白汇款单、空白支票等文件、票据及空白纸张。
第五章 责任
第二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形时,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依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
罚:
(一)未执行“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原则的。
(二)印章专管人员未妥善保管印章,导致印章被盗用或丢失的。
(三)签批人超越用印审批权限,越权签批的。
(四)用印文件未履行签批程序,印章专管人员仍擅自用印的。
(五)发现签批人越权签批,印章专管人员仍然用印的。
(六)发现签批人越权签批,印章专管人员虽拒绝用印但不及时向上级汇报的。
(七)印章专管人员无适当理由,拒绝用印的。
(八)未妥善保管用印留存资料,导致资料灭失的。
(九)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
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939e92b-f456-4e49-b297-337830e00d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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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4│慈星股份(300307):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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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300307):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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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4│慈星股份(30030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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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30030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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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4│慈星股份(30030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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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30030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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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2│慈星股份(300307):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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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300307):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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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2│慈星股份(30030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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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2、成立日期:2011 年 7月成立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5、截至 2025 年末,天健所合伙人数量为 250 人,注册会计师 236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6、2024 年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共计 756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7.35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4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天健所为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
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1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3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初步沟通。
(三)2025 年 12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计划阶段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所关于公司审计时间安排、主要财务情况、财务分析、关键审计事
项及其他重要事项等内容的汇报。
(四)2026 年 1月 30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
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五)2026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 2025 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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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2│慈星股份(30030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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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30030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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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2│慈星股份(300307):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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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林雪明、孙
科、陈文莹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林雪明、孙科、陈文莹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
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b772805-03c3-4754-a9a8-9645fcdae8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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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2│慈星股份(300307):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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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涉及
董事自身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标准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领取薪酬,其全部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福利;
3、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按月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 8万元。
三、发放办法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四、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五、其他说明
1、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
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执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bf8081d-c1e9-4f21-b569-3c75f8ed56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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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2│慈星股份(30030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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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30030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a6094d7-ee3f-46c7-99c8-2ced2d2e06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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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2│慈星股份(30030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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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6〕1549 号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星股份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慈星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慈星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慈星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慈星股份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慈星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
修订)》(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慈星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慈星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慈星股份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41d604c-504b-4126-9e3b-56f9f8f426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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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2│慈星股份(300307):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
│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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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
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 12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于 2025年 12 月 31 日上市流通。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 630.50
万股,公司总股本将由 794,248,776 股增加至 800,553,776 股。鉴于上述事项,公司拟将注册资本变更如下:原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794,248,776 元,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0,553,776 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794,248,77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800,553,776 元
元人民币。 人民币。
…… ……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794,248,776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800,553,776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股 794,248,776 股。 800,553,776 股。
注:上述“……”为原制度规定,本次不涉及修订而省略披露的内容。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具体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全文。
三、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治理及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及修订了相关治理制度。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方式 是否提交
股东会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制定 是
2 《印章管理制度》 修订 否
上述修订、制定的公司治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上述修订、制定后的内部治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文件。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7a3aec7-20fd-4b1a-93ae-d9ea296a05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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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2│慈星股份(30030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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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30030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ac6f349-f736-4eee-bbb3-782bc19cba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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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2│慈星股份(300307):关于拟聘任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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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300307):关于拟聘任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1754f7e-ce0a-4bf5-9fa9-3fc65414ba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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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2│慈星股份(300307):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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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300307):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cff78f4-e7d3-4e5c-862c-c8af255d58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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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5:42│慈星股份(300307):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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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 年 5 月 6 日召
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拟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
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及《关于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变更情况
天健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原委派吕瑛群(项目合伙人)和王飞虎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由于天健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朱大为接替吕瑛群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变更后,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朱大为、王飞虎。
原委派龙琦为项目质量复核人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由于天健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麻贺群接替龙琦为项目质
量复核人。变更后,天健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质量复核人为麻贺群。
二、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大为,1994 年 10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1994 年10 月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
项目质量复核人:麻贺群,2017 年 4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17 年 4月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
2.诚信记录
签字会计师朱大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麻贺群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及《关于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函》;
2、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70a7bab8-513b-468c-92a9-b172253d87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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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56│慈星股份(300307):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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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300307):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e978bf15-3e76-4d44-850f-4085a290fb36.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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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慈星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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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84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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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慈星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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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518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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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慈星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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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22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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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慈星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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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28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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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慈星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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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80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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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慈星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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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6/12231002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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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慈星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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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31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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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慈星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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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09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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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慈星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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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16623.PDF
〖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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