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07 慈星股份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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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26 │慈星股份(300307):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 │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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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26 │慈星股份(300307):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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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26 │慈星股份(300307):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 │期归属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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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26 │慈星股份(300307):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
│ │部分第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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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26 │慈星股份(300307):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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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26 │慈星股份(300307):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
│ │部分第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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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26 │慈星股份(300307):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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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8:51 │慈星股份(300307):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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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8:48 │慈星股份(30030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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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8:46 │慈星股份(300307):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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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26│慈星股份(300307):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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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 14.50 万股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 10月 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宁波慈星股份
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
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 10月 14日至 2022年 10月 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张贴栏进行了
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证券部未收到任何异议。2022年 10月 24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2年 10月 31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
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2年 11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2年
11月 2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2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1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 8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3年 8月 28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5名激励对象授予30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
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年 11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七)2024年 12 月 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
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5年 12月 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上述人员对应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4.50万股。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办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
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则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公司退还该激励对象已支付的认
购资金。
三、本次作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
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失效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本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
计划(草案)》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648cd030-47eb-43e7-a3b3-c36f4b1d87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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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26│慈星股份(300307):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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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
励计划”)的规定和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
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 10月 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宁波慈星股份
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
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 10月 14日至 2022年 10月 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张贴栏进行了
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证券部未收到任何异议。2022年 10月 24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2年 10月 31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
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2年 11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2年
11月 2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2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1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 8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3年 8月 28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5名激励对象授予30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
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年 11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七)2024年 12 月 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
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5年 12月 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 2025年 5月 6日召开的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以截
至 2024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794,248,776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
利 79,424,877.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公司已于 2025年 6月 18日实施完毕上述权益分派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派息的调整方法: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2.36-1/10=2.26元/股。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调整外,公
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相符。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
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失效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本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
计划(草案)》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18592369-353a-40e9-bd28-3fe2acf051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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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26│慈星股份(300307):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
│属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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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300307):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1403401e-b1c6-4d98-9f72-a6fd1bfbcd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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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26│慈星股份(300307):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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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300307):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18cdb90e-6c72-494e-8bf1-33b28b87bd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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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26│慈星股份(300307):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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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300307):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384169a0-ba18-41d2-938a-1db4d22d2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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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26│慈星股份(300307):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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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300307):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3beb7085-aede-4f52-8a9a-043b39fc04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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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26│慈星股份(300307):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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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各
位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孙
诗梦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孙平范董事长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
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上述人员对应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4.50 万股
。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办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
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则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公司退还该激励对象已支付的认
购资金。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董事孙平范、邹锦洲、杨雪兰、李立军、胡跃勇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孙诗梦作为孙平范的关联人,对该议案回避表
决。
本议案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 2025 年 5月 6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
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794,248,776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红利 79,424,877.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公司已于 2025 年 6月 18 日实施完毕
上述权益分派。公司对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
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2.36 元/股调整为 2.26 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董事孙平范、邹锦洲、杨雪兰、李立军、胡跃勇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孙诗梦作为孙平范的关联人,对该议案回避表
决。
本议案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10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05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董事孙平范、邹锦洲、杨雪兰、李立军、胡跃勇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董事孙诗梦作为孙平范的关联人,对该议
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0.50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31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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