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07 慈星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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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慈星股份(300307):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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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8:16 │慈星股份(300307):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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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8:16 │慈星股份(300307):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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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6:41 │慈星股份(300307):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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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16:54 │慈星股份(300307):关于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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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18:56 │慈星股份(30030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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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18:56 │慈星股份(300307):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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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18:56 │慈星股份(300307):2024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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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18:56 │慈星股份(300307):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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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18:55 │慈星股份(300307):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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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慈星股份(300307):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停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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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慈星股份”)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品种:A股股票,简称:慈星股份,代码:300307)自 2025年 5月 20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 1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即在 2025年 6月 4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公司证券最晚将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
项,同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事项的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关事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并承诺自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筹划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为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顺义”或“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065941303894
公司名称 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英顺
注册资本 6000万元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23号
成立日期 2012年 6月 7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仪
器仪表修理;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
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系统服务;电子专
用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气
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
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
种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通信
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试验机制造;试验机销售;实验分析仪器
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教学专用仪器制造;教学专用仪器销售;
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
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
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修理;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
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
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
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
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
统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
网技术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
器材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池制
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
件制造;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照明器具制造;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
修理;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照明
器具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交易对方的名称
本次交易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初步确定的交易对方为包括李英顺在内的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东。本次交易对方的范围尚未最
终确定,最终确定的交易对方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三)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公司拟通过发行A股股票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沈阳顺义控股权,并同步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
制人变更。本次交易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方式、交易方案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本次重组的意向性文件
公司与交易对方李英顺已签署意向性协议,初步达成购买资产意向。
三、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
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四、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经董事长签字、董事会盖章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
(二)本次交易《意向协议》;
(三)交易对方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
文件;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ea9392ef-c343-4778-9055-0f01a002f0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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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8:16│慈星股份(300307):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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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300307):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6/75644104-ab43-41e8-bdc9-d5bd9f5618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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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8:16│慈星股份(300307):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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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300307):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6/c045cc87-dea1-4e9c-9971-806703d0b1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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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6:41│慈星股份(300307):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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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300307):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065aa274-205c-4149-bdfc-29d067fb54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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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16:54│慈星股份(300307):关于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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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300307):关于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696c1428-1e02-48aa-b641-6fc4cc26d2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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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18:56│慈星股份(30030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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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
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或“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等不超过 3
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
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所有发行对
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
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
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
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
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 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范
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通过
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
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方案及本次小额快速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
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
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5.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6.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7.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8.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9.在本次发行股份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11.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
调整;
12.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
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3.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融资政策
发生变化时,决定本次小额快速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事宜;
14.办理与本次发行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15.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
本项授权自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
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转授权有效期同上。
三、相关审议程序
2025年 4月 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经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发行方案及
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5/ffdd8b14-c888-4700-9878-24fb1f7c5a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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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18:56│慈星股份(300307):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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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300307):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5/ea4d9590-69d2-44fa-bba4-d8c88de481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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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18:56│慈星股份(300307):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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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300307):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5/e00a0b64-55f6-4400-b281-783483608c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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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18:56│慈星股份(300307):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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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300307):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6/3f4913c0-b07b-4df3-b90f-a1391cec55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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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18:55│慈星股份(300307):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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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300307):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6/4221e3a8-24ea-4352-b08f-428c493cb7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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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18:55│慈星股份(300307):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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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300307):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6/3d896507-ba3b-4693-8eb5-8d6f4e933c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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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18:55│慈星股份(30030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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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5〕4933 号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星股份
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慈星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慈星股份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6/a9893368-591e-4233-ae3c-a20007f3ef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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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18:55│慈星股份(300307):关于为客户融资用于购买公司产品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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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客户融资
用于购买公司产品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公司横机业务的发展,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付款问题,公司针对电脑横机设备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买方
信贷业务,即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采用信贷方式销售产品,以公司和客户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
下,合作银行向客户提供用于向公司采购产品的融资业务。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客户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的前提下,公司拟向客
户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 2024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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