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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07(慈星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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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307 慈星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9 15:52 │慈星股份(30030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 │2026-04-29 15:50 │慈星股份(30030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4-28 18:06 │慈星股份(30030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1 18:16 │慈星股份(30030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21 18:16 │慈星股份(300307):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13 17:16 │慈星股份(300307):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4-01 16:12 │慈星股份(300307):关于为客户融资用于购买公司产品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3-30 18:52 │慈星股份(30030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 │2026-03-30 18:51 │慈星股份(300307):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3-30 18:50 │慈星股份(300307):关于为客户融资用于购买公司产品提供保证金担保的公告 │ └─────────┴──────────────────────────────────────────────┘ ─────────┬──────────────────────────────────────────────── 2026-04-29 15:52│慈星股份(30030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宁波裕人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人智慧”) 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部份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裕人 是 33,000,000 24.31% 4.12% 2025-12-12 2026-4-2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智慧 司慈溪分行 裕人 是 15,000,000 11.05% 1.87% 2023-2-27 2026-4-2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智慧 司慈溪分行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用途 大股东及其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一致行动人 押 裕人 是 33,000,000 24.31% 4.12% 否 否 2026-4-27 2031-3-20 中国农业 融资 智慧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慈溪分行 裕人 是 12,000,000 8.84% 1.50% 否 否 2026-4-27 2031-3-20 中国农业 融资 智慧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慈溪分行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解除质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押及质押前 押及质押后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量(股) 量(股) 股份限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售和冻 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股) 比例 (股) 裕人 135,754,541 16.96% 98,000,000 95,000,000 69.98% 11.87% 0 0 0 0 智慧 裕人企 123,377,907 15.41% 60,000,000 60,000,000 48.63% 7.49% 0 0 0 0 业有限 公司 孙平范 12,700,056 1.59% 0 0 0 0 0 0 9,525,042 75% 合计 271,832,504 33.96% 158,000,000 155,000,000 57.02% 19.36% 0 0 9,525,042 8.15% 注:上表中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裕人智慧及其一致行动人裕人企业有限公司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均无到期的质押股份。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裕人智慧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5)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及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a1b6f7c-ec64-45a9-8df9-e1e608c7e976.PDF ─────────┬──────────────────────────────────────────────── 2026-04-29 15:50│慈星股份(30030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800,553,7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011,075.5 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公司总股本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0,553,7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0.2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76 宁波裕人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 08*****478 裕人企业有限公司 3 01*****268 孙平范 4 03*****611 孙平范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4月24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708号 咨询联系人:杨雪兰、戴斌琴 咨询电话:0574-63932279 传真号码:0574-63070388 七、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4eff3f2-0ce9-4d19-8d43-884677419d7f.PDF ─────────┬──────────────────────────────────────────────── 2026-04-28 18:06│慈星股份(30030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慈星股份(30030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993d3cb-c7fc-4c7a-967b-4961271fa817.PDF ─────────┬──────────────────────────────────────────────── 2026-04-21 18:16│慈星股份(30030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慈星股份(30030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1a30745-2336-4f56-870a-271e5a118983.PDF ─────────┬──────────────────────────────────────────────── 2026-04-21 18:16│慈星股份(300307):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 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会议 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708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 孙平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 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 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234人,代表股份302,051,245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303%。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01,016,745股,反对884,500股,弃权150,0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5 75%;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同意301,077,945股,反对819,500股,弃权153,8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7 78%;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301,023,845股,反对891,300股,弃权136,1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5 99%; (四)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301,028,545股,反对860,800股,弃权161,9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6 14%; (五)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300,651,404股,反对1,233,941股,弃权165,9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 5366%; (六)表决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28,641,400股,反对1,062,800股,弃权514,541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4.7 803%;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七)表决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298,279,904股,反对3,186,500股,弃权584,841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 7514%; (八)表决通过了《关于银行授信办理资产抵押的议案》 同意298,224,804股,反对3,664,741股,弃权161,7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 7332%; (九)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客户融资用于购买公司产品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 同意300,423,804股,反对1,468,341股,弃权159,1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 4612%; (十)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客户融资用于购买公司产品提供保证金担保的议案》 同意300,405,004股,反对1,555,341股,弃权90,9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4 550%; (十一)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特别决议) 同意300,628,704股,反对825,900股,弃权596,641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52 90%; (十二)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300,531,404股,反对1,416,941股,弃权102,9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 4968%; (十三)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300,827,045股,反对1,133,900股,弃权90,3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5 947%; 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进行,并由本所律师与股东代表进行计票和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 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 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第(十一)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经出席本 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ba9d560-f03d-4ac1-9af4-6ee00a1f4eb1.PDF ─────────┬──────────────────────────────────────────────── 2026-04-13 17:16│慈星股份(300307):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4 月 16 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问 题征 集: 投资 者可 于 2026 年 04 月 16 日 前访 问网 址https://eseb.cn/1x317r53y5G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 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 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3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 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04 月 16 日(星期四 )15:0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 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4 月 16 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 孙平范,董事会秘书 杨雪兰,财务总监 邹锦洲,独立董事 孙科(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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