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11 任子行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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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8:46 │任子行(30031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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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8:46 │任子行(300311):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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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8:46 │任子行(300311):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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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9:28 │任子行(300311):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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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9:28 │任子行(30031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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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9:27 │任子行(300311):关于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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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9:27 │任子行(300311):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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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9:26 │任子行(300311):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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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9:24 │任子行(30031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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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19:56 │ST任子行(300311):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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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8:46│任子行(30031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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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30031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320bc788-196d-4cab-b67a-93b2a5eeb2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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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8:46│任子行(300311):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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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300311):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5ca85f35-c7d0-4581-b334-bfc4734ad6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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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8:46│任子行(300311):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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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300311):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ecd5d09d-1e65-470a-a57d-ea578d1daa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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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9:28│任子行(300311):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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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300311):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7c7402c3-c538-4eea-baea-012bba1204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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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9:28│任子行(30031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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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30031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c440b250-0ac8-494d-a3be-7550adbdbc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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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9:27│任子行(300311):关于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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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300311):关于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cf3c8bd4-d9eb-44f8-8b8d-2b0943997c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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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9:27│任子行(300311):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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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300311):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c9cc5b05-c19b-480f-9712-ce061423f8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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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9:26│任子行(300311):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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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300311):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fe588d41-bd5e-4c5c-85e7-a5044f626f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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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9:24│任子行(30031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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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30031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f6945536-911d-4371-937a-f08df9491f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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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19:56│ST任子行(300311):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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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审核同意。
2、公司股票将于 2026 年 8月 4日(星期二)停牌 1天,2026 年 8月 5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3、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证券简称由“ST任子行”变更为“任子行”,证券代码仍为“300311”,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
制仍为 2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及停复牌安排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
2、证券简称:由“ST任子行”变更为“任子行”;
3、证券代码:无变化,仍为“300311”;
4、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 8月 5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6年 8月 4日停牌 1天,2026年 8月 5日开市起复牌;
6、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5年 6月 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深证监处罚字〔2025〕10号),其中所涉事项情形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
票自 2025年 6月 24日起被深交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 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5-017)。
三、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逐项自查核实,目前已不存在第9.4条所列示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同时符合第9.11条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全部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
调整的议案》,对相关年度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同时,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任子
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中兴华专字(2023)第 010615号)。公司于 2023年 4月 28日披
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等相关公告。
(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2025年 7月 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7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作
出已满十二个月。
(三)不存在其他触及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严格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进行逐项自查,确认目前不存在其他触及被深交所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投资者索赔事项的相关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相关证券虚假陈述涉诉案件计提预计负债770.08万元。如后续相关诉讼案
件进展达到披露标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近日,公司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交所审核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
股票将于2026年8月4日停牌一天,2026年8月5日开市起复牌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将由“ST任子行”变更为“任子行”,证
券代码仍为“300311”。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五、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024e23a1-2d21-49da-a44e-2e9410093e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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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7:58│ST任子行(30031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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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7月 17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参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
会议由董事长景晓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任子行网络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同时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
日起已满十二个月期限,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且公司不存在其他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因
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
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8eb2e680-1edc-4861-9832-0debaddcbc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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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7:58│ST任子行(300311):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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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审核,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向深交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5年 6月 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深证监处罚字〔2025〕10号),其中所涉事项情形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
票自 2025年 6月 24日起被深交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 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5-017)。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逐项自查核实,目前已不存在第9.4条所列示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同时符合第9.11条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全部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
调整的议案》,对相关年度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同时,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任子
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中兴华专字(2023)第 010615号)。公司于 2023年 4月 28日披
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等相关公告。
(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2025年 7月 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7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作
出已满十二个月。
(三)不存在其他触及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严格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进行逐项自查,确认目前不存在其他触及被深交所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投资者索赔事项的相关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相关证券虚假陈述涉诉案件计提预计负债996.88万元,该事项不会对公司
本次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造成实质性影响。如后续相关诉讼案件进展达到披露标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经深交所审核,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a0969458-600f-4811-b3e1-4194b20111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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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9:34│ST任子行(30031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捐赠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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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任子行(30031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捐赠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435e729d-51a2-48ff-8244-d2c0383801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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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36│ST任子行(30031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捐赠部分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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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一)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任子行”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景晓军先生拟向哈尔滨
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或“受赠方”)无偿捐赠其个人持有的任子行 38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
股本的 0.56%。
(二)本次捐赠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捐赠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景晓军先生通知,为回馈母校、支持母校教育事业发展,景晓军先生与基金会签署
了《股份捐赠协议》,拟向基金会无偿捐赠其个人持有的任子行 38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56%。
本次捐赠将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办理。捐赠完成后,基金会将持有公司 38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的 0.56%。
二、受赠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23000069520907X8
(三)法定代表人:陈杰
(四)成立时间:2009年 11月 24日
(五)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 92号
(六)业务范围:募集、管理、运作资金,资助学校建设与发展项目及相关事业发展。
三、捐赠协议主要内容
捐赠方:景晓军
受赠方: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一)捐赠内容:为支持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事业发展,捐赠方自愿向受赠方捐赠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
任子行,证券代码:300311)股票 380万股(占公司于本协议签署日全部股权的 0.56%)。
(二)捐赠用途:就本次捐赠和捐赠财产,捐赠方和受赠方共同确认捐赠财产将用于哈工大奖教学金及计算学部学科发展建设。
捐赠财产所产生的分红、减持收益等全部用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公益事业,不得挪作非公益用途。
四、本次捐赠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捐赠前后,景晓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捐赠前 本次捐赠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景晓军 179,497,684 26.65% 175,697,684 26.08%
景晓东 2,922,564 0.43% 2,922,564 0.43%
深圳市华信行投 13,790,191 2.05% 13,790,191 2.05%
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合计 196,210,439 29.13% 192,410,439 28.56%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捐赠事项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方所作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捐赠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基金会由 21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景晓军先生为理事之一,除此之外,景晓军先生未在基金会担任任何职务,与基金会之
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受赠方承诺,自本次受赠的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 6个月内不通过任何方式转让或减持。
(五)本次捐赠事项尚需在相关部门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等手续,上述流程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
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股份捐赠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7ccffb8a-3c18-4f5f-8c62-75d00f38f1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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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48│ST任子行(30031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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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
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
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
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
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指定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19日 14:30,召开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
中二路软件园 2栋 6楼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
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 月 1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5. 《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景晓军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 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3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所见证律师。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195,756,6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600%。
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
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0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11,583,9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96%。通过网络投票参加
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1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207,340,558.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0.7796%。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会
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
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06,132,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73%;反对1,116,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5386%;弃权9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1%。
2.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205,287,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00%;反对2,014,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9714%;弃权3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3.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206,135,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89%;反对1,113,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5370%;弃权9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1%。
4.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05,019,5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06%;反对2,244,2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824%;弃权7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0%。
5. 《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1,675,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821%;反对2,323,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6.5339%;弃权53,94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39%。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5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关联股东已经对议案5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会没有对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44a9a01d-dc91-47cf-b1b5-a39028c15d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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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48│ST任子行(300311):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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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中 2路软件园 2栋 6楼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景晓军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整体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含授权委托代表)212 人,代表股份 207,340,5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796%。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名,代表股份 195,756,6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
0600%;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207人,代表股份 11,583,9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96%。
2、中小股东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 210人,代表股份 14,052,6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61%。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6,132,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4173%;反对 1,116,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86%;弃权 9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2,844,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026%;反对 1,116
,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463%;弃权 9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11%。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5,287,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0100%;反对2,014,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14%;弃权 3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6%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2,000,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931%;反对 2,014
,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322%;弃权 3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47%。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6,135,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4189%;反对 1,113,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70%;弃权 9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2,847,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261%;反对 1,113
,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228%;弃权 9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511%。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05,019,5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8806%;反对2,244,2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4%;弃权 76,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1,731,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838%;反对 2,244
,2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704%;弃权 7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6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58%。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75,2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3.0821%;反对2,323,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339%;弃权 53,94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83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1,675,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0821%;反对 2,323
,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339%;弃权 53,94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39%。
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2f842d55-f45b-4809-85a2-7e7e2e1a3b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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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0│ST任子行(300311):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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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于 2026年 4月 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5:00至 17:00通过“价值
在线”(www.ir-online.cn)举行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通过访问网址htt
ps://eseb.cn/1xZ8BR3m6Iw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参与互动交流。在信息披露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
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开放。
参与方式一: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xZ8BR3m6Iw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如下:董事长景晓军先生、总经理沈智杰先生、董事会秘书张雯女士、财务总监李志强先生、独
立董事闵锐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出席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e0ca733f-80e2-4d4a-b5b7-9b47c64203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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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5│ST任子行(30031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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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任子行(30031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a980abf-fd17-463e-89f5-b75487b104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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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5│ST任子行(30031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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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任子行(30031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d3e75d6-b227-438e-81f9-2e4c6c09d2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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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5│ST任子行(300311):关于任子行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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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任子行(300311):关于任子行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fabcfea-23af-496d-8ec3-5feaa10bd5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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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4│ST任子行(30031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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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 5月 19日 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
新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 2栋6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6年 5月 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 2栋 6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的议案》
5.00 《关于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信息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8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相关文件。
3、其他说明
(1)公司现任及离任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议案 5涉及董事薪酬,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有效持股凭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及
出席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授权代理人持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委托人有
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 3),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
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5日(9:00-12:00、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 2栋 6楼
5、邮政编码:518057
6、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雯、朱丽莎
联系电话:0755-86156779
传真:0755-86168355
邮箱:rzxshenzhen@surfilter.com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
者出席。
8、本次会议会期暂定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
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02b09a8-16f8-4dc8-92b9-9e48441715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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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4│ST任子行(30031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闵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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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忠实、恪尽职守,按时出席董事会和
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现将
本人 2025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闵锐,硕士研究生学历,同济大学MBA,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力同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深圳市共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内江制药厂会计、深圳市深安企业有限公司主管会计、深圳正理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
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员、深圳日正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深圳华楷会计师事务所(原深圳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人及副所长。2025年 7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对报告期内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的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
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
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本人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
事会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报告期内董
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亦未提出异议。
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 3次董事会、1次股东会,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两次未亲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3 3 0 0 0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主持召开
了 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定期报告、聘任财务总监、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出合理建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
了专门委员会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的规范性与真实性,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
责。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的工作汇报,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进
行交流,听取年审会计师介绍审计工作计划及进展,关注审计过程中的重点事项,及时掌握财务报告编制进度、年度审计进展及初步
审计意见。同时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必要沟通,推动审计工作全面、高效开展,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与交流,通过列席股东会、参与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方式深入了解中小股东的
关注点和需求,解答他们关于公司治理、生产经营和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本人认真审核提交至董
事会审议的议案,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0日,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具体而言,一是充分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股东会的机会,认真审议议案材料并审慎行使表决权,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专业
性判断和建设性意见;二是不定期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沟通,多角度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
在履职过程中,本人恪守独立性与客观性原则,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权益。公司也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
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会议资料、沟通渠道及现场考察支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基础上,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能力,作出客观、公
正、独立的判断。对公司定期报告、聘任财务总监、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慎审核与表决,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及重大遗漏,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
,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
计工作,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2025年 10 月 23 日,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开了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
监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聘任李志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对
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客观地审议各项议案,及时与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日常经营,发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不断提高专业水
平和决策能力,为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在此,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
合和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闵锐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3fd94be-4018-4e52-a50d-05187e26de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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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4│ST任子行(30031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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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有效调动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
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公司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包括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以下简称“内部董事”)及未在公司担任
其他职务的董事(以下简称“外部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并根据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发展阶段、薪酬策略等,合理确定工资总额;工资总额
的变动应当与公司经营业绩联动,提升公司工资总额确定的合理性、有效性。
第四条 公司应当科学分配工资总额,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
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
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董事薪酬事项,董事会审议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第七条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查考核对象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配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具体实施情况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备。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
第九条 董事薪酬
(一)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的标准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内部董事根据其任职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相应的薪酬,并按本制度第十条执行,公司不再向其另外支付董事薪酬;外部董
事,公司不向其支付董事薪酬。对于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在子公司担任其他岗位的,不再领取前述董事津贴,根据
兼任其他岗位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领取。
第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综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包括月度绩效薪酬和
年度绩效奖金,其中月度绩效薪酬根据目标完成情况等考核结果发放,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指标达成情况、重点任务完成
情况和组织管理能力等方面在年度考核后发放,但根据每个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和业务重心不同,三个考核项的占比权重不同,具体
权重在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目标责任书中确定;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中长期专项奖金等,具体激励
方案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一条 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二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
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和绩效奖金并
予以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具体以当年实际情况为准。绩
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
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
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
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
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五章 薪酬调整与激励事项
第十九条 在一个经营年度结束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并提出下一年度薪酬方案建
议,提交董事会审议。第二十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若公司遇有外
部宏观经济形势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管理制度提出修订方案。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中长期激励,激励的主要原则基于相应的岗
位职责的履行程度,年度经营目标及个人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其他相关指标。相关事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确定。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制度与法律、行政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第二十四条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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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4│ST任子行(30031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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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5年度任期内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吴志明,硕士研究生学历,澳大利亚梅铎大学MBA、清华大学深圳学院 EMBA。历任广州越秀集团香港越秀财务公司总经理兼
越秀证券董事、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万宝集团外部独立董事(国资委专家)、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党委副书记及纪
委书记、广州前润母基金总裁、知识城广亚(广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裁等。2025年 7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已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提交董事会。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3次董事会、1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及缺席的情况。经认真审议,本人对任职
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无弃权。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决策所需信息和资料,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并查阅相关资料;会上,本人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结合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
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两次未亲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3 3 0 0 0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审
计工作中作用的发挥。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展开,维护
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治理、信息披露工作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工作的执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核每个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关注公司互动易平台,监督公司回复情况
,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知情权。
3、培训与学习方面,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相
关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意识。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以及规范运作情
况,累计完成10天现场工作任务。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
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在任期内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重点关注了如下事项: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
和重要事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
确认意见。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3日、2025年 11月 10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请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
认为,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审计机构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状况等方面都
符合公司要求。
(三)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2025年 10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
李志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期间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
经验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2026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吴志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b58df77-83b7-48a5-a2f5-3c278cc806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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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4│ST任子行(30031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黄纲届满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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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黄纲,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律师。曾任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律师、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律
师、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 5月至 2025年 7月任公司独立董事,并于 2025年 7月换届后正式离任。
任职期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2次董事会和 2次股东会,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
进行了认真阅读并仔细研究,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况。本人
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两次未亲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2 2 0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主持召开了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薪酬制度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
参加了 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无缺席情况发生,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
情况的汇报,就重点关注事项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本人亲自出席,认真审议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凭借自身专业知识与能力对董事候选人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
作用。本人积极参与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会议,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审计意见等事项展开了有效的交流和监督,及时了解财
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就年报审计过程中需重点关注的事项向公司提出建议。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治理与信息披露,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并及
时与相关工作人员沟通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的相关内容,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在充分获
取信息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9日。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
股东会的机会,了解公司的战略规划、内部控制、业务情况及财务状况等信息,依托专业积累与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
出意见和建议。日常工作中本人也通过电话、线上会议等渠道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常态化信息互通,
及时获悉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情况,且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重点关注了如下事项: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本人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确保定期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
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制度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三)股权激励情况
2025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4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且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
未达成,同意公司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384.15 万股。本人认为该事项的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7月 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对本次换届选举
的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本次换届选举的董事成员符合相关法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提名和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尽责地审议公司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提供专业意见,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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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4│ST任子行(30031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偕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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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作为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诚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公
司合规治理,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偕林,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历任广东雅尔德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雅尔德曾陈胡(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
员、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5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
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基本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情况。本人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 2025 年独立性自查报告。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会会议,其中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 3 次董事会、1 次股东会,本人全部亲
自出席,没有缺席的情况。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均投出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两次未亲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3 3 0 0 0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任职期内参加了 3 次
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聘请审计机构等事
项进行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情况的汇报,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各项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多次出席现场或线上沟通会,听取公司内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
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年度审计计划等,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治理与信息披露,督促公司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与相关工
作人员就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内容及时沟通,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相应职责,认真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在充分获取信息的基础
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现场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会、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交流会等会议对公司进行
了多次实地考察,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9 日。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的机会,了解公司战略规划、内部控制、业务情况及财务状况,重点针对
审计机构选聘、半年度报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重大议案与参会人员展开深度研讨,依托专业积累与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
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日常通过电话、线上会议等渠道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常态化信息互通,及时
获悉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并关注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及媒体相关报道,确保对重大事项进展了解及时。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始终恪守独立性与专业性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
和广大股东的权益。公司亦通过高效组织会议、重大事项沟通汇报和记录等工作,及时提供履职所需材料,积极响应及支持独立董事
履职的相关需求。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重点关注了如下事项: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
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
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
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
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意见。
(三)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并提交董事
会审议。同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聘任李志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本人认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勤勉尽责地审议公司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与公司管理层等进行充分沟通,利用专
业知识提供专业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职,认真学习相关
法律法规,为公司合规发展提出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提升公司董事会决策可行性,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在此,对公司董事会
、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偕林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e1e7680-59fb-4b6e-88d0-c5e270b8dd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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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4│ST任子行(30031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慧届满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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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慧,男,中共党员,湖南大学管理工程系毕业,工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副处长、湖南省证
券公司总经理、平安证券公司副总经理兼上海管理总部总经理、深圳海恒担保公司总裁,2019年 5月至 2025年 7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并于 2025年 7月换届后正式离任。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在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2次董事会会议与2次股东会会议。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况。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两次未亲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2 2 0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参加了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职的
态度,按时出席会议,与其他委员共同审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事项,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董事会换届
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就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与其他的独立董事进行了交流与讨论,并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积
极推动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有效发挥其职能。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治理、信息披露工作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工作的执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关注公司互动易平台,监督公司
回复情况,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现场参会、实地考察及会谈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治理、日常经营等
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9日。为进一步提升履职深度,本人于2月多次前往公司与董事长交流,深入探讨公司经营模式,并就组
织架构优化、管理模式创新等关键领域提出具体建议。上述工作对推动管理效能提升、促进战略目标实现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
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始终积极配合、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有利条件,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
行职责的情况。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重点关注了如下事项: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确保定期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
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股权激励情况
2025年度,公司办理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作废事宜,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384.15 万股。本人
认为公司股权激励作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四)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25 年 7 月22日召开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进行董事
会换届选举。经审慎核查,本人认为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均符合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提名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公司法》规定明确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任期内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积极主动参与公司决策
,就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其他独立董事等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1cffd2c-e0c7-4ad9-a6ed-c36b9fffc7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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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4│ST任子行(30031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方先丽届满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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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方先丽,博士研究生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拥有注册会计师与法律执业资格。曾担任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
公司、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世富光伏宝(上
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盈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上海嘉合明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汽车集团资
本运营部总监助理兼并收购负责人、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新时
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5月至 2025年 7月任公司独立董事,并于 2025年 7月换届后正式离任。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2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会,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
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
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
了赞成票。
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两次未亲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2 2 0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5年度本人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主持召开了 1次审计委员会会
议,就报告期内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出合理建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切实履行了
审计委员会主任的责任和义务。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对公司第六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
了严格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阅审核内部审计
机构相关汇报,深入了解公司内审内控工作。就公司审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等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探讨和交流,了解审计时间安排与人员分工,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就过程中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提出合理意见,确保审
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正。
2、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与交流。本人通过列席股东会、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的方式深入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和需
求,参与解答他们关于公司治理、生产经营情况和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认真审核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的议案,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确保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9日。本人充分利用现场会议和其他
时间,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与内部控制运作情况等;并不定期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同时,本人充分发挥专长,对公司中高层核心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分享
管理方法与经验,并为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始终恪守独立性与客观性原则,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权益。公司也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
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相关会议资料和有效沟通渠道,配合开展现场考察工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重点关注了如下事项: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编制的财
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未发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股权激励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4名激励
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且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
同意公司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本人对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
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5年 7月 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25年 7月 22日召开 20
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认真审阅相关议案材料,认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明确禁止任职的情形,因此发
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独立、客观地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及时与管理层沟通、交流意见,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充分发
挥专业特长,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方先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abab3ed-faab-4b5b-bb91-e66db9464d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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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2│ST任子行(300311):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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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任子行(300311):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12bd0b5-ef00-4d33-9c11-7608052f61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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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2│ST任子行(300311):关于任子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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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任子行(300311):关于任子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712dafb-c5cf-4b29-9a82-96b452911e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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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2│ST任子行(3003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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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号)(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年 12 月,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 19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
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等相关内容。该规定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公司自 2026年 1月 1日起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58ca37d-8327-4d7d-847e-d583dc98d4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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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2│ST任子行(30031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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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任子行”)聘请的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舜天信诚”)于 2025年 4月 24日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鲁舜审字[2025]第
0445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就公司 2024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作如下说明:
一、带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
舜天信诚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强调事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所述,任子行公司于2024年 8月 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720242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任子行公司立案。
截至审计报告日,立案调查尚在进行。强调事项段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核查确认:
(一)公司于 2025年 7月 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7号),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对公司及
相关责任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的违法违规事项,公司已于 2023年4月 26日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财
务数据,并于 2023年 4月28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等相关公告,《行政处
罚决定书》中所述事项均已整改完成。
(三)公司已根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缴纳了罚款,立案调查事项已调查、办理终结。
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
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0452ba2-ca84-4ecd-a547-e99df2065c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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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2│ST任子行(300311):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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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任子行”)聘请的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舜天信诚”)于 2025年 4月 24日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鲁舜审字[2025]第
0445号)。公司董事会现就公司 2024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作如下说明:
一、带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
舜天信诚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强调事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所述,任子行公司于2024年 8月 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720242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任子行公司立案。
截至审计报告日,立案调查尚在进行。强调事项段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公司于 2025年 7月 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7号),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对公司作出责令
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7月 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2)。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 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涉事项,积极采取以下措施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
(一)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的违法违规事项,公司已于 2023年4月 26日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财
务数据,并于 2023年 4月28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等相关公告,《行政处
罚决定书》中所述事项均已整改完成。
(二)公司已根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缴纳了罚款,立案调查事项已调查、办理终结。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31d3e45-e10c-46de-9fd1-dc6ce58292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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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2│ST任子行(300311):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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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舜天信诚”)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MA3UHA4PX6
成立日期:2020年 12月 3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能路 38号汇源大厦 708室
首席合伙人:肖东义
截至 2025年末,舜天信诚拥有合伙人 21名、注册会计师 155名、从业人员总数 482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人数 19名。2025年度舜天信诚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7042.8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5430.6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256.17万元
。2025年度舜天信诚为 2家上市公司及 30家挂牌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3 日召开了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年 11月 10日召开 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舜天信诚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
二、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舜天信诚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4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舜天信诚认为对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
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舜天信诚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舜天信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及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舜天信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
查和评价,于 2025 年 10月 23日召开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与会委员
认为舜天信诚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同意续聘舜天信诚为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 2月 28日,审计委员会与舜天信诚会计师就年审工作整体情况、审计进展及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审
计委员会委员高度关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基于审计工作汇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年审会计师详细沟通相关问题,并对后续审计工
作安排提出建议。
(三)2025 年年审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舜天信诚会计师就工作进度、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关注问题等事项保持沟通交流。
(四)2026年 3月 23日,审计委员会就关注事项与舜天信诚会计师进行详细沟通交流,舜天信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
整体审计情况、审计报告出具安排等进行汇报沟通。
(五)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
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等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认为舜天信诚在公司 2025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
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e9c5cbe-eb35-49ef-9f8b-31b8738eee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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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2│ST任子行(300311):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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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
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公司对 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
定,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存在可能发生减值
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报告期间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包括各类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
,经过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公司及子公司计提 2025年度各项减值损失共计 31,225,665.84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年 1月 1
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类别 项目 计提数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205,607.81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1,575,295.00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629,968.97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1,779,918.78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21,914,296.54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596,236.17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1,915,819.87
合计 31,225,665.84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
(1)单独计提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项目 计提减值方式
单项计提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
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等单独
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款项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账龄分析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对照
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 2:质保金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对照
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 3:关联方组合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2)按账龄组合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 其他应收款预期
信用损失率(%) 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 1年) 5.00 5.00
1至 2年(含 2年) 10.00 10.00
2至 3年(含 3年) 30.00 30.00
3年以上 100.00 100.00
质保金组合,包括应收账款中的质保金、合同资产中的质保金、以及 1年以上的质保金组合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 1年) 5.00
1 至 2年(含 2年) 10.00
2 至 3年(含 3年) 30.00
3 年以上 100.00
2、其他的应收款项
对于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外的应收款项(包括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的减值损失计量,本公司选择按
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根据以上计提方法,公司 2025年度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资产项目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坏账准备余额 本年计提坏账
准备
应收账款 256,836,433.92 155,052,726.90 101,783,707.02 11,575,295.00
其他应收款 23,474,014.79 10,705,892.38 12,768,122.41 629,968.97
3、存货
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
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本次计提存货
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779,918.78元。
4、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
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21,914,296.54元。
5、合同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公司对合同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金融资产减值中应收
账款坏账准备相关会计政策。本次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596,236.17 元,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1,915,819.87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31,225,665.84元,减少 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 23,250,285.78元,相应减少 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 23,250,285.78元。本次计提减值事项,已经山东舜
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本次资产核销情况概述
公司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了核销,本次资产核销共6,124,159.46元,具体如下:
1、核销应收账款 5,700,781.46 元,核销坏账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对所
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债务人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2、核销其他应收款 423,378.00 元,主要系无法收回的保证金,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针对核销款项已建立备查台账
,完整留存相关追偿佐证资料,明确相关责任人员,并将持续跟踪债务人的经营及偿债状况,继续行使追索权利。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存在可能发生减
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 2025年度各项减值损失共计 31,225,665.84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0d76cf5-ea0a-4e46-b178-fe4813dda0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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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2│ST任子行(300311):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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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闵锐、王偕林、吴志明 2025 年
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闵锐、王偕林、吴志明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
会关系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
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ed08d9e-9aa7-4a04-b588-02ba317b59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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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2│ST任子行(300311):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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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与第六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任子行网
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共 327.75 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 6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
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年 6月 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黄纲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公司拟定于 2023年 7月 1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
权。
(三)2023 年 6 月 30 日至 2023 年 7 月 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
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公司于 2023年 7月 10日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3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
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 7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
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六)2024年 4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536.1万股。
(七)2025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384.15万股。
(八)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327.75万股
。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1名激励对象离职和 1名激励对象身故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 41.16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二)根据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鲁舜审字[2026]第 0099 号),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不满足归属条件,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
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剔除离职和身故激励对象拟作废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应作
废 286.59万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共计作废 327.75万股限制性股票。至此,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结束。
根据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
的稳定性。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作废本
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该等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6f33a73-6d1f-40da-a881-606aa346a4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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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2│ST任子行(30031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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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任子行(30031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56ae0ab-e342-4b1a-89ba-7d73b62195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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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2│ST任子行(30031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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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任子行(30031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66303b3-b165-4055-9a4a-26a7c42a16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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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2│ST任子行(300311):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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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任子行(300311):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967e407-df94-436c-97fb-6c6e1519d9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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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1│ST任子行(30031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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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任子行(30031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d2e70f1-803b-421a-80fa-8b1e167582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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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1│ST任子行(30031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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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任子行(30031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c488084-ced1-4abb-b473-635a7b6dbe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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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1│ST任子行(30031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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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任子行(30031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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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1│ST任子行(300311):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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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任子行(300311):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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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0│ST任子行(30031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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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
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因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亚鸿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亚鸿世纪”)、深圳市任子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开发”)和任子行网络技术(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香港任子行”),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
保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最终批准额度为准,银行授信额度批准后,公司子公司将根据
实际需求向银行申请发放贷款。公司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办理上述授信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审
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占 是否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上市公司最 关联
例 负债率 (万元) (万元) 近一期净资 担保
产比例
公司 北京亚鸿世纪科 100% 32.48% 0 4,000 6.11% 否
技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任子行科 100% 57.84% 0 4,000 6.11% 否
技开发有限公司
科技开 任子行网络技术 100% 96.86% 457.57 2,000 3.06% 否
发 (香港)股份有
限公司
合计 / / 457.57 10,000 15.28% /
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对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上述被担保对象之间
进行调剂,也可将上述担保额度调剂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未列示的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一)亚鸿世纪
1、公司名称:北京亚鸿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年 11月 26日
3、法定代表人:范娜
4、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 3号院 2号楼 2层 201-1至 201-8号
6、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维修;计算机技术培训;基础
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设备租赁: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文化用品;出租办公用房;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汽车租赁;经营电信业务。(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8、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05,415,898.11 473,833,571.46
负债总额 167,354,132.71 153,917,415.24
净资产 338,061,765.40 319,916,156.22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17,455,662.15 14,227,150.58
利润总额 48,983,583.66 -18,145,609.18
净利润 48,915,024.65 -18,145,609.18
9、亚鸿世纪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科技开发
1、公司名称:深圳市任子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 4月 26日
3、法定代表人:李占玉
4、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5、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中 2路软件园 2栋 502
6、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经营进出口业务;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服务及产品开发、销售。(以上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计算机软硬件技
术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
7、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8、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47,204,007.19 378,679,734.36
负债总额 188,369,059.43 219,025,579.19
净资产 158,834,947.76 159,654,155.17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2,000,747.39 10,123,010.53
利润总额 15,423,540.89 819,207.41
净利润 15,346,878.05 819,207.41
9、科技开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香港任子行
1、公司名称:任子行网络技术(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 4月 8日
3、公司董事:景晓军
4、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5、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梳士巴利道 3号星光行 5楼 532B单元
6、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通讯产品研发、销售、咨询、技术服务及贸易。
7、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8、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5,307,683.32 54,743,256.37
负债总额 52,940,053.55 53,025,802.33
净资产 2,367,629.77 1,717,454.04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313,337.16 0
利润总额 -272,581.30 -650,175.73
净利润 -387,772.65 -650,175.73
9、香港任子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重要条款以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在有
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且全资子公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
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457.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67%,均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8e854c2-20a8-472a-9733-f1e1a9fc78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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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8:24│ST任子行(30031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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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次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任子行网络技术(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
任子行”)业务开展需要,香港任子行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国际保函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任子行科技开发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开发”)为其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23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2)。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因业务开展需要,香港任子行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开立第二笔分离式跨境履约保函,该保函金额为 382
,950 USD(币种:美金)。科技开发为该笔履约保函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保函保证金为 2,942,289.95元(币种:人民币),担保
期限为上述履约保函开具之日起至 2027年 7月 31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该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控股
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已履行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任子行网络技术(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 4月 8日
3、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梳士巴利道 3号星光行 5楼 532B单元
4、公司董事:景晓军
5、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6、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通讯产品研发、销售、咨询、技术服务及贸易。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香港任子行 100%股权。
8、关联关系:香港任子行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界定的关联人。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 5,979,152.42 35,234,128.86
负债总额 3,941,130.00 32,775,189.22
净资产 2,038,022.42 2,458,939.64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1-9 月(未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262,707.50 -181,271.43
净利润 262,707.50 -296,462.78
(三)香港任子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函申请人:任子行网络技术(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2、保函义务人:深圳市任子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保证金质押担保
4、保函金额:382,950 USD(币种:美金)
5、保函有效期至:2027年 7月 31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实际累计发生的担保总额为 457.57万元(包含本次担保),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0.70%,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
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保函申请书》;
(二)《保函出函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d79da8a0-5213-4b57-8177-135fbcc9fb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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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7:06│ST任子行(30031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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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任子行网络技术(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
任子行”)业务开展需要,香港任子行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国际保函业务,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于 202
6年 3月 19日出具金额为 212,901.69 USD(币种:美金)的分离式跨境履约保函。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任子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为该笔履约保函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保函保证金为 1,633,405.43元(币种:人民币),担保期限为上述履约保函开具之日起至 20
26年 7月 10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该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控股
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已履行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任子行网络技术(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 4月 8日
3、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梳士巴利道 3号星光行 5楼 532B单元
4、公司董事:景晓军
5、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6、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通讯产品研发、销售、咨询、技术服务及贸易。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香港任子行 100%股权。
8、关联关系:香港任子行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界定的关联人。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 5,979,152.42 35,234,128.86
负债总额 3,941,130.00 32,775,189.22
净资产 2,038,022.42 2,458,939.64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1-9 月(未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262,707.50 -181,271.43
净利润 262,707.50 -296,462.78
(三)香港任子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函申请人:任子行网络技术(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2、保函义务人:深圳市任子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保证金质押担保
4、保函金额:212,901.69 USD(币种:美金)
5、保函有效期至:2026年 7月 10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为 163.34万元(包含本次担保),占公司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
的 0.25%,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一)《保函申请书》;
(二)《保函出函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aa009071-01ba-4fcf-a780-3464c2c36d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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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38│ST任子行(300311):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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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任子行(300311):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b014b62c-9ff3-4dc2-8bcf-af1930baba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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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7:22│ST任子行(300311):关于参加2025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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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深圳证监局和中证中小投资者
服务中心指导、深圳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5 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20 日(周四)14:30-17:00。届时公司董事、高管将在线就
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7/ad74e45f-e08c-4751-9bcf-8d1334b750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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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8:24│ST任子行(300311):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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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任子行(300311):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0/31760bdd-0816-49c0-aab1-40bcb627c681.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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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任子行: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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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5/12254991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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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ST任子行: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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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80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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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ST任子行: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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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80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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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ST任子行: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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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47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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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ST任子行: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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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86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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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任子行: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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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123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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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任子行: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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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123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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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任子行: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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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603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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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任子行: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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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78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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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任子行: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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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14234.PDF
〖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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