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13 ST天山 更新日期:2024-11-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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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7:00│ST天山(30031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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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山(30031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4ca689dc-aa56-4bd4-8d7a-79cd5e89b1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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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6:56│ST天山(300313):关于陈德宏所持部分股份司法变卖流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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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陈德宏所持部分股
份将被变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陈德宏持有的 3,000,000 股公司股票被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年
9月 22日 10时至 2024年 11月 21日 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显示的变卖结果,本次变卖因无人出价已流拍。
本次陈德宏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司法变卖流拍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ff4bf37d-8971-4bf9-9aa8-1a8e71e18f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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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6:56│ST天山(300313):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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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中发行的限售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为1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3,131,312股,占公
司目前股本总额的4.1956%。该部分股票限售期为36个月,已于2019年5月19日限售期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cb4de50e-eceb-432f-b3b0-feef37a5d0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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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7:02│ST天山(300313):公司2024年10月活畜销售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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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 年 10 月销售情况简报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 10月销售活畜 534头,销售收入 778.08万元,环比变动分别
为 17.11%、27.31%;同比变动分别为-7.77%、16.64%。
二、原因说明
活畜业务中,不同用途和客户需求不同的牛只养殖周期存在差异,公司会根据生产经营规划和市场行情变化趋势适当调整出栏时
间。本月活畜销售数量、销售收入环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月出栏牛只数量高于上月。本月销售数量、销售收入同比变动的主要原因
是去年同期销售的育肥牛属于阶段性育肥,体重较轻,而本月销售的育肥牛体重较高所致。
三、风险提示
(一)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因此上述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二)上述披露仅包含公司活畜销售情况,不含其它业务。
(三)《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
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eda9d268-93a7-48bf-a9dd-48249690eb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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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8:34│ST天山(300313):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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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山(300313):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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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00:00│ST天山(300313):公司2024年9月活畜销售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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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 年 9 月销售情况简报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9 月销售活畜 456 头,销售收入 611.16 万元,环比变动
分别为-64.04%、-54.49%;同比变动分别为-66.86%、-66.82%。
二、原因说明
活畜业务中,不同用途和客户需求不同的牛只养殖周期存在差异,公司会根据生产经营规划和市场行情变化趋势适当调整出栏时
间。本月活畜销售数量、销售收入环比、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月出栏牛只数量低于上月及去年同期。
三、风险提示
(一)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因此上述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二)上述披露仅包含公司活畜销售情况,不含其它业务。
(三)《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
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5/f2f6c147-61b2-41aa-9ce4-4f49b6bc44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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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 00:00│ST天山(300313):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山生物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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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ebsite):www.junzhilawyer.com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
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
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须查阅
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公司保证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须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其他材料。公司保证上述文件真实
、准确、完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真实;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召
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
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
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检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基于以上所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并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以公告形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等媒体刊登了定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网络投票的
时间及具体操作流程、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等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15:00在新疆昌吉市宁边西路 262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与
会议通知所载明的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及会议出席人员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召集人资格的规定
。
(二)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21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103,338,410 股,
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17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或授权委托
书等文件,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102,237,310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2.6660%。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票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19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1,101,100 股,占股权登记
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18%。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119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01,100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518%。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及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和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明的议案一致,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
已列明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
表决;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和监票,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
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经对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获得通过。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03,140,9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89%;反对 156,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511%;弃权 4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0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634%;反对 156,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767%;弃权 4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599
%。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上述议案为需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属于特别决议议案、不属于累积投票的议案、不属于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的议案、不属于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4/67695cc9-64e9-4332-9329-aa3c6d5a3f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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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 00:00│ST天山(300313):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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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8月 28日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现场会议于 2024年 9月 13日北京时间下午 15:00在新疆昌吉市宁边西路262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9月 13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1 人,代表股份 103,338,4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3.0179%。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02,237,3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2.66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9 人,代表股份1,101,1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518%。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代理董事长韩明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了下列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提案 1.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3,140,9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89%;反对 15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1511%;弃权 4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634%;反对 156,1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767%;弃权 4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
599%。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指派姜楠律师、何泉华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3/c363050b-6ea1-419b-b7d1-3be146df1a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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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1 00:00│ST天山(300313):关于陈德宏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变卖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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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山(300313):关于陈德宏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变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1/dab28a5a-981b-4df2-9696-5ba9ab1eb8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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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1 00:00│ST天山(300313):公司2024年8月活畜销售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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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 年 8 月销售情况简报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8 月销售活畜 1,268 头,销售收入 1,342.94 万元,环比
变动分别为 62.36%、46.82%;同比变动分别为 263.32%、174.95%。
二、原因说明
活畜业务中,不同用途和客户需求不同的牛只养殖周期存在差异,公司会根据生产经营规划和市场行情变化趋势适当调整出栏时
间。本月活畜销售数量、销售收入环比、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月出栏牛只数量高于上月及去年同期。
三、风险提示
(一)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因此上述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二)上述披露仅包含公司活畜销售情况,不含其它业务。
(三)《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
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1/82236506-53ce-4608-b2df-aca02ba627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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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4 00:00│ST天山(300313):关于陈德宏所持部分股份第二次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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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山(300313):关于陈德宏所持部分股份第二次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4/a96dd72f-ffd4-4be6-938b-9072764ad5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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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00:00│ST天山(300313):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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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山(300313):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7/cdbd67b3-c19d-490e-a4c0-aa2e82e95a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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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00:00│ST天山(300313):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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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
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4 年 8月 20 日以书面通知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 17:30在新疆昌吉市宁边西
路 26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军先生主持,应参加监事 3名,实际参加监事3 名(其中监事张君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因此董事会全体董事表决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中兴财光
华协商确定 2024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公允的反映截止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
有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全体董事表决同意公司对 2024年半年度有迹象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8/fbd90454-bda2-4323-90ea-31c4f9c32e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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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00:00│ST天山(300313):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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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
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4 年 8月 20 日以书面通知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 16:30在新疆昌吉市宁边西
路 26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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