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16 晶盛机电 更新日期:2026-06-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22 18:59 │晶盛机电(30031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22 18:59 │晶盛机电(300316):晶盛机电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6-06-12 18:37 │晶盛机电(300316):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
├─────────┼──────────────────────────────────────────────┤
│2026-06-03 18:41 │晶盛机电(300316):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03 18:40 │晶盛机电(300316):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
├─────────┼──────────────────────────────────────────────┤
│2026-06-03 18:38 │晶盛机电(30031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03 18:37 │晶盛机电(300316):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
├─────────┼──────────────────────────────────────────────┤
│2026-05-25 19:27 │晶盛机电(300316):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2026-05-13 18:42 │晶盛机电(30031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08 18:14 │晶盛机电(30031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
2026-06-22 18:59│晶盛机电(30031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6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2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顺达路500号公司2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曹建伟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95人,代表股份 770,261,6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1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人,代表股份 721,831,0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1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82
人,代表股份 48,430,6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45%。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共计 485 人,代表股份 48,430,9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45%。
8、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等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770,128,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8%;反对 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弃权 7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8,298,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58%;反对62,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0%;弃权7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
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
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5f369df1-f48a-4485-9af1-2ec6859b7dbe.PDF
─────────┬────────────────────────────────────────────────
2026-06-22 18:59│晶盛机电(300316):晶盛机电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Grandall Building,No.2&No.15,Block B,Baita Park,Old Fuxing Road,Hangzhou,Zhejiang 310008,China电话/Tel:(+86)(57
1)8577 5888传真/Fax:(+86)(571)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之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贵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
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公司已向本所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的、真实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
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法律
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
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
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已于 2026年 6月 3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2、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年 6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浙江晶盛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地点、会
议召集人、会议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会务联系方式等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由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在会议通知中还对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
、投票程序等有关事项做出了明确说明。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22 日下午 14:30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顺达路 500号公司 2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
长曹建伟先生主持。
2、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2 日9:15至 9:25,9:30至 11:30,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2日 9:15至 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审议的议案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截至 2026年 6月 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
证律师。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等,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 13名,代表股份721,831,0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129%。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确认,在网络投票期间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 482名,代
表股份 48,430,6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45%。
上述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及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合计 49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770,261,687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173%。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其代理人共计 485 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数 48,430,9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7045%。
(二)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有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1.00《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的内容相符,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表决。本次股东会按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和监票,并统计了投票的表决结果。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股份总数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投票表
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形成本次股东会的最终表决结果,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00《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70,128,8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28%;反对 6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弃权 7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8,298,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58%
;反对 6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0%;弃权 7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2%。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并公告。
综合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审议议案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相符,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
网络投票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若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
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7eba5cb7-253b-495d-b3ec-692fef8796e8.PDF
─────────┬────────────────────────────────────────────────
2026-06-12 18:37│晶盛机电(300316):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季仕才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季仕才先生因个人
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负责的相关
工作已交接,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季仕才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c643219e-df01-430c-9149-021e65a51ec9.PDF
─────────┬────────────────────────────────────────────────
2026-06-03 18:41│晶盛机电(300316):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
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年6月3日以现场加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顺达路5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曹建
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
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12英寸集成电路大硅片设备测试实验线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调整为17,800.00万元,并
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已终止的“年产80台套半导体材料抛光及减薄设备生产制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合计86,141.00万元(含利息及理
财收益)投资于新项目“半导体装备精密零部件智能化生产项目”和“高端半导体设备碳化硅零部件产业化项目”。本次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施主体)增资,并与子公司及其募
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详见 2026年 6月 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 2026年 6月 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f2794b5b-6009-4171-9508-50afbddaf743.PDF
─────────┬────────────────────────────────────────────────
2026-06-03 18:40│晶盛机电(300316):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
晶盛机电(300316):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7a7721fc-b54b-44aa-aa98-5fcd7b26b644.PDF
─────────┬────────────────────────────────────────────────
2026-06-03 18:38│晶盛机电(30031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22日(星期一)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6月 2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2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5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6月 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顺达路 500号公司 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及提案编码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6年 6月 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生效。
三、会议登记、联系方式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1)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1)、委托
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2),以便登记确认。信函、
邮件或传真需在 2026年 6月 17日 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顺达路 500 号;(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2、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16—17日的 9:00- 16
: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晓雯、林婷婷 邮箱:jsjd@jsjd.cc
电话:0571-88317398 传真:0571-89900293
5、其他事项
(1)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
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
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3。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74e82ba3-488f-4899-a776-49066e2519bd.PDF
─────────┬────────────────────────────────────────────────
2026-06-03 18:37│晶盛机电(300316):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
晶盛机电(300316):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e26dda1d-63f6-48ad-ad40-e23c2ab30f04.PDF
─────────┬────────────────────────────────────────────────
2026-05-25 19:27│晶盛机电(300316):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邱敏秀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172,42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2.92%,计划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6月16日-2026年9月15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
超过9,543,105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73%。
浙江晶盛机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