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16 晶盛机电 更新日期:2026-07-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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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7:48 │晶盛机电(300316):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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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59 │晶盛机电(30031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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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59 │晶盛机电(300316):晶盛机电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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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37 │晶盛机电(300316):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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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41 │晶盛机电(300316):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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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40 │晶盛机电(300316):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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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38 │晶盛机电(30031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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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37 │晶盛机电(300316):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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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27 │晶盛机电(300316):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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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42 │晶盛机电(30031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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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7:48│晶盛机电(300316):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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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7 月20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曹建伟先生《关于提议浙江晶盛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议的主要内容
为切实回报广大投资者,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持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
展的信心,基于对公司长远发展信心、财务状况展望等因素的综合考虑,公司董事长曹建伟先生提议: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议实施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建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的公司股份总数(扣除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不低于 0.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
项导致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公
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并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确定。曹建伟先生承诺将在相关会议审议该事项时投“赞成”票。
二、其他说明
上述提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9f08f33b-4858-44da-8124-cfabb00943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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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59│晶盛机电(30031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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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6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2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顺达路500号公司2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曹建伟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95人,代表股份 770,261,6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1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人,代表股份 721,831,0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1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82
人,代表股份 48,430,6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45%。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共计 485 人,代表股份 48,430,9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45%。
8、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等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770,128,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8%;反对 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弃权 7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8,298,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58%;反对62,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0%;弃权7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
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
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5f369df1-f48a-4485-9af1-2ec6859b7d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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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59│晶盛机电(300316):晶盛机电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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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ndall Building,No.2&No.15,Block B,Baita Park,Old Fuxing Road,Hangzhou,Zhejiang 310008,China电话/Tel:(+86)(57
1)8577 5888传真/Fax:(+86)(571)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之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贵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
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公司已向本所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的、真实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
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法律
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
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
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已于 2026年 6月 3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2、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年 6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浙江晶盛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地点、会
议召集人、会议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会务联系方式等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由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在会议通知中还对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
、投票程序等有关事项做出了明确说明。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22 日下午 14:30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顺达路 500号公司 2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
长曹建伟先生主持。
2、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2 日9:15至 9:25,9:30至 11:30,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2日 9:15至 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审议的议案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截至 2026年 6月 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
证律师。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等,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 13名,代表股份721,831,0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129%。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确认,在网络投票期间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 482名,代
表股份 48,430,6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45%。
上述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及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合计 49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770,261,687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173%。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其代理人共计 485 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数 48,430,9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7045%。
(二)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有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1.00《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的内容相符,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表决。本次股东会按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和监票,并统计了投票的表决结果。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股份总数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投票表
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形成本次股东会的最终表决结果,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00《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70,128,8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28%;反对 6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弃权 7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8,298,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58%
;反对 6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0%;弃权 7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2%。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并公告。
综合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审议议案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相符,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
网络投票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若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
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7eba5cb7-253b-495d-b3ec-692fef8796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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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37│晶盛机电(300316):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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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季仕才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季仕才先生因个人
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负责的相关
工作已交接,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季仕才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c643219e-df01-430c-9149-021e65a51e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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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41│晶盛机电(300316):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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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
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年6月3日以现场加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顺达路5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曹建
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
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12英寸集成电路大硅片设备测试实验线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调整为17,800.00万元,并
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已终止的“年产80台套半导体材料抛光及减薄设备生产制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合计86,141.00万元(含利息及理
财收益)投资于新项目“半导体装备精密零部件智能化生产项目”和“高端半导体设备碳化硅零部件产业化项目”。本次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施主体)增资,并与子公司及其募
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详见 2026年 6月 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 2026年 6月 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f2794b5b-6009-4171-9508-50afbddaf7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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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40│晶盛机电(300316):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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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盛机电(300316):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7a7721fc-b54b-44aa-aa98-5fcd7b26b6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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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38│晶盛机电(30031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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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22日(星期一)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6月 2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2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5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6月 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顺达路 500号公司 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及提案编码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6年 6月 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生效。
三、会议登记、联系方式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1)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1)、委托
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2),以便登记确认。信函、
邮件或传真需在 2026年 6月 17日 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顺达路 500 号;(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2、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16—17日的 9:00- 16
: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晓雯、林婷婷 邮箱:jsjd@jsjd.cc
电话:0571-88317398 传真:0571-89900293
5、其他事项
(1)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
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
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3。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74e82ba3-488f-4899-a776-49066e2519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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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37│晶盛机电(300316):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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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盛机电(300316):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e26dda1d-63f6-48ad-ad40-e23c2ab30f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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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27│晶盛机电(300316):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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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邱敏秀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172,42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2.92%,计划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6月16日-2026年9月15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
超过9,543,105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73%。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邱敏秀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减持主体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不含回购专户股份)
邱敏秀(实际控制人、董事) 38,172,420 2.92%
合计 38,172,420 2.9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3个月内(2026年 6月 16日-2026年 9月 15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
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减持数量及占总股本(不含回购专户)的比例
减持主体 股份来源 拟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的比
(股) 例
邱敏秀(实际控制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9,543,105 0.73%
人、董事) 的股份(包括因权益分派转增
股本而增加的股份)
合计 9,543,105 0.73%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截至本公告日,邱敏秀女士本次减持事项均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上述股东作为公司董事,依据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内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
不确定性。
4、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及时披露本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四、备查文件
邱敏秀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b152eff2-7008-49e1-b720-e82e9b8093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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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42│晶盛机电(30031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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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173,984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
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09,533,797股扣除已回购股份2,173,984股后的1,307,359,8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股利1.5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96,103,971.95元。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股利=现金分
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196,103,971.95元/1,309,533,797股×10股=1.497509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2、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97509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为: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1,309,533,797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2,173,984股后的1,307,359,8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
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96,103,971.95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下一年度。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
,公司将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距离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173,984.00股后的1,307,359,813.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外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69 绍兴上虞晶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01*****119 邱敏秀
3 01*****285 曹建伟
4 01*****932 毛全林
5 00*****535 何俊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3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173,984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
为1.497509元,据此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97509元/股。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顺达路50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季仕才
咨询电话:0571-88317398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a65efec2-e34f-4318-8b29-2e2cb2a925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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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14│晶盛机电(30031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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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8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顺达路500号公司2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曹建伟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27人,代表股份数量 746,749,2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118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4人,代表股份数量 721,854,1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147%;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共 513人,代表股份数量 24,895,0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42%。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共计 517 人,代表股份数量 24,918,4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60%。
8、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等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746,505,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4%;反对 18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弃权 57,8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674,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19%;反对185,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60%;弃权57,8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1%。
(二)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 746,492,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6%;反对 18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弃权 67,0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661,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05%;反对189,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05%;弃权67,0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0%。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746,476,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4%;反对 23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弃权 4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645,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44%;反对232,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22%;弃权4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3%。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746,335,2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6%;反对 352,7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2%;弃权 61,2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504,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85%;反对352,77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57%;弃权61,2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7%。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746,144,1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0%;反对 528,5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8%;弃权 76,5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24,313,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717%;反对528,54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11%;弃权76,5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7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
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
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26268e22-d282-4653-85bd-d6e04c4c30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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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14│晶盛机电(300316):晶盛机电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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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盛机电(300316):晶盛机电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cb7cb43b-6f6a-47ae-8734-9d1f100c93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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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6:52│晶盛机电(300316):关于参加2026年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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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浙江证监局指导,浙江上市公司
协会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2026年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周三)15:0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曹建伟先生,副总裁、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陆晓雯女士,独立董事张红英女士,将在线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
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提前向所有关心公司的投资者公开征集交流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
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12日(星期二)17:00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您
所关心的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9c71fb46-bf2f-450d-a9da-aee545d772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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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7│晶盛机电(300316):1、2026-019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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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 27日,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 年
第一季度报告》。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6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d7de285-c114-4518-a469-0259d76334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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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6│晶盛机电(30031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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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盛机电(30031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b83cdae-9dee-49e7-9855-439b5f340f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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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 00:30│晶盛机电(300316):晶盛机电2025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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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盛机电(300316):晶盛机电2025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英文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59f9505c-b05c-4c14-a0d3-cfdafb84d6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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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 00:30│晶盛机电(300316):晶盛机电2025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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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盛机电(300316):晶盛机电2025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中文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5c655a8e-c6fa-4fe9-bcd3-ff3d9be2d5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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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7│晶盛机电(30031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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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并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经营规划所需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
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
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84,734,667.29 元,合并报表
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12,035,332,465.3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518,915,428.30元,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0,715,147,671.62元
。因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5年不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金。按照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5年末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0,715,147,671.62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
未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股东的利益诉求,拟以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09,533,797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 2
,173,984 股后的 1,307,359,81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96,103,97
1.95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
照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 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分红总额(元) 196,103,971.95 522,943,925.20 915,151,869.10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84,734,667.29 2,509,729,984.52 4,557,514,076.03
(元)
研发投入(元) 954,983,771.10 1,119,190,489.64 1,145,395,165.86
营业收入(元) 11,357,487,102.93 17,576,612,657.90 17,983,185,712.2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12,035,332,465.39 11,673,541,723.30 10,077,875,259.38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10,715,147,671.62 9,719,176,168.52 8,536,669,654.13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1,634,199,766.25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2,650,659,575.95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1,634,199,766.25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3,219,569,426.60
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6.86%
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 2023年、2024年、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1,634,199,766.25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
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并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经营规划所需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5f6e00d1-fcd5-4e2e-9ddd-b1378e59fc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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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7│晶盛机电(300316):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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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情况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2025 年末执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业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2024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2024 年上市 客户家数 756 家
公司(含 A、B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股)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
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
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
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 被告 案件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告 时间
投 华仪电 2024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度、 已完结(天健需在
资 气、东海 年 3月 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 5%的范围内与华仪
者 证券、天 6日 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 电气承担连带责
健 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 任,天健已按期履
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
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
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年度审计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
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内部控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
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事务所
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
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
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审前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
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完成后就审计结果情况等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审计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等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重点关
注问题进行充分沟通。
3、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内
部控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
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
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
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9f7cbec1-593b-45fb-8fe3-b1e5f4e295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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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7│晶盛机电(30031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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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盛机电(30031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0e6f39ad-e520-4599-acf8-c029a3e411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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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7│晶盛机电(30031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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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盛机电(30031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113f00f0-4152-4ad5-8a4d-0b9d2a7699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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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7│晶盛机电(300316):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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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
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
经营情况,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核查和减值测试,拟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
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经对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如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
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合同资产等进行全面核查和减值测试后,报告期内,公司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971,5
16,176.95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年度计提减值损失金额
1、信用减值损失 88,138,278.03
其中: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3,418,767.00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99,845,580.00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 -17,273,605.51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147,536.54
2、资产减值损失 883,377,898.92
其中:存货跌价准备 883,655,792.88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277,893.96
合计 971,516,176.95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计提方法及具体说明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
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
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
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
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
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
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
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
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
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
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组合类别 确定组合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的依据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类型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
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
合同资产——账龄组合 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
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商业承兑汇票和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的账龄按照相应
的应收账款持续计算账龄。
账 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 商业承兑 数字化应收账 其他应
汇票 款债权凭证 收款
1年以内(含,下同) 5 5 5 5 5
1-2年 10 10 10 10 10
2-3年 30 30 30 30 30
3-4年 50 50 50 50 50
4年以上 100 100 100 100 100
4、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的计提依据及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
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长期资产减值的计提依据及方法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
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971,516,176.95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真实、准
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财务报告能更加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一致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08fd10d5-ab64-4eb3-ac9d-6093c0d66b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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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7│晶盛机电(30031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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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盛机电(30031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f1a940cd-3366-4002-b06b-f5a4f3a249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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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7│晶盛机电(300316):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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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基于公司独立董事赵骏先生、傅颀女士、庞保平先生提交的《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赵骏先生、傅颀女士、庞保平先生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b00e7ab2-1990-4571-b2c4-8bd4f8de0e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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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7│晶盛机电(30031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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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盛机电(30031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dd0cbb3a-c351-4268-a664-f33f756e6e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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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7│晶盛机电(300316):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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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 9日,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
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
告摘要》于 2026年 4月 1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
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ebc01cf7-1e7e-4ed1-8fc3-6fe3fef17f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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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7│晶盛机电(300316):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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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5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47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 21,353,383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6.5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42,0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22 年 7月 1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承销保荐费、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397.30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41,602.7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60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12英寸集成电路大硅片设备测 75,000.00 56,370.00
试实验线项目
2 年产 80台套半导体材料抛光及 50,000.00 43,210.00
减薄设备生产制造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42,420.00 42,022.70
合计 167,420.00 141,602.70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 95,421.63万元(含利息收入等),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
,000万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终止“年产 80台套半导体材
料抛光及减薄设备生产制造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将“12英寸集成电路大硅片设备测试实
验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5年 6月 30日延期至 2027年 6月30日。目前,公司“12英寸集成电路大硅片设备测试实
验线项目”建设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鉴于上述授权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
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②
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③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④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4、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
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
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
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
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
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
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
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4f9145b4-4457-461b-a6c4-6e37dd148c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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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6│晶盛机电(300316):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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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盛机电(30031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abdb4926-b75d-4c90-b255-4efcc37ad6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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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6│晶盛机电(30031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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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盛机电(30031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403c9d78-14de-49be-9e6e-5186af3824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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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6│晶盛机电(300316):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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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盛机电(300316):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89c59433-0dfd-481e-812b-f3e046b7f7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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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5│晶盛机电(30031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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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盛机电(30031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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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5│晶盛机电(300316):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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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作为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盛机电”、“
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晶盛机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47号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 21,353,38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6.50元,共计募集资金 142,0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年 7月 1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承销保荐费、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397.30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1,602.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60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汤浦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12英寸集成电路大硅片设备测试 75,000.00 56,370.00
实验线项目
2 年产 80 台套半导体材料抛光及减 50,000.00 43,210.00
薄设备生产制造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42,420.00 42,022.70
合计 167,420.00 141,602.70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 95,421.63万元(含利息收入等),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
00万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终止“年产 80台套半导体材料
抛光及减薄设备生产制造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将“12英寸集成电路大硅片设备测试实验
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5年 6月 30日延期至 2027年 6月 30日。目前,公司“12英寸集成电路大硅片设备测试实验
线项目”建设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25年 4月 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鉴于上述授权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
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②
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③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④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
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
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
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
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
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
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6年 4月 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
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7e4726b0-b60e-453d-8937-cb395827be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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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5│晶盛机电(300316):晶盛机电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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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5454 号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盛
机电公司)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晶盛机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晶盛机电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90d5612a-90e7-4f83-a158-049c801a15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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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5│晶盛机电(300316):晶盛机电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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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6〕5456 号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盛机电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晶盛机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晶盛机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晶盛机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晶盛机电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晶盛机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
修订)》(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晶盛机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晶盛机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晶盛机电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df7a56e1-74dd-4f53-9d89-8cf587aa88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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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5│晶盛机电(300316):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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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晶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晶环”)、浙江科
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盛智能”)、宁夏晶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晶钰”)因业务发展需要,拟通过
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促进经营发展,公司同意为上述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 140,000万元的担保,具体如下:
担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截至 2026年 3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
保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月 31日担保 担保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关联
方 例 负债率 余额(万元) (万元) 期净资产比例 担保
公 宁夏晶环 100% 90.09% 29,110.00 40,000 2.34% 否
司 科盛智能 89.64% 29,670.86 70,000 4.09%
宁夏晶钰 87.43% 7,419.17 30,000 1.75%
合计 66,200.03 140,000 8.18%
以上担保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担保事项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
豁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宁夏晶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 9月 2日
法定代表人:石刚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街道宏图南街与济民路交叉口
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制造、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光伏设备及元器
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金
属结构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宁夏晶环 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宁夏晶环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04,599.16万元,负债总额 94,232.72万元,净资产 1
0,366.44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1,376.96万元,净利润-6,110.88万元。
2、浙江科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 5月 8日
法定代表人:曹建伟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顺达路 500号 1幢 104室
经营范围: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
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科盛智能 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科盛智能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46,707.57万元,负债总额 131,512.24 万元,净资产
15,195.32 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5,203.11万元,净利润-2,951.83万元。
3、宁夏晶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 4月 19日
法定代表人:傅林坚
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宁华路街道规划一号路以西开元路以北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镀加工;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宁夏晶钰 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宁夏晶钰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6,020.62万元,负债总额 66,466.08万元,净资产 9,
554.54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3,085.23万元,净利润-2,930.31万元。
上述公司全资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将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分别与授信银行签署担保协议。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担保
进展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本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 66,200.03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的 3.87%。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未有其他对外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05c7d124-dc4d-441f-a7b9-878c747b9c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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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5│晶盛机电(30031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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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盛机电(30031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27818615-2c0b-4d45-a562-cece93994e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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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5│晶盛机电(300316):晶盛机电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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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盛机电(300316):晶盛机电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65360ef2-ce86-4bde-8c21-c0c886e097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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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4│晶盛机电(30031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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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5月 8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8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30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顺达路 500号公司 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及提案编码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包含以下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3.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00 《关于 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6年 4月 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生效。
三、会议登记、联系方式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1)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1)、委托
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2),以便登记确认。信函、
邮件或传真需在 2026年 5月 7日 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顺达路 500 号;(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6—7日的 9:00- 16:0
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晓雯、季仕才 邮箱:jsjd@jsjd.cc
电话:0571-88317398 传真:0571-89900293
5、其他事项
(1)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
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
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3。
五、特别提示
1、公司将于 2025年年度股东会当天,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月 8日 15:30-16:30,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
临平区顺达路 500号公司 2楼会议室。届时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以及部分董事和高管(具体参会人员根据当日
的安排进行适当调整)与投资者进行现场沟通和交流。
2、参与投资者请于“投资者接待日”前 3个工作日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并同时提供交流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林婷婷;电话:0571-88317398;传真:0571-89900293;邮箱地址:jsjd@jsjd.cc。
3、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
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同时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59dcd24e-e8b1-41e1-b5cf-f04297e9e3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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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4│晶盛机电(30031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赵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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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诚信、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作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股东会4次,第五届董事会召开会议8次,第六届董事会召开会议1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
会情况
独立董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表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列席次数
事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决方式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出席 席会议
赵骏 9 2 7 0 0 否 3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以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阅读了会议相关资料,提出了合理建议,尽到了独
立董事应尽的义务。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合
法有效,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异议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召集并主持提名委员会
会议,对董事会换届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个人履历等进行审查,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
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请公司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等事项,详
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
督;在年报审计过程中,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重点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审计工
作按时保质完成。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次,就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审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已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
履行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
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
备履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合了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能够推
动高级管理人员发挥积极性,推动公司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6、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四、审计沟通情况
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沟通内审计划及内控情况。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计划、审计方法、重
点审计事项等进行充分沟通,审阅相关底稿资料,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权益保护情况
1、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
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交易所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和保
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不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间,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参与公司决策,安排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电话、
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
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
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本人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发
挥专业特长,与公司法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指导相关国际业务涉及的法律问题,促进公司国际业务开展,防范法律风险。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等。保障了
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公司证券部、董事会秘书
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七、履职总体评价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为
原则,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独立、专业、客观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各项职责,在公司各
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意见,不断强化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等事项作出应有贡献。
2026年,本人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与合
作,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维护广
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8486c321-8598-4622-86cb-93cc32a77a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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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4│晶盛机电(30031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傅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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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诚信、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作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股东会4次,第五届董事会召开会议8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
会情况
独立董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表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列席次数
事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决方式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出席 席会议
傅颀 8 2 6 0 0 否 2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以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阅读了会议相关资料,提出了合理建议,尽到了独
立董事应尽的义务。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合
法有效,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异议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
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请公司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
的指导和监督;在年报审计过程中,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重点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确保审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监督公司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报告期内,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及薪酬进行了审核,对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次,就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审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已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
履行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
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
备履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合了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能够推
动高级管理人员发挥积极性,推动公司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6、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四、审计沟通情况
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沟通内审计划及内控情况。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计划、审计方法、重
点审计事项等进行充分沟通,审阅相关底稿资料,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权益保护情况
1、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
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交易所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和保
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不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间,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参与公司决策,安排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年审期间,持续与年审
会计师保持沟通,并进行会谈,了解公司年度审计的情况。通过会谈、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
能产生的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除此之外,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内审部持续保持沟通,听取内审部工作
汇报,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帮助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等。保障了
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公司证券部、董事会秘书
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七、履职总体评价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为
原则,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独立、专业、客观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各项职责,在公司各
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意见,不断强化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等事项作出应有贡献。
特此报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傅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80b36c57-2679-492a-b559-4410365d0b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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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4│晶盛机电(30031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庞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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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诚信、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作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股东会4次,第五届董事会召开会议8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
会情况
独立董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表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列席次数
事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决方式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出席 席会议
庞保平 8 2 6 0 0 否 3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以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阅读了会议相关资料,提出了合理建议,尽到了独
立董事应尽的义务。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合
法有效,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异议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
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参加审计委员会会
议5次,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召集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监督公司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报告期内,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及薪酬进行了审核
,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
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请公司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等事项,详
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
督;在年报审计过程中,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重点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审计工
作按时保质完成。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董
事会换届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个人履历等进行审查,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次,就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审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已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
履行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
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
备履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合了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能够推
动高级管理人员发挥积极性,推动公司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6、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四、审计沟通情况
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沟通内审计划及内控情况。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计划、审计方法、重
点审计事项等进行充分沟通,审阅相关底稿资料,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权益保护情况
1、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
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交易所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和保
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不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间,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电话
、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
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
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等。保障了
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公司证券部、董事会秘书
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七、履职总体评价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为
原则,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独立、专业、客观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各项职责,在公司各
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意见,不断强化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等事项作出应有贡献。
特此报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庞保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170343ec-82f5-4864-8275-baf0c10811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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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18:02│晶盛机电(300316):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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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盛机电(300316):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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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晶盛机电(300316):内部审计制度(202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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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盛机电(300316):内部审计制度(2026年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b43dbbfd-22ad-4523-85a0-ea7a0a34c0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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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晶盛机电(300316):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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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盛机电(300316):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84031834-447a-48b8-a17b-be7bc54817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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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晶盛机电(300316):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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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盛机电(300316):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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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晶盛机电(300316):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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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公司称“总裁”)、副总经理(公司称“副总裁”)
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和《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行
使权利、履行义务。总裁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总裁的聘任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人,并根据需要设副总裁五至八人。
第四条 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裁、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裁提名,董事
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董事的总数不得
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必须专职,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
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第七条 总裁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总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
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
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聘任的总裁,该聘任无效。总裁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董事会应解除其职务。
第九条 董事会决定聘任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后,应与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分别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和义务
第十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裁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十二条 总裁因故暂时不能履行职权时,可临时授权一名副总裁代行部分或全部职权,若代职时间较长时(三十个工作日以上
时),应提交董事会决定代理人选。
第十三条 副总裁职权:
(一)协助总裁工作,并对总裁负责;
(二)按照总裁决定的分工,主管相应部门或工作;
(三)在总裁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主管的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就相应人员的任免、机构变更等事项向总裁提出建议;
(五)有权召开主管工作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等,并于会后将会议结果报总裁;
(六)按照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开展,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就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向总裁提出建议;
(八)完成总裁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负有下列
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四)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六)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
业务;
(七)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
(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总裁办公会议
第十五条 公司设立总裁办公会议制度,公司重大经营事项须经总裁办公会议讨论研究。
总裁办公会议可采取公司办公会、工作例会和针对专门事项召开的临时会议等多种形式。
第十六条 总裁办公会议由公司总裁召集并主持,必要时可由总裁指定的副总裁召集和主持,出席总裁办公会议的人员包括公司
董事长、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裁办公会议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要求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就相关事项向会议作专
项报告或阐述。
第十七条 下列议题可列入总裁办公会议:
(一)经营业务工作、财务预算、投资管理等比较重大的事项;
(二)按公司章程、管理制度规定和董事会的授权由总裁决策实施的重大工作;
(三)公司行政工作年度计划、总结、行政管理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
(四)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章程、公司治理规范及派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事项;
(五)其他需要经总裁办公会议讨论的工作。
第十八条 总裁办公会讨论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
问题时,应事先听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有关重大管理制度和规章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第十九条 总裁办公会议形成的决
议或纪要,经总裁或其指定并授权的副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发后,所有相关人员均应遵照执行,任何人员不得以未参加会议或
有保留意见而拒绝执行或改变执行内容。
第二十条 参加、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私下或提前泄露会议讨论的事项及内容。
第五章 总裁报告制度
第二十一条 总裁就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提出报告,总裁应对报告真实性承担责任。
报告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总裁应保证其报告的真实性。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总裁应当立即向董事会报告并通知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可能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大损失;
(二)拟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三)公司发生大额诉讼、仲裁事项,可能依法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者大额赔偿责任;
(四)公司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五)公司发生重大环境、生产及产品安全事故;
(六)总裁认为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按董事会要求报告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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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晶盛机电(30031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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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盛机电(30031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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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晶盛机电(300316):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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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盛机电(300316):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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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晶盛机电(300316):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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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盛机电(300316):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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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晶盛机电(300316):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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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盛机电(300316):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6年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c8e7aea9-d491-46e0-8bb3-9c492b89f477.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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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晶盛机电: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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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晶盛机电: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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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晶盛机电: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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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62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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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晶盛机电: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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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3/12245591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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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晶盛机电: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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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晶盛机电: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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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晶盛机电: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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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晶盛机电: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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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1/12209249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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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晶盛机电: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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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73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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