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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17(珈伟新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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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317 珈伟新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17 15:38 │珈伟新能(300317):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 ├─────────┼──────────────────────────────────────────────┤ │2026-04-08 18:22 │珈伟新能(300317):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4-08 18:20 │珈伟新能(30031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2026-03-31 16:42 │珈伟新能(30031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3-19 16:40 │珈伟新能(300317):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6-03-06 18:36 │珈伟新能(300317):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 │ │公告 │ ├─────────┼──────────────────────────────────────────────┤ │2026-03-06 18:36 │珈伟新能(30031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2026-02-26 15:40 │珈伟新能(300317):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电站资产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 ├─────────┼──────────────────────────────────────────────┤ │2026-02-26 15:40 │珈伟新能(30031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2-13 17:04 │珈伟新能(300317):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 └─────────┴──────────────────────────────────────────────┘ ─────────┬──────────────────────────────────────────────── 2026-04-17 15:38│珈伟新能(300317):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一名。董事会中的 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公司 202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大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职工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大宝先生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职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24fba0db-6df4-458e-9909-4bab56f5847e.PDF ─────────┬──────────────────────────────────────────────── 2026-04-08 18:22│珈伟新能(300317):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珈伟新能(300317):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9b95516b-f335-4916-be0b-a88affa75db4.PDF ─────────┬──────────────────────────────────────────────── 2026-04-08 18:20│珈伟新能(30031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珈伟新能(30031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63c5c230-ca03-4e15-a812-5ee040df007d.PDF ─────────┬──────────────────────────────────────────────── 2026-03-31 16:42│珈伟新能(30031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23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在2025 年度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5,0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子公司黄石市珈伟兴瑞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兴瑞”)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 行申请借款人民币 1,000万元整,期限为 10 年,公司为黄石兴瑞开展的上述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 民币 1,000 万元。 公司本次提供的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内,上述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黄石市珈伟兴瑞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07-02 3、注册地点: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兴港大道 21 号 1#研发楼 4、法定代表人:殷俊杰 5、注册资本:100 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 设备租赁;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招投标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8、股权结构:珈伟(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0%,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676,670.33 20,195,395.42 负债总额 23,123,452.45 19,086,738.71 净资产 553,217.58 1,108,656.71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93,642.44 1,671,848.29 利润总额 276,948.88 580,378.29 净利润 137,903.53 555,439.13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受信人):黄石市珈伟兴瑞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3、债权人(授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4、担保方式:(1)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即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人无论何种 原因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因债务人或担保人违约而要求提前收回的债务)或发生了本合同约定的 情形,保证人都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代为履行清偿责任。(2)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期还款付息的,保证人依 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主债务履行期间,债权人依照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的,保证人对提前到期的债务及其 他保证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保证范围:(1)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 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 现债权的费用等。(2)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 权。(3)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 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4)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 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 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 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5)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 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 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6、保证期间:(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 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4)如债权人与债 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 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5)若债 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 计算。(7)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8)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 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担保金额: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在该保证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数额内,不论债权人与 债务人发生债权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和期限,保证人对该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额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含本金、利息、罚息、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71,208.18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资产的44.52%。其中:(1)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65,141.88 万元;(2)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之间 实际担保余额为 1,386.3万元;(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4,680 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亦无为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edd089e-d23c-49e3-992b-b0fddf56e6de.PDF ─────────┬──────────────────────────────────────────────── 2026-03-19 16:40│珈伟新能(300317):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珈伟新能,股票代码:300317)于 2026 年 3月 18 日、2026 年 3月 19 日连续 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2.38%(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 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 年 1月 30 日披露了《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2),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15,500 万元-亏损 18,800 万元。截至目前,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修正的情况,公 司《2025 年年度报告》预计将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披露,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后续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9/41dadae4-46f5-4b4d-93bf-5da1d398e651.PDF ─────────┬──────────────────────────────────────────────── 2026-03-06 18:36│珈伟新能(300317):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 珈伟新能(300317):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9c8a380d-291b-4595-9e3e-bf14e34e0508.PDF ─────────┬──────────────────────────────────────────────── 2026-03-06 18:36│珈伟新能(30031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珈伟新能(30031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f15823b2-3b99-4aaa-a8ad-c6ae9212d503.PDF ─────────┬──────────────────────────────────────────────── 2026-02-26 15:40│珈伟新能(300317):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电站资产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 一、交易事项概况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 12月 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全资子公司拟收购电站 100%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 12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 电站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二、相关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珈伟”)告知相关标的公司已完成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 手续,并取得相关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蔚县陆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为上海珈伟的全资子 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蔚县陆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726MA7CFT1835 注册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经济开发区工业街 5 号 主要办公地点 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蔚州镇人民路州前街 28 号 法定代表人 殷俊杰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1 年 11 月 10 日 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储能技术 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 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 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企 业管理咨询;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 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信息 上海珈伟持股 100% 三、备查文件 1、相关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6/e02d2a66-84eb-4222-9286-ce87c1f65f00.PDF ─────────┬──────────────────────────────────────────────── 2026-02-26 15:40│珈伟新能(30031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珈伟新能”)于 2025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2025 年 5月 23日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5 年度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5,0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 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 年 12月 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收购电站 100%股权的议案》,公司 全资子公司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珈伟”)收购蔚县陆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县陆枫”或 “标的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 12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 公司收购电站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现蔚县陆枫已完成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成为上海珈伟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鉴于蔚县陆枫与国银金融租 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银金租”)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国金租【2023】租字第(B-123)号、国金租【2023】租字第 (B-124)号)尚未履行完毕,上海珈伟在完成收购后根据各方需求签署担保合同继续履行融资租赁协议相关义务,截止本公告披露 日融资租赁协议剩余租赁本金为344,203,494.26 元(相关租赁利息根据每年LPR 变动)。根据各方协商,上述融资业务由上海珈伟 以其持有的蔚县陆枫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珈伟新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珈伟已就本次股权质押担保事项履行了内部审议程序。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内 ,上述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蔚县陆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11-10 3、注册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经济开发区工业街 5号 4、法定代表人:殷俊杰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 利用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企业管理咨询;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 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8、股权结构:上海珈伟持股 100%,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61,198.79 60,533.23 负债总额 59,139.89 60,140.01 应收款项总额 455.32 628.80 所有者权益 2,058.90 393.22 利润表项目 2024 年 1-12 月 2025 年 1-6 月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5,361.54 3,098.82 营业利润 1,713.48 -1,665.69 净利润 1,733.16 -1,665.69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1、保证人: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蔚县陆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1)保证人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①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 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保证金、提前终止损失金、提前还款补偿金、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包括预期收益)、资金 占用费、租赁物使用费、保险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应由债务人承担的相关税费及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约定的利率 发生变化,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②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当履行的其他债务、义务;③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 的费用。(2)如果主合同被认定为融资租赁关系不成立,而被司法机关确认为其他法律关系的,则保证人应对司法机关确认后的法 律关系项下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履行的全部债务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保证人为履行保证责任而向债 权人支付的任何款项,债权人有权自行决定清偿顺序,保证人对此无异议。 6、保证期间:(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最后一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务人的 债务履行期如有变更,则保证期间为变更后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人确认该等变更无须另行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在 此确认主债务展期无须另行取得保证人同意,债权人仅需书面通知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展期后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则保证期间为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解除 ,则保证期间为因合同解除而另行确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担保金额: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 (二)股权质押合同 1、质权人: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出质人: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出质人持有的蔚县陆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质押 4、担保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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