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18 博晖创新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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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9:44 │博晖创新(30031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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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9:42 │博晖创新(300318):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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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9:42 │博晖创新(300318):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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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9:42 │博晖创新(300318):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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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9:41 │博晖创新(300318):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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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9:40 │博晖创新(300318):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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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9:39 │博晖创新(30031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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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6:26 │博晖创新(300318):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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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6:25 │博晖创新(300318):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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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04 │博晖创新(300318):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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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9:44│博晖创新(30031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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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晖创新(30031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8f7fa575-6068-4fb6-9466-bb1022b550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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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9:42│博晖创新(300318):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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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
026 年 6月 24 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李洁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
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6 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三年。
李洁芳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e09f7f83-82a1-4f46-b519-6e03b7e2c5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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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9:42│博晖创新(300318):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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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晖创新”)于 2026年 6月 24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202
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 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
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九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名,独立董事 3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具体成员如下(简历详见附件)
:
1、非独立董事:沈治卫先生(董事长)、董海锋先生、刁举鹏先生。
2、独立董事:杨载波先生、王宗奎先生、尹俊先生。
3、职工代表董事:李洁芳女士。
以上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 202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简
历详见附件):
1、战略委员会:沈治卫先生(主任委员)、董海锋先生、刁举鹏先生、尹俊先生。
2、审计委员会:杨载波先生(主任委员)、王宗奎先生、李洁芳女士。
3、提名委员会:王宗奎先生(主任委员)、尹俊先生、沈治卫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尹俊先生(主任委员)、杨载波先生、董海锋先生。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任期自第九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情况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情况
1、总经理:沈治卫先生。
2、副总经理:董海锋先生。
3、财务总监:刘佳女士。
4、董事会秘书:董海锋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晋梦璇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
管理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董海锋先生从 2020 年起至今一直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
行职责所必需的从业经验;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采取三次以
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期限已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或者期
限已届满; 不存在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二)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850168
传真:010-80764188
电子邮箱:dsh@bohui-tech.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路 9号院
邮编:102206
三、第八届董事会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班均先生、张晓甦女士因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即将届满六年,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将不
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班均先生、张晓甦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班均先生、张晓甦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九届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c0dba2af-de63-4b26-be3e-b7908cce11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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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9:42│博晖创新(300318):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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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晖创新”)于 2026年 6月 24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202
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 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
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九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名,独立董事 3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具体成员如下(简历详见附件)
:
1、非独立董事:沈治卫先生(董事长)、董海锋先生、刁举鹏先生。
2、独立董事:杨载波先生、王宗奎先生、尹俊先生。
3、职工代表董事:李洁芳女士。
以上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 202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简
历详见附件):
1、战略委员会:沈治卫先生(主任委员)、董海锋先生、刁举鹏先生、尹俊先生。
2、审计委员会:杨载波先生(主任委员)、王宗奎先生、李洁芳女士。
3、提名委员会:王宗奎先生(主任委员)、尹俊先生、沈治卫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尹俊先生(主任委员)、杨载波先生、董海锋先生。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任期自第九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情况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情况
1、总经理:沈治卫先生。
2、副总经理:董海锋先生。
3、财务总监:刘佳女士。
4、董事会秘书:董海锋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晋梦璇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
管理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董海锋先生从 2020 年起至今一直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
行职责所必需的从业经验;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采取三次以
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期限已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或者期
限已届满; 不存在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二)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850168
传真:010-80764188
电子邮箱:dsh@bohui-tech.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路 9号院
邮编:102206
三、第八届董事会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班均先生、张晓甦女士因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即将届满六年,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将不
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班均先生、张晓甦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班均先生、张晓甦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九届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6083bea4-e9c6-4798-b165-71b8af8405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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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9:41│博晖创新(300318):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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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晖创新”)于 2026年 6月 24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202
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运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同日以电话、口头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同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进行,会议由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沈治卫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选举沈治卫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
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沈治卫先生(主任委员)、董海锋先生、刁举鹏先生、尹俊先生。
(2)审计委员会:杨载波先生(主任委员)、王宗奎先生、李洁芳女士。(3)提名委员会:王宗奎先生(主任委员)、尹俊先
生、沈治卫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尹俊先生(主任委员)、杨载波先生、董海锋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沈治卫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董海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刘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晋梦璇
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
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17815ea3-e980-441f-a3d9-a44c7c5faa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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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9:40│博晖创新(300318):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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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4日、2026年6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博晖生物制药(河北)有限公
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卫伦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孙公司博晖生物制药(云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博晖”)及其控
股子公司富源博晖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孙公司博晖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
过186,000万元,其中为云南博晖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85,000万元。详情请查看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2026年6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中的相关内容。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6年6月24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以下简称“曲靖交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C260608GR533999
7),同意为云南博晖在曲靖交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和《开立国内信用证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
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公司关联方乌海市君正科技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君正科
技”)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君正科技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杜江涛、郝虹夫妇控制的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 债权人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前对 本次担保后 剩余可用担
金额 被担保方的担 对被担保方 保额度
保余额 的担保余额
云南博晖 曲靖交行 10,000 0 10,000 75,000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
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名称:博晖生物制药(云南)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00MA6NUWXU5D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云南省曲靖经开区翠峰街道瑞和西路800号
5、法定代表人:沈治卫
6、注册资本:人民币32,510万元
7、成立日期:2019年06月05日
8、营业期限:2019年06月05日至2069年06月04日
9、经营范围:生物制品的研发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血液制品技术及进出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博晖生物制药(河北)有限公司 100.00%
合计 100.00%
11、与公司的关系:云南博晖是公司控股孙公司。
12、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会计期间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5,077.41 104,950.93
负债总额 68,429.06 77,276.36
银行贷款总额 44,159.71 44,979.13
流动负债总额 31,131.71 39,162.9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26,648.35 27,674.57
会计期间 2025年1-12月(经审计)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76.51 162.08
利润总额 -3,172.19 -473.78
净利润 -3,172.19 -473.78
13、被担保方云南博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4、云南博晖是公司控股孙公司,资信良好;其经营发展前景较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提供担保,有助于保障云南博晖持续、
健康发展,保证其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债务人:博晖生物制药(云南)有限公司
2、保证人: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
4、担保金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1)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本款所称
“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指主合同下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包括或有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2)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
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7、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
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
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52,958.2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2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
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a113bf34-bc62-4e53-9cbf-111b3dc3c8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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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9:39│博晖创新(30031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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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晖创新(30031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50e117ea-6481-45b8-add0-e5a138f179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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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6:26│博晖创新(300318):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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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晖创新”)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1日以专人送达、邮件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治
卫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或支付任何对价,是
实控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需求,保障经营活动的顺利拓展,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关联
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规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5241c8ed-7cbe-4a19-9b44-8a0c996dd3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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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6:25│博晖创新(300318):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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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晖创新”)于 2026年 6月 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申请不超过6,200
万元的综合授信,该笔授信由公司关联方乌海市君正科技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君正科技”)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担保的范围和担保期限以其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或支付任何对价。上述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六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君正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杜江涛、郝虹夫妇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但属于公司接受关联人无偿提供担保,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乌海市君正科技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巴音赛团结北路三街坊君正小区商业楼B段三层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杜江波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300743896848Q
7、经营范围:商业贸易(除国家限制经营的)、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造林;水果种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8、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郝虹 45.00%
杜江波 30.00%
杜江涛 25.00%
合计 100.00%
9、关联关系
君正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杜江涛、郝虹夫妇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10、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 2026年 3月 31日
资产总额 570,790.71 578,691.06
负债总额 275,193.32 282,935.42
净资产 295,597.39 295,755.64
营业收入 1,132.61 7.61
利润总额 24,508.95 158.25
净利润 24,508.95 158.25
注:以上 2025年财务数据经内蒙古创佳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关联方君正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或
支付任何对价。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乌海市君正科技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3、债务人: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金额:不超过 6,200万元
6、保证期间:(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
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4)应
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5)债权人与债务人就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6)若发生法律、法
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 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
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接受关联方无偿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体现了实控人对公司的支持,有助于公司日常营运资金周转,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会
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或支付任何对价,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与关联方君正科技(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
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82,196.17万元,其中公司向君正科技申请的借款总金额为 81,208.18万元
,与 Interchim发生的采购和销售总额为 987.99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
业务拓展所需资金以及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或支付任何对价,不会对公司本期
和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八、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或支付任何对价,是
实控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需求,保障经营活动的顺利拓展,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关联
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规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feba9c4a-2d9b-4c0e-bc69-0ae7f1d4e0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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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04│博晖创新(300318):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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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晖创新”或“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本
人王宗奎被提名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 2025 年度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
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承诺人:王宗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d7f1ffd5-a9d1-4ff1-9d57-677eb8e7aa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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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03│博晖创新(300318):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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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24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24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2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16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6月 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路 9号院,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
4.00 《关于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关于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6.00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授信额度的议案》
7.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程>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9.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0.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10.01 选举沈治卫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非独立董事
10.02 选举董海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非独立董事
10.03 选举刁举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非独立董事
1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01 选举杨载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独立董事
11.02 选举王宗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独立董事
11.03 选举尹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
独立董事
2、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除议案 4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外,以上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 25日、2026年 6月 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4、议案 3、议案 5、议案 7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
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议案 10、议案 11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
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 10应选人数
3人,议案 11应选人数 3人。
6、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7、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18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5:00,传真、信函及电子邮件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路 9号院,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持股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
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电子邮
件在 2026年 6月 18日 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以收到公司电子邮件回执为准。来信请寄:
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路 9号院,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2206(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
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海锋
联系电话:010-88850168
传真:010-80764188
电子邮件:dsh@bohui-tech.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路 9号院,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e6ba2034-388c-41b0-9a08-d2063451c3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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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02│博晖创新(30031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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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晖创新(30031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载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8dbdd3e4-cb43-4eea-8beb-50e82f561a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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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02│博晖创新(30031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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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晖创新”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年6月28日届满,根
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沈治卫先生、董海锋先生、刁举鹏先生为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杨载波先生、王宗奎先生、尹俊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
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杨载波先生、尹俊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宗奎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王宗奎先生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杨载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后,方可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同提交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任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仍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履行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889f2826-b408-4157-b0a0-75a3c9bcd7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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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02│博晖创新(30031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宗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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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晖创新(30031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宗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4381eb27-4483-453e-89b7-a60a887c8a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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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02│博晖创新(30031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尹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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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晖创新(30031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尹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b44b9da6-9955-435b-adc2-150d411b28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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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02│博晖创新(30031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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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晖创新(30031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载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219f4d9c-e53c-4c57-84b4-11b43e286e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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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02│博晖创新(30031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宗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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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晖创新(30031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宗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14a027f1-c6b1-4598-afc3-25b4bb3ba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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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02│博晖创新(30031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尹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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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晖创新(30031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尹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09de1263-c372-4e1c-be02-19c6e79ec0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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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01│博晖创新(300318):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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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晖创新”)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3日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 5月 22日以专人送达、邮件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治卫
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6年 6月 28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同意提名沈治卫先生、董海锋先生、刁举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 202
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沈治卫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1.02:选举董海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1.03:选举刁举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6年 6月 28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同意提名杨载波先生、王宗奎先生、尹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杨载波先生为会
计专业人士。任期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
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杨载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2.02:选举王宗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2.03:选举尹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6年 6月 24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
公司独立董事将于股东会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2bb059b8-a9b5-4bc8-b599-a9dad22958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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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26│博晖创新(30031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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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晖创新(30031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a1aeba9-2f1b-4666-9a53-e8f7e948c2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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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26│博晖创新(300318):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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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晖创新(300318):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1405d50-de06-4977-995c-f18cc67902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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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博晖创新(300318):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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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晖创新”)于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
形,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 2026年的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后实现净利润-172,007,110.11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
润-91,923,205.51元,母公司当年度实现净利润-207,713,738.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按 2025年
度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0元,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1,923,205.5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9,283,721
.15元,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0元,合计本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1,206,926.6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09,6
42,460.82元。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长期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 2026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拟定 2025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91,923,205.51 9,245,978.84 -24,929,391.08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82,899,386.50 86,690,616.66 84,564,513.89
营业收入(元) 824,575,486.93 851,694,578.15 1,045,429,099.9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291,206,926.66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209,642,460.82
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否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00
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00
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35,868,872.5833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00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54,154,517.05
计研发投入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9.34%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是?否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均未进行现金分红,但鉴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末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
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弥补亏损-291,206,926.66元,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
抵御风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 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c898914-8cbc-4b67-b274-e71734217f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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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博晖创新(30031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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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北
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
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企业文化、人力资源、预算管理、资金活动、关联交易、采购业务、销售
业务、工程项目、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相关业务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重要程度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2%<错报 错报 >营业收入
2% ≤营业收入 5% 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 2%<错报 错报 >资产总额
2% ≤资产总额 6% 6%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③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④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出
现以下特征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大于资产总额 0.25%、销售收入 0.5%或税前利润 5%;
(2)重要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大于资产总额 0.125%、销售收入 0.25%或税前利润 2.5%但小于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3)一般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小于上述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②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③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④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⑤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⑥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②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③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④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⑤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⑥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3)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①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②公司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③公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④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⑤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⑥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⑦公司存在其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48d454f-117b-4259-8864-cb52f11c00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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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博晖创新(300318):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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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博晖创新”)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拟根据日常具体业务需要,开展汇率和利率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更好地应对汇率和利率波动风
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交易品种:汇率、利率及其组合。
交易工具:远期、期权、互换及其组合。
交易场所:境内/外的场内或场外。
交易金额:预计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5亿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交易
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
币 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投资额度有效期及授权期限为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期限内
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预计的交易额度。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有利于稳定其正常
生产经营,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拟根据日常具体业务需要,开展汇率和利率的套期
保值业务。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能够更好地应对
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2、交易金额:
预计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或等值外币),开展上述金融衍生品交易预
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
)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投资额度有效期及授权期限为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
月内,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预计的交易额度。
3、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仅限于汇率、利率及其组合。
(2)交易场所:交易场所为境内/外的场内或场外。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在境外或场外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为了更
高效地满足日常具体业务的套期保值需求。
4、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银行贷款和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
围内各下属公司在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的任意时点,在不超过人民币 5.5亿元(或等值外币
)的额度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
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并同意授
权公司总经理或由其授权人在额度内审批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
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在境外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针对出口销售、国际融资等业务需求,交易地区均为政治、经济
及法律风险较小,且利率、汇率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结算量较大的地区。公司已充分评估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及汇率波动性等因
素。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在场外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
的金融机构,其业务结算量较大,产品结构较为成熟和标准化。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风险中性原则,不做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操作,但由于套期工具自身的金
融属性也可能带来一定的其他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1、市场风险:指受国内国际政治形势和经济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标的价格利率、汇率等市场指数发生波动,造成金融衍生品
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指因市场流动性不足,缺乏交易对手或活跃的交易报价,导致交易无法达成的风险。
3、信用风险:指因交易对手未能履行交易协议约定的到期交割义务,导致无法正常交割的风险。
4、操作风险:指由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开展交易时,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
未能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所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在开展交易时,若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
常执行,形成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套期保值原则: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具
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2、制度建设:公司已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部门设置与人员配备、账户及资金管理、审批权限、报告程
序、风险监控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交易管理: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4、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将持续跟踪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交易的风险敞
口变化等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
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3、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44fb2e0-c52d-4f27-8b5b-fc44c58256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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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博晖创新(300318):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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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
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通知
》(财会〔2025〕32号)的要求变更公司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1、2025年 6月 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规定
“关于以公积金弥补亏损问题”“关于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问题”“关于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余额处理
问题”的相关内容。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2025年 12月 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19
号解释”),规定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
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解释内容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以及《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9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2929564-0dfc-4d2a-a579-83289dacc7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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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博晖创新(300318):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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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晖创新”)于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变更如下:
变更前: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医疗器械、医疗分析仪器的技术开发;销售自产产品、医疗器械、仪器仪表、分析仪器
、电子设备;维修仪器仪表;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仪器技术培训;仪器租赁;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
业用房;生产医疗器械Ⅰ类;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实验分析仪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仪器仪
表修理;仪器仪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
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一类医疗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实验分
析仪器制造;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医疗器械、医疗分析仪器的技术开发;销售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自产产品、医疗器械、仪器仪表、分析仪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仪器
器、电子设备;维修仪器仪表;投资管理; 仪表修理;仪器仪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
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仪 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实验分析仪器
器技术培训;仪器租赁;出租办公用房、出 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
租商业用房;生产医疗器械Ⅰ类;生产第二 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第
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实验分析仪器。 二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一类医疗设备租赁;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
营活动;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 实验分析仪器制造;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除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
动。) 经营;第三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器
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部分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最
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现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是
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否
3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b07f297-7cbd-4f93-b034-3e0c1dcc6c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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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博晖创新(300318):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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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晖创新”)《<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2026年4月2
5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为便于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6年5月12日(
星期二)15:00 —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参加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情况如下:董事长、总经理沈治卫先生,独立董事班均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海
锋先生,财务总监刘佳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前访问 https://eseb.cn/1xd02EIq4De,或扫描下方小程序码,点击“进入会议”进
行会前提问。敬请广大投资者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系统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便于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
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提升此次业绩说明会的针对性。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e3ed421-6054-4278-b71e-a19651a3fd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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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博晖创新(30031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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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晖创新(30031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3fd0f5d-6f61-4ad6-89fa-16e8755ad9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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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博晖创新(300318):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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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背景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晖创新”)
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拟根据日常具体业务需要,开展汇率和利率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更好地应对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
稳健性。
二、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拟根据日常具体业务需要,开展汇率和利率的套期
保值业务。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能够更好地应对
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2、交易金额:
预计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或等值外币),开展上述金融衍生品交易预
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
)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投资额度有效期及授权期限为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
月内,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预计的交易额度。
3、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仅限于汇率、利率及其组合。
(2)交易场所:交易场所为境内/外的场内或场外。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在境外或场外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为了更
高效地满足日常具体业务的套期保值需求。
4、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银行贷款和募集资金。
三、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通过利用远期、期权、互
换及其组合锁定成本,具有必要性。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从事金融
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具有可行性。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在境外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针对出口销售、国际融资等业务需求,交易地区均为政治、经济
及法律风险较小,且利率、汇率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结算量较大的地区。公司已充分评估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及汇率波动性等因
素。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在场外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
的金融机构,其业务结算量较大,产品结构较为成熟和标准化。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风险中性原则,不做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操作,但由于套期工具自身的金
融属性也可能带来一定的其他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1、市场风险:指受国内国际政治形势和经济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标的价格利率、汇率等市场指数发生波动,造成金融衍生品
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指因市场流动性不足,缺乏交易对手或活跃的交易报价,导致交易无法达成的风险。
3、信用风险:指因交易对手未能履行交易协议约定的到期交割义务,导致无法正常交割的风险。
4、操作风险:指由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开展交易时,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
未能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所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在开展交易时,若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
常执行,形成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套期保值原则: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具
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2、制度建设:公司已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部门设置与人员配备、账户及资金管理、审批权限、报告程
序、风险监控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交易管理: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4、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将持续跟踪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交易的风险敞
口变化等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
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六、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同时,公司已
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内部控制,加强对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相关事务的管理,采
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8f158fc-5341-4d3b-aac3-47f9b8ecb5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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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博晖创新(30031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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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董事会各项职责,严格执
行股东会各项决议,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经营概况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二、2025 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
1、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与比例
2024年度股东 年度股东大会 57.0069% 2025年 5月 20日 2025年 5月 www.cninfo.
大会 21日 com.cn
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52.9620% 2025年 12月 1日 2025年 12月 www.cninfo.
临时股东大会 2日 com.cn
2、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 2025年 4月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十次会议 25日 2.《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4.《<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8.《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人员薪酬的议案》
10.《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1.《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关于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3.《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4.《关于 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15.《关于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 2025年 4月 1.《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一次会议 28日
第八届董事会第 2025年 6月 1.《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二次会议 27日
第八届董事会第 2025年 8月 1.《<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十三次会议 27日 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 2025年 10 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十四次会议 月 29日
第八届董事会第 2025年 11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五次会议 月 13日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 2025年 12 1.《关于补选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十六次会议 月 1日 2.《关于补选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上述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董事会所
制定的职权范围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运作,并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和讨论,形成建议和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积极有效
的支撑。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八”。
4、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按时出席股东会、董
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公司治理等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
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互动平台的维护工作,及时回复投资者的提问;做好
投资者来电的接听工作,并对电话问询情况进行梳理;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档案管理工作。通过上述多种渠道与投资者加强沟通、深
入互动、真诚交流,解答投资者的疑问,与投资者之间形成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公司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确保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决策。
2025年 5月 13日,公司举办“博晖创新 202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安排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沈治卫先生,独立董事班均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海锋先生,财务总监刘佳女士,通过网络在线交流的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
况、财务状况等问题进行沟通。
四、公司治理
2025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公司治理结构,由审计委员会全面承接原监事会的职能;在董事会人数不变的情况下,调整董事会人员结构,
设立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同时,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修订了《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融资管理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管理办
法》《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制度》《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共
计 26项制度。
五、董事履职、绩效评价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在公司重大决策过程中发挥了应有的
作用,保证了董事会高效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具体履职情况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七”。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董事履职情况,完成对公司董事的绩效评价,认为:2025 年度
,全体董事在忠实义务、勤勉义务、会议贡献、专业判断及风险监督等方面均勤勉履职,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评
价结果均为“合格”。公司董事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六”。
六、2026 年度展望
2026年,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继续加强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确保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合法合规,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全体董事将继
续加强学习,努力提升履职能力,科学有效地决策公司重大事项,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6c467e0-5023-409a-ab7c-c41678ce83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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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博晖创新(300318):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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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晖创新(300318):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ebf75a2-2978-46f4-a5df-f3cc092b1c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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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博晖创新(300318):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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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博晖创新”)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134人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15人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8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1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于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年 12月 1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
作与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工作,聘期为一年。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11 月 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公
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
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大华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
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大华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大华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大华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88ce5e7-36fa-45ef-9236-01e1faf0ab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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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博晖创新(300318):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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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91,206,926.66元,实收股
本为 816,900,495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91,206,926.66 元,主要为公司自 2021年至 2025年经营业绩累计亏
损所致。亏损原因主要如下:
1、公司在 2021年及 2022年,因部分收购公司停产或经营业绩不佳,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按照谨慎性原则,对公司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公司收购博晖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博晖”)及常州领航量子
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全部计提了减值准备,累计减少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25,531.57万元。
2、公司下属孙公司廊坊博晖自 2021年 4月起开始停产进行生产改造,2025年恢复生产及销售,期间累计产生的停工损失、存货
报废以及复产的各项支出金额较大,减少公司整体净利润。
3、公司血液制品业务的采浆能力已经超过血浆加工能力,原料血浆库存逐年积累,占用了较大规模的流动资金,财务费用较高
。
4、因市场环境及行业政策变动,对公司体外诊断及血液制品业务均有所影响,其中体外诊断业务因集采政策全面实施,公司 HP
V产品售价显著下降;血液制品业务市场竞争持续加剧,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等产品售价逐渐下降;公司虽积极推进降本
增效,严格控制费用,但收入及毛利率的下降仍使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下滑。
5、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因上述原因导致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在建工程、开发支出等计
提了减值损失。
三、应对措施
1、公司下属孙公司廊坊博晖已于 2025年正式恢复生产,并实现产品上市销售,下一步将在确保稳定生产的前提下,逐步扩大产
量和销量,不断减少疫苗业务的经营性亏损。
2、全力推动河北博晖迁往云南血制生产基地工作,力争云南生产基地早日投产,解决产能瓶颈,减少原料血浆库存规模,减少
流动资金占用。
3、加强营销能力建设,扩大销售规模。血液制品业务要大力强化市场开发和学术推广能力,开发院端客户,稳步提高院端销售
规模,为云南生产基地投产后的销售奠定基础;疫苗业务全力做好各省覆盖准入,营销渠道下沉到基层疾控机构,做好产品服务和学
术推广,夯实终端实销能力;体外诊断方面,紧紧围绕客户需求,构建适合集采环境下的营销渠道,做好精细化招商和市场推广工作
,扩大新产品销售规模。
4、继续充分利用拥有的多个血液制品生产资质,合理区域布局,加强云南、河北、内蒙古等目标区域的浆站拓展力度,扩大采
浆规模,夯实长期竞争根基。
5、加大研发力度,不断推出新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血液制品业务继续扩充产品品类,提高吨浆产出,提高毛利水平;体外
诊断业务继续坚持仪器+试剂+服务的平台发展战略,丰富分子诊断检测菜单和产品矩阵,对冲主力品种的售价下降;疫苗业务做好联
合项目研发,推动产品升级换代,提高市场竞争力。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6368b1d-e86b-411d-8a26-560b568de7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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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博晖创新(300318):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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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晖创新”)于 2026 年 4 月 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审议《关于高级
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时,董事沈治卫先生、董海锋先生回避表决;审议《关于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时
,因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1、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10万元/年(税前)。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按其岗位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资水平等因素确定;公司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为基础,根据业绩考核结果兑现绩效薪
酬。
(四)其他规定:
1、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非独立董事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资及岗位津贴按月发放;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上述人员绩效薪酬部分视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动;
5、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生效日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f400938-15ab-4fb1-8eca-75acd669f7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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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博晖创新(300318):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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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晖创新(300318):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f9563fc-1baa-47f6-8417-99d013221b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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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博晖创新(300318):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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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晖创新(300318):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0893e4e-c33e-4343-9d89-809f5d26b4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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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6│博晖创新(300318):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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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晖创新”)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
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
织等不超过 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
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
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定价原则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
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
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
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
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
、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在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
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
速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融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
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议案须经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小额
快速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5fe32b4-13d7-4b84-82d7-30c45a1bcd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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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6│博晖创新(300318):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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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晖创新(300318):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9085d9a-043e-4172-8592-8968bab555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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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6│博晖创新(30031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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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晖创新(30031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e748e28-a300-4618-b6ba-243e84c53a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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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6│博晖创新(30031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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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晖创新(30031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56271fc-5d82-4938-9b45-3072acabc5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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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5│博晖创新(30031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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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晖创新(30031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1aad17a-8608-40dd-854f-b28974ef5a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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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5│博晖创新(300318):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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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2
二、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www.dahua-cpa.com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核字[2026]0011004734号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晖创新)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大华
审字[2026]0011004580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贵公司编制的后附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
表”)。该明细表已由博晖创新管理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12 月修订征求意见稿)》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深证上〔2024〕3
97 号)(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明细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
使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专项核查工
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专项核查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博晖创新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明细表中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满足
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明细表使用者关注,明细表是博晖创新为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明细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本报告应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大华审字[2026]0011004580 号审计报告一并阅读。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路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杜鹏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12 月修订征求意见稿)》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4 年修订)》(深证上〔2024〕397 号)中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制 2025 年
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
具体情况如下:
编制单位: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 上年度 具体扣除
情况 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82,457.55 85,169.46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3,499.19 租赁收入、 3,464.18 租赁收
材料销售、 入、材料
技术服务费 销售、技
收入等 术服务费
收入等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 4.24% 4.07%
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 3,499.19 租赁收入、 3,464.18 租赁收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 材料销售、 入、材料
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 技术服务费 销售、技
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 收入等 术服务费
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收入等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
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
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
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
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
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
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
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并日的收入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 上年度 具体扣除
情况 情况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
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3,499.19 3,464.18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
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
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
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
假收入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
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
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
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
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78,958.36 81,705.28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1ecc2ae-563b-428d-88a8-17b38b1e1a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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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5│博晖创新(300318):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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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晖创新(300318):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d229443-11a4-46cd-8681-4eae76b277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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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5│博晖创新(300318):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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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www.dahua-cpa.com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大华内字[2026]0011000066 号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博晖创新)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博晖创新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路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杜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d3e8fba-1fcb-445c-897b-7cfbbce718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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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5│博晖创新(30031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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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含等值外币)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其中任一
时点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宏观
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金融机构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委托理财的收益受
上述风险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晖创新”)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 2亿元,含等值外币)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其中任一时点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发展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投资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 2亿元,含等值外币)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其中任一时点购买的理财产品
余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3、投资方式
公司拟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并与该受托方签订委托理财协
议,跟踪产品运行情况。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1)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收益率相对稳定的理财产品;
(2)投资期限固定、收益稳定、风险低的短期国债逆回购产品;
(3)风险可控、收益率稳定的短期国债;
(4)投资期限较短、风险较低、收益率相对稳定的短期债券产品、短期应收款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和券商
收益凭证等。
4、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
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 2亿元,含等值外币)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
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其中任一时点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不得超过上
述额度。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选择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交易对手方进行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
的系统性风险,金融机构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委托理财的收益受上述风险的影响可
能具有一定波动性。
(二)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以规避因
政策性变化等因素可能引发的投资风险。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为主要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与合作机构的日常业务沟
通,公司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对委托理财业务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公司财务中心建立台账,对委托理财投资进行日常管理,实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及时评估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监督管理,对理财产品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开展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实施。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主要通过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取得理财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且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开展
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委托理财业
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7bd4b36-2818-491a-8cfc-7333fe010b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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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5│博晖创新(300318):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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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晖创新”)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 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金融业务需求,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申请累计总额不超过29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及贴现、保函、开立信用证、
融资租赁、应收账款保理、供应链金融、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票、远期、期权、互换等金融工具及其组合等各项信贷业务
,综合授信业务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股东会决议生效之日起12 个月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相关文件
。如需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将根据实际情况为上市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最终情况将
以经协商后实际签署的文件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9f31a88-f35e-477d-9c3f-8629761060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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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5│博晖创新(300318):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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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晖创新(300318):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235a795-5a10-4675-9141-49d831f802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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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5│博晖创新(300318):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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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晖创新”)全资子公司 Advion Inc 根据其实际经营的需要
,2026 年度预计与公司现时关联法人 Interchim SAS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4,510.00万元人民币。
2025 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
币 3,149.91万元。
2026年 4月 24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
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和类别
公司对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估算,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 2026年预 截至披露 上年发
容 定价原则 计金额 日已发生 生金额
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 Interchim 采购仪器、耗 市场原则 1,810.00 292.98 1,141.97
商品 SAS 材等
向关联人销售 Interchim 销售仪器、耗 市场原则 2,550.00 372.44 1,820.40
商品 SAS 材等
向关联人提供 Interchim 提供服务 市场原则 150.00 187.54
劳务 SAS
合计 - - 4,510.00 665.42 3,149.91
注:“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为关联交易的美元金额按照 2026年 1-3 月美元对人民币平均汇率折算而来。“上年发生金额”
为关联交易的美元金额按照 2025 年美元对人民币平均汇率折算而来。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联 关联人 关联交 实际发 预计 实际发 实际发生 披露日期及索引
交易 易内容 生金额 金额 生额占 额与预计
类别 同类业 金额差异
务比例 (%)
(%)
向关 Interch 采购仪 1,141.97 2,500. 3.35% -54.32% 2025年 4月 26日,
联人 im 器、耗 00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采购 SAS 材等 (www.cninfo.com
商品、 .cn)《关于 2025
接受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服务 预计的公告》(公
向关 Interch 销售仪 2,007.94 3,000. 2.44% -33.07% 告编号:临
联人 im 器、耗 00 2025-014)
销售 SAS 材等
商品、
提供
服务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 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是根据市场情况
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进行充分的评估与测算,但实际发生
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 额是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
用) 度确定,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 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
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异,系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
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 导致,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
适用) 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Interchim SAS
法定代表人:Adchim SAS
注册资本:1,548,000.00欧元
住所:J. F.肯尼迪大街 211B号,03100蒙吕松
主营业务:从事制备性色谱仪及其耗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全球范围内客户提供先进的纯化、制备色谱解决方案。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5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为 1,928万欧元,净资产为 842万欧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 3,190
万欧元,净利润为 24万欧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Interchim SAS 系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正集团”)控制的企业,与
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杜江涛先生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条定义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Interchim SAS 依法存续经营,其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具有相关支付履约能力,相关关联交易系正常
经营所需,定价公允,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基于日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采购与销售活动,具体详见本公告“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
情况”。上述交易双方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业务合同的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Advion Inc 根据其业务需要而预计与Interchim SAS发生的,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经营成果
具有积极的作用。Advion Inc 2026 年度预计与 Interchim SAS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因正常的日常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公司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Advion Inc 2026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其实际经营需要,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具有积极的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 2026年度经营计划,是公司对正常生产经营进行的预计,为正常的业务往来,交
易行为遵循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导
致,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情形。
我们认为,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077085e-e1ad-4bc7-a511-65a4461b98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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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4│博晖创新(300318):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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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
,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
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深交所上市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二章 暂缓、豁免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未披露期间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等: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十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第十一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
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等。
第三章 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审批与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十三条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履行如下审批程序:
(一)公司各部门和各分子公司拟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及时填写《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登记表》(见
附件一),并连同相关资料、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如适用)等资料及时提交董事会秘书,说明申请信息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
内容、原因、依据。申请部门及人员应确保报送的拟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董事会秘书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就特定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审核,并向董事长提出意见和建议,特定信
息符合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上报董事长审批并签字确认;
(三)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经审批同意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相关文件交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存档,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
年。
第十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10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
相关登记材料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深交所。
第十六条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其他事宜,须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信息知情人对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相关人员应书面签署《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知情人保密承诺》(见附件二)。
在公司未对暂缓、豁免披露事项进行公开披露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依法披
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第四章 处罚措施
第十八条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相关当事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或发生失职行为;不
及时上报暂缓、豁免披露事项;将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作暂缓、豁免处理的;或者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期
限届满而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或者存在未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本制度规定办理暂缓、豁免披露业务等行为,给公司、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或者损失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
责任人相应的内部处分,并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非公司内部相关当事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或发生失职行为,出
现上述情况,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公司保留向其追究责任的权利。涉嫌犯罪的,公司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fe980e7-3c6a-47ea-b68a-9c7ff1a7a9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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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4│博晖创新(30031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晓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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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晖创新(30031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晓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5b0d4c0-80c3-4fd5-b2cd-a7f247555721.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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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博晖创新: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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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1990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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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博晖创新: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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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42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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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博晖创新: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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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93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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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博晖创新: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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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05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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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博晖创新: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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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71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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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博晖创新: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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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17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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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博晖创新: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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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42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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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博晖创新: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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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78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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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博晖创新: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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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704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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