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18 博晖创新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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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8:06 │博晖创新(300318):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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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8:05 │博晖创新(300318):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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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8:05 │博晖创新(300318):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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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博晖创新(300318):关于公司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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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7:52 │博晖创新(300318):关于公司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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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04 │博晖创新(300318):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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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04 │博晖创新(300318):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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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6:16 │博晖创新(300318):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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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6:16 │博晖创新(300318):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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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6:15 │博晖创新(300318):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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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8:06│博晖创新(300318):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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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晖创新”)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 年 6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沈治卫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监事列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可根据各自经营需要向关联方乌海市君正科技产业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申请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借款额度内分批次循环使用。
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上述借款将用于日常经营、
项目建设及其他资金需求。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公司资金结构,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借款利
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因董事沈勇女士为关联董事,故在审议该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e64eddb7-774a-40c6-aee7-97bf5c9eb9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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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8:05│博晖创新(300318):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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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晖创新”)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可根据各自经营需要向关联方乌海市君正科技产业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君正科技”)申请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借款
额度内分批次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上
述借款将用于日常经营、项目建设及其他资金需求。
君正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杜江涛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5年6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联董事沈勇女士、关联监事杜江虹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17条,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乌海市君正科技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巴音赛团结北路三街坊君正小区商业楼 B 段三层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杜江波
5、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300743896848Q
7、经营范围:商业贸易(除国家限制经营的)、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造林;水果种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8、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郝虹 45.00%
杜江波 30.00%
杜江涛 25.00%
合计 100.00%
9、关联关系
君正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杜江涛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0、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94,995.39 1,108,311.12
负债总额 266,073.63 264,009.89
净资产 828,921.76 844,301.23
营业收入 798.27 32.29
利润总额 84,073.85 15,379.47
净利润 84,073.85 15,379.47
注:以上 2024 年财务数据经内蒙古创佳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关联方君正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交易定价公允,符合
市场原则。公司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主体: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君正科技
2、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大写:壹拾亿元整),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可循环使用该借款额度,并可根据
自己的实际需求安排借款与还款。
3、借款期限:每笔借款期限五年,自发放之日起计算。
4、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5、借款用途:用于日常经营、项目建设及其他资金需求。
6、担保措施:无。
7、合同签署:由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与君正科技各自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申请借款的,由
该公司作为独立债务人承担相应还款义务。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降低融资成本,缓解资金压力,是向金融机构融资之
外的有益补充,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
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与关联方君正科技(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
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40,208.36 万元,其中公司向君正科技申请的借款总金额为 38,932.37 万
元,与 Interchim 发生的采购和销售总额为 1,275.99 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拟向君正科技借款,有利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借款利率不高
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在审
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沈勇应回避表决。
八、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公司资金结构,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借款利
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向君正科技借款可以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交易定价公允,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48530459-1397-4732-b232-5b88ccbd4a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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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8:05│博晖创新(300318):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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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晖创新”)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年 6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
主席杜江虹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可根据各自经营需要向关联方乌海市君正科技产业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申请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借款额度内分批次循环使用。
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上述借款将用于日常经营、
项目建设及其他资金需求。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向君正科技借款可以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交易定价公允,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因监事杜江虹女士为关联监事,故在审议该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095ab043-420c-45ef-8d4e-5dff1c6414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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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博晖创新(300318):关于公司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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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晖创新”)近日获得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具体情况如下:
一、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具体情况
1、产品名称:人乳头瘤病毒基因分型(28 型)检测试剂盒(芯片杂交法)
2、注册分类:Ⅲ类
3、注册证编号:国械注准 20253401118
4、注册证有效期:2025 年 6 月 6 日至 2030 年 6 月 5 日
5、预期用途:本产品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宫颈脱落细胞样本中 28 种人乳头瘤病毒(Human papillomavirus, HPV)DNA 并鉴别
基因型,包括 HPV6,11,16,18,26,31,33,35,39,40,42,43,44,45,51,52,53,54,56,58,59,61,66,68,73,8
1,82 和 83 型。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取得,丰富了公司产品的种类,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拓展能力,对公司未来业绩的
提升具有重要的意义。
上述产品实际销售情况受市场推广效果、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
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医疗器械注册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b7005b0d-4fc3-4517-befb-229b430f5c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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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7:52│博晖创新(300318):关于公司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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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晖创新”)近日获得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具体情况如下:
一、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具体情况
1、产品名称:轮状病毒、诺如病毒、肠道腺病毒、星状病毒和札如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探针法)
2、注册分类:Ⅲ类
3、注册证编号:国械注准 20253401042
4、注册证有效期:2025 年 5 月 29 日至 2030 年 5 月 28 日
5、预期用途:本产品用于体外定性检测腹泻患者粪便样本中的轮状病毒(A、B、C 群)、诺如病毒(GI、GII 型)、肠道腺病
毒(40、41 型)、星状病毒和札如病毒的核酸。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取得,丰富了公司产品的种类,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拓展能力,对公司未来业绩的
提升具有重要的意义。
上述产品实际销售情况受市场推广效果、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
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医疗器械注册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39ef8bb1-ae71-45af-90c6-b641fd4b48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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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04│博晖创新(300318):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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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
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6日于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
为“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沈治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
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合计191人,代表股份465,689,84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069%。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64,660,4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790%;
反对799,3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717%;弃权23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94%。
(二)表决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64,660,4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790%;
反对799,3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717%;弃权23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94%。
(三)表决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464,641,1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748%;
反对827,9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778%;弃权22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74%。
(四)表决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464,658,741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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