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20 海达股份 更新日期:2025-03-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3-12 16:57 │海达股份(300320):关于取得商标保护通知的公告 │
├─────────┼──────────────────────────────────────────────┤
│2025-03-12 16:57 │海达股份(300320):关于获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
├─────────┼──────────────────────────────────────────────┤
│2025-03-12 16:57 │海达股份(300320):关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
├─────────┼──────────────────────────────────────────────┤
│2025-01-07 17:36 │海达股份(300320):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1-07 17:34 │海达股份(300320):舆情管理制度 │
├─────────┼──────────────────────────────────────────────┤
│2025-01-07 17:34 │海达股份(30032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
├─────────┼──────────────────────────────────────────────┤
│2025-01-07 17:34 │海达股份(300320):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 │
├─────────┼──────────────────────────────────────────────┤
│2025-01-07 17:34 │海达股份(300320):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
├─────────┼──────────────────────────────────────────────┤
│2024-12-25 17:07 │海达股份(300320):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公告 │
├─────────┼──────────────────────────────────────────────┤
│2024-11-15 18:07 │海达股份(300320):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
─────────┬────────────────────────────────────────────────
2025-03-12 16:57│海达股份(300320):关于取得商标保护通知的公告
─────────┴────────────────────────────────────────────────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知识产权事务所转送的商标保护通知2项,公司商标获得马德里指定
协定国意大利和塞浦路斯的保护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已于2024年3月5日披露了“关于取得商标注册证书的公告”(2024-002),公司申请的“ ”商标获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
发的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证书(国际注册号:1728456),并收到了如下国家的保护通知:比荷卢(比利时,荷兰,卢森堡)、白俄罗
斯、捷克、法国、德国、哈萨克斯坦、蒙古、罗马尼亚、俄罗斯、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
就上述已注册的马德里国际商标,本次公司收到了马德里指定协定国意大利和塞浦路斯的保护通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注册
的“ ”商标(国际注册号:1728456)将在比荷卢(比利时,荷兰,卢森堡)、白俄罗斯、捷克、法国、德国、哈萨克斯坦、蒙古、罗
马尼亚、俄罗斯、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意大利、塞浦路斯受到保护。
上述 2 项商标保护通知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加强公司注册商标的保护,防止有关商标侵权事
件的发生;有利于提高公司品牌和市场知名度,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3/c8df44e1-2312-4513-a6c1-f9adcd829c7b.PDF
─────────┬────────────────────────────────────────────────
2025-03-12 16:57│海达股份(300320):关于获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达股份”)于近日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共 10 项,为原始
取得。该等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一、获得的专利证书情况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专利权人 专利类型
1 一种导槽 C柱分缝接 ZL 202010040607.8 2020年 01月 15 海达股份 发明
角的固定结构及方法 日
2 欧式导槽防开裂结构 ZL 201910051759.5 2019年 01月 21 海达股份 发明
及方法 日
3 一种轨道减振器 ZL 202323193501.X 2023年 11月 27 海达股份 实用新型
日
4 一种新能源汽车轻量 ZL 202323064169.7 2023年 11月 14 海达股份 实用新型
化遮阳帘导轨 日
5 一种安装便捷的气密 ZL 202323394869.2 2023年 12月 13 海达股份 实用新型
胶带 日
6 一种充气密封条 ZL 202323394872.4 2023年 12月 13 海达股份 实用新型
日
7 一种高保温隔热的建 ZL 202323394875.8 2023年 12月 13 海达股份 实用新型
筑门窗 日
8 一种新能源汽车天幕 ZL 202420672817.2 2024年 04月 03 海达股份 实用新型
密封结构 日
9 型材(新能源汽车遮 ZL 202330742021.0 2023年 11月 14 海达股份 外观设计
阳帘导轨) 日
10 密封条(新能源汽车 ZL 202430180567.6 2024年 04月 03 海达股份 外观设计
天幕) 日
二、专利技术的应用领域及应用情况
1、发明专利“一种导槽 C 柱分缝接角的固定结构及方法”,属于公司汽车密封技术领域,该技术提供了一种导槽 C柱分缝接角
的固定结构及方法,工艺简单,解决了离缝外观问题及漏风漏尘土 NVH 问题。该项技术已在公司车顶密封系统事业部生产中获得小
批量应用。
2、发明专利“欧式导槽防开裂结构及方法”,属于公司汽车密封技术领域,该技术提供了一种欧式导槽防开裂结构及方法,有
效防止接角接合线处由于受到剪切力导致接角料的开裂,提升了产品在装车前的合格率。该项技术已在公司车顶密封系统事业部生产
中获得小批量应用。
3、实用新型专利“一种轨道减振器”,属于公司工程减振领域,该技术提供了一种减振性能优异、使用寿命长的轨道减震器。
该项技术已在公司工程橡胶事业部生产中获得小批量应用。
4、实用新型专利“一种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遮阳帘导轨”,属于公司汽车产品领域,该技术提供了一种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遮阳帘
导轨,加大了新能源汽车内部空间高度,提升了乘车舒适性。该项技术已在公司车顶密封系统橡胶事业部生产中获得小批量应用。
5、实用新型专利“一种安装便捷的气密胶带”,属于公司建筑密封领域,该技术提供了一种安装便捷的气密胶带,在基材表面
粘附间隙设置的第一衬纸和第二衬纸,便于安装时的折弯,与墙角的贴合度良好,且施工人员撕拉衬纸方便。该项技术已在公司建筑
密封件事业部生产中获得小批量应用。
6、实用新型专利“一种充气密封条”,属于公司建筑密封领域,提供了一种充气密封条,密封条在充气状态下膨胀凸出门框型
材外,将型材间的间隙填充满,保证推拉门的气密性和水密性。该项技术已在公司建筑密封件事业部生产中获得小批量应用。
7、实用新型专利“一种高保温隔热的建筑门窗”,属于公司建筑密封领域,提供了一种高保温隔热的建筑门窗,无气味,密封
性能优异,满足门窗节能要求。该项技术已在公司建筑密封件事业部生产中获得小批量应用。
8、实用新型专利“一种新能源汽车天幕密封结构”,属于公司汽车密封领域,提供了一种新能源汽车天幕密封结构,其外观良
好,视觉效果美观,成本较低。该项技术已在公司车顶密封系统事业部生产中获得小批量应用。
9、外观设计专利“型材(新能源汽车遮阳帘导轨)”,属于公司汽车产品领域,该项技术已在公司车顶密封系统事业部生产中
获得小批量应用。
10、外观设计专利“密封条(新能源汽车天幕)”,属于公司汽车密封领域,该项技术已在公司车顶密封系统事业部生产中获得
小批量应用。
三、专利技术与公司相关技术的关系
以上 10 项专利技术,是公司为了完善生产工艺技术、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等而展开的研究,是公司现有产品加工技术的进一步
发展和延伸。
四、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
以上专利的授权对公司开拓市场和提高产品质量产生积极的影响,同时有利于公司进一步维护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持续创新
机制,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以上专利技术,已在公司相关业务领域获得小批量应用或试用,但不会对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3/47901240-13cf-445c-9192-8f591a4fa408.PDF
─────────┬────────────────────────────────────────────────
2025-03-12 16:57│海达股份(300320):关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
海达股份(300320):关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2/e3bcfba8-de41-4cdd-a7ae-c7caddeb09da.PDF
─────────┬────────────────────────────────────────────────
2025-01-07 17:36│海达股份(300320):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7日9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3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振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
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修改后的《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修改后的《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修改后的《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制定的《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三、备查文件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7/9754e430-b219-452a-bbdb-3654a45a0fee.PDF
─────────┬────────────────────────────────────────────────
2025-01-07 17:34│海达股份(300320):舆情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了提高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
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和《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第四条 董事长作为公司舆情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负责领导各类舆情处理工作。必要时可成立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及舆情工作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
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与各监管机构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汇报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秘书汇报公司董事长或舆情工
作组,并根据监管要求及时上报监管部门。
第七条 公司市场部负责监控公司官方自媒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博客、微博、上证 e互动问
答、论坛、贴吧、股吧、短视频平台、新型社交类平台等各类型信息载体,及时收集、整理上述公司官方自媒体的互动、评论、留言
等舆情,并将情况汇总至证券部,由证券部根据公司董事长或舆情工作组的要求作出相应的反应及处理。
第八条 各部门、各分子公司若发生舆情事件,需第一时间将信息汇总报送至公司证券部,并协助公司证券部对相应事件进行核
实,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九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建立重大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章题目、质疑内容、刊载媒体、情况是否属实
、产生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后续进展”等相关情况,该档案应即时更新并整理归档备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
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
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
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
会形象。
第十二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市场部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及子公司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汇总整理并将
有关情况汇总至证券部,证券部核实信息后第一时间报告董事会秘书;
(二)上报公司董事长或舆情工作组:董事会秘书在知悉相关的情况后,及时向公司董事长或舆情工作组报告,对于相关内容需
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才能确定的,也必须积极推进;
(三)上报监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根据相关监管要求上报监管部门。
第十三条 各类舆情信息处理措施:
(一)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二)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应当成立舆情工作组,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
情作出决策和部署。证券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1、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2、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事态进一步发酵;
3、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的畅通
,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市场充
分了解情况,减少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4、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当及
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5、对编辑、伪造、发布、传播公司虚假或不实以及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和信息平台,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措施
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6、对危机处理结果进行全面评估,加强危机管理意识,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在危机中的应对能力。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
,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内
部通报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公司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如由此致使公司
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
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
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他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
本制度进行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7/7c6b0090-3765-4955-8873-0483bc34242c.PDF
─────────┬────────────────────────────────────────────────
2025-01-07 17:34│海达股份(30032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
第一条 为完善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江阴海达橡塑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
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
训。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制度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任职要求,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
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检查。
第六条 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公司审计委员会、财务负责人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三方协商确定。
第七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审计委员会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第十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审计后、正式审计意见前,公司应当安排审计委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
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委员会应当履行会面监督职责。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结果以及相
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审计后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年审注册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
面客观的评价,达成肯定性意见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形成否定性意见的,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十四条 公司原则上在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改聘,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对公司改聘理由的充分性作出判断的基础上,将意见提交董事会决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并通知被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会,在股东大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公司应充分披露股东大会决议
及被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陈述的意见。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并审阅检查监督部门提交的工作报告。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可以根据董事会的要求,根据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