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20 海达股份 更新日期:2025-02-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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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17:36 │海达股份(300320):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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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17:34 │海达股份(300320):舆情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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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17:34 │海达股份(30032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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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17:34 │海达股份(300320):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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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17:34 │海达股份(300320):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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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7:07 │海达股份(300320):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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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8:07 │海达股份(300320):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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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 │海达股份(300320):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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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 │海达股份(300320):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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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 │海达股份(300320):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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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17:36│海达股份(300320):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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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7日9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3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振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
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修改后的《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修改后的《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修改后的《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制定的《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三、备查文件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7/9754e430-b219-452a-bbdb-3654a45a0f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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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17:34│海达股份(300320):舆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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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提高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
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和《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第四条 董事长作为公司舆情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负责领导各类舆情处理工作。必要时可成立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及舆情工作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
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与各监管机构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汇报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秘书汇报公司董事长或舆情工
作组,并根据监管要求及时上报监管部门。
第七条 公司市场部负责监控公司官方自媒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博客、微博、上证 e互动问
答、论坛、贴吧、股吧、短视频平台、新型社交类平台等各类型信息载体,及时收集、整理上述公司官方自媒体的互动、评论、留言
等舆情,并将情况汇总至证券部,由证券部根据公司董事长或舆情工作组的要求作出相应的反应及处理。
第八条 各部门、各分子公司若发生舆情事件,需第一时间将信息汇总报送至公司证券部,并协助公司证券部对相应事件进行核
实,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九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建立重大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章题目、质疑内容、刊载媒体、情况是否属实
、产生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后续进展”等相关情况,该档案应即时更新并整理归档备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
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
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
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
会形象。
第十二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市场部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及子公司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汇总整理并将
有关情况汇总至证券部,证券部核实信息后第一时间报告董事会秘书;
(二)上报公司董事长或舆情工作组:董事会秘书在知悉相关的情况后,及时向公司董事长或舆情工作组报告,对于相关内容需
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才能确定的,也必须积极推进;
(三)上报监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根据相关监管要求上报监管部门。
第十三条 各类舆情信息处理措施:
(一)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二)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应当成立舆情工作组,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
情作出决策和部署。证券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1、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2、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事态进一步发酵;
3、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的畅通
,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市场充
分了解情况,减少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4、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当及
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5、对编辑、伪造、发布、传播公司虚假或不实以及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和信息平台,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措施
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6、对危机处理结果进行全面评估,加强危机管理意识,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在危机中的应对能力。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
,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内
部通报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公司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如由此致使公司
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
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
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他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
本制度进行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7/7c6b0090-3765-4955-8873-0483bc3424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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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17:34│海达股份(30032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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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完善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江阴海达橡塑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
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
训。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制度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任职要求,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
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检查。
第六条 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公司审计委员会、财务负责人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三方协商确定。
第七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审计委员会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第十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审计后、正式审计意见前,公司应当安排审计委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
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委员会应当履行会面监督职责。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结果以及相
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审计后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年审注册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
面客观的评价,达成肯定性意见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形成否定性意见的,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十四条 公司原则上在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改聘,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对公司改聘理由的充分性作出判断的基础上,将意见提交董事会决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并通知被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会,在股东大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公司应充分披露股东大会决议
及被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陈述的意见。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并审阅检查监督部门提交的工作报告。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可以根据董事会的要求,根据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范围、程序和方法;
(四)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五)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六)对本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七)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第十七条 公司在内部控制的检查监督中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应及时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包括内
部控制出现缺陷的环节、后果、相关责任追究以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第十八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审计委员会履行上述职责创
造必要条件。
第十九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在年报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
规行为发生,在法律法规以及交易所规定的窗口期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第二十条 与上述年报工作有关的沟通、意见或建议均应书面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公司存档保管。
第三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审计委员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7/7f1289f7-de85-4c40-969c-8a7c1b9125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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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17:34│海达股份(300320):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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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达股份(300320):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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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17:34│海达股份(300320):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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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达股份(300320):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7/3e1f3458-fae1-4cdf-b0fe-b952676401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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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7:07│海达股份(300320):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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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达股份”)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 年3月30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1)。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4月22日经公司202
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收到了公证天业出具的《关于变更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现将有关
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变更情况
公证天业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原指派华可天先生和李倩怡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张雷
女士。由于原指派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倩怡女士、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雷女士工作调整,公证天业现指派朱磊先生接替李倩怡女士作为
公司2024 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指派姜铭女士接替张雷女士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变更后的签字注
册会计师为华可天先生(项目合伙人)和朱磊先生,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姜铭女士。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磊先生于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本次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姜铭女士于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近三年复核或签署的上市公司有德科立(688205)、亚太科技(002540)、派克新材(605123)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
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磊先生、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姜铭女士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磊先生、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姜铭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
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证天业出具的《关于变更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
2、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执业证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6965f47a-9050-43f1-84a1-8b68663d4b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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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8:07│海达股份(300320):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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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达股份(300320):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75c6ecd0-86fe-477e-8f1f-824c2f9d4e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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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海达股份(300320):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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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达股份(300320):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6/f538437b-dfd6-436c-93bb-6f1ac4340b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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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海达股份(300320):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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