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21 同大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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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7:18 │同大股份(300321):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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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8:40 │同大股份(300321):部分董事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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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6:02 │同大股份(300321):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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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6:02 │同大股份(300321):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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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6:02 │同大股份(30032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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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6:01 │同大股份(300321):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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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6:00 │同大股份(300321):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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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 18:48 │同大股份(30032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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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20:46 │同大股份(300321):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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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8:44 │同大股份(300321):同大股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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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7:18│同大股份(300321):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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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月 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因个人资金需求,魏增宝先生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82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205%)。
今日,公司收到魏增宝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增宝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82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0205%,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称 (股) (%)
魏增宝 竞价交易 2025 年 9 月 1 日 35.779 1,825 0.00205
注:魏增宝先生的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魏增宝 合计持有股份 7,300 0.0082 28,650 0.03225
其中:无限售条件 1,825 0.00205 0 0
股份
有限售条件 5,475 0.00617 5,475 0.00617
股份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披
露的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1/cf8d4a14-9a64-4b67-91f1-72dad06952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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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8:40│同大股份(300321):部分董事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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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持有公司股份 24,3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72%)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艳霞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07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680%)。
2、持有公司股份 9,8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10%)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莎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
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4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275%)。
3、持有公司股份 13,7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54%)的高级管理人员张通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
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42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385%)。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李艳霞女士、张莎女士,高级管理人
员张通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李艳霞 董事、副总经理、 24,300 0.0272
财务总监
张莎 董事、董事会秘 9,800 0.0110
书
张通 副总经理 13,700 0.015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自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
3、减持方式、数量及比例:
姓名 减持方式 本次减持股份(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李艳霞 集中竞价 6,075 0.00680
张莎 集中竞价 2,450 0.00275
张通 集中竞价 3,425 0.00385
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增发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年 9月 18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7 日),根据法律法
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具体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
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的不
确定性。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6ca2a7a1-7c6f-449a-aaaa-e6f2c70901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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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6:02│同大股份(300321):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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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大股份(300321):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81cde5c9-00f1-4054-b6e0-a2bccacc89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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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6:02│同大股份(300321):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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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大股份(300321):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ca9fffca-e20a-4a7d-99e2-dc80a51157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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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6:02│同大股份(30032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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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大股份(30032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ec50a09f-0160-4db2-a5ad-585e929013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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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6:01│同大股份(300321):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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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8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5 年 8月 14 日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均列席
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寇相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
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于 2025 年 8月 26 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fbc6a288-817d-4255-a69b-27c7ceb72c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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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6:00│同大股份(300321):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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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8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5 年 8月 14 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监事 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进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
,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结果: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b78602ba-4909-49b8-83fe-2d0ca0b9df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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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 18:48│同大股份(30032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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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持有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大股份”)股份 8,842,52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9.95
%)的股东华盛百利投资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百利”)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8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1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664,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3%)。
2、持有公司股份 7,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82%)的董事魏增宝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
月内(即 2025 年 8月 22日至 2025年 11月 2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82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205%
)。
公司今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华盛百利及董事魏增宝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类型/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华盛百利 持股 5%以上股东 8,842,523 9.95
魏增宝 董事 7,300 0.008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
(1)华盛百利:经营发展需要。
(2)魏增宝: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1)华盛百利:公司上市后华盛百利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取得。
(2)魏增宝: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自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方式: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减持方式
华盛百利 不超过 1,776,000 股 不超过 2% 大宗交易
华盛百利 不超过 888,000股 不超过 1% 集中竞价
魏增宝 不超过 1,825 股 不超过 0.00205 集中竞价
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增发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进行(即2025年 8月 22日至 2025年 11月 21日),窗口期不
减持。
5、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的市场价格。
6、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的不
确定性。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华盛百利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魏增宝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e814aeba-63f3-418b-b5d2-3c80ad03cc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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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20:46│同大股份(300321):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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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大股份(300321):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6/9718cf67-ccf8-4c01-a731-27a0148f30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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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8:44│同大股份(300321):同大股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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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8,800,0
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3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3,818,4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发生股本总额变动的情形,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方案进行
调整,并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每 10股派发金额(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分红金额计算如下: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的金额=本次实际
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3,818,400 元/88,800,000 股*10=0.43 元(含税)。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
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3元/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5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8,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43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8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86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43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月 1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6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月 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96 潍坊市政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075 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司
3 08*****512 华盛百利投资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4 01*****154 范德强
5 01*****322 于洪亮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11日至登记日:2025年 6月 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昌邑市同大街 522号
咨询联系人:张莎 魏增宝
咨询电话:0536-7191928 0536-7199701
传真电话:0536-7191956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eda7d1e5-1c7d-4e87-b86d-aa5a897569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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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20:34│同大股份(300321):部分董事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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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持有公司股份 38,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30%)的董事寇相东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5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075%)。
2、持有公司股份 39,1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40%)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徐旭日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7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100%)。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公司董事寇相东先生、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徐旭日先生分别出
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寇相东 董事长 38,200 0.0430
徐旭日 董事、总经理 39,100 0.044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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