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23 华灿光电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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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7:26 │华灿光电(300323):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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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52 │华灿光电(300323):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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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52 │华灿光电(300323):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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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52 │华灿光电(30032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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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52 │华灿光电(300323):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拟签署《专利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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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52 │华灿光电(300323):华灿光电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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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52 │华灿光电(300323):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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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52 │华灿光电(300323):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 │(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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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52 │华灿光电(30032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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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50 │华灿光电(30032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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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7:26│华灿光电(300323):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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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2
号),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2,070,935.00股,发行价格为 5
.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083,597,236.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6,639,845.2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2,066,957,390.77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7月 27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110号)。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
于 2026年 7月 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指定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账号:110202811900018868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账号:811080101
2803497073 ) 、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分 行 ( 账 号 :37130188000139894 )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义 乌 分 行 ( 账 号 :33050167625600000131)开设的账户为募集资金补流专户。
其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京东方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京东方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已于 2025 年 7 月分别与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账号:37130188000139894 )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义 乌 分 行 ( 账 号
:33050167625600000131)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
网 2025 年 7月 28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聚华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京东方华灿晶图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港分行(账号:110202811900018868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账号:8110801012803497073)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京东方华灿光电(苏州)有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37130188000139894
限公司
京东方华灿光电(浙江)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33050167625600000131
限公司
聚华光电(苏州)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1102028119000188686
京东方华灿晶图科技(浙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8110801012803497073
江)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方一”)
甲方二:聚华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京东方华灿晶图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简称“甲方二”,与“甲方一”合称“甲方”)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简称“乙方”)
丙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以下合称“各方”)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
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方和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
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
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
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颜煜、张畅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
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
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五)乙方按月(每月2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
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
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
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
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
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a79b2850-918e-40a5-9e15-81bde31ff0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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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52│华灿光电(300323):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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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灿
光电”或“公司”或“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华灿光电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2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2,070,935.00 股,发行价格为 5.6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083,597,
236.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6,639,845.2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66,957,390.77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27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110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京东方华灿光电(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用
于 Micro LED 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基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 拟投入募集资 截至 2026年 6月
金 金(调整后) 30 日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1 Micro LED 晶圆 200,000.00 175,000.00 175,000.00 117,495.22
制造和封装测试
基地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33,359.72 33,359.72 31,695.74 31,688.13
合计 233,359.72 208,359.72 206,695.74 149,183.35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50,00
0 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截至 2026 年 7 月 13 日,公司已将上述 50,0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
与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其合理性、必要性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
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
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时,公司及时将借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
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通过此次以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最高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 1,325 万元(本数据按一年期 LPR 贷款利率
3%计算,仅为测算数据),因此,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强化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指定募集资金补流专户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指定如下账户为补充流动资金专户: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1102028119000188686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8110801012803497073
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37130188000139894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33050167625600000131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尽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账号:1102028119000188686 ) 、 中信 银行 股份有 限
公司 义乌 分行( 账 号 :8110801012803497073)、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账号:3713018800013989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账号:33050167625600000131)、保
荐人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与使用工作,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期限届满前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将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经审议,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资
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意公司指定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账号
:1102028119000188686 ) 、 中信 银行 股份有 限 公司 义乌 分行( 账 号 :811080101280349707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分行(账号:3713018800013989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账号:33050167625600000131)开设的账户为
募集资金补流专户。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b27d67a3-c827-4ac0-abf0-53aa916a92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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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52│华灿光电(300323):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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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灿光电(300323):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cefad347-54a0-403c-9d00-700da24cb6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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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52│华灿光电(30032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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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518Z095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facdd254-8d3d-42f4-907a-83b8e9d943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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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52│华灿光电(300323):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拟签署《专利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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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京东方晶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晶芯”或“控股
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拟签署《专利许可协议》(以下简称“许可协议”),
京东方将授予苏州晶芯实施MLED相关专利的权利,许可期限为 10年,许可费用总计人民币 5,292万元,按照协议约定分 10年支付。
京东方为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晶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公司于 2026年 7月 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专利许可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董事杨安乐先生、刘毅先生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专利许可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016602
4、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
5、 注册资本:3,704,432.8064万元人民币
6、 法定代表人:陈炎顺
7、 成立日期:1993年4月9日
8、 经营范围:制造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纸制品、工业气体、工具模具、蒸汽热汽;制
造电子计算机软硬件;经营电信业务;购销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数据处理;设计、销售机械电器设备、
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纸制品、工业气体、工具模具、蒸汽热汽;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承办展览
展销活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无线电寻呼业务;自有房产
的物业管理(含房屋出租);机动车停车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 股权结构: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截至2026年3月31日)
序 股东 持股比
号 例
1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0.97%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90%
3 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22%
4 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1.94%
5 福清市汇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45%
6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2号致信基金 0.91%
7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高毅晓峰鸿远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0.83%
8 阿布达比投资局-自有资金 0.82%
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0.80%
10 合肥建翔投资有限公司 0.79%
10、 关联关系:京东方为公司控股股东。
1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3月31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3,637,832.28 43,770,536.67
负债总额 22,890,256.61 22,723,936.29
净资产 20,747,575.67 21,046,600.39
项目 2025年1月-12月 2026年1月-3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459,022.29 5,100,126.34
净利润 502,737.36 170,908.73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定价情况
本次协议事项为京东方授予苏州晶芯MLED相关专利许可,本次许可协议的定价主要基于公司对于专利许可的专业评估并与交易对
方友好协商确定,定价公允。本次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许可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许可方:苏州京东方晶芯科技有限公司
(二)专利许可的主要内容
京东方将以普通许可方式授予苏州晶芯实施MLED相关专利的权利,许可期限为10年,自许可协议生效日起算,该许可期限内,每
个自然年度称为许可年度。许可费用总计人民币5,292万元,按照协议约定分10年支付。
目前《专利许可协议》尚未签署,公司控股子公司将在履行审批程序、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后在授权范围内与交易对方签署协议,
具体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向控股子公司授予专利许可事项,有助于夯实该控股子公司核心技术实力,助力其经营平稳有序开展、市场拓
展提质增效。本次专利许可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严格遵循市场化公平交易原则,契合公司整体战略布局,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专利许可事项外,公司与关联
方京东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10,914.28万元。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该议案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核查,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专利许可事项是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的考虑,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
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向控股子公司授予专利许可事项,许可期限为10年,许可费用总计人民币5,292万元,按照协
议约定分10年支付。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专利许可事项,符合公司持续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本次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关联交
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八、风险提示
在《专利许可协议》实际履行完毕前,存在协议各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风险,亦存在因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导致双方履约条
件发生重大改变,引发协议变更、解除的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九、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5e1ca553-6b1f-4efb-8fef-64e82fc1e8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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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52│华灿光电(300323):华灿光电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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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灿光电(300323):华灿光电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bdd37821-3f4e-4a0c-890e-9667cfddf5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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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52│华灿光电(300323):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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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灿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由“10.19 元/股”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97,939,156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调整为“发行数量
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发行数量不超过 97,939,156股(含本数),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2、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
数量》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10.19 元/股,本次发行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00%,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申请文件的要求等情况需对本次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人可根据前述要求确定新
的发行价格。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申请文件的要求等情况需对本次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人可根据前述要求确定新
的发行价格。
二、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97,939,156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
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
次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发行数量不超过 97,939,156 股(含本数),且不超
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鉴于本次发行方案未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b554171d-ad80-4239-8448-21b79be20d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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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52│华灿光电(300323):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修
│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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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灿光电(300323):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修订稿)。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70ed9a6b-01ce-4840-bc5f-f498f104c5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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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52│华灿光电(30032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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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京东方华灿光电(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2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2,070,935.00股,发行价格为 5.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083,597,23
6.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6,639,845.2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66,957,390.77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7月 27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
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110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用于
Micro LED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基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拟投入募集资金 截至 2026年 6
(调整后) 月 30 日累计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
1 Micro LED 晶圆制造 200,000.00 175,000.00 175,000.00 117,495.22
和封装测试基地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33,359.72 33,359.72 31,695.74 31,688.13
合计 233,359.72 208,359.72 206,695.74 149,183.35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7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京东方华灿光电(广东)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
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5年 7月 2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尚未赎回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资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以及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
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产品,拟投资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同时,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募集资金专户或者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拟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如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公司将及时
公告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开立或注销情况。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变化、宏观周期性经济运行
状况变化、外汇汇率和人民币购买力等变化对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产品收益的波动,在一定情况下甚至会对产品的成立与运行
产生影响。2、流动性风险:若出现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顺延产品期限的情形,可能导致资金不能按需变现。
3、信用风险:在进行资金投资运作过程中,如果所投资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发行主体发生违约,信用状况恶化、破产等,将对
产品的收益产生影响,同时资金管理也受结算风险以及所投资结构性存款产品/资产管理人的管理风险和履约风险的影响。
4、操作风险:如结构性存款产品发行人发生内部管理流程缺陷、人员操作失误等事件,可能导致收益凭证认购交易失败、资金
划拨失败等,从而导致公司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5、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
导致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误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
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明确结构性存款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财务部负责提出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结构性存款产品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
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结构性存款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
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购买相
同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进行,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适度
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运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9dca36ec-2f4c-4497-a8f1-d31fe49791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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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50│华灿光电(30032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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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
用不超过5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到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2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2,070,935.00 股,发行价格为 5.6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083,597,2
36.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6,639,845.2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66,957,390.77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
23年 7月 27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110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京东方华灿光电(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用于
Micro LED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基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 拟投入募集资 截至 2026年 6月
金 金(调整后) 30日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1 Micro LED 晶圆制造和 200,000.00 175,000.00 175,000.00 117,495.22
封装测试基地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33,359.72 33,359.72 31,695.74 31,688.13
合计 233,359.72 208,359.72 206,695.74 149,183.35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7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50,000万
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5年 7月 2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截至 2026年 7月 13日,公司已将上述 50,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
构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
,资金运用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其合理性、必要性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
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时,公司及时将借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
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通过此次以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最
高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1,325万元(本数据按一年期 LPR贷款利率 3%计算,仅为测算数据),因此,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强化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指定募集资金补流专户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指定如下账户为补充流动资金专户: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1102028119000188686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8110801012803497073
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37130188000139894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33050167625600000131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尽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账号:110202811900018868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
乌分行(账号:8110801012803497073)、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苏州分行(账号:3713018800013989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账号:33050167625600000131)、保荐人签订《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与使用工作,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期限届满前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将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资
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5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意公司指定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账号
:110202811900018868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账号:811080101280349707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账号:37130188000139894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义 乌 分 行 ( 账 号 :33050167625600000131)开设
的账户为募集资金补流专户。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f256339f-10fb-48bb-afcc-4d18c6c90d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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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50│华灿光电(30032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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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灿光电(30032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547f9a3e-5f1f-4c02-85aa-aae449a009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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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50│华灿光电(300323):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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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灿
光电”或“公司”或“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华灿光电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2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2,070,935.00 股,发行价格为 5.6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083,597,
236.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6,639,845.2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66,957,390.77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27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110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京东方华灿光电(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用
于 Micro LED 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基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 拟投入募集资 截至 2026年 6月
金 金(调整后) 30 日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1 Micro LED 晶圆 200,000.00 175,000.00 175,000.00 117,495.22
制造和封装测试
基地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33,359.72 33,359.72 31,695.74 31,688.13
合计 233,359.72 208,359.72 206,695.74 149,183.35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京东方华灿光电(广东)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
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尚未赎回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资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以及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
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产品,拟投资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同时,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募集资金专户或者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拟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如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公司将及时
公告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开立或注销情况。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变化、宏观周期性经济运行
状况变化、外汇汇率和人民币购买力等变化对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产品收益的波动,在一定情况下甚至会对产品的成立与运行
产生影响。
2、流动性风险:若出现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顺延产品期限的情形,可能导致资金不能按需变现。
3、信用风险:在进行资金投资运作过程中,如果所投资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发行主体发生违约,信用状况恶化、破产等,将对
产品的收益产生影响,同时资金管理也受结算风险以及所投资结构性存款产品/资产管理人的管理风险和履约风险的影响。
4、操作风险:如结构性存款产品发行人发生内部管理流程缺陷、人员操作失误等事件,可能导致收益凭证认购交易失败、资金
划拨失败等,从而导致公司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5、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
清算延误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明确结构性存款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财务部负责提出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结构性存款产品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
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结构性存款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
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购买相
同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进行,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适度
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运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878ed7ee-e951-4032-ae2c-5cb55cd2c4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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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50│华灿光电(30032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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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灿光电(30032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8bee272d-332e-4ffe-8884-7ca7fc6593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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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50│华灿光电(300323):华灿光电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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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灿光电(300323):华灿光电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5ff90cf3-5232-419f-9c5d-17f592ed81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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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7:52│华灿光电(300323):关于提前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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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5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5年 7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公司本次实际使用了 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
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资金使用安排合
理,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截至 2026年 7月 13日,公司已将上述 50,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
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c6249767-d9e4-4c8d-bec9-d485ae3e5e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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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8:14│华灿光电(300323):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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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担保情况概述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13日
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公司 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相应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本次审议为新增
担保,不包含存量担保或续保);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京东方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灿”)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5亿元,综合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超短融票据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实质审批为准)。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2026年 4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 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浙江华灿向中信
银行申请的人民币 10,000万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在上述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审议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京东方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325608735R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380,45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江汉
6、成立日期:2014年 12月 29日
7、住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福路 233号(自主申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器
件专用设备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材料
技术研发;电子产品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工艺美术品及收
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金属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9、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 2026 年 3月 31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a 资产总额 573,917.08 620,704.58
b 负债总额 301,047.46 342,479.68
b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88,085.73 187,662.85
b2 流动负债总额 203,358.55 229,000.68
c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d 净资产 272,869.62 278,224.90
e 营业收入 305,179.33 87,985.29
f 利润总额 -32,310.87 6,105.29
g 净利润 -28,308.58 5,483.06
京东方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保证人: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 债权人:京东方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
3、 债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4、 保证金额:人民币 10,000万元
5、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
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7、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
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
、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8、 生效方式:担保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9、 具体以保证人与债权人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五、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均为满足公司
及子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均为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董事会
认为上述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涉
及反担保,董事会同意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年 7月 9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
.85%;实际发生的担保总余额(含对子公司担保)为人民币 228,989.65万元(指截至 2026 年 7月 9日公司在金融机构的担保债务
余额,含以前年度签订的担保合同所对应的债务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88%;以上担保均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
公司不存在除对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 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c84353f3-ac4a-4602-977c-cd6a177468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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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6:54│华灿光电(300323):关于参加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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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湖北证监局指导,湖北省上市
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湖北辖区上市公司 2026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本
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
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7月 9日(星期四)14:0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5年度
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22081a1e-2f0c-4c03-ac18-3fc4f938ae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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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7:48│华灿光电(300323):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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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担保情况概述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13日
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公司 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相应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本次审议为新增
担保,不包含存量担保或续保);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京东方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灿”)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5亿元,综合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超短融票据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实质审批为准)。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2026年 4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 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浙江华灿向国开银行申请的人
民币 20,000万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在上述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审议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京东方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325608735R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380,45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江汉
6、成立日期:2014年 12月 29日
7、住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福路 233号(自主申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器
件专用设备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材料
技术研发;电子产品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工艺美术品及收
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金属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9、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 2026 年 3月 31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a 资产总额 573,917.08 620,704.58
b 负债总额 301,047.46 342,479.68
b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88,085.73 187,662.85
b2 流动负债总额 203,358.55 229,000.68
c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d 净资产 272,869.62 278,224.90
e 营业收入 305,179.33 87,985.29
f 利润总额 -32,310.87 6,105.29
g 净利润 -28,308.58 5,483.06
京东方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保证人: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 借款人:京东方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
3、 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4、 保证金额:人民币 20,000万元
5、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 保证期间:①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
为准。②主合同约定借款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一
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③贷款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贷款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
止。
7、 保证范围:①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
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拍
卖费、送达费、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费、鉴定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裁决应由贷款人承担的除外
)等;②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8、 生效方式:担保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9、 具体以保证人与贷款人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
五、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均为满足公司
及子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均为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董事会
认为上述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涉
及反担保,董事会同意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年 6月 29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15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
.85%;实际发生的担保总余额(含对子公司担保)为人民币 218,734.90万元(指截至 2026年 6月 29日公司在金融机构的担保债务
余额,含以前年度签订的担保合同所对应的债务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3.32%;以上担保均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
公司不存在除对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 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80d6f41f-3269-402a-bed1-877affba74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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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24│华灿光电(300323):关于拟与张家港经开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协议并与悦丰科创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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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推动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战略布局,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与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
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书》,投资建设“新型高端显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为保障项目建设与运营,公司拟与
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投资平台张家港悦丰科创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悦丰科创”)签署《京
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张家港悦丰科创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共同投资
设立苏州京东方晶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项
目计划总投资约人民币 9.7亿元,其中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7亿元,公司拟出资 4.9亿元,悦丰科创拟出资 2.1亿元。
公司于 2026年 6月 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
投资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张家港悦丰科创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东协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公司名称: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性质/类型:地方政府
3、注册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南路9号
4、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张家港悦丰科创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公司名称:张家港悦丰科创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MADW447G8B
4、主要经营场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南路9号主楼2007室
5、出资额:3,500万元人民币
6、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家港市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7、成立日期:2024年7月31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空间服务;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合伙人:张家港市悦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9%,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家港市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1%,其
实际控制人为张家港市杨舍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
10、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1、张家港悦丰科创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投资双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京东方晶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2、住所:江苏省张家港市(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3、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4、各主要投资人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49,000 70%
张家港悦丰科创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000 30%
合计 70,000 100%
(三)其他说明
合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一”)
鉴于公司拟在张家港经开区投资建设新型高端显示项目,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项目概况
(1)协议一签订主体
甲方: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合作主体:为支持项目发展,甲方指定张家港悦丰科创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乙方合资成立项目公司,作
为本项目建设、运营的唯一主体。张家港悦丰科创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出资比例不超过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30%,且
投资总额不超过2.1亿元。
(3)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由项目公司在张家港经开区投资建设新型高端显示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约9.7亿元,其中项目公司
注册资本为7亿元。
(4)项目用地:本协议签署后,甲方根据乙方需求,为项目提供张家港市杨舍镇晨丰公路288号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地,总面积
约4.5万平方米,承租主体及承租政策具体以本协议中的约定条件及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2、项目扶持政策
甲方根据本协议中的约定条件向乙方提供相关产业优惠扶持政策、人才支持与配套保障等,支持项目发展。
3、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需要,组建项目服务小组,协助乙方办理项目报批报建等相关手续,提供良好的建设环境和生产经营环境。
具体权利和义务由《投资合作协议书》约定。
(2)乙方负责按协议约定投资、建设、运营项目,确保按时开工、投产,并努力实现约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体权利和
义务由《投资合作协议书》约定。
4、违约责任
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条款履行义务,将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所造
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5、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要求不相符合的,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要求执行。如遇文件有修订的,按实
施时政策文件为准。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方所在
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协议附件。协议附件是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2)双方积极推动项目公司的成立,项目公司成立后,除出资义务外,本协议在项目公司成立并签署本协议后对项目公司生效
,本协议中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均由项目公司享有和承担。
(3)本协议经有权机构审议批准后,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股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二”)
1、协议二签订主体
股东1: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2:张家港悦丰科创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合资公司名称、住所
(1)合资公司名称:苏州京东方晶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2)合资公司住所:江苏省张家港市(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3、合资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4、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70,000万元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万元)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49,000 70% 2028年 货币
张家港悦丰科创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 21,000 30% 12月31日 货币
合伙) 前
合计 70,000 100% - -
5、合资公司的组织机构
(1)合资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各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权益。
(2)合资公司设董事会,由4名董事组成,由各股东推荐,其中股东1推荐3名,股东2推荐1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
期3年,任期届满,经股东会重新选举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股东1推荐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
(3)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监事及审计委员会。
(4)合资公司设总经理1名及财务负责人1名,由股东1推荐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合资公司设副经理若干名,经总经理提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6、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依法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协议签署深度契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布局,有力推动新型高端显示产品研发创新与产业化落地,持续夯实企业发展根基,为
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有力支撑。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合资公司项目投入建设后,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未能达到预期收
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拟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书》;
3、拟签署的《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张家港悦丰科创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cc64dc97-6efe-4710-a721-65394e79b3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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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24│华灿光电(30032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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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18日以电话、邮件方
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本次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兆洪先生主持。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在张家港市杨舍镇晨丰公路 288号厂房投资建设新型高端显示项
目相关事宜签订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约人民币 9.7亿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项
目的所有后续事项,并签署与本项目相关的手续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张家港悦丰科创产业发
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东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为保障项目建设与运营,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投资平台张家港悦丰科创产业发展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悦丰科创”)签署《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张家港悦丰科创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共同投资设立苏州京东方晶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
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并通过合资公司开展《股东协议》约定的业务。项目计划总投资约人民币 9.7亿
元,其中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7亿元,公司拟出资 4.9亿元,悦丰科创拟出资2.1亿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
合资公司项目的所有后续事项,并签署与本合资公司项目相关的手续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262db3cd-db10-41f2-a8c5-337afd50e5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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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7:22│华灿光电(300323):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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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担保情况概述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13日
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公司 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相应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本次审议为新增
担保,不包含存量担保或续保);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京东方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灿”)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5亿元,综合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超短融票据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实质审批为准)。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2026年 4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 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浙江华灿向中
国银行申请的人民币 30,000万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在上述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审议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京东方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325608735R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380,45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江汉
6、成立日期:2014年 12月 29日
7、住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福路 233号(自主申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器
件专用设备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材料
技术研发;电子产品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工艺美术品及收
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分支机构 1,经营场所: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西城路 469街秀禾
问茶 3号-1753(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金义片区)(自主申报);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器件、电子器件、LED芯片设计、
销售;分支机构 2,经营场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华街 551号;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器件、电子器件、LED芯片设计、销售
;)
9、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 2026 年 3月 31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a 资产总额 573,917.08 620,704.58
b 负债总额 301,047.46 342,479.68
b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88,085.73 187,662.85
b2 流动负债总额 203,358.55 229,000.68
c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d 净资产 272,869.62 278,224.90
e 营业收入 305,179.33 87,985.29
f 利润总额 -32,310.87 6,105.29
g 净利润 -28,308.58 5,483.06
京东方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保证人: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 债务人:京东方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
3、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行
4、 保证金额:人民币 30,000万元
5、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 保证范围: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及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
付费用等。
8、 生效方式:担保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生效。
9、 具体以保证人与债权人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五、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均为满足公司
及子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均为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董事会
认为上述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涉
及反担保,董事会同意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年 6月 18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15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
.85%;实际发生的担保总余额(含对子公司担保)为人民币 224,135.01万元(指截至 2026年 6月 18日公司在金融机构的担保债务
余额,含以前年度签订的担保合同所对应的债务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14%;以上担保均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
公司不存在除对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 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eb474a69-dca9-471d-9303-582e97577f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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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8:14│华灿光电(30032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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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灿光电(30032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d402bf05-1d8b-4a5d-9feb-51bd7f5468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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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8:14│华灿光电(30032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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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灿光电(30032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bd77a51b-dfd8-4e85-802e-101b3b829d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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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7:12│华灿光电(30032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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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
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决定于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5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
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横琴镇华金街18号IFC国际金融中心15层京灿光电(广东)有限公司会议室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
议案》 象的子议案
数(10)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发行数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限售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7 上市地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9 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关联交易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1.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份的议案》
12.00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提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提案 1.00-提案 12.00为特殊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提案 1.00-提案 5.00、提案 7.00-提案 9.00、提案 11.00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需对该
议案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6年5月26日(9:00~11:30,13:30~15:00)。
2、现场参会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横琴镇华金街18号IFC国际金融中心15层京灿光电(广东)有限公司会议室1。
3、现场参会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
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2026年5月
26日15: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注明“股东会”字样)。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滨湖路8号京东方华灿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沈童收(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430223。
(4)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股东需填写《股东参会登
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天提交至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5、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童
电话:027—8192 9003
传真:027—8192 9003
电子邮箱:zq@hcsemitek.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52b2a905-11d5-4d2a-8b06-e2680a12c7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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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52│华灿光电(30032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自愿承诺未来6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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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发科技产业集团”)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
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承诺自本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介绍
(一)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3BUA553
3、法定代表人:郭瑾
4、注册资本:1,166,999.740737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9年 6月 6日
6、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 58号 3501办公-1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
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
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
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
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
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池制造;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
含危险废物经营);储能技术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
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公共
事业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类别 股数(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 限售情况的说明
比例(%)
华发科技产业集团 无限售条件股份 29,652.6868 18.27 2026年 4月 7日解
除限售上市流通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合计 29,652.6868 18.27 -
(三)股东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股数(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华发科技产业集团 1,188.0000 0.73
合计 1,188.0000 0.73
二、 股东自愿承诺股份锁定期限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股份类别 股数(万股) 占公司总股 自愿承诺锁 锁定期起止日
本比例(%) 定期限
华发科技产 无限售条件 29,652.6868 18.27 6个月 2026年5月21日至
业集团 股份 2026年11月20日
在上述承诺期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若存在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情形
产生新增的股份,将一并遵守上述限售期限的承诺。
三、 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明确披露并及时督促自愿承诺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股东违反承诺减持股
份的,公司董事会将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相关股东履行违约责任。
四、 备查文件
华发科技产业集团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4fd27b2c-fcc9-49d9-b02f-d8e1a0a52b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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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58│华灿光电(30032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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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科技产业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的告知函
》,获悉其在2026年5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1,880,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华发科技产业集团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19.0023%减少至18.2703%,股份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3501办公-1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5月18日
权益变动过程 华发科技产业集团于2026年5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
减持公司股份11,8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20%。本次
权益变动后,华发科技产业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由19.0023%减少至18.2703%,股份变动触及1%的整数
倍。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 华灿光电 股票代码 300323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1,188.0000 0.7320
合 计 1,188.0000 0.732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30,840.6868 19.0023 29,652.6868 18.270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840.6868 19.0023 29,652.6868 18.27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不适用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是□ 否√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华发科技产业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001dd457-44f7-4dc5-b98b-4c4e5a4610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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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6│华灿光电(30032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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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13日以电话、邮件方
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本次董事会于 2026年 5月 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兆洪先生主持。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6 年 5月 29 日(星期五)15:00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横琴镇华金街 18号 IFC国际金融中心 15层京灿
光电(广东)有限公司会议室 1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5e353d3d-f650-49ff-8907-7a3c261cc2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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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4│华灿光电(300323):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获得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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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灿光电”)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转发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下发的《关于同意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批复》(京电控投管字【2026】
47号),北京电控原则同意华灿光电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整体方案,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9,800.00万元;同意京东方出
资不超过 99,800.00万元认购华灿光电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
册,以及其他行政批准程序。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能否最终
实施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10939ba3-1bbc-4830-a4b6-abc6f41ea6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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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3│华灿光电(30032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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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
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决定于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5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
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横琴镇华金街18号IFC国际金融中心15层京灿光电(广东)有限公司会议室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
议案》 象的子议案
数(10)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发行数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限售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7 上市地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9 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关联交易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1.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份的议案》
12.00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提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提案 1.00-提案 12.00为特殊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提案 1.00-提案 5.00、提案 7.00-提案 9.00、提案 11.00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需对该
议案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6年5月26日(9:00~11:30,13:30~15:00)。
2、现场参会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横琴镇华金街18号IFC国际金融中心15层京灿光电(广东)有限公司会议室1。
3、现场参会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
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2026年5月
26日15: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注明“股东会”字样)。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滨湖路8号京东方华灿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沈童收(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430223。
(4)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股东需填写《股东参会登
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天提交至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5、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童
电话:027—8192 9003
传真:027—8192 9003
电子邮箱:zq@hcsemitek.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9bab1393-74be-4727-a230-ca6ffb0242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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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7│华灿光电(30032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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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9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5年12月,财政部印发《准则解释第19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
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相关内
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9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43d44ce-2db4-48ee-b202-4fd9e1187d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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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7│华灿光电(300323):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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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各类资产状况进
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判断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1.公司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
合计69,086,959.38元,详情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拟计提额
1、信用减值损失 758,719.28
其中:应收账款减值损失 491,851.35
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 226,028.82
应收票据减值损失 40,839.11
2、资产减值损失 68,328,240.10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68,328,240.10
合计 69,086,959.38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
1、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
a.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
标准 10%以上且金额大于 100万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预期信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公司单独进
用损失的方法 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公司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b.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理由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损失,按组合计提
的信用损失不能反映实际情况的应收款项。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 对单项金额虽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
值测试,该单项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为整个
存续期内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
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单独测试发现客观
证据不足的,纳入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
失。
c.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单独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本公
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 1:LED 业务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 2: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
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a.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政府补助款、押金及保证金、信用期内的租赁款项等其他应收款组合4: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其他应收款组合5:账龄组合
b.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处于不同阶段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确定的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模
型如下:
项目 第 1阶段 第 2阶段 第 3阶段
阶段特征 自初始确认后信用 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 自初始确认后已经
风险未显著增加 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 发生信用减值
减值
损失准备 未来 12个月预期 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 整个存续期的预期
确认基础 信用损失 失 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
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应收票据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银行承兑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
现净值部分计提跌价准备;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按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加工至完工预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和估计的销售费用、相关
税费后的金额确认可变现净值,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跌价准备。
2、本期计提金额
公司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依据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2026年第一
季度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8,328,240.10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资产减值准备将合计影响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税前利润69,086,959.38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31ea993-2307-49b6-83b9-34c3d59737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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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6│华灿光电(30032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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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21日以电话、邮件方式
向全体董事送达。
2、本次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兆洪先生主持。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
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cbab9f2-1056-4500-a5e0-9a024c474f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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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6│华灿光电(300323):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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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灿光电(30032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17a6ffe-5946-430f-a7b0-19098c053b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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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3│华灿光电(300323):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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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京东方系公司控股股东。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京东方华灿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已于 2026年 4月 27日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
的媒体上进行披露。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京东方,实际控制人仍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权
益变动情况提示说明如下: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97,939,156 股(含本数),最终以深交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
准。公司控股股东京东方拟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截至预案披露日,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622,998,797股,公司控股股东京东方持有公司 372,070,9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92%。New Sure Limited直接持有公司 56,817,39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50%。京东方与 New Sure Limited为一致行动人
,合计控制公司表决权比例为 26.42%。
本次发行完成后,按照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 97,939,156股计算,公司总股本增加到 1,720,937,953股,京东方持有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7.31%,New SureLimited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30%,京东方与 New Sure Limited合计控制公司
表决权比例为 30.61%。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1、认购对象基本信息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京东方,其基本情况如下:
发行对象名称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京东方 A,京东方 B
股票代码 000725,200725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成立日期 1993年 4月 9日
注册资本 37,413,880,464元
法定代表人 陈炎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11016602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10 号
经营范围 制造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
纸制品、工业气体、工具模具、蒸汽热汽;制造电子计算机软硬件
经营电信业务;购销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软硬件;计
算机数据处理;设计、销售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
纸制品、工业气体、工具模具、蒸汽热汽;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承办展览展销活动;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和技术除外;无线电寻呼业务;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含房屋出
租);机动车停车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因京东方注销回购账户股份,股份总数由 37,413,880,464股减少至 37,044,328,064股,京东方将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认购对象股权结构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京东方前 10大股东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有的普通股数量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0.86 4,063,333,33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7.38 2,760,058,253
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20 822,092,180
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其他 1.92 718,132,854
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其他 1.62 605,300,047
资基金
福清市汇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4 538,599,640
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 其他 1.16 432,588,523
券投资基金
高毅晓峰 2号致信基金 其他 0.94 352,000,000
华夏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其他 0.88 330,121,300
金
外贸信托-高毅晓峰鸿远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其他 0.86 320,988,907
3、认购对象主营业务情况
为顺应智能物联时代产业发展趋势,公司提出适配京东方物联网转型的“屏之物联”发展战略,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及业务特征
差异,构建了“1+4+N+生态链”业务发展架构,其中,“1”是指显示,是京东方所积累沉淀的核心能力与优质资源,是“屏之物联
”的策源地和原点;“4”是物联网创新、传感、MLED及智慧医工四条主战线,是京东方基于核心能力和价值链延伸所选定的高潜航
道,是“屏之物联”的发展方向;“N”是京东方不断开拓与耕耘的物联网细分应用场景,是“屏之物联”的具体着力点;“生态链
”是京东方创新生态协同发展的赋能平台,是“屏之物联”的重要保障。京东方主营业务主要包括显示器件、物联网创新、传感、ML
ED、智慧医工和“N”业务。
4、认购对象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京东方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43,637,832.28
总负债 22,890,256.61
净资产 20,747,575.67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20,459,022.29
利润总额 703,420.11
净利润 502,737.36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5,696.68
注:数据来源于京东方定期报告。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京东方签署了《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
包括股票的认购价格、认购数量、认购金额、认购方式、限售期、协议的生效及终止等,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发布的《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能
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性影响。
3、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股东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
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8330ded-2eb2-4ef6-b73e-b54d646730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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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3│华灿光电(300323):华灿光电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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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灿光电(300323):华灿光电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fad6d45-8f74-4ede-b84e-fc0ae9eab1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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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3│华灿光电(300323):华灿光电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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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灿光电”)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
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本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中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9,8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项目概况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公司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升持续盈利能力,优化
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抗风险能力。
(二)项目必要性分析
1、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业务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持续发展,营业收入整体实现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290,330.79万元、412,5
94.21万元和 540,801.55万元。公司积极推进“增销促增产”策略,结合扩产产能逐步释放,大力开拓市场,销售规模的增长派生出
存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经营性流动资产的自然增加,需要公司准备更多的营运资金应对运营规模的增加。
2025 年,公司加速推进经营改善,持续的资金和技术投入、产品服务的不断升级、前沿领域的战略布局是保证公司竞争力的重
要手段,对公司的资金实力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营运资金压力,可以更好
的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业务的高质量发展。
2、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3.77%、45.23%和 52.98%,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有利于调整优化公司资
产负债结构,减轻公司债务负担,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本次补充流
动资金综合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现金流状况、资本结构以及预期运营资金缺口等因素,整体规模适当,具备合理性。
3、巩固控股股东的控制地位,提升市场信心
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京东方持股比例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巩固控股股东的控制地位、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经
营决策效率,同时也向市场传递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前景的认可与长期价值的信心,有助于提振市场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度,稳定
公司市值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1、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发展需要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发展需要和法
律法规、相关政策,具有可行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和营运资金将有所增加,资本结构将得到改善,经营风险
与财务成本也将进一步降低,公司的业务经营将更加稳健。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具有治理规范、内控完善的实施主体
公司已建立符合上市公司标准的现代企业制度,构建了以法人治理为核心的规范治理体系,并持续优化内部控制流程。在募集资
金管理方面,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存储、使用、投资项目变更、管理与监督等环节作出了
明确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确保资金运用合规、合理,切实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立项、土地、环评等投资项目报批事项。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有效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与资产规模,提升整体抗风险能力,充实营运资金,进一步巩固公司在业务布局与研发创新等
领域的可持续发展基础,对于公司持续增强研发能力及自主创新水平、提升盈利能力,以及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营运资金更加充裕。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的
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偿债能力,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五、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以及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的合理使用,有利于公司提升整体抗风险能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及改善财务状况,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基础。因此,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必要的、可行的,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75cc795-20d9-4c30-8f41-372f6647be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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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3│华灿光电(300323):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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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灿光电(300323):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fa7b03d-b430-4d49-80b1-e7486263d4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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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3│华灿光电(300323):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
│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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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
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
供财务资助、补偿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7995923-477a-44e2-949b-d31727794f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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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3│华灿光电(300323):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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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已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该预案及相关文件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同意注册。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cef6fa8-c206-451e-8e82-b67335530d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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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3│华灿光电(300323):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京 东 方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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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灿光电(300323):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京 东 方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8a1d9ff-7510-4aaa-819c-e7fc1d3588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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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3│华灿光电(300323):华灿光电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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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灿光电(300323):华灿光电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e37b140-37a8-4596-a8a6-5332dde202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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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3│华灿光电(30032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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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518Z077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5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24d51ba-1ebe-4dd7-bed1-c6d6250293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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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3│华灿光电(300323):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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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灿光电(300323):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1ff7fcc-a8e6-4f67-888e-c2db9992fe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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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3│华灿光电(30032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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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灿光电(30032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0d91f6c-23f8-4db5-9b25-7949b8c674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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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3│华灿光电(300323):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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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完善和健全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红决策机制,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切实保护
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以及《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
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业务发展目标、外部融资环境及股东要求、意愿的基础上,
建立对股东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规划和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有
效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
兼顾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划,建立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间隔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
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在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
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二)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满足正常生
产经营资金需求是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不低于 20%。
在公司当年半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长超过 30%,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不低于 20%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
中期现金分红。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2)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3)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
当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
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确保足额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当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超过股本规模 30%时,公司可发放股票股利。
(三)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提出、拟定。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
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
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
电话、传真、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投资计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
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四、其他事项
本规划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23e9604-694a-4c02-8b4c-5980485da8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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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3│华灿光电(300323):关于认购对象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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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灿光电”)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控股股东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京东方”)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公司于近日收到京东方出具的《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于华灿光电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6 个月不存在减持所持华灿光电股票的情形。
2、本公司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华灿光电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华灿光电股份。
3、本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因本次认购的股份在限售期内发生分配股票
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限售期安排。
4、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于本次发行认购股份的限售期、限售范围或减持方式有另行
规定或要求的,本公司将无条件遵守该等规定或要求。
5、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
6、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任何内容而导致任何收益的,该等收益全部归华灿光电所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1814779-57a0-45a1-b99c-55804c1b46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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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3│华灿光电(30032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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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灿光电(30032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8de223a-8191-4560-96b2-1d528205d5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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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3│华灿光电(300323):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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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经营,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鉴于公司拟申请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根据相关要求,现就公司最近五年是否被
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披露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处罚的情形;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的情况,不涉及整改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cf09e5a-2389-449e-99f3-155d4db937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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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54│华灿光电(300323):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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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钟瑞庆先生的书面辞呈,钟瑞庆先生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时间已满 6 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
申请生效后,钟瑞庆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瑞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
诺事项。
鉴于钟瑞庆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钟瑞庆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钟瑞庆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
钟瑞庆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钟瑞庆先
生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62442cf-645b-4f6c-ae5e-baff437fe3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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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7:50│华灿光电(300323):关于完成补选非独立董事、副董事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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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灿光电(300323):关于完成补选非独立董事、副董事长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8d1953d3-35b0-4204-ba33-4537b7cd656f.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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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华灿光电: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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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81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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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华灿光电: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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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3/12250233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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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华灿光电: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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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36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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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华灿光电: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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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5/12245599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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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华灿光电: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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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58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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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华灿光电: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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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6/12228966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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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华灿光电: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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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8/12215255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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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6│华灿光电: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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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6/12209654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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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华灿光电: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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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6622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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