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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23(华灿光电)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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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323 华灿光电 更新日期:2025-08-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8-07 17:42 │华灿光电(30032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2025-07-28 17:04 │华灿光电(300323):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 │2025-07-23 18:36 │华灿光电(300323):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 │2025-07-23 18:36 │华灿光电(300323):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 │2025-07-23 18:36 │华灿光电(30032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23 18:36 │华灿光电(30032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23 18:36 │华灿光电(300323):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 │2025-07-23 18:36 │华灿光电(30032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 │2025-07-23 18:36 │华灿光电(30032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5-07-23 18:36 │华灿光电(30032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 ─────────┬──────────────────────────────────────────────── 2025-08-07 17:42│华灿光电(30032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京东方华灿光电(广东)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7)。 近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于近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的结构性存款,本 次购买产品的基本情况如下: 委托方 受托人 产品名称 收益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预计年化收 资金 类型 (万元) 益率 来源 京东方 兴业银行股 兴业银行企业金 保本浮 10,000 2025 年 8 2025 年 10 固定收益率 募集 华灿光 份有限公司 融人民币结构性 动收益 月 7 日 月 20 日 1.00%,浮 资金 电(广 珠海分行 存款产品 型 动收益率 东)有 0.70%或 0 限公司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兴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变化、宏观周期性经济运行 状况变化、外汇汇率和人民币购买力等变化对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产品收益的波动,在一定情况下甚至会对产品的成立与运行 产生影响。 2、流动性风险:若出现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顺延产品期限的情形,可能导致资金不能按需变现。 3、信用风险:在进行资金投资运作过程中,如果所投资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发行主体发生违约,信用状况恶化、破产等,将对 产品的收益产生影响,同时资金管理也受结算风险以及所投资结构性存款产品/资产管理人的管理风险和履约风险的影响。 4、操作风险:如结构性存款产品发行人发生内部管理流程缺陷、人员操作失误等事件,可能导致收益凭证认购交易失败、资金 划拨失败等,从而导致公司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5、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 导致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误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明确结构性存款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财务部负责提出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结构性存款产品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 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结构性存款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 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购买相 同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 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委托方 受托人 产品名称 收益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预计年化收 资金 是否 类型 (万元) 益率 来源 赎回 京东方华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企业金 保本浮 20,000 2024 年 8 2024 年 12 固定收益率 募集 是 灿光电 股份有限 融人民币结构性 动收益 月 23 日 月 1 日 1.50%,浮动 资金 (广东) 公司珠海 存款产品 型 收益率 有限公司 分行 0.79%或 0 京东方华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企业金 保本浮 10,000 2024 年 2025 年 3 固定收益率 募集 是 灿光电 股份有限 融人民币结构性 动收益 12 月 11 月 21 日 1.30%,浮动 资金 (广东) 公司珠海 存款产品 型 日 收益率 有限公司 分行 0.90%或 0 京东方华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企业金 保本浮 10,000 2025 年 4 2025 年 7 固定收益率 募集 是 灿光电 股份有限 融人民币结构性 动收益 月 8 日 月 17 日 1.30%,浮动 资金 (广东) 公司珠海 存款产品 型 收益率 有限公司 分行 0.88%或 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含本次)为10,000 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六、备查文件 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资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7/7ca93776-3193-418e-b722-9fa7490388ee.PDF ─────────┬──────────────────────────────────────────────── 2025-07-28 17:04│华灿光电(300323):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2 号),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2,070,935.00 股,发行价格为 5.6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083,597,236.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6,639,845.2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2,066,957,390.77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110 号)。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指定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账号 : 3713018800 0139894 )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义 乌 分 行 ( 账 号 :33050167625600000131)开设的账户为募集资金 补流专户。 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京东方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京东方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甲方”)分别与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 机构)(以下简称“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实施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京东方华灿光电(苏州) Micro LED 晶圆制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37130188000139894 有限公司 造和封装测试基地 限公司苏州分行 京东方华灿光电(浙江) 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3050167625600000131 有限公司 限公司义乌分行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方一”) 甲方二:京东方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京东方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简称“甲方二”,与“甲方一”合称“甲方” ) 乙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简称“乙方”) 丙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以下合称“各方”)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募集资金的存 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 甲方和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 (三) 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 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 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 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颜煜、张畅 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 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 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 乙方按月(每月 20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 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 %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 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 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 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 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8/659f4e55-6aa7-41fa-803a-c647bccb4d10.PDF ─────────┬──────────────────────────────────────────────── 2025-07-23 18:36│华灿光电(300323):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灿 光电”或“公司”或“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华灿光电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2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2,070,935.00股,发行价格为 5.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083,597,236. 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6,639,845.2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66,957,390.77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月 27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110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京东方华灿光电(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用 于Micro LED 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基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 拟投入募集资 截至 2025年 6月 金 金(调整后) 30日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1 Micro LED 晶圆 200,000.00 175,000.00 175,000.00 103,221.87 制造和封装测试 基地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33,359.72 33,359.72 31,695.74 31,688.12 合计 233,359.72 208,359.72 206,695.74 134,909.99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8月 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5 年 7月 22日,公司已将上述 50,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其合理性、必要性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 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时,公司及时将借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 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通过此次以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最高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 1,500万元(本数据按一年期 LPR贷款利率 3 %计算,仅为测算数据)因此,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强化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指定募集资金补流专户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指定如下账户为补充流动资金专户: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37130188000139894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33050167625600000131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尽快与上述银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与使用工作,并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期限届满前或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需要时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7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资 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5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意公司指定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账号:3 713018800013989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账号:33050167625600000131)开设的账户为募集资金补流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监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3/776a4fe7-2a5d-4da8-8d78-2749e1636b89.PDF ─────────┬──────────────────────────────────────────────── 2025-07-23 18:36│华灿光电(300323):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灿 光电”或“公司”或“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华灿光电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2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2,070,935.00股,发行价格为 5.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083,597,236. 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6,639,845.2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66,957,390.77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月 27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110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京东方华灿光电(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用 于Micro LED 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基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 拟投入募集资 截至 2025年 6月 金 金(调整后) 30日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1 Micro LED 晶圆 200,000.00 175,000.00 175,000.00 103,221.87 制造和封装测试 基地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33,359.72 33,359.72 31,695.74 31,688.12 合计 233,359.72 208,359.72 206,695.74 134,909.99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8月 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京东方华灿光电(广东)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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