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24 旋极信息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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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6 16:17 │旋极信息(300324):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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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8:22 │旋极信息(300324):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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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8:30 │旋极信息(300324):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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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8:30 │旋极信息(300324):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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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7:42 │旋极信息(300324):关于上海信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暨交易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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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6:57 │旋极信息(300324):关于终止转让北京旋极百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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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17:55 │旋极信息(300324):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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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17:55 │旋极信息(30032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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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17:51 │旋极信息(300324):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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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17:49 │旋极信息(300324):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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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6 16:17│旋极信息(300324):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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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9,000 万元投资款、投资收益及违约金等。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公司胜诉,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
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诉讼是公司因被侵害利益而主动提请的诉讼,是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行的
正当举措,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旋极信息”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案
号(2024)京 01 民初 233 号】,判决公司起诉深圳市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景盛”)、广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微科技”)合伙企业财产转让纠纷一案,公司胜诉。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主要基本情况
2021年1月,公司与深圳景盛共同设立合伙企业宁波景旋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景旋”),出资总额为3
.333亿元,其中公司出资1亿元,出资比例为30%;深圳景盛出资2.333亿元,出资比例70%。2021年2月4日,公司向合伙企业宁波景旋
缴纳1亿元出资款。因深圳景盛未能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经协商一致,由深圳景盛指定广微科技受让公司持有的宁
波景旋30%的合伙份额,并以投资款1亿元及年化收益5%计算投资收益支付份额转让款。
2023年3月21日,公司收到广微科技支付1000万元份额转让款及对应投资收益,剩余份额转让款及投资收益至今未付,故公司要
求广微科技履行支付义务,要求深圳景盛按照《担保函》对广微科技未履行金额承担连带责任。
2024年4月20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4)京01民初233号】,法院受理了公司起
诉深圳景盛、广微科技合伙企业财产转让纠纷一案。
本案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二、有关本案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4)京01 民初 233 号】,判决如下:
1、广微科技于本判决生效后 7 日内向旋极信息支付合伙份额转让款,包括9000 万元投资款及投资收益(以 9000 万元为基数
,按照 5%年化收益率计算,自 2021 年 2 月 4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2、广微科技于本判决生效后 7 日内向旋极信息支付违约金(以 9000 万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 2023 年 8 月 31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3、驳回旋极信息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
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563,676.71 元,由广微科技负担。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公司胜诉,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
在不确定性,本次诉讼是公司因被侵害利益而主动提请的诉讼,是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行的正当举措,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6/a40ae3e4-afc4-4b94-9727-6e3e42f5f6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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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8:22│旋极信息(300324):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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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16,299.00 万元–32,437.00 万元 亏损:26,807.28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减亏:-21.00%-39.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17,279.00 万元–33,417.00 万元 亏损:30,664.45 万元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减亏:-8.98%-43.65%
其中:预计计提商 1,000.00 万元至 5,000.00 万元 12,833.48 万元
誉减值准备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度审计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业绩情况概览
本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并根据审慎原则,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范围 1,000.00 万元至
5,000.00 万元之间。预计计提商誉减值后 2024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437.00 万元至-16,299.00 万元,
比上年同期减亏了-21.00%至 39.20%。
(二)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分析
1、本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同期没有明显变化。同时,对内公司持续推动业务结构的优化工作,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公司治理和
管理效能,加强费用管控,提质增效。公司积极拥抱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字大潮,不断加大相关战略转型升级及重点业务领域的产
品研发投入,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紧跟行业快速发展。
2、本报告期内商誉减值分析
本报告期内,随着电子元器件国产化进程的加快、国产器件二筛持续前移至生产厂家,检测业务量逐渐减少,导致西安西谷的经
营业绩不及预期。综合客观因素和未来业务发展判断,公司 2024 年度拟对西安西谷所在的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根据《会计监
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要求,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范围在 1,000.00 万
元至5,000.00 万元之间。在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之前,公司商誉合计 8,218.03 万元,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商誉余额为 3,
218.03 万元至 7,218.03 万元之间。最终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数据将由公司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及审
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
3、本报告期内其他因素分析
公司推行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持续影响当期归母净利润约为 500.00 万元。
(三)非经常性损益影响
本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归母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1,000.00 万元,对净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2/c884257c-bef9-4b2b-84e9-3ee2b975f3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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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8:30│旋极信息(300324):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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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
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
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会议決
议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
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4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公 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在 深 圳证 券交 易 所官 网及 巨 潮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出了《北
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
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
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其中,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超过15日
。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15:00在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
选由公司董事蔡厚富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年12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
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0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0,885,825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7.5762%,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均为截至2024年12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100,999,2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462%。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898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886,5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300%。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89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886,5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300%。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
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经对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该项议案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上述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单独计票。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ce2e3bd0-0ffc-4f19-a6e2-a0daf08993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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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8:30│旋极信息(300324):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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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极信息(300324):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35aa1163-2275-47ce-9627-d601b490cf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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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7:42│旋极信息(300324):关于上海信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暨交易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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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极信息(300324):关于上海信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暨交易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9/29823c2a-f314-4836-b1f9-c63d9f8a7d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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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6:57│旋极信息(300324):关于终止转让北京旋极百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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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北京旋极百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
计划向浙江小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望科技”)转让北京旋极百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旋极百旺”)78.5%股权,交
易价格为 35,000 万元人民币,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直接持有旋极百旺股权。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交易终止情况
《股权转让合同》签署后,合同双方就股权转让相关事项进行了积极沟通和准备工作,但由于小望科技融资资金一直未能到位,
无法支付股权转让款,同时转让标的业绩有所下滑,履行本合同不利于双方发展,经友好协商,双方于 2024年 12 月 6 日签订《股
权转让合同终止协议》,双方决定终止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三、股权转让合同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小望科技有限公司
(二)主要条款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于 2023 年 12 月 25日签订的《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
小望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北京旋极百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之股权转让合同》(简称“股权转让合同”,“原合同”)终止,本协议签订
之日,为原合同终止之日。
2、股权转让合同终止后,双方均不就原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所涉及标的公司股权仍为甲方所有。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也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等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或败诉方承担。
四、本次终止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尚未交割,小望科技未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旋极百旺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终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与财
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股权转让合同终止协议》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6/52051573-5304-4ecb-ab2e-07788fe9f3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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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17:55│旋极信息(300324):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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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极信息(300324):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6/83fee432-c0dd-4d50-9b71-f2de3a29f9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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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17:55│旋极信息(30032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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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为控股子公司江苏易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容光电”)向
江苏句容农村商业银行黄梅支行申请人民币 400 万元的 2 年期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易容光电向银行追加设备抵
押担保及法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同时,易容光电向公司提供法人无限连
带责任反担保和设备抵押反担保。
2024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易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句容市开发区科技新城科技大道 1 号 15 栋
法定代表人:郑礼松
注册资本:33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3 月 16 日
营业期限:2021 年 3 月 16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
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
;光通信设备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83.21%股权,苏州易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16.79%股权。易容光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9,580,953.77 21,897,913.83
负债总额 10,166,697.99 5,986,266.24
净资产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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