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26 ST凯利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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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9:06 │ST凯利(30032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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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9:06 │ST凯利(30032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进展暨股份变动触及5%及1%刻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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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7:16 │ST凯利(300326):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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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00:00 │ST凯利(30032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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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9:21 │ST凯利(30032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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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9:19 │ST凯利(300326):凯利泰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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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9:18 │ST凯利(30032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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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9:18 │ST凯利(300326):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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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9:17 │ST凯利(300326):凯利泰2026年1-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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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9:17 │ST凯利(300326):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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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9:06│ST凯利(30032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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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利(30032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6406f817-223c-40b1-8414-f1dfd471e0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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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9:06│ST凯利(30032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进展暨股份变动触及5%及1%刻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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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利(30032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进展暨股份变动触及5%及1%刻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a893cb76-f961-4656-a39a-a9c3642456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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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7:16│ST凯利(300326):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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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上海凯利泰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
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处于补充材料阶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13条的规定,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深交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向深交所提交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能否获得深交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
内容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4/8f7f091b-0529-4575-b0b7-5eba6efd9b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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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00:00│ST凯利(30032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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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吕向东先生、李虹女士、刘双全先生、魏永梅女士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诚
君泰”)、吕向东先生、李虹女士、刘双全先生、魏永梅女士计划自2026年9月1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
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2,868,051股且不高于5,736,101股,增持所需资金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2、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政策因素或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而导致延迟实施或无
法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8月30日收到股东凯诚君泰及其一致行动人吕向东先生、李虹女士、刘双全先生、魏永梅女士(以下简称“增持主
体”)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持主体计划自2026年
9月1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2,868,051股
且不高于5,736,101股,增持所需资金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凯诚君泰、吕向东先生、李虹女士、刘双全先生、魏永梅女士
。
2、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前,凯诚君泰持有公司25,132,2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1%;吕向东先生持有公司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李虹女士持有公司24,77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6%;刘双全先生持有公司18,067,6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魏永梅女
士持有公司15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凯诚君泰、吕向东先生、李虹女士、刘双全先生、魏永梅女士合计持有公司68,128,6
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0%。
3、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凯诚君泰、吕向东
先生、李虹女士、刘双全先生、魏永梅女士计划自2026年3月31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7,170,127股且不高于14,340,254股。该计划已于2026年6月22日实施完成。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年6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内,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2,868,051股且不高于5,736,101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时,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走势及对公司股份价值的合理判断,在实施期限内择机
实施增持计划。
4、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
5、增持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6年9月1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外)。若在增持计划实
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的情形,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7、本次增持是否基于其主体的特定身份:否。
8、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锁定期为增持完成之日起6个月。
9、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
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期间及增持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主动减
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政策因素或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而导致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如出现
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计划为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
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吕向东先生、李虹女士、刘双全先生、魏永梅女士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1/147d7ab0-72d5-420c-bdae-f32b5a3aef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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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9:21│ST凯利(30032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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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利(30032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185a80ad-d72f-4e41-afed-81a0507868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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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9:19│ST凯利(300326):凯利泰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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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利(300326):凯利泰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7284a40e-6908-4aef-ad9c-1e4a61a0f3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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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9:18│ST凯利(30032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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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利(30032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ac7d30a1-719d-4378-8b6b-a9693994e5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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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9:18│ST凯利(300326):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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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利(300326):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18e74bca-9101-42a8-b150-09435a8950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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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9:17│ST凯利(300326):凯利泰2026年1-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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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利(300326):凯利泰2026年1-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244f2123-e1ea-4454-b1ab-c23e93ff3f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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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9:17│ST凯利(300326):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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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利(300326):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141d548e-3a6e-4d6d-bcfc-2046af6aa7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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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18:28│ST凯利(300326):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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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利(300326):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7/553e1c6f-2168-4415-b48f-e1fe26f42c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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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17:02│ST凯利(30032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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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及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7月 24 日(星期二)14 时 00分,会议地点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 528号 23幢)。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7月 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24日上午 9
: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24日上午 9:1
5至下午 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冲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有 26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19,326,5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6.64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有 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有26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19,326,58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422%。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 26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6,146,8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64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有 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有 265名,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为 26,146,8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466%。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104,526,1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967%;反对 11,798,1
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3%;弃权 3,002,28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160%;其中,中小投
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1,34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949%;反对 11,798,138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226%;弃权3,002,2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824%。本
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了成赟律师和李欣锡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
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23822b7a-3e27-4589-8aa7-fac72abf02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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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17:02│ST凯利(30032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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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 2026年 7月 24日在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成赟律师、李欣锡律师出席现场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议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会议决议等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
核查和验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
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
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
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6年 7月 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已于 2025 年 7月 9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刊登了《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并决定采取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24日 14时在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24日 9:15-15:00。
公司已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公告告知全体股东,并确定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7月
17日。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26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19,326,5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42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26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19,326,5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422%。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265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为 26,146,8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466%。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有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的代理人持
有股东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该等股东均于 2026年 7月 17日即公司公告的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票。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的资格,其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验证
。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冲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采取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
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议案的表决按《公司章程》及公告规定的程序由本所律师、股东代表等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工作。本次股
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由信息公司在投票结束后统计。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表决结果以及信息公司统计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526,1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967%;反对 11,798,1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873%;弃权3,002,2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160%。本议案获得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
结果为:同意 11,34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949%;反对 11,798,1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45.1226%;弃权 3,002,2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824%。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4b8935db-3db1-4ea2-9943-9b2e42a7fc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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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6:22│ST凯利(300326):凯利泰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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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24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24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7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17 日
7、出席对象:
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
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8、会议地点: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 528 号 23 幢)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交易的议案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7 月 18 日—2026 年 7 月 23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点至下午 4 点。3、登记地点:上海市
瑞庆路 528 号 23 幢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楼证券事务部。
4、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2)自
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回执》(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6 年 7月 23 日 16 时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
部。来信请寄:上海市瑞庆路 528 号 23 幢 4 楼证券事务部,邮编 201201(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5、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0728758
联系传真:021-50728758
联系地址:上海市瑞庆路 528 号 23 幢 4 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01201
联系人:刘庆、孙梦辰
6、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61cbd754-3f5e-47dd-b4f6-93ce2d8345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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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8:42│ST凯利(30032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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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 2026年 7月 16日在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成赟律师、李欣锡律师出席现场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议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会议决议等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
核查和验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
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
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
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6年 6月 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已于 2026年 6月 27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刊登了《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并决定采取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
鉴于单独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6年 6月 30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提请增加公司 20
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议将《关于 2026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7月 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及相关指
定媒体上刊登了《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增加
“关于 2026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作为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第三项议案。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16日 14时在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16日 9:15-15:00。
公司已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公告告知全体股东,并确定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7月
9日。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40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45,999,7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62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5
,132,2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40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20,867,5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571%。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40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32,276,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16%。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有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的代理人持
有股东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该等股东均于 2026年 7月 9日即公司公告的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票。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的资格,其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验证
。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冲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采取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
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议案的表决按《公司章程》及公告规定的程序由本所律师、股东代表等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工作。本次股
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由信息公司在投票结束后统计。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表决结果以及信息公司统计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1,172,9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446%;反对 14,384,1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522%;弃权 44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32%。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7,450,0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0636%;反对 14,384,
1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44.5649%;弃权 44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3716%。
(二)《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8,382,4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826%;反对 7,370,3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0482%;弃权 24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2%。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4,659,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4000%;反对 7,370,3
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2.8347%;弃权 247,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7653%。
(三)《关于 2026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0,774,5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717%;反对14,864,6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1813%;弃权360,6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7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7,051,6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292%;反对 14,864,
6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46.0536%;弃权 36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1172%。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45951140-a528-4dc0-82e3-ac78f1731a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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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8:40│ST凯利(30032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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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6年 6月 27日、2026年 7月 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关于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3、会议时间及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7月 16 日(星期二)14 时 00分,会议地点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 528号 23幢)。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7月 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16日上午 9
: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16日上午 9:1
5至下午 15:00。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冲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有 40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45,999,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0.36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有 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5,132,206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51%;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有 40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20,867,5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571%。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 40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32,276,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50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有 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有 400名,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为 32,276,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16%。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131,172,9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446%;反对 14,384,1
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2%;弃权 44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32%;其中,中小投资
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7,450,0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636%;反对 14,384,138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649%;弃权 44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16%。本议案获
得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138,382,4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826%;反对 7,370,33
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82%;弃权 24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2%;其中,中小投资
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4,659,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000%;反对 7,370,338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347%;弃权 24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53%。本议案
获得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6 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130,774,5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717%;反对 14,864,6
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813%;弃权 36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70%;其中,中小投
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7,051,6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292%;反对 14,864,638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536%;弃权 36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72%。本议
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了成赟律师和李欣锡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
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cafc543c-a4db-455e-999f-25b7b48dc3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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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3:59│ST凯利(300326):凯利泰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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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16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16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7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09 日
7、出席对象:
于 2026 年 7 月 9 日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
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8、会议地点: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 528 号 23 幢)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3.00 关于 2026 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议案 1.00-2.00 已经公司 2026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6 月 2
7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议案 3.00 为公司股东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提请增加的临时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7 月 10 日—2026 年 7 月 1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 点至下午 4 点。3、登记地点:上海市
瑞庆路 528 号 23 幢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楼证券事务部。4、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2)自
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回执》(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6 年 7 月 15 日 16 时前送达公司证券事
务部。来信请寄:上海市瑞庆路 528 号 23 幢 4 楼证券事务部,邮编 201201(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5、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0728758
联系传真:021-50728758
联系地址:上海市瑞庆路 528 号 23 幢 4 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01201
联系人:刘庆、孙梦辰
6、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ecb0b381-24ca-4b18-9fbb-f1ab43f839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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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7:32│ST凯利(300326):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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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上海凯利泰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
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处于补充材料阶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13条的规定,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深交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向深交所提交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能否获得深交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
内容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d47035a7-4054-4e42-ab91-156eb607e8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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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20:16│ST凯利(30032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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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6日以邮件方式向公司各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要求,公司于 2026年 7月 7日 2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名。其中惠一微、WEN CHEN(陈文)、金诗强、
朱丁敏、刘学文、刘思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冲先生主持,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将其向合营公司上海意久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意久泰”)提供的借款 7,140,000元进行展期,展期至 2
029年 12 月 26 日,展期期限内借款年利率为 3.50%,到期归还本息。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关于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 7月 24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5)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c1b253a1-1c91-4e8d-af38-ed78dfaf45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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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20:15│ST凯利(300326):关于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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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其向合营公司上海意久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意久泰”)提供的借款7,140,000元进行展期,展期至2029年12月26日,展期期限内借款年利率为3.50%,到期归还本息。
2、上海意久泰其他股东Tecres S.p.A.拟同意按照其提供的借款6,860,000元进行展期,展期至2029年12月26日,展期期限内借
款年利率为3.50%。
3、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被资助对象为公司的合营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本公司与Tecres S.p.A.对其实施共
同控制,公司参与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相关重大事项审议与日常经营监督,整体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上海意久泰目前存在流动资金的需求,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全部用于上海意久泰公司日常运营。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
况下,为支持上海意久泰的经营发展,公司拟将其向合营公司上海意久泰提供的借款 7,140,000 元进行展期,展期至 2029 年 12月
26日,展期期限内借款年利率为 3.50%,到期归还本息(以下简称“本次财务资助”)。上海意久泰其他股东 Tecres S.p.A.同意
按照其提供借款的金额 6,860,000元进行展期,展期至 2029年 12月 26日,展期期限内借款年利率为 3.50%,到期归还本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持有上海意久泰 51%的股权,Tecres S.p.A.持有上海意久泰 49%的股权,上海意久
泰系合营公司,公司董事长王冲先生担任上海意久泰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公司总经理丁魁担任上海意久泰的董事,故上海意久泰
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向上海意久泰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2026年 7月 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
王冲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意久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冲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JLMKC61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年 12月 08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天辰路 508号 1号楼 103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生物制品、医疗器械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从事上述产品及同类商品的批发、进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
其他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为 51%,认缴注册资本 2040万元;Tecres S.p.A.持股比例为 49%,认缴注册资本 1960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持有上海意久泰 51%的股权,Tecres S.p.A.持有上海意久泰 49%的股权,上海意久泰系合营公司,
公司与 Tecres S.p.A.及其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王冲先生担任上海意久泰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公司总经理丁魁担任
上海意久泰的董事;上海意久泰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向上海意久泰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审计)
资产总计 24,642,838.04 23,747,264.29
负债合计 33,739,557.62 33,595,003.15
所有者权益合计 -9,096,719.58 -9,847,738.86
营业收入 7,414,860.13 2,137,930.35
利润总额 -7,600,392.97 -751,019.28
净利润 -7,600,392.97 -751,019.28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海意久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上一会计年度,公司对上海意久泰的财务资助金额为 306万元。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与合营企业上海意久泰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人:上海意久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3)借款展期金额:人民币 7,140,000元
(4)借款展期期限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
分期借款 借款金额 借款展期到期时间
第一期借款 3,570,000 2029年 12月 26日
第二期借款 3,570,000 2029年 12月 26日
(5)资金用途:用于上海意久泰公司日常运营。
(6)借款利率:
分期 原借款期限 原借款 借款展期期限 展期借款
借款 年利率 年利率
第一期 2023年 7月 27日至 4.20% 2026年 7月 26日至 3.50%
借款 2026年 7月 26日 2029年 12月 26日
第二期 2023年 12月 28日至 4.20% 2026年 12月 27日至 3.50%
借款 2026年 12月 27日 2029年 12月 26日
(7)违约责任:
如发生违约事件,除非出借方另行书面同意或指示,否则出借方无需采取任何行动,借款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立即自动到期,同
时,借款方应立即偿还出借方该等借款金额(包括借款本金及利息)。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上海意久泰系公司合营公司,公司关注其经营管理,公司参与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相关重大事项审议与日常经营监督。上海意
久泰其他股东 Tecres S.p.A.按照其提供借款的金额 6,860,000元进行展期,展期至 2029年 12月 26日,展期期限内借款年利率为3
.50%。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上海意久泰的经营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控制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将全部用于上海意久泰的经营,有助于推动上海意久泰的稳定发展。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 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与上海意久泰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 531.69万元。
六、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向合营公司上海意久泰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资金用途为用于上海意久泰日常运营,有助于缓解其流动资金需
求,满足其经营需要,有利于其整体发展。本次展期的借款利率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海意久泰其他股东 Tecres S.p.A.按照其提供借款的金额 6,860,000元进行展期,展期至 2
029年 12月 26日,展期期限内借款年利率为 3.50%;且上海意久泰经营正常,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
成不良影响。我们同意将本次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7月 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推动上海意久泰的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展期的借款利率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上海意久泰其他股东 Tecres S.p.A.按照其提供借款的金额 6,860,000 元进行展期,展期至 2029 年 12 月 26日
,展期期限内借款年利率为 3.50%。公司持有上海意久泰 51%的股权,可参与其业务、财务、资金相关重大事项审议与日常经营监督
。总体而言,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整体风险可控,关联交易公允。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展期后,公司对上海意久泰的财务资助余额为 12,24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的 0.43%。公司不存在向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其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44657dc8-8117-47ff-93b9-6c24f0e01f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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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20:13│ST凯利(300326):凯利泰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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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24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24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7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17 日
7、出席对象:
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
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8、会议地点: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 528 号 23 幢)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交易的议案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7 月 18 日—2026 年 7 月 23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点至下午 4 点。3、登记地点:上海市
瑞庆路 528 号 23 幢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楼证券事务部。
4、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2)自
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回执》(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6 年 7月 23 日 16 时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
部。来信请寄:上海市瑞庆路 528 号 23 幢 4 楼证券事务部,邮编 201201(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5、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0728758
联系传真:021-50728758
联系地址:上海市瑞庆路 528 号 23 幢 4 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01201
联系人:刘庆、孙梦辰
6、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ae21d645-4669-4551-b990-4789554571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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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22│ST凯利(300326):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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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定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6年6月3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股1%以上股东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
现就收到股东提议增加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函的情况以及股东会补充通知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到股东提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函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6年6月3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股1%以上股东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议将《关于2026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
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提案人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
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5,132,2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1%,具
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所提议案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且临时提案于股东会召开十日前书面提
交公司董事会,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提案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并作为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议案3.00。
(三)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临时提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20万元(含税),具体发放办法为
按季度发放。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二、股东会补充通知情况
基于上述增加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情况,公司对2026年6月27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6-041)中的有关内容予以补充,除增加议案3.00外,《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
他事项无变化。补充后的股东会通知内容如下: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07月16日(星期四)14时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07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7月16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7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
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
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
现场、网络或符合规定的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7月09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07月09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
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528号23幢)。
三、会议审议事项
1、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
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3.00 关于2026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2、议案3.00为公司股东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提请增加的临时提案;议案
1.00-2.00已经公司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7月10日-2026年7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点至下午4点。
3、登记地点:上海市瑞庆路528号23幢4楼证券事务部。
4、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
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回
执》(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6年7月15日16时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上海市瑞庆路528号23幢4楼证券事
务部,邮编201201(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0728758
联系传真:021-50728758
联系地址:上海市瑞庆路528号23幢4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01201
联系人:刘庆、孙梦辰
6、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84cb101b-025e-4dd2-9cc2-fd12c2e360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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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57│ST凯利(300326):凯利泰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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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 月 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发起人股东中的外资股东 ULTRA TEMPO LIMITED、WIN STARINC. LIMITED、MAXUS HOLDING LIMITED、Spruce Investme
nt ConsultingLimited、乐亦宏已减持完毕且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为使公司登记的公司类型与实际情况相符,公司拟向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申请将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登记类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核准登记为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全权办理本次变更公司类型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其他涉及的相关业
务。
本次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1bb0ac15-67b3-4739-9f8c-c16379d2ff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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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56│ST凯利(30032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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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5日以邮件方式向公司各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要求,公司于 2026年 6月 26日 10 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名。其中惠一微、WEN CHEN(陈文)、金诗强
、朱丁敏、刘学文、刘思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冲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修订《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起人股东中的外资股东 ULTRA TEMPO LIMITED、WIN STARINC. LIMITED、MAXUS HOLDING LIMITED、Spruce Investme
nt ConsultingLimited、乐亦宏已减持完毕且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为使公司登记的公司类型与实际情况相符,公司拟向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申请将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登记类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核准登记为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全权办理本次变更公司类型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其他涉及的相关业
务。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 7月 16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1)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16d3995f-d91a-4431-932e-a9f9a5df44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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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54│ST凯利(300326):凯利泰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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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16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16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7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09 日
7、出席对象:
于 2026 年 7 月 9 日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
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8、会议地点: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 528 号 23 幢)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7 月 10 日—2026 年 7 月 1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 点至下午 4 点。3、登记地点:上海市
瑞庆路 528 号 23 幢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楼证券事务部。4、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2)自
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回执》(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6 年 7 月 15 日 16 时前送达公司证券事
务部。来信请寄:上海市瑞庆路 528 号 23 幢 4 楼证券事务部,邮编 201201(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5、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0728758
联系传真:021-50728758
联系地址:上海市瑞庆路 528 号 23 幢 4 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01201
联系人:刘庆、孙梦辰
6、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b0fc8a5b-8115-469d-be6c-06b2ebecc8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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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54│ST凯利(300326):凯利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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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1、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全体员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
收入及各类津贴、补贴等。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与市场发展相适应,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
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3、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
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4、公司出现业绩由盈利转为亏损或亏损扩大的情况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需要相应下降,未相应下降的,应当
披露原因。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
第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评估是否需要
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的追索扣回程序;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的重要依据。主要考核指
标包括公司业绩、分管工作完成情况、合规风控等。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八条 公司董事薪酬
(一)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按季度支付,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董事长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为内部董事,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其
担任的具体岗位薪酬管理执行。其他非独立董事,为外部董事,除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另行向其发放董事职务津贴外,不在公司领
取薪酬。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
公司承担;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按年发放
。
高级管理人员兼多职的(包括在子公司兼任岗位或职务),其薪酬标准原则上按就高不就低确定,不重复计算。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定期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一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第十二条 经公司董事会审批,
公司可以临时的对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
第四章 薪酬的支付
第十三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发放制度执行。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
过其任职或薪酬决议之日起的次月按季度发放。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
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追索扣回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的追索扣回
程序。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的任一考核年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考虑决定是否
扣减特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绩效薪酬或不予发放其当年绩效薪酬,或追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绩效薪酬: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四)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定期地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审查时,或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绩效情况进行考评时,评估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触发本制度第十七条规定的追索扣回的情形。第十九条 若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最终决定启动追索扣回程序,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牵头负责具体追索扣回事宜,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公司人
力资源部、财务部应及时停止支付尚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对于已支付的绩效薪酬,应及时与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沟通追回,必要
时可以发送函件进行追索,函件应列明追索依据、金额、退缴形式和时限等。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到追索扣回函件后应及时予
以退缴,退缴有困难的,可申请延迟退缴,但最长不超过 2 年。
第二十条 本制度对于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未尽事宜,按照公司与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的相
关约定执行。《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的约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本制度的约定为准。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对绩效薪酬之外的其他可变薪酬(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的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发起追索扣回程序,具体参照绩效薪酬的追索扣回程序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制度与法律、行政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为准。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
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35807ed3-5e9a-4f94-a33a-b47d7cb420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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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26│ST凯利(300326):关于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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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吕向东先生、李虹女士、刘双全先生、魏永梅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诚君泰
”)、吕向东先生、李虹女士、刘双全先生、魏永梅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26年3月3
1日起的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7,170,127股且不高于14,340,254股。其中,李虹女士和刘双全先生已于2026年3月31日至2026
年4月10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8,460,000股,凯诚君泰、李虹、刘双全和魏永梅合计持股比例从7.96%增加至9.14%。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于2026年4月2日
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暨股份变动触及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于2026年4月13日披露的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暨股份变动触及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2026年6月22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凯诚君泰、吕向东、李虹、刘双全和魏永梅于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6月22日
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73,780,977.56元。
公司近日收到凯诚君泰、吕向东、李虹、刘双全、魏永梅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凯诚君泰、吕向东、李虹、刘双全、魏永梅。
2、原持有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前,凯诚君泰持有公司25,132,2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1%;吕向东先生持
有公司0股;李虹女士持有公司14,27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刘双全先生持有公司17,517,6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
魏永梅女士持有公司15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凯诚君泰、吕向东先生、李虹女士、刘双全先生、魏永梅女士合计持有公司
7.96%的股份。
3、凯诚君泰、李虹女士、刘双全先生、魏永梅女士在本告知函出具日前12个月曾披露增持计划并已完成。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
年7月9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以及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披露的《关于
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股份变动触及1%暨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
4、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凯诚君泰、吕向东、李虹、刘双全、魏永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7,170,127股且不高于14,340,254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
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时,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走势及对公司股份价值的合理判断,在实施期限内择机
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
5、增持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5年3月31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外)。若在增持计划
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的情形,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7、本次增持是否基于其主体的特定身份:否。
8、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锁定期为增持完成之日起6个月。
9、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
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期间及增持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主动减
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2026年6月22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凯诚君泰、吕向东、李虹、刘双全、魏永梅于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6月22日
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73,780,977.56元。
四、增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后凯诚君泰、李虹、刘双全、魏永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名称/姓名 增持前 本次增持 增持后
数量(股) 占总股 数量(股) 占总股 数量(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本比例
凯诚君泰 25,132,206 3.51% 0 0 25,132,206 3.51%
李虹 14,275,200 1.99% 10,500,000 1.46% 24,775,200 3.45%
刘双全 17,517,663 2.44% 550,000 0.08% 18,067,663 2.52%
魏永梅 153,600 0.02% 0 0 153,600 0.02%
吕向东 0 0 0 0 0 0
合计 57,078,669 7.96% 11,050,000 1.54% 68,128,669 9.50%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和相关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和相关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
3、本次增持计划和相关增持行为为凯诚君泰、吕向东、李虹、刘双全、魏永梅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凯诚君泰、吕向东、李虹、刘双全、魏永梅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196f40fb-307a-4cc2-b570-ecfeceba0d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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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9:10│ST凯利(300326):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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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获 2026年 5 月 19日召开的 2025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717,012,6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1,701,268.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相关公
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目前的总股本717,012,6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若在分配方案
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自分
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 月 23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 月 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6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528号 23号楼 4层
咨询联系人:刘庆、孙梦辰
咨询电话:021-50728758
七、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b20c7a26-bf13-42e4-89b7-ead441a98d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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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04│ST凯利(300326):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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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上海凯利泰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
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处于补充材料阶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13条的规定,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深交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向深交所提交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能否获得深交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
内容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d30d4ef9-b67c-44a6-aca7-54bdef0556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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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52│ST凯利(300326):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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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利(300326):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3302c496-8aab-4cd6-a002-f97c18c273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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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52│ST凯利(30032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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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存在否决议案,第5项《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未获得通过;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及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5月 19 日(星期二)14 时 00分,会议地点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 528号 23幢)。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5月 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9日上午 9
: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9日上午 9:1
5至下午 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冲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有 24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38,855,1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9.36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有 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6,513,506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78%;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有 24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为 112,341,6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680%。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 24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0,696,8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88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有 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381,3
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6%;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有 24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9,315,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39%。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136,787,3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108%;反对 1,744,72
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65%;弃权 32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7%;其中,中小投资者
表决结果为:同意 18,628,9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090%;反对 1,744,7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99%;弃权 32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11%。本议案获得
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137,092,0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02%;反对 1,748,62
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93%;弃权 1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其中,中小投资者
表决结果为:同意 18,933,6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812%;反对 1,748,6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88%;弃权 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0%。本议案获得
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136,050,3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800%;反对 2,784,42
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53%;弃权 2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其中,中小投资者
表决结果为:同意 17,891,9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480%;反对 2,784,4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534%;弃权 2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6%。本议案获得
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135,472,6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640%;反对 3,176,02
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73%;弃权 20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7%;其中,中小投资
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7,314,2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568%;反对 3,176,024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455%;弃权 20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77%。本议案
获得通过。
5、审议未通过《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63,385,2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6485%;反对 7,118,84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68%;弃权 68,351,0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247%;其中,中小投
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3,201,9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874%;反对 7,118,842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959%;弃权 37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67%。本议
案未获得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多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135,017,3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361%;反对 3,628,32
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30%;弃权 20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9%;其中,中小投资
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6,858,9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569%;反对 3,628,324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308%;弃权 20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22%。本议案
获得通过。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134,377,3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752%;反对 4,346,62
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03%;弃权 13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5%;其中,中小投资
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6,218,9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647%;反对 4,346,624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014%;弃权 13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39%。本议案
获得通过。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136,734,0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24%;反对 2,002,82
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24%;弃权 11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2%;其中,中小投资
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8,575,6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514%;反对 2,002,824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70%;弃权 1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16%。本议案获
得通过。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131,458,5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731%;反对 4,730,12
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65%;弃权 2,666,5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04%;其中,中小投
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3,300,1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2619%;反对 4,730,12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544%;弃权 2,666,5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837%。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了藕淏女士和成赟先生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
5 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
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a2e913ff-af74-4daf-a3d5-980e01fac6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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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6:42│ST凯利(300326):凯利泰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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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9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
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 528 号 23 幢)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5.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向多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8.00 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制定《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3 日-2026年 5月 18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点至下午 4点。
3、登记地点:上海市瑞庆路 528号 23幢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楼证券事务部。
4、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
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回执》(
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6 年 5月18 日 16 时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上海市瑞庆路 528 号 23 幢 4楼证
券事务部,邮编 201201(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5、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0728758
联系传真:021-50728758
联系地址:上海市瑞庆路528号23幢4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01201
联系人:刘庆、孙梦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8a6607a3-f866-410f-bf28-dea0bcf0ad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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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14│ST凯利(300326):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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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上海凯利泰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
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处于补充材料阶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13条的规定,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深交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向深交所提交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能否获得深交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
内容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ccbe789d-133b-49ef-a24d-b65e218d1d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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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7:24│ST凯利(30032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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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9日以邮件方式向公司各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全体董事并于 2026年 5月 10日 10时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
意豁免通知时限。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名。其中惠一微、WEN CHEN(陈文)、金诗强、朱丁敏
、刘学文、刘思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冲先生主持,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
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凯利泰医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
务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00a43f3c-1b3d-4de3-b0a1-56dc53c0ae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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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7:24│ST凯利(300326):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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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
保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
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
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管理规定》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
项,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对于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应当及时披露。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
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
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
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内部审批程序
第六条 公司应当对拟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进行审慎判断,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规避应当
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第七条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并经公司董事长签
字确认后,由董事会办公室妥善归档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登记的事项应当包括: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例如暂缓或豁免事项的知情人名单、相关内幕知情人士的书面保密承诺。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确保可能接触拟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利用
该等信息进行任何内幕交易。第八条 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暂缓披露的信息确实难以保密、已经泄露或者出现市场传闻的,
公司应当立即披露相关事项筹划和进展情况。第九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
、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
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 责任追究
第十条 公司将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作暂缓、豁免处理,或者存在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行为的情形,公司将对负有
直接责任的相关信息的提供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分管责任人等根据过错程度追究相应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按《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81ed9ad4-ff82-4008-b32b-701934abc6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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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50│ST凯利(300326):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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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5月12 日(星期二)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
“全景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6 年 4月 1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冲先生、公司总经理丁魁先生、独立董事刘学文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
元平先生、董事会秘书刘庆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5 月 12 日(星期二)15: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
面。公司将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cbe07ee-0012-4bcb-9671-de85076afb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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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58│ST凯利(300326):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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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 2026年 4月 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c295630-f7a2-4270-8593-d7b9030bc7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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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56│ST凯利(30032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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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利(30032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ba10785-5e74-4445-9fba-34503ab6d4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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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56│ST凯利(30032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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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日以邮件方式向公司各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6年 4月 21日 2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
知时限。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名,其中惠一微、WEN CHEN(陈文)、金诗强、朱丁敏、刘学文
、刘思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冲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文件对公司季度报告披露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起草了《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
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9)《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
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3269f26-82a8-4390-a286-fd862d4351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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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59│ST凯利(300326):凯利泰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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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9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
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 528 号 23 幢)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5.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向多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8.00 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制定《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3 日-2026年 5月 18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点至下午 4点。
3、登记地点:上海市瑞庆路 528号 23幢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楼证券事务部。
4、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
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回执》(
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6 年 5月18 日 16 时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上海市瑞庆路 528 号 23 幢 4楼证
券事务部,邮编 201201(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5、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0728758
联系传真:021-50728758
联系地址:上海市瑞庆路528号23幢4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01201
联系人:刘庆、孙梦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6f6dc259-f5c0-4270-a00f-2e362b0b67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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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59│ST凯利(300326):凯利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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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1、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全体员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
收入及各类津贴、补贴等。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与市场发展相适应,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
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3、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
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4、公司出现业绩由盈利转为亏损或亏损扩大的情况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需要相应下降,未相应下降的,应当
披露原因。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
第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评估是否需要
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的追索扣回程序;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的重要依据。主要考核指
标包括公司业绩、分管工作完成情况、合规风控等。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八条 公司董事薪酬
(一)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按季度支付,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董事长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为内部董事,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其
担任的具体岗位薪酬管理执行。其他非独立董事,为外部董事,除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另行向其发放董事职务津贴外,不在公司领
取薪酬。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
公司承担;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按年发放
。
高级管理人员兼多职的(包括在子公司兼任岗位或职务),其薪酬标准原则上按就高不就低确定,不重复计算。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定期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一条 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可以临时的对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
第四章 薪酬的支付
第十二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发放制度执行。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
过其任职或薪酬决议之日起的次月按季度发放。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
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追索扣回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的追索扣回
程序。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的任一考核年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考虑决定是否
扣减特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绩效薪酬或不予发放其当年绩效薪酬,或追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绩效薪酬: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四)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定期地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审查时,或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绩效情况进行考评时,评估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触发本制度第十四条规定的追索扣回的情形。第十八条 若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最终决定启动追索扣回程序,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牵头负责具体追索扣回事宜,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公司人
力资源部、财务部应及时停止支付尚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对于已支付的绩效薪酬,应及时与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沟通追回,必要
时可以发送函件进行追索,函件应列明追索依据、金额、退缴形式和时限等。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到追索扣回函件后应及时予
以退缴,退缴有困难的,可申请延迟退缴,但最长不超过 2 年。
第十九条 本制度对于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未尽事宜,按照公司与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的相
关约定执行。《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的约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本制度的约定为准。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对绩效薪酬之外的其他可变薪酬(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
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发起追索扣回程序,具体参照绩效薪酬的追索扣回程序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制度与法律、行政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为准。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
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7e837bda-5453-4086-8718-10fb808b46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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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59│ST凯利(3003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狄朝平-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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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利(3003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狄朝平-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9d0881d-da8a-4958-9611-4192a09951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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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59│ST凯利(3003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斌-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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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利(3003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斌-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0100246a-e8f9-40b5-8e4d-6ba4053a22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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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59│ST凯利(3003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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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利(3003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学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e3d86dd9-fe6d-4c1f-aacf-3a85f941c8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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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59│ST凯利(3003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丁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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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利(3003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丁敏)。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f5e9b347-2789-444d-8324-0dcde41a8c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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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59│ST凯利(3003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卫茂-换届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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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秉持谨慎的态度和勤勉的
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努力维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
极出席 2025年度在任期间的相关会议,独立、公正的审议董事会的相关事项。
因公司 2025年 3月 19日进行董事会换届,换届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项委员会职务。现就 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
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郑卫茂,1963 年 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海事大学管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85 年 7
月毕业于山西财经学院会计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毕业后在上海海事大学财会系任教,2023 年 8 月退休。先后在蛇口中华会计
师事务所、上海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学习。主编出版“管理会计”、“管理会计实务”、“成本会计实务”、“中级财务会计实训
教程”、“水运企业财务会计”等教材。2002-2008年间担任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现改名为: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14-2020年担任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 7月 27日至 2025年 3月 19日,任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列席股东会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内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
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
董事 况
姓名 应出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 任期内 实际
席次 出席 方式出 出席 次数 续两次 召开次数 出席
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 次数
出席会
议
郑卫 1 1 1 0 0 否 1 0
茂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曾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及
战略委员会会议。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财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
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5、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 年任职期内,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治
理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在工作中充分保持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
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的责任意识。
6、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项调研等方式开展现场工作,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动态及信息披露情况
。通过查阅资料、与管理层沟通等途径深入了解公司运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7、其他工作情况
(1)2025年度任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5年度任期内,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2025年度任期内,无提议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 2025年任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2、任免董事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查董事候选人有关任职资格、专业知识、工作经验、
职业素养等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所选举的董事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提名、审议等程序合法合规。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在 2025年本人任职的期间,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勤勉履职,通过深入调研公司
运营状况,运用专业经验审慎审议各项议案,为公司治理提供独立意见。2025年 3月 19日换届后,本人已卸任独立董事职务,特此
对任职期间获得公司的支持与配合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郑卫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cacae644-ad3b-4d5d-b7c0-cde63c9360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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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59│ST凯利(3003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雪光-换届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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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发展及经营活动进行独立判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公司 2025 年 3 月 19 日进行董事会换届,换届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项委员会职务。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戴雪光先生,197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2009 年至 2016 年 2 月,任职于
北京市中银(上海)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合伙人;2016 年 2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职于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任高级合伙人;2023 年 9 月至今,任职于北京安理(上海)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2022 年 2 月 22 日至 2025 年 3 月 19
日,任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在公司未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
已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
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具有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能事先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并做充分了解,并能与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证券部、财务部等内部机构或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为作出决策做了充分准备。在会议决策过程中,本人与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交流,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谨慎行使表决权,努力推动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研究决策事项,了解公司经营
和运作情况,为参与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参加的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公司未召
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讨
论并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5 年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未发表独立董事意见。(三)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内,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就公司报告期内的董事会换届工作进展多次向管理层进行询问,了解并督促相关工作
进展,运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对公司换届后的主营业务发展等方面进行充分关注和风险提示。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有效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学习,及时掌握重要政策,加强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
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
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在股东会上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就中小股东关
注的公司经营、战略规划等情况进行了交流。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5 年度任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5 年度任期内,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2025 年度任期内,无提议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 2025 年任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在 2025 年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在 2025 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董事会换届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提名并选举袁征、蔡仲曦、金诗强、王冲、惠一微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提名并选举叶玉盛、张斌、狄朝平、刘学文、周波、朱丁敏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本人认为上述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均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董事会换届选举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在 2025 年任期内,公司未审议相关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了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
考意见,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证
券部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戴雪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872d8ec-c060-4849-8daa-13a98db814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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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59│ST凯利(30032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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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利(30032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a9dd561-629d-41bf-84cb-4230231b07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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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59│ST凯利(300326):凯利泰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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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凯利泰”)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凯利泰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凯利泰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章鑫蕾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泓洲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c64af5a3-fa4d-4dd9-913f-cc2a00ab07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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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58│ST凯利(300326):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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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作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
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会字(2025)第 06152 号)、对公司 2024 年 1
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众会字(2025)第 06156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 9.4条第(四)项规定,公司出现“(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
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年 4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针对 2024 年度上述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的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已消除,内部控制体系能够有效运
行。众华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对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
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显示,影响 2024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的风险事项已消除。经公
司全面自查,不存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规定的其他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10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认为其出现的第 9.4 条规定的相应情形已消除的,应当及时公告
,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拟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
。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向本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综上,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三、风险提示
公司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10条规定,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申
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最终能否获得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f82ac50b-ca8e-4636-ba6a-41fb96097134.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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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ST凯利: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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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ST凯利: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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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ST凯利: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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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ST凯利: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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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3/12247261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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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ST凯利: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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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ST凯利: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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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5-16/12235673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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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凯利泰: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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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凯利泰: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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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凯利泰: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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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凯利泰: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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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16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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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凯利泰: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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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4/121976417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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