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26 凯利泰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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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 │凯利泰(300326):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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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 │凯利泰(300326):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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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 │凯利泰(30032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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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 │凯利泰(300326):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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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 18:20 │凯利泰(300326):凯利泰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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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 18:20 │凯利泰(30032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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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 11:43 │凯利泰(300326):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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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00:00 │凯利泰(300326):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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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00:00 │凯利泰(300326):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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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00:00 │凯利泰(300326):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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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凯利泰(300326):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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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利泰(300326):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7b007893-926a-4134-9283-e5a105477d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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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凯利泰(300326):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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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9日以邮件方式向公司各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 14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
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其中周志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周志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董事会审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afe8cdd8-7075-4ade-a273-121b549ec1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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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凯利泰(30032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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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9日以邮件方式向公司各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 1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
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其中王冲、惠一微、郑卫茂、戴雪光、鲁旭波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袁征先
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编制了《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获得通过。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2024 年第三季
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3f954066-3192-4744-b923-dd31aa17d2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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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凯利泰(300326):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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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利泰(300326):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2015aeab-8ac7-4748-acf3-d1bbe4318c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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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 18:20│凯利泰(300326):凯利泰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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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
召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律师成赟、藕淏律师出席现场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议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会议决议等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
的核查和验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
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
程》、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
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刊登了《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并决定采取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 14 时 50 分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
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 9:15-15:00。
公司已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公告告知全体股东,并确定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9
月 6 日。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25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19,276
,4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35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为 112,399,4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7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253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为6,876,9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91%。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
)25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32,009,1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642%。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有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的代理人持
有股东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该等股东均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即公司公告的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票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的资格,其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验
证。
会议由公司董事王正民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采取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
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案的表决按《公司章程》及公告规定的程序由本所律师、监事、股东代表等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工作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由信息公司在投票结束后统计。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表决结果以及信息公司统计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4,364,18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816%;反对 4,210,8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5303%;弃权 70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8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7,096,9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6537%;反对 4,210,
8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3.1551%;弃权 701,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1912%。
(二)《关于公司聘任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5,786,18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738%;反对 3,424,12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8707%;弃权 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4%。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8,518,9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0962%;反对 3,424,
1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0.6973%;弃权 66,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065%。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3/23baf2f6-c943-4fbf-8729-e28afb72b9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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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 18:20│凯利泰(30032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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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利泰(30032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3/2fbf78ac-22ae-4eb9-b35f-2cc775bd9e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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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 11:43│凯利泰(300326):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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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4时5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9
: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
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
择现场、网络或符合规定的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6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9月6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
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聘任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2、议案1.00-2.00已经公司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本次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7日-2024年9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点至下午
4点。
3、登记地点:上海市瑞庆路528号23幢4楼证券事务部。
4、登记方法: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
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回执》(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4年9月12日16时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上海市瑞
庆路528号23幢4楼证券事务部,邮编20120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0728758
联系传真:021-50728758
联系地址:上海市瑞庆路528号23幢4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01201
联系人:丁魁、孙梦辰
6、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3、《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0/6c3e605c-6050-4839-a0a4-e71408cf98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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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00:00│凯利泰(300326):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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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利泰(300326):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7/762c2b82-b34a-48e0-be35-3a274c9928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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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00:00│凯利泰(300326):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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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利泰(300326):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8/9c803329-92e8-4288-ad0f-0a8284b176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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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00:00│凯利泰(300326):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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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向公司各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 年 8 月 26 日上午 10 时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
出席的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其中王冲、惠一微、鲁旭波、戴雪光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袁征先
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获得通过。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2024 年半年度报告》披
露的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
2、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营造公司稳
健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责任人购买责任险。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第四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聘任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4、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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