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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26(ST凯利)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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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326 ST凯利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2 16:22 │ST凯利(300326):凯利泰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7-16 18:42 │ST凯利(30032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7-16 18:40 │ST凯利(30032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7-14 23:59 │ST凯利(300326):凯利泰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7-10 17:32 │ST凯利(300326):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 ├─────────┼──────────────────────────────────────────────┤ │2026-07-08 20:16 │ST凯利(30032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08 20:15 │ST凯利(300326):关于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6-07-08 20:13 │ST凯利(300326):凯利泰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7-01 17:22 │ST凯利(300326):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 │2026-06-26 18:57 │ST凯利(300326):凯利泰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 2026-07-22 16:22│ST凯利(300326):凯利泰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24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24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7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17 日 7、出席对象: 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 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8、会议地点: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 528 号 23 幢)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交易的议案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7 月 18 日—2026 年 7 月 23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点至下午 4 点。3、登记地点:上海市 瑞庆路 528 号 23 幢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楼证券事务部。 4、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2)自 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回执》(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6 年 7月 23 日 16 时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 部。来信请寄:上海市瑞庆路 528 号 23 幢 4 楼证券事务部,邮编 201201(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5、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0728758 联系传真:021-50728758 联系地址:上海市瑞庆路 528 号 23 幢 4 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01201 联系人:刘庆、孙梦辰 6、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61cbd754-3f5e-47dd-b4f6-93ce2d834517.PDF ─────────┬──────────────────────────────────────────────── 2026-07-16 18:42│ST凯利(30032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 2026年 7月 16日在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成赟律师、李欣锡律师出席现场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议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会议决议等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 核查和验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 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 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 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6年 6月 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已于 2026年 6月 27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刊登了《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并决定采取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 鉴于单独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6年 6月 30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提请增加公司 20 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议将《关于 2026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7月 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及相关指 定媒体上刊登了《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增加 “关于 2026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作为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第三项议案。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16日 14时在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16日 9:15-15:00。 公司已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公告告知全体股东,并确定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7月 9日。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40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45,999,7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62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5 ,132,2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40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20,867,5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571%。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40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32,276,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16%。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有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的代理人持 有股东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该等股东均于 2026年 7月 9日即公司公告的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票。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的资格,其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验证 。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冲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采取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 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议案的表决按《公司章程》及公告规定的程序由本所律师、股东代表等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工作。本次股 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由信息公司在投票结束后统计。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表决结果以及信息公司统计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1,172,9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446%;反对 14,384,1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522%;弃权 44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32%。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7,450,0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0636%;反对 14,384, 1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44.5649%;弃权 44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3716%。 (二)《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8,382,4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826%;反对 7,370,3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0482%;弃权 24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2%。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4,659,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4000%;反对 7,370,3 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2.8347%;弃权 247,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7653%。 (三)《关于 2026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0,774,5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717%;反对14,864,6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1813%;弃权360,6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7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7,051,6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292%;反对 14,864, 6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46.0536%;弃权 36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1172%。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45951140-a528-4dc0-82e3-ac78f1731aea.PDF ─────────┬──────────────────────────────────────────────── 2026-07-16 18:40│ST凯利(30032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6年 6月 27日、2026年 7月 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关于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3、会议时间及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7月 16 日(星期二)14 时 00分,会议地点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 528号 23幢)。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7月 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16日上午 9 :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16日上午 9:1 5至下午 15:00。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冲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有 40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45,999,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0.36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有 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5,132,206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51%;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有 40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20,867,5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571%。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 40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32,276,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50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有 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有 400名,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为 32,276,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16%。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131,172,9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446%;反对 14,384,1 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2%;弃权 44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32%;其中,中小投资 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7,450,0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636%;反对 14,384,138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649%;弃权 44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16%。本议案获 得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138,382,4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826%;反对 7,370,33 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82%;弃权 24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2%;其中,中小投资 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4,659,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000%;反对 7,370,338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347%;弃权 24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53%。本议案 获得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6 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130,774,5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717%;反对 14,864,6 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813%;弃权 36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70%;其中,中小投 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7,051,6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292%;反对 14,864,638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536%;弃权 36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72%。本议 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了成赟律师和李欣锡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 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cafc543c-a4db-455e-999f-25b7b48dc3b1.PDF ─────────┬──────────────────────────────────────────────── 2026-07-14 23:59│ST凯利(300326):凯利泰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16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16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7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09 日 7、出席对象: 于 2026 年 7 月 9 日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 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8、会议地点: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 528 号 23 幢)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3.00 关于 2026 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议案 1.00-2.00 已经公司 2026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6 月 2 7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议案 3.00 为公司股东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提请增加的临时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7 月 10 日—2026 年 7 月 1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 点至下午 4 点。3、登记地点:上海市 瑞庆路 528 号 23 幢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楼证券事务部。4、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2)自 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回执》(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6 年 7 月 15 日 16 时前送达公司证券事 务部。来信请寄:上海市瑞庆路 528 号 23 幢 4 楼证券事务部,邮编 201201(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5、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0728758 联系传真:021-50728758 联系地址:上海市瑞庆路 528 号 23 幢 4 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01201 联系人:刘庆、孙梦辰 6、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ecb0b381-24ca-4b18-9fbb-f1ab43f839d2.PDF ─────────┬──────────────────────────────────────────────── 2026-07-10 17:32│ST凯利(300326):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 一、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上海凯利泰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 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处于补充材料阶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13条的规定,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深交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向深交所提交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能否获得深交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 内容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d47035a7-4054-4e42-ab91-156eb607e83e.PDF ─────────┬──────────────────────────────────────────────── 2026-07-08 20:16│ST凯利(30032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6日以邮件方式向公司各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要求,公司于 2026年 7月 7日 2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名。其中惠一微、WEN CHEN(陈文)、金诗强、 朱丁敏、刘学文、刘思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冲先生主持,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将其向合营公司上海意久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意久泰”)提供的借款 7,140,000元进行展期,展期至 2 029年 12 月 26 日,展期期限内借款年利率为 3.50%,到期归还本息。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关于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 7月 24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5)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c1b253a1-1c91-4e8d-af38-ed78dfaf45c0.PDF ─────────┬──────────────────────────────────────────────── 2026-07-08 20:15│ST凯利(300326):关于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其向合营公司上海意久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意久泰”)提供的借款7,140,000元进行展期,展期至2029年12月26日,展期期限内借款年利率为3.50%,到期归还本息。 2、上海意久泰其他股东Tecres S.p.A.拟同意按照其提供的借款6,860,000元进行展期,展期至2029年12月26日,展期期限内借 款年利率为3.50%。 3、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被资助对象为公司的合营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本公司与Tecres S.p.A.对其实施共 同控制,公司参与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相关重大事项审议与日常经营监督,整体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上海意久泰目前存在流动资金的需求,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全部用于上海意久泰公司日常运营。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 况下,为支持上海意久泰的经营发展,公司拟将其向合营公司上海意久泰提供的借款 7,140,000 元进行展期,展期至 2029 年 12月 26日,展期期限内借款年利率为 3.50%,到期归还本息(以下简称“本次财务资助”)。上海意久泰其他股东 Tecres S.p.A.同意 按照其提供借款的金额 6,860,000元进行展期,展期至 2029年 12月 26日,展期期限内借款年利率为 3.50%,到期归还本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持有上海意久泰 51%的股权,Tecres S.p.A.持有上海意久泰 49%的股权,上海意久 泰系合营公司,公司董事长王冲先生担任上海意久泰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公司总经理丁魁担任上海意久泰的董事,故上海意久泰 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向上海意久泰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2026年 7月 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 王冲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意久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冲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JLMKC61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年 12月 08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天辰路 508号 1号楼 103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生物制品、医疗器械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从事上述产品及同类商品的批发、进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 其他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为 51%,认缴注册资本 2040万元;Tecres S.p.A.持股比例为 49%,认缴注册资本 1960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持有上海意久泰 51%的股权,Tecres S.p.A.持有上海意久泰 49%的股权,上海意久泰系合营公司, 公司与 Tecres S.p.A.及其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王冲先生担任上海意久泰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公司总经理丁魁担任 上海意久泰的董事;上海意久泰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向上海意久泰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审计) 资产总计 24,642,838.04 23,747,264.29 负债合计 33,739,557.62 33,595,003.15 所有者权益合计 -9,096,719.58 -9,847,738.86 营业收入 7,414,860.13 2,137,930.35 利润总额 -7,600,392.97 -751,019.28 净利润 -7,600,392.97 -751,019.28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海意久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上一会计年度,公司对上海意久泰的财务资助金额为 306万元。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与合营企业上海意久泰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人:上海意久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3)借款展期金额:人民币 7,140,000元 (4)借款展期期限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 分期借款 借款金额 借款展期到期时间 第一期借款 3,570,000 2029年 12月 26日 第二期借款 3,570,000 2029年 12月 26日 (5)资金用途:用于上海意久泰公司日常运营。 (6)借款利率: 分期 原借款期限 原借款 借款展期期限 展期借款 借款 年利率 年利率 第一期 2023年 7月 27日至 4.20% 2026年 7月 26日至 3.50% 借款 2026年 7月 26日 2029年 12月 26日 第二期 2023年 12月 28日至 4.20% 2026年 12月 27日至 3.50% 借款 2026年 12月 27日 2029年 12月 26日 (7)违约责任: 如发生违约事件,除非出借方另行书面同意或指示,否则出借方无需采取任何行动,借款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立即自动到期,同 时,借款方应立即偿还出借方该等借款金额(包括借款本金及利息)。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上海意久泰系公司合营公司,公司关注其经营管理,公司参与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相关重大事项审议与日常经营监督。上海意 久泰其他股东 Tecres S.p.A.按照其提供借款的金额 6,860,000元进行展期,展期至 2029年 12月 26日,展期期限内借款年利率为3 .50%。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上海意久泰的经营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控制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将全部用于上海意久泰的经营,有助于推动上海意久泰的稳定发展。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 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与上海意久泰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 531.69万元。 六、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向合营公司上海意久泰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资金用途为用于上海意久泰日常运营,有助于缓解其流动资金需 求,满足其经营需要,有利于其整体发展。本次展期的借款利率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海意久泰其他股东 Tecres S.p.A.按照其提供借款的金额 6,860,000元进行展期,展期至 2 029年 12月 26日,展期期限内借款年利率为 3.50%;且上海意久泰经营正常,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 成不良影响。我们同意将本次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7月 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推动上海意久泰的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展期的借款利率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上海意久泰其他股东 Tecres S.p.A.按照其提供借款的金额 6,860,000 元进行展期,展期至 2029 年 12 月 26日 ,展期期限内借款年利率为 3.50%。公司持有上海意久泰 51%的股权,可参与其业务、财务、资金相关重大事项审议与日常经营监督 。总体而言,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整体风险可控,关联交易公允。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展期后,公司对上海意久泰的财务资助余额为 12,24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的 0.43%。公司不存在向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其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44657dc8-8117-47ff-93b9-6c24f0e01fdc.PDF ─────────┬──────────────────────────────────────────────── 2026-07-08 20:13│ST凯利(300326):凯利泰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24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24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7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17 日 7、出席对象: 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 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8、会议地点: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 528 号 23 幢)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交易的议案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7 月 18 日—2026 年 7 月 23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点至下午 4 点。3、登记地点:上海市 瑞庆路 528 号 23 幢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楼证券事务部。 4、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2)自 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回执》(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6 年 7月 23 日 16 时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 部。来信请寄:上海市瑞庆路 528 号 23 幢 4 楼证券事务部,邮编 201201(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5、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0728758 联系传真:021-50728758 联系地址:上海市瑞庆路 528 号 23 幢 4 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01201 联系人:刘庆、孙梦辰 6、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ae21d645-4669-4551-b990-478955457176.PDF ─────────┬──────────────────────────────────────────────── 2026-07-01 17:22│ST凯利(300326):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定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6年6月3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股1%以上股东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 现就收到股东提议增加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函的情况以及股东会补充通知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到股东提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函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6年6月3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股1%以上股东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议将《关于2026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 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提案人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 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5,132,2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1%,具 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所提议案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且临时提案于股东会召开十日前书面提 交公司董事会,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提案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并作为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议案3.00。 (三)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临时提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20万元(含税),具体发放办法为 按季度发放。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二、股东会补充通知情况 基于上述增加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情况,公司对2026年6月27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6-041)中的有关内容予以补充,除增加议案3.00外,《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 他事项无变化。补充后的股东会通知内容如下: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07月16日(星期四)14时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07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7月16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7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 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 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 现场、网络或符合规定的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7月09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07月09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 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528号23幢)。 三、会议审议事项 1、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 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3.00 关于2026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2、议案3.00为公司股东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提请增加的临时提案;议案 1.00-2.00已经公司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7月10日-2026年7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点至下午4点。 3、登记地点:上海市瑞庆路528号23幢4楼证券事务部。 4、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 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回 执》(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6年7月15日16时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上海市瑞庆路528号23幢4楼证券事 务部,邮编201201(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0728758 联系传真:021-50728758 联系地址:上海市瑞庆路528号23幢4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01201 联系人:刘庆、孙梦辰 6、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84cb101b-025e-4dd2-9cc2-fd12c2e3602b.PDF ─────────┬──────────────────────────────────────────────── 2026-06-26 18:57│ST凯利(300326):凯利泰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 月 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发起人股东中的外资股东 ULTRA TEMPO LIMITED、WIN STARINC. LIMITED、MAXUS HOLDING LIMITED、Spruce Investme nt ConsultingLimited、乐亦宏已减持完毕且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为使公司登记的公司类型与实际情况相符,公司拟向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申请将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登记类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核准登记为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全权办理本次变更公司类型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其他涉及的相关业 务。 本次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1bb0ac15-67b3-4739-9f8c-c16379d2ffa0.PDF ─────────┬──────────────────────────────────────────────── 2026-06-26 18:56│ST凯利(30032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5日以邮件方式向公司各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要求,公司于 2026年 6月 26日 10 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名。其中惠一微、WEN CHEN(陈文)、金诗强 、朱丁敏、刘学文、刘思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冲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修订《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起人股东中的外资股东 ULTRA TEMPO LIMITED、WIN STARINC. LIMITED、MAXUS HOLDING LIMITED、Spruce Investme nt ConsultingLimited、乐亦宏已减持完毕且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为使公司登记的公司类型与实际情况相符,公司拟向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申请将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登记类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核准登记为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全权办理本次变更公司类型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其他涉及的相关业 务。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 7月 16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1)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16d3995f-d91a-4431-932e-a9f9a5df44cb.PDF ─────────┬──────────────────────────────────────────────── 2026-06-26 18:54│ST凯利(300326):凯利泰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16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16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7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09 日 7、出席对象: 于 2026 年 7 月 9 日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 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8、会议地点: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 528 号 23 幢)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7 月 10 日—2026 年 7 月 1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 点至下午 4 点。3、登记地点:上海市 瑞庆路 528 号 23 幢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楼证券事务部。4、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2)自 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回执》(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6 年 7 月 15 日 16 时前送达公司证券事 务部。来信请寄:上海市瑞庆路 528 号 23 幢 4 楼证券事务部,邮编 201201(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5、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0728758 联系传真:021-50728758 联系地址:上海市瑞庆路 528 号 23 幢 4 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01201 联系人:刘庆、孙梦辰 6、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b0fc8a5b-8115-469d-be6c-06b2ebecc84f.PDF ─────────┬──────────────────────────────────────────────── 2026-06-26 18:54│ST凯利(300326):凯利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1、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全体员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 收入及各类津贴、补贴等。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与市场发展相适应,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 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3、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 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4、公司出现业绩由盈利转为亏损或亏损扩大的情况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需要相应下降,未相应下降的,应当 披露原因。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 第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评估是否需要 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的追索扣回程序;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的重要依据。主要考核指 标包括公司业绩、分管工作完成情况、合规风控等。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八条 公司董事薪酬 (一)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按季度支付,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董事长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为内部董事,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其 担任的具体岗位薪酬管理执行。其他非独立董事,为外部董事,除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另行向其发放董事职务津贴外,不在公司领 取薪酬。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 公司承担;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按年发放 。 高级管理人员兼多职的(包括在子公司兼任岗位或职务),其薪酬标准原则上按就高不就低确定,不重复计算。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定期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一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第十二条 经公司董事会审批, 公司可以临时的对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 第四章 薪酬的支付 第十三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发放制度执行。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 过其任职或薪酬决议之日起的次月按季度发放。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 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追索扣回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的追索扣回 程序。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的任一考核年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考虑决定是否 扣减特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绩效薪酬或不予发放其当年绩效薪酬,或追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绩效薪酬: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四)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定期地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审查时,或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绩效情况进行考评时,评估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触发本制度第十七条规定的追索扣回的情形。第十九条 若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最终决定启动追索扣回程序,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牵头负责具体追索扣回事宜,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公司人 力资源部、财务部应及时停止支付尚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对于已支付的绩效薪酬,应及时与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沟通追回,必要 时可以发送函件进行追索,函件应列明追索依据、金额、退缴形式和时限等。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到追索扣回函件后应及时予 以退缴,退缴有困难的,可申请延迟退缴,但最长不超过 2 年。 第二十条 本制度对于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未尽事宜,按照公司与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的相 关约定执行。《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的约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本制度的约定为准。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对绩效薪酬之外的其他可变薪酬(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的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发起追索扣回程序,具体参照绩效薪酬的追索扣回程序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制度与法律、行政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为准。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 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35807ed3-5e9a-4f94-a33a-b47d7cb420a1.PDF ─────────┬──────────────────────────────────────────────── 2026-06-23 17:26│ST凯利(300326):关于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 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吕向东先生、李虹女士、刘双全先生、魏永梅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诚君泰 ”)、吕向东先生、李虹女士、刘双全先生、魏永梅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26年3月3 1日起的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7,170,127股且不高于14,340,254股。其中,李虹女士和刘双全先生已于2026年3月31日至2026 年4月10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8,460,000股,凯诚君泰、李虹、刘双全和魏永梅合计持股比例从7.96%增加至9.14%。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于2026年4月2日 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暨股份变动触及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于2026年4月13日披露的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暨股份变动触及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2026年6月22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凯诚君泰、吕向东、李虹、刘双全和魏永梅于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6月22日 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73,780,977.56元。 公司近日收到凯诚君泰、吕向东、李虹、刘双全、魏永梅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凯诚君泰、吕向东、李虹、刘双全、魏永梅。 2、原持有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前,凯诚君泰持有公司25,132,2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1%;吕向东先生持 有公司0股;李虹女士持有公司14,27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刘双全先生持有公司17,517,6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 魏永梅女士持有公司15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凯诚君泰、吕向东先生、李虹女士、刘双全先生、魏永梅女士合计持有公司 7.96%的股份。 3、凯诚君泰、李虹女士、刘双全先生、魏永梅女士在本告知函出具日前12个月曾披露增持计划并已完成。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 年7月9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以及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披露的《关于 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股份变动触及1%暨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 4、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凯诚君泰、吕向东、李虹、刘双全、魏永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7,170,127股且不高于14,340,254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 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时,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走势及对公司股份价值的合理判断,在实施期限内择机 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 5、增持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5年3月31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外)。若在增持计划 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的情形,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7、本次增持是否基于其主体的特定身份:否。 8、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锁定期为增持完成之日起6个月。 9、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 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期间及增持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主动减 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2026年6月22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凯诚君泰、吕向东、李虹、刘双全、魏永梅于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6月22日 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73,780,977.56元。 四、增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后凯诚君泰、李虹、刘双全、魏永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名称/姓名 增持前 本次增持 增持后 数量(股) 占总股 数量(股) 占总股 数量(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本比例 凯诚君泰 25,132,206 3.51% 0 0 25,132,206 3.51% 李虹 14,275,200 1.99% 10,500,000 1.46% 24,775,200 3.45% 刘双全 17,517,663 2.44% 550,000 0.08% 18,067,663 2.52% 魏永梅 153,600 0.02% 0 0 153,600 0.02% 吕向东 0 0 0 0 0 0 合计 57,078,669 7.96% 11,050,000 1.54% 68,128,669 9.50%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和相关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和相关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 3、本次增持计划和相关增持行为为凯诚君泰、吕向东、李虹、刘双全、魏永梅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凯诚君泰、吕向东、李虹、刘双全、魏永梅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196f40fb-307a-4cc2-b570-ecfeceba0ddb.PDF ─────────┬──────────────────────────────────────────────── 2026-06-15 19:10│ST凯利(300326):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获 2026年 5 月 19日召开的 2025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717,012,6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1,701,268.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相关公 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目前的总股本717,012,6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若在分配方案 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自分 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 月 23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 月 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6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528号 23号楼 4层 咨询联系人:刘庆、孙梦辰 咨询电话:021-50728758 七、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b20c7a26-bf13-42e4-89b7-ead441a98d11.PDF ─────────┬──────────────────────────────────────────────── 2026-06-12 19:04│ST凯利(300326):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 一、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上海凯利泰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 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处于补充材料阶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13条的规定,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深交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向深交所提交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能否获得深交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 内容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d30d4ef9-b67c-44a6-aca7-54bdef055675.PDF ─────────┬──────────────────────────────────────────────── 2026-05-19 19:52│ST凯利(300326):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ST凯利(300326):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3302c496-8aab-4cd6-a002-f97c18c27340.PDF ─────────┬──────────────────────────────────────────────── 2026-05-19 19:52│ST凯利(30032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存在否决议案,第5项《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未获得通过;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及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5月 19 日(星期二)14 时 00分,会议地点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 528号 23幢)。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5月 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9日上午 9 :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9日上午 9:1 5至下午 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冲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有 24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38,855,1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9.36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有 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6,513,506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78%;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有 24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为 112,341,6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680%。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 24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0,696,8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88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有 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381,3 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6%;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有 24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9,315,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39%。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136,787,3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108%;反对 1,744,72 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65%;弃权 32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7%;其中,中小投资者 表决结果为:同意 18,628,9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090%;反对 1,744,7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99%;弃权 32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11%。本议案获得 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137,092,0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02%;反对 1,748,62 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93%;弃权 1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其中,中小投资者 表决结果为:同意 18,933,6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812%;反对 1,748,6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88%;弃权 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0%。本议案获得 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136,050,3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800%;反对 2,784,42 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53%;弃权 2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其中,中小投资者 表决结果为:同意 17,891,9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480%;反对 2,784,4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534%;弃权 2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6%。本议案获得 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135,472,6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640%;反对 3,176,02 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73%;弃权 20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7%;其中,中小投资 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7,314,2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568%;反对 3,176,024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455%;弃权 20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77%。本议案 获得通过。 5、审议未通过《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63,385,2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6485%;反对 7,118,84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68%;弃权 68,351,0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247%;其中,中小投 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3,201,9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874%;反对 7,118,842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959%;弃权 37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67%。本议 案未获得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多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135,017,3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361%;反对 3,628,32 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30%;弃权 20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9%;其中,中小投资 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6,858,9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569%;反对 3,628,324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308%;弃权 20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22%。本议案 获得通过。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134,377,3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752%;反对 4,346,62 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03%;弃权 13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5%;其中,中小投资 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6,218,9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647%;反对 4,346,624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014%;弃权 13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39%。本议案 获得通过。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136,734,0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24%;反对 2,002,82 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24%;弃权 11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2%;其中,中小投资 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8,575,6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514%;反对 2,002,824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70%;弃权 1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16%。本议案获 得通过。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131,458,5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731%;反对 4,730,12 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65%;弃权 2,666,5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04%;其中,中小投 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3,300,1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2619%;反对 4,730,12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544%;弃权 2,666,5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837%。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了藕淏女士和成赟先生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 5 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 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a2e913ff-af74-4daf-a3d5-980e01fac6ba.PDF ─────────┬──────────────────────────────────────────────── 2026-05-15 16:42│ST凯利(300326):凯利泰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9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 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 528 号 23 幢)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5.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向多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8.00 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制定《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3 日-2026年 5月 18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点至下午 4点。 3、登记地点:上海市瑞庆路 528号 23幢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楼证券事务部。 4、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 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回执》( 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6 年 5月18 日 16 时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上海市瑞庆路 528 号 23 幢 4楼证 券事务部,邮编 201201(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5、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0728758 联系传真:021-50728758 联系地址:上海市瑞庆路528号23幢4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01201 联系人:刘庆、孙梦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8a6607a3-f866-410f-bf28-dea0bcf0ad2a.PDF ─────────┬──────────────────────────────────────────────── 2026-05-13 17:14│ST凯利(300326):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 一、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上海凯利泰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 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处于补充材料阶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13条的规定,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深交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向深交所提交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能否获得深交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 内容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ccbe789d-133b-49ef-a24d-b65e218d1d0c.PDF ─────────┬──────────────────────────────────────────────── 2026-05-11 17:24│ST凯利(30032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9日以邮件方式向公司各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全体董事并于 2026年 5月 10日 10时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 意豁免通知时限。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名。其中惠一微、WEN CHEN(陈文)、金诗强、朱丁敏 、刘学文、刘思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冲先生主持,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 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凯利泰医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 务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00a43f3c-1b3d-4de3-b0a1-56dc53c0ae56.PDF ─────────┬──────────────────────────────────────────────── 2026-05-11 17:24│ST凯利(300326):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6年5月) ─────────┴────────────────────────────────────────────────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 保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 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 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管理规定》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 项,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对于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应当及时披露。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 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 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 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内部审批程序 第六条 公司应当对拟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进行审慎判断,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规避应当 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第七条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并经公司董事长签 字确认后,由董事会办公室妥善归档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登记的事项应当包括: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例如暂缓或豁免事项的知情人名单、相关内幕知情人士的书面保密承诺。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确保可能接触拟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利用 该等信息进行任何内幕交易。第八条 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暂缓披露的信息确实难以保密、已经泄露或者出现市场传闻的, 公司应当立即披露相关事项筹划和进展情况。第九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 、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 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 责任追究 第十条 公司将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作暂缓、豁免处理,或者存在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行为的情形,公司将对负有 直接责任的相关信息的提供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分管责任人等根据过错程度追究相应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按《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81ed9ad4-ff82-4008-b32b-701934abc650.PDF ─────────┬──────────────────────────────────────────────── 2026-04-28 16:50│ST凯利(300326):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5月12 日(星期二)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 “全景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6 年 4月 1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冲先生、公司总经理丁魁先生、独立董事刘学文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 元平先生、董事会秘书刘庆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5 月 12 日(星期二)15: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 面。公司将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cbe07ee-0012-4bcb-9671-de85076afbc3.PDF ─────────┬──────────────────────────────────────────────── 2026-04-22 17:58│ST凯利(300326):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 2026年 4月 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c295630-f7a2-4270-8593-d7b9030bc7d9.PDF ─────────┬──────────────────────────────────────────────── 2026-04-22 17:56│ST凯利(30032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ST凯利(30032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ba10785-5e74-4445-9fba-34503ab6d43c.PDF ─────────┬──────────────────────────────────────────────── 2026-04-22 17:56│ST凯利(30032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日以邮件方式向公司各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6年 4月 21日 2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 知时限。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名,其中惠一微、WEN CHEN(陈文)、金诗强、朱丁敏、刘学文 、刘思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冲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文件对公司季度报告披露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起草了《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 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9)《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 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3269f26-82a8-4390-a286-fd862d4351a6.PDF ─────────┬──────────────────────────────────────────────── 2026-04-17 20:59│ST凯利(300326):凯利泰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9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 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 528 号 23 幢)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5.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向多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8.00 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制定《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3 日-2026年 5月 18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点至下午 4点。 3、登记地点:上海市瑞庆路 528号 23幢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楼证券事务部。 4、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 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回执》( 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6 年 5月18 日 16 时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上海市瑞庆路 528 号 23 幢 4楼证 券事务部,邮编 201201(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5、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0728758 联系传真:021-50728758 联系地址:上海市瑞庆路528号23幢4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01201 联系人:刘庆、孙梦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6f6dc259-f5c0-4270-a00f-2e362b0b6787.PDF ─────────┬──────────────────────────────────────────────── 2026-04-17 20:59│ST凯利(300326):凯利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1、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全体员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 收入及各类津贴、补贴等。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与市场发展相适应,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 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3、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 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4、公司出现业绩由盈利转为亏损或亏损扩大的情况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需要相应下降,未相应下降的,应当 披露原因。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 第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评估是否需要 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的追索扣回程序;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的重要依据。主要考核指 标包括公司业绩、分管工作完成情况、合规风控等。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八条 公司董事薪酬 (一)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按季度支付,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董事长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为内部董事,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其 担任的具体岗位薪酬管理执行。其他非独立董事,为外部董事,除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另行向其发放董事职务津贴外,不在公司领 取薪酬。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 公司承担;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按年发放 。 高级管理人员兼多职的(包括在子公司兼任岗位或职务),其薪酬标准原则上按就高不就低确定,不重复计算。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定期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一条 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可以临时的对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 第四章 薪酬的支付 第十二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发放制度执行。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 过其任职或薪酬决议之日起的次月按季度发放。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 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追索扣回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的追索扣回 程序。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的任一考核年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考虑决定是否 扣减特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绩效薪酬或不予发放其当年绩效薪酬,或追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绩效薪酬: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四)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定期地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审查时,或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绩效情况进行考评时,评估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触发本制度第十四条规定的追索扣回的情形。第十八条 若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最终决定启动追索扣回程序,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牵头负责具体追索扣回事宜,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公司人 力资源部、财务部应及时停止支付尚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对于已支付的绩效薪酬,应及时与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沟通追回,必要 时可以发送函件进行追索,函件应列明追索依据、金额、退缴形式和时限等。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到追索扣回函件后应及时予 以退缴,退缴有困难的,可申请延迟退缴,但最长不超过 2 年。 第十九条 本制度对于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未尽事宜,按照公司与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的相 关约定执行。《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的约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本制度的约定为准。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对绩效薪酬之外的其他可变薪酬(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 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发起追索扣回程序,具体参照绩效薪酬的追索扣回程序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制度与法律、行政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为准。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 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7e837bda-5453-4086-8718-10fb808b46b9.PDF ─────────┬──────────────────────────────────────────────── 2026-04-17 20:59│ST凯利(3003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狄朝平-已离任) ─────────┴──────────────────────────────────────────────── ST凯利(3003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狄朝平-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9d0881d-da8a-4958-9611-4192a0995141.PDF ─────────┬──────────────────────────────────────────────── 2026-04-17 20:59│ST凯利(3003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斌-已离任) ─────────┴──────────────────────────────────────────────── ST凯利(3003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斌-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0100246a-e8f9-40b5-8e4d-6ba4053a2222.PDF ─────────┬──────────────────────────────────────────────── 2026-04-17 20:59│ST凯利(3003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学文) ─────────┴──────────────────────────────────────────────── ST凯利(3003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学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e3d86dd9-fe6d-4c1f-aacf-3a85f941c854.PDF ─────────┬──────────────────────────────────────────────── 2026-04-17 20:59│ST凯利(3003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丁敏) ─────────┴──────────────────────────────────────────────── ST凯利(3003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丁敏)。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f5e9b347-2789-444d-8324-0dcde41a8c31.PDF ─────────┬──────────────────────────────────────────────── 2026-04-17 20:59│ST凯利(3003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卫茂-换届离任)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秉持谨慎的态度和勤勉的 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努力维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 极出席 2025年度在任期间的相关会议,独立、公正的审议董事会的相关事项。 因公司 2025年 3月 19日进行董事会换届,换届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项委员会职务。现就 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 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郑卫茂,1963 年 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海事大学管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85 年 7 月毕业于山西财经学院会计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毕业后在上海海事大学财会系任教,2023 年 8 月退休。先后在蛇口中华会计 师事务所、上海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学习。主编出版“管理会计”、“管理会计实务”、“成本会计实务”、“中级财务会计实训 教程”、“水运企业财务会计”等教材。2002-2008年间担任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现改名为: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14-2020年担任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 7月 27日至 2025年 3月 19日,任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列席股东会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内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 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 董事 况 姓名 应出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 任期内 实际 席次 出席 方式出 出席 次数 续两次 召开次数 出席 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 次数 出席会 议 郑卫 1 1 1 0 0 否 1 0 茂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曾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及 战略委员会会议。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财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 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5、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 年任职期内,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治 理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在工作中充分保持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 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的责任意识。 6、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项调研等方式开展现场工作,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动态及信息披露情况 。通过查阅资料、与管理层沟通等途径深入了解公司运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7、其他工作情况 (1)2025年度任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5年度任期内,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2025年度任期内,无提议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 2025年任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2、任免董事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查董事候选人有关任职资格、专业知识、工作经验、 职业素养等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所选举的董事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提名、审议等程序合法合规。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在 2025年本人任职的期间,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勤勉履职,通过深入调研公司 运营状况,运用专业经验审慎审议各项议案,为公司治理提供独立意见。2025年 3月 19日换届后,本人已卸任独立董事职务,特此 对任职期间获得公司的支持与配合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郑卫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cacae644-ad3b-4d5d-b7c0-cde63c936005.PDF ─────────┬──────────────────────────────────────────────── 2026-04-17 20:59│ST凯利(3003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雪光-换届离任)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发展及经营活动进行独立判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公司 2025 年 3 月 19 日进行董事会换届,换届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项委员会职务。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戴雪光先生,197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2009 年至 2016 年 2 月,任职于 北京市中银(上海)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合伙人;2016 年 2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职于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任高级合伙人;2023 年 9 月至今,任职于北京安理(上海)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2022 年 2 月 22 日至 2025 年 3 月 19 日,任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在公司未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 已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 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具有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能事先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并做充分了解,并能与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证券部、财务部等内部机构或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为作出决策做了充分准备。在会议决策过程中,本人与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交流,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谨慎行使表决权,努力推动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研究决策事项,了解公司经营 和运作情况,为参与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参加的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公司未召 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讨 论并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5 年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未发表独立董事意见。(三)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内,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就公司报告期内的董事会换届工作进展多次向管理层进行询问,了解并督促相关工作 进展,运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对公司换届后的主营业务发展等方面进行充分关注和风险提示。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有效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学习,及时掌握重要政策,加强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 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 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在股东会上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就中小股东关 注的公司经营、战略规划等情况进行了交流。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5 年度任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5 年度任期内,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2025 年度任期内,无提议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 2025 年任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在 2025 年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在 2025 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董事会换届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提名并选举袁征、蔡仲曦、金诗强、王冲、惠一微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提名并选举叶玉盛、张斌、狄朝平、刘学文、周波、朱丁敏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本人认为上述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均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董事会换届选举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在 2025 年任期内,公司未审议相关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了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 考意见,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证 券部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戴雪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872d8ec-c060-4849-8daa-13a98db81410.PDF ─────────┬──────────────────────────────────────────────── 2026-04-17 20:59│ST凯利(30032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ST凯利(30032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a9dd561-629d-41bf-84cb-4230231b0715.PDF ─────────┬──────────────────────────────────────────────── 2026-04-17 20:59│ST凯利(300326):凯利泰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凯利泰”)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凯利泰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凯利泰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章鑫蕾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泓洲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c64af5a3-fa4d-4dd9-913f-cc2a00ab07b7.PDF ─────────┬──────────────────────────────────────────────── 2026-04-17 20:58│ST凯利(300326):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作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 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会字(2025)第 06152 号)、对公司 2024 年 1 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众会字(2025)第 06156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 9.4条第(四)项规定,公司出现“(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 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年 4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针对 2024 年度上述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的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已消除,内部控制体系能够有效运 行。众华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对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 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显示,影响 2024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的风险事项已消除。经公 司全面自查,不存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规定的其他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10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认为其出现的第 9.4 条规定的相应情形已消除的,应当及时公告 ,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拟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 。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向本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综上,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三、风险提示 公司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10条规定,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申 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最终能否获得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f82ac50b-ca8e-4636-ba6a-41fb96097134.PDF ─────────┬──────────────────────────────────────────────── 2026-04-17 20:57│ST凯利(30032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目前的总股本717,012,682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1,701,268.2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其中董事会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4,886,037.78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648,940,580.30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259,842,669.12元。根据《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利润分配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为依 据,确定具体利润分配比例。 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以及公司下一步的经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求,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为回报全体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目前的总股本 717,012,6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71, 701,268.20元,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总额固定不 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71,701,268.2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为 53.16%。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1,701,268.20 0 43,020,760.92 回购注销总额(元) 139,432.96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34,886,037.78 -105,565,367.23 112,537,303.89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53,133,529.68 43,983,445.67 60,352,735.90 营业收入(元) 963,063,519.12 984,518,762.54 956,259,537.4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259,842,669.12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648,940,580.30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14,722,029.12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39,432.96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47,285,991.48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14,861,462.08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57,469,711.25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42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公司于 2025 年 8月 7日完成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库存股 13,651 股的注销回购手续,具体见公司于 2025 年8 月 8日披 露的《关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2、其他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 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及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 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对广大投资者的长远回报等因素,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将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624812f4-dd72-4935-bbda-fc85de86e062.PDF ─────────┬──────────────────────────────────────────────── 2026-04-17 20:57│ST凯利(300326):凯利泰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年3月19日,公司董事会完成了第六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基于此,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选举委员的议案》。换届前,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郑卫茂、袁征、鲁 旭波组成,其中郑卫茂为主任委员。换届后,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蔡仲曦、张斌、朱丁敏组成,其中朱丁敏为主任委员。因蔡 仲曦、张斌于报告期内辞职,2025年6月,公司完成董事的变更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调整,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在2025年 度最终调整为朱丁敏、WEN CHEN(陈文)、刘学文,主任委员由会计领域专业人士朱丁敏女士担任。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 总数 1/2 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分别对公司定期报告、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慎审议,并就定期报告所反映的公司经营状况以及公司存在的问题与管理层充分沟通。 在2025年度报告预审期间,审计委员会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并召开审计计划专项沟通会议,会同公司管理层一起听取年审会计 师关于年报预审的相关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提出合理建议并发表专业意见。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2025年4月 27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以及确认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对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2 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十项议案,其中对《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三名委员均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基于公司现 状,暂不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本次会议的其他议案投赞成票。 2、2025年5月11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一项议案即《关于续聘李元平先生为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3、2025年8月21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5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一项议案即《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 报告的议案》。 4、2025年9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5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即《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 上海利格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5、2025年10月21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一项议案即《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 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5年11月20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一项议案即《关于投资动之医学技 术(上海)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执业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往年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审 慎核查和综合评估,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应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该所在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过程 中,恪守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情况;能够充分了解公司业务和内控情况,在提示风险、完善治理、提高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 责。 (2)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进行充分了解,并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审慎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与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需求,聘任该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提请董事会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发生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费为 118.5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与 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 方法、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会同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项会议,统筹确定审计工作安排。在审 计实施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对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进行了审慎审阅,对其出具相关财务报表及初步审计意见无异议。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诚信执业,严格遵循了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出具 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为该计划具备可行性和针对性,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 照审计计划执行有序开展工作,针对审计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事项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开展规范、履职到位,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慎审阅,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存在财务欺诈、舞弊情形及重大错报,符合公允反映要求。 4、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关注和 指导。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公司结合风险评估结果对高风险事项和下属单位开展重点监督检查,有效保障了内部控制体系平稳运行 ,促进公司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针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方面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公司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及时开展自查梳 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落实整改,进一步提升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外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对内外部审计安排和重点工作给予指导和协助。审计委员会通过定 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了解内外部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和管理需求调整审计计划,指导后续工作有序开展,督促 其全面、规范、有效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与风险防范功能。 6 、审查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对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真审阅了关 联交易相关文件资料,积极与管理层沟通核实、全面了解关联交易背景,审慎评议关联交易的商业合理性、交易必要性和定价公允性 ,同时持续关注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公允、规范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恪尽 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相应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监督及评估公司 内部控制、协调管理层及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了公司年度审计、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评价等工作的 有效进行。 2026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监管要求,规范履职,继续发挥监督职能和专业指导作用,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 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学习新法规并督促公司按照最新的监管要求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发挥专业能力,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请各位董事审议。 上海凯利泰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c4d8e0c4-ae37-4093-abb2-b88a4525fed5.PDF ─────────┬──────────────────────────────────────────────── 2026-04-17 20:57│ST凯利(300326):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2025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朱丁敏、刘学文、刘思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朱丁敏、刘学文、刘思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7305b56-758a-4c08-897f-fdcc671e5ca6.PDF ─────────┬──────────────────────────────────────────────── 2026-04-17 20:57│ST凯利(300326):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号 5幢 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人员信息: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76 人,注册会计师共 343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89人。 业务规模: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2,237.7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3,209.3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775.78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8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758.06万元。众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凯利泰同行业客户共 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 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 80万元。另 有 3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 4万元。(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尚无生效判决 。 3、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 律处分。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 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章鑫蕾,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泓洲,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 张晶娃,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 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 2026 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公司 202 5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118.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108.5万元,内部控制鉴证费用为 10万元)。董事会提请股东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 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均符合监管规定;能满足公司 2 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众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72522910-6280-44d5-a2d9-21b27e1b1753.PDF ─────────┬──────────────────────────────────────────────── 2026-04-17 20:57│ST凯利(300326):凯利泰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作 为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本公司对 众华所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评估后,本公司认为众华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 公允表达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众华所基本情况 众华所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 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 号 5幢 1088 室。众华所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76 人,注册会计师共 343 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89 人。2025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2,237.7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为人民币 43,209.3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6,775.78 万元。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83 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家。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章鑫蕾,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泓洲,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1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晶娃,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4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 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众华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三、众华所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众华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众华所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 ,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众华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 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众华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 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 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四)项目质量检查 众华所设立质量管理部,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众华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 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 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众华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众华所完整 、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众华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具体工作方案 众华所根据公司的服务需求以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 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信用减值、商誉减值、关联方交易、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等。同时众华所制定 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包括预审工作、函证、盘点、年报审计工作等,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沟通并提交工作成果,满足了 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众华所配备了专业的审计工作团队,配备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专业技术咨询人员等。项目现场 负责人以及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六、信息安全管理 本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众华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众华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 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 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众华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底,众华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 2 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ba97b7ac-b508-48fb-b51a-2ae2bf698852.PDF ─────────┬──────────────────────────────────────────────── 2026-04-17 20:57│ST凯利(300326):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前身是 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年经财政 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号 5幢 1088室。众华所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截至2025年 12月 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 数为 76人,注册会计师共 34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89人。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 民币 52,237.7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3,209.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6,775.78万元。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 量 83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9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 5年 10月 24日经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众华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众华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年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审计过程中,众华所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 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时间安排和重要审 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年 12月 30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通过电子通讯方式展开审前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年 4月 9日,审计委员会为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如期披露,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以 电子通讯方式召开审计后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论进行深入而细致的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 听取了众华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积极推动公司管理层对审 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公司配合审计师在相关问题上给出应有的解释说明,便于结合实际情况给出恰当的意 见。 (四)2026年 4月 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 作用,对众华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众华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众华所及时、准确、客 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e72e986d-e69e-44df-bf4e-21602a0bc550.PDF ─────────┬──────────────────────────────────────────────── 2026-04-17 20:57│ST凯利(300326):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作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或“凯利泰”)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对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会字(2025)第 06152号)、对本公司 2024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众会字(2025)第 06156号)。本 公司董事会现就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所涉及的具体内容 (一)众华所对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的具体内容如下: 1、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止,凯利泰账面权益工具投资形成的资产金额为26,750.39万元(不含商誉),占资产总额的 7.98% 。其中,以权益法核算的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账面价值为 3,811.25万元,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账面价值为 6,654.63万元,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账面价 值为16,284.51万元。 在评价凯利泰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上述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公允价值做出的认定时,我们复核了凯利泰聘请的评估 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并对评估机构进行了访谈,我们认为部分项目的评估方法及评估参数选取不够恰当,但我们也无法 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对其期末公允价值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作出调整 ,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2、我们关注到凯利泰存在未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和关联方交易的情况,并要求管理层对关联方清单和关联方交易进行全面梳理 。截至本报告日,我们取得了经管理层重新梳理后的关联方清单和凯利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联关系自查表和声明, 并通过公开渠道核查了相关信息,但由于凯利泰过半数董事无法确保公司提供的关联方清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我们也无法 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我们无法确定凯利泰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关联方或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由于我们无法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凯利泰的关联方清单、关联方交易是否已进行完整披露。 3、如财务报表附注 12.4所述,管理层将识别出的上海正佰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佰芮”)作为关联方进行了披露 。凯利泰 2022年度向正佰芮销售商品金额为 2,671.22万元且毛利率异常,我们取得了正佰芮的部分财务资料,但未能就该关联交易 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公允性获取足够的证据,我们也无法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由于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 是否有必要对凯利泰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 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凯利泰,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 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众华所对本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的具体内容如下: 如我们于2025年4月28日对凯利泰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众会字(2025)第 06152号审计报告中“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所述,针对凯利泰部分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公允价值、关联方清单及关联方交易披露的完整性、关联方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公允性问 题,我们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判断这些事项对凯利泰 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关联方披露可能产生的影响。相应地 ,我们无法判断凯利泰与重大投资管理以及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否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二、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所涉事项,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以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其中包括: (一)针对权益工具投资管理 1、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针对公司对外投资的审议、决策、实施、信息披露和投后管理制定了更 为详细和明确的标准,并严格按照制度开展相关工作。 2、公司进一步强化投后管理措施,对于重要投资项目,重点关注行业景气情况、企业现金流、债务结构、合规经营情况,适时 开展项目预警分析,对与投资预期偏差较为明显的项目依约发起回购或处置程序,及时规避投资风险。 3、针对权益工具投资,制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公允价值认定方法,必要时聘请第三方审计、法律或评估机构对投资 项目进行独立核查,保障资产安全与收益,揭示潜在的减值风险,确保投资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4、针对 2024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段中所涉及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分析了相关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研发进展和所处市场环 境以及最新融资情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聘请了独立的专业评估机构对相关公司的公允价值重新进行了估值,公司已按照 估值结果对相关账目进行了调整。 (二)针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1、公司成立专项整改小组,组织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全面自查和整改,全面系统地梳理了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持续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主体向公司完整披露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 情况,以确保关联方清单的完整性,保证关联交易依法合规履行审议披露程序。 2、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司对关联交易相关决策权限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更为严格的审议标准;同 时结合最新的监管要求,公司对相关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公司已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规则》,对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方面存在的缺失进行查漏补缺,从根本上完善公司审议程序,尤其 是对于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3、组织开展关联交易管理专题培训,学习上市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聘请专业律师对关联交易中关联方的界定 、审议和披露的程序以及违规的法律责任等进行系统化培训,切实增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关键岗位员工的合规意识和责任 意识。 4、为加强关联交易管理,避免遗漏关联交易,公司将日常业务中对关联方的识别和管理关口前移,公司不定期将最新的关联方 清单发送给各部门负责人,提请业务负责人密切关注自己负责板块是否拟与清单中列示的关联方发生交易情况,若必须发生,则应提 前将拟发生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定价公允性进行专项说明,同时提交市场询价分析说明。 (三)针对正佰芮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1、自发现前任总经理王正民隐瞒其关联自然人郑雯相关情况后,公司对2020年度至 2024年度期间与正佰芮的交易情况进行了全 面自查,并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调查。 2、公司已于 2024 年末终止了与正佰芮的关联交易,2025 年度未与正佰芮发生关联交易。 3、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日,本公司已收到王正民及相关人员退赔款项人民币 5,829,612元(其中 2025年 11月公司收到退赔款 200万元,2026年 2月公司收到退赔款 3,829,612元)。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将在人民法院认定的范围内及时追回相 关经济损失,必要时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 1、公司已逐步建立《反舞弊与举报制度》,并已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宣贯培训,以鼓励员工及企业利益相关方举报和投诉企业 内部的违法违规、舞弊和其他导致公司损失的情况,减少舞弊发生的机会。 2、完善内部控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认真落实内部控制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内部控 制存在缺陷的环节,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持续加强公司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了解政策信息与监管要点,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向监管部门咨询并 认真听取监管部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司运作;公司强化信息披露复核工作,加强对定期报告等公告的编写、复核流程管 理,完善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等。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 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3d986b95-d69d-4549-a16c-c5a4b56340eb.PDF ─────────┬──────────────────────────────────────────────── 2026-04-17 20:57│ST凯利(300326):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以及确认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以及确认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的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应收票据、应收款 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商誉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 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经过对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 2025年末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投资、其他 非流动金融资产、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拟于 2025年度就应收款项、存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 金融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8,854.55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计提金额 1、信用减值准备 562.37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77.29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839.66 2、资产减值准备 3,846.90 其中:存货跌价准备 3,846.90 投资减值准备 3、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4,445.28 其中: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930.55 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514.73 合 计 8,854.55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 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 收款项应进行单项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 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 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 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 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 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 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 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长期资产减值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 形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 的规定,对各项资产进行判断, 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 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 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 至可收回 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 值准备。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 值的,公司通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 其可收回金额。当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 产组为基础 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 产组合。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三、本次确认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 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 财会〔2017〕9号) , 于 2017年 5月 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统称 “新金融工具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进行公允价值确认,在期末时按公允价值来计量,对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 2025年年末,公司分析了相关被投资单位经营情况、研发进展、所处市场环境以及最新融资情况,并依据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估值 及评估结果,本报告期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少 930.55万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报告期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减少 3,514.73万元,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四、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以及确认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合理性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经审计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 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公司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金额合计 8,854.55 万元,其中:减值 损失、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司 2025 年度当期损益的金额为 7,924.00 万元,导致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 7,924.00 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税前)为 930.55万元,导致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税前)减少 930.55万元。本 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7d40d3d2-4d70-4104-8ad6-7a56a3113f8b.PDF ─────────┬──────────────────────────────────────────────── 2026-04-17 20:57│ST凯利(300326):凯利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ST凯利(300326):凯利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c5fbe4b-7f82-449c-abd6-c4b6d3f5462f.PDF ─────────┬──────────────────────────────────────────────── 2026-04-17 20:57│ST凯利(300326):凯利泰2025年度非经营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说明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说明 众会字(2026)第 04963号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利泰”)2025 年度的 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 权益变动表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年 4月 16日出具了众会字(2026)第 04961号《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以及参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规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格式,凯利泰编制了后附的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凯利泰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凯利泰 2025年度已审的 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内容进行了复核,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凯利泰实施了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 的对关联方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的理解 2025年度凯利泰的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凯利泰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章鑫蕾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泓洲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b12990b-b78c-4027-99a9-c406474f1706.PDF ─────────┬──────────────────────────────────────────────── 2026-04-17 20:57│ST凯利(300326):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ST凯利(300326):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e7e70ff-61b5-4c53-a9fc-22ac55e51e55.PDF ─────────┬──────────────────────────────────────────────── 2026-04-17 20:57│ST凯利(300326):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ST凯利(300326):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66898b31-7a46-48bf-9309-241d13e8d5f7.PDF ─────────┬──────────────────────────────────────────────── 2026-04-17 20:57│ST凯利(300326):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 ST凯利(300326):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c8f4b131-94aa-4def-b4c1-04a1ab217bf8.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3│ST凯利: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45860.PDF ─────────┬──────────────────────────────────────────────── 2026-04-18│ST凯利: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8/1225122456.PDF ─────────┬──────────────────────────────────────────────── 2025-10-23│ST凯利: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3/1224726126.PDF ─────────┬──────────────────────────────────────────────── 2025-08-26│ST凯利: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73897.PDF ─────────┬──────────────────────────────────────────────── 2025-05-16│ST凯利: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更正后)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5-16/1223567388.PDF ─────────┬──────────────────────────────────────────────── 2025-04-30│凯利泰: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25478.PDF ─────────┬──────────────────────────────────────────────── 2025-04-30│凯利泰: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25481.PDF ─────────┬──────────────────────────────────────────────── 2024-10-24│凯利泰: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4/1221488431.PDF ─────────┬──────────────────────────────────────────────── 2024-08-28│凯利泰: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1697.PDF ─────────┬──────────────────────────────────────────────── 2024-04-24│凯利泰: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4/121976417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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