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27 中颖电子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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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 16:44 │中颖电子(300327):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上市流通的提示性│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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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18:32 │中颖电子(30032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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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18:32 │中颖电子(30032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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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7:48 │中颖电子(300327):市值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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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7:48 │中颖电子(300327):关于合肥第二总部项目拟增加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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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7:48 │中颖电子(300327):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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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7:48 │中颖电子(30032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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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6:10 │中颖电子(300327):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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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 │中颖电子(300327):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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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 │中颖电子(30032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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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 16:44│中颖电子(300327):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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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颖电子(300327):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2/2ad4d121-d5f9-4baa-969c-7c4de88e3a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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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18:32│中颖电子(30032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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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合肥中颖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中颖”或“子公司”)向徽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支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由
合肥高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担保”)为该笔授信提供担保,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该笔授信向高
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1.20%。
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合肥中颖提供担保的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反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是否关
金额 对被担保方 对被担保方 联担保
的担保金额 的担保金额
中颖电子股 合肥高新融资 合肥中颖电 2,000 7,000 9,000 否
份有限公司 担保有限公司 子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合肥中颖电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UD9WH6B
3、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1日
4、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集成电路专业孵化器F1-1301/1309 室
5、法定代表人:宋永皓
6、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7、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售后服务及技术服务;电子系统模块的研发、销售、售后服务及技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9、合肥中颖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 2024年1-9月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139,760,003.75 262,519,402.57
营业利润 3,278,922.86 85,438,710.66
净利润 3,192,161.84 85,564,440.74
项目 2024年9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572,504,912.04 505,458,973.10
净资产 529,908,142.47 443,715,980.63
注:上述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10、经查询,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名称:合肥高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52993439U
3、成立日期: 2003年9月2日
4、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创新大厦D座七楼
5、法定代表人:邵代志
6、注册资金:人民币49110.0071万元
7、经营范围:主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
、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
行投资。
8、与公司关系:公司与反担保对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反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与合肥高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信用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反担保人: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人:合肥高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借款人:合肥中颖电子有限公司
4、贷款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支行
5、反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6、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最高债权本金金额及利息、违约金、费用等。
8、保证期间:担保人依据合同约定向贷款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次日起三年;如主债务是分批到期的,则担保期间为担保人分批向
贷款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次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包括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总金额为34,500万元(含本次担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20.66%,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15.80%。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
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3、《信用反担保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6/776910d2-9fbf-4de9-a614-cea06b076c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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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18:32│中颖电子(30032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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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2月 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25年 1月 6日上午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傅启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子公司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2,0
00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 1年。由合肥高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担保”)为该笔授信提供担保,公司为该笔授信向高
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6/396711e9-071d-4d27-9ef0-1a2a053eab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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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7:48│中颖电子(300327):市值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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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及
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
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
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应当立足提升公司质量,依法合规运用各类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
第三条 市值管理是公司的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只要公司持续经营,就要持续保障市值管理工作的开展,市值管理是董事会的
核心工作内容之一。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四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利用
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
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五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影响公司市值的因素有很多,市值管理必须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改善影响公司市值增长的各大
关键要素。
(二)科学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规律,必须依其规律科学而为,不能违背其内在逻辑恣意而为。公司必须通过制定科学
的市值管理制度,以确保市值管理的科学与高效。
(三)规范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必须建立在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基础上。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动态的过程,因此,公司的市值管理应是一个持续、常态化的管理行为。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负责、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市
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市值监测、评估,提供市值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值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及
下属公司负责对相关生产经营、财务、市场等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公司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对市值管理工作提出书面的
建议或措施。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
、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第八条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
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九条 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
展相匹配。
第十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
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
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
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
式予以回应。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结合自身情况,聚焦公司主业,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
映公司质量:
(一)经营提升
公司应当重视经营质量的整体提高,说明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的具体措施。公司应当专注主业、稳健经营,采取具体措施积
极开拓市场、提升营运能力、强化成本控制、加大研发力度,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
(二)并购重组
公司可以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布局,通过并购重组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聚集,优化资
产结构和业务布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内在价值。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应当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
扩张。
(三)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可以通过建立并披露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运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工具,合理拟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股票数
量和业绩考核条件等,强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现金分红
公司可以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制定并披露中长期分红规划,明确分红条件、分红频次、分红比例等,提升分红的稳定
性、及时性和可预期性;同时结合业绩情况及未分配利润情况,开展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
公司可以制定并披露与投资者沟通交流的计划安排,通过投资者说明会、业绩说明会、路演、投资者调研、证券分析师调研等形
式,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公司可以制定并披露有关
舆情监测管理、重大事项响应的机制安排,可以说明提高公告可读性的具体方式,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六)股份回购和股东增持
公司可以结合公司股权结构和业务经营需要,在《公司章程》或其他内部文件中明确股份回购的机制安排,如回购触发情形、回
购计划、回购主要用途、资金规划等。公司可以根据回购计划安排,做好前期资金规划和储备。公司回购股份原则上应依法注销,也
可以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将回购股份用于其他用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披
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或者通过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自愿终止减持计划以及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公司应当积
极做好与股东的沟通,引导股东长期投资。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其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6/e645f1a7-79a5-4c81-bdb2-cbb0081d28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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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7:48│中颖电子(300327):关于合肥第二总部项目拟增加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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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加项目投资概述
1、项目的基本情况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5月13日召开2018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肥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拟签订<投资合作意向书>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拟
在合肥高新技术区购置20亩用地设立全资子公司,并预估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人民币4.5亿元在该地块上投资建设公司第二总部。同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与合肥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达成中颖电子第二总部合作意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
2019年12月13日,公司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转挂牌出让方式竞得了编号高新区KI1-5-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
与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上述地块的《出让成交确认书》。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9-103)。
2、项目进展情况概述
截至本公告日,该合肥第二总部项目实体建造工作实质已完成。根据财务口径相关数据测算(非经审计),截至目前,项目已支
付金额约为人民币4.4亿元(含土地购置款人民币6,460万元及契税人民币193.80万元),支付进度占项目经此前审议投资金额人民币
4.5亿元的97.78%。
3、增加投资额度概述
(1)增加投资额度基本情况
公司2019年4月提出投资金额预估时,用地尚未取得,实际设计规划尚未展开,难以准确预估。合肥第二总部项目的建设期间,
建筑施工方案进行了设计规划,大楼设计标准提高,建筑建设标准提高,且工程建设周期比计划有所延长。现在项目实体建造工作实
质已完成,按照设计概算金额增加投资约为人民币1.2亿元(含土地购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肥第二总部项目拟增加投资的议案》,本次拟增加投资属
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项目增加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加项目投资的具体情况
1、项目名称:合肥中颖科技广场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不变:合肥中颖电子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址不变:高新区创新大道以东、习友路以南,编号KI1-5-1地块
4、项目建设内容增加,部分建筑建设标准提高,大楼设计标准提高
6、项目进度
截至本公告日,该投资建设项目实体建造工作实质已完成。
7、增加项目投资资金及来源
本次拟增加项目投资约人民币1.2亿元,所需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增加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分析
本次拟增加投资合肥第二总部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完善公司的长期发展布局,巩固公司合肥子公
司的吸才留才效果,增强核心竞争力。
本项目建设和预算调整是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要,从公司战略出发,立足长远发展的慎重考虑。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本次拟增加投资建设基地项目不影响公司现有主
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6/d1764422-a59e-40c6-b5fd-e447e2ba61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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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7:48│中颖电子(300327):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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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颖电子(300327):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6/d37f4282-2a01-426c-ba0c-cb9fa7e43b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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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7:48│中颖电子(30032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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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 16日,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 年 12月 9日,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传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傅启明先生主持,与
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肥第二总部项目拟增加投资的议案》
鉴于合肥第二总部项目整体支付进度占项目经此前审议投资金额人民币4.5亿元的 97.78%,为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拟在项目
原投资金额前期预估的基础上,按照实际进展发生金额增加投资约人民币 1.2 亿元(含土地购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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